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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实验室的故事中

发布时间: 2023-01-22 21:01:06

『壹』 科幻小说《实验室的故事》中,有这样一个情节:科学家把一种珍奇植物分别放在不同温度的环境中,经过一定

『贰』 有一本书,是外国的科幻小说,叫《隐身人》,是谁写的

《隐身人》描写了一个青年物理学家格里芬发明了隐身术之后的悲惨场景。格里芬是一个痴迷于光学研究的狂热的天才物理学家,他认为如果人的细胞成为透明体,人就可以隐身,而隐身将能带给他神秘、权利、自由等诸多好处,于是他便在想获得各种好处的野心的驱使下变得日益狂躁不安。他的实验开始时,由于缺乏资金,便去抢他父亲为他人保存的钱,致使其父亲为此而自杀。
赫·乔·威尔斯(H.G.Wells)(1866-1946),英国小说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他先在伦敦皇家学院师从赫胥黎学习生物学,后于1888年毕业于伦敦大学。1895年出版的科幻小说《时间机器》使他一举成名。他是继儒勒。凡尔纳之后最杰出的科幻作家。代表作有《时间机器》《隐身人》《星球大战》等。

『叁』 科幻小说《实验室的故事》中,有这样一个情节:科学家把一种珍奇的植物分别放在不同温度的环境中,经过一

(1)选择二次函数,设y=ax2+bx+c(a≠0),
∵x=-2时,y=49,
x=0时,y=49,
x=2时,y=41,

『肆』 科幻小说家写了一篇科幻小说 每个人都会认为这是自己看过最好的科幻小说

您好,科幻迷为您解答,您所求的小说名叫《实验室的故事》。满意请采纳,采纳之后发你邮箱

『伍』 有一本宇宙科幻小说,说主角在实验室被电之后,发现自己可以控制细胞

人在活着状态的时候必定会想到的几个问题,比如“宇宙是什么?有多大”,“世界是怎么产生的”,“我是谁?你是谁?为什么有你我之分”等等这些看似无聊却
又谁都思考过却又无法想透的问题。从古至今不同的人给出了不同的模型,有上帝创世,有真主创世,有梵天梦世,有一切皆空,有一切皆无,无论是那种宗教都是
围绕这个何生何为何灭的疑问而发,让人难以理解和如此的神秘。在此文中“我”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来解释这一问题,希望和每一个思索这些问题的朋友们进行讨论。

在太阳系九大行星中,浅蓝色的地球是惟一一颗布满了生命的星球,在它的高山、海洋、森林、蓝天、两极,活跃着近二百万种生命,它是当之无愧的
生命乐园。可是,生命为什么这样钟爱地球呢?
尽管目前学术界还无法准确地给生命下一个定义,但生命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能够自我复制;二是能够新陈代谢。这两种活动的进行,都需
要能量,就动物和植物而言,能量的最终来源是太阳。

如果行星距离太阳过远,比如冥王星,接受到的太阳光芒极少,仿佛传说中的阴曹地府,生命由于得不到足够的能量而无法生存;如果行星距离太阳过近,比如金
星,接受到的太阳光芒极多,白天黑夜的温度都在400摄式度以上,就像神话中的炼狱,生命也难以生存。
地球距离太阳既不太近,也不太远,接受的光照适中,植物可以自如地利用太阳光能,进行光合作用,储存生命活动需要的能量,当素食动物吃植物时,这种被储存
的能量便到了素食动物体内,当肉食动物吃素食动物时,能量又到了肉食动物体内……就这样,是太阳的光能开动了地球上动物和植物的生命机器,使动植物子孙兴
旺、生生不息。

地球上适宜的温度,是生命活动必需的。生命活动需要的能量是通过新陈代谢供给的,而过冷或过热的环境都不利于新陈代谢的正常进行,只有在适宜的温度下,植
物才能有效地进行光合作用。
地球有大气层保护,这对于栖息在它上面的生命而言,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因为:大气层挡住了来自宇宙空间的强烈的紫外线,使地球上的生命免遭伤害;大气层挡
住了大部分撞向地球的陨石,地球表面才没有像月球表面那样坑坑洼洼;大气层就像一床厚厚的棉被,使照射到地球表面的太阳光不会散发到太空中去,地球上的温
度才不会剧烈变化;假如没有大气层保护,地球上就不会有刮风下雨,也不会有江河湖海,地球将是一个死寂的荒凉星球。

地球上有繁荣的生命,这与它是一颗岩石星球也不能截然分开。地球的核心是融融的岩浆,岩浆的主要成份是铁。在地球自转过程中,铁质核心产生了强烈的磁场。
这种磁场包绕着地球,保护着地球。当太阳风暴,也就是来自太阳的高速带电粒子流,向地球猛烈袭来时,这种包绕着地球的磁场把它挡在了太空,从而保护了地球
上的生命。

对于生命而言,地球上的条件可谓得天独厚。然而在浩淼无垠的宇宙中,太阳系只不过是沧海之一栗,太阳不是茫茫太空中惟一的恒星,地球难道就是茫茫星海中惟
一有生命居住的行星吗?
地球的原始水环境使地球上有了有意识的物体,经过漫长的演变以及一些环境因素,水生生物开始在陆地生息,以至到恐龙的鼎盛时期,由于小行星的撞击使大多数
的物种灭绝(目前支持率最大的解释)约有99%,使一些先天弱小的生物有了发展的机会,在经过漫长的时间猿猴进化,有了一些智慧,经年的累积才有了现在的
知识.漫长的历史,还有现在暂时主宰地球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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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为什么科幻小说中关于化学的故事特别少

一个盲人摸索着来到一所实验室,这里的医生曾答应免费为他治疗失明。自从失明那天起他就一直盼望着能重见天日,可在此之前,他所有的钱都被另一个自称能治好他眼睛的骗子医生骗走了。
这里的医生热情地接待了他,并保证为他免费治疗,只是请求他先与自己合作做一个小小的实验。盲人虽然愉快地答应了,但他还是感到奇怪,医生能和他一个瞎子合作什么呢?“您现在虽然看不见任何东西,”医生解释说,“但通过这个实验,您就可以看见电线里的电流和空间里的电波,也就是说能看见电子的运动。”“这不可能!”盲人不相信医生的话。“当然能!”医生坚持道,“咱们身上的每个器官对外界的刺激都会有反应,比如在耳边敲一下东西,您就能听见声音;而无意中碰到眼睛,您就会‘眼冒金星’。现在我设计了一个小小的电子仪器,只要把它用导线和连接眼睛的神经连起来,你就能通过它对电子产生反应并看见电子的运动了。”
盲人半信半疑地同意参加实验。于是医生在他的眼睛上蒙上绷带,然后接好自己设计的仪器。盲人开始向医生讲述他所“看见”的情景:“四周一片漆黑!黑得像半夜,深得像深渊,什么都看不见。不过等一会儿……我看见了!看见了!”盲人突然大喊起来。
“你看见什么了?”医生激动地问他。
“我看见许多光点,像波浪一样有节奏地运动,而且光线有长有短。”
“这可能是发报机发出的电波。”医生猜测道。
“我还看见许多亮点和亮线,有斑点、圆点,还有弧线、圆圈,许多亮光横穿而过,互相贯穿过去,融合在一起,然后又分开流走……一个由光组成的网,上面布满了光的花纹!”
“太好了,您只要慢慢习惯,就能分辨出各种不同的电流。”
“对,现在到处都充满了光亮,有强有弱,有深有浅,还有各种颜色,浅蓝的、粉红的、淡绿的、深紫的……左边有个发光的大亮点,浅蓝色光线就是从它那里射出来的!它就像一个大蓝苹果,又像一个蓝色的小太阳……”
“天哪,您看见了门上的圆球把手!”医生惊呼起来。
“我没看见什么门把手,我看见的只是光点和从它身上发出的蓝光。大概是太阳把那上面的电子激发出来了吧?”
“对,一定是这样!”医生兴奋极了,“那您能看见电灯在哪里吗?”
“我不但能看见电灯,还能看见沿着天花板悬挂的电线,电流在里面流动……哈,墙角那里可有点漏电,您最好找个电工修理一下。”盲人兴奋地到处“看”,“窗外有许多用电线连起来的房子,电线交错,到处是灯!”
医生高兴地走过来,“那您能看到我吗?”
“当然能啦!看呀,这是您的头,而这是心脏。”盲人边用手摸边说道,“您的脑袋里发出柔和的淡紫色光,您思考的时候它们运动的速度就变快。而当你激动时,心脏里就像燃起了炽烈的火焰。”
“难怪!”医生表示理解,“人体里到处都进行着化学反应,您看到的是生物电!而人的心脏,特别是大脑,肯定就像发电机一样!”
接着医生开车带盲人去“观赏”街景,盲人感到眼花缭乱。只要哪有电流,在盲人“眼”里就成了光。街道两旁的高层建筑非常有趣,盲人虽然看不见它们的墙壁,却能看见许多由闪光的电线和电话线组成的明亮“笼子”,就好像摩天大厦的骨骼一样。最令人惊奇的是电车,盲人觉得它就像中国神话里的风火轮一样,一边前进一边抛出一束束像火星似的电子团,而悬挂在街道上空电线上的电车天线就像被熔化了一样,把周围的街道照得一片火红。顺着电线“看”去,在城市的边缘,盲人看见一片火的烈焰和光的瀑布,原来那里是一个发电站。发电站里安装着巨大的发电机,所有的火焰瀑布都是从那里流出来的。而抬头看去,则能看见天空中充满了无线电波发出的闪耀亮光,从城市上空一直到星空,天地好像连成了一片,组成了壮观的光的河流--这是宇宙中的电波!盲人长叹一声:“为了看到这些美丽的景象,肯定有不少科学家宁愿弄瞎自己的双眼!”
医生的发明引起了轰动,所有报纸都刊登了这条消息。盲人也接到了许多邀请:军事机关请他破译外国的电报,因为他根据光线的长短直接就能明白它们的意思;电气公司请他去检查地下电缆的漏电情况;……最后盲人接受了电力公司的请求,到那里的科学实验室做一个活仪器,检测各种试验。盲人开始了他的工作,每天在实验室里观察各种光电现象,然后由助手记录下来。由于他的帮助,科学家们解决了许多以前很难解决的问题,因此付给了他非常丰富的报酬。可盲人并不满足,他多么希望具有正常的视力啊!医生劝他再考虑考虑,不要轻易丢掉自己这么优越的能力,可盲人还是坚持这一要求。“我想有正常的视力,做一个正常人,不愿再当一个活仪器了。”盲人最幸福的日子终于到了,医生为他动了手术!他看见了医生苍老的面孔和护士冷淡的表情,看见了玻璃上的脏雨点和窗外的枯树叶,还看见了秋天那特有的铅灰色天空。看来大自然并没有用更加愉快的颜色来欢迎他,但是这并不要紧,因为既然已经有了眼睛,早晚能找到一切美丽的色彩!

『柒』 为什么科幻小说中关于化学的故事特别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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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比较“科”,但一般“幻”起来的空间不大。这就直接造成了脑洞上拓展域不够,除非剧情真的很屌炸天,或者真的经典到无与伦比,不然很难吸引关注。现在科幻读者有个很奇怪的趋向性,喜欢玩设定,玩格局,玩脑洞清奇,并以此展现个人独特品味。设定最好是颠覆的,是宇宙本质的颠覆,是万物规律的颠覆,是对于现实运行内在的把玩和精雕细琢。格局最好要极大或者极小,大到漫威科幻元素内的多元宇宙,小到大刘《微观尽头》的万物秘密。脑洞一定要清奇,要怪之又怪,又能言之有理,像《球状闪电》里的“宏原子”概念,又像阿西莫夫《终极答案》里的永生电磁波。说到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科幻读者喜欢,科幻作者热衷的始终都是更加“本质”的东西。这无疑是给“物理学”量身定做的,究其原因在于因,“化学”并不“本质”,它只是物理在一定大尺度上的复杂体系的研究,所有的化学作用和变化,最终都可以归结于更为“本质”的物理作用和变化,由于在这个尺度内的体系过于庞杂,行为不能用,或者说很难用现有物理模型来描述,出于各种发展的需求,我们便是直接利用了这个尺度上的总结的“化学规律”。

从最早的染料生产,炼金和炼丹来说,这种“科学”就一直以来都难以摆脱“应用技术”的影子。而早期的物理,天文这些自然科学脱身于自然哲学,是被一群思考世界的“哲学家”给贡献和发展的,自然本质上就有着更加广阔的拓展幻想。对于化学这么一门不“本质”的学科,早在乔治 梅里爱那个一个大炮把人射上月球的年代,还并不是现在这样的受人冷落。早期的时候,如《化身博士》里,一管子能把人搞成精神分裂的药剂,已然是足够颠覆和精彩了,所以即使没有物理脑洞,这仍然是一个精彩的故事不光是《化身博士》,《活跳尸》里能够复活人体器官的荧光药水等等,都体现出了,在更早的科幻时代,化学所扮演的角色一直是类似于“魔法师”“巫婆”一类的“奇幻”元素。而显然,在现代大部分科幻迷的眼里,如果一个故事偏离了“科幻”而走向了“奇幻”,那么这个逼格是直接降低数个数量级的,总的来说一方面是学科本身特色,另一方面是观众口味和作者创作好恶趋势。个人觉得喜欢科幻还是四个字“投其所好”,如果一个故事精彩绝伦,发人深省,那么不管科幻设定“软硬”如何,里面有没有清奇脑洞,我都不会那么计较。那么我都是爱不释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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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科幻故事作文

【篇一:看不见的光线】

一个盲人摸索着来到一所实验室,这里的医生曾答应免费为他治疗失明。自从失明那天起他就一直盼望着能重见天日,可在此之前,他所有的钱都被另一个自称能治好他眼睛的骗子医生骗走了。

这里的医生热情地接待了他,并保证为他免费治疗,只是请求他先与自己合作做一个小小的实验。盲人虽然愉快地答应了,但他还是感到奇怪,医生能和他一个瞎子合作什么呢?“您现在虽然看不见任何东西,”医生解释说,“但通过这个实验,您就可以看见电线里的电流和空间里的电波,也就是说能看见电子的运动。”“这不可能!”盲人不相信医生的话。“当然能!”医生坚持道,“咱们身上的每个器官对外界的刺激都会有反应,比如在耳边敲一下东西,您就能听见声音;而无意中碰到眼睛,您就会‘眼冒金星’。现在我设计了一个小小的电子仪器,只要把它用导线和连接眼睛的神经连起来,你就能通过它对电子产生反应并看见电子的运动了。”

盲人半信半疑地同意参加实验。于是医生在他的眼睛上蒙上绷带,然后接好自己设计的仪器。盲人开始向医生讲述他所“看见”的情景:“四周一片漆黑!黑得像半夜,深得像深渊,什么都看不见。不过等一会儿……我看见了!看见了!”盲人突然大喊起来。

“你看见什么了?”医生激动地问他。

“我看见许多光点,像波浪一样有节奏地运动,而且光线有长有短。”

“这可能是发报机发出的电波。”医生猜测道。

“我还看见许多亮点和亮线,有斑点、圆点,还有弧线、圆圈,许多亮光横穿而过,互相贯穿过去,融合在一起,然后又分开流走……一个由光组成的网,上面布满了光的花纹!”

“太好了,您只要慢慢习惯,就能分辨出各种不同的电流。”

“对,现在到处都充满了光亮,有强有弱,有深有浅,还有各种颜色,浅蓝的、粉红的、淡绿的、深紫的……左边有个发光的大亮点,浅蓝色光线就是从它那里射出来的!它就像一个大蓝苹果,又像一个蓝色的小太阳……”

“天哪,您看见了门上的圆球把手!”医生惊呼起来。

“我没看见什么门把手,我看见的只是光点和从它身上发出的蓝光。大概是太阳把那上面的电子激发出来了吧?”

“对,一定是这样!”医生兴奋极了,“那您能看见电灯在哪里吗?”

“我不但能看见电灯,还能看见沿着天花板悬挂的电线,电流在里面流动……哈,墙角那里可有点漏电,您最好找个电工修理一下。”盲人兴奋地到处“看”,“窗外有许多用电线连起来的房子,电线交错,到处是灯!”

医生高兴地走过来,“那您能看到我吗?”

“当然能啦!看呀,这是您的头,而这是心脏。”盲人边用手摸边说道,“您的脑袋里发出柔和的淡紫色光,您思考的时候它们运动的速度就变快。而当你激动时,心脏里就像燃起了炽烈的火焰。”

“难怪!”医生表示理解,“人体里到处都进行着化学反应,您看到的是生物电!而人的心脏,特别是大脑,肯定就像发电机一样!”

接着医生开车带盲人去“观赏”街景,盲人感到眼花缭乱。只要哪有电流,在盲人“眼”里就成了光。街道两旁的高层建筑非常有趣,盲人虽然看不见它们的墙壁,却能看见许多由闪光的电线和电话线组成的明亮“笼子”,就好像摩天大厦的骨骼一样。最令人惊奇的是电车,盲人觉得它就像中国神话里的风火轮一样,一边前进一边抛出一束束像火星似的电子团,而悬挂在街道上空电线上的电车天线就像被熔化了一样,把周围的街道照得一片火红。顺着电线“看”去,在城市的边缘,盲人看见一片火的烈焰和光的瀑布,原来那里是一个发电站。发电站里安装着巨大的发电机,所有的火焰瀑布都是从那里流出来的。而抬头看去,则能看见天空中充满了无线电波发出的闪耀亮光,从城市上空一直到星空,天地好像连成了一片,组成了壮观的光的河流——这是宇宙中的电波!盲人长叹一声:“为了看到这些美丽的景象,肯定有不少科学家宁愿弄瞎自己的双眼!”

医生的发明引起了轰动,所有报纸都刊登了这条消息。盲人也接到了许多邀请:军事机关请他破译外国的电报,因为他根据光线的长短直接就能明白它们的意思;电气公司请他去检查地下电缆的'漏电情况;……最后盲人接受了电力公司的请求,到那里的科学实验室做一个活仪器,检测各种试验。盲人开始了他的工作,每天在实验室里观察各种光电现象,然后由助手记录下来。由于他的帮助,科学家们解决了许多以前很难解决的问题,因此付给了他非常丰富的报酬。可盲人并不满足,他多么希望具有正常的视力啊!医生劝他再考虑考虑,不要轻易丢掉自己这么优越的能力,可盲人还是坚持这一要求。“我想有正常的视力,做一个正常人,不愿再当一个活仪器了。”盲人最幸福的日子终于到了,医生为他动了手术!他看见了医生苍老的面孔和护士冷淡的表情,看见了玻璃上的脏雨点和窗外的枯树叶,还看见了秋天那特有的铅灰色天空。看来大自然并没有用更加愉快的颜色来欢迎他,但是这并不要紧,因为既然已经有了眼睛,早晚能找到一切美丽的色彩!

【篇二:小兵传奇】

“请将参军证明卡插入。”一句甜美的电脑合成音传出。站在狭窄椭圆形物体里面的唐龙忙把申请到的卡片插入一个磁卡孔。

“姓名:唐龙、年龄:18、性别:男、文化:高中、报到兵种:步兵。”随着电脑上出现的数据,合成音再次响起:“准备身份检查。”

唐龙忙站着不动,眼睛瞪得大大的。这时一股白光将他从头到脚扫描了一下。“容貌吻合,骨骼吻合,血型吻合,DNA吻合,瞳孔吻合。身份证明属实。”

电脑BB叫了几声后,吐出原来那张磁卡,合成音再次响起:“请到504新兵营23团3营1连1班报到。祝您武运昌隆。”唐龙忙把那张磁卡收好,他身后马上露出一个门。门外还排着长长的队伍呢。

“妈的!当兵也这么麻烦!早知道老子就不来了!”唐龙一边离开调配室,一边不满的骂道。他刚走出来,队伍排头那人马上进入调配室,那道门又关上了。

这个刚成年的唐龙,今年他刚高三毕业,家境富裕的他原本可以读大学,也可以在父亲的公司工作。但他不想当小开,反而想当军人。

他自小就有野心,希望当一个统领天下兵马的元帅。他认为要当元帅就要先当将军,而要当将军就要从小兵干起。

虽然听说读国防大学后入伍,马上可获得少尉军衔,比起现在的列兵不知高多少倍。但不是唐龙不想,而是他高考的分数在联邦数千万个考生中,排在倒数1000名内。国防大学可不是用钱能买进去读的,加上他的家人也不会同意他参军。因为他家族世代单丁。

说到这还有关他名字的趣事,他这个名字,在他父母还没结婚时,就被他爷爷取好了。爷爷和他爸爸都十分有自信,相信下一代一定是男的。不知道是不是远古的血脉真的这么厉害,他竟然真的以男儿之身来到这个世界。而且他爸爸和妈妈继续努力了18年都没有生下其它一个孩子,别说生了,连怀孕都不会。

当他懂事时,曾问过爷爷,为什么帮自己取了这么个名字。爷爷自豪的告诉他,唐这个字在远古其中一个叫地球的人类发源星球上,代表着那星球一个东方国家的民族,这个民族的特征就是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而龙则代表着那个国家最有权势的男人。这个星球虽然消失了,但联合其他文明创建了现在这个几千年宇宙历的功绩将永远的传下去。

爷爷虽然没有说出自己的期望,但这个名字--唐龙的含义,已经深深的印在这个懂事小孩的脑袋里。这也是为什么他想参军的理由之一吧。

于是这个坏小子,就用考得不好,乘暑假期间出外散心为借口,获得一笔旅费和自己成年的身份证明,跑到离家近万光年的凯拉星球,先斩后奏的报名参军。

虽说还有其他的军种可报考,但不是要进行文化知识考试,就是要进行体能测试。一无是处的唐龙只好挑选只要成年即可报考,没有任何测试的步兵军种了。

唐龙提着包袱,拿着那张有分配令的磁卡,傻乎乎的在这个调配大厅转悠着。大厅里有许多个橄榄型的调配室,每个调配室都排有跟他一样刚来参军的小家伙。那种橄榄型状的调配室是人工智能的,可以按照你的要求和测试成绩,自动安排到合适的新兵营训练。

当然这个调配大厅除了来参军的新兵,也有身穿黑色为底银色为边,联邦军服的士兵们在这里警戒。唐龙一边用羡慕的眼光看着那些威武的士兵,一边找着通向504新兵营的通道口。

这些通道口虽然就在这个巨大的大厅里,但实在太多了。唐龙仰着头看着一个一个通道口上的数字,脖子都快断了。

走了好久才找到写着504的自动通道口,前面已经有三三两两的新兵了,唐龙二话不说就跨上去。自动地板马上带着他往前移动着。

唐龙在这看不到风景的通道里呆了差不多有十几分钟,其间他望了下后面,居然除了他就没有人再跟来了。而前面那几个穿着便服的家伙,不知怎么搞的,自动地板的速度居然会加快,使得他们离自己越来越远,从拇指这么大,到绿豆这么大,最后不见了。长长的通道里只有唐龙一个人存在着。

【篇三:科幻故事作文】

在茫茫的宇宙中,有五个星球,分别是:魔幻星球、快乐星球、天使星球、魔法星球、梦幻星球。它们为了争夺最后的胜利,及其它星球富饶的物产,用自己的特异功能和智慧展开了空前绝后的激战。宇宙中弥漫着火药味,随时都有可能被点燃。

为了争夺一种特殊矿产,我们“魔幻星球”向“快乐星球”发起了攻击。我们用独有的“读心术”预先明白了他们的心理,知道它们的战术之后。我们向他们发动了“意念攻击”,一道道激光,划过宇宙,把“快乐星球”上的人们封锁了起来,他们失去了超能力,无力还击,最终不得不向我们竖起了白旗。我们夺取了它国库里的黄金与其它稀有矿产,首战告捷,我们大胜而归。

强烈的火药味引燃了“魔法星球”和“天使星球”的对决。“天使星球”是个爱好和平的星球,当战争威胁到它们的星球时,它们就会拿起武器,保卫星球的安全。“魔法星球”有超强的防御能力,它的星球美丽而富饶。

一声声巨响,只见无数炮弹来回穿梭在“魔法星球”与“天使星球”之间。经过几轮交火,双方势均力敌,再这样下去也是两败俱伤,于是双方的“总统”签订了“停战协议书”。

我们正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梦幻星球”竟然向我们发起了“催眠战术”,我们在猝不及防之下,全部被催眠。幸亏我们星球上有的是高科技产品,及时启动全星紧急动员令,把我们从催眠中催醒过来。于是,一声激战又展开了……

几光年下去了,各个星球已经疲惫不堪,又开始了休养生息的安宁生活。

【篇四:科幻故事作文】

我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学生,我看过很多科幻小说,我非常向往未来的世界书上说:“未来的世界是一个美好的世界,有很多现代没有的东西,我带着幻想,进入了梦乡。”

忽然天上下起了大雨,一架飞碟被雷击落了,我马上下楼跑到坠毁的飞碟前,把飞行员拉了出来,飞碟立刻爆炸了,那个人没有受伤,他说:“我叫贝贝,非常感谢你救了我,我是因为穿越时空错误才到了这,我可以实现你一个愿望,你想要什么?”我欣喜万分,说:“我想看看未来是什么样子的。”贝一会儿,答应了。他说:“未来的世界可能不大如你所愿。”还没等我问明白怎回事,他便拉着我,一转身,便到了未来。

我们坐在飞艇上,向窗外看,外面是一片汪洋大海,我吓出了一身大汗,这是哪呀!怎么这么凄凉。贝贝告诉我,这是2900年的德州,我心想原来是地壳生了变化,真是虚惊一场,我说:“我要看看美国的样子。”结果也是一片汪洋到了英国、法国等地方,结果都一样,我说:“这是怎么回事?”贝贝说:“现在的陆地面积和海洋面积是1:9,南北极的冰化了,地球马上就要变成真的水球了,我穿越时空的目的就是改变历史,让水球重新变回地球,告诉2000年的人们2009年地球的样子,让人们环保,多种树,保护大气层,还来得及,可是现在已晚了。”忽然地球爆炸了,我大叫一声,惊醒了,虽然这是梦,但我不能当作没有,从现再在开始我要保护地球,多种树,保护大气层,就像贝贝说的,现在还来的及。

现在保护环境,绝对不能,让梦里的事情发生。

【篇五:科幻故事作文】

在一天晚上,我在睡觉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我的孙子在22世纪派了一个猫型机器人到21世纪来帮助我,并对我说:“我给你一个暗号,如果你看到墙上有个“◎”就说明他快来了。”当我“醒”来的时候,突然发现我旁边的墙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接着,“◎”裂开了,从里面出来了一个蓝蓝的、圆圆的东西。

我知道他就是猫型机器人。可让我惊奇的是他竟然是我最喜欢的漫画书中的主角机器猫。就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先开口了:“我是来自22世纪的猫型机器人,简称‘机器猫’”说完,他又拿出了一个竹蜻蜓飞行器对我说:“来,咱们去玩会儿。”我说:“好吧。”我们首先飞到了一个大沙漠,那里很热,我们又没带水,感觉很难受。这时只听机器猫说了一声:“看我的。”我便感觉到身上湿湿的。我看了机器猫才知道,原来是它从肚子上的四维空间口袋里拿出了“制造天气机”,把下雨的卡片放了进去。下雨了,我才会感觉身上湿湿的。然后,我们又飞到了一个大城市,那里的空气很脏,把我咳嗽的够呛。这时,机器猫又从四围空间口袋里拿出了“绿化机”,并打开了开关。只见城市的空气变得新鲜了,死树变成活树了,而且就连绿化工作人员刚刚种下的小树也一下子变成了一棵棵参天大树。随后,我和机器猫在地球上玩了一圈就回家了。刚一到家我就想到:机器猫住在哪呢?这时机器猫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说:“没事,我有自己的家。”它一边说一边从四围空间口袋里拿出了一粒“楼房豆子”。把它放在了我家的院子里,边居住下来了。

妈妈把我叫醒时,我才知道那是一个梦。

【篇六:科幻故事作文】

科学家准备让所有地球人移民,因为这个地球实在是太脏了,没法呆下去。科学家启动了各国的航天飞机和宇宙飞船,装着80多亿人,以最快的速度向新地球驶去。

到了目的地,新地球果然同最初干净美丽的地球一模一样。为了区分,人类把这个新的星球命名为天球,他们开始幸福地生活、繁衍。然而,没过一百年,人类又像对待地球那样对待天球:大肆捕杀珍贵保护动物,滥砍滥伐森林;建造了数不清的农药厂、发电厂、水泥厂……这些工厂排放出大量的污水废气,天球的臭氧层越来越稀薄,加上太阳黑子的频繁活动,臭氧层受到大规模破坏。一条条清澈的河流变得混浊不堪,一片片绿色的森林变成了茫茫沙漠,北极的冰川融化速度加快,每年至少有一个地势低的国家被海水淹没

这时,人类才觉醒,可惜已经迟了,科学家无论用什么手段都无济于事,看来,局面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了。有些家伙还无所谓,认为天球脏了,大不了再换一个星球居住。但是,悲哀的是,整个宇宙仅有两个地球,并不是所有的星球都是适合人类生存的家园。

又过了五十年,被人类糟蹋得不成样子的天球突然爆炸,人类也从此灭亡了。作文

【篇七:科幻故事作文】

2050年1月8日的世界成了人的海洋,人十分拥挤,看着这拥挤的人流,我国科学家心急如焚,更加认真地发明仪器探索宇宙中的星球。终于科学家们的努力没有白费。

人们经过探测发现,除地球外,月球上还有人类,并且从卫星发射回来的图像发现,月球上发现了水流,由于那里的条件特殊,风景显得很美,天是火红的,云朵随着季节的变化而转换颜色,花儿奇形怪状,月球上还有许多像环一样的山,俗称“环形山”,那里以前是个“大火炉”,现在不同了,月球罩了一个巨大的“玻璃罩”,自动输氧器不断地朝里面输氧,不过这两样东西是怎么装上去的还是一个迷。但是人们再也不用穿着宇宙服上月球了。现在的月球是个“避暑山庄”,上面造了座广寒宫,总统与夫人就住在这里,夫人是这里的嫦娥仙子。这个秘密是我们中国发现的,消息一传出,全世界都轰动了。我们国家准备把一亿的人民移到那里去,并派了5名特使去月球谈判,我就是其中一位。

中午一时,我们便坐上“世界快速飞船”去月球。一眨眼的工夫就到达了月球。星球的总统正站在门口观赏风景,等候我们的到来。月球的总统名叫托雷·可尼克。月球虽小,但科技十分发达,他们研制了一种药物,可以使一种气体笼罩在月球上,但他们的生活却不受任何干扰,这种气体须一种化学物质与空气结合才能破,不然人们用别的办法根本发现不了月球上有人类,他们就用这种气体瞒了世界45年,保住了月球的和平。不过,这个大秘密还是没有瞒住我们中国人多久。今天,我们就用更新的仪器测了出来。通过对总统的了解,我知道这次谈判十分困难,思想上早作好了准备,我是一位老队员,口才十分好,可以说十个纪晓岚也敌不过我这张嘴。我们走了进去,便正式开始谈判。我面带微笑地对总统说:“总统,我知道您们想要和平,您尽管放心,我们中国是和平大国,有联合国授予的和平勋章,我们的人民是热爱和平的人民。我们大国怎么会欺骗您呢?”但总统还是不答应,说让他考虑考虑,第二天再答复我们。

【篇八:科幻故事作文】

3020年,世界顶级科学家在“科技树林”中发现了波晶体,“科技树林”是人类制造的最后一片树林,由于大量的开发利用,目前世界上真正的树林已经不多了。波晶体是来自遥远的风象星球的唯一幸存者,它的到来让人类更加确认了这个事实,一件毁灭性的灾难——吞食帝国正在象地球进军!

这时,波晶体透明的浮在半空中,里面出现一个可爱的女孩,她大叫:吞食帝国的军队正在向这里逼近,它毁了我们的家园,它的速度惊人,过不了几十年,它就会将地球吞掉!

听了小女孩的话,所有人都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即将要消失!“为什么,我们没有惹吞食帝国,它们为什么要吃我们!”人类愤怒的吼到。

“哎!”只听见波晶体里的小女孩的叹息!“我们的家园原来是多么美丽!蔚蓝的天空飘着几朵雪白的云,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空气是那么清净,那么自然,贪婪的人们利用这些天然资源,不断开发,不断夺取,导致我们星球连一棵完好的树木都没有,它最害怕的就是最纯天然的资源。而就在这时,吞食帝国它就利用了我们的缺点,吞掉了我们的星球,它将星球里所有营养物质,可利用物质都吸收了进去,过了大约10年后吧,它又把星球的残渣吐了出来,到处都是烟雾弥漫,秃秃的土地,喷发的火山。而我,就是这个星球的幸存者。

听过小女孩的一番叙述,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球即将毁灭,是我们自己一手造成,现在已经晚了,没有后悔药可以吃。来不及补救了,是自己的无知引来了灾难,所有人都呆坐在原地等待死的那一刻,因为他们清楚,女孩所说的“几十年”,在现在来说,就是几天以后的事了!这时人类心中在后悔,在责骂自己,责骂自己的无知,责骂自己的贪婪……

3020年5月13日,可怕的吞食帝国来临,地球上到处一片漆黑,渐渐被吞食者吞没,可怕的时刻终于来了……

『玖』 科幻小说《实验室的故事》中,有这样一个情节,科学家把一种珍奇植物分别放在不同温度的情境中,经过一定

解:(1)此函数是二次函数.因为两个变量的积不是常数,所以不是反比例函数,又因两个变量的增值之比不是常数,所以不是一次函数,故猜想只能是二次函数.
设y=ax 2 +bx+c,将(0,49)(2,41)(4,25)代入解析式得:
∴二次函数解析式为y= -x 2 -2x+49,经验证其他各点也都在此函数图象上.
(2)y=-(x+1) 2 +50,存在最适合这种植物生长的温度,
当x=-1时,植物生长最快.

『拾』 丁教授的实验室(伪科幻小说)

“嗯……嗯……妈您放心吧,我会跟丁教授礼貌地说的……嗯,东西昨晚就收拾好了……知道知道,我路上会注意安全的……好的好的,妈,先不说了,完事我再打给你。”

程飞挂掉了电话,盯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自言自语:“还有两个星期就是妈妈的生日了,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辞职回家。”

镜子里的程飞,全然没有他这个年龄的人应有的活力。憔悴苍白的脸上倔强地印着两个黑眼圈,暗红的血丝像一条条树根,牢牢地扎在他的眼白里。

程飞算了算日子,他已经有三年的时间没有回家看看生病的母亲了。这三年里,程飞的吃喝拉撒睡全在丁教授的实验室,一步都没有离开过。其实他早就想辞掉这份枯燥的工作,回家孝敬母亲,但每次他把辞职信写好了,却又都揉成纸团扔进废纸篓。不知为什么,丁教授的实验室总是像一只大手,死死地抓着他。

程飞放下擦脸的毛巾,从睡衣兜里掏出昨晚悄悄打印好的辞职信,铺在丁教授的办公桌中央,以便让丁教授能尽早看见,免得自己又像以前那样改变了主意。看着丁教授的办公桌像一座被占领的城池,而那封辞职信就像在城头飘扬的胜利的旗帜,程飞满意地笑了笑。他看了看手表,离丁教授来实验室还有两个小时。该工作了。

虽然他对这工作早就厌倦透顶,还无数次地幻想过把这间实验室砸烂,但想到马上就要离开了,程飞还是觉得应该留一个好的结尾。作为丁教授的助手,每天的白天和晚上,程飞主要的工作就是照顾并协助研究丁教授的祖宗们。丁教授的实验室里养着一些“足虫”,丁教授把它们看得如同宝贝一般,程飞觉得“足虫”和“祖宗”的读音差不多,就在心里把它们叫做丁教授的祖宗。

“足虫”是一种外星生物,有个淡绿色椭圆形的躯体,从这椭圆形的一端又长出五条小短腿,整个儿身体的形状看上去有点像人类的脚,所以人们给它们取名叫“足虫”。足虫的五条小短腿轮流屈伸,拖拽着身体慢慢地向前移动,它爬过去的地方会留下一道黏液的痕迹,淡绿色浆糊状的,样子气味都令人作呕。程飞经常想,宇宙中怎么会有这么丑陋的生物?一定是造物主觉得太闷了,想恶心恶心自己,所以才开了这么一个莫大的玩笑。

其实这东西本来不该呆在地球的,按原计划,三年前访问那个什么星球的那艘叫什么号的无人飞船本来不打算带回生物标本,因为人们根本不知道那颗行星上有生命存在。鬼知道那个返回舱里怎么会带来那么多丁教授祖宗的活细胞!这些活细胞一被发现,全人类都振奋了——这也可以理解,毕竟这是人类首次发现外星生命。

程飞当时在大学里学习生物科学马上要毕业,也是冲着对外星生物的好奇心才兴致勃勃地申请到这里来实习。他是个有志气的小伙子,他也希望能功成名就,能像丁教授那样成为生物学界数一数二的人物,他觉得这是个绝好的机会。可是当他第一眼看见用那些活细胞克隆出来的足虫时,一股酸水从他的喉咙里漾了上来,他是强忍着才没有呕吐。那是程飞第一次渴望冲出这座实验室,可他想了想自己灿烂的未来,又想了想上初中时背过的“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这才咬牙决定留了下来。三年了,老百姓对这外星生物的新鲜感慢慢地消退了,科学界对这玩意儿的研究也并没有什么能引起人们兴趣的进展,现在连那些无聊的媒体都快把“足虫”两个字忘了。到现在,只有丁教授对祖宗们的热情不减。而程飞,在漫长的工作中渐渐地发现,其实他内心深处真正想要的并不是功成名就,而是做个平凡的人,过简简单单的生活。

于是,三年来他无数次幻想着,辞掉工作,回家乡的小县城,照顾好母亲,再找份普通的工作娶个普通的妻子,聊度余生。可是,他的辞职信写了又扔,写了又扔,每次都是马上就要把信交给丁教授了,又临时改变了主意。

但这次,无论如何他也要走了。

程飞戴好了一次性手套。早晨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从冰柜里取出丁教授配制的食丸丢到墙角里,让足虫们爬过去饱餐一顿。听起来很简单,可是程飞要走到冰柜去取食丸,必须经过足虫们爬过的地方。丁教授的那些祖宗虽然蠕动得很慢,但经过这一晚上的时间也已经爬过了很多地方,有的已经爬到实验室门外了。地板上到处都是它们留下的淡绿色黏液。因为太恶心,程飞曾经试着不去正眼看那东西,只凭眼睛的余光和自己的感觉,踮着脚尖小心跨步踏过地板上稀稀寥寥的几块干净的地方,走到冰柜去取食丸。可是就在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程飞就遇到了麻烦——他的一只鞋被黏液粘掉了,一着急,另一只脚也没站稳,整个人摔倒在黏液上,还有一只手竟然摁到了一只足虫身上,弄得他好几天茶饭不思。后来程飞再也不敢大意,总是先屏着呼吸忍着恶臭把地板上的黏液打扫干净再去取食丸。

今天的地板打扫得格外干净——最后一次嘛。打扫完,程飞使劲洗了洗手,去冰柜取出了一些食丸,远远地丢到喂食的墙角里,然后自己赶紧远远地避开。只见丁教授的祖宗们一闻到食物的气味,马上掉转了方向,向食物爬过来。刚才还都在懒洋洋地蠕动,现在却纷纷变成了快速的竞赛,速度大概已经超过了蜗牛。本来已经爬出门外的几只足虫也争先恐后地爬了回来,刚打扫的地板上又布满了淡绿色的黏液。估计它们还要一两个小时才能爬到食丸旁边,现在程飞可以休息一下了。

他坐在那把办公椅上。实验室里只有这一把椅子,是给程飞坐的——谁都知道,丁教授是不需要椅子的。程飞坐下来,回想着三年来自己在这实验室里的点点滴滴。

丁教授对工作有着近乎疯狂的热情,这曾经让程飞打心里感到敬佩。丁教授对待那些丑陋的足虫,真的像是在伺候自己的祖宗。程飞刚来时,丁教授再三地嘱咐着程飞怎样控制足虫的进食量和进食时间、怎样给它们调节气温、怎样给它们杀菌消毒……他要求程飞把那无数的注意事项记在本子上背下来,还经常像古时候的私塾先生那样检查程飞的背诵情况,背不熟要扣工资的。那时程飞是个刚离开校园的小伙子,有年轻人的激情,虽然不太情愿,但也一丝不苟地按丁教授要求的去做;有不懂的,也会积极地找丁教授去问。

有一次程飞耐不住好奇,问道:“丁教授,我们实验室的门就一直这么开着吗?”

丁教授的眼睛没有离开显微镜,他埋着头说:“嗯。空气要流通。关上门它们会憋死的。”

“足虫就在房间里放着,开着门不怕它们跑掉吗?”

“你来这么多天了,见过一只足虫跑掉吗?”

“没有。为什么?”

“你觉得呢?”丁教授抬起头来,准备给程飞上一课。

程飞试探着说:“我想过,它们是不是喜欢实验室的环境,不需要自由?”

“哼,它们的故乡可是地广虫稀啊,进化决定了它们非常需要自由。它们到死都不会适应这么狭窄的空间的。”

“那就是它们太懒了,不爱动?”

“你是怎么看出它们不爱动的?它们行动虽慢,可是那五条小短腿几乎不会停下来,比人类勤快多了。”

“也对。我有一次就看见有的足虫都爬出去了又爬回来。这个我怎么也想不通。”

丁教授的脸上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程飞,你上学的时候有过什么不良嗜好吗?比如抽烟喝酒之类的。”

“嗯……抽烟喝酒倒没有。我这个人嘴馋,爱吃零食算不算?”

“好,就拿你吃零食来说吧。有些零食是垃圾食品,吃了对身体不好,你知道吗?”

“知道。”

“知道怎么还吃?”

程飞哑口无言。他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明知那是有害的东西还要吃,更不知道丁教授为什么要和自己聊这个。

丁教授说:“如果有一件事,从长远来看是对你不利的,可是对眼前来说,它却可以带来一时的愉悦。这个时候你会怎么选择呢?做还是不做?”

“当然不做。眼光要放长远嘛。”

“错。面临这样的选择,理智告诉你要注重长远利益,欲望却会催促你享受眼前的感官刺激。就像你面对着垃圾食品,理智告诉你它对身体有害,欲望告诉你它很好吃。你最终选择了屈从于欲望,是因为你的理智不够强大。”

程飞愣了半天,说:“我好像懂了。”

丁教授接着说:“我们经常说谁的意志坚强,其实意志坚强的本质就是理智足够强大,能为了长远目标牺牲眼前的享受。你不就是这样吗?想做我助手的人那么多,你是唯一的一个看见这恶心的东西还决定留下来的,而且一直坚持到现在。说你坚强,不如说你在这件事上有足够的理智。”

“嗯……好像是这样。”

“但是,每个人的理智都是有限的,只要眼前的感官刺激足够诱人,人们很容易向欲望屈服。有的学生明知道玩电脑游戏很浪费时间,可还是忍不住去玩;有的人明知道抽烟有害健康,可还是戒不了;有的女孩明知道这个男人很花心,跟着他不会有好的未来,可还是不愿意离开他……这世界上每个人、每只动物甚至每株植物,都有这个弱点,连外星生物也不例外。”

程飞低头看着蠕动到他脚边的一只足虫,下意识地向后收了收脚。

丁教授说:“你看它们,它们也不喜欢这里,也想到更广阔的空间去,而且它们的生存能力极强,可以在外面的空间生息繁衍。可是这种生物的理智远远不如欲望更强大。当它们试着向外爬想要去争取自由时,一嗅到我精心配制的美味的食丸,看见眼前的利益,就忍不住掉头返回那个墙角了。”

程飞明白了,原来实验室的门根本不用关,丁教授早已为足虫们量身定做了一个看不见的牢笼。

三年了,虽然程飞早就厌倦了照看丁教授的祖宗,但唯独对喂食这件事,他丝毫不敢疏忽大意。有一次他睡过了头,差点耽误了喂食,赶忙从床上爬起来,连衣服都没穿就跑去拿食丸,幸好没被丁教授撞见,只让丁教授的那些低智商的祖宗们看见了他的裸体。

门外传来了熟悉的“吱呀吱呀”的声音。程飞收回了思绪,转头看着门口。门口的丁教授还是那副样子:头上顶着一堆灰色的、乱蓬蓬的头发;又大又厚的眼镜后面藏着一双浑浊的眼睛;黑瘦的面部让人忍不住怀疑他究竟几天没有洗过脸;一套破旧的、油渍麻花的西装,皱巴巴地裹在身上。他用枯柴一样的手费力地摇着轮椅,那轮椅已经锈迹斑斑,一边勉强地向前挪动,一边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像是在抗议。当然,程飞讨厌丁教授有一部分是因为他的样子太邋遢,可是现在程飞还是忍不住想多看他两眼,因为毕竟共事了三年,很可能以后他再也见不到这个老头了。

在一圈胡子茬的包围中,丁教授那干裂的嘴唇动了:“喂食了吗,程飞?”

“嗯,刚吃饱。”

“准时喂的吗?”

“嗯。”

“那就好。怎么了?心不在焉的,有事啊?”丁教授说着这话,眼睛却盯着地上的祖宗们。

“没……没事。”程飞不想把“辞职”两字说得太早,他想先和丁教授聊会闲天,毕竟要永别了嘛。反正丁教授一会就会看见办公桌上的辞职信的。

“没事就好。程飞啊,工作累吗?”

“嗯——还行。”

“在实验室里不经常活动,平时要注意身体啊。”

“嗯。”

“别无精打采的了,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昨天的实验现在得出结果了,和你预想的一样。”

程飞黯淡的眼睛里有了一点亮光。他抬起头等着丁教授说下去。

丁教授对程飞的这个反应比较满意。他接着说:“我就知道你小子是青出于蓝胜于蓝,这一次你又超过我了。我看这类项目还是比较适合你,接下来的实验,你来做吧。”

这是程飞最爱听的一句话。每次丁教授把做了一半的实验交给他,就等于送给他一项小小的研究成果。这点成果可以让“程飞”这个名字在报纸和网络上出现几次,这当然不足以让程飞功成名就,但总能给他一些成就感,让他觉得向着灿烂的前途又前进了一步。程飞不自主地用眼睛的余光向办公桌瞥了一眼。

“怎么啦?”

“哦,没……没什么,其实……我想……我应该谢谢你,丁教授。”程飞支支吾吾地说着,他眼神飘忽,很不自然地站起身,任双脚向办公桌的方向挪去。

“别客气,对你这样努力的年轻人来说,应该多给你一些机会。好好干吧,你很有前途。”丁教授说着,也把轮椅向办公桌摇去,“那是什么?”他指着办公桌问。

“啊?哦,那是……那是我昨晚的……昨晚的……演算的草稿,忘收拾了。”程飞紧走几步,抢在丁教授前面来到了办公桌旁边,一把抓过那封辞职信,胡乱一揉,塞进了衣兜。

“哈哈,你小子,还有秘密啊?”

“哦,不是……”

“好了好了,年轻人的事,我不问了。工作吧。”

这一天,程飞工作比以前更加卖力。晚上,等丁教授离开后,程飞掏出那封被揉成纸团的辞职信,扔进了废纸篓。接着,他坐在那张空荡荡的办公桌旁边,掏出手机,又一次拨通了妈妈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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