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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科幻小说

发布时间: 2023-01-12 18:02:21

⑴ 你读过哪些脑洞其大的短篇科幻小说

上学的时候无意中在某个小说合集上看过一篇,具体名字不记得了,讲的是美国某实验室两个科学家受到辐射变异,可以临时控制别人的思维,于是俩人合作通过控制别人的思维,一点一点的将别人洗脑,先是将实验室的的变成的战争狂热份子,然后是周边小镇、洲、美国、最终引起了世界大战,牛逼的是后期他们基本不用洗脑能力了,只是靠周围的人影响其他人。这本书虽然看似科幻小说,其中也有很多的科幻元素,但更过的是对人的心理解读和人性剖析,因为当时没有接触过此类型的题材,所以印象深刻。

⑵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整理的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1

细菌是怎么进入我们的身体?细菌到底有多大?最容易侵入人体的几种细菌分别是什么?这些问题我都在《细菌世界历险记》中找到了答案。

《细菌世界历险记》是高士其爷爷所著。高士其爷爷以一个细菌——菌儿的口吻,幽默地介绍了细菌的吃食住行、生活习惯、生活方式,让我们仔细的了解了细菌的生活,看到了微世界的众多居民。

也许你会认为菌儿是卑微的、讨厌的、弱小的。但,我却认为菌儿一点也不卑微、讨厌、弱小。它从宇宙诞生的时候就存在了,经历了上亿年,至今还存在着。虽然它也做了一些“坏事”,但它做的“好事”也不少啊——清除一切腐物烂尸、帮助人们酿造出美酒、制做出可口的酸奶……

而人们和菌儿比起了就相差甚远了。菌儿活了上亿年,这上亿年它们都没有被饿死、烧死或后代绝迹,而且变得越来越强,这不正是我们所追求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境界吗?而我们人类那?虽然生活条件变好了,住在了高楼里,吃着精心烧煮的食物,寿命也渐渐延长了,但器官却渐渐退化了。人们也不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了,变得自大而空虚,不像菌儿自由自在、敢作敢当……

通过《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让我不仅了解了细菌,也让我知道,细菌也是值得敬佩、学习的。作文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2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东西比苍蝇的眼睛小1000倍,比一粒顶小的灰尘还小一百倍吗?没错,它就是细菌。就在寒假,我读了高士其爷爷所写的科学巨著《细菌世界历险记》,游历了整个细菌世界。这本书可不像一般的科普书籍那样枯燥、无味,作者以菌儿的口吻,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向我们描绘了整个细菌世界。

我相信,一直以来,细菌往往都是以一种对人体有害的形象出现在人们的心目中的。当然,我也是这样的,一提到细菌,我就会心生厌恶。可自从读了《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后,我了解了很多关于细菌的知识。尤其是关于土壤细菌的知识。

大家知道为什么土壤里的养料会用之不竭呢?给土壤补充养料的任务究竟是谁承担的呢?也许有人会说是蚂蚁或者蚯蚓。可蚂蚁和蚯蚓在土里钻来钻去,忙的是属于自己的私事,它们只能帮助土壤流通空气,但是对土地养料的补充,是不起丝毫作用的。也许有人会说是农人锄地并施的肥。但锄头只不过是松解土壤,肥料只是增加土壤里的有机物而已。真正的土壤的劳动者,是我们肉眼看不见的土壤细菌,是它们这群“小宝宝”一直默默无闻地给土壤补充养料!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了很多细菌,知道有的细菌会使人生病,令人害怕,有的细菌却会分解垃圾,帮助地球减轻负担……它们有可怕的一面,也有可爱的一面。

《细菌世界历险记》一书让我大开眼界,改变了对细菌的看法,激发了我对科学的兴趣,希望同学们都来读一读这本书,相信你会和我一样爱上它的!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3

这次我利用了寒假的时间,看完了正本《细菌世界历险记》。

我首先觉得这本书和其他的书不一样,因为在书里出现的细菌其实就是他自己。后来又感到奇怪,为什么作者会知道细菌此时此刻在想什么,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这里作者分别写出了在人的肠道有“有益菌”、“有害菌”和“中性菌”三大类细菌,还有各类球菌。

书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那篇“吃血的经验”。细菌们用中国古人说的一句“民以食为天”来比喻自己,我觉得特别好。从中,我也体会到了细菌生活的艰苦:在空中流浪、在水中浮沉、冲过崎岖的土壤、穿过蜿蜒的肚肠、饿在过沙漠上、冻在过冰雪上、被火烧过、被酸浸过等等。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细菌并没有那么可怕。细菌是人类离不开的生物,无论是在动物上,还是在我们的身上,都可以看见细菌的身影。但并不是所有细菌都是好的。像肺炎链球菌,稍不注意这细菌就会导致疾病,甚至面临死亡的危险。

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正在逐步掌握着细菌们各种各样的特性。一但发现了对人类的身体有害的细菌,就会使用各种手段来消灭它们。像是在牛奶上运用的巴氏消毒技术,只需把牛奶加热到七八十度,几十秒之后,牛奶里怕热的微生物,就会被这热度消灭,而有益菌仍然可以活下去。

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好个人卫生,加强锻炼,不让致病菌侵入我们的身体。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4

细菌,它们无所不在,无孔不入,而且它们生殖速度惊人,种类很多。《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就是一方面介绍细菌,一方面说一些营养知识的。这本书主要讲了:菌儿自传里的菌儿们在进攻人类时的情境:细菌与人里的关于人的一生、三流和四肢、五官的作用与细菌的衣食住行以及形态和种类,这简单说了毒菌,当然也说了细菌是土壤里的劳动者;细胞的不死精神里的营养知识和许多有趣的故事,关于细菌和细胞的故事却很少。

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是:漫谈粗粮和细粮,主要内容是:现在人们只注意主食,不注意副食,把百分之八十的伙食费都花费在主食里了,光是想把粗粮变成细粮,结果吃了“坏”的却没事,吃了“好”的而患病了,因为吃了细粮是好,但是有些缺点要粗粮填补,所以要吃细粮也要吃粗粮。中间还有一些营养知识:如果人体缺少了甲种维生素,就会的夜盲症和干眼病,吃胡萝卜可以预防;如果人体缺少尼克酸,就会得精神症和皮肤症,吃粗粮可以预防;如果缺少丙种维生素,就会得坏血病,吃萝卜可以预防。这个故事使我的健康又多了一层保障,难道我能不喜欢这个故事?

读了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关于细菌的知识,还帮助我揭开了神秘的科学面纱,又使我的阅读能力增强了许多,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5

暑假里,我看了《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是爸爸推荐的。刚看到书名,我就猜测这是一本科幻小说。可等我慢慢看下去,才发现这原来是一本以第一人称写的科普书。书中以幽默的笔调详细描述了菌的种类、习性,以及被人类发现的过程。看到细菌对人类的危害——造成疾病的传播……。我不禁有些害怕,这也提醒我要注意个人卫生习惯的养成,以避免伤害;看到细菌对人类的益处——酸牛奶抑菌……。我不由得微微一笑,感叹于它的奇妙。书中的知识,让我知道了原来在这大千世界中,菌类才是分布最广的,它有时虽然小到让人看不到,但它却神奇地无孔不入。

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而且在提升阅读水平也独有一功。不时会有词、句被红线划出,有时是词语解释,有时是句子修辞手法的介绍,每节最后还有小问题帮你回顾书中的知识。书中的内容引伸也很广泛,不时会出现古代的人和事,有些是重没有听说过的,每当此时,我就会去请教爸爸,或上网查询,丰富我的.知识。可巧,最近正值抗战纪念活动的开展,书中也用一定的篇幅写到了抗战时日本侵略者的故事,有些话更令我印象深刻。比如书中写到“这种侵略人兽的大举有些帝国主义者的行为,虽然那不过是我族中少数有势力的少壮细胞所干的事,帝国主义者侵略弱小民族也并不是他们国内全体人民的心意呀”。

我很谢谢高士其爷爷能为我们小朋友写出这样的书,在深入浅出地普入科学知识的同时讲人、讲事、讲道理,以后我一定还要多读类似的书籍。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6

今年暑假,我读了许多好书,其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它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带着我游历了整个细菌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士其,原名高仕錤,祖籍福建福州人,他既是生物学家、科普作家,又是诗人、教育家。他运用了第一人称的口吻描写了一个细菌在天空到人的身体,从被科学家抓走到被扔进水中,又从搭蚊子大叔、苍蝇大妈的便车,到乘风直上5000米的高空,以诙谐有趣的语言,妙趣横生的比喻向人们传播了医学科学与公共卫生知识。书中的语言不仅形象而清新,既用简明的语句又运用拟人、排比、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地将科学道理阐释出来,虽然饱含专业术语与科学知识,但读起来仍然朗朗上口,趣味盎然。

这本书主要分成三部分:菌儿自传、细菌与人和细胞的不死精神,每一个部分都由许多小故事组成,其中肺港之役,最为吸引我的注意。

这篇故事写出了虽然细菌侵入身体是很困难的,但还是要注意保护身体,否则,身体中的抗体和白血细胞一旦减少,就容易得病了。细菌会使人生病,但却分解垃圾,帮助地球减轻负担。这个故事写出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都是矛盾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细菌其实没有那么可怕,它也有它可爱的一面,它可以分解垃圾,还可以制造酸奶、酿酒呢!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7

最近,我阅读了《细菌世界历险记》,而这其中的严格故事,令我受益匪浅。

这则故事主要写了一块破布被房东太太抛弃了,不久,它就被收破烂的人捡走了,和其他破布一起送到工厂里。几经周折,被机器做成了一张崭新的纸。机器将破布挥手利用,先被打制成浆,浆在被烤干,结果成了一张纸。我在大街上看见一些老奶奶,老爷爷,他们背着麻袋,嘴上戴着口罩,手上戴着手套,在垃圾桶里翻捡着一些塑料杯,玻璃瓶,易拉罐,原来这些东西都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啊,把他们送到工厂里,工人叔叔会用机器把他们再一次变成有用的资源。哪怕是没用的臭烘烘的垃圾,他们被送到垃圾场里,人们还可以用这些垃圾来发电呢!用途真是多的不得了。

故事中“最后我们就变成了一片美丽大方的纸张。”这句话,给我六下的印象特别深刻。其中“美丽大方”一词把破布变成纸张的巨大变化,生动,形象的体现了出来,更加让我们感受到了破布变纸张的模样变化之大,回收利用的神奇。

水可以发电,甚至垃圾也能发电,就连一些腐烂的果皮等都能给农作物当肥料,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自己动手,把家里的塑料瓶子回收使用变成惹人喜爱的玩具汽车,把一些纸板盒子,利用自己的美工,把它做成家中的装饰品。

最后,我决心,要善于开动脑筋,善于动手制作。节能减排,低碳消费,从我做起。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8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叫《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讲了细菌的世界,作者是苏联的高士其,里面写了科学童话:菌儿自传,科学小品:细菌与人,和科学趣谈:细胞的不死精神。

“菌儿自传”中,作者以细菌的名义介绍了细菌,里面还讲到了细菌最怕高温度的火。

“人与细菌”中又让我对人和细菌多了一点了解:人生七个阶段和五味、六色、二声、三香、一触还有细菌的衣食住行、形态和生物三元论等。

“细胞的不死精神”中我又明白了,一个细胞只要源源不断的有能量吸收就可以成为我们口中常说能长生不老的神仙,一个细胞就是一个大魔法师,因为它能分身,一变十、十变百、变千、变万,细菌飞的最高最远的旅行就是火山喷发,细菌和火山灰一起飞上万多米的高空慢慢的飘呀飘,它大概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回到地面上哦!大家一定知道温度计,它是用热胀冷缩的功效来计算温度。这本书还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水银容易冷冻所以水银温度计不太适合用于测量零摄氏度以下的物体,而酒精容易沸腾,所以酒精温度计不太适合用于测量温度太高的物体,比如沸腾的岩浆,与水银相反,就可以用于测量零摄氏度以下的物体。

这本书不仅给我上了一堂细菌生物课,它还给我带来了不少科学知识!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9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由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抢过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细菌世界历险记》是一个叫菌儿的细菌自传,采用了生动活泼的形式与妙趣横生的比喻来向人们传播医学科学与公共卫生的知识。

细菌在17世纪以前是一个不为人知的东西,但在公元1675年被伟大的看门人列文虎老爷爷发现以后便广为流传开了。因为细菌的身子非常非常的小,所以很容易进入动物、植物的体内。我们应该要加强保护,这样细菌就不容易进入我们的体内了。但细菌最怕高温,超过100℃便要死亡了。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细菌爱吃人体内的红血球,还有其它动物肠里的食物。菌儿什么都喜欢吃,不挑食,只要被细菌碰到过的食物,便都会变质、腐烂、发霉、发臭等。一般来说,细菌我们是很讨厌的,给我们的印象是肮脏的,能使人生病。通过菌儿的自述,我了解到只要讲卫生,有良好的饮食习惯,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并且不一定是所有细菌都是对人体有坏处的,书中还提到了许多有益菌,比如酵母菌可以用来酿酒,酿制酱油,制作豆腐乳等。还有我们儿童喜欢喝的酸奶里就有乳酸菌的功劳,乳酸菌能提高我们的免疫力呢!我还知道不仅世界有细菌,而且我们人体也有不少的细菌呢!

读了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关于细菌的知识,也让我对细菌和微生物世界有了不同的看法。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10

细菌究竟是什么呢,长什么样呢,为什么会有细菌呢……带着无数个问号我开启了一趟细菌世界之旅。

《细菌世界历险记》是由高士其爷爷创作的,他是一位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和社会活动家,是我国科普事业的先驱和奠基人。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展现出一个精妙的科学世界,让我们既能与科学零距离接触,又能沐浴文字的清辉,乐享知识的滋养。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我”偶然喝了能将人变小直到是亿分之一毫米大小,可以到细菌世界做一回历险的液体,从而发生的一系列有趣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菌儿的细菌,它时儿淘气、时而傲慢、时而伤感、时而狰狞,它用那诗一般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细菌的全部秘密:衣食住行、生活习惯、生活方式、以及科学防止细菌进入体内的方法和细菌对人类的益处与坏处,让我们知道了讲究卫生的重要性。

没看过这本书之前,我对细菌是要多讨厌就有多讨厌。在我看来,它们会导致食物发霉变质,它们让人类生病。感冒时,要是不小心一个喷嚏朝别人打过去,那另一个人就极有可能会被传染,这全是细菌干的好事。最恐怖的是当我们不好好刷牙时,细菌还把我们的嘴巴当做一个大食堂,甚至会吃掉我们的牙齿,造成蛀牙。

自从看过这本书,我对细菌的态度有了180度的大转变。因为细菌不一定对我们都是有害的,有的细菌可以增加我们的抵抗力,帮助我们与体内的坏细菌作斗争,甚至我们生存所依赖的土壤也是由大部分细菌提供养分的呢!

这本书告诉我们细菌也是有好坏两面的,同样我们待人不能只看到别人的缺点而忽略了他们的优点。现在的我们要努力学习,希望在未来的一天,能把细菌转化成一种能量,用在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让世界更加环保。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11

这次我利用了一个寒假的时间,看完了没有正本《细菌作为世界历险记》。

首先,我认为这本书和其他书不同,因为书中的细菌实际上是自己。 后来我想知道为什么作者知道此刻细菌在想什么,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在这里作者分别写出了人体肠道中的“有益菌”、“有害菌”和“中性菌”三大类细菌,以及各种类型的球菌。

这本书让我我读的是最难忘的事“吃经验的血。”细菌使用的是中国的古话“民以食为天”来形容自己,我觉得特别好。由此,我也很欣赏硬盘细菌生命:徘徊在空气中,在水中漂流,土壤越过崎岖,通过肠道缠绕,在沙漠太饿,冻在冰和雪已被烧毁,是酸浸写作也一样,等等。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细菌并没有一个那么这个可怕。细菌是人类发展离不开的生物,无论是在动物上,还是在我们的身上,都可以可以看见细菌的身影。但并不是企业所有其他细菌一般都是好的。像肺炎链球菌,稍不注意这细菌就会直接导致中国疾病,甚至可能面临选择死亡的危险。

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渐掌握了细菌具有各种特性的。人体一旦发现有害细菌,它会使用一切手段消灭他们。如在巴氏灭菌牛奶技术的使用,牛奶被加热到正好七八十度,几十秒,怕热牛奶的微生物,该热量将被消除后,并且细菌仍然可以存活。

所以需要我们一定要做好自己个人生活卫生,加强学生锻炼,不让致病菌侵入我们的身体。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12

今天读了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使我感到很震撼。

这本书主要写了高士其爷爷为我们彻底揭开细菌的神秘面纱,向我们一一述说细菌各种资料。他用了拟人的手法,把科学讲得生动形象,明白晓畅。

文中最另我感动的是那两句话,“而今这个养在鸡身以外的心肉细胞,竟然已超过了死亡的境界,而到达永生之域了。至少,在人工培养之中,还没有接到它停止分身的消息啊!”这话使我感到细胞的伟大,还有他长生不老的精神和力量。但可惜被死板板的环境所限制,因而细胞受到了委屈,生物都有了死亡之祸。

读了这本书使我想起了湖南宁乡一对老年夫妇因食用野生毒菌中毒死亡事件。20xx年7月19日下午,望北峰村金锣山组72岁的张梅桥和其65岁的妻子秦章秀食后均感不适,双双卧病在床。次日凌晨,其侄张晋经过张梅桥家门口时,听到张梅桥的呼喊后即叫人将两人送往医院抢救,因抢救无效,张梅桥和秦章秀于7月20日死亡。据周围群众介绍,望北峰村山地广,山中野菌多,张梅桥从八九岁起即在山中拾菌,吃了几十年的野菌,也常常将野菌晒干卖出。不想打了一辈子交道的野菌,今日却成了断送自己性命的“罪魁”。

读《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会令你有许多赞叹,也会让你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感觉。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13

暑假里,学校推荐我们看《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当我拿到这本书时,我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细菌在我的印象里感觉就是坏的,我拿起书就想看看细菌到底有多坏。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真的是让我大开眼界,同时也让我真正认识了细菌。原来在我脑海里对细菌的看法太片面,也太有偏见了。

原来在奇妙的细菌世界里,不仅有有害的细菌,同时也有有益的细菌。有害细菌有霍乱弧菌、沙门氏菌、肉毒梭菌等等。细菌的身体很小很小,很容易进入动植物的身体里,所以我们要加强保护,这样细菌就不容易进入我们的身体了。细菌最怕高温,超过100度细菌就要全部死亡了。通过书本我还认识到了很多有益的细菌,这些细菌可以为人类服务,比如大名鼎鼎的乳酸杆菌,它可以用来制作酸奶、啤酒、面包等发酵的食品。乳酸菌还可以提高我们人体的免疫力呢。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细菌无处不在,比如家里的玩具,家具的表面,还有平时吃的食物,我们每天在用的手机,电脑键盘等等都存在着细菌,细菌通过这些载体在人与人之间不断地传播。

我们生活当中无时不刻地在接触细菌,所以我们平时就要注意手卫生,勤洗手,以防细菌感染生病。

读了这本书,让我改变了对细菌的看法。同时也让我明白,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细菌的世界很神秘,让我们继续探究细菌的世界吧!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14

这个学期,我在语文书的指引下找到了一本书一一《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生动形象地向我们介绍了各种细菌的特点让我充分感受到了细菌的奇特。

《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主要向我们介绍了作者把自己想象成细菌,通过一系列的说明方法生动形象的向我们介绍了各种关于细菌的知识,如:溶血链球菌是猩红热的正凶,肺炎双球菌是肺炎的主犯,流行性感冒杆菌是流行性感冒的祸首······

细菌如同一群可恶的强盗,在人类身上肆黁,让人类患上各种各样的恶疾,在痛苦中挣扎,在绝望中生活,感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这些片段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日军侵略我华夏大地的时候就曾利用过细菌。在日本人的帮助下,成为了瓶瓶罐罐的生化武器一次次的取走中国人民的生命,在我华夏大地肆黁。虽然现在的科技已十分发达,但仍然有许多疾病无法治愈。

虽然细菌是一群助纣为黁的坏蛋,但其中仍不乏一些善良的细菌,这些细菌不仅不危害人类的性命,而且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酵母菌,它能使面包发酵,把面包变得松软可口,是制作面包、馒头必不可少的东西;真菌和放线菌等菌类能将生活垃圾变成卫生的、无味的腐殖质物质······

细菌对人类有显而易见的坏处,也有不容争辩的好处,是一把名副其实的“双刃剑”,但是我相信在现代科技的威逼利诱面前,细菌将发挥它更大的价值。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15

细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虽不可见,但却是无处不在的。在我读了《细菌事界历险记》这本书后,他让我非常直观的认识了细菌的世界。他的作者是高士其,是中国著名的科普作家,他以第一人称“菌儿”进行自述,为我们讲述了他在细菌世界的历险过程,非常生动有趣。

开篇他先介绍了自己的名字叫“菌儿”,是菌族里最小最轻的一种,小到是人们的肉眼根本无法看见,所以人们一开始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那时候他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从来没有被人打搅,后来有位异想天开的人把他发现了,然后他的秘密就逐渐的泄露出来,他从此就被人们逐渐了解清楚。

“菌儿”是地球通,无论地球上哪一个角落里,只要有一些水汽和有机物,都能生存。他曾经在人类的肚肠里住着,他认为那是他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在那儿只有吃不尽的食粮,可是因为他不安分守己,饱暖之后又肆意捣毁人家肚肠的墙壁,引起那个人的肚子阵阵疼痛,随后他又被药物排泄出去,从此他又颠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17世纪的时候,他被发现过一次,但是人们没有认真追究他的性状,所以也就这样不了了之,后来19世纪法国出了一位怪学究,毫不客气的疑惑,我是疾病的元凶,要彻底清查他的罪帐。

都说水火无情,可是火能杀死他们,却不能给他们带来灭绝的危险,水却是他们的温柔的栖息之所,当然他们也有不喜欢的水,那就是沼泽水。和人一样,他们也担心自己的生计问题,为了寻找食物,“菌儿”离开了水国,来到岸上,进入鱼肚子、人类的厨房、餐桌、肚肠……

这本书不仅读起来生动有趣,而且让我们知道了细菌的神奇,如果你也想了解更多关于细菌的知识,请一起来读读这本书吧!

⑶ 基因改造人的科幻作品

在近年来美国好莱坞拍摄的众多科幻电影中,基因改造人或者说变种人也占有一定的分量。比如《蜘蛛侠》《X战警》《神奇四侠》《绿巨人》等都可以算作是变种人,当然其中有许多是由于意外或者自然原因而导致的基因变异,而不是主动改造所致。
但电影主要是为了娱乐观众,并不太注重科学性,像《X战警》中的一些变种人拥有的能力已经超出了碳基生物所可能拥有的能力,仅靠基因变异是无法实现的。这些影片中并没有认真探讨基因改造这一技术的,因此注重技术细节的读者不妨阅读科幻小说。 六十年代,曾经出现过一部令人毛发倒竖的科幻恐怖片《苍蝇》,改编自同名短篇科幻小说。片中主人公布兰德·塞斯在进行信息—物质传输法实验时,误将苍蝇基因混入自己体内,慢慢变成了苍蝇人。在漫长的变化过程中,他的人性逐渐消失,苍蝇的习性逐渐增加:倒吊爬行、唾液可以融化物体。由于苍蝇的基因已经混在了人的基因里面,在第二集里,他的儿子从出生起就继承了这个恐怖的基因组合。成年以后变成了“蝇人”。
这是由于实验失误,导致人类基因改变的例子。而更多的科幻作品描写了主动的基因改造,甚至成为一种制度。那便是有种族主义之嫌的“优生学”实践。 1998年,相继有两篇关于癌细胞克隆的科幻小说在中国发表,与正常克隆相比,这是另辟蹊径的基因改造人。在王晋康的《癌人》(发表时名为《海拉》)中,培育出克隆后代的并不是健康细胞,而是大名鼎鼎的“海拉细胞”。海拉细胞是现实中很“科幻”的事物:五十年代,有一位名叫海拉的美国黑人妇女患宫颈癌去世。医学家在她生前提取其癌细胞作实验用。但这些癌细胞的生命力异常顽强,不仅不断地繁殖下去,而且感染到许多其它的细胞样本中。几十年后,世界各地许多医学实验室里都有海拉细胞,令医学家防不胜防。迄今为止,海拉细胞已在单细胞状态下活了18000代,相当于人类的45万年!。在小说中,医学家秘密地用海拉细胞培育出一个生命力极端旺盛的黑女人。围绕着她,发生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故事。
不过,在《癌人》中,癌细胞孕育的海拉仍然完全是人的外形,只是生长速度过快。而在郑军的《癌变》中,通过癌细胞孕育出的后代则是一个仅仅略具人形的怪物。一个中国亿万富翁因患有不育症,相中了克隆技术。而为他培育克隆后代的,是仅有书本知识而无实际经验的年轻学者。他们误用了亿万富翁体内的癌细胞培育克隆人,代孕母亲知道事实后,怕失去这个孩子,秘密逃离。
这个克隆后代异常聪明、体力超凡,从小就极有侵略性。他在亲人的帮助下隐居在不为人知的地方。而他那完全正常的克隆兄弟则以亲生儿子的身份在亿万富翁家庭里养育成人,只不过身份不便向世人公开。二十年后,亿万富翁去世,一个可怖的怪物立刻出现在世间,试图杀死当年所有的知情人。
《癌人》和《癌变》中的“癌细胞克隆人”都拥有癌细胞的特点——超级生命力。并且,在这两篇作品里,克隆人的命运也都十分可悲。海拉遭受“人类纯洁联盟”的追杀,科学家不得不带着她东躲西藏。《癌变》里克隆人制造凶案的动机,则是深恐身份暴露,受到社会歧视。
确实,完完全全地复制一个人的基因,在今天的科幻小说里已经不太有戏剧性了。将转基因技术运用于人,创造前所未有的新人,成为科幻作家们喜爱的题材。傅雪峰创作的长篇科幻小说《第四只镖》中,变态学者金雨林复制了自己女儿的克隆体,仅仅是收藏和玩弄。为此,他改造了她们的基因,将她们变成大小不等的人。
当然,以变态心理为动机搞转基因克隆,毕竟没有普遍意义。如果将来有人改造人类的基因来制造新人,最可能的是出于战争目的,制造新的战士。《星球大战前传·克隆人出击》便给大家讲述克隆人大军的故事。他们全部是赏金杀手鲍巴·费特的复制品,但这批克隆人除了比较能打仗和不用付薪水,战死后不需补偿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然而,在刘慈欣颇为恐怖的科幻小说《魔鬼积木》中,却有人制造了一只转基因大军。他们是人与兽的混合体。这个故事发生的地点不在遥远的银河,就在大洋彼岸的美国。时间也就在当代。美军白人将军菲利克斯作为美国“创世”计划的负责人,计划为美国军队研制一批拥有其他生物优良性状的转基因战士,他找到了该领域的专家—美籍桑比亚裔科学家奥拉。他们将人的基因与其它特种基因混合,从各占百分之五十开始,尝试一点点增加人类基因的比例,慢慢确定哪些动物基因能够增加人的战斗力。实验中孕育的大量产品肯定要被杀掉。出于伦理考虑,他们没有使用别人的细胞,而是各自拨下一根头发用来提取供实验用的体细胞。
四年后,一号基地的人造子宫培养出一万多个可怖的活体。他们拥有人的意识,却不拥有人的身体,古怪异常。这些实验用活体被无情地烧死了。然后二号基地里开始生产出人的基因所占比例更多的混合体。有迅捷的马人,恐怖的蛇人、凶猛的狮人,怪异的蟹人,令人恶心的壁虎人,生活在水中的鱼人。当然,这些无法派上战场的转基因人又将被血腥地清除掉。此时,一直致力于生物平等的奥拉博士鼓动这些变种人发动叛乱,以获得自由。后来,及时赶来的美军82空降师采取果断行动,歼灭了试图突围的变种人大军。
奥拉博士早就深知在美国这个受到传统伦理约束的发达国家里,基因改造人的生存权利不可能获得认可,于是提前秘密携带了一批人类基因占百分之九十的变种人胚胎,回到了贫穷落后、但不屈服于美国霸权淫威的非洲国家桑比亚,利用当地妇女的子宫进行孕育。
当菲利克斯将军了解到此事后,通知了总统。美国无法容忍这种违背伦理的行为,悍然出动“林肯”号航母战斗群,对桑比亚实施了毁灭性的打击,并囚禁了自投罗网的奥拉博士等桑比亚和“物种共产主义”组织的领导人。自高自大的美国军队无视奥拉博士下的最后通牒,继续轰炸桑比亚。于是,由那些胚胎培育出的数万飞人战士向美国舰队发动袭击。在飞人军团的数量优势面前,美军的先进武器派不上用场。小说以“林肯”号航母的沉没为结局,预示了变种人类将会登上历史舞台,成为一支不可轻视的重要力量。

⑷ 求一本国外科幻小说的书名,只有梗概,熟悉这方面的人请赐教

Science Fiction Book Club的编辑宣布了他们选择的“过去五十年间最优秀的科幻奇幻小说,1953-2002”名单。

《魔戒之主》(The Lord of the Rings),J.R.R.·托尔金(J.R.R. Tolkien)
《基地》三部曲(The Foundation Trilogy),艾萨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
《沙丘》(Dune),弗兰克·赫伯特(Frank Herbert)
《异乡异客》(Stranger in a Strange Land),罗伯特·A.·海因莱茵(Robert A. Heinlein)
《地海法师》(A Wizard of Earthsea),厄休拉·K.·勒吉恩(Ursula K. Le Guin)
《神经漫游者》(Neuromancer),威廉·吉布森(William Gibson)
《童年的终结》(Childhood’s End),阿瑟·C.·克拉克(Arthur C. Clarke)
《机器人梦见电子羊?》(Do Androids Dream of Electric Sheep),菲利普·K.·迪克(Philip K. Dick)
《阿瓦隆的迷雾》(The Mists of Avalon),马里恩·齐默·布拉德利(Marion Zimmer Bradley)
《华氏451度》(Fahrenheit 451),雷·布拉德伯里(Ray Bradbury)
《新日之书》(The Book of the New Sun),吉恩·沃尔夫(Gene Wolfe)
《雷伯维兹圣歌》(A Canticle for Leibowitz),沃尔特·M.·米勒(Walter M. Miller,Jr.)
《钢窟》(The Caves of Steel),艾萨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
《原子孩子》(Children of the Atom),威尔莫·施拉斯(Wilmar Shiras)
《飞行都市》(Cities in Flight),詹姆斯·布莱什(James Blish)
《魔法色彩》(The Colour of Magic),特里·普莱切特(Terry Pratchett)
《危险幻像》(Dangerous Visions),哈兰·埃里森(Harlan Ellison)编辑
《死鸟传说》(Deathbird Stories),哈兰·埃里森(Harlan Ellison)
《被毁灭的人》(The Demolished Man),阿尔弗雷德·贝斯特(Alfred Bester)
《代尔格林》(Dhalgren),赛缪尔·R.·德兰尼(Samuel R. Delany)
《龙飞》(Dragonflight),安妮·麦卡芙瑞(Anne McCaffrey)
《安德的游戏》(Ender’s Game),奥森·斯科特·卡德(Orson Scott Card)
《异教徒汤玛斯·寇文能历代记》(The First Chronicles of Thomas Covenant the Unbeliever),史蒂芬·R.·唐纳森(Stephen R. Donaldson)
《无尽的战争》(The Forever War),乔·哈德曼(Joe Haldeman)
《门》(Gateway),弗雷德里克·波尔(Frederik Pohl)
《哈里·波特与魔法石》(Harry Potter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J.K.·罗琳(J.K. Rowling)
《银河旅行者指南》(The Hitchhiker’s Guide to the Galaxy),道格拉斯·亚当斯(Douglas Adams)
《我是传说》(I Am Legend),理查德·马西森(Richard Matheson)
《拜访吸血鬼》(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安妮·莱丝(Anne Rice)
《黑暗的左手》(The Left Hand of Darkness),厄休拉·K.·勒吉恩(Ursula K. Le Guin)
《小与大》(Little,Big),约翰·科罗里(John Crowley)
《光明之主》(Lord of Light),罗杰·泽拉兹尼(Roger Zelazny)
《高塔中的男人》(The Man in the High Castle),菲利普·K.·迪克(Philip K. Dick)
《重力使命》(Mission of Gravity),哈尔·克莱门特(Hal Clement)
《超级人》(More Than Human),斯多尔·斯特金(Theodore Sturgeon)
《人的再现》(The Rediscovery of Man),考德维那·史密斯(Cordwainer Smith)
《海滩上》(On the Beach),内尔·舒特(Nevil Shute)
《与拉玛相会》(Rendezvous with Rama),阿瑟·C.·克拉克(Arthur C. Clarke)
《环型世界》(Ringworld),拉里·尼文(Larry Niven)
《野蛮月球》(Rogue Moon),奥基斯·巴崔斯(Algis Budrys)
《斯尔玛莱利昂》The Silmarillion,J.R.R.·托尔金(J.R.R. Tolkien)
《五号屠场》(Slaughterhouse-5),库尔特·冯尼格(Kurt Vonnegut)
《雪崩》(Snow Crash),尼尔·斯蒂芬森(Neal Stephenson)
《航向桑给巴尔》(Stand on Zanzibar),约翰·布拉诺(John Brunner)
《群星,我的归宿》(The Stars My Destination),阿尔弗雷德·贝斯特(Alfred Bester)
《星际船伞兵》(Starship Troopers),罗伯特·A.·海因莱茵(Robert A. Heinlen)
《暴风雪使者》(Stormbringer),迈克尔·摩考克(Michael Moorcock)
《莎拉娜之剑》(The Sword of Shannara),特里·布鲁克斯(Terry Brooks)
《时间轴》(Timescape),格里高里·本福德(Gregory Benford)
《走向你们散落的身体》(To Your Scattered Bodies Go),弗利普·何塞·法默(Philip Jose Farmer)

⑸ 一部名为<雨一直下>的科幻小说,曾刊登在<科幻世界>上

雨一直下
2000 第11期 - 世界科幻

雷·布雷德伯里 曾真

雨继续下着。这是一场猛烈的雨,一场久不停歇的雨,一场令人焦躁不安的潮潮的雨。这是一场豪雨,如抽在眼睛上的鞭子,又如齐膝涌动的暗流。这场雨淹没了所有和雨相关的记忆。大雨滂沱,劈打在密林中,像枝剪一样砍开了树木,修齐了草坪,在土地上砸出了地道,又褪下了灌木丛的叶子。它将人们的手淋得像人猿皱巴巴的前掌。这场顽固而呆滞的雨从未停过。

“还有多远啊,中尉?”

“我不知道。一英里,十英里,或许一百英里。”

“您也不肯定吗?”

“我怎么肯定?”

“我不喜欢这雨。只要我们知道去太阳穹庐还有多远,我就会感到好受些。”

“离这儿还有一两个小时的路程。”

“您真这么认为吗,中尉?”

“当然。”

“大概您只是为了让我们高兴而在撒谎吧?”

“我就是在为了让你们高兴而撒谎。你给我闭嘴!”

说话的两个人正并坐在雨中。在他们身后,萎靡不振地坐着两个全身湿透且倦怠不堪的人,像两块正在融化的泥团。

中尉抬起头来。他那曾经褐红的脸膛现在已被雨水冲成一片惨白,眼睛也因雨水的涤荡变成了白色,一如他的头发。他从头到脚白成一片,甚至连制服也开始泛白,也许还带上一点点绿绿的菌类的颜色。

中尉感到了雨打在他的脸颊上:“金星上上次停雨是几百万年前的事儿了?”

“别发疯了,”另外两个人中的一个说,“金星上从来就不停雨,雨老是不断地下啊下的。我在这儿已经住了十年了,却从未见过有一分钟,甚至于一秒钟,天没在瓢泼似的下雨。”

“这真跟住在水底没什么区别。”中尉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耸耸肩把枪扛正,“行了,我们最好启程吧,还得找那个太阳穹庐呢。”

“或许我们根本找不着它。”一个玩世不恭的人说道。

“大约还有一小时左右。”

“您现在是在对我说谎,中尉。”

“不,我现在是对自己说谎。这是一个不得不说谎的时候。我不大能受得了。”

任何地方都识别不出方向。那里只有灰蒙蒙的天空,仍在下的雨,密林和一条小路,以及远在他们身后的那艘他们乘坐过并已坠下的火箭。火箭中还坐着他们的两个朋友,全身淌着雨水,已死了。

“动手吧,西蒙斯。”中尉点点头吩咐。西蒙斯从背包中拿出一个小包,在隐藏的化学药物的作用下,充气成了一艘大船。在中尉的指点下,他们飞快地砍下树木制成船桨,在平静的水面上敏捷地划动船桨启航了。

中尉感到冰凉的雨水流在他的双颊、颈部和挥动的手臂上,那阵寒意直渗入肺部。他感觉到雨水冲刷着他的耳朵、眼睛和大腿。

“我昨晚一宿没睡。”他说。

“谁睡得着?谁睡了?什么时候?我们总共睡了几个晚上?三十个日日夜夜!谁能在雨狠狠击打头部时入睡?我愿以一切代价换得一顶帽子。一切代价,只要雨不再敲打我的头。我头痛,疼得厉害呢,它时时刻刻都在搅扰着我。”

“我很后悔来了中国。”另外一个人说。

“这是我头一回听人把金星叫做中国。”

“是的,中国。中国的药剂治疗法——记得那种古老的折磨人的方法吗?把你用绳子捆在一根柱上,每隔半小时滴一滴水在你头上,你为了等待下一滴水而急得快要疯掉。喏,这便是金星,只不过规模更大些罢了。我们不适应这满是水的世界,这让人不能入眠,不能正常呼吸,你会因整日湿淋淋的而疯狂。如果我们以前为坠毁作好了准备的话,我们就应该带上防水的制服和帽子。可不是别的,偏偏是打在头上的雨袭击了你。雨下得这么大,像气枪子弹一样。我不知道我还能忍受多久。”

“天啊,我多盼望太阳穹庐的出现!想到这个好主意的人真是了不起。”

他们渡过了河,在这期间不断地想着太阳穹庐在前面某个地方密林中闪耀着光华。那将是一座金黄色的房子,又圆又亮,宛若太阳般。房子有十五英尺高,直径达一百英尺。那里温暖而宁静,有热气腾腾的食物,还可免受淋漓之苦。当然,在穹庐的中央,是一个太阳——一个金黄色的小火球,自由地飘浮于建筑物的顶部。你可以从你坐的地方看到它,可以吸烟或看书,或者喝你那加了小块方糖的热咖啡。那金色的小球会在那儿,如地球的太阳,温暖而持久,只要他们呆在里面消磨时光,便可忘却金星的雨世界。

中尉转过身,回头看了看正咬紧牙关划着桨的三个人。他们和蘑菇一样白,跟他并无二致。在几个月内,金星漂白了一切,甚至密林也成了一片广阔的卡通梦魇——没有阳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直下着的雨和不变的黄昏,如此一来,密林又怎么可能是绿色的呢?苍白的密林,灰白的叶子,如覆上了一层卡蒙伯奶酪的土地和像巨大的毒草一样的树干——一切非黑即白。你又能有几次看到真正的土壤本身?它不就主要是小溪、河流、水坑、池塘、湖泊、江水,最终归为一片汪洋吗?

“我们靠岸了!”

他们跳上了岸,抖抖身体,溅落下水花。船被放了气,收进一个烟袋里。接着,他们站在下着雨的岸上,试图点燃烟。大约过了五分钟,他们抖抖索索地揿燃了倒置的打火机,将手搭成杯状,猛吸了几口,但那带着不稳定火光的烟随即在一阵雨水的横扫下脱离了他们的嘴唇。

他们继续前行。

“等会儿,”中尉说道,“我想我看见前面有些什么东西了。”

“太阳穹庐。”

“我不太确定,雨又挡住了我的视线。”

西蒙斯开始奔跑:“太阳穹庐!”

“回来,西蒙斯!”

“太阳穹庐!”

西蒙斯消失在了雨中。别的人跟着跑了过去。

他们在一小块空地上找到了他,并且停下来看着他和他的发现。

火箭。

它正躺在他们离开它的地方。他们莫名其妙地兜了一个圈儿,回到了最初出发的地方。在火箭的残骸中,绿色的霉菌从两个死人的嘴里长了出来。当他们凝目而视时,霉菌开了花,花瓣在雨中凋落,然后死去了。

“我们是怎么搞的?”

“一定是有一场雷电风暴快到了。把指南针扔掉,那便是恶因。”

“你说得对。”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重新上路。”

“老天爷,我们完全滞步未前!”

“我们得保持冷静,西蒙斯。”

“冷静,冷静!这雨只会逼使我变得野蛮!”

“如果我们仔细安排的话,我们的食物还够吃两天。”

雨在他们的皮肤和湿透的制服上翩翩起舞,从他们的鼻子、耳朵、手指和膝盖上川流不息地淌下。他们看上去仿佛僵在密林中的石头喷泉,从每一个毛孔中喷出水来。

正当他们站着的时候,远处传来一阵轰响。

接着,一个庞然大物出现在雨中。

那怪物被一千只蓝色电动腿支撑着,以敏捷而可怕的步态前进着,每重重地走一步都带着一阵劲风。在每条腿扫到的地方,都有一棵树倒下并燃烧起来。浓烈的臭氧气味充斥着雨中的空气,烟雾被风驱散,被雨冲刷开。那怪物有着宽半英里、高一英里的庞大身躯,像一个巨大的瞎眼东西触及大地。有时,在一瞬间,它的腿隐没了,然后那一千条蓝白色鞭子样的腿又忽地从腹部伸了出来,行进在密林中。

“雷电风暴来了,”他们中的一个人说,“就是它毁了我们的指南针。它朝这边来了。”

“趴下,各位。”中尉嚷道。

“快跑!”西蒙斯说。

“别傻,趴下。它只击中最高的事物,我们有可能毫发无损地通过。在离火箭五十英尺的地方趴下,它可能会在那儿释放能量而留我们在这里。趴下!”

人们重重地倒在地上。

“它来了吗?”过了一会儿,他们相互询问着。

“来了。”

“走得更近些了吗?”

“还隔两百码。”

“更近些了吗?”

“它到了!”

怪物来到了他们身边,居高临下地站着。它抛下十道蓝色闪电,击中了火箭。火箭像被击打了的铜锣炫着光,发出金属的鸣响。那怪物又投下另外十五道闪电,像在演出一出谎诞不经的哑剧般触及密林和潮湿的土壤。

“不要,不要!”一个人一跃而起。

“趴下,你这个笨蛋!”中尉吼道。

“不!”

闪电又屡次击中了火箭。中尉扭转头,看见了蓝色的炽烈的闪电,看见了树木裂开,崩塌倒地,还看见了那怪异恐怖的暗色云朵在头顶上空变得宛如一张黑色圆盘,发射出成百束的电流柱。

跳起来的那人正疲于奔命,像跑在一个有许多支柱的大厅中。他奔跑着闪躲于柱子间,终于在一根柱子下砰然倒下,传来的声音就好像一只苍蝇落在捕蝇电网上的叫声。中尉是儿时在农场生活时记住这声音的。随之而来的还有人炙烤成灰烬的气味。

中尉低下了头。“别抬头看。”他告诉别的人们。他担心自己随时也有可能跑起来。

头顶的风暴又连续发出了几次闪电,然后走开了。整个世界再次由雨独霸,并很快清除了空气中那股烧焦的气味。有好一阵子,剩下的三个人坐在原地,等待着心跳再次平息下来。

他们向那具尸体走过去,想着可能还有办法救那个人的命。他们不能相信已经没有办法救他了,这是还未接受死亡的人的自然反应,直到他们触摸了他,把他翻过来并计划着是把他埋掉还是任由飞快生长的密林在一小时内将他掩埋。

尸体被扭曲,坚硬如钢,包在烧焦的皮革中。它看上去像一具石蜡人像模型,先是被扔进了焚化炉,待到石蜡变成木炭骨架后再拖出来。惟一洁白的是牙齿,它们闪闪发光,像从紧攥的黑色拳头中半掉下来的奇怪的白色项链。

“他不该跳起来。”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

甚至当他们还站在尸体旁时,它便开始消失,蔓延的植被——小小的树条,长青藤,匍匐茎,甚至悼念死者的花——正渐渐爬上来。

远处,风暴在蓝色闪电中走开,逐渐消逝。

他们横渡了一条江、一条小溪,以及十多条各式各样的河流。在他们眼前,江水奔流着显现出来。当原来的河流改变河道时,新的河流又展现开它的面孔。

他们来到了海边。

辛格海。金星上只有一片大陆,长三千英里,宽一千英里,环绕这块岛屿的便是覆盖了整个下着雨的星球的辛格海。它一动不动地躺在暗无血色的海滨……

“往这边。”中尉向南边点点头,“我确定离这边不远处有两个太阳穹庐。”

“他们在这儿时,为什么不多建一百个穹庐呢?”

“这儿现在已经有一百个了,不是吗?”

“到上个月为止,已有一百二十六个了。一年前,他们试图在地球上让国会通过一项议案以多建几十所穹庐,但是,如你所知,不行。他们宁愿让少数几个人因淋雨而疯狂。”

他们向南边出发了。

中尉、西蒙斯和第三个人皮卡德,行进在忽大忽小的雨中。雨水倾泻,片刻不停地落在土地、海洋和行走的人们身上。

西蒙斯率先看见了它:“它在那儿!”

“什么在那儿?”

“太阳穹庐!”

中尉眨去眼边的水珠,抬起手挡开雨水的频频敲击。远处的海边,密林的边缘,有一个金黄色的发光体。那的确是太阳穹庐。

三人相视而笑。

“看来您对了,中尉。”

“运气来了。”

“伙计们,单看到它就让我浑身来劲。来吧!谁最后到谁是孬种!”西蒙斯开始一路小跑起来,另两个人也不由自主地喘着气跟着跑起来。尽管疲惫不堪,却仍奋力往前赶。

“我要一大壶咖啡,”西蒙斯边笑边喘着粗气说,“还要一整盘肉桂小蛋糕。天啊!我要躺在那儿让古老的阳光照耀着我。发明太阳穹庐的人应该获得一枚荣誉勋章!”

他们跑得更快了。金黄的发光体越来越明亮。

“猜猜看有多少人在完成治疗以前疯掉了?想想这是多么显然的事呀!几乎不用怎么想也知道。”西蒙斯喘着气,和着自己跑动的节奏说,“雨,雨!多年前,在密林外,发现了,我的,一个朋友,四下游荡。他在雨中,一遍又一遍地说,‘知道得不够多,进来,到外面的雨中去。知道得不够多,进来,到外面的雨中去。知道得不够多——’就像这样。可怜的疯子。闭上你的臭嘴!”

他们一阵奔跑。

他们全笑了起来。他们笑着来到了太阳穹庐的大门前。

西蒙斯急切地把门拉开。“嗨!”他大喊着,“把咖啡和蛋糕拿出来!”

没人回答。

他们跨进了门。

太阳穹庐又空又黑,并不见有金黄色的人工太阳发出咝咝的声响悬于蓝色的天花板中央,也不见有预备好的食物,房子冷得如同墓穴。从屋顶才刺穿的成千个孔中,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下,浸湿了厚厚的毯子和沉重的现代家具,溅落在玻璃桌子上。丛林在房中地面、书架顶和沙发上像苔藓一样生长起来,雨水从洞中如鞭打一般落在三个人脸上。

皮卡德开始暗暗笑出声来。

“闭嘴,皮卡德!”

“老天,你看这儿为我们布置了什么——没有食物,没有太阳,一切空空如也。金星人——当然是他们干的!”

西蒙斯点点头,雨水漏在他脸上,流进了他银色的头发和白色的眉毛。“每隔一段时间便有金星人从海里出来袭击太阳穹庐。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毁了太阳穹庐,便能毁了我们。”

“不是说有枪支保护着太阳穹庐吗?”

“当然有,”西蒙斯走到旁边一个稍干一点的地方,“但金星人上次试图袭击至今已有五年了。防备松懈了,他们在未被察觉的情况下攻下了这座穹庐。”

“那死尸在哪儿呢?”

“金星人把他们拖下了水。我听说他们用一种悦人的方法淹死你。他们大约用八小时来完成这项工作,令人十分愉悦。”

“我打赌这儿压根儿没吃的东西。”皮卡德笑道。

中尉向西蒙斯皱皱眉,又点点头,以让他看见。西蒙斯摇摇头,走回到椭圆形会客室一侧的房间里。厨房里撒满了湿透了并且长了一层绿毛的面包和肉,雨水从厨房屋顶的几百个洞中漏下。

“很好。”中尉向那些洞瞟了一眼,“我不认为我们能把这些洞全堵起来,然后舒舒服服地呆在这儿。”

“没吃的吗,先生?”西蒙斯轻蔑地哼了一声,“我留意到太阳机器已支离破碎了。我们最好继续前进,去下一个太阳穹庐。它离这儿有多远?”

“不远。我记得他们在这儿建了两座离得很近的穹庐。或许我们在这儿等着,会有救援部队从另一个穹庐……”

“也许他们几天前来过,现在已经走了。再过六个月,当他们从国会拿到钱时,他们会派一支小分队来修缮这个地方。我认为我们最好别等了。”

“那也好。我们先把剩下的口粮吃了,然后再去下一个穹庐。”

皮卡德说:“但愿这雨别再打在我的头上,哪怕停几分钟也好,只要让我能记起不受雨打搅是什么样子。”他把手放在头颅上,并紧紧抱住了它,“我记得当我还在学校时,一个爱欺侮弱小者的人曾经坐在我的后排,成天每隔五分钟便拧我一下,连续这样做了几星期以至几个月。我的手臂淤青一片,疼极了,我觉得我快被拧疯了。终于有一天,我一定是被这连续不断的伤害弄得有些不正常了,我回转身,拿起一个机械绘图用的金属三角尺,差点儿把那小子给杀掉。在他们把我拖出教室之前,我快把他下贱的头切下来,把他的眼睛挖出来了。而且我还大叫道,‘他为什么不让我一个人好好呆着?他为什么不让我一个人好好呆着?’我的天!”他的双手紧箍住头骨,全身颤栗,蜷成一团,双目紧闭,“但现在我有什么办法呢?我打谁,我叫谁住手别再烦我?这该死的雨,就像有人在不断地拧你。雨就是你所能听到和感受到的全部!”

“我们今天下午四点能到达下一个太阳穹庐。”

“太阳穹庐?看看这个吧!如果金星上所有的太阳穹庐都消失了怎么办?那时能做什么?如果所有天花板上都有洞,雨都能漏进去怎么办!”

“我们不得不碰碰运气。”

“我已厌倦了碰运气。我所想要的一切就是一个屋顶和些许宁静。我想单独呆着。”

“如果你坚持的话,只有八个小时了。”

“别担心,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的。”皮卡德笑了,没把视线放在他们身上。

“吃吧。”西蒙斯注视着他说。

他们向着海岸边出发了,再次朝南方前行。四小时以后,他们不得不朝岛内方向走一段以绕过一条河。那河足有一英里宽,河水湍急,无法船渡。当他们朝内陆走了大约六英里时,河水突然像受了致命的伤一样从地底沸腾起来。在雨中,他们踏在坚实的地面上,重新转回了朝海的方向。

“我得睡觉,”皮卡德终于一边说着一边猝然倒下,“四个星期没睡过了,再累也没能睡。就在这儿睡会儿吧。”

天空变得更加阴沉了。金星上的夜幕已经降临,四周漆黑一片,行走十分危险。西蒙斯和中尉也跪了下来。中尉说:“好吧,想想我们能做些什么。我们以前试过,但我不知道。在这样的天气里,睡觉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们完全舒展开身体,闭上眼睛,把头支撑起来,好让雨水不流进嘴里。中尉全身一阵痉挛。

他没睡。

有东西在他皮肤上爬动,也有东西在他身上一层层地生长。雨滴落下,相互汇成细流慢慢滑落。当雨水淌下时,小树林开始在他衣衫上植根,慢慢成长起来。他感到常青藤附着上来,为他做了又一件长外套;他感到小小的花蕾绽放、凋零,雨点仍轻拍着他的身体和头部。在有些光亮的夜晚——因植被在黑暗中闪烁——他能看见另外两个人的轮廓被勾划出来,像倒下的木头被青草和花掩上了一层紫色的遮蔽物。雨打在他的脸上,他用手捂住脸;雨打在他的颈上,他在泥泞中翻身俯卧在橡胶质的植物上;雨又打在他的脊背和腿上。

他忽然纵身一跃而起,拂去身上的水。他感觉似乎有一千双手在触碰他,而他又不想再被碰到,他再也不能容忍了。挣扎中,他碰到了什么东西。他知道那是西蒙斯站在雨中,打着喷嚏,咳着嗽,哽咽着。过了一会儿,皮卡德也站了起来,大叫着四下奔跑。

“等会儿,皮卡德!”

“别再下雨了,别再下雨了!”皮卡德尖叫着,向夜空连开了六枪。在火药光的照耀下,他们能看见大群的雨点,似乎被爆炸声所惊吓而犹豫,悬在半空,像凝结于一整块巨大的琥珀中。一百五十亿颗水珠,一百五十亿颗泪滴,一百五十亿颗装饰珠宝,被映衬在白色天鹅绒的观赏板前。当光线渐暗时,悬浮着等待拍照的水滴猛烈地掉在了他的身上,像一片冰凉刺痛的云朵。

“别再下了!别再下了!”

“皮卡德!”

但皮卡德只是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儿。当中尉点亮一盏手灯,在他的面孔前晃了几下后,他的眼球扩大了。他大张着嘴,脸朝天,雨水在他的舌头上溅起水花,淹没了他瞪大的眼睛,也在他鼻孔上咕噜噜地起着泡。

“皮卡德!”

他没有吭声。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呆立在雨中,任凭气泡在他已被漂白的头发上破裂,听任雨水像珠链一样从他手腕和颈部坠落。

“皮卡德!我们得走啦,还要赶路呢。随我们来。”

雨水从皮卡德耳根连成线滴下。

“听见我说话了吗,皮卡德!”

这跟朝一口井底喊话无异。

“皮卡德!”

“让他一个人呆在这儿。”西蒙斯说。

“我们不能把他抛在这儿。”

“那怎么办,难道扛着他?”西蒙斯厉声说,“这对我们或他自己都没好处。你知道他在干吗?他只是站在那儿等着给淹死。”

“你说什么?”

“到现在你也该明白了。你不知道那个故事吗?他会一直站在那儿仰着头,让雨水冲进鼻孔和嘴巴。他会吸进雨水。”

“没听说过。”

“这是那次他们找到门德特将军时的情形。他坐在石头上,头向后仰,吸着雨水。他的肺部全积满了水。”

中尉再次把灯转向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孔。皮卡德的鼻孔中发出微微的水响。

“皮卡德!”中尉给了他一个耳光。

“他甚至不能感觉到你,”西蒙斯说,“在这样的雨中呆上几天,你自己几乎都不能感觉到自己的脸或手脚的存在。”

中尉惊恐地看着自己的手,他再也不能感觉到它了。

“但我们不能把皮卡德留在这里。”

“我来告诉你我们能做什么。”西蒙斯说着对他开了一枪。

皮卡德摔在了雨地上。

西蒙斯吼道:“别动,中尉。我的枪也为你上了膛。好好考虑一下吧,他只会或站或立地在那儿给淹死,这样死还快些。”

中尉冲着尸体眨了眨眼:“但你杀了他。”

“是的,要不这样,他会成为我们的负担,让我们也跟着去死。你刚才看见他的脸了,一脸的疯狂。”

过了一会儿,中尉点点头说:“好吧。”

他们又走进了茫茫的雨中。

天黑了,手灯昏黄的光只能穿透雨帘前不到几英尺的地方。半小时后,他们不得不又停下来,饥肠辘辘地坐着静候黎明的到来。拂晓时分,天灰蒙蒙的一片,雨一如既往地下着,他们又开始向前走。

“我们算错时间了。”西蒙斯说。

“没有,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

“大声点,我听不见你在说什么。”西蒙斯停下来,笑了笑,“我的天,”他说着,摸了摸耳朵,“我的耳朵,它们仿佛不属于我了。这倾盆大雨都快将我的骨头也弄麻木了。”

“听见什么了吗?”中尉问。

“什么?”西蒙斯一脸迷惘。

“没什么。走吧。”

“我想我要在这儿等会儿,你先走。”

“你不能那样做。”

“我听不见你,你走吧,我好累。我觉得太阳穹庐不在这条路上,就算在,也很有可能像上一个一样,屋顶上全是洞。我想我就坐在这儿吧。”

“你起来!”

“再会了,中尉。”

“你现在不能放弃。”

“我的枪告诉我,我得留在这儿了。我再也不想干什么了。我还没疯,但也快了。我不想疯掉,所以当你走出我的视线时,我就用枪结束我的生命。”

“西蒙斯!”

“你叫了我的名字,我能从你的唇形上看出来。”

“西蒙斯。”

“喏,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我要么现在死,要么再过几个小时,等到了下一个太阳穹庐(如果能到的话),发现雨水从屋顶漏下时才死。那岂不是更惨?”

中尉又等了一会儿。之后,他又踏着雨向前迈动了步伐。他曾回头喊了一次,但西蒙斯只是手握着枪坐在那儿,等着他走出视野,并冲他摇摇头,挥手让他快走。

中尉连枪响都没听见。

沿途上,他开始吃路上的花。它们无毒,但不太能维持体力,只在他胃里停留了一会儿,也就一分钟左右,他便开始恶心得呕吐。

有一次,他摘了一些叶子来为自己做一顶帽子,尽管他以前已经试过,可惜雨水将叶子从他头上融化掉了。那些植物一旦被采下来便很快腐烂,在他指间化为灰白的一团。

“再过五分钟,”他对自己说,“再过五分钟我就会走进海里,并永不回头。这样的环境不适合我们,没有一个地球人能忍受,过去不曾,将来也不会。振作点,振作点。”

他挣扎着穿过一片烂泥和树叶的海洋,来到一座小山前。

远方冰冷的雨幕中,隐隐显出一个黄色的小点。

下一个太阳穹庐。

透过树林能看到远方有一座长圆形的金黄色建筑。他站在那儿,轻晃着看了好久。

他开始奔跑,接着又因担心而放慢了步子。他没有欣喜地大叫,如果这一个也是和上一个一样怎么办?如果这也是一个毫无用处的太阳穹庐,没有太阳在里面怎么办?他想。

他跌了一跤,跌坐在地上。就躺在这儿吧,他想,这穹庐没用。就躺在这儿。这没用。爱怎么着怎么着吧。

但他仍设法支撑着再度爬了起来,横过了几条小溪。那金色的光芒越来越明亮。他又奔跑起来,脚步声像踏上了镜子和玻璃,手臂挥动着如宝石般的水珠。

他站在了金色的大门前,门楣上刻着太阳穹庐。他抬起麻木的手去触碰它。接着,他扭动了门锁,踉踉跄跄地跌了进去。

他站了一阵子,打量着四周。在他身后,雨点急旋着打在门上。面前的一张矮桌上摆着一满银壶热气腾腾的咖啡,旁边一个倒满咖啡的杯子上还有一块方糖;边上的另一个托盘上,厚厚的三明治夹着肥嫩的鸡肉、鲜红的西红柿和绿色的洋葱圈;眼前的横木上搭着一条厚厚的绿色土耳其大毛巾,一个放湿衣服的箱子;右边的小隔间里,热射线能立刻将人全身烘干,椅子上方有一套崭新的换洗制服,在等待着任何一位客人——他,或是一名迷途者——来使用它。更远些,有咖啡在铜壶里冒着热气,留声机静静地播放着音乐,书被红色或褐色的皮革装订得整整齐齐。书旁边有一张床,一张毫无遮蔽的温暖的床。一个人大可躺在上面,在占据了整个房屋的那个明亮事物的光线中尽情地吃喝。

他把手挡到眼睛上方,看见有人朝他走过来,但他没向他们说什么。片刻,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制服上淌下的水在脚边积了一摊,他感到水正从他的头发、脸庞、胸膛、手臂和腿上渐渐蒸发开来。

金色的太阳挂在屋子正中央,巨大而温暖,它没发出一丝声响,整个房间鸦雀无声。门关紧了,雨对于他微有痛感的躯体来说仅是一场回忆。太阳高悬在屋顶蓝色的天空,温暖,晴朗。

他朝前走去,边走边脱下衣服。

曾礼 图

⑹ 求一部科幻小说名字 大致剧情如下

这是一部电影,变蝇人。
布朗多·赛斯(杰夫·高布伦饰)是一个科学家。他自己发明了一个时空传送装置。在一次派对上,他认识了女记者维尼卡(吉娜·戴维斯饰)。布朗多·赛斯把她带到了自己的住处并让她拿丝袜做了实验。结果出乎维尼卡的意料,丝袜从一个传送室传到了另一个。维尼卡看后急于将布朗多·赛斯的成果公布于众。但是布朗多·赛斯有更好的主意,他想让自己能够传送生命体的时候,再让维尼卡对外发表。维尼卡同意了,并且答应记录布朗多·赛斯的整个实验过程。 二人渐渐地日久生情,而布朗多·赛斯的实验也大功告成。他们用一只狒狒做了传送实验,结果很成功。布朗多·赛斯随后又用自己做了实验,但是此后布朗多·赛斯发现自己似乎变了一个人似的,他变得很强壮,而且精力和性欲旺盛。更可怕的是,布朗多·赛斯的后背长出了许多尖尖的硬毛。维尼卡偷偷地拿这些硬毛做了化验,结果表明硬毛是一种昆虫的,这使得维尼卡非常害怕。随着时间的推移,布朗多·赛斯也觉得不对劲了。他用电脑分析了一下,原来在那次实验的时候,一只苍蝇飞进了传送室,布朗多·赛斯和苍蝇进行了基因融合,结果他和苍蝇融为一体。 糟糕的是,此时维尼卡已经怀了布朗多·赛斯的孩子。她很害怕生出的孩子是个异型,所以决定做掉孩子。但是,布朗多·赛斯却将维尼卡带走,并要求将其与自己合为一体。维尼卡奋力反抗,最后,人性复苏的赛斯选择了自我毁灭,用足肢抓起枪管按在自己的头上,求她开枪,最终维尼卡悲痛地结束赛斯的生命。

⑺ 求一短片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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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海底两万里35章主要内容

在“我”与船长交谈时,却听到了轻微的爆炸声。原来是一艘战舰发现了“我们”,它对“鹦鹉螺号”发动了攻击
我看着船长,船长直立不动。
【动作描写】面对爆炸,船长直立不动,表现出他的淡定和临危不惧。
“尼德·兰朋友,”康塞尔说,“它可能对‘鹦鹉螺号’造成损害吗?它可能做水下攻击吗?它可能炮轰海底吗?”
【语言描写】康塞尔的话,体现了他的冷静、思维缜密。
如果尼摩船长让它靠近,那么我们就有机会逃脱。
【叙述】“我们”仍想着从船上逃脱,这一次能否成功逃走呢?
我正要回答的时候,一道白烟从战舰的前部发出。几秒钟后,让人心悸的重物落下,水花飞溅到“鹦鹉螺号”的后部。
【场景描写】“我们”还未行动,那艘战舰已经发动攻击。
“可是他们要看清楚,”我喊,“他们面对着的是人呢!”
【语言描写】“我”不敢相信,对面的战舰会对人发动攻击,这是怎么回事?
在这只追赶前来的船上,我们碰不见朋友,我们只见到无情的敌人。
【叙述】对面的人并不是“我们”以为的朋友,而是发动攻击的敌人。
他脸色苍白,瞳孔吓人地收缩着,身体向前倾斜,双手将加拿大人的肩臂扳了过来。
【神情描写】“脸色苍白”“瞳孔收缩”“身体倾斜”写出了船长愤怒的神态,同时也写出了船长力量之大。
“对,我一定要击沉它!”
“您不能这样做!”我声嘶力竭地大嚷。
“不可能,教授,”尼摩船长冷酷地回答,“不要用您的意志来判断我的做事原则。谁都知道,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们既然袭击了我,那么我也得以牙还牙!”
【对话描写】“我”的声嘶力竭和尼摩船长的冷酷,突出了船长对战舰袭击“鹦鹉螺号”的极度仇视和愤怒。
“您不知道?那再好不过了!那么至少还给我留下了一个秘密。好了,废话少说,你们都给我下去。”
【语言描写】看来尼摩船长知道这艘船的来历,这艘船的出现和船长有关。
战舰上的炮弹像一群苍蝇似的向“鹦鹉螺号”飞来,把我们周围的海浪掀得老高。
【运用比喻】将炮弹比作苍蝇,写出了炮弹的秘籍,敌人进攻的猛烈,表现出战斗的激烈。
此时,我的心情是非常焦急的,担心这,又担心那。
【心理描写】表现出“我”的紧张和不安,表达了“我”对和平的热爱,厌恶战争。
“对他们没有怜悯可言!我是被迫的,我才是正义。这些侵略者们,是群毫无羞耻的恶狼!正是他们,使我失去了我所爱的、珍惜的我的祖国和我的父母和我的妻儿。我目睹他们全部悲惨地死去,因此,我诅咒这些杀人不眨眼的强盗。”
【解释说明】从本段看出尼摩船长冷酷的表情,制造“鹦鹉螺号”的原因,写出他心底对侵略者们的增根,人物的内心情感世界逐渐明朗。
“不知道。不管它是哪个国家的船,我敢肯定,超不过夜幕降临,它就会被击沉。‘鹦鹉螺号’的实力太强了,那船根本无法与之相比。尽管如此,远战舰一道沉没,也比做这个疯狂的复仇者同谋要好些。再说,到现在我也说不清复仇是否是正义的。”
【语言描写】“我”明白“鹦鹉螺号”的强大,知道另一艘船不是它的对手。“我”选择离开,是因为“我”不赞同船长的行为。
此时的天空正适合我们行动,因为这几天将是满月,月光会非常的明亮。一旦我们上了战舰,就可能尽我们最大能力劝说他们。来避开这潜在的危险。
【叙述说明】教授逃跑和尼德·兰是由区别的,教授更重要的是避免战争、避免屠杀。
他两眼不离开那艘战舰,他目光炯炯,好像是吸引它、诱惑它,像要把船拉过来似的!
【运用比喻】采用比喻的手法表现出战舰的火力猛烈。
尼德·兰很坚定,康塞尔很镇静,我神经紧张,快抑制不住自己了。
【神情描写】尼德·兰坚定,康塞尔镇静,“我”紧张,三人面对紧急时刻不同的反应,从侧面突出了人物不同的形象特征。
是“鹦鹉螺号”在推进器的强力推动下,从这艘战舰身上横冲过去,就像帆船上的尖杆穿过布帆那样!
【运用比喻】用比喻的手法表现出“鹦鹉螺号”强大的攻击力。
甲板上满是往来乱动的人影。海水涌上来,那些受难的不幸的人都跳到桅樯网上,抓住桅樯,在水中挣扎,扭弯肢体。这简直就是突然被整个大海侵进来的人类蚂蚁窝!
【场景描写】将甲板上慌乱的景象描绘出来,表现出人们手足无措的绝望样子。
我转过头来看尼摩船长,这个可怕的幕后主使者,是真正的复仇者。
【细节描写】“可怕的幕后主使者”“复仇者”等词,体现了“我”对船长的憎恨与不满。
精华赏析
本章主要讲述的是“鹦鹉螺号”将一艘舰船击沉,上演了一幕血腥恐怖的复仇时间。可以看出船长十分憎恨这艘舰船,他们之间存在着不为人知的故事。作者用形象地比喻,准确的心理描写,将战斗的激烈场面和“我”的无助、恐慌表现得淋漓尽致。

作者:女人知书香
链接:https://www.jianshu.com/p/b0cd9e34e2da
来源:简书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⑼ 反乌托邦科幻小说三部曲移动迷宫结局

《移动迷宫:死亡解药》是《移动迷宫》三部曲第三部,也是最后一部。
一、内容简介:太阳闪焰病毒摧残地球,政府机关安全体系随之瓦解。一种为生化战争研发的人造病毒从军方疾病管制中心渗漏出来,侵袭所有人口密集区,疫情迅速延烧…
二、小说结局:
纽特被托马斯杀死。
纽特知道自己不能免疫,他的愿望就是让托马斯杀死自己。
特蕾莎最后逃跑时死去。
托马斯带着一群免疫人去了艾娃佩琦处长给他们准备的新世界,开始了新的生活。

⑽ 以前科幻世界刊登过一篇科幻小说 关键字: 太空事故 载满粪便的货柜 苍蝇 蛆 食物 返回地球

《暗狱》柳公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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