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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地下金属圆顶地面

发布时间: 2022-04-24 17:41:37

❶ 很久以前看的科幻小说里面有液态金属的星际战争

《寂灭天骄》是作者高楼大厦的科幻星际战争类小说作品,主要讲述了名门高校,生活在贫困线下的超级贫困生,在目睹了杀人事件时,阴差阳错得到了一个奇异的液态金属球,在这个古武学跟新武学争辉的星际时代,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传奇之路的故事。

❷ 科幻小说 外星人 好多年前看的了,貌似讲的是主人公莫名其妙在地下室睡了一觉,醒来后回到地面发现。。。

这跟我做的梦似的……不过我梦里没有大逃亡,而是一直和幸存者生活在地下……
这个情节和《三脚妖之日》很类似,还有个以此改编的电影~楼主可能会喜欢~

❸ 一部名为<雨一直下>的科幻小说,曾刊登在<科幻世界>上

雨一直下
2000 第11期 - 世界科幻

雷·布雷德伯里 曾真

雨继续下着。这是一场猛烈的雨,一场久不停歇的雨,一场令人焦躁不安的潮潮的雨。这是一场豪雨,如抽在眼睛上的鞭子,又如齐膝涌动的暗流。这场雨淹没了所有和雨相关的记忆。大雨滂沱,劈打在密林中,像枝剪一样砍开了树木,修齐了草坪,在土地上砸出了地道,又褪下了灌木丛的叶子。它将人们的手淋得像人猿皱巴巴的前掌。这场顽固而呆滞的雨从未停过。

“还有多远啊,中尉?”

“我不知道。一英里,十英里,或许一百英里。”

“您也不肯定吗?”

“我怎么肯定?”

“我不喜欢这雨。只要我们知道去太阳穹庐还有多远,我就会感到好受些。”

“离这儿还有一两个小时的路程。”

“您真这么认为吗,中尉?”

“当然。”

“大概您只是为了让我们高兴而在撒谎吧?”

“我就是在为了让你们高兴而撒谎。你给我闭嘴!”

说话的两个人正并坐在雨中。在他们身后,萎靡不振地坐着两个全身湿透且倦怠不堪的人,像两块正在融化的泥团。

中尉抬起头来。他那曾经褐红的脸膛现在已被雨水冲成一片惨白,眼睛也因雨水的涤荡变成了白色,一如他的头发。他从头到脚白成一片,甚至连制服也开始泛白,也许还带上一点点绿绿的菌类的颜色。

中尉感到了雨打在他的脸颊上:“金星上上次停雨是几百万年前的事儿了?”

“别发疯了,”另外两个人中的一个说,“金星上从来就不停雨,雨老是不断地下啊下的。我在这儿已经住了十年了,却从未见过有一分钟,甚至于一秒钟,天没在瓢泼似的下雨。”

“这真跟住在水底没什么区别。”中尉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耸耸肩把枪扛正,“行了,我们最好启程吧,还得找那个太阳穹庐呢。”

“或许我们根本找不着它。”一个玩世不恭的人说道。

“大约还有一小时左右。”

“您现在是在对我说谎,中尉。”

“不,我现在是对自己说谎。这是一个不得不说谎的时候。我不大能受得了。”

任何地方都识别不出方向。那里只有灰蒙蒙的天空,仍在下的雨,密林和一条小路,以及远在他们身后的那艘他们乘坐过并已坠下的火箭。火箭中还坐着他们的两个朋友,全身淌着雨水,已死了。

“动手吧,西蒙斯。”中尉点点头吩咐。西蒙斯从背包中拿出一个小包,在隐藏的化学药物的作用下,充气成了一艘大船。在中尉的指点下,他们飞快地砍下树木制成船桨,在平静的水面上敏捷地划动船桨启航了。

中尉感到冰凉的雨水流在他的双颊、颈部和挥动的手臂上,那阵寒意直渗入肺部。他感觉到雨水冲刷着他的耳朵、眼睛和大腿。

“我昨晚一宿没睡。”他说。

“谁睡得着?谁睡了?什么时候?我们总共睡了几个晚上?三十个日日夜夜!谁能在雨狠狠击打头部时入睡?我愿以一切代价换得一顶帽子。一切代价,只要雨不再敲打我的头。我头痛,疼得厉害呢,它时时刻刻都在搅扰着我。”

“我很后悔来了中国。”另外一个人说。

“这是我头一回听人把金星叫做中国。”

“是的,中国。中国的药剂治疗法——记得那种古老的折磨人的方法吗?把你用绳子捆在一根柱上,每隔半小时滴一滴水在你头上,你为了等待下一滴水而急得快要疯掉。喏,这便是金星,只不过规模更大些罢了。我们不适应这满是水的世界,这让人不能入眠,不能正常呼吸,你会因整日湿淋淋的而疯狂。如果我们以前为坠毁作好了准备的话,我们就应该带上防水的制服和帽子。可不是别的,偏偏是打在头上的雨袭击了你。雨下得这么大,像气枪子弹一样。我不知道我还能忍受多久。”

“天啊,我多盼望太阳穹庐的出现!想到这个好主意的人真是了不起。”

他们渡过了河,在这期间不断地想着太阳穹庐在前面某个地方密林中闪耀着光华。那将是一座金黄色的房子,又圆又亮,宛若太阳般。房子有十五英尺高,直径达一百英尺。那里温暖而宁静,有热气腾腾的食物,还可免受淋漓之苦。当然,在穹庐的中央,是一个太阳——一个金黄色的小火球,自由地飘浮于建筑物的顶部。你可以从你坐的地方看到它,可以吸烟或看书,或者喝你那加了小块方糖的热咖啡。那金色的小球会在那儿,如地球的太阳,温暖而持久,只要他们呆在里面消磨时光,便可忘却金星的雨世界。

中尉转过身,回头看了看正咬紧牙关划着桨的三个人。他们和蘑菇一样白,跟他并无二致。在几个月内,金星漂白了一切,甚至密林也成了一片广阔的卡通梦魇——没有阳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直下着的雨和不变的黄昏,如此一来,密林又怎么可能是绿色的呢?苍白的密林,灰白的叶子,如覆上了一层卡蒙伯奶酪的土地和像巨大的毒草一样的树干——一切非黑即白。你又能有几次看到真正的土壤本身?它不就主要是小溪、河流、水坑、池塘、湖泊、江水,最终归为一片汪洋吗?

“我们靠岸了!”

他们跳上了岸,抖抖身体,溅落下水花。船被放了气,收进一个烟袋里。接着,他们站在下着雨的岸上,试图点燃烟。大约过了五分钟,他们抖抖索索地揿燃了倒置的打火机,将手搭成杯状,猛吸了几口,但那带着不稳定火光的烟随即在一阵雨水的横扫下脱离了他们的嘴唇。

他们继续前行。

“等会儿,”中尉说道,“我想我看见前面有些什么东西了。”

“太阳穹庐。”

“我不太确定,雨又挡住了我的视线。”

西蒙斯开始奔跑:“太阳穹庐!”

“回来,西蒙斯!”

“太阳穹庐!”

西蒙斯消失在了雨中。别的人跟着跑了过去。

他们在一小块空地上找到了他,并且停下来看着他和他的发现。

火箭。

它正躺在他们离开它的地方。他们莫名其妙地兜了一个圈儿,回到了最初出发的地方。在火箭的残骸中,绿色的霉菌从两个死人的嘴里长了出来。当他们凝目而视时,霉菌开了花,花瓣在雨中凋落,然后死去了。

“我们是怎么搞的?”

“一定是有一场雷电风暴快到了。把指南针扔掉,那便是恶因。”

“你说得对。”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重新上路。”

“老天爷,我们完全滞步未前!”

“我们得保持冷静,西蒙斯。”

“冷静,冷静!这雨只会逼使我变得野蛮!”

“如果我们仔细安排的话,我们的食物还够吃两天。”

雨在他们的皮肤和湿透的制服上翩翩起舞,从他们的鼻子、耳朵、手指和膝盖上川流不息地淌下。他们看上去仿佛僵在密林中的石头喷泉,从每一个毛孔中喷出水来。

正当他们站着的时候,远处传来一阵轰响。

接着,一个庞然大物出现在雨中。

那怪物被一千只蓝色电动腿支撑着,以敏捷而可怕的步态前进着,每重重地走一步都带着一阵劲风。在每条腿扫到的地方,都有一棵树倒下并燃烧起来。浓烈的臭氧气味充斥着雨中的空气,烟雾被风驱散,被雨冲刷开。那怪物有着宽半英里、高一英里的庞大身躯,像一个巨大的瞎眼东西触及大地。有时,在一瞬间,它的腿隐没了,然后那一千条蓝白色鞭子样的腿又忽地从腹部伸了出来,行进在密林中。

“雷电风暴来了,”他们中的一个人说,“就是它毁了我们的指南针。它朝这边来了。”

“趴下,各位。”中尉嚷道。

“快跑!”西蒙斯说。

“别傻,趴下。它只击中最高的事物,我们有可能毫发无损地通过。在离火箭五十英尺的地方趴下,它可能会在那儿释放能量而留我们在这里。趴下!”

人们重重地倒在地上。

“它来了吗?”过了一会儿,他们相互询问着。

“来了。”

“走得更近些了吗?”

“还隔两百码。”

“更近些了吗?”

“它到了!”

怪物来到了他们身边,居高临下地站着。它抛下十道蓝色闪电,击中了火箭。火箭像被击打了的铜锣炫着光,发出金属的鸣响。那怪物又投下另外十五道闪电,像在演出一出谎诞不经的哑剧般触及密林和潮湿的土壤。

“不要,不要!”一个人一跃而起。

“趴下,你这个笨蛋!”中尉吼道。

“不!”

闪电又屡次击中了火箭。中尉扭转头,看见了蓝色的炽烈的闪电,看见了树木裂开,崩塌倒地,还看见了那怪异恐怖的暗色云朵在头顶上空变得宛如一张黑色圆盘,发射出成百束的电流柱。

跳起来的那人正疲于奔命,像跑在一个有许多支柱的大厅中。他奔跑着闪躲于柱子间,终于在一根柱子下砰然倒下,传来的声音就好像一只苍蝇落在捕蝇电网上的叫声。中尉是儿时在农场生活时记住这声音的。随之而来的还有人炙烤成灰烬的气味。

中尉低下了头。“别抬头看。”他告诉别的人们。他担心自己随时也有可能跑起来。

头顶的风暴又连续发出了几次闪电,然后走开了。整个世界再次由雨独霸,并很快清除了空气中那股烧焦的气味。有好一阵子,剩下的三个人坐在原地,等待着心跳再次平息下来。

他们向那具尸体走过去,想着可能还有办法救那个人的命。他们不能相信已经没有办法救他了,这是还未接受死亡的人的自然反应,直到他们触摸了他,把他翻过来并计划着是把他埋掉还是任由飞快生长的密林在一小时内将他掩埋。

尸体被扭曲,坚硬如钢,包在烧焦的皮革中。它看上去像一具石蜡人像模型,先是被扔进了焚化炉,待到石蜡变成木炭骨架后再拖出来。惟一洁白的是牙齿,它们闪闪发光,像从紧攥的黑色拳头中半掉下来的奇怪的白色项链。

“他不该跳起来。”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

甚至当他们还站在尸体旁时,它便开始消失,蔓延的植被——小小的树条,长青藤,匍匐茎,甚至悼念死者的花——正渐渐爬上来。

远处,风暴在蓝色闪电中走开,逐渐消逝。

他们横渡了一条江、一条小溪,以及十多条各式各样的河流。在他们眼前,江水奔流着显现出来。当原来的河流改变河道时,新的河流又展现开它的面孔。

他们来到了海边。

辛格海。金星上只有一片大陆,长三千英里,宽一千英里,环绕这块岛屿的便是覆盖了整个下着雨的星球的辛格海。它一动不动地躺在暗无血色的海滨……

“往这边。”中尉向南边点点头,“我确定离这边不远处有两个太阳穹庐。”

“他们在这儿时,为什么不多建一百个穹庐呢?”

“这儿现在已经有一百个了,不是吗?”

“到上个月为止,已有一百二十六个了。一年前,他们试图在地球上让国会通过一项议案以多建几十所穹庐,但是,如你所知,不行。他们宁愿让少数几个人因淋雨而疯狂。”

他们向南边出发了。

中尉、西蒙斯和第三个人皮卡德,行进在忽大忽小的雨中。雨水倾泻,片刻不停地落在土地、海洋和行走的人们身上。

西蒙斯率先看见了它:“它在那儿!”

“什么在那儿?”

“太阳穹庐!”

中尉眨去眼边的水珠,抬起手挡开雨水的频频敲击。远处的海边,密林的边缘,有一个金黄色的发光体。那的确是太阳穹庐。

三人相视而笑。

“看来您对了,中尉。”

“运气来了。”

“伙计们,单看到它就让我浑身来劲。来吧!谁最后到谁是孬种!”西蒙斯开始一路小跑起来,另两个人也不由自主地喘着气跟着跑起来。尽管疲惫不堪,却仍奋力往前赶。

“我要一大壶咖啡,”西蒙斯边笑边喘着粗气说,“还要一整盘肉桂小蛋糕。天啊!我要躺在那儿让古老的阳光照耀着我。发明太阳穹庐的人应该获得一枚荣誉勋章!”

他们跑得更快了。金黄的发光体越来越明亮。

“猜猜看有多少人在完成治疗以前疯掉了?想想这是多么显然的事呀!几乎不用怎么想也知道。”西蒙斯喘着气,和着自己跑动的节奏说,“雨,雨!多年前,在密林外,发现了,我的,一个朋友,四下游荡。他在雨中,一遍又一遍地说,‘知道得不够多,进来,到外面的雨中去。知道得不够多,进来,到外面的雨中去。知道得不够多——’就像这样。可怜的疯子。闭上你的臭嘴!”

他们一阵奔跑。

他们全笑了起来。他们笑着来到了太阳穹庐的大门前。

西蒙斯急切地把门拉开。“嗨!”他大喊着,“把咖啡和蛋糕拿出来!”

没人回答。

他们跨进了门。

太阳穹庐又空又黑,并不见有金黄色的人工太阳发出咝咝的声响悬于蓝色的天花板中央,也不见有预备好的食物,房子冷得如同墓穴。从屋顶才刺穿的成千个孔中,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下,浸湿了厚厚的毯子和沉重的现代家具,溅落在玻璃桌子上。丛林在房中地面、书架顶和沙发上像苔藓一样生长起来,雨水从洞中如鞭打一般落在三个人脸上。

皮卡德开始暗暗笑出声来。

“闭嘴,皮卡德!”

“老天,你看这儿为我们布置了什么——没有食物,没有太阳,一切空空如也。金星人——当然是他们干的!”

西蒙斯点点头,雨水漏在他脸上,流进了他银色的头发和白色的眉毛。“每隔一段时间便有金星人从海里出来袭击太阳穹庐。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毁了太阳穹庐,便能毁了我们。”

“不是说有枪支保护着太阳穹庐吗?”

“当然有,”西蒙斯走到旁边一个稍干一点的地方,“但金星人上次试图袭击至今已有五年了。防备松懈了,他们在未被察觉的情况下攻下了这座穹庐。”

“那死尸在哪儿呢?”

“金星人把他们拖下了水。我听说他们用一种悦人的方法淹死你。他们大约用八小时来完成这项工作,令人十分愉悦。”

“我打赌这儿压根儿没吃的东西。”皮卡德笑道。

中尉向西蒙斯皱皱眉,又点点头,以让他看见。西蒙斯摇摇头,走回到椭圆形会客室一侧的房间里。厨房里撒满了湿透了并且长了一层绿毛的面包和肉,雨水从厨房屋顶的几百个洞中漏下。

“很好。”中尉向那些洞瞟了一眼,“我不认为我们能把这些洞全堵起来,然后舒舒服服地呆在这儿。”

“没吃的吗,先生?”西蒙斯轻蔑地哼了一声,“我留意到太阳机器已支离破碎了。我们最好继续前进,去下一个太阳穹庐。它离这儿有多远?”

“不远。我记得他们在这儿建了两座离得很近的穹庐。或许我们在这儿等着,会有救援部队从另一个穹庐……”

“也许他们几天前来过,现在已经走了。再过六个月,当他们从国会拿到钱时,他们会派一支小分队来修缮这个地方。我认为我们最好别等了。”

“那也好。我们先把剩下的口粮吃了,然后再去下一个穹庐。”

皮卡德说:“但愿这雨别再打在我的头上,哪怕停几分钟也好,只要让我能记起不受雨打搅是什么样子。”他把手放在头颅上,并紧紧抱住了它,“我记得当我还在学校时,一个爱欺侮弱小者的人曾经坐在我的后排,成天每隔五分钟便拧我一下,连续这样做了几星期以至几个月。我的手臂淤青一片,疼极了,我觉得我快被拧疯了。终于有一天,我一定是被这连续不断的伤害弄得有些不正常了,我回转身,拿起一个机械绘图用的金属三角尺,差点儿把那小子给杀掉。在他们把我拖出教室之前,我快把他下贱的头切下来,把他的眼睛挖出来了。而且我还大叫道,‘他为什么不让我一个人好好呆着?他为什么不让我一个人好好呆着?’我的天!”他的双手紧箍住头骨,全身颤栗,蜷成一团,双目紧闭,“但现在我有什么办法呢?我打谁,我叫谁住手别再烦我?这该死的雨,就像有人在不断地拧你。雨就是你所能听到和感受到的全部!”

“我们今天下午四点能到达下一个太阳穹庐。”

“太阳穹庐?看看这个吧!如果金星上所有的太阳穹庐都消失了怎么办?那时能做什么?如果所有天花板上都有洞,雨都能漏进去怎么办!”

“我们不得不碰碰运气。”

“我已厌倦了碰运气。我所想要的一切就是一个屋顶和些许宁静。我想单独呆着。”

“如果你坚持的话,只有八个小时了。”

“别担心,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的。”皮卡德笑了,没把视线放在他们身上。

“吃吧。”西蒙斯注视着他说。

他们向着海岸边出发了,再次朝南方前行。四小时以后,他们不得不朝岛内方向走一段以绕过一条河。那河足有一英里宽,河水湍急,无法船渡。当他们朝内陆走了大约六英里时,河水突然像受了致命的伤一样从地底沸腾起来。在雨中,他们踏在坚实的地面上,重新转回了朝海的方向。

“我得睡觉,”皮卡德终于一边说着一边猝然倒下,“四个星期没睡过了,再累也没能睡。就在这儿睡会儿吧。”

天空变得更加阴沉了。金星上的夜幕已经降临,四周漆黑一片,行走十分危险。西蒙斯和中尉也跪了下来。中尉说:“好吧,想想我们能做些什么。我们以前试过,但我不知道。在这样的天气里,睡觉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们完全舒展开身体,闭上眼睛,把头支撑起来,好让雨水不流进嘴里。中尉全身一阵痉挛。

他没睡。

有东西在他皮肤上爬动,也有东西在他身上一层层地生长。雨滴落下,相互汇成细流慢慢滑落。当雨水淌下时,小树林开始在他衣衫上植根,慢慢成长起来。他感到常青藤附着上来,为他做了又一件长外套;他感到小小的花蕾绽放、凋零,雨点仍轻拍着他的身体和头部。在有些光亮的夜晚——因植被在黑暗中闪烁——他能看见另外两个人的轮廓被勾划出来,像倒下的木头被青草和花掩上了一层紫色的遮蔽物。雨打在他的脸上,他用手捂住脸;雨打在他的颈上,他在泥泞中翻身俯卧在橡胶质的植物上;雨又打在他的脊背和腿上。

他忽然纵身一跃而起,拂去身上的水。他感觉似乎有一千双手在触碰他,而他又不想再被碰到,他再也不能容忍了。挣扎中,他碰到了什么东西。他知道那是西蒙斯站在雨中,打着喷嚏,咳着嗽,哽咽着。过了一会儿,皮卡德也站了起来,大叫着四下奔跑。

“等会儿,皮卡德!”

“别再下雨了,别再下雨了!”皮卡德尖叫着,向夜空连开了六枪。在火药光的照耀下,他们能看见大群的雨点,似乎被爆炸声所惊吓而犹豫,悬在半空,像凝结于一整块巨大的琥珀中。一百五十亿颗水珠,一百五十亿颗泪滴,一百五十亿颗装饰珠宝,被映衬在白色天鹅绒的观赏板前。当光线渐暗时,悬浮着等待拍照的水滴猛烈地掉在了他的身上,像一片冰凉刺痛的云朵。

“别再下了!别再下了!”

“皮卡德!”

但皮卡德只是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儿。当中尉点亮一盏手灯,在他的面孔前晃了几下后,他的眼球扩大了。他大张着嘴,脸朝天,雨水在他的舌头上溅起水花,淹没了他瞪大的眼睛,也在他鼻孔上咕噜噜地起着泡。

“皮卡德!”

他没有吭声。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呆立在雨中,任凭气泡在他已被漂白的头发上破裂,听任雨水像珠链一样从他手腕和颈部坠落。

“皮卡德!我们得走啦,还要赶路呢。随我们来。”

雨水从皮卡德耳根连成线滴下。

“听见我说话了吗,皮卡德!”

这跟朝一口井底喊话无异。

“皮卡德!”

“让他一个人呆在这儿。”西蒙斯说。

“我们不能把他抛在这儿。”

“那怎么办,难道扛着他?”西蒙斯厉声说,“这对我们或他自己都没好处。你知道他在干吗?他只是站在那儿等着给淹死。”

“你说什么?”

“到现在你也该明白了。你不知道那个故事吗?他会一直站在那儿仰着头,让雨水冲进鼻孔和嘴巴。他会吸进雨水。”

“没听说过。”

“这是那次他们找到门德特将军时的情形。他坐在石头上,头向后仰,吸着雨水。他的肺部全积满了水。”

中尉再次把灯转向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孔。皮卡德的鼻孔中发出微微的水响。

“皮卡德!”中尉给了他一个耳光。

“他甚至不能感觉到你,”西蒙斯说,“在这样的雨中呆上几天,你自己几乎都不能感觉到自己的脸或手脚的存在。”

中尉惊恐地看着自己的手,他再也不能感觉到它了。

“但我们不能把皮卡德留在这里。”

“我来告诉你我们能做什么。”西蒙斯说着对他开了一枪。

皮卡德摔在了雨地上。

西蒙斯吼道:“别动,中尉。我的枪也为你上了膛。好好考虑一下吧,他只会或站或立地在那儿给淹死,这样死还快些。”

中尉冲着尸体眨了眨眼:“但你杀了他。”

“是的,要不这样,他会成为我们的负担,让我们也跟着去死。你刚才看见他的脸了,一脸的疯狂。”

过了一会儿,中尉点点头说:“好吧。”

他们又走进了茫茫的雨中。

天黑了,手灯昏黄的光只能穿透雨帘前不到几英尺的地方。半小时后,他们不得不又停下来,饥肠辘辘地坐着静候黎明的到来。拂晓时分,天灰蒙蒙的一片,雨一如既往地下着,他们又开始向前走。

“我们算错时间了。”西蒙斯说。

“没有,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

“大声点,我听不见你在说什么。”西蒙斯停下来,笑了笑,“我的天,”他说着,摸了摸耳朵,“我的耳朵,它们仿佛不属于我了。这倾盆大雨都快将我的骨头也弄麻木了。”

“听见什么了吗?”中尉问。

“什么?”西蒙斯一脸迷惘。

“没什么。走吧。”

“我想我要在这儿等会儿,你先走。”

“你不能那样做。”

“我听不见你,你走吧,我好累。我觉得太阳穹庐不在这条路上,就算在,也很有可能像上一个一样,屋顶上全是洞。我想我就坐在这儿吧。”

“你起来!”

“再会了,中尉。”

“你现在不能放弃。”

“我的枪告诉我,我得留在这儿了。我再也不想干什么了。我还没疯,但也快了。我不想疯掉,所以当你走出我的视线时,我就用枪结束我的生命。”

“西蒙斯!”

“你叫了我的名字,我能从你的唇形上看出来。”

“西蒙斯。”

“喏,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我要么现在死,要么再过几个小时,等到了下一个太阳穹庐(如果能到的话),发现雨水从屋顶漏下时才死。那岂不是更惨?”

中尉又等了一会儿。之后,他又踏着雨向前迈动了步伐。他曾回头喊了一次,但西蒙斯只是手握着枪坐在那儿,等着他走出视野,并冲他摇摇头,挥手让他快走。

中尉连枪响都没听见。

沿途上,他开始吃路上的花。它们无毒,但不太能维持体力,只在他胃里停留了一会儿,也就一分钟左右,他便开始恶心得呕吐。

有一次,他摘了一些叶子来为自己做一顶帽子,尽管他以前已经试过,可惜雨水将叶子从他头上融化掉了。那些植物一旦被采下来便很快腐烂,在他指间化为灰白的一团。

“再过五分钟,”他对自己说,“再过五分钟我就会走进海里,并永不回头。这样的环境不适合我们,没有一个地球人能忍受,过去不曾,将来也不会。振作点,振作点。”

他挣扎着穿过一片烂泥和树叶的海洋,来到一座小山前。

远方冰冷的雨幕中,隐隐显出一个黄色的小点。

下一个太阳穹庐。

透过树林能看到远方有一座长圆形的金黄色建筑。他站在那儿,轻晃着看了好久。

他开始奔跑,接着又因担心而放慢了步子。他没有欣喜地大叫,如果这一个也是和上一个一样怎么办?如果这也是一个毫无用处的太阳穹庐,没有太阳在里面怎么办?他想。

他跌了一跤,跌坐在地上。就躺在这儿吧,他想,这穹庐没用。就躺在这儿。这没用。爱怎么着怎么着吧。

但他仍设法支撑着再度爬了起来,横过了几条小溪。那金色的光芒越来越明亮。他又奔跑起来,脚步声像踏上了镜子和玻璃,手臂挥动着如宝石般的水珠。

他站在了金色的大门前,门楣上刻着太阳穹庐。他抬起麻木的手去触碰它。接着,他扭动了门锁,踉踉跄跄地跌了进去。

他站了一阵子,打量着四周。在他身后,雨点急旋着打在门上。面前的一张矮桌上摆着一满银壶热气腾腾的咖啡,旁边一个倒满咖啡的杯子上还有一块方糖;边上的另一个托盘上,厚厚的三明治夹着肥嫩的鸡肉、鲜红的西红柿和绿色的洋葱圈;眼前的横木上搭着一条厚厚的绿色土耳其大毛巾,一个放湿衣服的箱子;右边的小隔间里,热射线能立刻将人全身烘干,椅子上方有一套崭新的换洗制服,在等待着任何一位客人——他,或是一名迷途者——来使用它。更远些,有咖啡在铜壶里冒着热气,留声机静静地播放着音乐,书被红色或褐色的皮革装订得整整齐齐。书旁边有一张床,一张毫无遮蔽的温暖的床。一个人大可躺在上面,在占据了整个房屋的那个明亮事物的光线中尽情地吃喝。

他把手挡到眼睛上方,看见有人朝他走过来,但他没向他们说什么。片刻,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制服上淌下的水在脚边积了一摊,他感到水正从他的头发、脸庞、胸膛、手臂和腿上渐渐蒸发开来。

金色的太阳挂在屋子正中央,巨大而温暖,它没发出一丝声响,整个房间鸦雀无声。门关紧了,雨对于他微有痛感的躯体来说仅是一场回忆。太阳高悬在屋顶蓝色的天空,温暖,晴朗。

他朝前走去,边走边脱下衣服。

曾礼 图

❹ 求一科幻小说名。南极,史前文明,金属球内发现一女一男史前人类冷冻,解冻后语言不通,最后翻译器制造出

感觉作者太傻造啥翻译机找几个古文学家来

❺ 求一个小时候看过的欧洲科幻小说,内容大约是未来人类分为地上人和地下人

威尔斯的《时间机器》

❻ 看过一本科幻小说,但忘了名字,求大神指点!! 大致内容是:一个飞船来到一个星球,那个星球的地面被

80年代有本儿童科幻书,写的是两个孩子到别的星球,然后在别的星球穿上了可以变温的衣服,蓝色的好像,谁记得写书名字?

❼ 谁知道这本科幻小说的名字。。。多谢了啊

美国作家罗伯特·海因莱恩发表于一九五九年的科幻小说《“你们这些回魂尸——”》。
作者设想一九九三年位于美国洛基地下城的时空劳工总部的一个工作人员(“我”),利用美国制造的坐标变换器来到一九七○年的纽约,结识了一个写忏悔故事的人,他二十五岁,本来是个双性人,当姑娘时的名字叫珍妮,未婚而有孕,生下的女婴被谎称为其叔的人偷走了,自己却动了手术变成男性。“我”答应帮助“未婚妈妈”找到玩弄过并抛弃了她(他)的男子。于是他们来到一九六四年的时空,“我”从医院的育婴室里偷走了婴儿,将她送到一九四五年的一家孤儿院。然后,“我”又到一九六三年的时空里找到了那个玩弄珍妮的男子,将他送到一九八五年的洛基地下城,要那儿的军士招募他参加工作。最后,“我”回到一九九三年的总部休息,说明“我知道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了”——原来,“我”就是珍妮!不仅如此,“我”也是一九四五年那家孤儿院里的婴儿、一九六三年那个未婚而受孕的姑娘、一九七○年那位写忏悔故事的男子。更有甚者,“我”同时是窃走婴儿的“叔叔”,是玩弄了珍妮的男子,是被押送到一九八五年的洛基的那个家伙。因此,在角色的意义上,我既是母亲、父亲,又是儿子、女儿。这些矛盾纠葛,都是在“我”所扮演的不同角色之间发生的。荒谬固然荒谬,但是,“我知道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了——可是你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你们这些回魂尸?”加了着重点的引文,是作者借主人公之口的发问,答案自然是要由读者来作出的。

这个是最接近的 而你说的就是一个故事 问你智商的逻辑 本来的问题是一共几个人

❽ 求这部科幻小说~!里边有简介,估计你也会很感兴趣的。

的确是海老爷子的《你们这些回魂尸》。

作者:[美]罗伯特·海因莱因

1970年11月7日,第5时区(东部标准时间)22:17。纽约市“老爹”酒吧。

我正在擦净一只喝白兰地酒用的矮脚杯时,“未婚妈妈”进来了。我注意了一下时间:1970年11月7日,第5时区或东部时区下午10点17分。干时空这一行的人总是注意时间和日期:我们必须如此。

“未婚妈妈”是一个二十五岁的男子。他个头还没我高,显得稚气和急躁。我不喜欢他那副模样——我一直不喜欢——不过他是我要招收的人,是我需要的人。我对他报以一个酒吧老板最殷勤的微笑。

或许我是太挑剔了。他确实说不上英俊。他所以得了这个绰号是因为每次当某个爱管闲事的人问起他的行业时他总是说:“我是个未婚妈妈。”如果他兴致好一点的话还会加上一句:“——一个字四分钱。我写忏悔故事。”

如果他情绪恶劣,他会等什么人来闹一场。他有一种类似女警察的近身殴斗的凶猛风格。——这是我看中他的一人理由,当然不是唯一的理由。

他喝了不少,脸上的表情看上去比平时更鄙视别人。我没有说话,倒了一杯双份的老恩酒给他,倒完外后把酒瓶放在他手边。他喝完后又倒了一杯。

我用布擦了一下柜台面。“‘未婚妈妈’的骗局怎样了?”

他的手指紧紧攥着玻璃杯,那副样子像是要朝我扔过来。我把手伸下柜台去抓棍子。在瞬间的冲动下你得防备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然而,有多种因素使用权你永远不会冒不必要的险。

我见他神经松弛了一点。在局里办的训练学校里他们就教你如何察言观色。“对不起,”我说,“这就像要问‘生意怎么样’,而说的却是‘天气怎么样’?”

他仍很愠怒。“生意嘛还可以。我写故事,他们去印,我受用。”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上身靠拢他。“事实上,”的说,“你这根笔杆不错,我挑了几篇看过。你有一种令人吃惊的明确格调,带着好女观看问题的眼光。”

我必须冒一下险。他从未承认过他使用什么笔名。不过也许是太激怒了,他只顾及了最后那几个字。“妇女的眼光!”他哼着鼻子重复着。“是的,我懂得女人的眼光。我应该懂。”

“是吗?”我诧异地问,“有姐妹吗?”

“没有。我就是告诉你你也不会相信。”

“不错,”我温和地回答,“没有比真相更稀奇的东西了,这一点无论是酒吧老板还精神学家都明白。听着,年轻人,如果你听了我说的故事,哈,你会发财呢。难以置信。”

“你根本不懂‘难以置信’是什么意思!”

“是吗?没有什么事会让我吃惊。我总是听到最坏的消息。”

他又哼了起来。“想赌一下瓶里的剩酒吗?”

“我愿意赌一整瓶酒。”我把一瓶放在柜台上。

“喂——”我招呼另一个酒吧招待来照看生意。我们坐到酒吧尽头一块狭小的地方,我在里面堆放了一些酒具杂物和腌蛋之类的东西,这地方了就专属我使用了。在酒吧另一端有几个人在看打架,有一个人在摆弄自动电唱机——完全没有人注意这地方。“好!”他开始讲述,“先要说明的是,我是个私生子。”

“这在这儿不稀奇。”我说。

“我不是开玩笑。”他急促地说,“我的父母并没有结婚。”

“这没什么稀奇,”我还是说。“我父母也没有结婚。”

“当时——”他停顿住,给予我热切的一瞥,我还从未见过他有这种表情。“你当真?”

“当真。一个百分之百的私生子。事实上,”我补充道,“我的家庭里没有一个人曾经结过婚。全是私生子。”

“别想着来盖过我——你就结婚了。”他指着我的戒指。

“噢,这个。”我伸手给他看,“它看上去像个结婚戒指;我佗是为了避开儿们。”这只戒指是一件古物,是我1985年从一个同行那里买来的,而他是从基诞生前的希腊克里特岛弄来的。

他心不在焉地瞧了戒指一眼。“如果你真是私生子,你知道这种滋味。当我还是个小姑娘时——”

“唏——”我说,“我没有听错吧?”

“谁在唬你?当我是个小姑娘时——听着,听说过克里斯廷·乔根森吗?或是罗伯特·考埃尔吗?”

“噢,性别改变?你想告诉我——”

“不要打断我,也不要逼我,否则我就不讲了。我是个弃儿,1945年在我刚满月时被遗弃在克里夫兰的一个孤儿院里。当我是个小姑娘时,我羡慕有父母亲的孩子。以后,当我懂得男女情欲的时候——真的,老伯,一个人在孤儿院里懂得很快——”

“我明白。”

“我发了一个庄严的誓言,我的每个孩子将都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于是我表现得十分‘纯洁’,在那种环境中可称得上圣女了——我必须学习怎样竭力维护这种状况。后来我长大了,我意识到我几乎没有结婚的机会——理由同样是因为没人收养我。”他的脸绷得紧紧的,“我长着一张马脸,牙齿东倒西歪,胸脯平平一点不丰满,头发直直的没有一个弯。”

“你的样子比我还是要强一些。”

“谁会在乎一个酒吧老板长得什么样?或者一个作家外貌怎么样?可是人们谁都想认领那种金发碧眼的小蠢货。男孩子们要的是那种漂亮脸蛋,乳房鼓鼓的,还要有一副‘你真够帅气’的嗲劲。”他耸耸肩膀。“我无法竞争。于是我决定参加妇总。”

“嗯?”

“妇女危机全国总部游览分部,现在人们管它叫‘太空天使’——外星军团辅助护理队。”

这两个名字我都知道,我曾经把它们记下来过。只是我们现在用的是第三个名称,那个军队化的精英服务团:妇女太空工作者后援团。在时空跳跃中最大的便就是词汇变更——你知道吗,“服务站”曾经是指石油分离物的检测所。一次我到丘吉尔时代去执行一项任务,一个女子对我说,“在隔壁的服务站里等我”——这句话可不是现在这个意思,那时的服务站绝不会放一张床在里面。

他说下去:“那时他们第一次承认不可能让人到太空工作几个月或几年而不造成紧张心态。你还记得狂热的清教徒是怎样尖声喊叫的吗?——这增加了我的机会,因为自愿者很少。必须是一个品行端正的姑娘,一个货真价实的处女(他们要从零开始训练她们),智力要中上水平,此外情绪要稳定。可是大多数的自愿者都有是些老娼妓,或是离开地球不到十天就会垮掉的神经病人。所以我不需要外表怎样。如果他们接受我,他们在训练我如何适应主要任务之外,自然会校正我的歪牙齿,把我的头发烫出波浪,教我走路的步态和跳舞和怎样愉快地听男人谈话,以及等等的一切。如果需要的话他们甚至会采用整形手术——直到让我们的小伙子无可挑剔为止。”

“最令人高兴的是,他们保证你在服务期间不会怀孕——同时在服务期结束时你几乎肯定可以结婚。今天也同样,‘天使’嫁给太空工作者——他们彼此说得来。”

“在我十八岁时我被安排作为‘母亲的仆人’。这个家庭需要一个费用便宜的仆人,而我也不在意,因为我要到二十一岁才可以被征招。我做家务后还去夜校上学——声称是继续我在高中时学过的打字和速记课程,但实际上是去上‘魅力课‘以增加我被招收的机会。”

“此后我遇到了那个城市骗子和他的百元大钞。”他阴沉着脸说,“这个瘪三倒确实有一叠百元钞票。一天晚上他拿给我看,还说我可以随意拿用。”

“我没有拿。我喜欢他。他是我遇到过的第一个对我好又不想脱我裤叉的男人。为了能更多见到他,我从夜校退了学。这是一段我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光。”

“然后,一天晚上,在公园里我的裤叉还是脱了下来。”

他停住。我说,“后来呢?”

“后来什么也没有了!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他步行送我回家,告诉我他爱我——和我吻别,以后就一去不返了。”他的脸色很阴沉,“如果我能找到他,我要杀了他!”

我说:“我表示同情。我明白你怎么想。不过杀了他——就为了那种必然会发生的事——嗯……你反抗了吗?”

“嘿,这有什么关系?”

“有关系。他遗弃了你,他的手臂活该被抓破,不过——”

“他应当受到的惩罚比这要重!你听着,别急。我不至于对任何人都不再信任,我认为事事皆天意。我并没有真正爱他,或许我永远不会爱任何人——而我比以往更迫切地想参加妇总。我并没有被取消资格,他们并不坚持一定要处女。我开心起来了。”

“直到我的裙子紧了以后我才明白。”

“怀孕?”

“这个私生子让我意乱心迷,不知怎么才好!那些住在一起的小气鬼只要我还能干活也不来理会——但后来还是把我逐了出去,孤儿院不再收容我了。我进了一家收容了不少‘大肚子’的济贫院,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等着那一刻的来临。”

“一天晚上我忽然被人抬上了手术台,一个护士对我说:‘别紧张。深呼吸。’”

“我醒着躺在床上,胸部以下没有一点知觉。为我手术的外科医生走进来‘你感觉怎样?’他快活地说。”

“‘像一个木乃伊’。”

“‘这很自然。你被包得严严实实还打了足量的麻药让你感不疼痛。你会恢复的——不过剖腹产毕竟不同于手指上的一根刺’。”

“‘剖腹产?’我说,‘医生——孩子死了吗?’”

“‘噢,活着。你的孩子很好。’”

“‘嗯。男孩还是女孩?’”

“‘一个健康的小姑娘。5磅3盎司。’”

“我放心了。生下孩子多少是一种宽慰。我对自己说,应当到一个别的地方去,在我的名字前加上‘太太’的称号,同时让孩子认为好的爸爸已经死了——我的孩子绝不能再去孤儿院!”

“外科医生还在说话。‘告诉我,这个——’他避开我的名字。‘——你有没有想到过你的腺组织有些特别?’”

“我说,‘噢?当然没有。你想说什么?’”

“他犹豫着。‘这个药你一次把它服下,然后我给你打一针让你睡一觉,你的过敏症就会好的。我这就去给你拿。’”

“‘这是为什么?’我坚持要知道。”

“‘听说过那个直到三十五岁还是个女人的苏格兰医生吗——那以后她动了术,在法律上和医学上都成了一名男子。结了婚,一切正常。’”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这就是我要说的。你是个男人。’”

“我想坐起来。‘什么?’”

“别紧张。在我剖开你的腹部后,我只见乱糟糟的一团。我一边把婴儿取出来一边让人去找外科主任医生。我们就在手术台上为你会诊——一连干了几小时,尽我们所能进行挽救。你有两套完整的器官,都没有发育成熟,不过女性器官发育得相当充分,所以你怀上了孩子。它们已经永远不会对你有用了,所以我们将它们取出来并且重新整理了你的内脏,以便让你正常地发育成为一名男子。’他把一只手搭在我身上。‘不要担心。你还年轻,你的骨骼会逐渐适应。我们将观察你的腺平衡——让你成为一个出色的小伙子。’”

“我开始喊叫。‘我的孩子怎么办?’”

“‘嗯,你不能哺育她。你的奶水连喂一只小猫都不够。如果我是你,我就不再见她——交给别人去收养。’”

“‘不!’”

“他耸耸肩膀。‘决定当然由你来做:你是她的母亲——嗯,她的父母亲。不过现在别操这个心:我们先让你恢复身体。’”

“第二天他们让我看了孩子,我每天都见到她——我试着习惯她。我从未见过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也根本不知道它们看上去会这么丑怪——我的女儿看起来像一只小棕猴。我平静下来了,决定好好照顾她。不过,几星期后这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哦?”

“她被偷走了。”

“偷走?”

“未婚妈妈”几乎碰倒我们压赌的那瓶酒。“被绑架了——从医院的育婴室偷走的!”他喘着气,“把一个人生活的最后一点希望夺去了,这算什么?”

“太不幸了,”我表示同情,“让我给你再倒上一杯。没有一点线索吗?”

“警察找不到任何线索。一个人来探望她,谎称是她的叔叔。当护士背过身去时他就抱着她走了。”

“他长得什么样?”

“一个男子,一张极普通的脸,就像你的或我的脸。”他皱着眉说,“我想会不会是孩子的父亲。护士却一口咬定是一个年龄较大的人,不过他很可能化装过。别人谁会来拐我的孩子?没有孩子的女人有时会铤而走险——可是谁听说过一个男人会干这样的事?”

“那以后你怎么样呢?”

“我在那鬼地方又呆了十一个月,动了三次手术。四个月后我开始长出胡子。在我离开那里之前我就经常刮胡子了……而且我不再怀疑自己是个男人。”他咧开嘴苦笑了一下,“我开始盯住护士们的胸口往里看了。”

“嗯,”我说,“看来你顺利地挺了过来。现在瞧你,一个正常的男人,能赚钱,没有大的麻烦。而一个女人的生活就不那么容易了。”

他盯着我,说,“你想必知道得很多了!”

“什么?”

“听说过‘一个堕落的女人’这种说法吗?”

“嗯,几年前听说过。现在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

“我就像一个堕落的女人那样完全毁了。那个畜生的确毁了我——我已不再是一个女人……而我却不知道怎样成为一个男人。”“努力习惯它吧,我想。”“你不懂。我不是说学会怎样穿衣戴帽,或是不要走错到男女有别的场所。这些我在医院就学会了。只是我怎样生活?我可以做什么工作?妈的,我甚至连开车都不会。我不会任何手艺,不能干体力活——我全身各处组织大多动过手术,十分纤弱。”

“我也恨他毁了我参加妇总的希望。我是直到想去加入太空军团时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只需瞧一眼我的肚子就够了,我被打上不适宜服兵役的标记。那个医务官仅仅是为好奇才在我身上化费时间,他读过关于我的医案的报道。”

“于是我换了名字来到纽约。我先是当一个油煎食品的厨师勉强混混,后来租了一架打字机干起了公共速记员——多么可笑!在四个月里我打了四封信和一份手稿。这份手稿是投给《真人真事》杂志的,不过是一叠废纸,可是写故事的这个小子居然把它卖出了。这倒让我产生了一个想法。我买了一大叠忏悔故事杂志进行研读。”他现在玩世不恭的神态,“现在你明白我在讲述一个未婚妈妈的故事时怎么会具有一个道地的妇女的眼光了……我还保留着这种眼光,真正的眼光,我是不是赢了这瓶酒?”

我把酒瓶推给他。我有些焦虑不安,事情并没有完。我说,“年轻人,你还想逮住那个负心汉吗?”

他的眼睛闪着亮光——一种野性的凶光。

“算了吧!”我说,“你不会杀了他吧?”

他咯咯地笑起来,声音显得很淫秽。“那就审判我吧。”

“慢着。我对这件事知道得比你认为的要多。我可以帮助你。我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他从柜台一侧探过来,一把抓住了我,“他在哪里?”

我压低声音说,“放开我的衬衣,年轻人——要不你会有麻烦的。我要告诉警察你喝醉了。”我挥动了一下棍子。

他松了手。“对不起。他在哪里?”他看着我,“再说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多?”

“世间的事在一个‘巧’字。我可以看到各种记录——医院的病例、孤儿院的档案。你那所孤儿院的女总管是费瑟雷思太太——对吗?她后来由格伦斯坦太太接任——对吗?你的名字,姑娘时的名字,是‘珍妮’——对吗?而你刚才并没有告诉我这一切——对吗?”

他被我弄得呆愣愣并有几分畏缩。“什么意思?你想找我麻烦吗?”

“哪里的话。我真心为你着想。我可以把这个人送到你的鼻子下面。你认为怎样合适就怎样处置他——我相信你会骂他混蛋,叫他滚。不过我认为你不会杀死他。如果杀死他你就是个傻瓜——而你不傻。根本不傻。”

他没有心思听这些。“别瞎说了。他在哪里?”

我给他添了一点酒。他醉了,不过愤怒压过了醉意。“别这么急嘛。我为你做件事——你也为我做件事。”

“嗯……什么事?”

“你不喜欢你的工作。要是有一个工作,工资高,工作稳定,开支不受限制,自己能独立做主,同时又富于变化和冒险,你会怎么说?”

他眼睛睁得大大的。“我会说,‘少来你那一套天方夜谭式的神话!’去你的,老伯——根本没有这样的工作。”

“那么,这样说吧:我把他交给你,你和他了结恩怨,然后试试我干的工作。如果不像我说的——那好,我就随你便了。”

他在身体在晃动,这是最后那杯酒的缘故。

“如果同意成交——现在!”

他使劲晃着头:“同意成交!”

我向手下人示意照看一下买卖,记下了时间:23点——就俯身穿柜台下的门——这时自动电唱机高声放出《我是我老子》的歌曲。因为我不喜欢1970年的“音乐”,我让服务员在电唱机上装上早期的美国歌曲和古典音乐,可是我不知道那盒磁带还在里面。我叫道,“关掉它!把顾客的钱退还给他。”我加上一句,“我去储藏室,一会就回来,”就径直往里走去,“未婚妈妈”在后面跟着。

沿着走廊拐过厕所间后就是储藏室,房间有一扇铁门,除了我的日班经理和我自己外别人都没有钥匙。里面有一扇门通向内室,只有我才有钥匙。我们来到那里。

他醉眼惺忪地张望着没有窗户的墙壁:“他在哪?”

“马上。”我打开一只箱子,这是房间里唯一的东西。这是一部美国制造的92系列Ⅱ型外携式座标式变换器——美观、利落,全重21公斤,外型设计得正好放入一只手提箱。这天早晨我刚调整好,我所需做的只是晃动即限制变换场的金属网。

我这样做了。“这是什么?”他问。

“时间机器。”我说着将金属网抛出。

“哎!”他喊叫着倒退了一步。这里有一种技术,金属网必须抛出使相关人本能地倒退而踏在网上,然后你就把已经完全包围着你们两人我金属网收束起——不这样的话你也许会遗留下一只鞋或一只脚,或者是刮起一块地板。当然这种技法说穿了也没什么了。有些代理商;连哄带骗地把相关人弄进网里。我却告诉他们实话,利用对方刹那间的极度惊讶而启动机关。我正是这样做了。

1963年4月3日,第5时区10:30。克里夫兰,“俄亥俄之顶”大楼。

“哎!”他又在喊,“把这鬼东西拿掉!”

“对不起,”我向他道歉并收起金属网,将它装入提箱,关上箱子。“你说的你想找到他。”

“可是——你说这是一部时间机器!”

我指指窗外。“这里看上去像11月份吗?或是像纽约吗?”在他呆呆地看着嫩绿的枝芽和一扯春色时我又打开了提箱,拿出一叠百元面额的美钞,检查了一下钞票的编号和戳记都与1963年份符合。时空旅行局并不在乎你花了多少(这与它无干),不过他们并不喜欢发生不必要的年代错误。若是你犯了太多这样的错误,一个综合军事法庭会把你流放到一个严劣的年代去呆上一年,譬如说去实行严格食品配给和强制劳动的`1974年。我从来没有犯过这类错误,这些钱没有问题。他回过头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他在这里。到外面去,找到他。这是给你花的钱。”我塞给他时又补充了一句,“和他了断,然后我不接你。”

成叠的百元钞对于一个不习惯于使用它们的人,具有一种近乎催眠的作用。我送他进了楼厅。叫他宽心,就把他关出在门外。他这时还一直难以置信地捏着那一叠钞票。下一步的跳跃是太容易了,仅仅是在同一时代的一个小小的挪步。

1964年3月10日,第5时区17:00。“克里夫兰之顶”大楼。

门的下方有一个通知,说我的租房合同下周要满期了,除此之外这个房间看上去与刚才并无两样。外面,树木光秃秃的,天空像要下雨的样子。我十分匆忙,仅仅停留了片刻,取走了我租房间留在那里的现钱、上衣和大衣。我雇了一部车来到医院。我化了二十分钟才把育婴室的看护弄得不耐烦起来,于是我便乘她不注意偷走了婴儿。我们回到“克里夫兰之顶”大楼。这种用标度盘的时间装置是更为复杂的,因为大楼在1945年还不存在。不过我预计到了。

1945年7月20日,第5时区01:00。克里夫兰“雪景”旅馆。

时间机器,婴儿和我都到了城外的一家旅馆。早些时候我就以“俄亥俄州沃伦市的乔治·约翰逊”登了记。于是我们来到了一个窗帘拉上、窗户和房门紧闭的房间。地板也进行了清理使其能够承受机器的不规则的震动。你的身体可能会碰上一张原不该在那里的椅子而出现一块令人不快的乌青——当然并非椅子,而是变换场能量的回冲。

一切顺利。珍妮正在熟睡着。我把她抱出来,放在我事先放置在汽车座位上的一只食品箱里,驱车到孤儿院。我把她放在台阶上,开车过了两个街区来到一个“服务站”,打了一个电话给孤儿院。我驱车回来时正好看见孤儿院的人把食品箱拿进去。我继续开了一阵,把汽车丢弃在旅馆附近,步行来旅馆后就“跳跃”到1963年的“克里夫兰之顶”大楼。

1963年4月24日,第5时区22:00。“克里夫兰之顶”大楼。

我把时间划分得十分精细——时间的精确性取决于跨度,当然你如果是回到起始点时例外。如果我是正确的话,在这里温和的春天的夜晚珍妮正在公园里发现她并非像她以前所想的那样是一个“纯真的”姑娘。我拦了一辆出租车来到那些小气鬼的住处,我让司机在拐角上等着,自己藏在阴影处。

很快我发现他们正在街上走,胳膊互相勾搭着。在门口他把她搂起,长时间亲吻她祝她晚安——时间性之长超过我的想象。然后她进屋去了,他转身走下人行道。我窜上台阶抓住他的一只胳膊。“结束了,年轻人,”我平静地说,“我回来接你。”

“你!”他吓了一跳,喘着气说。

“我。现在你知道他是谁了——而且你仔细想过以后你会明白你是谁……而且如果你再好好想想,你会猜测出这个婴儿是谁……还有我是谁。”

他没有回答,身子抖得厉害。当事实证明你无法抗拒勾引你自己的话这对你的精神是一个很大的震动。我带着他去“克里夫兰之顶”大楼,再次进行了时空跳跃。

1985年8月12日,第5时区23:00。洛基地下城。

我叫醒值班军士,给他看了我的身份证,告诉军士给他吃一片药后好好地睡下,第二天早晨招收他。军士的表情很难看,不军阶就是军阶,这与时代没有关系。他照我说的做了——毫无疑问他在想下次我们相遇时他可能是上校而我是军士。在我们的军团里这是有可能的。“他叫什么名字?”他问。

我写给他。他的眉毛扬了起来。“像这样的人,嗯?这——”

“你干你的工作,军士。”我转身对我的伙伴说,“年轻人,你的麻烦已经过去。你就要开始从事一个男人所能有的最好的工作——你会干好的。我知道。”

“可是——”

“没那么多‘可是’。好好睡一觉。然后考虑一下这个建议。你会喜欢它的。”

“你一定会的!”军士表示同意。“瞧我——生于1917年——仍然健旺,年轻,享受着生活。”我回到进行时空跳跃的房间,把一切拨到预定的零点上。

1970年11月7日,第5时区23:01。纽约市“老爹”酒吧。

我从储藏室走出来,拿了1/5桶的苏格兰制威士忌利乔酒,算是说明我离去的那一分钟。我的助手还在与那个点播《我是我老子》的顾客争辩。我说,“算了,让他放吧,放完后就关掉。”我已十分疲倦。

这种工作的确很艰辛,可是总必须有人来做。自从1972年的灾变发生后,近来要招募到人是很难的。

我提前五分钟关了店门,在现金出纳机上留下一封信给我的日班经理,说我准备接受他的主意,松弛一下,弦别绷得太紧了。在我外出长期度假时他可以找我的律师。局里最关心的是事情必须井井有条,收入多少还在其次。我来到储藏室里面的那个房间,跳跃到1993年。

1993年1月12日,第7时区22:00。洛基地下城附设时空劳工总部。

我向值勤官出示了证件后进去,来到我的住处,打算睡它一个星期,在写报告前我抓起我们下赌的那瓶酒(不管怎么说我赢得了它)喝了一杯。酒的味道太差劲了,我奇怪以往怎么会喜欢上老恩酒的。不过它总比没有强,我不想像一根木头那样清醒着,我思考得太多了。

我口授了我的报告:为太空军团进行的四十次招募活动都得到了局里的批准——包括我自己的这次,我知道会被批准的。我现在回来了,不是吗?接着我用磁带录下一份请调工作的报告。我对招募活动感到厌倦了。我要急流勇退。我向床头走去。

我的目光落在床头上方的《时间准则》上:

永远不要把明天要做的事搬到昨天去做。

如果你终于成功了,永远不要再次尝试。

及时一秒胜过事后九亿秒。

似是而非的事可以用似是而非的方法来处置。

你想到的时候事情已经发生了。

祖宗也是凡人。

真神也有瞌睡时。

当我是一个时间商人时,这些话曾经激励过我,现在却不同了。在时空跳跃的三十年的身不由己的生活,完全把人累垮了。我脱去衣裤,当身体裸露出来时我瞧了瞧我的肚子。剖腹产留下一道长长的疤痕,只是我现在身上的汗毛又浓又密,要是不仔细看就不会注意到它。

然后我瞧了一眼手指上的那个戒指。

蛇吞吃了它的自己的尾巴,周而复始,何谓始,何谓终……我知道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了——可是你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你们这些回魂尸?

我觉得一阵头痛袭来,不过我是不吃头痛药粉的。

于是我钻进床铺,吹口哨关了灯。

你根本就不在那里。不是别人而是我——珍妮——孤独地呆在这黑暗中。

我真想你!

❾ 求一篇科幻小说的名字

是卫斯理的《地图》,香港倪匡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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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科幻小说精彩片段

1、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小心翼翼。——刘慈欣《三体》

2、对三体世界而言,在他们的行星被三颗恒星吞噬之前,太阳系是唯一的希望,再没有第二个可以及时移民的世界,这样,继人类之后,三体文明也必将彻底灭亡。这就是您的同归于尽战略。

当一切都准备完毕,所有氢弹都已在水星上就位时,您将以此来要挟三体世界,最终使人类赢得胜利。以上就是我,您的破壁人多年工作的结果。我并不想征询您的意见和评价,因为我们都知道这是真的。在破壁人讲述的过程中,雷迪亚兹一直默默听着,他手上的雪茄已经抽了大半,现在他不停地转动着雪茄,似乎在欣赏烟头透出的火光。——刘慈欣《三体》

3、与外星文明的接触一旦建立,人类社会将受到什么样的和何种程度的影响,这作为一个严肃的课题被系统深入地研究,还只是近两年的事。但这项研究急剧升温,得出的结论令人震惊。

以前天真的理想主义愿望破灭了,学者们发现,与大多数人美好的愿望相反,人类不可能作为一个整体与外星文明接触,这种接触对人类文化产生的效应不是融合而是割裂,对人类不同文明间的冲突不是消解而是加剧。

总之,接触一旦发生,地球文明的内部差异将急剧拉大,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最惊人的结论是:这种效应与接触的程度和方式(单向或双向),以及所接触的外星文明的形态和进化程度,没有任何关系!——刘慈欣《三体》

4、太阳的运行之所以没有规律,是因为我们的世界中有三颗太阳,它们在相互引力的作用下,做着无法预测的三体运动、当我们的行星围绕着其中的一颗太阳做稳定运行时,就是恒纪元;

当另外一颗或两颗太阳运行到一定距离内,其引力会将行星从它围绕的太阳边夺走,使其在三颗太阳的引力范围内游移不定时,就是乱纪元;

一段不确定的时间后,我们的行星再次被某一颗太阳捕获,暂时建立稳定的轨道,恒纪元就又开始了。这是一场宇宙橄榄球赛,运动员是三颗大阳,我们的世界就是球!——刘慈欣《三体》

5、两个智子到达地球后,第一个任务就是定位人类用于物理学研究的高能加速器,然后潜伏于其中。在地球文明的科学水平上,对物质深层结构研究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就是用经过加速的高能粒子撞击选定的靶标粒子,当靶标粒子被撞碎后;

对结果进行分析,以图找出反映物质深层结构的信息。在实际的实验中,是用含有靶标粒子的物质作为撞击目标,物质的内部几乎全是空的,如果一个原子有一座剧院那么大,原子核则只是悬浮在剧院中的一个核桃。——刘慈欣《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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