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芽上一篇科幻小说
Ⅰ 求一篇名叫《萌芽》的小说
在院子里乘凉,老是看见邻家一个小男孩葡萄时把葡萄核埋在一个装满土的花盆里。起先,我并不在意,看久了,便问:“你怎么老把葡萄核埋在花盆里?”
“我想种出葡萄来”他头都不抬。
“可种葡萄是用葡萄藤插栽呀,你这样种不出来的。”
“知道。”
那你干吗还这样?“我好奇了。
“种葡萄非要用葡萄藤吗?我想创造奇迹。”孩子抬起头,眼里贮满了希望。
过后,总看见男孩精心地为他种下的葡萄浇水,然后就蹲在花盆前发呆,眼中尽是希望,以至于院子里其他小孩叫他去玩,他也不理。显然,他沉浸在他的希望里。
男孩的家长几天后才发现男孩的古怪。这天,家里正好酱油用完了,男孩正蹲在门外,他父亲叫他买酱油,连叫了几声,没人应,出去一看,发现男孩呆呆地蹲在花盆前,父亲便说:“你蹲在这里干什么?叫你几声都听不见,你心到哪去了?买酱油去!”说着,便递钱给了孩子。
过了很久,男孩还没把酱油买回来,孩子的父亲慌了,忙走出去,一出门,就见孩子还蹲在门口的花盆前,手里捏着他给的钱。
孩子的父亲生气了,过去一把扯着孩子的手,呵斥道:“你怎么搞的?叫你去买酱油,你还死在这里?”
孩子的心思还在花盆里,葡萄核栽进去很久了,还没发芽,孩子有些失望了,他说:“我在想,这葡萄怎么不发芽?”
孩子的父亲听了,更气了,大声说:“以前就跟你说过,你这样做没用,你真是执迷不悟。”说着打了孩子一个耳光,并举起花盆,把它摔碎了。
孩子看着满地的泥土与碎片,哭了。
男孩毕竟还小,他在沉默了几天后,又恢复了以往的活泼,又开始和院里的小孩一起玩。
一星期后,也在乘凉的时候,我看见院里的一个女孩吃葡萄时也把葡萄核埋在花盆里,我想过去告诉她葡萄核长不出葡萄,但还没等我过去,男孩也看见了,男孩走了过去,跟女孩说:“你怎么老把葡萄核埋在花盆里?”
“我想种出葡萄来。”
“种葡萄要用葡萄藤插栽,你这样种不出的。”
“知道。”
“那你干吗还这样?”
“种葡萄非要葡萄藤吗?我想创造奇迹。”女孩抬起头,眼里贮满了希望。
男孩说:“真的,你这样做没用,我以前也这样做过,没用的。”
“种下去要每天浇水,你知道吗?”男孩点点头,张开嘴,还想说些什么,但什么也没说就跑回屋子。
几天后,女孩的花盆里居然长出嫩嫩的葡萄藤来,女孩开心极了。我看见她把院子里的小孩都叫去看,也叫了男孩,但男孩没去,男孩在一群孩子围着花盆时,一个人躲在一边流泪了。
我看见男孩流泪,走过去,我说:“你怎么在这里流泪?”
男孩说:“葡萄藤是女孩的父亲插下去的,我看见了。”
男孩又说:“她父亲真好。”说着,男孩呜呜地哭了。
Ⅱ 求《萌芽》中的一篇小说!!!
我只知道作者是江浩
Ⅲ 求《萌芽》上的一篇文章,名字忘记了。
,(其中有一句大概是女生的心理活动:如果不是因为刚才那场雨,打湿你肩膀的将会是我的泪水)
我倒是记得萌芽上有句话是 我的眼睛看湿了你的肩膀,你会用多久路过我的身旁。
不过肯定不是你要的那篇
Ⅳ 求《萌芽》上的一篇文章
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冬天来了 春天还会远吗?就在这蕴育生机的季节,你却要走了……
随着那岁月的慢慢苍老,我的情感也被你慢慢遗忘在心门之外。你的世界也许依旧是灯红酒绿,而我的世界是岁月无歌。那季节,那心情那缘起缘灭的今天,没有一个你围绕在我左右,是荒凉,是寂寞,或是孤独……破碎的心如同迷失港湾的船,没有方向,没有目标,漂泊在凄雨冷风中!品味着人生,品味与众不同的凄然……
你说,现实的你,活在自己的那份潇洒中!
你说,梦幻的男耕女织不是你要的结果!所以你迟迟的没有承诺,所以你我依旧没有结果。可是亲爱的你,你看到世人的虚假了么?那条不平的路上,没有我陪伴,你会依旧快乐么?难道与我挚手共创未来,不是你所选择的结果?你把离别抛给我,让我独饮那份刻骨的相思,沉默的不知所厝,迷茫的不知何去何从……
那春的脚步近了,却没有挚爱的人儿陪我踏过春景!那海誓山盟的话就要实现了,而你却匆匆的放掉了那份浓情蜜意!你我的世界不能在交集了,缘,尽了……
感悟了那份沧桑,体会了那份无可奈何,知道默默无名的我,不能带给你,你想要的生活……尽管岁月不在年轻,尽管离别的苦爬满面额,又如何还是不能改变必然的结果!
站在那孤独的月台,放飞手中的情感,春的风把她吹起,可我翼下的风却为何迟迟不来?望着放飞的你,泪,滑落!茫茫人海你的归期是什么?风吹干了凉凉的泪!说————你的岁月无歌!
飘过青春的梦,惊醒沉睡中,我用一转身离开的你,
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是这篇还是这篇?
出界
请别跨越,
你可看到那鲜红的界
哪怕你好奇于幻想中的那方土地
真的真的 太多感觉
——送给迷失的小然,希望她早日醒悟,过阳光女孩的生活
韩泠
我不明白韩泠为什么会在音乐课上给我看这个,我的心底爬满恐惧的藤蔓,潮湿而阴冷。我飞快地用眼角扫视了一下他,他会知道这一刻我在想什么吗?
整个冬天他像一个幽灵,夜夜造访我的梦魇。我紧张并且无所适从,白天我可以用种种方式压制他的影子,我拼命地看只有符号没有文字的书,打无聊但是可以占据全部思想的电脑游戏,或者独自绕着操场一圈圈地跑,五脏六腑不再属于自己,只有一双脚机械地交替迈动。但是到了晚上我无能为力,只要一闭上眼睛他就又来找我,模糊而暧昧的梦,看不清他的脸也没有具体的情节,他像一根细细的丝线,缠绕着我,挣扎愈烈,束缚愈紧,直到感觉缺氧窒息。我喘息着在黑暗中惊起,然后僵直地坐着等到天明。
我清楚地嗅到自己的生活已经因为他而弥漫着糜烂刺鼻的气味,我觉得我已经不是自己,可是我的自我又附会在哪里?我宁愿自己从来不曾遇到过他,可是我知道他是我宿命里的人,是我走在原野上的时候,飞速射来的一支毒箭,来不及躲闪,而痛苦直插心脏。
有的人注定在一个偶然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却要用你一生的时间来将他遗忘。
不知道是不是啊
Ⅳ 求萌芽上一篇小说的名字,女主角是兔唇
奇迹 12007/09/08 00:09原载于萌芽
接到电话,有一刹那我想不起来高安是谁。
翻开同学录,原来是他。
怎么把他也忘了呢?
我看着镜子,开始回忆高安高中时的样子,可是,这个从十四岁起就驻扎在我心底的人,现在却连个模糊的剪影也想不起来了。
他是瘦高个么?也许不太高,眼睛很小又或者很大,总之颇有神采,当时,好象有很多女生倾慕他,我也是其中之一。
高安谈不上是我的初恋,否则我也不会那么快就把他给忘了。
高安问我,你现在如何?
我说,还是老样子。
他又问,同学会你来不来?
我说,看时间吧,最近在找工作,很忙。
他笑了,说你是高材生,还担心找不到工作。
我觉得他在嘲笑我,以前,偶尔,他也这样。
你知道我不相信奇迹的,我回答。
奇迹?他有些吃惊,听不懂的样子。
挂断电话,我为自己莫名其妙的话感到尴尬,可是,我的确记得念高中的时候曾经和班里的某个同学谈起过有关奇迹的话题,如果那个人不是他,那又会是谁呢?
我的眼睛又回到镜子里,想着下午还有一场面试等着我,虽然,对于握着简历四处奔波的日子已深感厌倦,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如果不是这面镜子每天提醒着,我就是我,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说不定我人生会变得更加盲目。
是啊,我就是我,倘若我不是我,过去可能就值得回味一些,现在可能就值得努力一点,将来可能也会有些许灿烂。
很可惜,直到现在,我还是我,因此,任何奇迹都不可能发生在我这样的人身上。
面试的公司在黄浦江对岸很遥远的开发区里面,听说,每日有班车接送的待遇,不过现在我只能象蚂蚁一样潜入城市的地下,从一辆地铁爬向另一辆。
路上我渐渐地回忆起一些往事,零零碎碎,断断续续,连贯起来又好象都集中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里,也可能是我记错了,因为唯一能够肯定的是,我那段完全不值得一提的单恋,事实上从青春期就已经开始了。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高安的呢?现在想想,甚至有点瞎起哄的味道,因为喜欢他的女同学太多了,而我之所以会和他成为朋友的主要原因来自我的好朋友毛毛。
毛毛到底叫毛晶莹还是毛静颖我已经无法确定,不过,她的相貌我到是记得相当清楚,用当下很时髦的词汇来形容的话,“清纯美少女”已绰绰有余,又或者还不够贴切,对于美丽的词汇,我自幼就非常陌生,如今依旧如此,这和我与生俱来的缺陷有关。
我是一个兔唇女孩,嘴瓣的裂缝一直延伸到鼻洞下面,母亲告诉我,出生的时候由于血肉模糊,医生险些以为是外星人,那时侯整容技术差,寥寥几针粗糙的缝合线把我整个上半唇都吊了起来,露出半颗虎牙,那副狰狞的模样让我在幼稚园里度日如年。后来,母亲又带我去做了一次手术,好歹把牙给藏住了,但是,丑陋的本色却丝毫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淡化。
从来没有人用美丽的词汇形容过我,因此,我也不晓得该怎么准确地形容别人。
我相信,毛毛应该从幼稚园起,就是那种让男孩子半夜梦到都会傻笑出声的可爱女孩,当时的我根本想不到她会愿意和我这样的人呆在一起,很多同学在背地里议论,她是为了接近高安才和我交朋友的。从初三直升那时侯起,我和高安就一直轮流坐年级第一的位置,高安是从初二下半学期突然窜上来的,至于我,从来就不曾为自己高人一等的智商骄傲过,那明摆着是老天的恩惠,为了弥补他创造我时不小心犯下的错误,对于我个人来说并无实在意义。我一直以为书念得好的多半和我一样,不是个性古怪就是丑不忍睹,可是,高安却帅到连实习教师见到他也要脸红的地步。
我并不是为这才喜欢他的,最主要原因还是来自他的头脑。
高安是唯一一个在智慧上与我同等的男生,他颠覆了我的清高,让我在自卑面前不知所措,对我来说,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神。
因为连年的省市级数学竞赛,我和高安经常在一起集训,接触的机会比较多,高安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他,而他更不可能喜欢我,所以反到相处得挺融洽,由于他的关系,我承受的讽刺和嘲笑比以往多出一倍,直到毛毛的出现。
毛毛和我成为好朋友之后,大家的目光便自然而然地集中到她的身上,尤其是她和高安出双入对的时候。坦白说,我到是从来没嫉妒过毛毛,真正让我嫉妒的是高安,他得天独厚的表里合一无时无刻不和我的内外不协形成强烈的反差,那种对比连我自己都感到触目惊心,何况是别人?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是应该感谢毛毛的,虽然她的出现扼杀了我对高安长久以来的痴心妄想,但同时也及时帮助我,从那种无形的压迫感中解救了出来。
他们是金童玉女,理应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我本来就是一片残破的绿叶,就连毛毛和高安也时常会友善地嘲笑我一下,可见,当智慧得不到美貌保护的时候,就会变得无足轻重,一文不值,直到现在还是没有丝毫的改变——无论我多么努力地在面试官前面表现出自己最出色的一面,然只要对方的眼光在我脸上惊愕地停留三十秒,我便清楚地知道他手中的简历和上面刻意放大的高学位,和一张废纸已经没有区别了。
我和高安是在他和毛毛正式建立暧昧关系以后,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的。
这对我有点难,因为我心里始终还是对高安存有少女本能的幻想,不过,我尽可能把这种幻想丢到一边去,尤其是高中最后那一年里,毛毛和高安几乎被全校师生默认的亲密关系让我清醒地意识到,对高安的迷恋终将成为我青春岁月中永恒的秘密,再也没机会向任何人表白了。
于是,我便把美妙的幻想寄托在毛毛和高安的身上,说起来真可笑,我甚至幼稚地想到若干年以后,我会同高安和挺着大肚子的毛毛在大街上不期而遇!
我想,现在的青少年应该不会有我那样愚蠢的幻想吧,如今,当街牵手的少男少女比比皆是,而我们那时候所谓最最亲密的男女关系,也仅限于早自习的时候一同走进教室,或放学时在车棚里互相等待,结伴一起回家,就连在图书馆看书,也必须面对面以示坦荡。
其实在我看来,这种行为只会起到掩耳盗铃的反作用,不过,毛毛和高安就不同了,虽然蠢蠢欲动的情愫让毛毛的成绩略有下滑,但仍能保持在前五名的位置上,所以,老师们也不便轻易干涉他们,怕多管闲事反而搅乱了两个优秀学生坚定的意志。而同学中,那些被初恋冲昏头脑正踌躇在前途边缘的家伙,或是成绩优异却连一张“喜欢你”的小纸条也没有收到过的孤独人,则是打心眼里羡慕、憧憬着他们安全而又微妙的“恋爱”关系。
毛毛和高安就象是我们心里的一个梦,每个人都希望他们能坚持到高中毕业,然后光明正大地走到一起,好让所有目睹他们一路走来的人也能分享到一点小小的幸福。
在高中毕业前夕,那段压力重重的非常时期里,他们的爱情是我们混沌的眼睛里所能看到的,唯一充满希望和活力的东西。
只可惜,会考还没开始,这个支撑着我们每个人纯真而又美丽的信仰就破灭了。
转往二号线的途中,我被一个陌生的男人狠狠地踩了一脚,他粗鲁地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厌恶地逃跑了。
我的脚指头疼到麻木,心里没什么感觉,这样的遭遇对我而言就象吃饭那样习以为常,唯一要做的就是把瞬间的不快抛之脑后,告诉自己,那只是和我的生活没有关联的陌生人,不必太在意。
不过,我还是漠然地看了男子一眼,他的背影很快就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
兴许是他吧,那个和我讨论过奇迹的同学。
列车重新启动的刹那,我清楚地想起了他,那个高中时代除了高安,唯一和我有过交集的男同学,虽然交往的时间不长,算起来大概只有几个月,但是,他的出现的确为我们增添了一些有趣的回忆。
因为时间太短,后来一直没有人再提起过他,不过我相信,倘若有人突然提起他的名字,没有人会不知道。
他是教英语的邓老师的独生子,叫邓朴闵。
邓朴闵是最后一学期突然转进来的,我记不得他的学号,抑或根本没有。
那个家伙很有名,不是因为他特殊的身份,而是因为他的成绩突破了我们学校最差的差生所创造的历史记录,这就是为什么他来了之后,邓老师的脸上就再没了笑容。
据说,邓老师不顾颜面特地将儿子安插在身边,是为了能亲力亲为严加管教,兴许还能在最后时刻创造出奇迹来,可惜无济于事,会考一结束他就消失了,我估计,他连高考也没有参加,这样至少避免了落榜的尴尬,虽然那早就已经是默认的事实。
本来,说什么我也不会和这么差劲的男生扯上关系,可是会考前夕,邓老师拜托我一周两次为邓朴闵补习数学,当时我并不愿意,可又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他的身上。
回想起来,那可真是十足的浪费,那家伙每次坐在我面前,不是发呆就是乱画,一开始我还喋喋不休地和他讲解习题,后来,发现根本是对牛弹琴,于是,我对他说,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我不会告诉你爸爸的,接下来的几个月,补习就变成了自修——我做我的考卷,他看他的金庸。
有一天,他突然问我,你挺喜欢高安的是吧?
我被吓到,心想他的眼睛是不是具有诡异的穿透力?
他知道击穿了我的心事,便得意地笑起来,从此以后,我更加讨厌他。
其实,那时候,班里有不少女同学在背地里偷偷地议论邓朴闵,认为他的脑袋并不象老师想得那么笨,甚至还有人拿他和高安作比较,直到现在,我还是认为那是对高安的侮辱。
和高安比起来,邓朴旻的确有那么点不同。
高安属于眉清目秀很干净的那种男孩子,而邓朴闵的特色却是一头棕褐色、乱七八糟的卷发,虽然我很不愿意承认,但严格来说,他的五官长得比高安更大气更英俊,有着一种超越我们那个年龄的成熟味儿。
高安个性温和随意,对谁都笑嘻嘻的,非常讨人喜欢,可是邓朴闵却沉默寡言不苟言笑,我原本以为他孤僻的性格是自卑造成的,后来才发现他对于自己当时的状态,不仅相当满意还有着一定程度的骄傲。
他好象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天才,而我们统统都是蠢蛋。
补课无聊的间隙,他会突然和我探讨一些稀奇古怪的话题,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有的甚至深奥到了哲学的范畴,我搞不懂他的脑子是怎么长的,一个对基础知识一窍不通的人,却对许多当时我们根本不会去接触的事物有着独特的见解,那种不怀好意的卖弄让我在这个差生面前一次又一次地无地自容。
我觉得他是故意的,这让我对一周两次的补课感到疲乏,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要象个白痴一样地任由他耍弄?我从心底里厌恶他,因为在高安面前,我至少还有一种在智慧上平等的感觉,可是,在他面前我却变成了一个无知的小丑,丧失了所有的自信。
我的人生已经注定要笼罩在丑陋的阴影里,他凭什么还要夺走我仅存的优越感呢?
我真希望所有的人都讨厌他,孤立他,将他视为恬不知耻的怪物。
可惜,事与愿违,他才进我们班短短一个月,就让女生不知不觉分成了两派,一派仍然和我一样,忠诚地捍卫着对高安的爱慕,而另一派却无可救药地迷恋起邓朴闵来。奇怪的是,所有男生里头,高安偏偏还是唯一一个对邓朴旻另眼相看,颇有赏识的味道,他们并不关心女生之间的明争暗斗,反而成为了好朋友,这便意味着我和毛毛会因为高安的关系,常常和他有近距离的接触,而他又深知我的秘密,这简直让我难以忍受。
就在我想尽办法要摆脱他的时候,很突然地,高安也和邓朴闵疏远了。
我早就料到会这样,他们根本就是不搭调的两个人,然当我知道这其中的缘由时,又禁不住为他们脆弱的友情扼腕叹息。
后来,有很多人追问过我毛毛和高安分手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好象我应该知道内情似的,我确实知道,可我说不出来,因为那关系到女生之间的派系斗争,我不想临毕业了还掀起一场轩然大波,于是,只有沉默、再沉默。
毛毛告诉我她难以自拔地喜欢上邓朴闵是在高中最后一次春游的午餐上,当时我正坐在郊外的一棵大树下啃面包,不一会儿,毛毛便悄悄地坐到了我身边,我把手里的面包掰成两半分给她,她咬着咬着,眼泪就滴到了牛仔裤上。
我问她,你怎么了?她忧郁地告诉我,她不想再和高安保持那样的关系了,我惊讶极了,问为什么,她说,我只告诉你一个人,我心里有了别的男孩。不知道怎么搞的,我一下子就猜到那个人就是邓朴闵,毛毛果然默认了,并且很肯定地告诉我,并不是因为他常和高安在一起,大家相处久了突然就有了感情,而是自从他进我们班的第一天起,她就喜欢上他了,这完全超出我的意料之外。
春游之后,毛毛就和高安分手了,直到高中毕业,她也没向邓朴闵表白。
我不太清楚他们到底是哪天分的手,只记得高安在一次化学模拟考试中交了白卷,那天班主任把他叫到办公室谈了很久,之后,一切都好象没有发生过似地平静了下来,只有我们这些始终对他们满怀希望的傻瓜,还在替这段早逝的爱情黯然神伤。
高安和邓朴闵也是在那段时期疏远开来的,所以我确定,高安已经知道毛毛为什么执意要和他分开了。
事实上,那段日子,因为身边也有奇怪的事情发生,我的心情也不好。
班里有人开始偷我的东西。
每隔三五天我就会丢失一些文具,橡皮、三角尺以及活动铅笔,我知道那纯粹是欺负人的恶作剧。
我没工夫去计较这些无耻的琐事,但是,心情却不自觉地难受起来。
毛毛和高安分手了,我那公主和王子的幻影也破灭了,除了埋头苦读,我找不到别的寄托,在这种压抑的状况下,还要时刻提防小偷的袭击,真是倒霉透了。于是,我以时间不够为由向邓老师提出不再给邓朴闵补习的要求,邓老师也知道会考马上就要开始了,便答应我补完最后两节就结束,而我却因为毛毛和高安的关系,以及自己情绪的不稳定,一拖再拖,始终没有履行最后的承诺。
直到高安和邓朴闵绝交。
Ⅵ 求一篇很久以前在《萌芽》上连载过的小说名字
可蕊大姐的都市妖奇谈吗?
Ⅶ 求问科幻小说名字。短篇小说,可能曾在《萌芽》连载。一个名叫琳达的女孩,养了一只会飞的恐龙在城市上空
一个名字叫琳达的女孩,养了一只会飞的恐龙,好像是偷偷养的,
Ⅷ 求萌芽上的一篇文章
萌芽上的一篇《天黑请闭眼》
Ⅸ 找《萌芽》上一篇文章,题为《曲终人散》,作者徐璐。谢谢~
曲终人散 徐璐
安魂曲
小时候有个大的不着边际的理想:周游世界。我向往波尔金诺的秋天和普罗旺斯的夏日,渴望到西藏去看一眼纯净的天空和瑰丽的布达拉宫,到新月半岛看大清真寺和蒙面的异族女子,到南北极体验极昼夜以及深寒三千尺,还想去西班牙学弗拉门戈舞和过西红柿节,去非洲边打手鼓边吃香蕉。梭罗在《瓦尔登湖》里说过:一个人若生活得诚恳,那他一定生活在遥远的地方了。远方,一个多么有魅力的名词,意味着神奇的风景,更真诚的生活,以及在路上的无限可能。
周晓枫在散文《锯木场》很聪明地指出动物和植物的区别:当一只动物不再移动,它死了;而当一棵树被移动,它死了。人是一种动物,他必须移动,以动态来表征他沸腾的生命。唯有死去,他才能安居于小小坟冢,永不再流离失所,凯鲁亚克最著名的小说叫《在路上》。乔伊斯诗意地说:漂泊是我唯一的美学。也有作家总结过,两种小说题材具有恒久魅力:漫游小说和家族小说。
独自在路上的状态是危险而迷人的。没有遮挡的屋顶,你不知道下一秒天空会是旭日和风还是暴风骤雨,你甚至都来不及撑开伞;没有神谕的暗示,你不知道明天降临到头顶的是奇遇还是灾难,只能赤身在赌局中肉搏。心灵会因为这种不确定而承载巨大的起落,生命却因此越发华彩越发丰盈。是不是,只有维持一种在路上飘飘荡荡的感觉和心态,才能够保持一份文学的思绪和心情?
长大以后,这个理想不再那样令我梦魂牵绕,因为我开始相信一句歌词:最美在心不在远处。而“家”这个字眼在我的心里变得越来越重,越来越富有深沉的意味。我从拼命想要离开家变成一心只想回家。恋家并非出于脆弱而是缘于清醒,知道了自己真正想要什么。
成年后一直离开故乡瑟堡的罗兰·巴尔特说过这样一句话:有时候,远方意味着家的召唤。大学在外飘荡了四年以后,我开始对家有了一种近乎没有出息的眷恋。可考研的时候,出于专业上的考虑,我还是选择辗转到了另外一座城市。但我想,总有一天,我是要回家去的。长长久久永永远远地回去。平静地死在出生的城市,是我一直以来的设计。
记得大四的中秋节前夜,学校突然停电,正好接到妈妈电话,问我有没有月饼吃。在一片黑暗中我突然做出决定,明天就回家,去吃月饼!呵呵!第二天,我就当真跳上了回家的火车,在车上度过了一个中秋夜。虽说那时正是艰苦的考研期,乘坐的那辆火车也很混乱,可现在回想起来,依然十分珍惜那样的一个中秋夜。那种感觉,是一种知道动荡后就是宁静家园的安心。而家,是一支永远轻柔奏响的安魂曲。
*/这一首沉淀灵魂的安魂曲
我也曾梦想周游世界,梦想用自己的脚步丈量天地无边的辽阔,梦想用旅途中点点滴滴的感动充实自己日渐单薄的想象,我却没想过,这是一个大得不着边际的梦想。
远方一定很美,如果远方不美,就不会有那么多善感的信念执著地坚持追寻远方。可是远方到底在哪里?每一处经过的地方都会因为我们的走近而变得不再遥远,不再神秘,不再让人充满期待和想象。所以有人说远方很远,在你心里,同时远方也很近,就在你脚下。或许远方只不过是我们心目中一个太过完美的梦想,那是一个让我们用来自我安慰,同时也自我欺骗的地方。那是一个,我们一辈子都在努力寻找,却永远也不会找到的地方。
我们找到的,只是自己的家,那是一个想起来都让人觉得轻松自在、怡然自得的地方。我也很恋家,也是恋家恋到感觉上没出息的样子。可是我一点都不觉得羞愧,相反的,我很自豪,我很庆幸我有一个让我可以如此依恋的家。感谢爸爸妈妈,让我有一个这样的家,为了这样的一个家,我心甘情愿放弃远方所有的期待和梦想。
进行曲
最近一直处于重压之下。很累。看看朋友们,也都一样。工作的四处奔波,做学生的忙论文考试;出国的在拿学位,办移民,打工,压力更大。而远在美国奋战硕士论文的朋友教育我说:趁宿舍没人,拿一把扫帚在门背后举起来大喊一声:赐予我力量吧。呵呵,真是可爱的家伙。
我们所处的年纪,正是寻找和确定自己位置的时候,是脱离父母的庇护真正走向独立的时候。应该努力为自己争取一个好的起点。
马克思说: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最终确证。——我一直认为这是最经典的关于美的定义。只有我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能量,将所有的逆己因素变成顺己因素,让生活变成自己梦想的样子,我们才能从自己创造的生活中领略到美,并对自身的能力和价值加以肯定。那些懒惰和意志薄弱的人,只能被自己的失败弄得丧气;更愚蠢一些的,则会对自己一手造成的生活怨气冲天。还是大学时英语老师说得好:永远不要抱怨别人,不要抱怨外界,要怪只能怪自己做得不好。
小时候热爱生活,只能算是活得有兴致,对世界仅仅止于欣赏。世界是美的,我是世界之外的一个旁观者。现在热爱生活,是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真正值得去追寻的事物,于是,欣赏上升了一格,变成了参与。世界是美的,而我是世界的一部分,我应该也是美的、也应该创造美——这时的热爱,更负责任,也更有分量。
我喜欢的作家严歌苓说过一句话:爱人是纪律。——甚妙。一个人如果有深爱的人,他就不能松懈,不能放弃自己。他会为了匹配他的爱人而不断地进行自我约束、塑造、提升,想尽办法让自己精彩,让自己的爱情精彩。推而广之,如果你爱生活,就要接受生活给你的所有压力和挑战,竭尽全力将每一仗都打得漂亮。因为你爱它,你情愿遵守这残酷的纪律。
幸福是现在时。愿我总能跟上生活的急行军,愿每一刻都有慷慨的进行曲相伴相随,愿每一个现在都充溢着勇敢拓进的幸福。
*/这一首深沉、内敛的进行曲
我不热爱生活,从来都不。当我看到妈妈为阳台上新发的一片绿叶而欣喜不已的时候;当爸爸又发消息给我,叫我不要灰心、要相信明天一定会很好的时候;这样的感觉尤其强烈,同时伴随着惭愧和自责。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那么热爱生活,更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能像他们一样,对身边所有的人和事都充满了活力与热情。我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总喜欢沉溺在那些散发着淡淡忧伤的旋律和文字中,甘愿永世不醒。
其实人活着的方式有很多种,蓓蓓跟我说:不管怎么样,你得让自己活得好。似乎在那一瞬间,醍醐灌顶。是啊,我一直错以为自己把爱当成责任,却没想到爱被我当成的只是一种负担。我为自己想了太多太多,为那些关心我、爱我的人,想得太少了。我一直误会了他们对我的期待,其实他们,只不过要我开心地活着而已。就是这么简单,我有什么理由做不到呢?
老歌曲
近来宿舍一个姑娘总在唱一首老歌: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我们有共同的期许,也曾经紧紧拥抱在一起……
蓦地,就一下回到我的十七岁。我们的十七岁。
一度很迷一本小说,《告别天堂》,作者笛安。一直很少读书流泪的我,居然不止一次地看哭了。哭时光飞逝,哭消散的情谊,哭再也回不去的美好,哭年轻的、甜美的、充满伤害的爱情。正是这本书,使我对我的高中生活怀念到无以复加。
笛安说,一个人如果十年过去,还忘不了自己十几岁时的情人,只能说明她从来没有进化过。
我不知道他算不算我十几岁时的情人,毕竟,高中时只是我单方面的暗恋。但是,这么多年来,他在我心中占据着非常特殊的位置。每年的2月13号,我就会自然的想到:这是他的生日。记忆从未疏漏——看来,我进化得不好。呵呵。
也许,从内心底里我还是不愿意忘却我十几岁时的情人。
也许,永远也忘不掉了。
时隔多年,终于和他走了一场。虽然最后是分手的惨痛结局,但,我一点不后悔。我只后悔没有早恋,没有做他名正言顺的十几岁时的情人。
尽管,长大之后再看那时的爱,懵懂,单薄,也不够深刻。但我相信,大家都愿意笑着回忆往事,怀着温柔慈悲的心情。
每一场爱情都带有其自身特有的温度和光辉。或许它经不起沧海桑田,或许终落得个劳燕分飞,但那一段时间因为有了这样的爱人,这样的爱,便形成了“这般”的而不是“那样”的风景,于是,它便“这般”的迷人。这般度过一段生命,其实,挺好。
想一想呵,十六,十七,十八岁——正是生命绽放如花的美丽季节,又是心智单纯到什么都肯相信的年纪。星夜与操场,啤酒与纸牌,旧单车与宿舍楼,青草坪与小树林,风檐展书与白衣飘飘,隔水相望与临窗听雨,弹吉他的寂寞少年与一个姑娘水晶般的眼泪……这一切,真是美轮美奂。那些懵懂的孩子们,拥有与崇高的爱情相匹配的赤诚,以及与之最相宜的明亮的青春。这时的爱,最简单,最干净。
这时候,能够遇到一个人,点亮你的眼睛,点燃你灵魂深处的激情,你们一起爱一场,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所以,我坚持认为,生命最初的一次绽放,值得我们恒久的珍视。
朋友,看到如上的文字时,你有没有想起你十几岁时的情人呢?
那个曾带你温暖和安慰、欢笑与眼泪的情人,如今在哪里呢?
他,还住在你心里吗?
*/这一首缠绵悱恻的老歌曲
就快十年了,我不知道到我二十七岁的时候,是不是还跟今天一样,无法忘记,还是一个从来没有进化过的人。
可是,到底为什么要忘记?曾经那一段懵懂、青涩、刻骨铭心,却难以启齿,更不足为外人道的情感,不是值得我们恒久珍视的东西吗?
曾几何时,那是一块悬在心里的蜜糖,看一眼,就甜好久;想一想,就忍不住笑出来。我想那是没有人能抗拒,也没有人想拒绝的美好,时至今日我仍然这样以为。
曾几何时,那是一道无法碰触的伤痕,回想起来,就从手心里冒出丝丝的凉意,一种无法言喻的酸楚在霎那间涌上心头。我以为眼泪有缓解压抑情绪的作用,事实证明,也不怎么管用。
这么多年,我错过的人很多,而唯一真正让我觉得遗憾的,也只有最初那一段其实什么都不算的情感。有时候会想,如果当时,我有勇气早恋,跟他做名副其实的“十几岁时的情人”,到了今天我的遗憾会不会少一点。
其实,我到现在还觉得自己是对的。有些感觉,一说出来,就真的不美了。我宁愿要一个一辈子都想起来就觉得亲切、温暖的“好朋友”,也不要一个彼此都觉得尴尬、没有办法自在相处的“旧情人”。
到了今天,我已经可以坦然地面对这个也许一辈子都弥补不了的遗憾。就算我错过的,是人生中唯一的一次怦然心动,对于命运的这种安排,我仍然心存感激。感激命运让我遇到过这样的一个人,感激命运让我的人生有这样一段美好的回忆,感激在这一段不算爱情的情感经历中从来没有人受伤害,感激在一切都归于平静后我还收获了对爱情的更深刻的理解,和一个也真心真意把我当朋友的好朋友。就像朋友说的,就算不是跟自己最喜欢的那个人一起,未来的日子也可以很幸福。我相信,只要我们还抱有这样一颗赤诚而真挚的心,我们就不会辜负最终与我们相伴一生的那个人。
祭念曲
去年我写了个小说《忽然长大》。一些年轻的小姑娘不知从哪里弄到我的电话和邮件,好奇又急切地问:《忽然长大》写的是真事吗?你是小说女主角的原型吗?不愿自我暴露,却也不愿辜负她们,因为小说本来就是写给曾经的、现在的女高中生们的。于是我说了真话:是真的,我就是。我还说:我的小说很拙劣(非谦虚),可我的生活很精彩(无比骄傲),呵呵!——是的,生活如此丰盈多姿,决非一个短篇可以容纳的下。
高中时我有一些梦想:郑钧,北大、文学,他……很遗憾,那时的自己没有足够的力量抵达梦想。后来,这些梦想竟一一实现。尽管梦想姗姗来迟,尽管有失望、有失意、有失去,但,到底,梦想,还是降临了。美梦成真的时刻的确是美妙绝伦,奔赴梦想的路途中经受的一切苦痛挣扎都值得了。生活如此慷慨,我心怀感恩。
去年春天,他——我年少时最遥远最华丽的梦想终于成为现实。下面的话几乎不忍心说,等于在刚给了点希望后又立即浇姑娘们一头冷水。可是,已决定在篇文字里不撒谎,所以,我要说真话:在终于得到了他之后,我又放开了他。
原因很复杂。感情的事都是复杂的、说不清的。我想,问题主要在我。就像朋友批评我时说的:看你为人豪爽,其实骨子里是个难缠的林妹妹。林妹妹何许人也?林妹妹是个为了认定的一个信念,可以与自己、与全世界作对的人。因为他的固执,也因为我的格外固执,我们两败俱伤。
去年秋天,他远渡重洋。身心疲惫的我也回到学校继续自己的生活,读书、写字、思考、沉默,以及,无法抑制地怀念。有一些人,一些事,注定要铭记一辈子,想念一辈子。
塞林格永远是我热爱的作家。他笔下那些脾气挺坏、心挺好的主角永远令我着迷。在塞林格的短篇小说《献给艾斯美》里,那个叫查尔斯的动如脱兔的小男孩爱说一个谜语:猜猜看,一堵墙对另一堵墙说什么?答案是:在拐角处见。
我们都有各自的生活轨道,像墙一样,在固定的地点沉默的生长和延伸,隐忍恶意的敲击,对那些优美的轻叩则报以温柔回响。同时,为了固守自己的领地,我们也在遭受着误解、惩罚和内心的折磨。而最固执的我,遭受的是最残酷的责罚。只愿,浴血淬火之后,我内心的天地自有一片清澈澄明;而最珍视的东西,依然在我的视野之内、梦想之端闪闪发光,不曾走远。
一年时光转瞬即逝,又是春暖花开时。在最美丽的季节里,我虔诚地许下一个心愿:希望,在他和我都还没老成断壁残垣、互相辨不出来的时候,在彼此的笑容里还没有皱纹的时候,我们,还能在某个拐角处重逢。
*/这一首意味深长的祭念曲
喜欢那堵墙对另一堵墙说的谜语,希望我们真的能与那些擦身而过的梦想在下一个拐角处重逢。
曾经有两句经典到极富人生哲理的钟表广告,一个是“不求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另一个是“一旦拥有,别无所求”。我跟朋友说我选第一个的时候,他们都觉得,我不像这样的人。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这个问题上,我到底是怎样的人。我很喜欢的一个歌手张雨生在他的《大海》中,唱过一句我很喜欢的词:如果大海能够唤回曾经的爱,就让我用一生等待;如果深情往事你已不再留恋,就让它随风飘远。
我是一个从来不会主动的人,不懂得如何去争取,也不懂得怎样去保护。总是天真却很固执地以为,无论人或事,如果真是我的,就没有人能拿走。连妈妈都笑我傻,她问我怎么知道什么才是我的,她还说,不主动,什么都不会是我的。对此,我无言以对。尽管,我承认妈妈说的话有道理,可仍然不想去改变什么。
我想按照自己的轨道去行走,积极地面对我的人生,做我自己该做的事情,为自己那些说起来都很渺小的目标竭尽所能。可是,我不想改变别的人或事,当然,我也没有能力去改变他们。大海可以唤回的,我可以用一生去等待;你已不再留恋的,我愿意让它随风飘远。
我选“不求天长地久”是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天长地久。所有的人和事都会在生活这条充满了跌宕和磨砺的长河中慢慢改变,不管你想不想,都没有人能抗拒,我也不例外。所以,我们本就该抱着尝试、甚至是赌博的心态去面对未来。尽最大的努力,做最坏的打算。我想,这样,我们就有足够的热情和勇气去面对生活,也可以足够乐观、健康地面对生活中所有的考验。所以,我们更应该加倍珍惜,曾经拥有、现在拥有或者即将拥有的一切。
同时,我是这么地了解自己,我知道自己一旦拥有,就真的别无所求了。既然是这样,我又何必再去选它。
有时候,我也会暗自庆幸,没有冲动地为了弥补一个小小的遗憾而把自己投入到一个更大的遗憾中去。也许是我没有勇气去面对一个最终还是要劳燕分飞的结局,选择不开始,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也是不想带给我那么用心爱过的人一丝一毫的困扰。也许,冥冥中真的有什么在主宰,我永远都记得,他悠闲地坐在桌子上,有口没心地跟我说:算了,既然我们谁也无法将谁说服……嗬嗬,像这样的两堵墙,还有相逢的一天吗?还有必要再重逢吗?
一向讨厌命题作文的我,却十分喜欢这个别致的题目:曲终人散。音韵流转,境界颇高。我发现,李白的一首诗里竟极巧合地藏有这四个字。最初的想法是用四句诗做小标题,写一个结构精巧的短篇小说。后来却决定写成散文。我对自己说:你已沉溺在写小说这门撒谎的艺术里太久太久,真真假假虚虚实实,骗人亦自欺。来,写点真东西,温习一下散文的笔触和步调;也看看你自己,是否还有剖白内心的勇气和能力。
内心的交响曲已演至终端。得成一篇感性知性交织的文字之后,压在心头的情感似轻快了许多。与自己谈心后得到的这种通透的喜悦,正是这些年来我笔耕不辍的根本原因,也是我成长的一种独特方式。而那些热爱阅读的人,也正是为了从别人的心曲中寻找与己契合的旋律吧?
最后,我想以李白的诗来为这篇文字作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Ⅹ 有一篇小说,发表在《萌芽》上了的,里面男主人公的名字叫左岸,那篇小说叫什么名字
《左岸,我们爱如笙歌》女作家白小葵作品。
内容简介:尹蓝夕,一名普通的大学三年级女生,因为相恋已久的男友崔浩与自己的闺密周美美劈腿,而整日痛苦不堪,沉溺于网络。她在QQ里偶遇了左岸,一个家财万贯、父母离异的十六岁男孩。正当蓝夕尝试着面对这份感情之时,却从左岸的女朋友丁凌那里听到一个惊人的消息——左岸已经由于脑癌去世一个月之久……
而当蓝夕在无尽的痛苦中选择性失忆时,左岸又奇迹般地出现在蓝夕的身边……左岸与蓝夕面对的,将会是怎样一场荡气回肠的爱之笙歌呢?
不知道你问的是不是这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