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上余华听书
Ⅰ 余华《兄弟》书评
余华依然是我们最好的小说家之一,我并不认为一个人在4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的成败具有什么决定性的意义,恰恰相反,这对读者是有效的祛魅,它使我们意识到余华并非无所不能,他一样会失败,而余华本人也可能由此从封闭着他的文学神话中走出来,重新出门远行,获得新的自由。
——李敬泽(文学评论家)
余华的《兄弟》以这样的开头吸引阅读者的兴趣:“李光头坐在远近闻名的镀金马桶上,闭上眼睛开始体会轨道上的漂泊生涯,四周的冷清深不可测,李光头俯瞰壮丽的地球如何徐徐展开,不由辛酸落泪,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在地球上已经是举目无亲了。”这真是一个好故事的开头。
余华在推出小说《兄弟》之外也顺便把自己的粉丝再次逐一“检阅”。在评价《兄弟》的问题上,明显存在着对立的两个团队,一派是坚决支持派,他们捍卫着余华小说的文脉,甚至是他的叙述和讲故事的能力,并不惜摆出《兄弟》能卖上上百万册作为证据来支撑;而另一派则是苛求派,当然这些应该还是余华的粉丝,他们对余华10年没有作品抱怨太久,以至把很多刻薄和苛求的评价纷纷抛出。而笔者则认为,尽管这两派各自心怀鬼胎,却终究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这条战线的基点就是:《兄弟》是一本好读的小说。
余华自己更是卖了力气,他像个民工一样不惜力气地在媒体上频繁露面,从故事的起源讲到中国的改革开放,从文章的叙述说到电视上的凶杀新闻。也许,他只是想证明一个10年不推作品的作家,10年之后可以照样写作;也许,他还想证明,一个此前写出过《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的知名作家,10年后的作品应该比过去更好,即使不是更好,总该比过去卖得更多吧。
说句老实话,《兄弟》真是一个好读的作品,尤其是它的前三分之一。他对一个乡村“偷窥”故事的叙述,对情节的把握,出神入化。更重要的是,余华把作品的时代背景放在了从“文革”到今天这样一个将近40年的交接点上,他喋喋不休地对媒体说,中国的40年有着欧洲400年的历史跨度,小说要说的就是这个超越型的人性故事。尽管我们不知道《兄弟》的下部将如何演绎人性以及当代的传奇,但仅仅从《兄弟》上部来说,余华基本上实现了自己的企图。
文艺圈是不是又限入了一个“回忆”狂潮,就像去年的《孔雀》和《青红》,仅仅是今年最杰出的小说作品,笔者所看到的就有东西的《后悔录》和余华的这部《兄弟》,它们在某种气质上,简直太像了;而它们在类型上,也是如此相似,就像《兄弟》里的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
不过比较起东西的《后悔录》来说,《兄弟》一书过于畅销,过于喧嚣。对一个牛作家来说,这是最为自豪的事情,也许也是最为耻辱的事情。 (编辑:赵露)
还有余华个人博客:http://blog.sina.com.cn/u/467a32270100003b
Ⅱ 兄弟(上)txt全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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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是当代作家余华创作的长篇小说,共分上、下两部,首次出版于2005年8月。
Ⅲ 齐帆齐:读余华《兄弟》一书
用两天一晚看完了余华50万字的《兄弟》,这是继《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后,看他的第三本书。
看完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有种压抑的悲怆,如同当初看完《活着》是同样的感受。
不得不说,余华真是天才小说家,他的作品有很强的洞察力和吸引力,通过一个底层历经磨难的一对兄弟成长史,反应了中国文革前到新世纪之初,整整40年的社会变迁,以及经济增长的光鲜表面背后的中国社会普通民众的内里生活,它是一部尖锐犀利的书。
《兄弟》这本书介绍了两兄弟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生,描述了在经历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之后,在新中国改革开放时期淘金的悲喜剧,壮丽与肮脏。
书中大量地粗俗性场景描摹、血腥噱头和黑色幽默,这种屠杀、嘲笑、残忍自我讥讽无处不在。
余华写一个叫刘镇的地方,主角一对兄弟宋钢和李光头,不同父不同母,重组成的一个新家庭,两个六七岁的孩子整天形影不离。
李光头的母亲李兰和宋钢的父亲宋平凡,他们虽然是二婚却感情深厚,李兰是传统的贤惠女子,待宋钢视如己出。宋平凡高大帅气,为人耿直,是中学老师。婚后,他们度过了最幸福的一年零二个月,那是全书中我觉得最温馨的部分。
很快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席卷到刘镇,人们如同都入魔障,戴着红卫章,挥舞大红旗,贴着大字报。
宋平凡由于祖上是地主,被最先拉出去批斗,每天被挨打痛骂,但他晚上回家仍然哄两孩子开心,给他们讲好玩好笑的故事,教他们怎么做饭,如何去河里捞虾,虾子红了就是熟了可以吃等等。
此时,李兰正在上海治头痛病。家里柜子衣物被抄家的摔得到处都是,宋钢和弟弟李光头开始每天学着自己做饭。后来,买菜的钱都没了,他们就只吃米饭拌酱油撒点盐,用柴棍当作筷子。
兄弟俩每天在外面都要受尽大孩子的欺负,好在两兄弟齐心合力一致对外。
李光头无意中对大家说爸爸教他地主的主,是毛主席的主,宋平凡立刻遭到一群人拳打脚踢,鼻孔流血,浑身青紫,关进更恶劣的仓库,晚上再也不能回家。
讽刺的是关押管教宋平凡的人,最后也被拉着上街进行批斗痛打,活得生不如死,选择了自杀。那真是疯狂恐怖的年代,仅看书中情节,都让人震撼发悚。
宋平凡一直和在上海治病的妻子李兰通信,但他却没有说自己被关押的事,妻子希望他能到上海接她,宋平凡一口答应,他是言出必行的人。为此,半夜逃跑回家,收拾屋子换上衣服,对两孩子说,明天傍晚就和你妈妈一起到家。
第二天,当两孩子手牵着手到车站去接父母时,才知道,他们父亲已死在车站,是被一群戴袖章的活活打死,肠子都被捅出来,躺在地上血肉模糊,苍蝇成群。两个八九岁的小孩子悲恸大哭,哭声震天,跪求好心人帮他们把父亲拉回家……
在上海的李兰没等到丈夫,第二天自己乘车回来,当知道这一切时,她只是沉默无语,并没有大哭,大悲无言,只是她的身体更加每况愈下。
她带着李关头生活,宋钢回乡下爷爷家照顾爷爷,文化大革命已逐渐到尾声。
李关头15岁时,她母亲撒手人寰,宋钢的爷爷没多久也相继去世。两兄弟开始了相依为命的生活。
宋钢在针织厂,李光头在刘镇的福利厂上班,他把福利厂扭亏为盈,后荣升厂长。他哥哥宋钢开心地为他祝贺,抄下任命书内容保存,亲手织件带帆船的毛衣送给弟弟李光头,多好的一对兄弟啊!
他们的悲剧是共同爱上镇花林红开始,为了一个女人,李光头和宋钢两兄弟反目成仇,兄弟情被抛进了刘镇的垃圾桶。
李光头从15岁开始就对林红有一种执念,死缠烂打,穷追不舍,甚至让他哥哥给他当军事出谋划策。没想到的是,林红对高大英俊斯文的宋钢情有独钟。而对浑身匪气的李光头深深的厌恶。
林红甚至是主动追求的宋钢,在他们结婚之日,李光头选择做了结扎手术断后,来证明自己对林红的衷心,兄弟两开始正式分道扬镳。若娶刘红的不是他哥哥宋钢,换成别的男人,以李光头的性格肯定会把打得满地找牙。
很快改革开放的滚滚大潮席卷到刘镇,对于胆大、敢想敢干的人来说,改革之初是一个极好的年代,能看准商机而敢于豁出去赌一把的人很快就成了佼佼者。
从小机灵调皮的李光头显然走在了刘镇所有人的前面,他辞去福利厂厂长,去搞服装创业结果失败,被债主狠打逼债,他哥哥私下接济过他一段时间,因为林红的发现哭闹,就彻底没再管他弟弟。
李关头无意中收破烂倒成全了的一番事业,成了刘镇闻名的破烂大王。不但还清了所有债务,其产业链越拓越宽,生意路子越走越广,服装、酒店、咖啡店,以至后来成了刘镇人的GDP。
而与李光头曾经的患难兄弟宋钢。他对爱情忠心不二,行事谨小慎微,是本分实在人。在国家政策侧重于配给制的的年代,他与林红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当改革开放的东风一夜之间席卷全国时,发挥个体积极性时,宋钢夫妇的反应显然慢了许多,没有跟上社会节奏。
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年代,刘镇最新的风云人物竟然是曾经人人鄙视而倍加嘲笑的李光头,而刘镇最穷的家庭居然是,曾经人人称羡的宋钢林红夫妇。
随着国有制的改革,宋钢被迫下岗,他不好意思去找他弟弟帮忙,开始做搬运工干苦力活。为了让他老婆过上好生活,他一个人拼命地干两个人的活,因过度劳累不幸感染得了肺痨,宋钢成天戴口罩,再也不能出大力,境况愈加糟糕,好在林红一直非常爱他心疼他。
因急于想改变境地,宋钢觉得刘镇他没有出头之日,轻信了一个叫周游的江湖骗子,背着林红去南下做生意,在外面尝尽苦头,却并没有赚到多少钱,为了卖所谓的保健品,周游让他做手术变性,搞得男不男女不女。
宋钢在外每天看着刚结婚时的合影照片来安慰心灵,他一心想赚足够的钱能让林红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他就回家乡刘镇,结果越走越远,肺痨又更加严重。
骗子周游决定洗手不干去过安稳日子,宋钢随后鼓起勇气也决定回老家,带着在外一年多所赚的3万块钱和伤痕累累的身体。
宋钢在外的一年多,林红备受她的厂长骚扰,独自承受孤独苦闷和恐惧。李光头知道后,三天内就让厂长辞职走人,林红觉得在自己身上天难的事,李关头轻轻松松就搞定,觉得自己真不该那么讨厌他。
两个人越走越近,生活就是一场戏剧。时光变迁,岁月沧桑。曾经李光头苦追多年刘镇的第一大美人林红而不得,林红恨李光头恨入骨髓。而20年后,林红居然又与李光头出双入对、风流无限。
宋钢回来听到他弟弟和林红的事,等了几天还没见林红回家,他分别给李关头和她弟弟一人写一封信,选择了卧轨自杀。看到这里除了心痛还有种深深的凄凉。
李光头再选择和林红一起不过是为弥补自己年少未得的遗憾,而林红也不过是为满足自己的欲望虚荣。他们都并不是真正爱对方。
当李关头和林红知道宋钢自杀的消息后,彼此痛恨诅咒对方咋不去死,后来他们再也没见过面。可以说宋钢和宋平凡他们父子,都是李关头间接害死的,他们都太过于善良耿直。
李光头发家时,宋钢就不好意思去找李光头帮忙,而若是李光头的性格,就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在他欠债落难时,看到他哥哥就直接理直气壮找宋钢要钱吃饭,他有种自私的精明。宋钢太过胆小怯懦,总是为他人着想。
人的性格决定着命运,他兄弟俩截然不同的性格特点,处事方式,在社会大环境地影响下,造成了人生的巨大不同,令人唏嘘。
从文革初到改革开放的四十年间,那些伦常败坏,道德沦丧,社会不良风气,通过这部《兄弟》一书,表现得淋漓尽致。
余华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带着苦涩的结局,正如他的整部小说是带着苦涩的中国社会转型的纪事史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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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兄弟
作者:余华
豆瓣评分:8.5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2-9-1
页数:646
内容简介:
《余华作品:兄弟》是余华作品。《余华作品:兄弟》讲述了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了四十年之中,这是弥足珍贵的经历。连结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兄弟两人,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地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作者简介:
余华,1960年出生,1983年开始写作。至今已经出版长篇小说4部,中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4部。主要作品有《兄弟》《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等。其作品已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瑞典、挪威、希腊、俄罗斯、保加利亚、匈牙利、捷克、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波兰、巴西、以色列、日本、韩国、越南、泰国和印度等国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9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4年)、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2005年)、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2008年)等。
Ⅳ 在线阅读余华兄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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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找找吧
Ⅵ 听余华谈《兄弟》:是他最满意的作品,仍拒绝负面评价
余华的《兄弟》英文版在美国发行,《纽约时报》特意做了一个中国新书的专号,其中《兄弟》的评介占据了整个版面,可见余华在海外的影响力。他这次访美应该是这边出版社运作的,据说从西海岸的伯克利、斯坦福,一直讲演到东海岸各个知名大学的东亚系。受刘剑梅教授的邀约,余华也来了马里兰大学。我当时刚好在那里访学,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亲眼见到余华,会发现他并不是一个富于激情的演讲家,并非张嘴就是“余华”式的语言。但我很快发现,他看似随意的言谈中有一种抓人的叙事力量。这是作家的本能,尤其是那些精于故事建构的作家。在小说的故事性上,余华与博尔赫斯、福克纳有着紧密的师承关系;在语言的文学性上,余华从写《活着》的时候就开始寻找一种属于自己的风格。他说自己当时十分陶醉于文学比喻意象的淬炼,并举了一个例子:福贵葬完自己的亲人,站在坟冢边看着月色下的小路,他感到自己需要抓住一种意象去说明福贵的悲怆,哪怕这个叙述者的文化程度很低。余华说最后他想到了“盐”这个意象,认为在福贵眼里,那个月光下的小路就像撒了盐一般,进而激发读者关于伤口撒盐的联想。这个例子很巧妙,说明了他在先锋文学的年代如何锤炼比喻。余华举了博尔赫斯写过的一句话:“它像水一样消失在水里。”他当时所心仪的,正是这种大师级的文学佳句,以朴素的文学修辞去描摹出最难诉诸日常语言的经验。他还谈到个人创作中对叙事方式的探寻。据他讲,《活着》先前是打算用旁观者的视角来完成的,但最后却发现越写越窄,最后他干脆用福贵的视角来冷静地叙述自己的苦难,反而出奇地顺畅,仅仅三个月就完成了。余华的这番讲述其实倒是非常符合我的期待,他果然是一个对文学语言和叙事形式本身有着高度自觉的写作者。站在我们面前的余华不仅仅是靠直觉和才华在创作,而是从一开始就在苦苦求索艺术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结合。我于是更好奇了,他到底会如何解释《兄弟》这样一部从文体和故事上都极其怪异的作品呢?
《兄弟》在《许三观卖血记》之后十年才千呼万唤始出来,余华调侃这十年他因为没有长篇而被文学批评界担心江郎才尽,而这本“社会小说”(他特别表示赞同这种定位)在出版前又因为对当下现实讽刺过于尖锐,而一度有封杀传闻流出。余华说自己和上海那家出版社定了“霸王”条款,即:你如果删改我一个字,这个非独家出版合同立刻作废,我立刻找另一个出版社印刷新的版本。余华笑称,自己的书印出来后,他立刻检查敏感的地方还在不在,一看都在,这下才放了心。他后来说,张艺谋当年改编《活着》,刻意把抽血致死的情节改掉,认为这样就能躲过电影审查,结果怎么样?还是被禁掉了。余华的结论是,搞文学创作时不能挖空心思去揣测审查者的心理,而要决不妥协地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写。对于这位一直在体制外独立写作的前牙科医生来说,他感到有责任去触碰那些禁忌,让写作去越过边界。《兄弟》中那几个“红袖章”打死宋凡平,李兰不掉一滴眼泪给丈夫在街头收尸的细节描写堪称残忍,也体现了余华卓绝的文字表现力和作为作家的历史良知。据说那部分也是余华写得最志满意得的段落。的确,在我看来,《兄弟》在上部所展现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癫狂、暴戾,是余华从《在细雨中呼喊》就开始关注的。它们不仅是作家最能驾驭的题材,也是我们辨识余华文学地位的主要依据。
批评界对《兄弟》(上)叙述语言真实性的质疑,实在是谢有顺等人看走了眼。余华在上部里也许没有厚积薄发的超越,但至少我看不到明显的退步。虽然阅读时笑声也许会比《许三观卖血记》少,眼泪会不及《在细雨中呼喊》,但这依然是我熟悉的余华。余华在讲座中还回应了谢有顺关于“五星级大酒店”的指摘。谢认为这是一个低级错误,因为李光头的年代根本不会有这个名词,而余华怪这些批评家根本没仔细阅读原文,因为小说一开头就说了,叙事的立足点是李光头期盼太空之旅的21世纪。在我看来,这实在是一个细枝末节的反击,并未构成对《兄弟》整体性苛评的有力驳斥。而余华似乎刻意避免了去回应关于《兄弟》形式缺陷的批评,更多的只是在辩护这部书的内容。他认为,国内读者对《兄弟》的不满,似乎主要是因为内容的粗俗和怪诞而起。其实,我倒不认为李光头偷看女人屁股是败笔,也并不打算质疑一个生活在“文革”时期的少年是否会抱着电线杆然后说“我有性欲了”。我也认同余华所说的,在一个极端禁欲的革命年代,人们对性爱的需求反而更激烈,而在改革开放后物欲横流的岁月里,人们对金钱和美女有了更加癫狂乃至常态化的需求。换言之,余华认为,他笔下的“变态”都是中国当下的“常态”,中国的现实就是超现实的。为此他有一个精妙的比喻,即在狄更斯那个现实主义文学的年代,作家认为自己的写作是一种解剖,自己的身份是医生;而现在《兄弟》的作者本身就是病人,读者也是病人,讲述的自然也是病态的故事,而且连作者也不知道该如何疗救,他开不出任何处方来。余华举了两个例子来讲述当下中国人所处时代的深刻断裂和巨变。一是当年自己读书时不敢和女生讲话,但现在医院里却有穿着高中校服的女孩,带着四个男同学(腹中胎儿可能的始作俑者)去光明正大地堕胎。二是“六一”儿童节的愿望,一个北京的孩子说希望得到一架真的波音飞机,而另一个生活在西北的孩子却说自己想要的只是一双白球鞋。时代的纵向巨变和横向落差是触发余华书写这部全景式问题小说的主因,这是他最为关注的“真实”,而不是细枝末节的词句。
于是,《兄弟》的巨大争议被余华简化为对社会阴暗面的曝光,因此海外版发行的时候,他被外国记者追问最多的是:为什么这本书可以在中国出版?余华认为这本书并没有丑化中国人,反而让外国读者懂得现在的中国已经如何从“中世纪”急速过渡到了“后现代”的全球化时代。这种题材的敏感性,在余华的叙述中成了西方读者了解中国的一个切入点,也成了他接受外媒访问时反复谈论的主题。他提到一个法国女记者曾问他,中国男人真会在男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吗?余华说,那是因为当时中国人的人性扭曲和厕所的独特构造。法国记者然后说:我们法国男人也爱偷窥女人。余华很奇怪地反问:你们男人和女人不是上床很方便吗?干吗要偷看?法国记者答曰:偷窥是男人的天性。这里,余华颇为认同地引述了法国媒体对《兄弟》的一番评论:这部小说不是讽刺了中国的各种社会历史丑态,而是对整个人类社会的一种写照。
我非常理解余华对这种评价的格外受用。余华根本不是一个师法现实主义或自然主义文学的作家,你甚至根本找不到他有多少运用方言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余华对“屁股”的各种称呼让翻译颇为头疼,但翻译《兄弟》肯定比《秦腔》容易得多。余华的文学国籍是属于世界的,从川端康成和卡夫卡,到博尔赫斯和福克纳,他的遣词造句都是“标准”的汉语,甚至略似西方文学的汉语翻译腔。余华的创作并不总是再现生活的细节,而是意在寻求一种总体性表达,所以卡夫卡和博尔赫斯的寓言叙事风格对他影响较深。他亦不惮于用夸张、扭曲和变异的文字去表现世俗生活之上的理念。这是余华之所以成为余华的原因,但《兄弟》(尤其是下部)的失败也与之不无关系。
《兄弟》(下)是余华的一次文学豪赌。他试图尝试前所未有的语言风格,全景式地再现激流动荡、人心骤变的中国当下。余华自己也承认,写个明朝或民国故事要容易得多,因为怎么写都不会错,任由想象驰骋;但1990年代或21世纪这个时间距离太近,作家要去抽取的社会经验,其实是伴随着大众媒体而来,是当代中国读者直接而具体地在感受和把握的东西。余华说自己打开电视看到选美比赛,于是就安排李光头搞了个“处美人”大赛;看到社会新闻里报道丰胸,于是就安排宋刚去卖“丰乳霜”。余华的野心实在太大,他不再满足于寓言或提喻式写作,而是希望笔下的主人公在社会的横切面里去遭遇一切、见证一切,恨不得把光怪陆离的社会怪谈全部搜罗到作品里。余华用的是“枚举法”,试图把全部的变迁都罗列在《兄弟》的下部里,从而营造一种类似《名利场》或《格列佛游记》那样网络全书式的宏大社会剧场。
在我看来,这样的写作至少导致了两种失败。首先,对中国读者来说,余华讲述的这些怪诞事件其实是打开电视、翻开报纸就能见识的,读者对作家这种“二道贩子”式的重述,很可能全然失去了新鲜感。小说于是成了对社会新闻的模仿,甚至可以说,是对模仿本身的模仿。这样的小说固然看起来颇有几分“现实”,却让人疑惑这些对日常经验的再现有任何超越性的意义。当然,这种“陌生化”的失效,或许不适用于对中国知之甚少的外国读者。他们也许会惊奇地发现:哦,原来中国在1990年代之后变得如此开放,原来他们的思想转型是如此激烈。其次,从小说技术层面来看,《兄弟》(下)因为铺得太开,导致节奏太快,而全景式描写余华显然并不擅长。于是,过多、过杂的白描式叙事造成了小说结构的坍塌,导致读者的主观感受就是下部不如上部那么过瘾,太拖沓,人物很空洞,叙事太杂乱,感觉作者似乎想写出一个当代中国社会的“清明上河图”,却处处看不真切,情节也不诱人。
遗憾的是,几年过去了,余华似乎仍拒绝认同对《兄弟》的负面评价。他曾说,如果谁能在《兄弟》里挑出一千处错误,他就承认这个小说的失败。在马里兰大学,他用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谈为什么《兄弟》是最令他满意的作品。他说了三点理由。第一,这个小说给了他一个题材去表现一个国家的剧变,中国人在三四十年内经历了西方人需要上千年才能经历的时代鸿沟。第二,这部小说给了他一种多声部的叙事自由,他可以任由各种叙事声音插入和争鸣。余华称自己写《兄弟》时想到的是瓦格纳,那种抛弃音乐调性等各种宫廷音乐的繁文缛节的磅礴音乐,而这和梵高那种初看怪诞不经的绘画表现不谋而合。音乐自然影响了余华的写作,他甚至以此为题,写过一本随笔集。从余华的讲述来看,他的确希望能突破形式的束缚,找到一种适合自己题材的文学模式。第三,《兄弟》被外界批评得最狠,所以叛逆的他反而更钟爱这个不招人疼的“孩子”。
我认同他的第一个理由,即余华的确找到了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题材,这也的确是一本值得去宏大书写的小说,但另两个理由似乎很难站得住脚。仅仅有题材是远远不够的,余华应该做的其实是更深入地接触社会现实,而不能仅从大众媒体中采撷新闻素材,然后勾兑上简单的文学想象,就以此去再现一个广义上的当代中国。如果想完成《兄弟》所企图的宏愿,作者恐怕需要长时间地在草根民众中去倾听和记录,需要扎实的田野调查和案头研究,然后才可能完成一部描摹整个社会群像的巴尔扎克式“社会小说”,同时在人物塑造和抽象哲思之间找到严肃文学书写的平衡点。只有这样,余华才能不再用作家自身的病态作为托词,逃避他这样的写作者应有的主题言说。当然,我仍然是钦佩余华的,因为任何作家都不可避免地存在技巧的短板,或超越自身能力的文学形式。功成名就的余华至少没有选择固守和重复,他至少拒绝去沉默和妥协。
我真正担心的,其实倒不是《兄弟》作为一部小说的失败,毕竟文学史上大作家偶尔写出坏作品是常有之事。近年来,余华最让人不安的,其实是他对于文学批评的倨傲态度。虽然《兄弟》译成外语之后陆续在法国等地获奖,一些海外评论甚至将余华的新作和拉伯雷、狄更斯、海明威等人的作品相提并论,但《纽约时报》给《兄弟》的仍然只是毁誉参半的评价。美国书评人说《兄弟》的结尾不忍卒读,进而质疑西方读者是否真的能够跨越英译中国小说的文化障碍。余华首先质疑了这篇书评的写作水平,认为它只代表了作者的个人解读,和《纽约时报》无关,此其一。其二,他说这个作者资历平平,不过任教于无甚来头的新泽西学院,此前在中国教了两年英语,写过一本关于中国风土人情的书。这样的英语国家读者能否看懂他的小说,余华似乎颇为存疑,而对这种读者的批评意见,自然也是不以为然的(据他说,因为该书评质疑了中国当代文学的英译问题,引起了美国湾区不少汉学家的“公愤”)。事实上,我同样也觉得《兄弟》(下)的结尾相当拖沓,《纽约时报》的书评当属中肯。余华这样对待负面评价,确实没有体现出大作家应有的胸襟和谦虚,这恐怕是一个遗憾。
Ⅶ 余华的小说《兄弟》讲述了一个怎样的故事
小说以倒叙着开场。中年李光头坐在金漆马桶上做着太空梦,并回忆起年少时偷窥女人却获得全镇男人羡慕的眼光,因为他亲眼见过镇上第一美女林红的屁股。余华花了整整两章节的浓墨,通过56碗三鲜面的交易,将这个俗不可耐的细节一而再再而三地描绘,让我们看到那个年代空虚的灵魂对于性的焦渴。
接下来小说转入李兰(李光头的母亲)的回忆里,我们看到了李光头的生父刘山峰的死因,明白“有其父必有其子”。刘山峰的死成就了李兰与宋凡平的结合,她找到爱与尊严。小说自此有了温情的味道。
宋凡平的死只是开场。文革还在继续。李兰以地主婆的身份继承着宋凡平未完成的批斗,李光头短暂的朋友孙伟一家人也先后凄惨死去。最让人难以想象的是饱受迫害的孙伟父亲选择的死法——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用砖头把两寸长钉钉入脑门。《兄弟》上部接近尾声,李兰的生命也接近尾声,这个女人坚持7年不洗头以纪念丈夫,安排好兄弟俩的生活她才放心离开人间,死前终于洗头,骤然间成了白发老妇。
Ⅷ 求余华《兄弟》(上下部)的txt 版本!
余华:《兄弟》电子书下载
http://book.kanunu.cn/html/2005/0910/1097.html上部
http://www.hychangming.com/article.asp?id=31下部
Ⅸ 余华《兄弟》
吉隆坡出差来回的路上看了余华的《兄弟》上部。目前做一个读后感输出。
1、关于红X兵:之前常常听到过这个字眼,从不知道是如此可怕。这个组织当年折磨了多少无辜之人,带来了多少无妄之灾。从文章中的描述就让人毛骨悚然,同时我明白了之前网络上那句坏人变老了是什么意思。宋凡平、孙伟、孙伟父亲的死都是这群小兵丧尽天良害死的。
2、关于宋凡平和李兰的爱情:一个女人不管经历多少苦难和羞辱,当一个男人给了她真正珍贵又有尊严的爱时,所有的苦难都会变成脸上的笑容,陪伴她不念过去,不畏将来。即使在宋凡平死后,李兰仍然凭着那一年多的爱,坚持走了余生。所以爱不在长短,在于在你心里的分量。
3、关于李光头:李光头是一个聪明、孝顺、又诚实的人,少年时期充斥着性的萌动与对性的好奇感。革命的乐观、狂暴、强有力的自我肯定和解放感联系在一起,并且被前者被后者所压过。据此也可以说两个时代之间的连续性同样隐匿在李光头身上。所有人觉得李光头是个不着调的流氓,但实际上,李兰临死前清明节最后一次去给宋凡平烧纸烧香的那一次,李光头用他的聪明才智为母亲弄到一辆“豪华”的老佛爷车,拉着母亲风风光风又舒舒服服的去见宋凡平,读到那一段我甚是感动。
还有宋钢对李光头的疼爱,给他的那些大白兔,宋钢爷爷拉着儿子的棺材回乡安葬的场景,太多一幕幕震撼我的地方。继续读下一部,希望及时梳理。
人世间有太多的不容易与苦难,想起那点婆媳矛盾有什么呀,放宽心多包容,能忍则忍,不能忍就当做视而不见吧。
Ⅹ 余华《兄弟》上:两个异父异母的兄弟,能做到共苦而且做的很好
喜欢余华的读者,想必都读过这两部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
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与时代不可言说的隐秘悲剧相结合,这是作者余华写作的最大特点色,他善于用小说揭露丑恶,放大善意,让人看透人性的复杂多变。
这两部小说,水杯之前都已经品读过了,。
所以今天,就给大家推荐余华的另一部作品——《兄弟》。
《兄弟》分上下两部,本文主要品读上部。
这部小说一如既往的继承了余华的写作手法——以犀利怪诞的笔触,刻画大时代下小人物的悲哀。
《兄弟》,顾名思义,这部小说有两大主人公哥哥宋钢和弟弟李光头,他们本没有血缘关系,也不是结拜义兄弟,却因为父母的再结合,成了比亲兄弟感情还要深厚的“兄弟”,在那个动荡的大环境下“共苦”。
故事得从他们相遇那年说起:那时宋刚九岁,李光头八岁。
李光头的亲爹在旧时的公共厕所,弯腰伸头偷看女人屁股,被宋方平的惊叫声,吓得一头扎进粪坑里淹死了。
当时,李光头还在妈妈李兰的肚子里,李兰目瞪口呆的看着,宋钢的爸爸宋凡平把浑身粪便的死尸背回家清洗干净,她是既羞愤有感激。
丈夫死后,李兰一个人带着李光头昏昏噩噩的过了很长一段日子,她羞于见人,总是昼伏夜出。
直到宋凡平的妻子去世了,直到那场球赛,直到宋凡平抱起李兰。
就这样,李兰匆匆的嫁给了宋凡平,而李光头从此也成为了宋钢的弟弟。
两个屁大点儿的孩子,毫无隔阂,成为了最好的玩伴,父母恩爱,兄弟和睦,这是一家人这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
可是,好景不长。
一年多后,在李兰头疾去上海看病后,作为教师的宋凡平却因为父亲曾是地主被打倒了。
白天,宋钢和李光头看着父亲被批斗的惨样,吓懵了,而到了晚上宋凡平回家的时候,又是那个无所不能的父亲,给两个孩子继续营造出一种从未改变的光辉形象。
这苦中作乐的日子,也算过得去。
直到有一天,因为李光头的一句话,宋凡平被投入了仓库监狱,两个孩子从此每日饥肠辘辘。
在生活的逼迫下,宋钢学会了做饭烧菜,还照顾起李光头。
革命的浪声,愈演愈烈。
幸运的是这可怕的乌云始终未波及,这两个孩子,因为他们有一个了不起的父亲。
在给李兰的回信中,宋凡平曾经承诺她,他会去上海接她回家,于是他从仓库里偷跑回家,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宋钢兄弟俩。却在车站外被人围追堵截,棍棒伺候,最后,惨死街头。
李兰久等丈夫不见,回到镇上才发现丈夫已经死了。
宋凡平的死,让李兰短暂而又幸福的生活画上了句号。宋凡平留给她的不是屈辱,而是精神上的一次大解放。
从此,宋钢被接到了乡下和爷爷生活在一起,而李光头就和李兰生活在城里,兄弟俩就在这里分开了,
正如李兰经常说的那句话“有其父必有其子。”。
九年后,李光头长得和他亲爹一样的品性——因为在公厕偷看了镇上第一美女林红的屁股而名声大噪,同时做起了“屁股”生意。
与之相反的是,宋钢长成了和宋凡平一样的翩翩少年。
李兰和爷爷接连去世,宋钢的也回到城里和李光头生活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的上部,让我的内心产生了多种复杂的情绪,真不是个滋味。但尽管看起来有那么多沉重,但仍留有余温。且听水杯慢慢说来。
李兰和宋凡平的爱情着实让我感动,一个为了接她回家,不幸丢了性命;一个为了铭记对方,七年不曾洗头,直到生命的尽头,洗头后,一头乌黑的黑发变成了满头白发,他们只是相守了一年零两个月,可都为对方付出了一辈子。
告诉他们古人用的筷子,教会他们扫挡腿,告诉他们胳膊只是需要休息休息……直到那一晚,最后一面,他仍放心不下那两个孩子。
宋刚和李光头的兄弟情谊又猝不及防给人带来温暖。
母亲在外,父亲被关进医院,七、八岁的李光头和宋钢,成了孤儿,可生活的逼迫,让他们不得不学会了烧菜,学会了捉虾,两个人相互帮助,艰难熬过了那段可怕而又黑暗的时光。
在那个让人震惊的时期,水杯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恐怖,水杯之前不明白为什么那个时期,那么多文人墨客选择了自杀,像老舍、傅雷、李广田……
在看完宋凡平被活活打死,孙伟被误伤而死,孙伟妈妈疯癫乱跑,孙伟爸爸被折磨的不成人样,失去希望后选择自杀,水杯那颗玻璃心又碎了,泪水又有稀里哗啦的流下来。
令水杯惊恐的不是他们死亡,而是这个社会到底有多么的黑暗。看不到一丝光明,他们只能选择自杀,或许就是对他们最好的解脱。
当然,那些在劫难中渡过来的人更值得我们敬佩。
命运像是给每个人开了一个大玩笑,余华的《兄弟》,构建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秘和残忍的世界,叙说着真挚苦痛而又难忘的兄弟情,他在生活实际的基础上,夸大了,放大了时代的焦虑,他是在半真半假间,描绘出那个时代悲壮的史诗。
余华总是能用最通俗的语言讲述最有故事的故事。
宋凡平在结婚的那晚说过“从今天起,你们就是兄弟,你们要亲如手足,你们要互相帮助,你们要同福同享,有难同当,你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
宋钢在李兰去世时也说过“只剩最后一碗饭了,我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会让给李光头穿。”
《兄弟》下部分的故事,宋钢将这两句话作为对待李光头的行为准则。然而,他们在这段黑暗的时期,做到了“共苦”,却无法在和平的年代,实现“共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