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把双眉此月长小说全文免费阅读
1. 求穿越小说,详情如下:
.....
女扮男装的要么 玄幻小说
傲风
《傲风》主要讲述地下佣兵秦傲风由于事故灵魂穿越到魔兽纵横的奇幻世界,从此开始为寻找双亲、挑战真神而不懈努力的强者之路。此文的主题,并不止是爱情,还有感人的友情,励志成长永不放弃的心。
女主腹黑强大,冷酷狂妄,男装行天下
◆
秦傲风,威震大陆诸国的庞大世家,秦氏家族的三代直系血脉,与大哥天才傲天一样闻名遐迩,却是秦城著名的“废物七少爷”。
宅门深深,家族倾轧。
新生前的她,女扮男装,身世如迷,因天赋奇差,被视为家族的废物,新生之后,她走上了强者之路,在大陆之上混得如鱼得水。
直到一日帝国都城,家主的矛头指向她珍视的小叔叔,一向默默无为的“少年”挺身而出,一鸣惊人,大放异彩,一举跃为绝世天才。
从此天下无数男女,为之疯狂…
◆
延绵万里的原始森林,黑雾笼罩的深潭沼泽,荒凉广阔的无尽大漠,无边无际的山脉草原,魔兽纵横,这是一个宏伟的奇幻世界。
此文的主题,并不止是爱情,还有感人的友情,励志成长永不放弃的心
是YY无限的文,文路轻快,女主强大,过程美男多多,结局一对一~
虽然不符合条件 但是这个很好看
【云狂】 应该是胎穿 也是女扮男装 玄幻小说
内容简介:
柳云狂,当世九大世家之一的柳家独子。
翩翩公子,俊美不凡,风流天下,招蜂引蝶,是为楚京第一纨绔子弟是也。
可是谁知道,此等不求上进的纨绔少年,实际却是个令人惊叹的超级天才,
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通,更是天下间屈指可数的武道高手。
谁又知道,这一笑惊天下,纵横世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惊才艳艳的人物,
竟然会是…她?
世间风华尽在手,风云天下第一人!
一袭白衣,墨发飞扬
回眸一笑,问,天下男子,谁能抵挡?
人物介绍云狂:我一向明白,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人,我卑鄙无耻,阴险狡诈,手段狠辣有时候甚至伤天害理。可是,我想告诉你们,在我心里,有一个地方,装着我在意的人,他们是一些真心对我好,为我着想,为我付出的人。只要他们还全心为着我一天,我对他们便永不放弃永不抛弃,哪怕是和全天下作对!
描述:(白衣男装)人如玉,发如墨,眼如琉璃,眉如细柳,唇似红霞,齿似皓雪,一张俊美容颜绝世倾城。明明就是这样一个绝美的人,身上偏又散发著难掩的狂放激扬的傲然气息,给人的感觉却又是那般空灵,他的一身气质独特不凡,宛如万物的宠儿,浑身上下无一不是好看得迷了人眼。白莲!一朵遗世独立,众芳不可压的净水白莲!
来人白衣如雪长衫飞舞,玉面朱唇,丰神俊朗,一身灵气,绝世无双,琉璃般的黑瞳充满了自信,身上隐隐透着一股睥睨天下的王者之风,手中一把钢骨银页扇,翩若惊鸿,整个人犀利得犹如出了鞘的宝剑,锋芒四射!
(黑衣男装)云狂着一身黑色滚金边的锦缎衣衫袍子上绣着华美绝伦的龙纹,由一根红色锦带系住腰身大风过处,漆黑长袍凉凛摇曳,显得愈发俊朗精神英气逼人自有一股贵公子的翩翩风流之态。她腰间插着一支碧绿的孔雀萧,下坠一块别透锁玉墨发高高扎起一束,其余的随意披散脑后,飘飘荡荡宛如墨云一双狭长的眼睛略略上扬,充满邪肆和狂放,好像一个天生就应于黑暗中出没的妖孽。
(女装)女子身材高挑,也是一身雪白羽纱,没有太过毕丽的坠饰,但却就是那样清丽脱俗灵气逼人,黑幽深邃的星眸好像能将人的魂魄也吸进去,薄纱覆面,绝世风华,倾国倾城,神仙不及。
叶少秋(楚少秋): 丰神俊朗,温和如玉,雅如谪仙,这是灵魂上的吸引,我无法抗拒,天下之大,唯你能入我心尔。
描述:(少年)玉石栏杆的大气牌匾下,一个少年长身玉立,金冠束发,五官俏挺,虽然身着一袭华服,却显得清雅脱俗不入凡尘。
(成年)男子身形修长,玉面朱唇,容貌绝美,一双桃花美目中温润荡漾,高贵优雅傲然卓立,身上飘着一股淡淡的雅香令不少少女闻之立醉,沦陷失心口。
柳刃:冷酷狂妄,只对她一人俯首:我是你的一把刃,这把利刃永远只属于你,为你杀人为你而折!
描述:少年乌黑发丝凌乱,一脸血污,五官的线条异常刚毅,形如完美雕塑,浓浓的剑眉旁有一刀深深的疤痕,薄薄的唇抿成一条倔强的直线,即使闭着眼,整个人也透着一股狠厉难掩的冷酷肃杀。
柳翔:看轻天下,却像崇拜神一样地狂恋她:我知道爱上主人必然万劫不复,然而我却不能自已。
描述:一个身着黑色飘逸长衫,容貌俊秀绝美,身形硕长,脚蹬绒靴,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公子从屋内走出来,手中提着一盏尚在冒热气的食盒,眼神温和却隐隐透着犀利的精芒。
柳风:在他被她从泥泞中捞起后,他就认定了她是他的“公主”,给了他一切的“公主”,他立志要用生命守护的人。
描述:少年一身黑色劲装,将匀称的身材拉得笔直,双手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对散发著冰冷寒光的长长弯钩(离合剔骨钩),正好比他手臂略长一些,双钩钩身流转着暗青色的光泽,一看就是一把绝世武器。
花梦影:一双清眸看透世间,一抹奇异浅笑荡尽天下风云:我的眼,能看穿万物,却独独看不穿你。
描述:(乌发)青衣的少年,柳眉星目玉面朱唇,俊俏如斯冷冽如斯,乌黑的发随意拢起,衬得脸上肌肤冰雪一般白皙剔透,淡漠肆意流露,眉峰陡峭,宛如山巅一抹终年不化的雪。相对红衣少年的火热,这少年给人的感觉却是一种冰山般的寒厉,同样的绝色,却委实太过秀美,正可谓风神冰骨,冷浸溶月!幸好他眉宇之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英气,否则恐怕真会有人怀疑他是不是个女子。
(白发)白衣翩跹,云狂已向着那边放好的两座琴之一走去,她旋身,入座,轻轻拨弄了两下琴弦怡首时,便瞧见花梦影一龚青衣带着寒冽的气息走出了上三宗的群人。青衣白发,绝美容颜,一身淡定,出尘脱俗,男子走出的瞬间,连头顶的太阳也不由为之失色,山巅的皑皑白雪,亦比不上他全身的冷漠冰寒。众人还是第一次近距离看见上三宗少主的真实模样,不少人当下惊得深深吸气,手足惧颤,好一个绝世美男子啊!
雷箫:天下第一世家少主,为了“他”的风采着迷而心焦:我知道我不该爱上一个男人,更不该爱上一个劲敌,为什么那个人偏偏是你……
描述:炽烈的红,激扬狂放,豪气干云,穿在那个俊朗如神祇般的少年身上丝毫没有显得不妥,相反的,摒弃了所有的女气,那厉烈风华灼得人睁不开眼,仿佛看他一眼都会被生生烧伤。一张英气逼人的俊脸犹如刀削般,棱角分明。剑眉高挑,斜飞入鬓,黝黑双瞳闪烁着琉璃般的深邃光泽,锋芒毕露!他矫健身姿犹如猎豹,极端匀称,全身上下找不出任何一点儿瑕疵,漂亮得令人难以想象!
白七(七杀):冷血杀手,偶遇她,结为知己,却没想他要杀的竟然是她:要我杀你,不如我自杀!
描述:一股阴寒笼罩住全身像是极地的冰雪般寒冷,手中一把银龙短匕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方才明明夺了四个人的性命,此时匕首上却是滴血不占,青年白衣墨发,身材硕长,容貌俊朗,可是那张美玉般的面孔却似一件雕塑般僵硬,黝黑的眼眸,空洞深邃冷漠无波,其中却又像是燃烧着九幽的鬼火,整个便是一个索命无常。
七杀一回首,展颜一笑,似乎是因为最近笑容比较多,此时,这张俊脸上的笑容竟不再那样僵硬,而是明光焕发,说不出的好看。
夜离天:与妹子相交相知,是我一生的荣幸!得不到,就默默祝福吧!
描述:男人的一张脸简直接近最完美精致的艺术作品,五官英挺不失俊秀,柔和不失刚毅,棱角分明却不显得突兀,看起来像是二十余岁,却又透着一股难言的成熟魅力,比起如今的花梦影等人,他身上的成熟感更为浓烈,只见他剑眉随意轻挑着,眼神中透露着淡淡的不屑之色股骨子里的狂妄高傲毫不掩饰地显露在这一张绝美的脸上。不得不承认这一张脸委实太有震撼力,说他是这世上最俊美的男人恐怕也不为过!而且这个男人身上的独特气质,比起他的容貌更为出众。一身松松垮垮的墨色长衫,连衣带都只是随意地一系,锁骨和结实的胸膛少许露在外面腰间跨了个酒葫芦,黑色长发随意地飘荡在脑后,几乎垂至足裸,却连一根发带也懒得使用,放荡不羁,肆意张狂的气息从他身上隐隐透出。
燕惊羽:柳京街头的惊鸿一瞥,那个“你是龙给我盘着,是虎也给我卧着”的街头霸王,在和亲盛宴上自己相助的人,竟是此次要杀的劲敌。但在他眼中早已有了她,为了她,叛国又如何!
描述:(女装)女子绝色容颜,邪肆感人,凤眼斜飞,朱唇殷红,黑发宛如天边流云似锦缎般地忧在一旁身材高挑,五指修长一身紫色的貂绒大裘,腰缀翡翠珠儿,足蹬狐绒长靴,一眼看去竟能令人生生看得失了神,那气质中的高傲贵气,衬托着绝色姿容,与云狂竟有分庭抗亦比势,叫人不得不赞叹!
(男装)他一身紫色长衫,凤眸朗目,着男装后越发显得俊美不凡煞是好看,不过眼里的一股邪肆之意却仍无法掩饰,不论男子女子,看他一眼,也会觉得魅惑无限。
向银衣:凤舞大陆上的绝世天才,纵使无缘结为夫妻,但我也会守护你一生,因为是你教会我勇气,信心,决心。只要能够看你一眼,只要能待在你身边,这个世界,就那么光明,那么美好。
描述:那人一身不知道什么制材做成的亮银色衣装,在月光下愈发锃亮炫目,手握着一把乌溜漆黑比他人还要高出一截的斩月长刀,站在那最高的楼船船顶,犹如黑夜里一颗耀眼的明星,那般的出尘高傲,浑身上下皆是犀利可怖的气势!他,眉眼如画,两道剑眉冷傲地斜飞入鬓,瞳眸黑幽深邃冷漠无波,殷红薄唇抿得紧紧,乌发高束成马尾,一身灵秀,不苟言笑。竟是一个犹如瓷娃娃般绝美的少年!
风行烈的书都非常好看
风行烈:潇湘书院超人气作者,著有《风云》《无双》《傲风》《云狂》《战神王妃》《江山梦》等一系列穿越的女扮男装系列小说,点击率近千万,风靡潇湘书院。
2. 想知道很久以前看过的一部小说名字,内容貌似是女主是娱乐公司新招进去的小助理,男主是娱乐公司老总,后
应该是百川鱼海的《金喻良缘》
这个是部分节选
金今被顾凉喻如狼似虎的眼神看得往后退了一步,尖细的鞋跟踩在裙摆上,失了重心往后倒去。
顾凉喻眼疾手快,伸手一托,将金今拦腰抱住。“怎么穿这么高的鞋子?”顾凉喻看着细长的鞋跟,有些惊讶。往时金今都是平跟的鞋子,最不济也就是三五厘米坡跟的凉鞋,他知道金今从来不穿这样的鞋子。
“我个子不够高,裙摆太长了。”金今就是这样高的鞋跟,裙摆也是将将触到地面。顾凉喻微弯了腰,手臂穿过他的腿窝,将她打横抱起开。黑色的西装袖子衬着洁白的裙摆,好看得让人眯了眼。
一众工作人员哪里会想到两人是这样的出场,还是摄影师反应最快,快门响个不停,十几二十次的连拍,将每一个动作都细致地记录下来。
顾凉喻将金今放在地上,手臂环着她的腰,动作很是亲昵。叶泉细细地打量了金今。妆容精致,倒不是很看得出清晰的五官,面孔柔和,样貌与时下一线的管筱月,乔姗之流自然是不能比的,只是…她和顾凉喻在举手投足间的默契,根本不像是临时组合,还真有点货真价实的感觉。
小半会儿下来,金今渐渐熟悉起来。只是…“啊?”听了摄影师的话,她简直觉得不可思议,摄影师的意思是让她主动去亲吻顾凉喻?她向来被动惯了…这么奔放的事情…
顾凉喻乐得合不拢嘴:“这是拍摄需要,这一次系列里,有一个是以亲吻为主题的。”“不…不要…不要了。”金今舌头打结,讪讪一笑,往时黑灯瞎火的走廊里吻她一下,她都得脸红半宿,这大庭广众的,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呢!
金今又想后退,只是显然没有吸取上次的经验,鞋跟再一次踩到了裙摆,这次她站在缘口上,下面就是台阶,顾凉喻心头一跳,下意识将金今护在怀里,结果便是他抱着金今从台阶上滚下去。
好在台阶不过四五阶,顾凉喻也就打了几圈的滚。金今受了惊吓,最后被顾凉喻的手臂圈着,半压在身下。耳边尽是他一下一下吸气的声音,似乎疼得要命。
“顾凉喻,你没事?”金今手上想要推开他看看,哪里知道他反而是抱得更紧,更加用力地圈紧了手臂。
“顾凉喻!哪里疼?”她有些慌了,因为那人声音极轻地在她耳边嘟哝,疼啊疼的。却不料他的下一个动作竟然是…忽地吻上她的唇瓣。
赶过来救人的工作人员目瞪口呆,根本不敢上前,摄像师这一群没有人性的,从两人摔倒开始一直拍到现在…
金今前一刻被吓呆了,刚缓过来,这一刻又被吓呆了。直到顾凉喻手臂发麻,才算终止…接着便是大口大口的喘气,周围硬是寂静一片…
顾凉喻的背脊几次磕到台阶上,加之双臂将金今护得很牢,也几次磕在台阶上,一身的小伤,凑到金今耳畔,含着几分轻笑地调侃:“占便宜果然还是要付出代价的。”
他想要撑起双手,金今窘迫地拉住他,试图不让他起来,甚至小手主动攀住了他的背脊,小脸埋在他怀里,逗得顾凉喻哈哈大笑,扯疼了背上的伤。
虽然受了伤,不过这样时候,绝对是机不可失,失不再来,随便处理了手背上的伤口,不顾劝阻带伤上阵,金今这块温软的香玉便是最有效的良药,抱一抱,浑身就不疼了…
顾凉喻低头摆弄着项链,末端缀着一对戒指,男女的款式相近又各有几分不同,男戒简单,女戒精细。抬头看了看换好衣服从不远处走来的金今,最后还是将项链挂回脖子上。
“Eric,求婚那个主题取消。”虽然有点舍不得,咬咬牙,还是决定放弃。Eric是主摄影,特地从英国请来的。和顾凉喻倒是交好多年,带着几分调侃:“刚才是谁说这个系列好,还笑得贼眉鼠目…”中国话说得极不地道,成语却用的很好。
他没有接茬,往时明里暗里对金今的逼迫却是不少,这一次,他不想又打着拍照的幌子将人就这么忽悠回身边,他想要的,是金今的心甘情愿。
金今终于体会到了明星们的辛苦,往时只是给明星打下手,就觉得吃不消,今天拍摄下来,脚已经不像长在自己身上的了。
“金今!”赵丽阴森森地对着她笑,金今心里也犯怵…心虚地对着她摆笑脸。顾凉喻正打算趁热打铁,哪知只逮着了金今和赵丽绝尘而去的背影…
昨天的拍摄,为了后期的宣传,前期的保密工作必须做足,所以并没有什么媒体拍摄,可是…有赵丽这个本城几大主流媒体都无法比拟的八卦中坚力量在…
金今昨天累了,早上就起得晚了,踩点进了办公室,一众激光似的眼睛刷刷地发射过来。小姑娘们争先恐后地将她的位置围得水泄不通…金今桌上几盆小盆栽都被挤倒了。
“好你的啊金今,竟然和顾总有JQ?!有JQ也就算了,竟然还保密做得这么好?!”小柳那小眼神在金今身上跑了一圈,最后一把火烧到她的眼里。
“前两天我还说顾总肯定对我们助理办的哪个小姑娘有意思,你还附和我?!原来你这都在心里笑话我呢!金今,我们每天同吃同睡,连上厕所都一起!你怎么对得起我!”赵丽哀哀怨怨地这么一指,金今俨然被成功雕塑成了一个…负心汉!
小可靠过来,几分抱歉地拍她的肩膀,“金今你可别在意,我不知道你和顾总在交往,之前我说顾总和乔姗般配什么的,你都当废话听过就算了,可别惦记上,你和顾总才叫绝配呢!”
之后诸如…“对了金今,你和顾总交往多久了?”“顾总是不是纯爷们啊?”“顾总是攻,是攻!”云云的问题,越问越恶搞…
金今其实一句话也插不上,问题太多,她一时也听不清楚,正好上面内线让她去给资料库领资料,众人失望,一副回来收拾你的后妈模样,金今只觉得这一刻,真真是如释重负…
她可不想这么快就兜个来回,放弃电梯从楼梯往下走,看到管筱月鬼鬼祟祟地在垃圾桶里翻找东西,她步子轻,几乎走到跟前才被对方发现。
管筱月和她梁子结得大,她是绝对不会去主动招惹的,管筱月做贼心虚,霍地转身,美眸瞪了她一眼,将手心的碎片握得很紧,面上除了一瞬间的惊慌,立刻敛了表情,什么也没有说,扭头就走,对于金今,管筱月早就知道是尊大佛,得罪不起,便只能绕着走…
垃圾桶旁边还掉落了几张碎片,金今眼睛瞟了瞟…上面的字样让她一愣,忍不住弯腰捡起来。
这几张碎片拼凑到一块儿,似乎也连不是太连贯,可勉强也能辨认出这是一张化验单,她不是很看得懂,可是化验结果俨然是怀孕七周…
刚刚管筱月…是不是在找这个?她为自己的猜测感到惊讶?难得她怀孕了?她手一抖,这个消息,大约是继任瑞肖私生子事件后,最重大的新闻…
不过金今向来不是多事的人,想着是将纸片重新扔回去还是…“金今?”她背对着楼梯口,注意力又都在这几片化验单上,自然没有注意到楼梯上走下来的人。
金今向来是藏不住惊慌的,顾凉喻一眼就能看出来。金今手挪到背后,将纸片揉成一团,轻轻抛入垃圾桶,自以为动作流畅。
“这么巧…”等到手心一空,她稍稍放了心,不太自然地同顾凉喻打招呼。其实事情和她无关,怎么就心虚了…
“站在这里,是等我吗?”顾凉喻将她全部的小动作看在眼里,勾了嘴角。“我要去资料库拿东西。”金今半真半假地恍然,小跑着下了楼。
顾凉喻看着她消失在楼道口,刚才管筱月寻得急了,连垃圾桶的盖子都被取了下来,放在一边。顾凉喻几乎不用寻找就能看到最上面那一团小小的纸屑。
金今庆幸自己的灵活机动,哼着小曲才回助理办坐下,又被一众同事团团围住,就她和顾凉喻之间的那点事再做讨论。
金今正被逼得毫无招架,连什么时候结婚都有人问。惹得她真想大吼一声:“我们已经离了!”可是,她不敢…
也不知谁喊了一声:“顾总哎。”不轻不重,却是所有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众人目光齐齐射向门口,顾凉喻一身白色T恤,面上的表情却是凝重。
“找你的?!”赵丽半开玩笑地推了金今一把,众人识趣,又是上班时间,要是被大老板发现自己竟然在聊八卦…顷刻间作鸟兽散…
“金今,出来一下。”果然是找她的,金今奇怪,顾凉喻在她上班时间明目张胆出现,在窗前晃来晃去的是数不胜数,可是直接找她,倒真是第一次。
金今拖拖拉拉地走出去,顾凉喻不管三七二十一,捉了她的手腕就往电梯口去,金今吓了一大跳,等到想问什么,电梯上跳跃的数字又打消了她的念头,最高一层,总裁办的上面…
这里的草坪长得越加葱郁,被按到木椅上坐下。看着顾凉喻从脖子里撩出一根项链,上面串着两枚戒指。
顾凉喻没说什么,只是将女戒拆下来,两指轻捏着举到金今面前:“金今,嫁给我!”语气郑重,不带半分玩笑。
金今一时反应不过来,他这是在…求婚?伸手捂了心口,惊吓惊喜…总之激动得之间轻颤。
“金今,我会对你好的。”见金今不回答,他有几分着急了,“你肚子里的孩子…我也会照顾好。”金今仿佛被雷劈中…瞪眼看着依旧一派认真的顾凉喻…
3. 耽美小说《十年》第五章
“……唉,他又走了,下次见可能要等退伍吧?”
“……嗯。”
“你怎么了?精神这么差?”
“……没事,肩膀借我靠一下。”
“……哦……”
“……我好累。”
短短的十几天里,李唯森和女友的感情突飞猛进,每次聚会我都发觉他们越来越亲密。他们在桌子底下交缠着的双手、他们咬着耳朵说话时的眉目传情……女孩甜
蜜的笑容是那么纯真,她活在一个梦幻的世界。每一次她手上都拿着一支鲜艳的玫瑰,深浓的色泽衬托她美丽的脸真可算相得益彰,李唯森从前就很善于用这些小花
样搏得佳人青睐。
他不止一次满面春风的对我们夸耀:“我的女朋友是最漂亮的,对不对?”
而坐在一旁微笑着的我,和朋友们一起点头,只是我不忍看那个女孩高兴的神态。其实那时的她很动人,我却只能在心底默默祈祷:“但愿他对你是真的。”
多么伪善的自己,我并无资格去质疑他们的感情吧?更没有资格怀着怜悯装出高尚伟大,我才是最失败最卑微的那一个,我不能作他们之间的破坏者,于是作了他的共犯,一起欺瞒那个一无所知的女孩子。不过、也许……就这样被谎言装饰着的爱情才能够美满如诗。
仍然当他是朋友,但再也回不到高中时代,就象那天的餐桌上,玩笑中营造出的错觉。言语动作处处不变,却也只剩这些温和的表面,内里的我们,已经山重水远。
我曾经想过如何忘记他,可这是永远做不到的事情,喜欢过他的每一分记忆都确实存在,除非我可以如小说上主角随时来个“选择性失忆”,那种幸福太虚妄,我等不来合时的意外。
所以,我想要真正的幻灭,清醒看尽他一切可恨可憎之处,彻底心死彻底淡漠,从锥心的疼痛里突然醒来,笑着叹谓当初的少年情怀。看过的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是阿飞,因为我希望有一天可象他般“突然想通”,并满面困惑的质问自己:我当初怎么会喜欢那种人呢?
这
种希望成为我的最高理想,理论上完全可行,同时我的实践也很到位,我一次次回想他是如何待我、如何欺骗自己的女友,那两个夜里所发生的细节被我反复重温。
每想一次,都仿佛要窒息,也更清楚的分析到他对我只有欲念--不能称为吻的狂猛噬咬、粗暴而毫不留情的插入、从无例外的“性感”二字、发泄过后的呼呼大
睡……哪里可以找到一点温存或珍惜?我对他而言是一个方便的性用具,仅此而已,仅此而已……甚至他放弃我的时刻也没有任何特殊的表情,不屑、冷酷、随便,
就象扔掉一个不听摆布的玩具。
他已经不是我喜欢过的李唯森,只是长着跟过去一样的脸,他已经完完全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有什么
放不下的?我有什么继续执著的理由?我质问了自己无数次,却依然记得他跟我共舞的那个黄昏,他的手环抱着我的腰,在暮色笼罩的房间里慢慢移动,飘扬的旋律
中我听到了他的心跳,感觉到将会延续一生的幸福。
他变了,却还是留着过去的很多习惯,他的口头禅、他的小动作、他喜欢的颜色、他爱
吃的零食……为什么不能都换掉呢?整个换成我不认识的陌生人?如果是那样,我可以回头,可以陌路,甚至可以更粗暴的对待他,即使是强奸也没关系,直到厌倦
他的身体为止。我骨子里也有一点暴力的性冲动,尤其是对身材不错的男人,这个早在高中时就被自己发现过,而现在我已经不会为此感到罪恶。
感情是多么累赘的东西,它压制了我真正的欲望,在他面前我不敢稍有主动,我害怕真实的自己会让他厌恶与憎恨,我一直都强迫自己忍受来自他的一切作为,因为我喜欢,而他轻轻松松把我的喜欢变成了一个字:贱。
最贱的事莫过于偷听他和女友在房里的动静,可我也干了,就在所有人都到小川家里聚会的那一次。
那天我们的计划是在小川家玩上一整天,专趁他家里人出去办事的时候。我们都在客厅里玩,唯有李唯森跟他女友躲进了小川的房间,在做什么自然不言而喻,我却借着上厕所的机会偷听了很久。
他的甜言蜜语从门缝里传进我的耳朵,那女孩害羞的说着“不要”,熟悉的喘息声延续着,我比谁都清楚他此时的表情,他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句话--“你好性感”、“我受不了了”,真是拙劣得可以,跟对我说的那些一模一样,我把下唇咬得快要出血的同时居然有点想笑。
后来可能他做了什么过分的动作,把那女孩急哭了,他懊恼的叹息之后又开始一个劲的哄,我听到这儿才明白他找我“玩”的另一个原因--他跟女朋友还停留在二垒的阶段。
残酷?可笑?还是悲惨?我就是这么一种代替品,一半代替他的女友;一半填补他对过去“男友”在外表上的遗憾……我长这张脸真不知是幸运还是可恨,否则他根本不会想来碰我。
他讲了些好话把女孩逗笑了,我也静悄悄的离开了那扇门,回到客厅时小川问我:“有没有听到什么不该听的?”
“……呵呵,当然有,少儿不宜,你还是靠边站吧!”
“……你又损我!我饶不了你!”
李唯森走的那天我们一大群人去送,他跟女朋友隔着车窗拥吻了很久,那女孩哭得淅沥哗啦,连脸上的妆都花了,看来真是喜欢他,而且喜欢得挺惨。
我们站得远远的,没打扰他们的浪漫吻别,我手上的那支烟抽到一半他们才吻完,大概是四分多钟吧。小川还看着表计时,一边看一边咋舌:“我的妈啊,创纪录了……”
我问他“你的纪录是多少”,他看了我一眼,脸突然红了起来,我立刻察觉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他的纪录……可能就是跟我的那次。为了补救,我只得赶紧岔开话题,说了很多无意义的闲话,好不容易等到他脸色恢复正常才一块儿离开。
此后的某一天我正在家里一个人喝酒,小川又来找我了,看见地上那一大堆啤酒罐和烟头吓了一跳:“高郁,你没什么吧?一个人颓废起来了?”
我头脑昏沉的笑着一把拉过他:“……我今天高兴,咱们两兄弟好好聊聊……”
“你这个样子可不象多高兴……”
“别絮叨了,我一点事儿也没有……”
那天我们说了很多,可我都记不大清楚,说话的时候小川好像一直看着我的脸,还摸了我的额头测温度。我说我没病,他又说了一大堆“注意身体”之类的,弄我烦起来骂了他几句,那是真骂。
这是我第一次真骂他,小川委屈的低着头没回嘴,但我拉起他的时候看见他眼睛里是湿的,我后悔极了,只得使出所学不多的哄人功夫,没多久小川就高高兴兴地继续聊天。
那时我真的很有罪恶感,我不该对小川撒气,他对我从来都是好得没话说,就算那天的吻也温柔得令人无法抗拒,眼下我没头没脑的对他凶,他根本不放在心上,这一切让我觉得自己真是该死,小川是我一辈子值得珍惜的朋友。
聊来聊去,话题很自然转到了李唯森身上,小川很舍不得他走,可一说到李唯森我就没话了,小川再度紧张起来。
打消了小川的过度关心,我突然感动于他对我的好,不自觉想要暴露出自己的脆弱。我靠在小川的肩膀上,低低的说出我最真实的心情,我好累。
那一会儿小川很安静,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的手穿过我的发丝一直下滑到背部,我任性的放松身体躺了过去。他的呼吸和体温清晰可辨,不是太快也不算太慢、不是太高也绝不算低。
那个下午,我们靠在一起进入了梦乡,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
我们彼此微笑着站起身,小川固执的非要做一顿晚餐给我吃,端上来的菜完全是惨不忍睹,味道更是奇差无比,我皱着眉头吃完了它们,却不愿放过口头惩罚:“小川啊,如果你是女人,谁敢娶你谁短命!”
小川不知为什么脸又红了:“反正……不是你!”
过年以后小川和女友一起走,我是唯一去送行的,因为小川没告诉他们具体的时间。
当着女友的面,他久久看着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眼神里颇有些暧昧不清的东西。当然,我只能告诉他要好好学习、对女朋友好点,转过身又对他女朋友交待:“要是他不听话就管紧点,别让他在外面闯祸!”
我这些话使得小川直到车都开了还在哇哇大叫:“……高郁!你太过分了!我才不是小孩!”
不是小孩?呵,他只有年龄和外貌长大了,其他的……还停留在那个美好的高中时代,我为此喜悦也为此感慨,他除了是我一生的朋友之外,也是我想保护的人,
他的纯真我永远都不愿去沾染和损坏。如果用肉麻一点的说法,我想我是爱他的,只不过这种爱很简单、很温暖,没有挣扎也没有阴郁,更无关性欲。
一九九六年五月,老爸再婚了,它是我们家这几年以来的大喜事,婚期之前他跟我好好的谈了一次。
我除了赞成,不会有别的意见,我们沟通的主要方面是关于住的问题。阿姨那边有自己的房子,想跟老爸过二人世界,他开口的时候对我颇有些愧疚,说这两年把
我一个人扔在一边已经很不好,而现在又……我很自然的对他讲我很习惯现在的生活,如果再跟他们同住可能会更麻烦,老爸感动于我的“懂事”,我却真有点不好
意思--方便他们只是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出于我的自私,我希望保留独处的自由。
我的房间里藏着一些不想被人、尤其不能被老爸发现的东西,比如俊男图片、少量的同志小说或影碟、我自己写的乱七八糟的文字……若是哪天一个不小心被老爸看见,我怎么解释这种“奇怪”的兴趣?
我宁愿跟老爸时不时见面,父子之间的感情不会因此受到影响,他永远是我父亲,这是颠扑不破的血缘,距离远近根本没有关系,更何况我们勉强还算同在一地。
传宗接代这回事我大概是不行的了,所以我真的很希望阿姨能为他生个儿子,老爸不过四十几岁,阿姨也才三十出头,她心里也很想给我添个弟弟吧?我的出发点
虽然有那么一小半是卑鄙自私,但总体来说是众望所归,我在他们新婚当天用很小的声音祝贺他们“早生贵子”时,阿姨脸红着微笑,老爸满面尴尬,可还是看得出
他其实很高兴。
也许是因为那段时间心情开朗了一点,我的失眠症状得到缓解,把心思放到学业上也是一个振作的老方法,我一再用这些来抵抗自己的抑郁,尽管……效果只能是杯水车薪。
再接到李唯森的电话,我仍然笑着和他聊天,他在电话那头也是一如从前,只不过我们都没有提及任何暧昧,就好像那些根本从未发生。
隔阂或距离只在心里,我们的笑笑闹闹维持得很好,也许他对我确实已经回到了“朋友”的相处模式,因为他不在乎。拿得轻松,放也一样轻松,看起来我也能简单做到,他眼中的我就是这样吧,跟他没有任何区别,玩玩过后烟消云散,充其量是朋友之间过分了一点点的游戏。
每次放下电话,我言语中没有半点眷恋,平平淡淡的一声“我挂了”就可以结束,只是过后我还要发一会儿呆,眼里空空脑袋也空空,没想什么实际的东西可一坐就是几十分钟。
喜欢,是我一个人的事,任何人从身边离开我都不留,我只会放弃不去争夺,因为我相信现实不会因为我而改变什么。自尊是完全没用的东西,但也是我最重要的东西,在它的羽翼下我可以表演出完美的淡漠。
我就是这么一个扭曲到极点的人--从来都是,五年前直到现在还有将来,我决不会装深情装弃妇再来个一哭二闹三上吊,到最后只留得一点怜悯一堆厌弃犹如一场蹩脚的苦情戏,那样……才真让我受不了。
所以,我应该是那种最容易解决的麻烦,无论对老妈还是李唯森而言,连解释和规劝都可以省掉,一个转身就能甩得彻底,我的冷漠或者平淡使“内疚”这种感情也成了多余——绝情的原本是我,何必你们伤神劳心?
我变态,不完全因为我的性倾向,还有这些古怪又孤僻的心态,就算我自己都知道这是清醒的无病呻吟。老爸最好永远都见不到我这么阴暗的一面,小川也是,这样的我不仅会伤到自己还能伤到别人——那些真正对我好的人。
除了不能让老爸抱孙子,我会尽量做一个好儿子;除了不能跟小川太暧昧,我会是他最知心的朋友,至于李唯森,也是一辈子的朋友吧,我会做到,而且会做得很好,尽管只是在人前的外表与假象。
新婚的老爸给我买了一样渴望已久的礼物,我的生活里自此多了一个亲密的伙伴。那时的586还很贵,但老爸一点没犹豫,我知道他是怕我寂寞。说实在的,我
确实很需要它,真正的理由却很隐讳--我想在家里上网,寻找我可以说出内心秘密的地方。学校里虽能玩电脑,但我不敢搜寻那些禁忌的信息,至多听听音乐看看
新闻。
那个时候,上网的费用很高,我不愿太多花老爸的钱,总是利用很少的时间稍稍接触一下譬如“GAY”、“同志”、“HOMO”之类的词,也极少跟别人谈话,我也许害怕太接近这个还不壮大的圈子,以免自己变得放浪行骸,一发不可收拾。
偶尔有网友谈到想跟我见面,我从来没有应约过,我说我长得很丑,年纪一把,身高不过一米六,把那几个网友吓得退避三舍。呵,我们的圈子其实也很现实,他
们最感兴趣的是身材长相,以及那个东西的尺寸有多大,至于谈吐风度内涵气质……还是要往后面放一放,两全其美才会是众之矢的。
我不是不想跟别人**,只不过我觉得自己颇不公平,没有感情的成分我绝不可能躺在别人身下,只在上面又有些不近情理,万一我的暴力倾向适时发作,那就更不得了……所以干脆算了。何况在我看来,跟一个陌生人上床不见得比自慰舒服多少。
小川跟我联络的方式,如今又多了一样,写EMAIL。他醉心于所有好玩的新事物,每每写上好几大段所见所闻的趣事逗我开心,文笔了了、热情甚高,我也是每封必回,电话倒打得越来越少。
有时李唯森来电话,抱怨说一直占线,我说在上网呢,他立即很感兴趣的问我是怎么回事儿,我说一句两句讲不清楚,他便缠着回来以后让我教他:“嘿嘿,我一回来就找你!可别跑掉哦!”
再次见到他,是我快要工作的时候了。身为一个学校不怎样的专科生,我实习的地方是本地一家不算太出名的报社。跟在所谓资深记者的身边,每天干些打杂的活儿,我逆来顺受的态度让他非常“欣赏”,同时对我许下了承诺:“我跟老总去说,你真的不错,留在这儿上班得了!”
我无所谓,反正是撑不饱也饿不死的工作,倒是省了东奔西跑联系单位的辛苦。本质来说我没什么事业上的野心,做什么都好,把该做完的做到位便对得起自己那份工资吧。
李唯森退伍以后见的第一个人还真是我,那会儿他刚下车,家里又没人,女朋友去接他却不知为什么错过了。车站离我家不远,他就直接闯到我这儿,巧的是我刚好从外面回来。
我看见他提着个大包站我门口,头发还是短短的,皮肤更黑了,看起来很疲惫,穿一身还没来得及换下的军装。
我走上去说了三个字:“回来了?”
他回了我一个字:“嗯。”
没有想象中恍如隔世的惊异,也没有曾经准备好的无害微笑,我就那么沉默着面无表情帮他开门。
他进去以后躺在沙发上大大的伸了个懒腰:“……坐了那么久的车都没睡觉,真是累死了。”
“那就睡吧。”我站在一边,离他有点远--此时的他没有满嘴或满脸热情,我也不用装出同样的脸来回应。
“可是……肚子很饿,你这儿有没有吃的?”可能他真是饿狠了,说这句话时简直是眼巴巴的看着我,如果在以前我肯定当场笑出来,还少不了逗他几句玩玩,可现在我是不会有那种心情了。
“……你等一会儿。”自从独自生活以来,我就是在学校吃或是自己做,当然我的手艺说不上有多好,擅长的只有两样:炒饭、下面条,只不过炒饭或面条里一般都有很丰富的附加内容:鸡蛋、肉丁和一些蔬菜什么的,把它们弄到一起不单是为了好吃,更主要的是为了只洗一个碗。
他三下两下吃完了我炒的那点饭,还意犹未尽的赞不绝口:“真好吃,你手艺不错啊!”
“那是因为你饿了。”我平平淡淡的对他解释,突然想到我之于他也就是这碗饭吧--饿了,所以好吃,饱的时候就什么都不是。正如他抽烟的口味--没钱,所以有什么抽什么,我却是没钱就宁可不抽的那种人。
收拾碗筷以后,我让他睡一会儿,可他填饱了肚子就变得精神起来,非要看我的电脑。
我打开机器教他简单的基本操作,讲的速度很快,他学着学着就有点跟不上了:“高郁,这么急干嘛,以后日子还长着呢!”
“我想让你快点学会,以后到网吧去玩。”
“……你什么意思?怕我玩你的电脑?”
“我快上班了,事儿挺多的,怕以后没时间教你。”
“你……行了,我走!你忙你的吧!”
我就是怕这个“以后日子还长着”,我想尽量少跟他单独在一起,朋友们一块儿当然没事,可眼下这种相处很累,我对他还没达到云淡风轻的地步。
简单来说我不想恨他,只想“不爱他”,那才是真正的解脱,但如果他老是单独在我眼前晃悠,万一哪天我恨起他或是被他那些从前的小动作迷惑到,反而会陷得更深。
我怕我对他心软,更怕对自己心软,在那些关于爱情的幻想尚未褪尽之前。
于是我语气生硬的说出了那些话,他也很有骨气的掉头就走,当然没忘了提上来时的那个大包。他甩上门的动作铿锵有力,使那扇还算牢靠的门发出一声巨响。
留下的我,仍然没有表情,对着“WIN95”的图标开始发呆。
等到小川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开始上班,虽然并不清闲但好在不用打卡,有事儿就忙得要命;没事儿倒可以迟到加早退。每天写写稿、偶尔采访,反正三点钟的截稿过后便是自己的时间了。
跟李唯森见面不多,他为了那次的事也不太理我,在其他朋友面前我们亲热得很,离开别人的视线就相对两无言。
当然,接小川的那天我们大伙儿都去了,他这次仍然是和女友一块儿回来,他们俩都是独生子女,家里也都施加了“非得回来工作”的压力,小川的话是“我没意见,反正也舍不得你们。”
他的工作单位家里早已为他落实,就是他父亲所在的部门。他那张文凭根本与工作性质无关,他也没有忤逆家里的意思,做个公务员是他父亲为他铺好的第一步。他的个性其实不太适合从政,但谁叫他老爸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呢?
趁着还没正式上班的空闲,小川抓紧时间跟我们一起瞎混,那段日子我们的身影遍及各个娱乐场所,酒吧迪厅茶室以及几个比较火的休闲中心,无论雅俗都被我们玩
了个通透。但我们还是不排斥很久以前常去的那个小饭馆,甚至只有那儿才是感觉最好的地方,老板也还是原来的那个中年人,他把我们几个人的名字都还能叫出
来:“呵,这不是小川吗?还有你,高郁……那个黑小子是李唯森吧!”
“您记性真好……”小川笑嘻嘻的跟人家勾肩搭背:“我们都挺想你的!”
“哈哈,冲着你这张嘴,今天我请客!”
“那就先谢了!不过还是留着吧,以后我们落魄了……再找您讨这顿饭!”
“你要这么说……这顿饭我是没机会请了,你们都会有出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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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节选:
迎面走来一对俊男靓女,身后跟着数名助理保镖,派头十足。
黄芳急忙停手,背过身,从包里掏出墨镜带上。
言小念额头破了,鲜艳的血液一滴又一滴,顺着睫毛淌进眼里,眼前红雾迷蒙,即便如此她也看到了姐姐。
言雨柔挎着一个年轻男人的臂弯,小鸟依人,一脸幸福。
男人极其英俊,一身白衬衫黑西裤穿得笔挺,领口松了两颗扣子,性感的喉结突起,看了让人脸红心跳,冷冽的双眸却又拒人千里之外。
男人淡漠地扫了言小念一眼。
四目相对,仿佛眼睛被污染到了似的,他冷冷别开视线,一只手揽着言雨柔的腰,呵护备至的走了过去。
不知为什么,言小念心里泛起怪异的酸楚,抬手抹向额头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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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绫《魔幻郎君》
第一章
“哇——”一阵婴儿的哭喊传来,肃静的深宫内院霎时热闹起来,众多太监宫女在富丽堂皇、雕梁画栋的川廊上穿梭,一切只因当今皇上最宠爱的妃子苏妲儿又替他生了个麟儿。这喜讯马上就传到皇上耳里,只见他面露笑容,急急的走进凤仪宫来。
“妲儿,辛苦你了,你为朕一连生下两个壮丁,朕该好好感谢你。你说,要什么赏赐,朕全答应。”皇上抚着爱妃苍白憔悴却不减美丽的容颜,宠溺的笑着。
妲儿挣扎起身,接过产婆手中的婴儿,一双美眸突然涌进泪珠,伏跪在地上不肯抬头。“皇上,臣妾罪该万死,还请皇上恕罪,可怜这甫出生的小婴儿。”
皇上大惊,忙扶住她孱弱的身子。“你这是干什么?妲儿,你明知道无论你有什么要求,朕没有不答应的,何苦如此?”
“不,皇上若不答应臣妾永不伤害这孩子,臣妾愿长跪在此,永不起身。”
妲儿坚决的说,直挺挺的跪在地上,手中仍不停的抚慰着那甫出生的婴孩。
“好好好,朕答应你就是了!唉,真不知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朕怎么会加害自己的亲骨肉呢?”皇上亲自扶起仓皇无措的爱妃,温柔的拭去她脸颊上的珠泪。“好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你如此失常,就直说吧!”
妲儿望了望周围的太监宫女,刚张开的芳唇又紧闭了起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皇上立刻明白了她的心意,挥挥手便把他们斥退了。“说吧!到底是什么事,竟严重到使你以为朕会伤害自己的亲骨肉?”
“皇上,您可曾听过狐狸变成人的传说?”妲儿怯生生的开了口。
“怎么没有?朕还听说狐狸变成的人大都是美女俊男。想当年朕把你从代州城郊带回宫时,你那惊为天人的美貌,掀起不少传言,还有人以为你是狐狸变的呢!”皇上那双犀利严肃的双眸因美好的回忆而迷蒙,双手依恋地将佳人搂进怀里。
妲儿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感受这温柔的拥抱后,终于下定决心将皇上推开。“皇上,那些传闻是真的,我就是商纣妲己的后代——狐仙洞第九十八代的掌门人。我母亲苏珍和凡人结合,生下只有一半狐仙血统的我,后来,我凡心大动,跑出狐仙洞游玩,遇到的第一个人类便是皇上。取得族人的谅解后,我与皇上在人世间度过了许多幸福的日子,可是我依然不满足,因为我想为我深爱的男人生养子嗣!我原以为侥幸生下正常的杰儿后,会一直受到老天爷的眷顾,没想到我还是错了。”
皇上听得满头雾水,“这怎么可能?爱妃,你是不是太累了,才会衍生出这种幻想?老天哪!你甚至没有狐狸尾巴。”
妲儿被他难得的幽默引得破涕一笑,但立刻又正色道:“当年皇上查不到我的来历,不就是最好的证明?若皇上不信,我还可以施起法术。”只见她纤手一指,一张桃花心木的大桌便凌空而起。
皇上蹙紧了眉头,“好了、好了,朕相信你就是了,快把它放下来,若是伤了你或孩子,那可怎么办?”
妲儿难以置信的望着神色如常的皇上,心想,一般人见到这怪异的景象不是夺门而出就是怒目相向,而他竟平静得一如往常,难道她的丈夫也异于常人?
她嗫嚅的开了口:“难道皇上不怕吗?不认为我们母子是妖怪?”
“妲儿,你是朕的爱妃,而杰儿和这婴儿都是朕的儿子,朕为什么要怕?难道你以为朕会因为这个荒唐的理由而停止爱你吗?小妲儿,你早把朕的心掳获住,管你是人也好、是狐也罢,总之,朕是缠上你了,你休想拿这理由来阻止朕爱你。”他捧起她梨花带雨的脸庞,轻柔的细吻落在她脸上、颈间。那不甘被冷落的小婴儿在此时哭了起来,引起两人的注意。
“皇上,这就是臣妾要求您大发慈悲的地方,杰儿完全是个正常的人类,但这孩子却继承了我狐仙的血统。如今他年纪尚小,还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恐会不自觉的变身,双瞳也会逐渐变成紫色,得等他年满十五岁之后,才能在人前隐藏狐的模样。”妲儿咬着惨白的下唇,苦思着如何对皇上说出心中的打算。
皇上岂有体会不出的道理?他抚着她汗湿的长发,“而你想保护他?”
“是的,我希望由我贴身侍女小翠带他回狐仙洞,远离人群,闭关修练,并继承狐仙洞第九十九代掌门之位,待他年满十五岁,能随心所欲地控制自己了,再接回宫中共享天伦。”妲儿心中自是不忍,但为了狐族,她不惜一切也要护住这一线血脉。
皇上接过孩子,慈爱的瞧着他,心中漾满了父爱,当下便做了决定。“不,也许我们可以成功地瞒住大家。不用把他送到那么远的地方,就让他在僻静的崇庆殿成长吧!相信以朕的能力,绝对可以保护这个孩子。”
不一会儿,寂静的后宫又因皇上这道命令而热闹了起来,崇庆殿马上就被重新布置,皇上赐名为“赵钰”的小皇子也被迎了进去。
妲儿本以为如此便可瞒过宫内的人,不料四年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还是让这位皇子被送到遥远的代州——狐仙洞所在之处。
※ ※ ※
代州城郊比家庄一年一度的杀狐大会热热闹闹的展开了。比言——比家的族长依惯例主持今年的盛会。他曾在朝中任职,官拜左承相,虽然几年前被罢黜返回乡里,可这完全不影响他在族中的威望。因为他不仅是比家庄最聪明的人,也是商纣时有名的贤臣比甘的后代。
比家庄每年一到冬季,就会来上这么一回杀狐大会,于是,每到了天寒地冻的时节,大伙便全员出动,在代州城郊猎捕美丽的狐狸。而且比言下令一律要生擒活捉,然后聚集在比家的祠堂里,血祭狐狸以告慰先祖的英灵。
这天,莫梓欣期待许久的热闹场面终于开始了,年仅八岁的她拢紧了身上的红棉袄,拉紧了脑袋上的小红帽,跌跌撞撞地从大人脚边挤进去,想占个好位置。
她好不容易挤到了前面,张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滴溜溜的四处张望着,幼小的心灵被这盛大的场面完全吸引住了。
“祭典正式开始——”司礼的比族长者中气十足、威仪地喊道,他正为担任这一年一度的盛会要职而兴奋无比,骄傲地昂起下巴不理会众人。
只见两名壮汉从广场右边的大铁笼里提出一只灰白色的大狐狸,它的身体足足有莫梓欣的两倍大。
“这么大的一只狐狸,听说一共派出二十个大汉才制住它,其中好几个人现在还躺在床上呢!”
“看它这么大的身子,只怕已成了精吧……”
围观的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莫梓欣的目光却被笼中的另一隅给吸引住了,她不暇思索的挤到铁笼旁边。
在大铁笼的角落站着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狐狸,它高傲的伫立着,丝毫不畏惧众人投射而来的目光,反而像尊贵的王者般怒瞪着主祭者比言,双眼闪着奇异的紫色光芒。这双紫眸在梓欣小小的心中投下了无比巨大的震撼,使她不由自主的震了一下。
她好奇地趴在铁笼边,想伸手进去抚摸它雪白美丽的手,那小狐狸却高傲地别过头去,不理会她友谊的手。
“喂,小母狐,你不要不理我嘛,我叫莫梓欣,我们做个好朋友,好吗?”
梓欣以为只有女的才会有好看又美丽的外表,而这小狐狸长得那么漂亮,所以她小小的心灵便认定它是“女”的啦!
天哪,这个小白痴!小狐狸斜睨她一眼,不再理会她。
主祭者比言眯着一双邪气的丹凤眼,注意到这不寻常的小白狐了,而它特殊的紫眸更引起了他的兴趣,于是,他示意手下将这小白狐也一同提过来祭祀。
族中有人为白狐请命,“还是再把它养大一些,留待明年祭典再杀也不迟。”
“不,这不是一般的狐狸,它那对紫色的眼睛是狐族之王才有的特征,趁它现在法力不强,我们要把握机会斩草除根,千万不要等它势力坐大了再来后悔。”比言捋着胡须笑着,眼中透出一丝嗜血的兴奋。
哼,瞧不出你这将入土之人还有这等见识,倒让我小觑了你!小白狐在心里不屑的想着。
“族长说得对,宁可错杀一百,也不可放过一个。观古鉴今,此类误国害民的例子太多了,大家可千万不要存有妇人之仁。”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响起,众人讶异地循声望去,原来是年仅十岁的比桃在说着大道理。
比言的这个小女儿长得标致动人,一看便知是个美人胚子;比言花下大笔银两教导她礼仪规范、琴棋书画,为的就是待她及笄之后,送入宫去选太子妃,若雀屏中选,不但他回朝有望,还能掌揽权势。
为了支持女儿这番大道理,比言亲自动手打开铁笼,抓住白狐的尾巴倒提起来,几撮雪白的狐狸毛轻轻撒落在脑中一片混沌的梓欣身上。
这时,原已挣扎力尽、倒在祭坛上一动也不动的大灰狐,突然直起身子,用尖爪利牙不断地攻击左右家丁,小白狐更是不甘示弱地以利爪朝比言的脸上抓去,留下一道血痕。
“快去拿大鼎来,倒水生火,我要把它们全丢下去煮成狐狸汤。”比言把小白狐重重的摔在地上,愤怒的抹着脸上的血迹。
比桃不甘父亲在族人面前受辱,“唰”地一声,抽出随身软鞭朝小白狐一鞭鞭无情地挥打着,她年纪虽小,手劲倒颇大,雪白的狐狸毛纷纷落在地上,鲜血溅到比桃娇艳的脸上,更激起了她残暴的本性,手上的鞭挥得更起劲了。
小白狐紫色的眼眸中透出了一丝怨恨与愤怒,即使它已全身是血,仍是闷不吭声,不向比家人低头。
另一边,灰色的大狐狸不敌众家丁的拳脚,终于被丢入大鼎中,滚热的沸水顿时将它烫得皮开肉绽,鼎内也传来它凄厉的哀号。梓欣小小的心灵感到莫大的惊骇与不忍,她不由得望向小白狐,只见它已紧紧闭上了那双漂亮的紫色眼眸,奄奄一息的趴在地上不停的喘息,而比桃绝艳的脸上仍带着一抹冷笑,不停的鞭打它。
不行,她一定要想办法救救它才行!梓欣脑中飞快的转着念头,手中紧紧握住那几撮白狐毛,平常那些恶作剧的点子一一浮上心头。不一会儿,她拎起裙摆,往比家庄的主屋跑去。
梓欣边跑边掏出衣内的小荷包,把那漂亮的白狐毛小心的放进去,再掏出几天前爹爹从炼丹炉中取出的“生火石”。原本梓欣的父亲是期望炼出长生不老的金丹,谁知灵药没炼成,反倒炼出了生火用的火石,他只好万分失望将它送给女儿玩。
梓欣毫不费力就烧了比家庄最大、最漂亮的凌云园,火势顺风往后院继续燃烧,她则很努力地朝祠堂奔去。“凌云园失火啦!凌云园失火啦!大家快来救火呀!”手上还拎了个小水桶假装是在帮忙。
比言闻言心中一悸,也顾不得杀狐了,那凌云园可是他大半生的心血,多少珍奇古玩都摆在厅前院内,若真付之一炬那还了得?他心急地催促族人回去救火,众人便七手八脚地四处奔窜,那只小白狐趁着众人慌乱之际,奋力捱到角落,全身乏力地倚在墙边。
梓欣早已注意着它的一举一动了,一见比家庄的人四散,她忙跑到它身边,解开小红袄便要把它搂在怀中;没想到它却全身戒备着,睁着那漂亮的紫眸抗拒她。
“拜托,你别在这紧要关头闹小姐脾气好不好?他们就快要回来了,要是知道这件事是我干的,那我可就惨啦,你不要害我嘛!”
小白狐认出她了——那个把它当成母狐的笨小孩。它放松戒备地任她把自己搂进怀中,耳中尽是她细柔的声音,鼻中全是她干净清爽的气息,但它受的伤实在太重,不一会儿,便在这温暖的怀中晕了过去。
“怎么办?它好象快要死了。”抱着白狐越来越僵冷的身体,梓欣心里慌乱极了,而且它身上的伤口不停的涌出鲜血,好在她今天穿了一身火红,不仔细瞧还看不出来,她迈开小小的步伐,直奔城郊的莫家。
莫梓欣抱着小白狐急急地冲入一栋简单的房舍里,一进门,也不管老仆莫忠的问候,便直奔进炼丹房,人参、当归、麝香胡乱抓了一大堆,然后又拉开柜子的第三个暗格,拎走了爹爹从长白山上带回来的一株千年人参。
回到她那间小小的闺房,梓欣温柔地把那棵极像萝卜的东西塞进小白狐的口中。“吃下它吧,多吃一点,这样你就可以好起来,像以前一样啰!这很像萝卜对不对?可是它不是哦,它是千年人参,有起死回生、长生不死之功效,很贵的,爹爹说拿十个梓欣去换也不够呢!”
小白狐这时已醒了过来,它似笑非笑的回望着她,最后还是乖乖的吃下那人参。在它心里可是认为十株千年人参也比不上这救它一命的小姑娘,只是她也太笨了吧,它可是个“男”的o也!
“哈,我就知道你是个识货的好狐狸。你吃了就快睡吧,我去帮你弄一些药来敷在伤口上。这可能会有一点痛,上次我不小心跌伤了膝盖,爹给我敷药时我痛得大叫,你现在伤得那么重,一定比我痛上千百倍,所以你还是快睡吧,睡了就不痛了。要是睡不着,我把你打昏好了。”她说做就做,四下搜寻着适当的棍子或厚重的书本。
小白狐一听,忙闭上双眼,这女孩不但迷糊、啰唆,还有些暴力倾向!天哪,它今天是走了什么运?不过奇怪的是,它内心深处竟然涌上了一丝喜悦…
…
梓欣好不容易找到一根长短适中的木棒,回头一看,“啊,你睡着了?真是的,害我找了老半天。”
她抛去木棒,取出一堆已磨好的药粉,又加水和成糊状,再慢慢地敷在小白狐身上,用白布条密密的把伤口包起来。她的技术实在不太好,小白狐有好几次都被她弄得痛彻心肺,可它很有骨气,硬是强忍着不吭声,最后,它终于痛得昏厥了过去。
梓欣系上最后一个蝴蝶结,开心的笑了,“哈,大功告成!等你醒来一定会感谢我的,我把你绑得很好看o也!不过,没你原来的样子好看就是了。”
她换下那一身乱糟糟又染满血迹的衣服后,托着下巴仔细地思考:真糟糕,那株人参是爹花了大半年的积蓄向人买来的,说是要等到炼丹的那一天,放在炉中增强功效的,现在全喂给它吃了,爹知道不打死她才怪!
她左思右想,然后爬到床底下挖出她所有的宝贝……啊!有了,就是这两文钱,这两个铜板够买一根萝葡了吧!她兴匆匆的掩上房门,准备上街去。
※ ※ ※
梓欣把小白狐藏在她的卧房中,比家庄的人找翻了天,谁也没想到是这个小不点把它带走的。她爹莫刚则沉浸在他的“金丹长生不老篇”中,没空理会这古怪的女儿怎么三天没出门;再加上莫夫人已逝,莫家又没有几个仆人,所以都没有人发现梓欣的“朋友”。
这三天来,梓欣不眠不休地照顾着小白狐,每当它发烧嘶吼的时候,她便很有耐心、很温柔的把它搂在怀中,用冷水轻轻擦拭它的身体。她也不知道向来好动、粗鲁的自己怎么会这么有耐心,但她就是不忍见这么美丽的动物就此死去,无论如何,她都要使它恢复健康。
终于,她的苦心没有白费,小白狐的高烧已退,它缓缓张开那双晶莹美丽的紫色眼眸凝视梓欣。
“啊,你终于醒了,千万不要随便移动,免得伤口又裂开了。”她忙接住它扭动的身体,焦急的说着。
小白狐认命地躺在床上,只闭了一下眼表示明白了。
梓欣嘴角扬起一抹可爱的微笑,“这样才乖。哦,你一定饿了吧,我去厨房给你偷些吃的来。对了,我有一样东西给你。”她褪下腕上刻着“梓欣”两字的手炼,挂在小白狐的脚上,“做朋友要有信物,我已经把你的白狐毛收进我的随身小荷包了,所以我也必须给你一个信物。这是我娘去世前为我挂上的,现在转送给你,你不能把它弄丢哦!”她谆谆告诫着。
小白狐好奇又感动的凝望着脚上的手炼,似乎有些难以置信。
梓欣的兴致却是高昂得很,“你收下它就表示要做我的朋友了,以后可不容你反悔哦!嗯,我得给你起个名字才行,但现在,先吃饭要紧。你等一下,我去去就来。”
她很快地跑出房间,又细心的把门掩上,以免有人不小心发现了她的小秘密。
小白狐缓缓起身,闭目凝神地吐纳,自行疗起伤来。它正是当今的二皇子赵钰,现年十四岁的他尚未能随心所欲地运用法术,就禁不住红尘的引诱,带着随身老仆阿周偷溜出狐仙洞,没想到正好碰上比家的人大肆在山林里捕捉狐狸;他一时走避不及,还来不及变回人身就被逮着,若不是这小姑娘伸出援手,只怕他早已一命呜呼了。
他缓缓吐纳了许久,身体的疼痛逐渐减轻了些,但因伤势过重,还是无法运用法术通知狐族的同伴。他转念一想,待在这小女孩身边似乎也是个挺不错的主意;望着脚上的金炼,它温柔的爱抚那两个小字,“梓欣,好可爱的名字,真是人如其名。”
此时,梓欣正小心翼翼的捧着一碗瘦肉粥进来。“咦,你已经可以起来了啊!正好,来吃点东西吧,这碗粥可是我哀求了好久,陈家婶子才肯在熄火之后又为我煮的,你一定要全部吃完才行。”
赵钰没有异议,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趁着她趋前喂他之时,他闪动着晶莹的紫眸细细打量她。她有一双灵活生动的大眼睛,可爱、微翘的小鼻子底下是张红艳的小嘴,她不算挺美,但就是有一股纯真善良的气息,使人不由自主地想亲近她。
梓欣开心的笑了,赵钰心动的发现她的双眼眯成半月形,使那张俏脸更添几分柔媚。
“太好了,你全喝完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好好睡上一觉了。你不知道,这几天我怕会弄痛你,都不敢睡在床上o也,害得我腰酸背疼的,今天总算可以一起睡了!”
什么?!她要和他一起睡?虽然她只是个小女孩,但他总是个“男人”啊!
大宋礼法甚严,要是让人知道莫家小姐曾和一个大男人同床共枕,那她这辈子就休想嫁人了!赵钰不可思议的猛摇着头。
“喂,你很没有同情心o也,你忍心再让我睡桌上吗?这是我的床o也!而且我们都是女生,躺在床上说悄悄话不好吗?过去,过去,我要上来了啦!”不由分说地,她把它挪了进去。
赵钰认命地叹了一口气,反正他这个母狐是当定了,只要她别后悔就好!
咦,她竟然在脱衣服?!这还了得?和她同床又见了她的身子,那他这辈子不都得和她绑在一起了吗?赵钰连忙闭上了双眼,虽然她只有八岁,可礼法不能不顾。
梓欣吹熄了烛火,高兴的搂着白狐温暖的身子,吓得赵钰连大气都不敢吐一下,只能紧闭着双眼任她搂抱。“太棒了,我有一个玩伴了!从小,我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他们都不愿意跟我玩,嫌我是个野丫头,现在可不同了,我有你这个好朋友陪伴。对了,我要给你起什么名字好呢?”
赵钰心中顿时扬起万千柔情,原来她是那么的寂寞,想来她也没上过学堂吧?他暗自发誓,总有一天要把他会的全都教给她。
方才他已大略浏览过他这三天所住的房间,不禁为这里的简陋感到心疼。
这屋里只放些简单的家具,连梳妆台都没有,可见她不是什么富贵人家的小姐。
从小,他不是身处皇宫就是待在美得超凡的狐仙洞,哪里住过这种简陋的地方,他还真有些不习惯呢!
梓欣欣喜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它的思绪,“有了,既然你有一身雪白的毛,我们又是在下雪的季节遇到的,为了纪念,也为了让你名副其实,我就叫你雪梅好不好?雪梅,多好听的名字,佩服我的聪明吧!”
赵钰一听,差点从床上滚下来。雪梅?!亏她想得出来!唉,堂堂一个狐仙洞传人、当今的二皇子,竟被一个小女孩如此称呼,这事要是传出去,岂不让人笑掉大牙?幸好他法力尚未完全恢复,使不出传心术,要不然让族中的人寻来,见到这情景不笑死才怪!
莫刚甫从当铺回来,便听到女儿房中传来清脆的笑声,他颇感好奇,便循声而来一探究竟。
莫家的先祖莫邪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在战国时代,干将、莫邪两夫妻所铸的利剑削铁如泥,人人争相收购,他们的殉剑精神也一直为后人所传诵,后代子孙更是继承了祖先执着的特性,莫刚自然也不例外。他成天沉浸在炼丹取药、长生不老之说当中,为此散尽家产也在所不惜。
忠厚老实的莫刚虽不曾寄望女儿能如男子般功成名就、光耀门楣,但却十分笃信女儿三岁时,算命先生所说的话——
“这个小女孩一生的际遇非比寻常,她有当皇子妃的命,却也有血光之灾;婚姻会幸福美满,终至白首,但也是灾难重重。最重要的是,她与狐有缘,这是天意。”
瞧,此刻被她抱在怀中的不正是一只白狐吗?他倏地推开了门。“欣儿,你……你手中抱的可是比家最近四处搜寻的小白狐?”
赵钰全身绷紧了,丝毫不敢放松的盯着莫刚。梓欣注意到白狐的不安,忙用小小的手臂护住它。“爹,您别这么大声嘛,都吓到雪梅了!”
“雪梅?!”莫刚一头雾水。
“就是它嘛,您瞧,它是不是很漂亮呢?雪梅是我的朋友,您不可以把它赶走,要不然我就不理爹了。”梓欣机灵地做着小小的威胁。
莫刚双眼一翻,把房门关上后才走进来。“欣儿,你知不知道比家的人不是好惹的啊!若是让他们知道你烧了凌云园,只怕我们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他们的手掌心,就算有长生不老丹也无济于事。”
梓欣伸伸小舌头,扮了个鬼脸,引得父亲莞尔一笑。“您不说、我不说,雪梅更不会说,有谁会知道?爹,我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朋友,您一定要帮帮女儿!”
莫刚闻言心生不忍,脸上原本严厉的线条也柔和了许多,“算爹说不过你,你总有一大堆的至理……哦,天哪!你喂它吃什么?这可是上好的人参,好几两银子才买得到一钱哪!”他实在心疼极了,不由得瞪向那无辜的小白狐。
赵钰不屑地别过脸去,这种东西在他那里,成千上万地堆在仓库里没人要呢,而这男人竟那么小气,若不是看在他是梓欣父亲的份上,非教他吃点苦头不可。不过,由他不舍的神情看来,他们家可能真的很穷,在他伤势痊愈离去之前,应该可以帮帮他们。一想到伤好便得离去,他的心就像被一根细丝拉扯着,让他痛苦莫名,而且这种感觉一天强似一天,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爹,您别光说我,您自己还不是一样,每次一炼丹,就花大把银子去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还不是都没有成功,也都浪费掉了。”梓欣不服气的嘟着嘴,指责父亲的不是。
“哟,居然教训起我来了,也不想想是我当家还是你当家?!”莫刚揉乱女儿的秀发,她不依的钻进他的怀里撒娇。
“哎呀,我又不是在干什么坏事,我是在救我的好朋友雪梅啊!您不是老教我做人要有爱心,不可以见死不救的吗?我是在奉行爹爹的指示o也!”
“胡闹,真是太胡闹了!我看你是日子过得太闲了,才会想和狐狸做朋友,你不怕将来它会害了你吗?”莫刚摇了摇头,“我看还是派你去看守炼丹房好了,免得你整天嚷着太无聊。”
“不,不,我不要,去炼丹房会更无聊。”梓欣吓得花容失色,她爬下父亲的膝,走到白狐面前好正经的问:“雪梅,你会害我吗?你会害你的好朋友莫梓欣吗?”
赵钰被她纯真的语气震慑住了,过了许久才摇摇头。天哪,他觉得此刻的她好美!一向处在俊男美女不计其数的狐仙洞里,他根本不认为世上会有使他动心的人了,而就在刚才那一瞬间,他蓦然明白了是什么教他心动,是什么使他不急于恢复、不急于返回族人身边,一切都只因为她——莫梓欣,一个已掳获他心的八岁小女孩。
“爹,您瞧,雪梅说不会,它不会害我的。”她一把搂住了赵钰,丝毫没有察觉他心中奇异的情愫。“我好喜欢它,我要把它永远留在身边。”
莫刚叹了一口气,“好吧,谁教我只有你这个女儿呢?不过,你可要注意了,千万不要让他出现在比家人的面前,尤其是比言,他现在脸上还挂着一道血痕呢,若让他看到了这只白狐,那谁也救不了它了。所以,没事给我好好待在家里看书,别到处乱跑。”
“是的,爹。但您要女儿看什么书呢?总不会是‘道家修养心性之法’吧!”
一听到不能出去玩,梓欣就完全提不起劲来,她没精打彩的随意一问。
“没错。”莫刚得意的笑了,他别的没有,这些书可是收集了一大堆,要多少就有多少。
“哦,我就知道。”梓欣撇了撇嘴,没好气的搂着小白狐倒向床里。
莫刚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他跨出门槛,又细心地为“她”们合上门板。
只是,他觉得很奇怪,那白狐明明是公的,怎么会叫雪梅呢?难道梓欣搞错了?唉!都怪她母亲死得早,没人教她这些,不过,她年纪还小嘛,错了就错了!还有,那白狐的紫眸好漂亮啊,该不会是……他想了想,又甩开了这些念头,专心钻研他的长生不老之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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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哄女朋友睡觉的爱情小故事
哄女朋友睡觉的爱情小故事有:
1、公猪和母猪
从前,有两只猪,一公一母。晚上公猪总是给母猪放哨,他生怕主人乘他们熟睡之际把母猪拉出去宰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母猪逐渐长胖,公猪则一天天瘦下去。
有一天,公猪突然听见主人在和屠夫商量,要把长势见好的母猪杀了卖掉。公猪伤心至极,于是从那天开始,公猪性情大变,每当主人送来吃的,公猪总抢着上去把东西吃得一干二净,每天吃好后躺下就睡,并且告诉母猪现在换她放哨,如果他发现她没在放哨就再也不理她。
渐渐地一天天过去,母猪觉得公猪越来越不在乎她了,母猪失望了,而公猪还是若无其事的过着安稳日子。
很快,一个月就过去了,主人带着屠夫来到猪圈,他发现一个月前肥肥壮壮的母猪没剩下多少肉,而公猪则长得油光,这时的公猪则拼命地奔跑,想引起主人的注意,表明他是一头健康的猪。终于,屠夫把公猪牵走了。
在拖出猪圈的那一刻,公猪朝母猪笑了笑说:“以后别吃那么多”母猪伤心欲绝,拼命的冲出去,都是圈门已经被主人关上......
2,豆包和麻花
麻花准备向豆包表白,“那个…你真胖。”
豆包不太乐意,“噢。”
麻花搓了搓手,又说,“你…你又白…又白又胖…”
豆包瞪了他一眼“我知道!”
麻花有点紧张,他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我想说…”,豆包抢话到“你瘦!就你瘦!”
麻花挠挠头,小声说“我想说,你一定很好抱…”
5,一小勺冰淇淋
“吃下一小勺冰淇淋,你就会变成我这样的小猪哦。”小猪扬起蹄子警告大灰狼。
“像你这样的笨小猪才会信你的话呢!不过是冰淇淋而已,哪有这么神奇。”大灰狼按住小猪的蹄子,吃下了一小勺冰淇淋。
咚咚咚哒!大灰狼变成了一只长着黑宝石眼睛,扇着大大的耳朵,摇着弯弯的尾巴的小猪。
“啊啊啊啊,我怎么变成小猪了!”小灰猪发出“哼唧哼唧”的惊讶声。
“因为,因为这个冰淇淋是我做的,我给它下了‘吃了它的人就要陪我一辈子’的魔法哦。”小猪哼唧哼唧地笑道。
7. 求几本小说
《悲伤逆流成河》《幻城》郭敬明的
《诛仙》萧鼎
下面是贴的
《来不及说[我爱你]》(原名:《碧甃沉》)
这是一张年久泛黄的旧日照片,见证那个烽火乱世,枭雄佳人。
为了相救未婚夫,她只身前往承州。落花时节又逢君,昔日火车上惊鸿一瞥之人,竟是今日裂土封疆的军阀,她心动之后步步情错。冷了意,静了心,她方才全身而退,他却在他另嫁前夕冒奇陷入敌境,只为带她离去,情之所至令她弃婚出走,烽火之间随他奔波辗转。
然而两情缱绻抵不过江山万里,他一纸未婚声明终迫她离家去国。此去经年,重来相见,戎马半生换得天下在握,却痛失一生挚爱……
阅读地址:
http://book.sina.com.cn/nzt/lit/laibujishuowoaini/index.shtml
《裂锦》(原名:《芙蓉簟》)
这是一个悲凉的传奇。傅圣歆为了避免家族企业的破产,不得不依附于曾有宿怨的商界巨子易志维。他们在彼此的试探与挣扎里,慢慢陷入与对方的情感纠葛中。只是现实严酷,容不得她奢望爱情或是幸福。易志维突然发现其弟易传东爱上了傅圣歆,骤然翻脸之后,圣歆几乎失去一切,心灰意懒之下,她答应了另一个青梅竹马、却是家族新仇人——简子俊的求婚。当易志维陷入困境时,傅圣歆不顾一切回到他身边,最后一次希翼得到爱情。谁知这爱情,竟是一场精心谋划的骗局。生活是一袭华丽的锦袍,她终究只是一朵锦上花,点缀在他姹紫嫣红的过往,静静凋谢了芳华。
阅读地址:http://book.sina.com.cn/nzt/novel/lit/liejing/index.shtml
《且试天下》
下部中恢宏的战争场面令人难忘!!言情文中是少见的,架空!强推!!!
《穿越,没有理由》
穿越前是凡人,穿越后依然一凡人。
没有诗歌舞蹈,因为我不会;
没有战争商业,因为我很笨;
一生一世一双人,相思相望且相亲。
《淡极始知花更艳》
淡淡的、缓缓的、令人回味无穷的~!! 女主的身份一下子的大转变~绝对令人想象不到!
《皇后重生》
呵呵~这是我看的第四部穿越文。。。。。还是很有感情哒~推荐给大家咯~~ 就是一点郁闷。。。在我看了2/3之后我还没明白哪个是真正的男主。。。。= =|||
《怜香惜玉录》
穿越、完结 哈~~又是一部我很喜欢的文,这个作者写了2部怜香惜玉录,我觉得其实2部都很好看。。。
《有缘千年来相会》
这文不错~~! 小搞笑~~穿越过去有2人,一男一女,此文写的是女,男那篇还在连载中~~
《诛颜》
其实一般我不建议大家看未完结的小说。。。。一入大坑深似海阿~~~
《破》
照作者(司空破晓)的话说——女主就是一小白眼狼~(没心没肺的那种)不过,酱紫真的活的很潇洒~!强推!
《帝王画眉》
这个是我很喜欢的那种!
《花容天下》
作者在写续《十里红莲艳酒》) 这书也是让我热血沸腾的一部小说!!是天籁纸鸢的~!可以说是我看的第一部耽美文。。。真的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从此踏上了耽美的不归路阿~~
《独钓寒江雪》
不错的文!!推荐看,男主一开始是属于冰雕那型的貌似。。。。
《萧然梦》
好看~!!强推~
《何处金屋可藏娇 》
完结了,女主是穿成了汉朝金屋藏娇的中的阿娇~~~写的很不错哦~!引经据典的。。。汉穿中不可不看的文!! 但是我还是不喜欢刘彻。。。很不喜欢。。主要是他对待女人的态度!真的就是把女子当成那什么了。。最后为了避免外戚干政竟然在他死前把和他有过关系的所有女人全部杀了!!
《若相惜》
比较有名的一部清穿了,清穿。
《红颜乱》
架空文中的好文阿~!虽然女主倾国倾城的有点不现实,但是随着小说做一场梦不是也很好吗?
《梦落繁花蓝雪》
这书很精彩!让我简直就是欲罢不能阿!!
《樱花红破》
昨天刚刚看完这书。。在我手机不灵光的情况下真的很不容易啊!姐弟一起穿。作者真的是小寒的亲妈啊~~最后是HE,大大们可以放心的去看。我很喜欢小寒的性格,温柔、老实、对女主非常非常非常好!我最喜欢他们在小镇里过年的那段时间~暴温馨!!看我的小心肝儿啊~~一颤一颤的~~
《满朝文武爱上我》
故事情节还是满新颖的,女主聪明却不是万能,两个男主各有千秋,不能取舍。
《芙殇》
有些虐但是也是唯一一本看了不会觉得悲伤的虐文了,甚至有些畅快,文字很轻松,女主经历了背叛时也很开朗,勇敢,很喜欢女主的性格。
《 牵情》
他,清冷淡漠,魔教之首,更有着另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
她,带着异于常人的能力,以新的身份,落在新的时空中重生。。。。。。
两人相遇,将谱写出怎样的情曲?
她是否能融化他心中的冰冷?
他是否能让她丢开能力的桎梏,摆脱碰触的梦魇?
《我的皇后》
很喜欢女主的执着和坚强。
上部宫廷斗争,下部江湖恩怨。
《凭风舞》
她的书不用说了,美人殇很多人都很喜欢阿~~
推荐这本也很不错哦!!
刚开始的利用慢慢变为了爱,情节紧凑,充满悬念,让人不自觉地深入其中。
《白衣传》
很感人的一篇文章,颇有武侠意味。
男主虽然是一位杀手,但是爱上了聪明坚强的女主,为了她不惜任何代价,深情不悔。
女主很聪明也很懂得隐忍。
故事不似其他那种宫廷文跌宕起伏,惊心动魄,但有着耐人寻味的悠远流长。
作者文笔很好啊
《雨梦迟歌》
朝廷斗争,她在波云诡谲中沉浮。
她在世外寻寻觅觅,
最终碰到他翩翩若惊鸿的身影,云朵一般洁净,碧波一样清澈。
从此驻足孽海红尘,每一生都甘愿为之等待。
这文给我吸引的能力并不太,但它就是有能力能让你继续的看下去。
〈此心无垠》女主和男主的爱恨纠缠绝对是一大看点。上部是在王府里,下部在江湖中。作者没有局限于一处,赞一个。
绝对算是穿越中的经典文
〈大漠谣 》
女主角敢爱敢恨的个性很吸引人。!洒脱、爱了就是爱了、不顾一切的付出、坦率勇敢、发现对方不爱自己,勇敢地走开,不会自怨自艾,也不会怨恨他人,不爱了就不爱了,很棒的女主角
《月沉吟》
经典!作者文笔很好,感情也很细致,女主很可爱,男主超有魅力。就是结局不太出彩,居然扯到前世今生去了,不过看在前面的份上可以忽略不计。
《蔓蔓青萝》
这也是篇好文,文风很朴素,但是读起来很舒服很温暖,温情派的代表啊。
《寻爱上弦月》
跟上一篇一个作者写的,前面真的很不怎么样,但是后面挺感人的,特别是男女主分开以后的部分
《兰陵缭乱》
不是穿越的。文笔很好》超好看!!
《我自望星朝天歌》
很好看。难住很冷漠。不过女主很搞笑。笑得我眼泪都出来了
《代嫁新娘》有点上错花轿嫁对郎的味道,而缘分的奇妙则更让人嗟叹:她,只是一个替身,牺牲终身的幸福,嫁给一个快要死的人。有什么关系呢?谁在乎?毕竟自己在这世上什么都不曾拥有……
《恶情女皇》 她,南滇国新登基的女皇,正值妙龄,已然君临天下、坐拥极致的权势。她的美貌令女人嫉恨、让男人窒息,她的淡淡一瞥,无不令男人心魂俱失。然而,她能否担当得起安邦定国的重任
《腹黑皇子的契约皇妃》
8. 求一篇bl小说
是《似爱而非》有两个版本一个是网络版一个是定稿版,不同的地方在于小受在醒了之后。
网络版:小受醒了之后没有忘记当魂魄的时候的是,醒了之后就原谅的小攻,然后幸福生活,后部分就是小受看到小攻的日记来讲述小攻的心情。
定稿版:小受醒了之后忘了变成灵魂时的事,而且变成了以小攻第一人称来讲述故事,然后是狠狠的把小攻虐了一把。
两个版本很有对比性哦!定稿版比较虐……其实小受和小攻在前世已经纠缠不清了,在作者的另一本书《苍月无心》中这两只是很大的配角,就把他们前世的纠葛讲的很清楚了,其实《苍月无心》也很好看……推荐你看,两篇文都虐的很有爱啊…~\(^o^)/~
9. 找两本小说 最好完结的
美女江山一锅煮》好不好看也不要我说,大家都心知肚明,要不然来这里做什么!!!
《飘渺之旅》相信有很多人都看过,不过在这里还是介绍一下;这是一部修真类型的小说,也是修真小说的始祖,从后来不少的模仿之作就可以看出此作品的优秀。没看过的人可以一看`````````
《猛龙过江》我看过的第一部网游小说,到现在也觉得没有哪一部网游可以相比!
《光之子》是写的一个叫“长弓。威”的魔发师成为传说中的大魔导师的传奇。
《佣兵天下》两年前曾经出现过一批精彩的以西方奇幻小说,但是坚持下来的不多,到了今天就更少了。而《佣兵天下》这本书的出现,使得中国原创小说领域中又多了一本非常好看的纯西式魔幻小说。深厚文字的功底,对西方传统奇幻的了解,喜欢西方奇幻的人一定不能错过。
《善良的死神》,《惟我独仙》,《空速星痕》,《狂神》,<冰火魔厨>,<生肖守护神>加上刚才说的光之子,全都是唐家三少的作品,有”唐家三少”这几个字还怕不好看么!!
<邪神传说>点击率很高,但我觉得一般‘‘‘大家自己去看看吧,每人的感觉是不同的.
<寸芒>番茄作品,讲的是一个叫”李杨”的人从飞刀入道;但为了救自己的女友修魔成神的故事(神不厉害,只比大尊厉害一些而已,呵呵‘‘‘)。
《佛本是道》仙侠类小说这两年差不多也快被人写滥了。看前一半,我最多只说一般,但看了后一半我觉得很不错。用实际行动为还珠楼主弥补遗憾的行为本就伟大,更何况写得还真好看。
〈海王祭〉骷髅的文笔还用怀疑吗!!要不然〈猛龙〉的电击率也不会过千万,推荐也不会到250万呀!!!
〈小兵传奇〉从一个小步兵到建立自己的帝国,并统一宇宙‘‘‘网上的多种版本也说明了它的价值!!
《随波逐流之一代军师》——随波逐流 现在中国不是没有女作者,也不是没有写历史架空题材的女作者,但是能够把一部架空题材写得如此荡气回肠、酣畅淋漓的却只有这么一个。看过本书的人,都会在恍惚中怀疑这世界上是不是真出现过一个南朝,一段楚史,一个江随云。
〈至尊无赖〉把中国的道家与西方的希腊真话及基督教相结合,而作者跳舞的名字也可以保证书的质量。
〈张三丰异界游〉写的是张三丰成仙之后到达异界的故事,还比较YY,无聊是可以看看。
〈苍穹之战〉我初中看过的一本书,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名字,因为当时是打这黄易的旗号,虽然不是黄易写的。
《鬼吹灯》要说2006年下半年网络最红的原创小说,一定非《鬼吹灯》莫属。在一段时间内,“《鬼吹灯》今天你看了没有”的问候,都快赶上当年娃哈哈广告的流行度了,可见书红的程度。况且,作为经典的探险灵异类小说,本书的出现也在互联网上带来一股考古小说的风潮。
《大明星爱上我》想像一下找个美女大明星做女朋友的感觉吧!没有想像力?无法想像?那还不赶紧看看起点白金作家鹅考的《大明星爱上我》。记得看完学两手,也许以后你也有机会遇上。
《空之战》纯谋略类的大陆战争小说在起点实属少见,也很少有人有这样的见识和控制力,能够写好这类冷兵器大场面的小说,但是《空之战》却做到了。在这本书里,红色哥萨克对人种优生学也做了一点有趣的阐述,绝对值得一看。
《数字生命》重生回去做富翁已经写了太多,没搞头,重生加上高科技如何?强国富民平天下,似乎是每个人的梦想,那么偶尔在小说里体验下梦想成真的感觉也算不错。
《1911新中华》奥斯卡文章里的主角很会装酷,所以他的文风也显出一股酷酷的味道。重生打仗写得不错的很多,比如《抗日烽火之烽火燎原》,但是大多都光会写打仗了,具体的战略方面却写得很少,这点上天使奥斯卡的确干得不错。
《觉醒-仿如昨日》一本好书,有时候给人的感觉却是非常复杂的,似乎一时间你很难用简单的话讲述出他的好处来。比如这本《觉醒-仿如昨日》。我一直很欣赏这本书精妙的语言,那种很少在国内小说里看到的毒舌攻击,偶尔出现的小细节,真的非常令人过瘾。虽然文章很长,涉及的情节却不太复杂,整理下来也不过几个桥段,但是那种轻小说特有的细腻文风却使人非常的愉悦。同时,作者巧妙地将几部经典漫画的桥段设计到了这部小说中,真让人惊艳不已。
《风姿物语》我想说的是,如果仅仅是故事,那么风姿也仅仅是一个好看的故事。太长是他的优点也是缺点。但是,我更感动的是风姿里的人。我们这类小说,里面的人物往往都是脸谱化的小说任务,是对人性某一部分的简单放大。但是风姿里的人,你会发现,这才是活生生复杂的人啊!
《悟空传》有些书,总是需要特别推荐的。有些书,总是需要反复阅读的。情和堪,意何真,如梦如幻!
《搜神记》我很奇怪的是,我们的作者似乎对于国外的历史了解和神话体系的了解程度要远远超过对于我们自身的了解。但是,无论如何,我总觉得,只有坚持自己的东西,才能修得正果。好在,至少树下野狐做到了。
《紫川》--老猪 有些作品,开头就可以决定一切的。
《天魔神谭》非常过瘾的一部作品。第一部非常好看,第二部作者似乎想表达点什么东西出来,不过遗憾的是,至今我还没看出来作者的观点。
《天庐风云》此书给人的感觉很轻松,但也不乏对人生的思考。淡淡的笔调,淡淡的故事,却在读者心头系上了一份期待、一份牵挂……
《道缘儒仙》道缘的情节不如飘渺,而文字各有千秋。但是道缘比飘渺优秀的地方就在于完整的将佛、道、儒三者将的关系做了一次完整的体系化和标准化设定。而这种系统化的设定在国内作者中往往是很少有人这么去做的。
《亵渎》这本书我觉得不怎样,但它是”烟雨江南“写的,所以推荐一下。
《升龙道》——血红 我没有看过这本,但”血红“的名字大家都听过吧。
《真髓》最好的三国作品。与之比肩的有《天变》,但个人认为《真髓》写实,战争场面残酷而真实,非《天变》可比。
《网络骑士》这是一部关于网络的小说。最精彩的就是中美黑客大战,这是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十分悲壮,让人热血沸腾,恨不得置身其中才好。
《神剑遥想》遥想遥远的时空,神剑划破了时光,却斩不断情爱的牵绊。看路西法的文章不仅有成为神的快感,还有生为人的忧思。这是非常难得的。
《幻魔战记》--unknow 网络玄幻界擂台战第一人。
《至尊无名》传统中带着创新的武侠佳作。另类的主角、独特的价值观、轻松幽默的风格、与众不同的故事,这些因素糅合在一起,却仍是本传统意义上的武侠小说。
《第二次创世圣战》宫廷悲剧式的天神一族,充满开拓精神又貌合神离的魔族,相对弱小却为了自由奋斗不息的人族,都在堕天使、魔族、人类三位一体的主角眼中为了一场汇集了几代神魔的智慧和努力的战争中取胜而努力,虽然结局中“理解和融合”的到来未免有点过于容易,但是作者的思考和文字能力是让人感动的。
还有《龙魔传说》,《梦幻空间》,《大圣者》,〈兽血沸腾〉,〈师士传说〉,〈七界传说〉,〈三眼艳情咒〉等等等等
10. 求一篇小说 叫长安有玉歌 作者萧四娘 前一点部分就行
楔 子
她睁开眼,恰逢融融红日垂至大漠尽头,似给漫天的枯黄蒙上一层瑰丽的艳色。
“这是在哪里……我又是谁……”讷讷的低语声随着疾风卷黄沙,散于天际无人应答。
她浑身被白色的蚕茧紧紧缠住,每动一下,那纤细却又锋利如刃的蚕丝便会切进肉中一寸。
不多时,一抹青白的颜色由远及近而来。那人星眸朗目,比之夜幕繁星还要耀眼。他蹲下身,自衣襟里掉出一块璞玉,莹莹泛着夕阳的红光。
撞进他的眼,她犹自模糊的神志霎时清明开来。只听他声音清浅地道:“姑娘,你可有事?”
第一章
六月的大漠深处,入眼尽是沉沉黄沙。我顶着熔炉般的日头扇着翅膀往前飞,又热又饿.。不过须臾,眼前已是重影叠叠。
翻过这座沙丘,那边仍是看不见尽头的砂砾。我有些绝望,扑棱着翅膀折回去寻黎安。
我叫玉歌,是一只刚羽化成形不久的迦南蝶。我是在刚有灵识正欲破茧时遇到的黎安,他见我被蚕茧箍得可怜,遂起了恻隐之心,抱着我穿过大漠去了方圆几百里唯一一座有人居住的城池——石方城。
在他的照料下,我得以顺利化形。
石方城的城主莫迎待黎安甚是上心。虽衣食不缺,但我知石方城并非黎安想长久所居之地。他常常和我说起长安城的牌楼酒肆、长灯如虹,那里,才是他心之所向的去处。
十日前,我们自石方城逃了出来,竟被困整整十日都未能走出大漠。水干粮绝,等待我们的只有死路一条。
我心头越发愧疚,念了个诀化为人形,却垂首不敢看他的眼:“黎安,我没找到吃的……”
话音未落,鼻尖只闻一阵腥甜的气味。黎安探手过来,血珠一点一滴自他手心的口子往外渗。
“喝一些不碍事的,等你有了气力,我们才有希望离开。”
我愣怔地张开嘴,鲜血入口腥甜,可心头却是难言的酸涩。黎安唇色苍白,但眼角眉梢仍是可融寒冰的暖意。
他的血稍解了我的饥渴,却引来灾祸降临。
秃鹰闻着血腥味成群而来,我张开翅膀,故作狰狞之色驱赶它们。那些鹰嘴尖厉,一口一口啄着我的身子。我势寡,本以为今日将要丧命于它们口中,却不想鹰群突地掉转了方向。
眼前一黑一亮间,便见黎安不知何时跑到了远处的沙丘之上,引秃鹰过去。我眼睁睁看着鹰群贪婪地将他围住,而他却望着我,无声地做着口型:“快走。”
不!不要!
我扑倒在地,被热浪侵袭的黄沙灼得薄薄的翅膀起了褶皱。我奋力朝着黎安的方向爬去,一寸又一寸……
这几日我一直都在做这个梦。
每次梦境戛然而止之际,纵有初升的阳光,也难敌寒意笼身。半月前,我和黎安逃离石方城,却被城内猎鹰的人觅得行迹抓了回来。之后,我便再未见过黎安。
城主莫迎派人把我锁在了一个铁笼子里,为防我偷跑,她还命城中的巫师在笼子周边贴满了蛊符。
她越是这样紧张,我就越是清楚,她舍不得黎安,如此我也能安心下来。
初遇时,我自黎安的怀中抬眼。看见他锁紧的浓眉,还有鼻尖沁出的汗珠。
这么望得痴了,情也就再难放下了。
自那时起,我便喜欢上了黎安。
第二章
这一日,我被鹰啄得伤口溃烂,累得脑中浑浑噩噩的,正午时灼人的阳光自半合着的双眼灌进去,连视线都变得模糊起来。
“嘎吱”一声,有人逆着光而来,走到我的身边。
我探出手抓着他的衣袖,似是抓住了可委身的依靠,委屈地道:“我好难受……”
他有些愣,不像往日那般我一撒娇就会温言安慰我的模样。我怕他会丢下我这个累赘,此刻更显慌乱,迷迷糊糊地说道:“我一定能带你离开这里,只要你愿意,我会一直陪着你,所以你不要丢下我,不要不管我……”
低哑的哭声在空中回荡,我终是再也支撑不住,昏睡过去……
眼皮合上前有瞬间的清明,映入眼帘的是一双干净澄澈的眼。
待我醒来,周身的伤口已经被包扎好。我方知自己抓住的人不是黎安,而是一个十四五岁的瘦弱少年。他是宫城中的奴,名唤十一。
那是个生得十分清秀的少年,眼中似蕴着星子一般。
此后,十一日日来给我送饭,我央他私下告知黎安我在这里。直到这一日的黄昏,他趁着守卫换岗之际,才把黎安带来。
黎安脸上都是被秃鹰啄的血痕,虽已凝结成疤,但仍能想到当时有多疼。他抹去我眼角不知何时落下的清泪,柔声安慰道:“玉歌,终有一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莫迎总是派人盯着黎安,所以他能脱身来看我的机会不多。大多时候,他会托十一给我送来一本册子。许是留在他身边太久,那书封的左上角已然有一个缺口。素白宣纸透过缺口处映出,似一只小小的蝴蝶。
黎安常写的是长安城的繁华如醉和现世苦寒,我们便只能这般给自己以希望。
可今日,他一改往日落笔行文的轻松,纸上唯有两行字,却字字透纸,似是用尽了周身的力气。再仔细看,那墨中还隐隐掺了些许血迹。
“城主命陨,石方城乱。铁骑踏破,不见山河。”
自看过后,一种不安的情绪便在我的周身乱窜。待到皎月当空时,门应声而开。我的目光越过十一后陡然滞住,惊得牙齿都在打颤。
黎安偏爱青白相间的颜色,此时衬得上面的血迹似是在雪夜里陡然绽开的红梅。
他发觉莫迎派人在其饮食中下了失心散。失心散以我的血合成,一旦毒性入骨,黎安便会被莫迎掌控,亲手杀了我。就在方才,黎安将笔杆磨尖,刺进了莫迎的心脏,一击而杀。
他在十一的帮助下寻得解药,笼锁打开,将我放了出来。
“还好我发现得早,不然……”他抓着我的手,泛白的骨节透出他心里的紧张。
黎安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我的安危。
这种认知让我欣喜,温热的暖意自手心而起行至左胸前,遮蔽在心上多日的阴霾也随之散开。
第三章
“城主被杀了!”一阵凄厉的喊叫声划破天际,寂静的深夜骤然起了风波。
十一知道宫墙一角有一处洞穴可以出去,他带着我们逃离,不想遇到了兵士的围攻。
迦南蝶虽比普通的蝴蝶要大无数倍,但身量单薄。我驮着十一,嘴尖叼着腰带系在黎安的手腕间,如此重量让我越飞越慢,也越低。
“噗”的一声,长箭入肉,我疼得浑身一颤,身子往下沉了沉,继而身下翩然一轻。垂首看去,黎安已然松开了腰带,仰头对着我浅浅笑开。
大漠中的一幕在我的眼前闪现:黎安周身尽伤,蜿蜒血迹的嫣红更胜天边霓霞……
我肝胆俱裂,俯身冲下,以单薄之身去抵抗刀枪剑戟和彻骨寒刃。我一时疯魔前行,两条手臂却穿过双翅的间隙将我搂住。耳畔是黎安低哑的声音:“玉歌,别再挣扎了……”
我念了个诀化为人形,转身扑进他的怀中。不远处,十一倔强地不肯走,可我此刻已顾不上他了。
身后的杀声滔天冲过来的一刹那,我闭上眼埋首在黎安的胸前,用力汲取着他周身的温暖。
我想,能遇上黎安,大抵已经花光了我毕生的运气。剩下种种的坎坷磨难,都是应当的。
我以为自己会死,却不想事有转机。
大梁军队长驱直入越过沙漠,在石方城外埋伏许久。那一声“城主被杀了”划破夜空之时,便是大梁军队进攻的绝佳机会。
石方城军勉力抵抗尚且自顾不暇,哪里还会想着杀我们来替他们枉死的城主报仇。
万事俱定乃是十日之后,我们随着大胜的梁军启程往长安城而去。
十一在石方城孤苦无依,便随着我们一道回去。
而我发现他的秘密,却是一个意外。
大军行到望城郊外的树林处,我无意间看见他化为一支山参,割了须子放进水囊中。
山参精分身可疗养伤处,十一如此做是为了让我和黎安的伤尽快痊愈。
“十一,多谢你。”
十一红着脸摇头:“玉姐姐肯收留我,这是我应该做的。”
我轻轻笑开,却觉后背如芒刺在身。回首看去,便见黎安静静地站在树荫下,一枚青叶顺着他的肩头滑落,不知已来了多久。
倏地,他嘴角漾起笑意:“平日比谁都饿得快,今日怎的到吃饭的时辰也不见人?”
温和清雅,这才是黎安。方才所见那个周身泛着寒气的人,定是我花了眼。
第四章
我曾听黎安无数次说起长安城,那里繁华如锦,是大梁中人人向往的去处。可他却没跟我说过,在这金雕玉砌的长安城中,似我们这般无权无势的人,便是连存活都异常艰难。
是以我们追随着梁军从沙漠到达长安城后,也只能白日去林间摘些果子,入夜便同流民一道挤在城郊的破庙里。
这夜,我睡至半夜醒来,旁边的黎安却不见了踪影。
我一路摸黑走到庙外,不远处的树下,黎安正倚在萤火虫围成的灯光下。
我坐到他身边,终是开口问道:“你曾说长安无限好,可如今连果腹都勉强,那你为何还要回来?”
黎安未语,周遭一时安静。我侧过头,发间的木簪刮破布囊,萤火虫霎时簇拥着纷飞而出。一点一点的浅绿色光亮在眼前散开,一丝一丝照得黎安探过头来的眉眼清楚映现。
他细密的吻落下的时候,我无措地抠着手指。他在我耳畔低笑出声,随后搂紧我,唇齿相依。
而我的问题,他终是没有回答。
隔日一早,雨终是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
黎安犹在睡着,翻了个身,那块他习惯随身带着的璞玉自怀中跳出来。
我曾问过黎安这块玉的来历,他只道是他人的遗物。看他如此珍视,沦落至此也不肯将其变卖,便知那人对他定然十分要紧。
闲来无事,我拿起黎安放在枕边的册子细细地翻读。当目光停留在某一页时,我的指尖随之顿住。
“城主命陨,石方城乱。铁骑踏破,不见山河。”轻念出声后,我忽地想起,石方城发生的种种,竟和这上面所言分毫不差。
这世上,怎会有这么巧的事?
黎安被雨声吵醒,探过身来,看到我指尖抵着那四行字时,他怔了怔。
我知道,他亦是察觉出了不对劲的地方。
黎安望着远处渐成珠帘的雨,低声道:“如今还只是猜测,等寻了机会印证,就都清楚了。”
只是我们都未曾想到,所谓的机会,会来得如此之快。
这一场雨停之后,黎安在山崖下救了一个满身是血的女子。十一以参须所救,只休养了两日她便醒了过来。我们方知,她是当朝长公主秦挽庄。
秦挽庄对我们心怀感激,替我们在长安城中置办宅院,让我们得以安身。
可我知晓她如此做是为了黎安。
救命之恩,投契之交。
她望着黎安时眼中盛着的盈盈爱慕,一如曾经的莫迎。
第五章
在大梁,公主同皇子一样有皇位的继承权。长公主秦挽庄是出了名的德行出众,礼待黎民。可元顺帝昏庸无道,一味追求长生不老之术。太子投其所好,手下养了众多术士,抓妖物取内丹,研制长生药进献给元顺帝。元顺帝果真受用,便只一味偏爱太子,对挽庄公主置若罔闻。
此番公主被害,便是太子找人暗杀的手笔。
秦挽庄给我们安排的宅院在城东,自住进来的一个月里,秦挽庄时常过来。黎安对她全无曾对待莫迎时的淡漠疏离,大抵是因为利用了她,才会对她有所愧疚。
黎安曾说他手中的那杆笔是一个隐世的道人赠予他的,大抵是有了灵性才能有此神效。
那笔下蘸人血迹后所书的内容,若是人力所能及之事,便可成真。
在救下秦挽庄之后,黎安悄悄将笔尖蘸了她伤口处的血,在册子上写下:可因此女,得天所助。
神笔当初能在石方城救我们逃出生天,如今也可依样让我们自贫寒中脱身而出。
这一日,秦挽庄又来时,黎安表示要为她画一幅画聊表谢意。
我随后去了书房,躲在窗柩外偷偷看着他们二人。黎安执笔,每一下都极认真。秦挽庄便立在一旁看着他,杏眸中尽是顾盼含情之色。她轻移莲步走到他的身后,悄然环住他的腰身。
我一颗心钝痛,反应过来之后,已经拉着十一寻到一处酒肆。我想要学着凡人那般,借酒浇愁。
十一反常安静,只是末了对我道:“你若是不开心,那我便带你离开黎安。”
看着他少见严肃的脸,我笑得越发灿烂,食指点着自己的胸口:“迦南蝶虽大,五脏却小。我这颗心既已入了黎安,便再也容不下他人了。”
第六章
我终究是喝得酩酊大醉,恍惚中有人将我抱起。许是初秋的风太凉,吹了一路后酒意散了大半。在他将我放在床榻上时,我反手勾住他的脖颈,眸色晶亮地对着他笑:“黎安……”
“下回不许喝这么多了。”黎安轻叹一口气,褪下我的鞋袜。
“你去陪你的公主好了,何必来管我。”若是平时,我定然说不出这样的话,此刻却仗着酒意尽数吐了出来。
“我并非凡人,这个想必你也知晓。”
在大漠时,黎安比我这只迦南蝶精坚挺的时间更长,这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该有的体力。从一开始我便清楚,他绝非普通人。
“凡人的寿命最多百年,唯有你能与我共白首。”
这情话淬着最甜的蜜糖,轻易便让我沦陷。从石方城辗转到长安,经历了这么多,我又怎会怀疑黎安的情意?
耳根处一热,是黎安的长指在轻轻摩挲。我颤了颤身子,偏头吻上他的嘴。
青色帷帐散下,遮住这一方天地。
他的吻寸寸纠缠,我脑中仅剩的一丝神志也随之消散。只能环住他,声声唤着他的名字:“黎安,黎安……”
黎安跟我承诺,说他会尽快带我离开长安城,去过我们自己的生活。
我满心欢喜地在脑海中描绘着我们日后的静好时光,我为他学着做羹汤,他为我描眉绾青丝。可我没想到的是,我不过出去了片刻,回来便见黎安晕倒在那片竹林前。他眼下青黑,嘴唇青紫,俨然是中了毒。
原来我曾被巫师的蛊符所困,化符的药水将符咒解开的一瞬间,那透明的妖蛊虫便悄无声息地钻进了黎安的身体里。
大夫无奈地摇头,黎安体内的妖蛊毒便是扁鹊在世也无计可施。
“不过若能寻得千年人参精的本体吊命的话,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送走大夫,我独自坐在床边看了黎安良久。
就算我中了妖蛊也断不会动这个心思,可偏偏是黎安中了妖蛊。
是我最爱的黎安。
我发誓不会让他再受到伤害,可他却次次因我之故命悬一线。
我在后院找到十一的时候,他正拿着长长的舀子浇着待开的山菊花。见我到来,他眼中的惊喜之色溢于言表:“玉姐姐,你来看,这花马上就要开了。”
他见我神色有异,脸上的笑容缓缓收了。
木簪握在手里太久,硌得指腹都渗出血来。我闭上眼,猛地朝着他的脖颈刺去……却在行至半空时,骤然滑落。
“我做不到……”我浑身颤抖着,瘫软在地。大滴大滴的泪水自眼眶流出砸到地上,我狼狈地抹着脸,手却猛地被抓住。
眼前的人,仿佛已不是我记忆中那个晴朗的少年。他眉眼含笑,轻轻抹去我眼角的泪:“你说过你会带我走,离开石方城,你没有食言。打从在石方城你许我一诺之后,我就发誓,无论如何都要让玉姐姐开心。”
“这样……玉姐姐就会开心了吧!”
木簪入颈,鲜血喷涌而出。大片大片的红,覆盖了我来时的路……
黎安毒解,翌日便醒了过来。
我撞进他的怀里,像个孩子一般哭到近乎抽搐。黎安怔了怔,随后轻抚着我的后背。
那声音清浅柔和似春风,抚慰着我绞痛难当的心:“玉歌,你乖。”
第七章
离开的念头在秦挽庄出现的那一刻便已深深种下,十一的死就像是久旱过后的细雨,催得种子生根发芽,抽枝开花。
我当了府中几样上好的玉器,换了些银钱。便是在这时,长街突然喧闹起来。穿着官服的士兵簇拥着一辆囚车往街口而去,而那车上的人,赫然便是几日不曾来找黎安的秦挽庄。
见民怨沸腾恐牵连无辜百姓枉死,秦挽庄昂首,一字一句掷地有声:“父皇昏庸,得了皇兄进贡的半支可得长生的千年人参,便听信其谗言,诬我犯上作乱。我秦挽庄自认对得起大梁,对得起社稷。如今即便身死,也有颜面去见秦家的列祖列宗。”
百姓纷纷避至两旁,一路护送这位长公主殿下而去。长街霎时安静下来,我喉头有腥甜翻滚,一路踉跄着回去,在那片翠竹之间寻到了黎安。
我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可听在耳里却仍有微颤:“是你把十一给了太子是吗?”
千年人参本就难得,更何况是可得长生的千年人参。十一刚死,太子便得了手。除了这个原因外,再无其他解释。
黎安久久没有回答我,恰在此时,一阵狂风呼啸而起,迷了我的一双眼。模糊的视线中,黎安转过身,寸寸青白寸寸羽黑。待到风止,便见他一身玄袍,额间黑气缭绕,继而散去,那双墨黑的瞳仁淬火而红。我知他非人,却不知他是妖神皇族。
十年前妖界动乱,其五个部族结成联盟,以临幽王为首,率众打上了魔都。皇族陨灭,被废了法力囚禁于牢,唯黎安逃至人界。
自大漠到长安,黎安为的不过是太子手中那无数的妖灵内丹。只有如此迅速提升法力,他才能尽快回到妖界。
进了长安城之后,黎安暗中与太子接触并达成交易。他以神笔为太子除去心头大患,太子便将内丹尽数相赠。
册子上书一行:公主死,太子登基。
他既是妖,又怎会怕妖蛊?他这般费尽心力,不过是逼我杀了十一助太子夺得圣心罢了。虽然我最终并未狠心下手,可十一,却是因我而死。
我浑身冰冷,如坠冰窖,转身之际手腕反被他抓住,力气大到腕骨都快被捏碎。
“玉歌,你要去哪里?”黎安笑着,赤红的瞳仁却透着一股阴寒。“你骗我,你为什么要骗我……”左胸口处像是被人生生剖开,长剑刺入,鲜血淋漓。
痛极了,我终是拼了命地挣扎,想要逃离他的怀抱。这个曾给我温暖,却又送我入寒潭的怀抱。
“他觊觎你,我怎能容他?就算没有太子,我也不会留他性命。”
从前黎安说什么我都信,可他设计害死十一,就连他去石方城也不是为了救我,而是为引十一回长安。
“若我单只为利用你,如今事成,你也已无用处,我又何必留你?”
我停止挣扎,蔚蓝的天忽地阴沉下来。黎安指尖一动,无数尾带青光的萤火虫自竹林深处翩翩飞出,一如那日破庙之外的情景。旧日的时光让我心头的情绪纷杂,黎安俯身吻着我的唇,轻声呢喃:“别离开我,阿玉……”
第八章
我终是随着黎安回了妖界,他法力强大又有神笔在手,很快便收复了大半妖界,与临幽王划魅江而望,分庭抗礼。
自来到妖界后,我每晚都会梦见十一。梦见他倒在血泊中,目光澄澈,定定地看着我。
“十一,十一……”
每当我唤着十一的名字醒来,黎安便会生气。他掰开我的嘴,将红色的药丸强行喂下去。那药十分厉害,发作起来我身子一半热若火烤,一半如寒冰封冻。火寒交叠,日日夜夜,生不如死。
我面色苍白,额上冷汗如雨。我无力地抬手轻轻拽着黎安的袖子,嗓子被灼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哀求地望着他。
黎安冷冽的表情有些松动,弯腰将我抱在膝头:“玉歌,你乖。”
除此之外,黎安大部分时间还是跟以前一样温柔待我。得了空便教我识字,甚至还执着我的手在素宣纸上作画。我的画技自是不好,可黎安却总会吻着我的眼角夸赞道:“我的玉歌真是个聪慧的姑娘。”
可我对他,却隐隐有些怕了。
不久以后,临幽王宫发生内乱,自外归来的二皇子祈沧成了临幽王宫的新主。他掌权后的第一件事,便是近乎鱼死网破一般与黎安相敌对。
祈沧行迹神秘,从未露过面。黎安拿不到祈沧的血,自是难以发挥神笔的效力,一时间颇为头疼。
一月之后,恰是月圆当空之时。我坐在铜镜前看着自己的脸,眸色黯淡,再无从前那般明媚的神采。脚步声响起,月光自黎安的脚尖蜿蜒开来,铺散一地。
他对我说,只要我嫁去临幽,祈沧便承诺退兵,永不再战。
雕着金银花枝蔓的象牙梳自指尖掉落,我惊慌失措,死死抓着黎安的手:“你说过不会让我离开的,你说过的。你说过你不会骗我的,你明明说过的……”
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只有黎安。可现如今,他却要将我嫁给他人。
我疯乱地挣扎至黎安逼我吞下的药丸的那一刻,可这一次心尖无数银针齐齐刺入的疼痛,早已盖过身上的累累伤痕。
我说不出话来,只无声地流着泪。
“玉歌,你再帮我这次可好?”
三日后,琅鸟驾着鸾车到了临幽王宫,我没想到自己这辈子还会再见到十一。
他虽仍是那副清朗乖顺的少年模样,但蛟龙绣纹袍加身,早已没了那份怯懦。他迎我下车,眸中带着别样的执着:“玉姐姐,从今天开始,有我护着你。”
十一,也就是祈沧,他是前临幽王与凡界女子所生。前临幽王封住他的妖性,让他得以附于山参之体平安地在人界长大。而他自尽之时划破了封印,之后得以脱去山参本体,精魂回到妖界,寻人画了一幅和从前容貌一样的画附身进去,于是才有了现在。
“我知黎安对你不好,如今我回来了,拼了这条命我也会护你周全的。”
临幽宫门前的嘉络树生得郁郁葱葱,忽而一阵清风起,吹得树叶簌簌作响,将我的讷讷低声尽数掩住。
“对不起,十一……”
第九章
在外十一是临幽新的王,在我面前,他却只是那个唤我“玉姐姐”的清瘦少年。
而黎安带军打过来,是在三个月后。
本来尚在修整的黎安大军突然势起,一路势如破竹而来,将没有防备的临幽军屠杀殆尽。
黎安玄衣红眸,踏着一地妖尸而来。
“不要杀十一。”
黎安让我到临幽王宫来是为了安抚住祈沧,暂时停战。待到临幽王宫的守备松懈下来,黎安便撕毁了条约,领军而上。
他要的从来都不是短暂的平和,而是妖神皇族统一妖界。
箭在弦上早已无法转圜,我唯一奢求的,是留十一一命。
可我忘了,黎安早就不是从前那个黎安了。他吩咐人把十一投入魅江中,那江水化妖骨、斩妖身、吸灵力,一旦进去便再难出来。
我眼睁睁看着十一的笑脸湮灭于滔滔江水间,耳畔仿佛还能听见他的誓言:“玉姐姐,从今天开始,有我护着你。”
黎安知晓祈沧便是十一,他除掉十一是因为他在乎我,怕失去我。
他这般跟我说,之后带我回了皇族的灵都。
所有粉饰的安和彻底分崩离析,是在冬日的第一场雪后。我临窗而坐,翻着经年跟在黎安身边的册子,不自觉地摩挲着那蝴蝶状的缺口。
黎安披着风雪入门,我笑靥如花地委身入他怀,寒刃入手,匕首挥去的瞬间却被他轻易察觉,“当”的一声打落在地。他将我逼回原形,将我困在透明的琉璃瓶中。
“你若安安静静的,我也不想这样对你。”
黎安夜夜让人在我的汤中下迷魂散,却不想我常吃的那红色药丸偶尔发作时,能压住迷魂散的药力。
昨夜便是这般,我疼醒了,恰巧见到黎安离去的身影。
他去见了一个人,她叫阿玉,是原来临幽王身边的侍女。
黎安少时曾在临幽而居,与阿玉相识相知,只待成年,便要娶她为妃。只是好景不长,那时的临幽王一心作乱,皇族战败,黎安沦为阶下囚,废了一身法力,已然没了意识。
阿玉近乎以身抵挡刀剑冲破锁住门的铁链,将他送出了妖界。而付出的代价,是她被临幽王以斩魂鞭打到筋骨皆断,魂灵尽散。妖神的驱壳也被压到临幽的万年寒冰潭中,得不到妖界的灵力滋养,就再无生出意识的可能。
而黎安回妖界,占临幽,不过都是为了将阿玉的躯壳给抢回来。
黎安一早便知,我才是能让册子上的内容书写成真的根源,而并非那杆笔。
只因我这只迦南蝶,是感沐天地精华从那书封缺口飞出去的精魅。只有我留在册子周围,才能使其带灵力,催得落笔成真。
自始至终,黎安都没有爱过我。他口口声声说喜欢我,说不让我离开他,不过是想利用我。利用我为他抢回阿玉的真身,以期有朝一日让阿玉得以复活归来。
此后的几个月里,黎安时常会拿着那本册子过来。
临幽虽灭,但仍有残部顽力抵抗。他需要借我先统一妖界,才能安心去寻法子给阿玉补全魂魄,唤醒她的灵识。
他来时,我便安静地蜷缩在瓶底处。待他离开,我拼尽全力去撞琉璃瓶,撞得头破血流。日日夜夜伤口交叠,终是破开琉璃瓶的一角而出。
“长安城中春日好,柳绿花红知鹊早。”我喑哑着声音呢喃着曾听长安城的孩童唱过的歌谣,反身扑倒殿中燃着的火烛,蝶翅闪动卷起轻风。
黎安闻讯赶来,隔着重重火海,我望着他,倏地笑了。
我要为了自己活一次,哪怕是以死为代价,哪怕只活这么片刻的时光。
我死了,黎安便再也无法利用我。
他胸前吊着的璞玉突然光芒大放,我的精魂抽离迦南蝶的身子被吸进玉中,被黎安捧在掌心。
“还是不行……”
意识寸寸消亡间,我没有力气再去分辨黎安这句话的含义。
我只想,若有来生,定不要再让我遇到黎安。
如此,便是最好。
尾声
上古皎玉,无情而铸,无心成魄。返魂几重,向死而生。
将残魂放入皎玉之中,以玉中的灵气填补魂魄的轮廓成为精魅。
而玉中精魅唯有断情绝爱,才能淬炼而成无瑕的玉魄,使残魂得以真正凝聚。
玉歌是精魅,更是阿玉。
那一年,她为黎安而死,打散的精魂本该散去,却因对黎安的执念太深而追去找他。黎安寻到玉魄之法,踏上了复生阿玉的路。
他一次又一次抹去阿玉的记忆,却一次又一次杀了她。
他们无数次遇见,却又无数次天人永隔。
从最开始的不忍,到后来的习以为常。他已经能波澜不惊地看着她痛苦、绝望……她可以哭,可以笑,可以把所有情绪尽数暴露出来。
可是他不能。
若是流露出一丝丝心疼,都会让她心存希望。如此,将又是无休止的折磨。
他们最接近的相逢,便是在他伤她最深的那一刻。
这一次,他把精魅自璞玉中提出,抹去她的记忆后放在那用书封纸剪出的迦南蝶中。
信任和希望悉数崩塌,一直支撑着所有的爱情到头来却不过是一场骗局。情网中局,包裹着糖衣的利刃,要的就是让她伤到极致,心如死灰。
红色的药丸名叫剔魂,犹如封刀,一点一滴剔去她养好的魂魄,最终再回到璞玉中。
只是再痛再伤,她心底对他还是有情的,才会在最后选择杀了自己得以解脱。
化情为形,璞玉身上因此生出一道长长的裂痕。这样的玉,是成不了玉魄的。
此番又和从前无数次一样,以失败收场。
黎安伸手,再一次将她的精魂取出放在飞至身侧的焚及鸟中。
他合上眼,仿佛还能看见阿玉对着自己笑。
满树繁花,倏然而落。她的笑靥也随之散在空中,再不得寻。
她睁开眼,便见蒙蒙细雨中,蔓延无尽头的青翠群山。
“这是在哪里……我又是谁……”她轻轻一动,周身千疮百孔的伤口皆是一颤,几片火红的翎羽随着动作翩然而落。
远处,有一道青白色的身影缓缓走近,撑着一把油纸伞挡在她的头顶。
“姑娘,你可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