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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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言!!!!(武侠、仙侠、江湖、重生、穿越、悬疑推理、宅斗)
男女主播都有~~~~
喜马拉雅:
1.媚公卿 风泠版「重生」
2.红颜乱 「架空」
3.千香引 「仙侠」
4.秀丽江山「穿越历史」
5.女心理师之江湖断案 「穿越」
6.医妃难求 「穿越」
7.春日宴 「重生」
8.良陈美锦 小夜光版「重生」
9.三嫁未晚 「仙侠」
10.簪中录 悬疑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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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天下倾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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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瓷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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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步步惊华懒妃逆天下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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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妃池中物不嫁断袖王爷 忧蓝版 「穿越」
15.迷侠记、迷行记 「武侠」
16.大明江湖宅女记 「穿越江湖」
17.温柔一刀、一怒拔剑、惊艳一枪、伤心小箭 「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
觉得一般的剧(听时过瘾,听完就忘):
喜马拉雅:
调笑令
真人不露相
自古美人出混蛋
双阙
执子之手将子拖走
女捕头
绾青丝
无方少年游
淑女好逑
楚乔传原著
香蜜沉沉烬如霜
七小姐嫁到
沉香雪
美人难嫁
天下第一嫁
幸得相逢未嫁时
美人谋律
和亲公主
七夜雪
摄政王的小狼妃
祥云朵朵当空飘
忘君九回
何处孤凰长乐未央
娇谋职世子在上
懒人听书:
三千鸦杀
佳偶天成
妙偶天成
斩春
权臣闲妻
帝王业
花开春暖
乘龙
………都是听完了的,个人口味.......
B. 孩子不喜欢看书,喜欢听书,听书和看书有多大的区别
孩子不喜欢看书喜欢听书,其实这也是件好事,听书同样是一种阅读形式,就因为它方便快捷所以广受现代人的欢迎。说起听书,我们不能不说说小时候的听广播经历。小时候我家的物质条件极其匮乏,家中唯一像样的家电就是那台百花牌收音机,它可是我的好伙伴,一直陪伴着我成长。每天中午放学回来后,我总是想方设法地守在收音机旁听午间评书: 《隋唐演义》《岳家将》《杨家将》《三侠五义》……一部部经典评书,让我听得如痴如醉;晚上做完作业后,早早躺到床上等着听晚间广播剧,对于我那真是莫大的精神享受。除《红楼梦》以外,其他三大名著我都是通过评书“阅读”的,若干年之后当我看到《卧虎藏龙》电影时,才知道这原来就是我小时候听的《玉蛟龙》故事。 小时候的广播不仅给了我无穷的快乐,还在我小小的心房里开了一扇通向外面世界的窗户,让我了解到了很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后来的我喜欢阅读,爱好写作都与听广播有着直接的关系。听书和看书的区别 用耳朵接受信息和用眼睛接受信息后的大脑处理起来显然差异很大,两者互有长短。 听书最大的好处就是方便快捷,不容易受条件限制,而且能够解放双手和眼睛,我们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听书。 另外,朗诵者声情并茂,更具代入感,容易激发我们的兴趣。而且听书不受识字量的限制,即便是识字不多的人也不会影响听书。 但是听书是个被动阅读的过程,跟着别人的朗读节奏显然不利于我们独立思考而且也容易忽略细节内容。 看书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反复阅读,细细品味,根据字句随意发挥自己的想象,有种和作家对话的感觉。 而且看书时我们可以边看边做读书笔记,为写作和以后进一步的学习服务。看书是我们主动接受别人知识的过程,相对而言注意力能更加集中,收获也会更大。 但是看书需要更多的时间,远不如听书方便快捷。写在最后 综上所述,听书适合粗读,看书适合细读,两者互有长短,阅读时我们只有让它们相辅相成,才能更好地学习知识。 对于孩子而言,我们可以先从听书入手,让他们慢慢对书产生兴趣之后,再引导他们走上真正的阅读之路! 作为一个没有孩子的半职业读书人,对亲子阅读方面,有一些独特的看法,或许,你可以参考一下。01 为啥孩子愿意听书,不愿看书?因为这个公式 所以,从这个规律讲,孩子肯定是愿意听书的。因为看书,字也不一定认得全呀。02 听书和看书,差距在于是否“全文朗读” 此外,除了听网上买的书,父母也可以给孩子讲书,这也是一种家庭陪伴哦。听书和看书,各取不同。都有好处。听书,讲的口若悬河,绘声绘色,引人入神。看书,插图文字并汇,动态游龙。 我来回答下吧。先亮观点: 对孩子而言,听书整体不及看书。 然后, 从孩子的接收角度 ,说说两者的区别。听书刺激耳朵,看书刺激眼睛 听转化为说,看转化为说和写 听得多的孩子,比较会说,他会将他所听到的用嘴巴说出来。表达过程中会有一些即时的词汇。而看得多的孩子,因为看不如听来得快,其刺激耳朵的机会少些,转化为说的机会也相对少些,当然了,读得认真的孩子,是在心里默读,也是比较容易转化为口头表达的。另外,看得多的孩子,比较容易转化为书面表达,也就是写作。我从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 一是文字本身是实体的、形象化的,看得多了,自然较容易转化为手写 。但听不一样,听是有音而无形,我们经常看到有些比较会说词汇的孩子,但是要他写出这个词,他有时写不出来。听是控音的,看是控写的; 二是听书的特征很多时候是一遍忽忽而过,很少回过头再去听一个词、一句话,这跟看书完全不可比,看书的过程是,看到好词好句,可以多停留。想回味精彩的段落,可以往回翻。另外,看书最大的好处是,比较容易记笔记,写即时读书笔记,或停下来系统思考。 孩子还小的时候,识字、写字、文字表达很重要。这就要看书。 听书易识音而不易识字形,至少对孩子写作文是不利的。 所以说,听书多的孩子比较会说。看书多的孩子既会说,还会写。 听书粗糙,看书细腻 听书不易专注,看书锻炼专注 为什么听书粗糙呢?孩子有时候一边玩一边听,还不粗糙吗?孩子对词语的了解本来就不深,声音一遍刺激而过,在脑中不多作停留,还不粗糙吗?听书不束缚孩子的双手和双眼,耳朵听着,手上动着,眼睛还东转转西西转,看着好像挺便捷的,但我想说,这不仅粗糙,还非常不专注。非常不利于孩子阅读习惯的养成。我认为,阅读是不能追去捷径的,听书就有点追求所谓效率的意思。但我想说,家长朋友们,千万别让孩子捡了芝麻,掉了个大西瓜!孩子本身就好动,你还要让孩子在阅读中(听书)解放他的手和眼,他就真的要翻天了。阅读就应该是手、眼、脑三者完美合一:手端书或记笔记,眼观字或记下字形字句,脑思索。只有这样的阅读,才真正是吸收了的。反行之,对孩子真的没有什么好处。阅读就该专注,没有专注,一天听一本书也没用啊!再说细腻,看书可以是细之又细的,听书当然不是,也很难是。 举个例子,我们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大家一定记得小说中有一长串主人公(许三观)用嘴巴“炒菜”的经典段落,因为太过精彩,这样的段落我们会品得很细——为什么作者可以写得这么好?作者的手法是怎么样的?作者的黑色幽默和语言的节奏感为什么那么突出?面对这样的桥段,我们会停下来,就好像欣赏艺术演出一样,目不转睛,细细品砸。当然了,不排除听书,也有朗诵得非常棒的——但听书本身——这个动作的物理特性,决定了很难直观地品砸段落——因为只有音,而没有形嘛! 听书依赖电子设备,看书就是看书 更多时候是手机,手机不可控 最后,我想说的是,听书本来也不错。毕竟我们这些80年代生人也听书,我们也是听着单田芳长大的。记得小时候,就着一台收音机,坐在大树下,一听就是一下午,那感觉真是美妙至极。那时频率也少,不是音乐,就是评书。现在不一样了,一台手机玩遍天下。孩子可能一开始是在听书,听着听着,就玩 游戏 去了。听着听着,就看网络电影、电视剧去了。恐怕不是听书听一下午,而是拿着手机玩一下午。 孩子本身没有形成学习自律,而我们家长把这么一个具有诱惑力的所谓“听书工具”撂给孩子,学习有效率吗?不,玩起来很有效率! 书呢,书是朴素的,永远像我们身边的真朋友好老师,不花里胡哨,也不花言巧语,但她就是那么很真诚地给你温暖、给你力量。只要你认真端起她。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能帮到题主。这个问题我可以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回答。儿子今年上一年级了,从上幼儿园开始,我们每天坚持亲子阅读,读故事给他听,在幼儿园的3年里读过的书大概有一千多本。也正因为如此,孩子养成了良好的阅读习惯,爱上了阅读。而这一切都开始于听,听我们给他读。很多家长在给孩子培养阅读习惯的时候,总是会有这样的认识误区,觉得培养阅读习惯,就得让孩子自己去读啊,就特别急切的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早点自主阅读。其实不是这样的,我们经常会说听说读写,听是语言能力培养的基础,也是开始。阅读习惯的培养也是从亲子阅读开始,家长读,孩子听,在这个过程中孩子感受到阅读的乐趣,从而激发对阅读的渴望和热情,慢慢的就会拿起书,自己去读。这是一个过程,每个孩子的情况不同,时间的长短也不同,您不用着急,也不用担心。只要孩子喜欢,您就读给他听,这个你读他听的过程也是好处多多,您每多读一次,对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而言都是有意义的: 1、可以让我们和孩子之间更亲密,帮助我们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而这是一切教育的前提。 2、有助于提升孩子的阅读理解能力,据研究发现,孩子的阅读理解能力和听力能力不是同步发展的,即使孩子认识字,能自己读,但对于一些情节复杂的故事很难理解,而他可以听懂并理解他无法自己读懂的内容,我们读给他听有助于提升孩子的阅读能力。 3、我们读书给孩子听,就好像是在为阅读的乐趣打广告,每多读一次,就是多做一次广告,增加孩子的越快体验,让孩子更容易爱上阅读。 儿子现在上一年级了,经常会自己看书,但仍然喜欢我读给他听,所以我仍然坚持每天晚上睡前读故事给他听,只要他喜欢,我就会读下去。在过去的几年,我每天读给他听,从来没有要求他去看书去自己读,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主动的拿起了书,虽然不认识字,却经常看的入迷。所以啊,坚持吧,坚持读下去,孩子的自主阅读和良好的阅读习惯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先说一下听书的优点 1、有些孩子就是不喜欢看书,但是听书他可以接受,这样孩子就换了一种方式进行了阅读。 2、时间地点方便,早上吃饭的时候,睡觉之前。路上都可以听书,就像成人一样,充分利用碎片时间进行阅读和学习。 3、每本书籍时间都很短,20分钟左右可以“读”完一本书。这样孩子可以接触到更多的书籍。虽然听书方便快捷可以是孩子的“阅读量”变大,但是也有很多显而易见的缺点 1、听书是一种快餐文化,他很适合现在节奏快的 社会 ,但是孩子的成长是不应该快的,而是应该慢下来的。去沉淀的。 2、听书中都是浓缩了一本书的精华部分,把基本的故事梗概讲清楚,而很多的细节就不得不删减掉。而且有些书之所以经典就在于它的细节,情景描写的动人到位。去掉之后就失去了原本的味道。孩子听完一本书也只是知道了这边书的梗概,对于更细致的东西,更值得思考的东西他都没有领悟到。 3、文字的美丽与魅力是任何事物都无法替代的。只有徜徉在文字的世界中,多和文字打交道,孩子才能真正提高文学素养和写作水平。 4、读书是一种主动的输入,而听书是一种被动的输入。读书会让人勤于思考,而听书不会听书只能接触到一本书的皮毛,却接触不到一本书的实质和内涵。读书应该是一件慢慢的事情,而不是功利的事情。当然我并不反对听书,我只是认为还是应该培养孩子阅读的好习惯,这个是任何都无法替代的。而听书只能作为补充。因为它毕竟只是听孩子不喜欢看书,喜欢听书,听书和看书有多大的区别?——这个问题,请允许我用身边的例子跟大家聊一聊。我小外甥从5岁开始,就喜欢听书。也喜欢看书,但是两者对比的话,听书对于他来说更有魅力。听书只要打开手机随时随地就可以听,我小外甥,坐车要听书,吃饭要听书,睡觉之前也要听说,现在他已经把西游记听完了,三国演义也听完了,现在正听水浒传……每次听书都特别认真,你跟他说话,他根本就听不到。所以,听说对于孩子来说,至少有这么几个好处:1、保持高度的注意力集中 2、不伤害眼睛 。个人认为听书也是真的是一种学习知识非常好的方式方法。看书呢?看书若不注意良好的姿势和习惯,很容易就像我一样近视眼了。但是看书通过文字和图片的方式让人更系统更有逻辑性和条理性,所以,看书和听书其实是各有优点的。如果孩子真的喜欢听说,家长们可以考虑,将来让宝宝也去当个说书人,类似单田芳等知名说书人一样,我觉得,经常听书的孩子是有这方面的潜质的。只要孩子喜欢,家长就应该正确引导激发更多的潜质,让孩子有更好的发展。现在似乎很流行给孩子听书,尤其是绘本类的想小故事。首先,说书阿姨的声音更专业也更好听,讲故事抑扬顿挫,有的还有背景音乐呢!其次,听书不用担心孩子的视力问题,听再长的时间也没有关系。最后,听书能将家长解放出来,孩子听书的时候家长可以做任何事情。 正因为有以上的因素,很多家长都会让孩子听书,而孩子也喜欢听书。不过,在我家孩子听了一段时间的书后,我果断放弃了。第一,听书不能给孩子带来画面感。当孩子看绘本的时候,就算不认识那些字,但书上的图片,却能给孩子带来不同的感受。孩子会更加细心观察细节, 第二,听书不能培养孩子美的艺术熏陶。现在的绘本制作精良,那些获得过奖项的绘本更是大艺术绘制的。孩子在看书的时候,同时也在接受艺术的熏陶。第三,听书不能进一步和谐亲子关系。把孩子扔给手机或许电脑,让孩子自己听书,结果亲子之间的互动减少。而亲子阅读,却能通过读书而加深。孩子依偎在家长怀里,家长读书,多么和谐的画面。 第四,听书的时候,孩子无法及时提问,而家长也不能及时回答孩子。孩子听书时,就是一味的被动听,不会主动思考。但在看书的时候,孩子有问题了可以随时提问,家长也可以引导孩子思考。最后,听书不能控制速度。听书只能别人讲哪里听哪里,不能控制进度。但阅读绘本就不一样了,感兴趣的地方可以多停留一会,家长和孩子都可以控制速度。 所以,我不推荐孩子只听说而不看书。 我不同意给孩子听说,除非在听书的时候让孩子看书。因为听说对于孩子的感官刺激,几乎没有。而看书,则能开发孩子的想象力。 孩子不喜欢看书,喜欢听书,这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吧,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要求也不同,比如孩子没有识字能力,你让他们看书,他们只能看图画,再想听别人讲一遍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孩子会看书了,依然让别人讲书,可能就是孩子想要父母多陪自己一会。 听书和看书有多大区别呢? 1、听书的优缺点如下: 之前罗胖曾经讲过为什么他们的课程都是音频而不是视频? 因为音频在人做不费脑的事情时,可以用空闲的大脑来听,就是可以一心多用。 这世界最宝贵的除了人的注意力,就是时间了。很多人都说时间就是命,时间就是金钱,为用户节省了时间,用户当然会乐意买单。 听书的优点有以下几个: 它可以让我们快速了解一本书,值不值得读,值不值得买,算是一个对书的初步了解; 听书的缺点是,我们在听的时候,是跟着作者的思路在走,而每个人对一本书的重点感觉是不同的。 换句话说,听书的时候,你不一定能够真正听到你想听的,同时你也会懒得思考,而思考这件事又尤为重要 。 苏格拉底在很多人眼中就是最有智慧的人,可他却不喜欢别人背诵或是迷信他所说的话,他喜欢那些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他认为这样才能真正的学到知识,并且经过自己的思考和辨别,才能更好的掌握知识,利用知识。 2、看书有什么好处,要怎么看? 如果可以一定要引导孩子主动阅读,也就是看书,因为看书的好处不要太多。 首先, 看书这件事很私人 ,可以从自己感兴趣的地方看,也可以从自己遇到的问题那一页看,总之多了一重选择,人会感觉是自己在主宰看书这件事,会更愉快。 其次, 每个人读书的方式都不同 ,有人喜欢记笔记,有人喜欢看看写写画画,但阅读这件事本身是可以优化的,用更好的方法,阅读的效果就会更好。 最后, 阅读就是要结合自己的经验去理解,如果一个观点你不认同,你可以写下来,去推敲,去论证 ,我们并不是为了跟着作者的思路走为目的的,而是为了解决问题,为了升华思考方法。 孩子分为很多年龄阶段,不同的年龄阶段需求不同,阅读方法也不同。 如果想要孩子爱上阅读,除了要给孩子提供外在的条件,比如家附近有图书馆,家里有读书区域,丰富的藏书等等,父母的榜样作用也很重要。主要有以下三个区别: 一是获得知识的器官不一样,看书用眼睛,听书用耳朵; 二是知识的载体不一样,看书主要是纸质的书本,主要看书本里的文字和图画,听书主要是通过听书软件、音频网络等听取音频资料; 三是效果不一样,看书的记忆效果和整体性要好于听书效果,双方在便利性方面各有利弊。 当前喜马拉雅、蜻蜓FM、懒人听书等各种听书软件非常多,内容丰富,加上听书可以利用碎片化的时间,且不受纸质书本及自然条件等的束缚,使得听书具有了更广阔的市场,只要一部手机就可以听取和学习各种知识,加上听书用耳朵,解放了我们使用过度的双眼,因此我们要辩证的看听书学习这一办法。 本人就写过《中学 历史 教学的新视野—通过视听资料教学 历史 》一文。 里面详细介绍了听书的利弊,以及怎样进行听书。 我通常的做法是先听书,觉得这本书好,再买来看一遍加深记忆,并收藏推荐给朋友和家人去读。如果是孩子听书,家长要选择一些好的节目推荐给孩子 ,不要让孩子随便听,以免浪费时间和误入歧途。C. 投行称罗辑思维2017利润过亿,它为什么能做到
罗辑思维越做越火,越做越大,似乎已经呈现出了势不可挡的趋势了。
在公众号最新一期文章里告诉大家自己的营收预计将突破一亿五千万元,而且不是靠广告。那靠什么?靠的是“电商”,因为电商,逻辑思维做得如鱼得水。罗辑思维尝试各种各样的品类,包括书籍、月饼、大米等。月饼曾卖了四万盒,据说秒杀了去年星巴克月饼网上的销量。罗胖不管是内容,还是商品,都是大众消费品。
罗振宇说过,新媒体的本质就是社群,未来《罗辑思维》有可能会形成一个“类交易所”机制,它可以帮创业者融到一切东西:包括钱,包括品牌、包括初始用户、包括传播渠道,就是任何人的一点可以商业化的禀赋都应该可以通过类交易所机制完整释放出来。
总结:罗振宇的成功是时代给他的优势,而且也坚持了,努力了。
D. 20211215听书笔记:福尔摩斯为什么那么有名
英国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的长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也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系列”的第一部小说。
柯南·道尔以福尔摩斯为主角,一共创作了56部短篇小说和4部长篇小说,让“歇洛克·福尔摩斯”成为神探的代名词,也成为文学史和影视史上最广为人知的形象之一。
福尔摩斯虽然是个虚构出来的人物,但是他却像一个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一样,对这个世界产生影响。小说中,福尔摩斯租住的公寓——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如今真的被改造成福尔摩斯的“故居”。甚至现在每年有很多人给这个地址寄信,向福尔摩斯求助,希望他能解开自己遇到的离奇案件。福尔摩斯系列小说甚至成为一些警察学校的培训教材,小说中的探案理念,也推动了刑侦科学的发展。
这期音频,我会分成两部分为你解读这本《血字的研究》。第一部分,我们来看看福尔摩斯第一次登场,解决的是一个怎样的悬案。第二部分,我们跳出故事,来看看柯南·道尔是如何塑造出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的。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听故事。
故事发生在19世纪末的伦敦。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基本上都是以约翰·华生医生的第一人称口吻写成的,这部《血字的研究》也不例外。
华生原本是一名军医,在阿富汗负伤之后被遣送回国调养身体。无所事事的华生四处闲逛,兜里的钱也越来越少。一天华生在街上遇到了一位前同事,两个人吃饭聊天的时候,华生随口说到,希望能换个便宜又好的房子。
前同事说巧了,早些时候另一个人也说过同样的话,而且那个人已经看好了房子,只是租金很贵,一个人住不起,想要找人合租。华生一听来了兴致,希望前同事介绍他俩认识。前同事倒是一再推脱,说那个人可是个怪人,如果你和他相处不好,千万不要怪我。
华生真是个妙人,听完之后反而更加好奇,一定要见见这位怪人。于是前同事带着华生来到了一所医院的实验室,见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真的是个奇人,第一次见面,他只看了华生一眼,又和他握了握手,就断言华生最近一定去过阿富汗。
而华生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时,他正在捣鼓着蒸馏瓶和试管,欢呼地说自己发现了一种试剂,哪怕是水中混合了一滴血,都可以检验出来。华生作为一名医生,都看不出来这种试剂有什么实用价值。福尔摩斯却说,如果这个实验方法能早点被发现,很多罪犯就不会逍遥法外了。
虽然有点奇怪,但是华生并不感觉福尔摩斯是难相处的人,于是两个人一起搬进了贝克街221B的公寓,成了室友。
两个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华生的好奇心就越强,他根本弄不明白福尔摩斯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他发现福尔摩斯有时闷头在实验室里做实验;有时则出没在伦敦最底层的贫民窟;有时干脆在家里坐上一天,一言不发,也一动不动。
华生试图从福尔摩斯的知识构成里边找找线索,他总结后发现福尔摩斯的文学、哲学、天文学和政治学知识都相当浅薄,甚至对于日心说都不太了解,但是精通化学,而且有丰富的地质学、植物学、解剖学还有法律知识,擅长棍棒、刀剑和拳术,小提琴还拉得很好。
华生完全想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份职业,需要这么个知识结构。不过几天之后,在一次聊天中,福尔摩斯自己揭晓了答案。
福尔摩斯说全世界可能只有他一个人从事这份职业,他是一个“咨询侦探”,不管是警察还是私人侦探,当他们遇到棘手的案件时,可以来找福尔摩斯咨询,福尔摩斯凭借自己高超的分析推理能力,帮助他们找到真相。
华生听完当然感觉不可思议,于是福尔摩斯提到,两个人初次见面时,他只看一眼,握个手就能确定华生去过阿富汗,实际上就是一次观察和推理。
因为福尔摩斯第一面见华生时,感觉他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质,推测华生是一名军医。同时发现华生面容憔悴,左臂有点行动不便,看来是在战场上受了伤回来休养,握手时又发现华生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显然是近期去过炎热地带,那么当时的英国军人会去的炎热战场,就只有阿富汗了。
一番分析之后,华生对福尔摩斯信服了很多,不过他更好奇了,非常想看看福尔摩斯是怎么破案的。福尔摩斯也抱怨,这一阵真的是没有一桩让他感兴趣的疑案。正在此时,福尔摩斯接到了一封信,寄信人是苏格兰场(伦敦警察总部)的探长。
连华生都能推测出来,一定是伦敦警方遇到了一桩棘手的案件。
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案发现场,这是一栋离街有点距离的空屋,屋外有出租马车的痕迹。屋门大开,屋子里也没有家具陈设,积累的尘土说明屋子多年没有人居住。
地板上躺着死者,是一位男性,衣着整齐,表情狰狞,看起来死前经受了一番痛苦。不过死者身上没有伤痕,屋子里也没有打斗的痕迹,死者的财物也都没被拿走,可见不是抢劫杀人。
警方从死者的衣服里找到了他的名片,死者叫德雷伯,来自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此外还有两封信,一封寄给死者,一封寄给他的秘书斯特兰森,是轮船公司通知两个人轮船启程的日期,可见死者和秘书最近准备乘船一起回美国。
他们在屋子里还发现了一只女性的结婚戒指,以及墙上有用鲜血写的五个字母“RACHE”。
探长给出了一番“精妙”的推理,说这个结婚戒指很关键,证明这个案件与一个女人有关系,墙上这五个字母,就是这个女人的线索,写字的人肯定是想写“Rachel”,没来得及写完,只写了前五个字母。只要找到这个Rachel,就能弄清楚案子。
福尔摩斯狠狠嘲笑了探长,他说“RACHE”在德语里是复仇的意思,别浪费时间找什么Rachel女士了。福尔摩斯对凶手给出了一番推测,包括身高、年龄,甚至穿什么鞋,抽什么烟。警察们却对此不以为然,福尔摩斯只好自己展开调查。
这么一个案子从哪里开始找线索呢?福尔摩斯决定从那枚结婚戒指入手。他在报上登了一个失物招领的广告,说自己是在马路边上见到了这枚戒指,希望能把凶手或者同党引出来。
第二天果然有人找上门来,不过不是凶神恶煞的亡命徒,而是一位老太太。福尔摩斯认为这个老太太肯定跟案子有关系,于是偷偷跟在后边尾随她,过了一阵无功而返,堂堂福尔摩斯竟然把线索跟丢了。
原来,老太太叫了一辆出租马车,福尔摩斯也叫了一辆马车紧随其后,可是到了目的地之后,前边的马车里边已经空无一人。福尔摩斯推测,这个人根本不是一个老太婆,一定是一个身手敏捷的小伙子伪装的。他在马车行驶的过程中,跳车逃跑了。
这番挫折没有让福尔摩斯感觉低落,遇上一个聪明的对手,让福尔摩斯反而更加兴奋起来。
福尔摩斯知道,单靠他一个人在伦敦城里找线索,无异于大海捞针。于是他找来了一群帮手,让华生感到以外意外的是,这群帮手竟然是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浪儿。
福尔摩斯和华生说,这是“贝克街侦缉小分队”,千万不要小看这帮流浪儿,他们可比一般的侦探还厉害呢。因为他们可以去任何地方,别人对他们也没有戒心,所以什么事情都容易打听出来。
之后,探长带来了消息,死者的秘书斯特兰森,被人在旅馆里谋杀了,现场又发现了“RACHE”的字样。在探长看来,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在福尔摩斯看来,最平淡无奇的犯罪,反而是最神秘的,那些超出常规的所谓奇案,其实恰恰是找寻线索的关键点。他已经掌握了这个案子的关键。
探长受不了福尔摩斯的这一番说教,忍不住插话说,现在不是要你介绍工作方法,需要的是抓住凶手,你能把凶手带到我们面前吗?
贝克街侦缉小分队的一个孩子上楼跟福尔摩斯说,你叫的出租马车已经到了。原来,之前福尔摩斯拜托贝克街侦缉小分队去找一位马车夫,福尔摩斯对探长说,这个马车夫就是你要的凶手。
果然,这位马车夫名叫霍普,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血字的研究》这部小说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前边的案件,而第二部分,主要是霍普的供述,讲述自己杀人的原因。下面是霍普的故事。
很多年前在美国犹他州有一群摩门教的教徒,他们有着自己独有的教义和生活习惯。摩门教徒们在野外就救下了落难的流浪者约翰·费里尔和他的女儿露茜,并且收留他们共同生活,但前提是,他们必须改信摩门教。
之后,摩门教徒们定居在犹他州的盐湖城,费里尔有了土地,盖了房子。他通过自己的劳动和智慧,从一个普通农民变成了庄园主。十多年之后,他更是成了盐湖城里数一数二的富翁。而他的女儿露茜,也从小女孩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
一次偶然的机会,露茜认识了一个从外乡来的小伙子霍普,露茜和霍普相互爱慕,但是这桩爱情遭到了当地摩门教会的反对。教会的领袖找来费里尔,说霍普不信摩门教,教会不能允许露茜嫁给一个异教徒。
第二天,两位教会长老的儿子不约而同上门提亲。这两个人,一位是德雷伯,一位是斯特兰森。
当时的摩门教允许一夫多妻,德雷伯和斯特兰森都已经娶了好几位太太,费里尔当然不愿意让露茜嫁给他们任何一个。问题是,得罪了这二位教会长老的儿子,费里尔在盐湖城就待不下去了。于是费里尔打算带着露茜和霍普远走高飞,逃离摩门教的控制。
德雷伯和斯特兰森闻讯前来阻拦,斯特兰森开枪打死了费里尔,德雷伯抢走了露茜,强行和露茜结了婚。露茜伤心欲绝,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郁郁而死。霍普含恨远走,走之前他祭拜了露茜,并带走了露茜的结婚戒指,因为他不能允许露茜戴着这个屈辱的戒指下葬。
从此霍普过上了流浪的生活,他曾经多次秘密回到盐湖城,想要杀死德雷伯和斯特兰森,但是都没有找到机会下手。几年后,霍普得知德雷伯和斯特兰森已经离开美国去了欧洲,他便在欧洲辗转,终于在英国找到了两个仇人。
为了在维持生计的同时还能跟踪仇人,霍普选择成为一名马车夫。终于有一个机会,德雷伯登上了霍普的马车。于是,霍普把德雷伯带到了那座空房子中,拿出露茜的结婚戒指,控诉德雷伯的罪行,并用毒药杀死了德雷伯。
在美国时,霍普听说过一桩悬案,案发现场有人写下了“RACHE”,也就是德语的“复仇”。于是霍普如法炮制,用鲜血写下“RACHE”,想要故布疑阵。但是在慌乱中,霍普把那枚结婚戒指丢在了案发现场。
之后,霍普又潜入斯特兰森的旅馆,用刀杀死斯特兰森,也在现场写下了“RACHE”五个字母。
霍普被抓捕后,依然神情自若,因为这时的他已经身患绝症,时日无多了。还没来得及经受法庭的审判,霍普就去世了。大仇得报的他,去世时脸上流露着平静的笑容。
接下来,就只留下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福尔摩斯是如何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这个凶手的呢?
福尔摩斯向华生复盘了自己的推理过程,就像福尔摩斯所说,所谓奇案,其实恰恰是找寻线索的关键点。凡是异乎寻常的事物,反而是一种线索。
第一个异乎寻常,就是死者身上的东西一点儿都没少,福尔摩斯由此判定,这不是抢劫,很有可能是仇杀,结婚戒指说明这可能和一位女士有关。所以福尔摩斯给美国克利夫兰的警察局长发电报,询问有关死者德雷伯的婚姻问题。回电中说,德雷伯曾经指控过一个叫霍普的旧日情敌,并且请求过法律保护,这个霍普目前正在欧洲。福尔摩斯就迅速把关注点锁定在霍普身上。
第二个异乎寻常,就是福尔摩斯在死亡现场只发现了两个人的痕迹。听到这,你可能会说,这有啥奇怪的,一个死者,一个凶手,本来就是两个人嘛。你别忘了,福尔摩斯在死亡现场的屋子外边发现了出租马车的痕迹。那马车夫去哪了?如果霍普胁迫死者上车,马车夫为什么没有发现异常?霍普又怎么敢大大咧咧当着第三个人实施犯罪呢?由此福尔摩斯推测,霍普自己就是马车夫。
之后福尔摩斯就让贝克街侦缉小分队在全伦敦寻找一个名叫霍普的出租马车夫,这就是福尔摩斯抓住凶手的经过。
第二部分
故事讲完了,接下来,我们跳出故事,来看看柯南·道尔是如何塑造出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的。
这要从柯南·道尔自身的经历说起。如果用一句话概括柯南·道尔的话,应该是华生的样子,福尔摩斯的心。
你要看柯南·道尔的照片,会发现他留着八字胡,形象严肃,一丝不苟,和后来电影中的华生医生的形象颇为相似。柯南·道尔早先的生涯也和华生有些相似。1859年,柯南·道尔出生在英国爱丁堡的一个普通家庭。他在爱丁堡大学就读医学专业,毕业后在医院实习。为了赚钱补贴家用,柯南·道尔也有一番去海外冒险的经历。不过不是像华生那样去当军医,而是在开往北极圈的捕鲸船上担任船医。一年后回到英国,自己开办起一家小诊所。
不过小诊所的收入并不多,同时,柯南·道尔从小就有一个文学梦,为了实现自己的文学梦,也为了增加一些收入,柯南·道尔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
柯南·道尔的写作生涯起步并不算顺利,在《血字的研究》之前,他已经写过几部小说,但是都没获得什么反响。1886年初,柯南·道尔开始写自己的第一部侦探小说,也就是这本《血字的研究》。四月份,小说完成,柯南·道尔却发现无处能发表。他把小说寄给杂志社,杂志社说小说太长,建议交给出版社出版;他又把小说寄给出版社,出版社却说这种小说的水平是不够格的。经过几次辗转,一家名叫《比顿圣诞年刊》的杂志,决定以“廉价文学”的定位刊登小说。虽然对定位很不满意,但是柯南·道尔还是接受了条件。《血字的研究》就在1887年冬天的一期《比顿圣诞年刊》上发表了。
顺便说一句,如今这一期《比顿圣诞年刊》成了稀世珍宝,已知的存世量只有30册左右。2007年,苏富比拍卖行拍卖了一本当年的《比顿圣诞年刊》,成交价156000美元,打破了单本杂志拍卖的世界纪录。
只不过,这会儿卖再多钱和柯南·道尔都毫无关系了,当时的柯南·道尔,只获得了25英镑的稿酬。而且小说出版以后反响平平,柯南·道尔自己也有些灰心。
没有想到在两年后,一家美国杂志社给柯南·道尔来信,表示他们对《血字的研究》很感兴趣,他们想约柯南·道尔再写一部福尔摩斯的小说。
顺便说一句,当时这家美国杂志社的负责人还专门来到英国,请柯南·道尔和另一位崭露头角的青年作家共进晚餐,当面向他们约稿。另一位年轻作家,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诗人奥斯卡·王尔德。正是这场晚餐,使得王尔德写出了他的小说代表作《道林·格雷的画像》,也使得柯南·道尔写出了福尔摩斯系列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四签名》。
其实柯南·道尔在写《血字的研究》时,还没有写系列小说的想法,这一次受出版社的邀请,他写出了又一部长篇小说《四签名》,“福尔摩斯”正式成为一个系列小说。
之后,柯南·道尔又在《海滨杂志》上发表了六篇福尔摩斯短篇故事。这一次,柯南·道尔真的借着福尔摩斯声名鹊起了。
写《血字的研究》时,柯南·道尔的稿酬是25英镑,在《海滨杂志》发表小说时,柯南·道尔的稿酬是每个短篇30英镑。当杂志编辑向柯南·道尔约第二批故事时,柯南·道尔干脆把稿酬涨到了每篇50英镑,没有想到,杂志社干干脆脆就答应了。
这时柯南·道尔写福尔摩斯系列已经有些厌烦,等到杂志社再向他约稿的时候,他干脆开出十二个故事一千英镑的天价,他原本想用这样的方式婉拒杂志社,没有想到,当天编辑就打来电报:“完全接受。”柯南·道尔只好继续创作。
后来,这前十二个短篇和后十二个短篇分别结集出版,就是今天福尔摩斯系列中的《冒险史》和《回忆录》。经过《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四本书的努力,柯南·道尔终于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深入人心。他的作品影响了后世所有的侦探小说作家,改变了侦探小说的历史,为侦探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的发展都作出了重要贡献。1902年,柯南·道尔被封为爵士。
曾经有人说,福尔摩斯系列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侦探小说,这其实是不对的。就在《血字的研究》中,柯南·道尔借福尔摩斯之口,举出了之前的两部侦探小说,分别是美国作家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和法国作家加博里奥的《勒考克侦探》。不过那时的侦探小说还不能算是一个单独的门类,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当时的侦探小说和恐怖小说、神秘小说、间谍小说混杂在一起,被统称为“惊险文学”。比如爱伦·坡,按今天的文学类别,他既写侦探小说,也写恐怖小说。他的作品里边充满离奇恐怖的事件,甚至还有死者复活的情节。
柯南·道尔十分喜欢爱伦·坡的作品,在福尔摩斯系列之前,他就模仿爱伦·坡的风格,去写恐怖小说。这种风格一直延续到了《血字的研究》中,黑暗的夜晚、无人的房间、离奇的死亡,处处都在渲染恐怖的气氛。
但是可以说,直到福尔摩斯系列,侦探小说和恐怖小说终于开始分家,恐怖小说和侦探小说虽然都常常描写死亡和犯罪,并且会渲染恐怖诡异的气氛,但是恐怖小说不太注重理性,小说中允许出现非自然的情节,而侦探小说是坚持理性的,侦探手法和最终的解答必须要合乎逻辑。
这是两者最大的不同,也是福尔摩斯系列最大的魅力。柯南·道尔塑造了一个坚持用逻辑进行推理,并能解释各种奇特案件的侦探。
小说中福尔摩斯所说的“逻辑”,在逻辑学中叫作“形式逻辑”。这是一门很古老的科学,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发明的三段论系统,是西方逻辑史上的第一个逻辑系统,随后,斯多葛学派补充和发展了亚里士多德创立的逻辑体系,之后的一千多年,逻辑学的发展几乎没有超越这个范畴,直到十七、十八和十九世纪,英国学者培根和穆勒又进一步丰富了这套体系,基本形成了今天的“形式逻辑”。
福尔摩斯的推理,就是基于这套逻辑体系。推理大致可以分成三类: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归纳推理是将大量个别的事实合在一起,总结出一个普遍的事实;类比推理则是将一个事实迁移到另一个类似的情境当中。福尔摩斯最擅长的,则是演绎推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一个逻辑学家不需要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个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以推想出来了。”
福尔摩斯的探案方法基本可以分成三步:第一步,收集足够多的信息;第二步,根据已知的信息,推理出所有的可能;第三步,由此行动,得出更多信息,排除掉一些可能。
举个例子,在小说《四签名》里,福尔摩斯和华生有过一次闲聊。福尔摩斯准确地推理出,华生刚刚出门去了一趟邮局,而且去邮局是为了发电报。
那福尔摩斯是怎样进行推理的呢?福尔摩斯注意到华生回来的时候,鞋上沾了一块红色的泥。他之前已经知道,只有邮局门口在修路,会有这种颜色的泥土。由此他得出结论,华生去了一趟邮局。
那华生去邮局干什么呢?福尔摩斯给出了三种猜想:第一种当然是寄信,第二种是去买邮票或者明信片,第三种则是去发电报。
于是福尔摩斯回想更多细节,一一验证每一种可能,他发现一上午华生都没有写信,而且他们的家中还有很多邮票和明信片。由此,前两种可能都被排除,他可以得出结论,华生是去邮局发电报。
排除法正是福尔摩斯演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当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因素后,剩下的东西,无论多么不可思议,都必定是真实的。”
而所有的这些推理,都是基于充分的信息收集。在福尔摩斯系列中,警察常常被当作能力不足的反衬角色,而警方判断失误的主要原因,就是在办案开始时,他们总希望用少量的事实,就推理出答案,之后又拒绝考虑那些和他们立场相悖的材料。用福尔摩斯的话来说,警察们“不知不觉地歪曲事实,以适应理论,而不是使理论适应事实”。
福尔摩斯的这种思考方式,与柯南·道尔的医学训练有很大关系。在后来给《福尔摩斯长篇小说集》写的序言中,柯南·道尔写道:“经过严格的医疗诊断训练后,我觉得如果将这种一丝不苟的观察和推理方法用于破案,可能会建立起更科学的系统。”
这种完全基于事实和逻辑的思维方式,正是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最大的魅力所在。
结语
到这里,这本《血字的研究》其中精华的部分,我就为你解读完了。
总结一下,《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小说,讲述了一桩离奇的杀人案件。这桩案件背后,是一段跨越英美两国,前后将近四十年的情仇纠葛。
柯南·道尔原本立志要成为一名医生,但是他从小就有一个文学梦,于是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
柯南·道尔的写作生涯起步并不算顺利,《血字的研究》出版也是几经波折,但是这部小说的出版还是给柯南·道尔带来了一些机会,让他继续创作“福尔摩斯系列”。最终在几年后,福尔摩斯系列成为家喻户晓的作品。
直到福尔摩斯系列,侦探小说和恐怖小说终于开始分家。恐怖小说和侦探小说虽然都常常描写死亡和犯罪,并且会渲染恐怖诡异的气氛,但是恐怖小说不太注重理性,小说中允许出现非自然的情节,而侦探小说是坚持理性的,侦探手法和最终的解答必须要合乎逻辑。这种完全基于事实和逻辑的思维方式,正是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最大的魅力所在。
E. 高效阅读的基本步骤有哪些
掌握高效阅读的五大步骤和十大关键,就能让你真正读透一本书。
1如何安排阅读时间
大多数人说没时间看书,只是因为你没把阅读看得那么重,你只需要每天抽出固定的时间阅读,而不是拿手机刷微博,刷朋友圈。你可以在包里随时带一本书或者kindle,碎片时间看书。如果实在没办法看书,可以尝试听书,一周听一本,一年也听了52本。
胡适说,1天看10页的书,1年看了就3650页,30年就看了11万页的书,而这些读书量足以让你成为一个领域的专家或学者,但是如果你每天只是看小报,打麻将,那么想想30年之后你会成为什么。
2如何选择阅读方法
关于阅读方法的学习,推荐书籍《如何阅读一本书》,这是把阅读本质说的最好的一本书,40年代的时候出版,经过多次修订,因此书中逻辑比较混乱,一开始读会觉得晦涩难懂。全书阐述了四种阅读方法: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题阅读。这四种方法是层层递进的,最高级的莫过于主题阅读。
什么是主题阅读?举个例子,比如你大学写论文的过程中,首先要确定主题,然后去图书馆查阅资料,审核资料并提炼你的观点形成基本框架体系,之后再不断进行补充归纳,最后产生框架清晰,观点明确的论文。这就类似于我们的主题阅读。
主题阅读是一种针对同一主题,在一定时间内阅读大量书籍的方法。我曾经利用主题阅读学过很多知识和技能,任何一个知识领域你看完十本书就能建立基本的知识框架体系,也就能大概知道自己的学习方向和学习重点,所有相关的知识就像拼图一样补充到原有的知识地图中去,让你的知识体系更加清晰并迅速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在2011年,我发起了一个习惯尝试,每天阅读一本书,并且第二天写出一份简评或者读书笔记,这个事情我坚持了379天。现在我的习惯是坚持每天阅读2-3小时,每年的阅读都在100本以上。大量的阅读并不代表你能真正的理解书中的知识。而主题阅读这种聚焦方式,对一个主题方向进行聚焦,就能明白这门知识的核心观点与框架。当你读完30本主题相关的书籍后你就会发现一些书籍核心观点都差不多,也就能快速判断一本书的质量。
在进行主题阅读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确定主题,准备书单。阅读是有时间成本的,因此找到一本好书很重要。
准备书单有以下几种方法:
专家:通过在行约见,分答、值乎线上提问等方式请行业内的专家推荐书单。
网络:豆瓣,评分高于8分的书籍(一年内打分人数少于500人评分有可能虚高);某领域的专家或者大V,看看他的微博,博客,公众号上提到的书籍。
书籍扩展:如豆瓣豆列,对所读书进行顺藤摸瓜。任何一本书都不是孤立存在,经常可以从一本书中扩展出几本或几十书,书中注释或引用都是很好的资源和渠道。
报纸杂志:通过报刊杂志在过年、寒暑假、世界图书日的时候做的图书推荐。
好友同事:推荐三本他自己最喜欢的或某方面最好的书。
3高效阅读五大步骤
高效阅读方法论,分为五步循环:阅读->思考->实践->分享->复习,这是一个整体循环,只要经过这五个步骤和以下十个问题,就会让你的阅读更有效率。
一本书开始阅读之前,要想清楚自己为什么阅读?阅读目的不一样,采用的方法也不一样。如果是为了学习某种行业知识,那就需要精读,掌握基础,不要考虑速度。如果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比如在工作中遇到的“如何管理下属”“如何职业规划”等问题时,那就可以带着问题进行主题阅读。
4高效阅读十大问题
我根据自己常年的读书经验,总结了读书时需要回答的十个问题,类似于信息管理中提炼精华的方式。阅读一本书不一定要回答所有的问题,但回答的越多,对一本书掌握越深入越透彻(同样方法还可以应用在阅读文章上)。
问题1: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用200-300字自己的话(不要用书中介绍)来描述这本书。
问题2:哪些是值得记录的重要信息
在《如何阅读一本书》分析阅读里提到将一本书的重点和主题提炼出来。如果是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提炼到每一个章节,每一个段落。再归纳这些内容的时候,我推荐最原始也是最好用的方法——手抄。手写之后会让你印象更加深刻,还可以进一步扩展,记录自己的观点感悟。
问题3:问了哪些问题或想要解决什么?
了解整本书提出哪些问题,解决了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没有解决,一旦列出来之后,书中的框架和作者的观点就比较明确了。
问题4:观点是否有道理吗?哪些观点你不同意,原因或论据
书中所有的观点是不是都有道理?如何证明,哪些观点同意,哪些不同意?不同意的证据?对于书中的内容需要分清哪些是事实哪些是观点,发生的是事实,作者根据发生的得出结论就是他的观点。把自己想到的原因、观点和论据与作者做对比,是作者的问题还是你的问题?能否把作者的观点反驳掉?
问题5:跟我有什么关系?你的哪些观点被改变了,能用在哪方面?
在阅读过程中,应该不断思考:这些观点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的哪些观点被改变了?书中的观点如何应用?可以用拆书法把一些观点进一步分拆。(RIA拆书法:R:摘录阅读片段,I:用自己的话复述原文的意思,A:思考以往经验是否一致,并针对这个知识点列出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问题6: 内容图表化
在阅读的时候一定要抱着“有输入有输出”的心态,这也就要求我们在阅读的时候一定要加入自己的思考。输出方式有做笔记、手抄、思维导图、PPT、写读后感等,这些方法表面上看起来低效,但当你用自己的话解释书中的观点,并进行主次的区分,而且能向他人复述分享,慢慢地你就能建立自己的知识树。
另外,当你写作或做信息图表输出的时候,会发现原来自己对书中有很多内容的认识是不清晰的,就会不断再次阅读修正,最终就可以清晰掌握书中知识点,并能透过图表将内容富有逻辑,很有条理地表达出来。
问题7:信息的记忆点是什么?
在图表输出时就要思考你的信息的记忆点是什么?图表、思维导图输出的内容,将你已有的知识和新的知识进行关联,并且用自己话描述,就是你的信息记忆点。一旦做好这一步,你的阅读效率将大大提升。
问题8:怎样进行下一步行动——针对技能类书籍
实践是检验事实的唯一标准。梳理全书内容后,将书中所有的行动或建议都细化并且列出来,选出哪些符合自己的情况,做计划(最好72小时内实践),不停重复书中的建议/套路8-10次之后,进行记录总结。
问题9:如何能跟我已知的知识结合起来?
阅读完一本书,进行输出的时候,先要考虑之前关于这部分的知识点是怎么样的,有没有哪些重合,哪些补充,把所有相关知识点重新进行整合,输出ppt或者思维导图。 在整合过程中把新的知识和旧的知识进行连接。
问题10:实践之后的观点补充 ——分享
分享就是输出,在输出的过程中不停强化,也是一种复习。 在分享的过程中,就会把前面9个问题再思考一遍,而且分享提问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完全不同的角度的人,会促使你从完全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和思考,并进行观点整合。
分享的形式有很多种,演讲、PPT、音频、思维导图、白板上做图形,甚至在日常跟朋友聊天都可以是一种分享。还可以加入读书会,进行10-15分钟的分享。分享的过程应多做实践,然后将实践的过程放在分享中,这样的分享才更有价值更有效。
5总结
阅读是种连续的体验和过程:
做笔记、分析整理、建立框架、深入思考,了解对立的观点,多进行主题阅读,要记录,多实践,多总结,多分享,
要查询和收集相关的咨询,用多种方式来阅读,才能把信息变成知识。
Q
A
&
1.培训班说快速阅读培训后能做到一分钟上万字,可能吗?
不可能用在正常阅读中,就是读完并不代表理解,而且他们是选择小学生的文章进行看完,按时间去算,比如几秒内读完多少字,然后换算成1万要多长时间读完.你可以去看看那些人以前分享过自己读过的书吗,从来没有,只是吹牛自己的速度如何看,却从来看不到他的分享。
2.我阅读的方向比较偏,如何打开自己的阅读视野?
一方面读些经典文章,一方面读点新书
3.实践重要还是思考重要呢?
要看读什么类型的书,技术类实践重要,哲学、文学、历史。思考更重要一些
4.用笔抄法的话不会很费时间吗,而且打字可以修改。
你别太考虑浪费时间,先摘抄几本好书试试看,理解和记忆要快速读完会更有用,还可以分别用笔抄法和键盘打字,分别做上几本书,试试效果。
5.我觉得读书最主要的收获是过程中的闲适的心情,感觉追求读书进度太紧张而失去了读书的意义,但太放松又会把读书搁置了,应该怎么取舍?
先自己保持固定的时间去阅读,然后根据自己情况做下计划,比如每个月要读好一本好书,并且回答完6-8个问题.。
6.觉得有什么能力是最重要或者是一定要学的吗?
批判性思维。
7.像文学小说这种怎么做主题阅读,文学小说的10个问题好像后面几个问题什么实践啊总结就不适用了。
在刚开始的时候不要考虑去做主题阅读,而先去回答这10个问题,不要求每个问题都要回答,但回答越多效果越好。文学小说一样适用,你要去总结、去记录摘录、小说作者的世界观是什么,说明了作者哪些观点,就是文学小说,也能回答好多个问题,多去尝试一下,读上几本书做下比较。
8.读书的时候容易分心,容易联想,怎么克服?
找本自己有兴趣并且有趣的书,然后远离网络和手机,就可以不分心的去阅读。
9.十个问题是看整本后呢?还是边看别做?
根据你自己的情况,都无所谓。如果你看的时候分心或看不下了,做笔记,做摘抄,做总结。
10.读那么多与工作和专业无关的书是否有用?
乔布斯在学习字体设计的时候,并不是因为这个东西有用才会去做,只是因为自己喜欢,过上几十年之后,当他在设计MAC电脑的时候,就用这个知识。你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事情,当你在一个方向积累了足够的能力和知识,总会有一天,你能用到自己的能力和积累的,功不唐捐。 我10年之后在网上写BLog时,并没有什么的目的,结果过了10年,我竟然可以靠自己的影响力混口饭吃,并且能赚钱了。 但我的出发点如果是为了赚钱,坚持3、4年之后没有收益就会放弃的,就是因为兴趣,才能一直坚持下来,结果有一天遇到合适的机会,以前所有的积累和坚持全部都变得有用了,阅读并不一定要因为有用才会去阅读,我现在书架上有一半以上的是历史、军事、哲学、文学、科哲、名著,这些东西才是值得反复重读的内容。
F. 有哪些好用的听书的app
得到APP付费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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