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言情1000字左右
㈠ 高中作文。帮忙写一篇1000字以下的小小说,可以是言情。
校园小小说 晨,候车站上,等着三个人:母亲,小孩,和他。
初夏,没有一丝风。车快到站了,他却感觉心中刮起了台风。 车到站了,他不慌不忙,最后一个走上车,投了币然后迫不及待地往车内一瞥,就盯紧了一个空的座位,他坐了下来,那么期待。他最前面是个空的座位,一连几天都是如此,他紧盯着那个空座位,神色恍惚,恨不得自己多长出个屁股。他的心也是空的,无精打采地发着呆。那样子要是有人打他两拳,他也决不会还手的。
车到了校站,他依然是不慌不忙,慢慢地走下车。初夏学校的林荫道,树上的小鸟常常在打架,吵个不停,无论谁听了都会骂上几句;两旁的红花绿草,娇滴滴的,更是惹人怜爱,无论谁见了都会多看几眼。他却微垂着头,但他那高大儒雅的身躯还是那样引人注目,一认便知。
“哈!你还没睡醒?”我在门口认准了他,上来就是给他两拳。“你这小子,昨晚哪里做贼去了,收获不小吧!”如果按照平时,他准是先还我两脚,然后再出一个“狂龙”。谁知这次他连半字都没吐,我吃了个闭口羹。好像当眼前的这个人根本不认识,当我透明一样。我知道,我没有透明,但看见他的眼神,我立即闭嘴。
课室冷冷清清的,没几个人。他刚一坐下来就伏在了桌子上,两眼微合。我开始注视他。我不是神仙,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当然得提醒着点。课室里静得可怕,连呼吸声都丝丝可闻,因为大家都是睡觉的多。气氛如暴风雨来临前那般沉闷。等待再等待。终于有事情发生了:伏在桌上不多久的他忽然要起身了,并向我这边走过来。我一看,心想:大事不妙。以为他这几天因发呆而搞坏了脑子,逼我还钱来了。若不是如此,他怎会在上课的时候连个ABC都读错?我越想越像,无奈身上衣正单,哪来的钱还债!一想至此,马上警觉,正欲退避三舍,“较脚”。——心里的大石头落下来了,他又返回了座位,这次真的睡了。这天,我更加莫名其妙,还真为他担心起来。
上课时候,我不时地下意识看看他,发现了他木然的双眸背后好像在盼望着什么。
两个星期的时光,转眼即逝。他憔悴了不少。就在那个雨蒙蒙的日子——
那天下着雨,雨大如豆。我连声叹息,讨厌下雨。因为一下雨,就不得已要挤公共汽车上学。坐在车上,我悠然地望着车外雨的世界。在经过他家附近的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眼帘,唯一一个。待看清楚时,我愕然了。如此雨天,他竟没有打伞,站在雨中,任雨无情地打湿他的头发,衣服——我再没多看,走到他身边拉住他,想拉他回家。但拉不动,他似乎不想离开。迷惘的双眼只是望着车子远去的方向。天意弄人,雨越下越大。我站了那么久,喊了那么久,他都毫无反应,我更是毫无法子。渐渐地我的大半身都湿透了,于是我索性把伞也丢在一边,和他一起变“落汤鸡”。风雨无情,人有情。——默默地,我感到有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他的手。他闭起双眼,我看到两滴滚烫的雨水自他脸惬流下。许久,他才睁起蒙胧的双眼,双手抖动着撑起伞,拉着我慢慢地走了——
——————
他家里,我们双双喝完了药。
“多谢你!”他似乎恢复了原样,又可听到他轻柔爽朗的声音了。
“你多谢我什么?”我故作不以为然。
“多谢你这两天陪我喝苦茶。哈——”
“臭小子,竟学我调子,讨打?”“说实在的,这次你真把我给搞糊涂了!”
“幻花一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大家老友一场,就算了。”
“连我都不能说?”
“唉!一个月前,我在站里等车,遇到了她。那天也是下着雨,当我正犹豫不决的时候,是她把伞伸了过来,然后我就听到了我还想听第二次的声音:来,过来一点。她那嫣然一笑,当时,我就呆了。涌动的情海让我知道,此生我会永记她的微笑。自那以后,我们还在车上见了几次面,再后来,你也知道,不说了——”
看他说得那般动情,我没有打断他的话。
“两天以后,我再没见过她。那时我还以为可以等,盼——但现在,我想清楚了,只是萍水相逢,我又何必如此执著,差点累了自己,更累了朋友。所以我要谢谢你,谢谢你有意无意间为我解开了心结。”
听他叙说完这样一段经历,我差点把药喷了出来。
——————
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就像天上的云彩,是那样的飘忽不定;一朵云彩飘去了,另一朵云彩就会飘来。
[等车]
“咦!小道,你怎么会在这里?阿瞬大步跨过马路走过来。
“我家好像是在附近。”
“我知道哇!”
“知道还问,真是的。”
“我知道你家在附近,但不代表我知道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哈!”
“等人。”
“哦!我来了,那走吧。”
“我不是等你,别表错情。”
“啊!”
——————
公车上,人很少。
“小道,你到我后面坐可否?”
“为什么?”我出奇地问。
“我习惯了前面是空座位。”
“好。瞬你又欠我一个人情了,自我认识你开始到现在一共四个。当然,我也欠你的债。”
“人情,欠了,再欠多几个亦无妨。对,小道你还没有说你等的是谁呢?”
“一个女孩。”
“哦!为什么呢?”
“我想看看她,就这么简单。哈!”
“你想看就看?”
“我想等就等。”
“小道,你等吧!我不跟你争。”
“喂!阿瞬,我有跟你争过东西吗?”
“没有。”
——————
校园,林荫道。
“喂!阿瞬。今天早上我的单车和钱都给了那几个可怜的白粉仔。今天的早餐又要靠你照顾了,真是不好意思啊!”
“无所谓,净粉一碗。”
“啊!你今天怎么这么小气?”
“小道,你知道的,我爸现在只是副局长,不能贪!我就剩下这一块钱了,你拿去吃了早餐,放学后我们还要走路回家呢!”
“惨!早知少给白粉仔两元。”
“为什么?”
“早餐就能吃饱些。”
“吃饱些又怎么样?”
“行路至少不会饿晕在街头。”
——————
学校食店。
“小道,快吃。第一节是地理课。”
“地理课又怎样?”
“听说换了个刚大学毕业的女老师,很靓的。”
“你怎么不早说哗?快!五十米冲刺。”
[三]地理课不上地理
“哗——”
班里哄起来了。
不奇怪,每当听到这种声音,一定是有美女走过事件发生。
我急忙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老师走进了教室。
(插句话:如果写到这里,很多人一定会认为是介绍老师的外貌之类的文章。呵,以现代的眼光看,外貌无非是身材和脸蛋,这个就不必介绍了,没意思。看完后你们自己想像吧!哈!)
“哗”声刚止,我当然没有跟着喊,我不是那种人,阿瞬也不是。
接着是马屁声:“老师,我热烈欢迎您来我们班教地理。在您的培养下,我们班的地理成绩一定会比以前更上一层楼的。”
老师耳朵先是一侧,然后朱唇轻启,樱桃小嘴露出两排白白的牙。
“这位同学的发言很响亮,大家给点掌声鼓励一下。你叫什么名字呀?”
“他叫小道。”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竟出卖我。
“哈——哈——”全班又是一阵哄笑。
晕!我赶紧笑笑,马上闭嘴。
过了一会儿,但见老师的笑容有点奇怪,她用粉笔在黑板写了三个字:XXX。
“好,现在同学们都认识我了,也轮到我认识你们了。嘻嘻!。你们有谁愿意让老师认识一下,就自告奋勇站起来作自我介绍,或者说说你的名字给老师听都可以。”
顿时,鸦雀无声。谁都不想第一个出丑,被臭。
老师见气氛有些不对头,把目光四处搜索,最后停在我的身上。
“小道,你给同学们作个榜样,就由你开始吧。OK?”
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晕!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不是不愿意,只是——
“应该这样说:我叫小道,是个——”
“小道的偶像是樱木花道,道明寺,都是漫画名人耶!”
小强没事干老给我抬杠,真根号他。
老师呵呵一笑:“这么说,小道的理想是做一名篮球健将或者是大富翁了。”
全班又是一阵哄笑。
小强又插话了:“老师你不知道哇,小道打球特厉害,打篮球经常带球出界;踢足球射门是对准波音777——射飞机呗!”
“哈——哈——”
“呵呵”我当然是喜怒不形于色了,只在一边赔笑。看见老师的脸上挂满了笑容,也觉得没什么。心里却在不停的大骂:小强你们这班“喂狗”老臭我,下次将你们入樽另加猛虎射球。
——————
“我叫阿瞬,老师多关照。没了!”
“嗯!阿瞬同学,真是人如其名,快言快语,老师记住了。”
呵呵,老师此话一出,就是我瞎嚷的机会了:“阿瞬是一辉的DD,老师你不知道吗?”
“嘻嘻!老师当然知道,我小的时候呀也和你们一样爱看《圣斗士星矢》。不知小道对漫画有什么高见没有?”
不是鲁班我哪敢弄斧,心里直嘀咕:这就神了,老师对我们好像很了解似的。
但还是忍不住要臭阿瞬:“阿瞬呀!他做事特慢,不过做出的事来回吓你一跳。比如他一定会是三十多岁才结婚,不过新娘子的美貌程度应该不会比老师差。呵呵!”
我说完这话,就预知有飞行物体向我接近,我两根手指头就这样轻轻一夹,就夹住了一块橡皮,不愧是在梦中跟小凤叔叔练过灵犀一指的,轻易就接住了。
[四]地理课上地理
看到那位美女老师在台上讲话,你就知道又是上地理课了。
今天老师化了个淡妆:飘逸的长发撒在两肩,一定是用“飘影”洗过;白里透红的脸蛋一定是用了“采诗”化妆品;没涂口红,因为我看不见。我也没听说过有隐形的口红,所以我知道一定有这种口红。
好了,别再介绍广告了,免得教坏“细佬仔”。
“同学们呀!”老师说。
“干什么?”同学问。
“今天老师要考考你们对世界的认识。”
“好哇!”
晕!
这次竟然只有小道一个人回答,小道就是我。
“嗯!还是小道积极,大家鼓掌欢迎!”
噼里啪啦!各种各样的掌声随即而起。
“当今世界上都有哪些强大的国家,你们知道吗?”
“这有何难!当然是有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还有——”
“美国,霉国,是不是叫倒霉的国家呀?这美和霉可是同音字,要说好哦!”
大家都应该非常熟悉了,在我说话的时候常常抬杠的当然是一个叫小强的家伙。
“喂!小强,小心美国MED你哦!”
“恐布主义耶!我是拉登我怕谁。全世界都有恐布主义,唯拉登没有。”(注意布字)
哗!小强这番来劲了,绝!
老师好像很悠闲地听着,没作声。
我见到这种情况,哪肯认输。
可是一时又找不到好的反攻机会,只好强词夺理:“美国此举的任务是维护国际正常的安全秩序,需要买什么人的帐?”
“混帐。”
“老师,小强骂人。”我随即告状。
“少告状,小道。你问我美国买什么人的帐,我回答混帐。混帐既可代表人,也可代表帐,怎么着都行,这回答没问题吧?你吹呀!”
“好好好——”
“我还没说完呢,人家阿富汗得罪美国了吗?还是那些无辜的阿富汗人民得罪了美国人民?只会***的混帐东西,这笔帐要真和美国一起算就真成了混帐。”
“小强,你研究过国际关系的,对这方面比较有兴趣,我不如你,认输罢了。那你再说说我们中国,看你还有什么高论。”
“小道,你这台阶还下得不错。我们中国嘛,发展中国家。”
“晕!小孩子都会说,那你怎么不说是中立国家,中规中矩的国家,这些都有中字的。”
“哗!你怎么知道,我就是想这样说的。小道,你真是我的知己呀!”
“你有没有觉得肚子疼?”
“为什么?”
“我还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在咬你的五花肠子呢!真是的,能再说说德国吗?”
“德国啊?怎一个德字了得。你看过《足球小将》吧,里面有个叫施耐德的,会闪光射门。所以呀,德国的足球特得,今年世界杯还得了个亚军呢!”
“得了吧你,再说法国,这回你没法了吧。”
“怎么个法国没法,单是名字就有个法字。唉!小道,我劝你还是再读读历史吧:资本主义世界重要的法典可都是法国人公布的,什么《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都有。”
“看你还能胡诌到哪里去!来吧,英国难道是婴儿国家?”
“错!英字作英俊解不行啊?君不见英俊的贝克汉姆虏去了千万少女的心吗?所以小强我到现在还没有女朋友。惨!”
此话一出,下课铃就响了。
最后一次校运会
秋冬季节,记得每当举行校运会的日子总是小道会高兴的日子。
毕竟,校运会就意味着放假,其实不是的。如此看来,对于那些没什么运动细胞和不争取什么名次的学生来说,确实无聊。
每年校运会,各级各班总为那每分一元的钱财争得焦头烂额,死去活来,看起来还真不是滋味。就算运动热情再高涨,到后来免不了来个鱼死网破,听过还跑死过学生呢!真是骇人听闻,而校方的回答总是恰到好处:“也不过如此,当今社会上学校这样的事情还多着,也不只我们这一家。”
晕,就算是最有水平的人也不会说出这话。
“看来我们这次是最后一次参加校运会了。太好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
“那根号你。”
能说出这么绝的话一定是小道和阿瞬。
只见他俩慢吞吞来到操场,运动会已经开幕了。
㈡ 求1000字左右的短篇小说、小小说、微型小说。
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审问室内,灯光有些昏黄。一个年轻人颓然坐在椅子上,头低垂着,双手不断摩挲着。
周警官清了清嗓子,问道:“姓名?”年轻人头也不抬:“阿德。”“年龄?”“24。”“犯什么罪?”“抢劫,还有故意伤人。”
周警官叹了口气说:“哎!多美好的年华呀!你怎么会想到去抢劫呢?”
年轻人抬起了头,眼里闪着泪光:“我也不知道会走到这地步,反正一切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周警官的审问进行得非常顺利。他有种异样的感觉,似乎不是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讯,而是在聆听一位久别朋友的倾诉。这名叫“阿德”的年轻人不需怎么追问,就主动坦白了曾经的一切:“高中的时候,我的成绩很差,每次考试,我都是那个拉班级后腿的人。有一次,班主任把我喊到讲台前,眼神里全是鄙夷不屑,而且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我狠狠训了一顿。同学们也都在下面笑我。有几个女生笑得特别猖狂,那尖利的笑声我到现在都记得一清二楚。我那时候年少无知,自尊心又很强,我实在忍不下去了,就一把推开班主任,奔出了教室。就这样,我离开了校园。后来听说班主任因为被我一推,手刮在黑板的边角上,流了很多血。我当时心里是很内疚的,我并没想让他受伤,但没有人知道,我的心也流血了。”“后来呢?”周警官追问道。
“晚上回到家,父亲也没问清楚是怎么一回事,顺手抄起一根木棍,追着我这个‘兔崽子’就是一顿猛打,说是要让我改改这没规矩的性子。虽然被父亲揍是常事,但这一次我感到特别委屈,心里很是不平,就离家出走了。”
周警官皱了皱眉头:“你后来不是考大学了吗?”
年轻人接着讲:“是的,后来我回学校了。一分钱没有,到哪里去流浪啊?再说,我也不想放弃自己的将来,学还是要上的。只是后来同学们看我的眼光总是怪怪的,老师们也不太爱搭理我了。我拼命的读书,希望用成绩引起大家的注意。但我的底子毕竟太差,结果只考了个三本。”
“这不是挺好的吗?那后来呢?”周警官问道。
后来毕了业,去找工作。但遭到了很多白眼。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到一家大型企业应聘,那经理连我的简历也没看一下,鄙夷地说:“三流大学出来的吧?还真是佩服你怎么有那么大的勇气来我们这里应聘!”我一气之下,去了一家服装厂。我再也不做出人头地的美梦了,只想当一个的自食其力的工人。”
“其实,你也挺不容易的。”周警官说道。
“做出这个决定,我心里觉得特别踏实。明天就要去上班了,今天得先放松一下。我进了一家赌场,结果轻轻松松就赢了一大笔钱。命运总算不那么背,似乎时来运转了,我心里几分窃喜。第二天,我又去了那边。虽然我也知道赌博有风险,但总抱着侥幸心理,总认为自己能一直赢下去,哪里知道,到最后我欠下一大笔债,根本还不起了。我每天都被那些赌场雇佣的打手追着打。有一天,我在街上走着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看见一位妇女在数钱。我头脑一热,就去抢劫,正准备逃跑,哪知道被这妇女揪住,她拼命地呼救反抗,我只好对她下了手。”
年轻人眼里没了泪光,转而露出了木然的神情。看着“自然而然”走到这地步的阿德,周警官默叹:这单该由谁来买呢
㈣ 求言情或幻想小说一千字
红袖添香小说网《同桌的距离有多远》文 / 叶萱
14岁的女孩余乐乐,在经历了父亲去世、老师冷落、同学欺负、母亲改嫁、早恋风波等一系列事件之后,以4年的时间,悄悄长大。从来不认输,不肯屈服,像一株野草,顽强肆意地生长。心里不是没有怨恨,然而在某一天,突然明白:所谓成长,就是忘记那些我们以为要铭记一辈子的东西,然后铭记那些我们以为一定会忘记的东西。本书为叶萱的第一部长篇校园小说,2006年6月由明天出版社出版发行,2007年获“2007年度冰心儿童图书奖”。《大学遗爱》文 / 冰缘水馨
两个女大学生的情感故事;
高中,我因为在愚人节和男朋友木木开玩笑,男朋友出车祸后搬家远离我,我努力寻找,终于重遇他,但此时我身边多了一位护花使者小哲……
白灵:我最好的朋友,在其他事上特聪明,唯独在爱情上犯傻,第一次爱的人伤她最深,当她好不容易拥有一份真挚的爱情,麻烦接踵而来……
本文搞笑而残忍,大学,等着耗尽李白般的浪漫,成就杜甫般的现实……《上帝派我来爱你》文 / 辛蒂蕾拉
青春的爱情就是青柠檬的味道,虽然青涩、酸楚,但却总能勾起懂爱的人内心深处最温暖、最纯真的回忆!我们都经历过迷惑、热情、不羁、疯狂的青春,让赵喜悦、欧阳光明、郑贤宇……带着我们再次经历那些对的、错的、酸的、甜的、好的、坏的、真的、假的——爱情吧!《冷漠王子疯丫头》文 / 糖糖SWEET
校园青春小说:∧_∧~
一个是极其冷漠的帅王子,
一个是单纯无比的疯丫头,
一枚预言“真爱”的戒指,
三者会怎样联系在一起呢?!
经历种种波折,他们会真的如戒指预言一般吗??《灰姑娘大变身:王子也不如》 文 / 宁如夏月
他,这所贵族学校公认的王子,却在与她的一次邂逅中遗失了自己的心,他是否能坚守住自己的真爱?
他,是这所学校的转校生,当遇到因他而转变的她时,他的心,是否还能如曾经般的坚硬?
她,是学校公认的校花,有着美貌和富贵家庭,然而一颗心,是否真如她表面上的美?
她,最爱的她
这所贵族学校唯一的平民,靠拿奖学金和打工维持生活……
这所学校出名丑小鸭,却是功课最好的那一个……
只想平平淡淡的,不想惹任何的麻烦,过着自己的小日子的人……
可是,当一场舞会揭开了她的真面目,当她一改柔弱,雷厉风行,出谋划策,救公司,当身世之谜被揭开。。。。
她,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永远都不是灰姑娘,永远都是令王子自叹不如的公主!《玩转王子学院》 文 / 沧海·镜
一个拥有绝世武功的女孩子因为受到未婚夫那边家族的要挟,而被迫女扮男装转学进入兰洛斯第一男子贵族学院。第一次入校就带了一个拖油瓶,青梅竹马的同伴——天王巨星弥生。
进入学院后又因为青梅竹马的莽撞而与分派的人结下梁子。为了可以在学院里平静的生活,更为了保护青梅竹马不受伤害,女主角奋力拼搏,不但成为了学院数个帮派的老大,甚至赢得了许多优秀少年的青睐。
七大家族,七个未婚夫,当事态开始愈演愈烈,许多莫名其妙措手不及的事情像天女散花似的坠落了下来掉到女主角若之茶的脑袋上。父亲若濂的秘密、奇异的言灵之术、还有许过梦幻般的爱情,到底这个纵揽万众光辉于一身的女孩会如何选择自己的未来呢,请期待吧。《贵族少爷们,请小心!》 文 / 沧海·镜
“The King”,全世界有钱人眼中最理想的贵族学院。就是这样的超级学院居然收了一个普通而且还一无事处的平民女生?!因为一次心不甘情不愿的相亲,引来了“The King”贵族学院国王之一的千允臣的注意,他以莫名其妙的借口强迫让宫若兮转入了“The King”贵族学院……《爱上霸道校董》文 / 小小紫星
他是她的克星,从见死不救,到抵毁她的名誉,凡是碰到他都不会有好事发生。
她恨他入骨,却处处隐忍,只因为她不能生气、不能发火……
她只当是今年流年不利,才会遇到如此克星。
她以为忍忍,忍过今年就会好了。
事与愿违,他一个钻石戒指砸下来,打破了她所有期望,她无语问月老,为何要将红线牵在她和他的脚上《总裁烈爱:校花妈咪》文 / 魍魉魑魅饕餮狻猊
姚遥十六岁生日那天,父亲在工地离奇死亡,随后,传来母亲因情绪失控,在医院意外跌伤,变成植物人的消息,但这其中却另有蹊跷。为尽快筹钱款给母亲治疗,姚遥接下了一项三十万报酬的工作,从此,便神秘消失在人群的视野中。
一年半后,在名牌的樱源大学里,重新出现姚遥的身影。但与其他普通学生不同的是,她在上学的时候,竟然还带了个叫球球的小孩。这个叫球球的可怜孩子在大学校园中出没,却三番五次遇险,甚至几次都差点丧命。
漂亮的姚遥成为樱源大学公认的校花,遭遇各路帅哥的疯狂追求,可她却唯独爱上了冷漠骄横的多情王子蒋阳涛。却不料,这时络宇房地产公司总裁夏金涵却忽然找上门来向她索要孩子......
姚遥父亲之死、器官离奇失踪的背后,究竟掩藏着怎样的阴谋?
漂亮校花的离奇失踪的一年时间里,究竟又发生过怎样诡异离奇的事情?
十六岁的那个黑夜,为了给母亲筹钱治病,她不得已让他霸占了自己,可他为何却如此痛苦?
酷帅总裁与白马王子的双重进攻,究竟又是谁,才是这位校花妈咪的真爱?
豪门纯爱校园文《校花妈咪》,隆重登场!扑朔迷离的疑团一一解开!
㈤ 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小小说
呼喊特丽莎的人
我迈出人行道,朝后退几步,抬起头,然后,在街中央,双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状,对着这一街区的最高建筑物喊:“特丽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惊吓,蜷缩在我的两脚之间。
有人走过。我又叫了一声:“特丽莎!”那人走近我,问:“你不叫得响一点,她是听不到的。让我们一起来吧。这样,数一二三,数到三时我们一起叫。”于是他数:“一,二,三。”然后我们一齐吼:“特丽丽丽莎莎!”
一小撮从电影院或咖啡馆里出来的人走过,看见了我们。他们说:“来,我们帮你们一起喊。”他们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们的行列,第一个人数一二三,然后大家一齐喊:“特-丽丽-莎莎!”
又有过路人加入我们的行列;一刻钟后,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约有20个吧。而且还不时地有新成员加入。
要把我们这么一群人组织起来同时喊叫可不容易。总是有人在没数到“三”之前就叫了,还有人尾音拖得太长,但最后我们却相当有效地组织起来了。大家达成一致,就是发“特”音时要低而长,“丽”音高而长,“莎”音低而短。这样听上去就很不错。当有人退出时,不时地会有些小口角。
正当我们渐入佳境时,突然有人--如果是从他的嗓音判断,他一定是个满脸雀斑的人--问道:“可是,你确定她在家吗?”
“不确定。”我说。
“那就太糟了,”另一个说,“你是忘了带钥匙,对不对?”
“其实,”我说,“我带着钥匙。”
“那么,”他们问,“你为什么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这儿,”我说,“我住在城市的另一头。”
“那,恕我好奇,”满脸雀斑的声音很小心地问,“那到底是谁住在这儿?”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说。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一个牙齿暴露的声音问,“你为什么站在这儿的楼下喊‘特丽莎’呢?”
“对于我来说,”我说,“我们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换个地方叫喊。这并不重要。”
他们有些恼怒了。
“我希望你没有耍我们?”那雀斑声音很狐疑地问。
“什么?”我恨恨地说,然后转向其他人希望他们能为我的诚意作证。那些人什么也没说,表明他们没接受暗示。
接下来有一阵子的尴尬。
“要不,”有人好心地说,“我们一起来最后叫一次特丽莎,然后回家。”
这样我们就又叫了一次。“一二三特丽莎!”但这次叫得不太好。然后人们就纷纷回家了,一些人往东,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广场的时候,我想我还听到有声音在叫:“特-丽-莎!”
一定是还有人留在那儿继续叫。有些人很顽固
㈥ 拜托帮忙找一篇短篇小说1000字左右,不要电视剧的,要有寓意的。 加上中心思想和主要内容
原来爱情这么伤
听说,这就是爱情
不顾严寒,我独自一人来到他的身边,
可他却早有佳人在怀,
在我陷入失恋的悲痛之时,
所以的人却说我幸福。
生命中,我遇上了两个男人,
一个我深爱着,却命在旦夕,
一个我伤害着,却依旧相守。
——
第一节苦涩的青春(1)
听说,这就是爱情,微微的甜,浓浓地苦,看着屋里相依在一起的两人,眼睛一热,我竟流下了由生以来的第一滴泪。
转身,回头,我把手中沉甸甸地礼物放到他家门口,不知道他是否还能像过去那样期待里边装得是什么呢?或许不会了吧。
记得前天我对他说我会喜欢他一辈子,而他亦说会喜欢我一辈子,然而此刻他让别的女人入驻他的心,原来爱情也会伤人,我的心门正被一刀一刀切割着……
曾经我想过我们再次相遇的许多可能画面,有他依然在不顾严寒地等待我乘坐的火车,有他给我递来温暖的热水袋,有他对着我送的礼物千般珍惜的样子,可是我就没有想到,想要给他来一个惊喜时,却让自己受到无比惊吓。
他叫米凯轩,一次无意度假,让我认识他,一个让我视为生命般疼爱的男人,一次无意的邂逅,我们许诺今生,为了他,我可以不顾寒假寒风刺骨,坐上火车,只为能陪他一起度过假期。
誓言变离言,我们终转身,相背而去。
我知道米凯轩犹如我的指汁沙,我稍有放松,他便随风而去,也终离我远去,他是一个花一样的男人,拥着神赐的佳容,我知道他是神话中的白马,而并非能与白马匹配的灰姑娘,只是如今,想到他的离去,我的心却疼痛不已。
痛止不住,泪流不停,我最终没有回头,因为伤口已经扯开了,我不想在上面撒盐。
两年的感情,走到了最后一步,我没有听到他说分手二句,而我却在上面加上了句号。
拎着小小的行李箱我在寒风中站了足足一个小时,我不知道该去哪里,难道我该回家吗?然后把我的遭遇告知那些所谓的朋友,然后等代着她们来嘲笑我吗?
我不要!
在此我举目无亲,却又无颜回家,看来现在摆在眼睛的只有一条路了。
仅有的路,是我从米凯轩那里认识的唯一一个人,可我与他命格相冲,每次见面都会闹得不欢而散,然而他现在是我唯一的希望了,哼,原来我也有走到穷途末路之时啊。
正在我想着见到他时该有的开场白时,然而他却出现在我的眼前,而且似乎知道我的目的般,一来便拿起我的行李往他的家走去。
“莫言海,你都知道了?”我好奇地问他。
难道他知道米凯轩有了新欢吧,不然怎么会知道我无处可去吧。
可是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转身的时候轻轻地说了句话,虽然很小声,但我却听到了,他说我真幸福。
幸福?我冷笑,今天我失恋了,然而有人却说我幸福。
第二节苦涩的青春(2)
因为春节尚未到来,所以莫言海的家里只有他与他的妹妹莫言朵在家里,莫言朵看到我,眼神里有着浓浓的羡慕。
我苦笑,难道我的遭遇在别人的眼里是这么值得欢喜的事情吗?
我还以为来到这里,我可以向莫言朵诉苦的,只是没有想到她会如此羡慕着我失去米凯轩的遭遇,叹了口气,我进了房里,这一刻我坚强的脸皮终于撕破,倒在床上大哭起来。
一段感情,还以为可以爱到天荒地老,现在才知道,爱情也不过是一根嫩芽,是那般的脆弱,风一吹,便夭折了。
不知道哭了多久,等我走出房间的时候,莫言海与莫言朵已经不在那里了,听到阳台上传来声响,我慢慢地移步,看到莫言海正在接电话。
我知道偷听别人讲电话是很不好的,但看到莫言海神秘的样子,我把耳朵贴在墙上,听到她莫言海刻意压底的声音,我几乎可以肯定有问题。
“她现在还在房里哭呢。”莫言海对着电话说着。
我在想,他口中的她是我吗?
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莫言海回了一句:她真幸福。
这个她又是我吗?为何他会认为我幸福呢?电话的另一边又是谁呢?为何如此的关心我?
不管是谁,都不重要了,现在我好累,好累,不想再想谁关心谁,谁又伤害了谁,我敲了一下门,莫言海回过头,看到我,慌乱地挂断电话,我告诉他,我出去转转。
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天气很冷,但没有人流减少,我让泪轻弹,身边人群来来往往,没有人回头看我一眼,仿佛就只是一粒尘埃,让所有的人忽略了我的存在。
清楚地记得我和米凯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情况,那时的我就像迷失了方向的人,不断地用渴求的目光看着过路人,在无数次回头后,我终于发现了他,是他把我带到了他家。
可如今,他伊人在怀,又怎么会想到我的存在呢?不管我多少次回头,依然见不到他的身影。
无意地经过一家精品店,看着上面的招牌,那是我和米凯轩常光顾的店,轻轻地走了进去,依然还是以前的老板,这里的货品依然是最时尚的,然而唯一不一样的是这次我的身边就没有米凯轩。
老板见到我,马上停下手边的工作,热情地对我打招呼,我笑笑,问他有什么新产品,我随意地挑了样自己喜欢的东西买了下来。
在我结账离开的时候,老板却突然叫住了我,把一个水晶球放到我的手里,我看了看水晶球,很精致,上面还有我爱你三个字闪闪发光,我以为那是老板向我推介的产品,摇动摇头,我退还给他。
我告诉他,那水晶球很贵,我买不起,这也是我的实话。
然而他却告诉我,这是有人给我订做的,说是送给心爱的女人。
我依然没有拿,我想应该是米凯轩订的吧,这个水晶球是送给那天的那个女人的吧,那水晶球真美,可我却没有资格拥有它。
在我走出精品店大门时候,我听到了老板发出羡慕的声音:真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第三节苦涩的青春(3)
回莫言海那里的时候,在路上我看到了和米凯轩在一起的女人,而她的身边陪着一个男人,但那不是米凯轩,看到我,他们两人放开彼此。
看到他们的动作,我很好奇,照理他们是不认识我的,那为何看到我后,他们会如此的慌张呢?他们似乎在隐藏着什么?
会是什么呢?与我有关吗?
没有任何的交谈,我们在人海中擦肩而过,而这是我听到的那女人对男人说我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又是一个说我幸福的人,这一刻我多想冲过去对她说,是啊,曾经我是最幸福的人,然而我的幸福都被你抢走了,如今幸福来对我来说,也不过是片刻云烟,随风而散了。
原本是要回莫言海那里的,然而双脚却走进了公园,坐在冰冷的石板凳上面,我看着没有星星的天空,仿佛看到了绝望,想靠着石板凳而眠,这时我看到了木柱上一行深红色的大字,我好奇,是因为上面有我的名字。
“苏可歌,我爱你一生一世。”这知道这不是米凯轩写的,因为我认得出他的字迹,那这会是谁写的,在这里我还认识谁?刚才和莫言海通电话,关心我的人又是谁?
“原来你在这啊,天冷,回去吧。”在我沉思的当头,耳边传来莫言海的声音。
很低沉,却很温柔,以前他不曾这般对待我,我知道他变了,他不再对我冷若冰霜,可这是为什么呢?
我问他,刚才的电话里是谁,他说是我不想提起的人。
我没有再问,转身要离去,却看到他看着那块刻着我名字的木柱,目光是那么的温柔。
第四节苦涩的青春(4)
米凯轩的生日到了,我和莫言海都去了,见到米凯轩的时候,我控制不住地抱紧了他,当他看到莫言海的时候,却轻轻地把我推开,当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生日晚会的气氛很古怪,在场每个人都怪怪的,我坐在那里,看到米凯轩和那个女人坐在那里,他没有给我介绍她是谁,也没有提到我们的事情,似乎我们的过去,只是我的一个梦。
来到顶楼,看到莫言海在那里抽烟,他看到我,把烟蒂丢进垃圾桶里,走到我的身边,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胸前,他说想哭就哭出来。
“为什么他到了最后,也不说他不爱我之类的话,为何他的怀抱变得如此冰冷。”
莫言海不说话,只是站在那里,静静地听着我说。
“为何你们变得那么的陌生,你以前是不会对我那么好的,你以前看到我这样你会嘲笑我的。”抬头,用泪眼看着莫言海,感觉得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痛楚,我很好奇,他在想些什么。
“我从来就没有变,依然还是那个人。”莫言海这般回答着我的话。
莫言海的手机响了,是一条信息,正要打开的时候,看到我在身边,他把手机放进裤袋里,我很想知道那信息是什么,为何他不愿让我看到。
手快速地伸进他的裤袋,把手机拿出来,翻开刚才那条信息,是莫言朵发来的,她说:你的心一定很痛吧。看着莫言海,我问他会心痛什么,他却没有说话,把手机收好。
深夜,我们都留在米凯轩的家里,在我睡得正香时,一阵的的咳嗽传进我的耳朵,我听得出是由米凯轩的房里传出来的,我下了床,向他的房里走去。
走进米凯轩的房间,我看到他倒在地板上,手不断地按着胸口,眼神中充满了痛苦,我把他扶到床上,拿起柜台上的一瓶药,药瓶底下压着一张纸条,条纸上写着:切记,每次只能吃两颗。
那字迹,和那木柱上的是一样的,我问米凯轩,那字条是谁留的,他却没有回答我,只是用着羡慕的眼神看着我,他说有个人比他更爱我。
随后我看着他就要入睡了,我只好离开。
第五节苦涩的青春(5)
第二天正要回莫言海那里的时候,却没有看到米凯轩送我们,我的心里有些伤感,难道两年的感情对他来说是这般的不值一谈吗?就连最后的送别也这般牵强吗?
米凯轩可以放下,但我不能,我在那里等,直到中午,依然没有见到他下楼,我等不及了,冲到他的房里,却看到他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苍白的脸色,活像一具尸体,不,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米凯轩死了,在他的手里紧紧地握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苏可歌,他爱你。
我根本就理不清是为什么,我不知道他口中的他是谁,我只知道我不想他离开,我抱着他,泪轻弹。
莫言海随后进来,看到已经死去的米凯轩,叹了口气,深深地说:“还以为他可以活过今年。”
我回过头,看着莫言海问着:“你都知道,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告诉他会死。”
那天莫言海告诉我,米凯轩自八岁的时候成了孤儿,他的父母不是死于意外,而是自杀,因为他米凯轩的父亲有遗传性心脏病,到了晚期的时候,他母亲殉情而死,也就在那个时候,米凯轩得知自己也有心脏病。
“那么说,他不是移情别恋,他只是不想我和他的妈妈一样,选择自杀陪他下葬是吗?他是爱我的,是不是。”我大声的喊着。
莫言海把我的头压到他的胸前,不断地抚摸着我的乱发,而我却不停地哭。
“米凯轩说,有个人比他更爱我,你知道他是谁吗?”我问。
“知道,但你恨他。”
最终他并没有告诉我,那个人是谁。
米凯轩死了,我已经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了,我提出了回家。
莫言朵把我叫到了她的房间,她说:“你真的记不起来了吗?”
我疑惑地看着她,不懂她的意思,或许是不明白她为何会知道,没错,两年前,我失过忆,并不是完全的忘记,只是忘记了某些记忆罢了,可这个莫言朵是怎么知道的呢?
看着我的反应,莫言朵苦笑,她说:“如果不是因为他爱你,我真想一刀杀死你。”那表情很真,而我也看到她的眼睛露出对我的恨意。
“他是谁?”我问。
“他是谁?你恨他,可你知道吗,最可恨的人是你。”
不管我怎么问,她始终没有告诉我那个人是谁,我唯一知道的是那个人比米凯轩更爱我,而我却恨他。
在我陷入沉默的时候,莫言朵告诉我,我怀过孕,我再一次愣然,是的,妈妈说我在两年前怀过孕,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孩子没了,那年我18岁。
“孩子是莫言海的。”这是我听到最不敢相信的话。
第六节记忆有点伤(1)
离开之前,我去了一趟精品店,我问老板,那水晶球是不是还在,老板说刚才被取走了,我奇怪的问他,这不是米凯轩订的吗,可米凯轩已经死了,又怎么会来拿呢?老板告诉我不是米凯轩订的,当他看到我的手链时,他说是订这条手链的人订的。
可我明明记得这手链是米凯轩送我的。
离开那天,是莫言海送我去车站,那天我很想问他,是不是曾经我怀过他的孩子,可最终我没有说过口,提着小小的行李箱,手里握着莫言海写给我的信,走上了大巴。
大巴开走的那一刻,我看向窗外,竟然看到莫言海的眼睛闪烁的泪光,而他的手里却捧着一个水晶球。
我拆开他给我的信,内容不多,只要几个字:记得要快乐。只是那字迹让我发抖,因为和木柱刻的一模一样。
我突然明白米凯轩口中的人是谁了,原来是莫言海。
可我依然理不清我和莫言海有什么往事,为何我曾经怀过的小孩会是他的,我与他的相识不是通过米凯轩吗?还是说我和莫言海早已认识,可为何莫言朵又说我恨莫言海呢?
大巴穿过隧道,撞上了一排护栏,顿时我陷入了黑暗之中。
我的头撕裂般疼痛,脑海里不断地闯进莫言海的身影,我看到了一个女人和我长得很像,她微隆着腹部,手里拿着一把尖长的水果刀,她一步一步地走向莫言海,再把水果刀刺进莫言海的身体。
莫言海没有痛呼,只是深深地看着她,眼里带着泪,声声地说着:“苏可歌,我爱你……”
在莫言海的晕迷的时候,她不断地向自己的腹部挥拳,直到小孩流产。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终于知道梦中那个和我长得很像的女人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原来我曾经想过我杀死莫言海。
在我的记忆中沉睡了两年的记忆,我终于知道了答案。
第七节记忆有点伤(2)
两年前
我和好友陈非非到城里买书,在书店里我认识了莫言海,他手里拿着一本我找了很久的书,我问过店长,这里只剩下一本了,而我知道来城里的机会不多。
我小心地拉拉莫言海的衣袖,问他能否把那书给我,他上下打量我一番,然后拿着书到柜台结账走人了。
“这什么人啊。”我指着他,真想臭骂。
“算了吧,城里的人都比较骄傲,下次出来再买吧。”陈非非了拉我。
没办法,人都走了,我气也没用,只有随手挑了几本书便到柜台结账。
出了书店,我与陈非非两人想要去找一家店面吃点东西,这时却发现莫言海靠在石柱上,正有一瞬没一瞬地看着我。
“原来这书是言情的啊,看来我是用不上场了,反正你喜欢,那我送你吧。”说完后,他把书给放到我的手上,随后离开。
在我翻开书的时候,我看到书上留下了一个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
就是这样,我认识了他,一个和我完全不同世界的男人。
更让人意料不到的是,我们居然相恋起来了,并很快地,我发现我怀孕了。
自我和莫言海相恋以后,陈非非变了,她对我不再像以前那么好,每次见到就像见到敌人一样,也说不上为什么,自那以后,她做什么事情都特别的针对我。
一日,我妈妈来看我,面对妈妈的到来,我很好奇,也很害怕,因为我怕她知道我怀孕的事情,可我没有想到的是她正是为了这事而来的。
“你这个不要脸的,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情?”妈妈一见到我便大喊着。
“妈,我做错什么了。”我在掩饰着。
“这么小就怀孕了,这就对了吗?”妈妈骂着,一个耳光落到我的脸上。
妈妈是怎么知道我怀孕的?我没有告诉她啊,而且这事除了莫言海和陈非非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的,妈妈是怎么知道的呢?
看着我那微微隆起的腹部,妈妈气极败坏地回家了。
第八节记忆有点伤(3)
有一个晚上,很冷,陈非非来敲我的房门,我看到她衣服凌乱,吓个半死,连忙把她带进房间,不断地问着她发生了什么事情,而她却只是哭。
我天生不会安慰人,看到陈非非哭了,我只能静静地坐在那里,等她哭完,她告诉我:“莫言海他不是人。”
她说莫言海不想我怀他的孩子,把消息告诉我妈妈,让我妈妈逼我打胎,可他没有想到我妈妈却没有这么做,然后他便威胁陈非非,叫她陪他睡觉,便让我生下这个小孩。
听了陈非非的话,我整个人不受控制的站了起来,拿着水果刀,奔向莫言海的家里。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莫言海会这么对待我们的感情,既然做了就要认,为何还在如此的伤我?还要把我的朋友拖下水。
那时我脑子一片空白,只想到要替陈非非讨回一个公道,更要替我的感情申冤。
看到我的出现,莫言海有点惊讶,却还算热情,看到我那微微隆起的腹部,他脸上露出了欢喜,可当时我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点。
“你爱我吗?”轻轻地我问了一句。
那时我没有等莫言海回答,便用刀捅进他的身边,他没有痛呼,只是深深地看着我,重复着一句话:“苏可歌,我爱你……”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没有小孩了,而那段记忆也没有了,唯一有的是那张火车票,我不知道在我的身上为何会有那张火车票,似乎为了找回些什么,我一个人再次来到城里,也就是这时我遇到了米凯轩。
第九节原来这叫爱情(1)
我终于知道我为何会怀上莫言海的孩子了,而我也终于明白他为何会说我恨他了,原来我真的很恨他,可为什么别人都说他爱我呢?
伤得不重,我申请了出院,等我走到车站的时候,我却买了返城的车票,或许我该去问个明白。
来到莫言海的家,感觉到他家的气氛不太好,他的眼眶红红的,而莫言朵旁边的垃圾桶里却装满了擦过眼泪的纸巾,看到我的出现,两人错愣地站起来。
我走到莫言海的身边,我问:“我是不是怀过你的孩子?”
“是。”莫言海虽然疑惑我的问题,却老实的回答。
“那我问你,我怀了你的孩子是不是让你很生气?”
“不。”
我看着莫言海,把陈非非的话重复地告诉了他。
“陈非非,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哼,那天我刚回到家,我看到她脱光衣服求莫言海要她,现在倒好,居然说莫言海威胁她。”莫言朵冷笑着。
我看着莫言朵,再看看莫言海,他的眼中只有真情。
我终于明白了一串的事情,原来一切都是陈非非步的局,而我却走了进去。
笑了笑,我转身,想要离去,我知道这坐城市不再属于我了,曾经这里有一个深爱着我的男人,而我却往他的胸口桶上了一刀。
我知道,我已无颜面对莫言海,我无法想象,这两年来,我当着他的面与米凯轩亲热时,他会怎么想,我不知道当我带着他托米凯轩转送的礼物向他炫耀那是米凯轩送我的礼物时,他的心会不会痛。
我明白他们所说的幸福是什么含意了。
米凯轩说我幸福是因为了他爱我,在他死后却有一个比他更爱我的人继续着爱我。
精品店老板说我幸福是因为有两个男孩在他的店里给同一个女孩买礼物。
那天和米凯轩在一起的女人说我幸福是因为了她知道米凯轩为了不让我为他的病而难过,找她演了一出戏。
……
“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见我要走,莫言海拉住了我。
我回过头,看着他,眼泪夺眶而出,原来想要挣脱的,而我却冲进了他的怀抱。
第十节原来这叫爱情(2)
原来这叫爱情,有点刺痛,有点伤感,却依然幸福着。
春天来了,城市里显得非常的热闹,莫言海拉着我手,漫步在广场上,他说,晚上会有烟花,我说我喜欢看,然后他便坐在冰冷的石板上,再让我坐在他的腿上。
春暖会花开,只是今年的春天格外热闹,因为我成为了莫言海的新娘。
我想起了陈非非,打了个电话向朋友打探,朋友说陈非非坐牢了,是因为她看上了她的老板,她老板早已有妻在身,感情也不错,为了拆散他们,陈非非在老板娘的茶里下了药,随后老板娘和她家司机发生了关系。
医院检查出老板娘是受了药物的控制,才会情迷意乱,最后警方在陈非非的包里查到了剩余的药。
在莫言海的陪同下,我们到了当地的派出所,看到我和莫言海一同出现,我看到陈非非的眼里带着恨。
“朋友不是用来伤害的,如果朋友是建立在利用的立场上,我想我们已经不再是朋友了。”轻轻地,我对陈非非说。
“你们为什么还在一起,为什么你们都可以得到幸福,而我却不能。”陈非非就像发了狂一样。
“幸福是建立在感情上面的,你对待爱情,只付出心机,却不曾付出感情,又怎么会得到幸福呢?顺便再送你一句话吧,我和苏可歌已经结婚了。”
陈非非还要对我说什么,莫言海却在丢下话后,拉着我离去了。
爱是神圣的,不是真心的人是永远也不能走在一起的。
㈦ 短篇小说言情十章左右虐心1000字
这是以前看过的选出的几篇比较有代表性的,这些文的作者的其他作品还会有相似的文。
㈧ 1000字短篇小说,急需,不要太多
“儿子,我觉得你应该尊重我和你母亲的意见,你们才认识没多久,不能这么草率就下决定。你才23岁。”一个中年男子望着自己年轻的儿子,眼中满是慈爱。
“爸,我不能听你的,我已经答应她了。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的。”
“可是,你就不想想……”
“爸!”儿子倔强的眼神让父亲只能重重的叹了口气。
天气很特别,明媚的阳光却下着蒙蒙细雨,一滴滴的雨点,好像演奏着一支舞曲,雨点在阳光的点缀下,像一颗颗五彩的珍珠,光彩耀目。
“你愿意吗?”牧师的声音清晰的回荡着,“新郎,你愿意娶S小姐为妻并爱她一生一世吗?”
新郎温柔的望向身旁,微笑的回答道,“我愿意!”
整个婚礼在鲜花的簇拥下围着参加新婚的人们,有的拿着摄像机,正仔细的记录着这次新婚的每一个细节。有的则拿着鲜花,见证着这场新婚仪式。也有的偷偷流着泪水,那是新娘的母亲,对面则是那位与新郎争执过的父亲,此刻的他正凝望着台上那位年轻而又英俊的新郎。“好,我宣布你们成为合法夫妻。”啪!啪!也不知是谁带的头,但是所有人都默契的给予了自己的掌声。新郎对着所有人微微点头,“谢谢大家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雨渐渐的大了起来,豆大的雨点砸在地上,溅起一层白蒙蒙的雨雾,宛如缥缈的白纱。一阵风猛刮过来,那白纱便袅袅地飘去了。
大家都走向了新娘,走向被幸福之花包围的新娘,今天的新娘无疑是最漂亮的女人,白色的婚纱,精美的戒指,还有,精致的水晶棺。是的,此刻的新娘正躺在棺材里。新郎穿着笔挺的西装,带着新郎的标志,在他身后是一个巨大的“奠”字,和一个扎眼的花圈,新娘的遗像周围充斥着白色和黄色。新郎没有哭泣,他怕新娘的样子会因泪水而变的模糊。其他人也只是暗暗的抽泣着,一场婚礼就这样结束了。
雨渐渐的安静下来,千万条细丝,荡漾在半空中。阳光慢慢温暖着湿润的大地,温暖着潮湿的街道,等待着再一次的明媚。
“爸!我……”
父亲轻轻的拍了拍新郎的肩膀,转眼望着水晶棺里的新娘。
他终于给了她一个仪式,一个做梦都从未想过在此举行的仪式。
题目:新婚
㈨ 我想写一篇短篇小说,大概1000—1500字左右,求素材,给我一点你的想法就好,找灵感。
哪种类型?耽美还是言情?一对一还是np(抑或其他)?现代还是古代?要什么身份?叛家大小姐还是平凡小姑娘?男主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古色古香还是奇幻仙缘?素材的话,你其实可以去找你最喜欢听的一首歌,看里边的歌词就行的,比如【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这个就适合男主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有个美好结局,【最高的荣耀享受孤独】这个适合悲剧,男主最后放弃了和女主在一起的机会,独自登上王位或者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悲剧文。
大概就这么多,因为我看的基本上都是耽美小说,言情类的都是几年前看的
㈩ 求短篇小说1000字左右,言情的什么都行
七夜谈,7个故事构成的一本书,很短,但是很好看,言情的,作者是十四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