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推荐阿拉比这部小说
1. 怎么评论詹姆斯·乔伊斯的短篇小说<阿拉比>啊
这不是我写的,是格非写的,比较权威了……当然,第一个问题不能完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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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我从世界范围内挑选10篇最好的短篇小说,我想我一定会选《阿拉比》。
记得有一年在广州,我和苏童在宾馆里聊天,说起彼此珍视的短篇小说,我们不约而同第一个想到的,竟然就是《阿拉比》。我认为苏童喜欢《阿拉比》是有道理的,因为他自己的写作中,曾有一时期写出了不少可爱的乡村少年形象,我觉得那些形象是真实而令人难忘的,和乔伊斯一样,它复活了我们自己对于少年生活的许多记忆,或者说记忆、情感和想象的片断,而且我也觉得,苏童的文笔与写《阿拉比》的乔伊斯也有几分相似,有点漫不经心,大大咧咧,但却充满了诗意。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另一个有意思的话题。有一位学生在听过我的课后,回去读了《阿拉比》,但有一个问
题始终在折磨她:乔伊斯为什么在《阿拉比》的开头要写“教士”,这个“教士”与整个故事一点关系也没有。而且,作者多次写到街上的房屋,写到各种各样的气味,写到灯火、雨、玻璃窗和花坛,在我的这个学生看来,作者没有必要这么唠唠叨叨,完全可以更简洁一点。她的另一个问题是,她一点也没觉得这篇小说有什么了不起,或者说有什么感人的地方。我记得那天她说了很多意见,但总的来说,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作者的文笔为何那样琐碎(为何东拉西扯),他那样做是否有必要。第二,这篇小说有何意义,我们阅读这样的故事究竟能获得怎样的愉悦或教益?
为了回答她的第二个问题,我记得我给她讲了一个小故事,我知道这个故事是真实的。
我在上海读书的时候,班上有一个男孩老爱往金沙江路的百货商店跑,常常买回来一些牙刷、牙膏和香皂,他并不缺少这些用品,可他总是不断地购买这些无用的东西,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获知了他的一个小小的秘密,他喜欢那个柜台的女售货员。
说“喜欢”也许不确切,说“爱情”又有点过分,他是只满足看她一眼,最好,能够与她说上一两句话。当他和我成了好朋友之后,我常常看见他吃着饭,两眼就发直,嘴里还不住地喃喃自语:“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和她说上一两句话。”后来,知道他秘密的人越来越多,以至于同学们遇见他,往往第一句话就问:“怎么样,金沙江路的百货商店去过了吗?”他也并不怎么生气,往往红了脸,不声不响地走开了。当然他最终也没有和她说上话,直到毕业,他还是想着这个售货员。
在我看来,这个小男孩就是乔伊斯笔下的那个“我”,女售货员就是曼根的姐姐,而这个真实的故事就是《阿拉比》。我常常想,假如我的这个朋友犹犹豫豫地来到柜台饯,从牛仔裤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币,心怀鬼胎地对那个漂亮的女售货员说:买一块肥皂,而售货员说,“你要买什么牌子的肥皂?”,只消这一句话,我的朋友就得救了,他会不会象《阿拉比》中的那个少年一样,泪水夺眶而出?
现在我试着来回答第二个问题,乔伊斯在这篇小说中也使用了他自己称之为“卑琐”的文体,东拉西扯,漫不经心,我觉得他这样处理语言,是十分必要的,甚至是必须的。因为在这个故事中,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尚未发生,小说中也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戏剧冲突,有的只是少年人忧郁而狂乱的想象或幻想。小男孩为什么喜欢曼根的姐姐?因为他想跟她说话,喜欢她走起路来左右摇晃的辫子,喜欢她站在栏杆前被月光照亮的身影,她的棕色有碎花的裙子,身体的曲线,搁在栏杆上的手以及裙子的镶边。当他看不见她的时候,她的名字就是秘密的快乐的中心;他捧着圣餐杯,在做祷告或唱赞美诗的时候,她的名字也会脱口而出,继而热泪盈。小男孩为什么要去阿拉比市场?是因为她第一次跟她说话时,无意中提到了这个词,Araby,这个词从此具有了魔力,它的音节在静谧中隐隐回响。
乔伊斯在叙事中的漫不经心,恰好迎合了小男孩内心的忧郁和空,他“爱上”了曼根的姐姐,并没有十分具体的理由,这种爱之所以产生,是与少年的游戏,街道的目光,雨,这些物象和环境分不开的。作者为什么要写到死去的教士?因为教士居住过的后客厅注定了要与曼根的姐姐的形象联系在一起,是记忆和想象的策源地,是
观察恋人的理想场所。简洁而琐碎,这是乔伊斯的叙事的特点,在本篇中,却是恰到好处,少年的青春冲突就是那么简单、美妙、漫无边际,充满了忧伤。
2. 《阿拉比》
原发布者:郑成勇的
《
阿拉比
》中的孤独追求也许再没有哪一部20世纪的短篇小说像乔伊斯的《阿拉比》这样引人注目。小说中小男孩的经历具有广泛性,使该故事引起各个年龄段读者的兴趣,因为他们本能地感到这可能是他们自己的一种经历。这是一种人的本能,即在探求一种他认为是在他的世界中所失去的一部分灵性。在人们的各个年龄段,都有可能探求并发现一个能给人带来好运的东西。如果能够带回这种东西,也就找回了他所失去的灵性。《阿拉比》中主题的发展是建立在原型神话中一位英雄独自去寻找圣杯的故事。精神病学家卡尔·容格使用过这样一个短语———“艺术创造想象模式”,即从人的内心底层获得素材。在《阿拉比》中,乔伊斯用这种方法来进行文学创造、激发有光明与黑暗对比的超人类世界的想象。这是一种原始的经历,一种超越人的理解的经历,并使人处在屈服于这种经历的危险之中[1]。毫无疑问,这就描绘了乔伊斯对《阿拉比》素材的把握。探求本身和探求的结果超越了故事中年轻的主人公的理解能力。他只能“感到”他经历着寻找的过程,自然在故事的结局他会感到困惑。当他发现梦想和现实的强烈对比时,他会感到“自己不过是一个被浮华世界驱使和嘲弄的可怜虫;我的眼睛里燃烧着痛苦和愤怒”。[2]他的“光明与黑暗”对比的世界既包含着失去的灵性,也包含着恢复灵性的梦想。因为我们自己的世界也包含着我们所“感受到”的这种强烈的对比,即使这种原始的经历也超越我们的理解能力。正像一个作家提
3. 阿拉比 主题是什么
应该是想表现都柏林的麻木沉闷呆板吧。那男孩本来对阿拉比充满了美好的幻想,极端想去的,但去了后才发现阿拉比只是个肮脏丑陋的集市而已,幻想破灭。说明男孩对于美好生活的幻想在都柏林只是个泡沫,根本不可能。开篇对于房子的描写似乎也象征了都柏林死气沉沉的现实。
詹姆斯·乔伊斯的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是研究乔伊斯作品的入口.其中<阿拉比>深刻体现了其短篇小说集的同一主题,揭示了都柏林麻木、瘫痪的社会状态.本文从象征和顿悟技巧、语体和语言及作者德退等几个方面探析作者突出主题的精湛手法,以期更深刻、全面地领会和分祈乔伊斯的作品。
内容简介
《都柏林人》是詹姆斯·乔伊斯久负盛名的短篇小说集,称得上20世纪整个西方最著名的短篇小说集了。1914年出版,置景于二三十年代的都柏林,截取中下层人民生活的横断面,一个片刻一群人,十五个故事汇集起来,宛若一幅印象主义的绘画,笔触简练,错落成篇,浮现出苍凉世态,遥远、清冷,然而精致,是上上之品。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都柏林人
4. 《araby》小说的深层解读是怎么样的
《araby》小说的深层解读是:
《阿拉比》这篇小说,其实是很好地教了我们一个方式,就是虽然要表达的是幻灭的情绪,是一位少年人,他一直都在用眼睛看这个世界,但是最终在黑暗到来的时候,他透过黑暗清楚地看见了内心的自己。
那么当他再看见黑暗当中的自己的时候,他感受到了一种幻灭,这个词汇始终没有在小说当中出现,这也是作者乔伊斯对我们的一个提醒。
《阿拉比》告诉我们:
不是所有写初恋的小说,都一定要写一个人如何爱上了另外一个人,又如何失恋。
因为,有些失恋的故事那也只是一个表象,而真正应该要写的,是借着一场失恋的故事,来表明对于生命,对于生存,对于一种生活的,一种深刻的体验、认知、甚至是失望的情绪。
5. Araby的深层含义是什么
Araby
英['ærəbi]
n. 阿拉伯半岛(等于Arabia)
6. Araby中的象征意义
1、文章以一段北理齐蒙德街的描写为开头简短的一小段文字包含了众多意象“北里士满北街是条死胡同,除了基督教兄弟学校的孩了们放学回家那段时间外平时很寂静,一幢无人居住的两层楼房矗立在街道封死的那头,避邻近的房了独占一方,街上的其他房子似乎都自以为是以到沉的脸色互相凝视着。”
“北理齐蒙德街”是一条死胡同暗示着男孩所处的现实的真实状态没有出路无法逃脱。
2、故事的结尾也有所呼应“我抬头凝视着黑暗感到自己是一个受虚荣心驱使和嘲弄的可冷虫于是眼睛里燃烧着痛苦的怒火。”这里突出了一个视觉意象在无尽的黑暗中“我”终于醒悟自己在自我欺被虚荣冲昏了头脑蒙蔽了双眼。
3、“街上的其它房子似乎都自以为是以阴沉的脸色互,相凝视着”从房屋的描写可以看出居民们的生活态度都很自鸣得意即使处于这样一条沉寂、清冷、黑暗泥泞的胡同里房子个个保持冷静面孔,暗示着房子里的居民们也是一样对周围的事物无动于衷麻木不仁。
作者用房子这个意象所表达的讽刺意味显而易见。因为任何一个有知觉头脑清醒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中毫无疑问会感到压抑。而居住于死气沉沉毫无生气的街道上的人们,以男孩的叔叔婶婶为代表,即没有任何的危机感,相反虚假地虔诚着按时做礼拜,信奉天主机械地遵循教义谨慎,但又彻底地自我满足。
当我请求在星期六晚上去集市一趟 “婶婶吃了一惊说希望那不是什么共济会的玩意” 以及描写默瑟太太“她是个唠唠叨叨的老太太,当铺老板的寡妇为了很虔诚的目的收集些用过的邮票”这两种描写都很好地暗示了这一点,像征着男孩的叔叔婶婶以及所有街上的居民他们是善意的,但是目光短浅无法理解更高层次上的价值观道德观在精神上是瘫瑛的思想停滞不前。
(6)为什么推荐阿拉比这部小说扩展阅读:
《阿拉比》是“意识流大师”詹姆斯·乔伊斯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中的第3篇。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情节都来源于乔伊斯童年的经历和情绪。看完之后,会使人回想少年时期的懵懂单纯的爱恋,以及成长的路上总离不开的孤寂。
在《阿拉比》中,没有一句直接渲染情绪的句子。所有的情绪都是通过场景来感染的。构造这些情绪,是为了构造这个主人公的精神世界。而构造这个主人公的精神世界,是为了让读者在阅读时能“看到”自己。
7. 品尝《阿拉比》
品尝《阿拉比》
文/素的盐
6月4日是第二次听吴康老师讲英美文学。上一次他讲诗人艾略特的时候朗读了大量的英文原文,他的英文发音非常纯正,听起来很享受。
这一次他基本上用中文来讲。这次的讲座的其中一半时间讲了乔伊斯的生平,那位写了《尤里西斯》的大名鼎鼎、如雷贯耳的詹姆斯·乔伊斯,爱尔兰作家。
另一半时间讲了乔伊斯的一篇著名短篇小说,《阿拉比》。
在讲座正式开始前,我读了一遍《阿拉比》,这得感谢吴康老师因临时有事将开讲时间推后了一个小时,否则我可能没有时间提前先读一遍。
我第一次读的时候就感觉这个短篇氤氲着一种阴暗潮湿的调调。是一个少年对这世界的感知,是他成长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过程中他经历了莫可名状,无法诉说的情感的冲击。最后是一种幻灭感,他感到愤怒,我想到的是,他愤怒之后就会对这世界产生新的认知,会打碎以前的看法。
但我初读的时候没有品尝到许多细节中所蕴藏的深层滋味。或者说我没有真正进入到小说中所描写的那种氛围之中。
吴老师的领读让我很自然就有了那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小说开头,那条街的一头是不通的,街的尽头是一幢无人住的二层楼房,而这栋房子还跟其他周边的房子是隔开的。
我起初读的时候不明白为什么这条街上的其他房子会沉下褐色的脸,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写?听吴老师讲才知道这里是以房子喻人,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住户以褐色人种为多。他们之间互相探究打量。
这就让人感觉,少年生活的周边环境,气氛不太融洽。
而少年在小说中的的重要思绪发生的地点都在这栋孤零零房子的空房间中。
这所房子以前住着的一个教士,他死在这个房子的后客厅里,少年在这里找到了几本书页卷起而潮湿的书。作者把三个书名都写了出来。吴康老师说这三本书,只有一本是跟宗教有关的内容,其他两本是有关探险的,与宗教无关。
吴康老师说这暗示了作者对于宗教的不信任。我就进一步想到这个教士,他是不是在世的时候也想出离他所传达的宗教?少年“我”在房子后花园的探索,还有教士留下的已经生锈的打气筒。
房子孤零零,空寂寂,因常年没有人居住而发霉的味道,房间里的乱七八糟,房后花园的荒芜衰败,但这栋房子是一个隐秘的存在。之后少年的许多隐秘思绪、不可诉说的窥探、观察和幻想都发生在这栋房子里。
我写到这里我自己才有一个领悟。只有在这样的房子里才适合让少年心中的那些懵懂的情愫进行发酵。
之后写到少年和同伴们玩耍,在冬天的傍晚。
描写了周边环境的各种让人不适,泥泞潮湿的小道,棚屋小孩的鞭打,难闻的各种气味,街道上遇见的人,如马夫在梳马。
随后他的叔叔出现。之后那个暗恋对象——曼根的姐姐出现了。
起初的描写是漫不经心的,因为少年在一群孩子中间。他用的词是“我们”,他们集体在观察曼根的姐姐。
我写到这里的时候,领悟到,少年情愫懵懂的时候是很奇妙矛盾的,他在同伴中间绝对不会表现出来他的特别情感。
但对她——暗恋对象的细节描写就暴露出少年的特别关注。她在一束光中出现,对她的行为描写得非常细致入微。
而回归到少年的内心,他的行为是这样的。每天早晨他在那栋大房子前厅的窗前,将百叶窗开到别人看不到他的缝隙程度,独自观察着年长少女的动静,只要她一出门,少年便抓起书本奔跑出门。跟在少女的后面,紧盯少女的背影,在岔路口超越她,除了打一个随意的招呼,什么话也不说。【“可是她的名字却使我蠢头蠢脑地激动。”】
吴康老师在这里举了一些在谈恋爱是禁忌的学生时代,那些男孩子们对暗恋对象的特别举动。嗯,他自己也曾经是一个小少年。
之后,这位年长少女的形象在少年的心里越来越膨胀起来,甚至占据了所有,他无法专心读书,日常的所有事物都使他感到厌烦,周围的人和事仿佛都是他的敌人,唯有少女是他手中捧着的唯一的圣杯。
他这时候已经想不到前途未来之类的事情。满脑子都是少女:他会不会跟少女说话?如何向她倾诉他的爱慕之心?
“我”将所有的美好事物,都跟少女联系起来。【我的身子好似一架竖琴,她的音容笑貌宛如拨弄琴弦的纤指。】
在一个下雨天的薄暮时分,他来到教士在那里死去的后客厅里,外面是密集的细雨,有谁家窗口的灯在闪烁。他很庆幸看不清外面。这里,我想,是他想跟外界隔离。
【我的全部感官似乎想隐蔽起来,我觉得自己快要失去知觉了,于是把双手紧紧合在一起,以致手颤抖了,一面喃喃自语:“啊,爱情!啊,爱情!”】
这就是心中的爱情达到顶峰时的感受。
最后一句吴康老师是用英文来表达的,【啊,love! 啊, Love!】那个遥远时空沉浸在爱中的少年形象就活灵活现了。
少年心目中神圣的人儿终于跟他说话了,少年慌乱不堪。年长少女低下头跟他说话,跟他离得很近,少女当时的举止神态动作被描绘得很细致。
少女跟他谈话的内容是有关“阿拉比”的, 她说阿拉比的集市一定很丰富多彩,她很想去,但她自己去不了,对少年说,【你真该去看看】
少年对心上人说,他若去的话一定会给她捎点什么。
此后,去阿拉比的念想,已经占据了少年的全部心思。
【从那一晚起,数不清的愚蠢的怪念头充塞在我白天的幻想和夜半的梦中!】我想这些怪念头都与少年的那位心上人有关。
自从收到心上人的这个指令——去阿拉比。少年的心思便无法专注于别的事情,除了“阿拉比”都让他烦躁。功课和其他的正经事在他看来都是儿戏,是他去阿拉比的阻碍。
终于到了星期六早晨,他跟他姑父说他晚上要去(阿拉比)集市。之前他已经跟姑妈报备过了,姑妈虽然有所担忧,但也尊重了他的想法。
而这天早晨开始就有所不同,以往他每天出门上学前,要到前厅窗前去眺望心上人,心上人出门时他会拿上过道的书赶紧往外跑,以便制造偶遇。而这天早晨因为姑父在过道里,他没有办法去前厅,只好悻悻然出门去上学。
【我悻悻地离开家门,缓缓地走向学校。空气透骨地阴冷,我心里一阵阵忐忑不安。】再对照以前他上学的情形,这天从早晨就开始不对劲了,他的心已经开始凉了。以往的欢快激动的心情没有了。缓缓地……阴冷……忐忑不安。
幻灭的种子已经开始发芽。
放学回家的时候,姑父还没有回家。这应该是他一整天都在盼望的事情,盼望放学回家就能见到姑父。(给他钱他可以去集市。)起初他还在自我安慰,【时光还早呢。】
一直心烦意乱地看钟表。他走出屋子登上楼上那些高敞的空房间。他在里边唱歌,从一个空房间跑到另一个空房间。他这种行为都是在自我疏解。安抚他那颗躁动不安的心。
透过平时每天早晨向外望的那扇玻璃窗,他看见小伙伴们在玩耍,听到他们的声音。他为什么不出去跟他们一起玩耍呢?
因为他今天有重要的事件,必须要等他的姑父回来才能做这件事。
同时,【我把前额贴住冰冷的玻璃窗,望着她住的那栋昏暗的屋子。】虽然他站了一个小时,什么都没看见,但在幻想中他看见了,她同他说话时的所有细节。
他再次下楼时,陪着当铺老板的遗孀,听她嚼舌。少年应该是没那么喜欢这位妇人的,这位妇人虽然喜欢集邮,但是个长舌妇。搁在平时他肯定会出去跟小伙伴玩耍,而不是听这位妇人絮絮叨叨。
这位妇人都觉得太晚了,起身回家了。【她走后,我在屋里踱来踱去,紧攥着拳头。】姑父还没有回来。姑妈都劝他改天再去集市—— 阿拉比。
晚上九点,姑父终于回来了。少年向姑父提出阿拉比的事情,姑父早就把这件事情忘干净了。姑父跟他开了个玩笑,但他没笑。
在姑妈的助力下,少年终于拿到了两先令银币。
少年的心又开始燃起希望。想赶快奔向集市。
街道上亮如白昼的煤气灯。描写的是他欢快的心情。
火车上空荡荡的。火车迟迟不开,叫人恼火。终于开了,【沿途倾圮的房屋中间,驶过一条闪闪发亮的河流。】虽然一切预示着不妙,但少年的心中还存有希望之光。
这是一趟直达集市的列车。这是列车员向拥过来的乘客说的。
终于到站,虽然站台简陋。看了看大钟上的时间,9:50,少年终于看到了大建筑物上面那个魅人的名字。
因为怕集市关门,所以少年花了高价进了集市。
从门口神情疲惫的看门人,到空荡荡的大厅,几乎所有的棚滩都打烊了。少年的心中应该是越来越失落。【我有一种阒寂之感,犹如置身于做完礼拜后的教堂中。我怯生生地走到商场中间。】
还有少数亮着灯的商家,不是在数钱,就是在闲聊。他听到了他们闲聊的内容。这些应该都在破坏他心目中的神圣美好。
他怅然若失,想离开集市又有点不甘心,他一度忘了他来阿拉比的目的。但他最终不得不离开,因为集市熄灯了,大厅上方漆黑一片。
【我抬头凝视着黑暗,感到自己是一个被虚荣心驱使和拨弄的可怜虫,于是眼睛里燃烧着痛苦和愤怒。】
关于文中那个虚荣心的翻译,吴康老师说英文是vanity,有虚无的意思。
我第一次读那个结尾的时候,就对这个“虚荣心”感觉有点突兀,因为少年从头到尾都是真挚的。如果他意识到自己是虚荣心的话,那他应该是有所愧疚而不是愤怒。后来又有寻虎老师的“虚妄”的提示。我就想,把“虚荣心”改成“妄念”,是不是好一点?
【我抬头凝视着黑暗,感到自己是一个被妄念驱使和拨弄的可怜虫,于是眼睛里燃烧着痛苦和愤怒。】
跟随吴康老师读《阿拉比》,收获巨大。而我在写这个听后感的过程中,所得又翻了一番。
期待吴康老师下次的讲座。希望在讲到著名句子的时候,他可以继续用英文诵读,那将是十分美丽的感受。
谢谢吴康老师的付出!
更加要谢谢 寻虎 老师!
文学给灵魂以滋养!
N年前买的,当时只读了上卷。放在这里权当致敬!
8. 詹姆斯乔伊斯的小说Araby是什么意思有什么重要性
《阿拉比》(Araby)是《都柏林人》的短篇小说集的第三篇作品,是詹姆斯•乔伊斯早期现实主义小说中的一篇,充满显露乔伊斯在意识流方面的才华。阿拉比是1894年5月14日都柏林曾经举办过一场名为(大东方节庆)(Grand Oriental Fete)的市集活动,接连举办6天,阿拉比代表充满神秘的东方想像。
9. 乔伊斯短篇经典《阿拉比》——一份虔诚的爱
《阿拉比》是文学大师乔伊斯的短篇小说,这篇小说被中国著名作家格非、苏童等视为完美级的小说,然而故事却极其简单,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暗恋一个女孩,并且听到女孩想去阿拉比(古时阿拉伯的一个地名,类似五光十色的大型集市)的想法时,一人只身前往,只为告诉女孩见闻,或者给她带点什么东西。 那么,这篇小说为何被如此推崇呢?因为,这篇仅仅七页的小说里,充满着意味深长的细节,并且讲述了一个虔诚信仰的爱的故事。首先,本篇小说以主人公“我”的视角,观察着生长他的地方——都柏林。小说开篇两段,介绍了一位教士死在一间屋子的后客厅里,而且写到屋子厨房废物间里有几本平装书,小说写道:“我最喜欢最后一本,因为那些书页是黄的”,为什么主人公喜欢书页是黄的那本呢?作为一名小男孩,这个细节体现了他对陈旧(古老)的神秘事物的向往,其次,一本发黄的书是否证明了,曾经那位教士经常翻阅此书,对这本书存有某种隐秘的热爱呢?从这里,我们已经发现,主人公受到过宗教书籍的影响。 接下来,在第二段的三分之二处,作者写道:“屋子后面有个荒芜的花园,中间一株苹果树······”苹果树?这难道不是亚当夏娃,在伊甸园的那颗苹果树吗?是的,这是人类爱的起点,也暗示了本篇小说的主旨。可是,为什么是荒芜的花园呢?这里可能涉及到作者本人的悲观思想,认为在当时的爱尔兰社会,宗教信仰颓败荒芜,这也呼应了 前面教士之死的象征意味。暂且不表,我们接下来往后看。 主人公和伙伴在街上玩耍,作者写到“头上的夜空显出一片变换的紫罗兰色”,这一看又是作者笔端的细节,因为我们知道,紫罗兰的花语便是质朴、永恒的美与爱,所以,在这段文字的末尾,小说的女主人公便出现了,她就是曼根的姐姐(从文中可以知道,曼根是主人公的玩伴),作者描写主人公看到曼根姐姐时是这样的:“她一移动身子,衣服便摇摆起来,柔软的辫子左右挥动”,大家注意到了吗?没有对她容貌、眼神的描写,而且,当你读完全篇后发现,整篇小说都没有说到曼根的姐姐长什么样,这又是作者故意为之,因为,作者提供了美好的侧影,而最完美的梦中情人,当然是每个读者自己来脑补完成啦。 接下来继续第四段,第四段便说道,主人公总是透过家里的百叶窗缝偷看曼根姐姐,当她看到曼根姐姐走到台阶,准备去学校上学时,主人公就立马抓起书本跟在她后面,这里写道:“我紧紧盯住她穿着棕色衣服的身形”,为什么不是紧紧盯住她棕色衣服的背影呢?读者可以做个比较,背影是一个比较具体的正面的看,而身形却可以是看着一个恍惚的什么东西,这里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用词之细(也有翻译家的功劳),是的,因为主人公由于羞涩,害怕被曼根姐姐发现他在看她,所以,主人公必然不是正视,而是东张西望,但是用余光死死锁定那个魂牵梦萦的身形。 然后,我们就来到了第五段,这也是比较关键的一段。这段主要描写主人公陪他的姑妈(主人公寄宿在姑妈家),到街上购买东西,帮忙拎东西,然而,这里是成年人的世界,作者描写这里的场景时用了“喧嚣、诅咒、噪声”等词汇,表达了成人世界的种种无奈和世俗,紧接着作者写道主人公的感受:“这些噪声汇合成一片众生相,使我对生活的感受集中到一点,仿佛感到自己捧着圣餐杯,在一群仇敌中间穿过”,为什么说这一段是关键呢?因为,从这一段可以看出,作者不仅将这种纯真的爱与成年人的世界分割开,更是将心中的爱与宗教象征物(圣餐杯)融合在一起,所以,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爱呢?是一种抵御喧嚣世俗,如同宗教一般虔诚的爱啊,这几乎将爱与信仰无缝衔接了。然而,作者立刻又写道:“怎么向她倾诉我迷惘的爱慕”,我们回到前文的教士之死,以及荒芜的花园,就可以知道,这信仰是因为一个人的坚定,然而在荒芜颓败之际,难道不是同样令人迷惘吗?这简直是完美的将荒芜的信仰,与被世俗包围的爱融合了。于是层层细节埋下伏笔,推进,才有了第六段,主人公偷偷跑到教士死去的地方(时间是薄暮时分,又是暗示),双手合十,祈祷,嘴里念着“啊,爱!” 接下来,曼根姐姐终于和主人公说话了,也就是说她很想去阿拉比,这里有个提问的细节,原文是“她问我去不去阿拉比。我记不得怎么回答的。”,主人公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吗?还是另有隐情?其实,这又是作者有意为之,曼根姐姐问主人公去不去阿拉比,但是根据下文,其实是曼根姐姐这礼拜要去修道院静修,所以去不了但是很想去,可是主人公在当时并不清楚,他以为曼根姐姐的意思是:要不要和我一起去阿拉比。主人公当时估计是懵了,心跳加速,什么?这不是赤裸裸的约会吗?所以,主人公当时极大可能是支支吾吾,说东道西,或者就是哑口无言,什么也说不出来。这就是童年印象深刻的尴尬,同时让主人公紧张慌乱的心情抵达尽头。最后,当曼根姐姐说“你真该去看看”时,主人公回答:“我要是去,一定给你捎点什么的”,这就引出了最后一个情节,主人公向他姑父要钱坐火车去阿拉比。 从第十二段开始,到二十二段(在此说明,文中有时一句话就是一个自然段),便是主人公心事重重、焦虑不安的在等待周六的傍晚,他能如愿以偿去阿拉比。在这中间,有个细节也值得注意,那就是主人公傍晚回家,姑父还没回来,于是他只能等待,而在这中间,有位当铺老板的遗孀来到姑父家,并且说她是长舌妇,文中写到:“为了某种虔诚的目的,(她)专爱收集用过的邮票”,为什么在等待去阿拉比的过程中,要穿插进这么一位寡妇呢?首先,为什么收集用过的邮票?信封即代表内容,而现在只剩下邮票,也就是只是某种纪念,内容早已随着岁月流逝,但是,从全文的表达来看,似乎这一笔暗示了整篇小说的命运,当岁月流逝,人们出于某种真诚开始书写,而这就相当于一枚浓缩的邮票,一种永恒的纪念。而长舌妇,正像著名作家阎连科吐槽自己是个“怨妇”一样,也可能是乔伊斯对作者本人的自嘲,而那位不存在的、偷走了内容的当铺先生,也许指的就是上帝。 最后,主人公终于拿到了钱,坐上了火车去阿拉比,可是前文介绍过,姑父因为在外面喝醉了差点把答应主人公的事情忘了,所以回来时已经九点了。于是主人公坐车来到阿拉比时都已经九点五十分,而这时,很多店铺已经关门了,寥寥几家店铺,基本也都在算账了。在此,主人公来到一家店前,这一段是一个女郎和两位先生的对话,也是意味深长: 原文: “奥,我从没说过那种事。” “哎,你肯定说过。” “不,肯定没有!” “难道她没说过?” “说过的,我听见她说的。” “啊,这简直是······胡说。” 这一段,相信大家也能品味出来,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为何是两男一女呢?大家可以想想。接着,长廊传来一声熄灯的喊声,整个世界陷入一片漆黑。这时主人公凝视着黑暗,“感到自己是一个被虚荣心驱使和拨弄的可怜虫,于是眼睛里燃烧着痛苦和愤怒。”可是,真的是这样吗?是虚荣心吗?也许表面上,主人公想向曼根姐姐炫耀自己去过阿拉比,然而,内心深处催动他的,其实是爱。 最后,相信每个人在年少时,都有过这样纯真的感情,面对自己的心上人,心惊肉跳,惶恐不安,但是由于年少,又羞于表达,或者不知道如何表达而做了一些“蠢”事,然而,大文豪乔伊斯告诉我们,那样的迷惘的爱,形同虔诚的信仰,具备经典和永恒的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