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在路上游睿的阅读答案
『壹』 问:求一篇在小说阅读网的小说,大概是2010年左右的,里面女主在路上捡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一直叫女
大宫-雏菊曲
女主的娘被皇帝和她爹喜欢,在她父母死后,皇帝把她接入宫中抚养,待她如父,被很多皇子喜欢上,女主很有心计,在宫中布好了自己的网。结果后来几经变故,她成为了皇帝的妃子,凭着宠爱与心计,她当上了皇后,利用自己女人的资本和手段压下皇子的不满,改圣旨,让幼子继位,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垂帘太后。很好看,女主是我喜欢的类型,可她抛弃了自己所爱的人,为了权力失去了很多,我哭了好久,是很能打动人的悲剧。
『贰』 《在路上》这部小说主要讲了一个什么故事
“我旅游生活中堪称最伟大的一次经历即将开始。一辆后部拖有平板挂车的货车上,躺着约摸六七个小伙子……我跑上前去问道:‘有空位吗?’他们说:‘有,快上车,上车的人都有座。’还不等我在车厢里坐好,货车便开了。我的身子摇晃着,一个乘客扶着我,我趁机坐下。有人递给我一瓶劣质威士忌酒……内布拉斯加的天空中的细雨,一直不停地下着,然而别有一番诗意,我猛地将酒喝完。‘啊哈,咱们又上路了!’一个头戴棒球帽的小伙子叫起来……他们说这个夏天要搭车走遍美国。‘我们现在去洛杉矶。’……‘去干吗?’‘干吗?我们也说不准,这不用操心。’……”——《在路上》节选
《在路上》是凯鲁亚克的自传性代表作,小说主人公萨尔为了追求个性,与迪安、玛丽卢等几个年轻男女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横越美国大陆,最终到了墨西哥,一路上他们狂喝滥饮,吸大麻,玩女人,高谈东方禅宗,走累了就挡道拦车,夜宿村落,从纽约游荡到旧金山,最后作鸟兽散……《在路上》1957年一经问世即令舆论哗然,毁誉参半。但不可否认的是,此书影响了整整一代美国人的生活方式,被公认为20世纪60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
《在路上》,这部被奉为“垮掉派”代表作的小说写成于一九五七年。在这一年,在遥远的英格兰,后来声动世界的“披头士”灵魂人物、高中生约翰列侬拥有了自己的第一把吉他;中国人则正为了生存,努力地试图分清左右,主要的文学创作或行为艺术形式是“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而在太平洋彼岸的北美大陆上,一个叫做凯鲁亚克的年轻人,正经历着由酒精、烟草、大麻、性以及没完没了的旅行所充斥着的生活。他把自己和几位他称作“最邪恶、最聪明的杂种”朋友多次横穿美国大陆的真实经历,糅合进了这部叫做《在路上》的小说,以第一人称“我”的身份,带读者参与到了他们在路上的,各种形状的爱、受苦和疯狂之中。《在路上》将被奉为‘垮掉的一代’的信仰声明”。二OO六年,似乎是为了配合《在路上》出版五十周年,上海译文出版了国内的第N+1个中译版,这次是重量级的王永年先生翻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