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小说现代性
① 纳撒尼尔.霍桑有哪些作品
他以长篇小说《范肖》和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在文坛上日渐引起人们的注意。1836年和1846年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辞去海关职务,专心创作活动。1850年出版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
② 对美国作家Nathaniel hawthorne的写作风格或评论界对他的研究写一篇综述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其作品最早于民国时期译介至中国,他作品中典型的清教文化特色和文学魅力成为国内了解和研究美国文化和文学的媒介。霍桑作品受到国内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表达的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关人性善截然相反的西方文化“原罪”主题以及霍桑的象征创作手法。霍桑在中国的接受语境和研究状况表明,这一研究深度还有待开掘。霍桑把自己的小说称为心理罗曼史。他潜心挖掘隐藏在事物背后的不易觉察的意义,作品想象丰富,结构严谨。新英格兰的清教传统对他影响极深。他思想保守,对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有抵触情绪,对社会改良持怀疑态度,对当时蓬勃开展的废奴运动不很理解。霍桑思想和艺术中“阴暗”的一面在现代西方人中唤起了很大共鸣。霍桑的红字无疑地被认为是他的最佳杰作因为其中蕴含了被称为是模拟两可或是是而非令人扼恼的叙述技巧之怪异性《红字》等五部完整的长篇小说,和《拉帕其尼医生的女儿》、《年轻的布郎先生》等百余篇短篇小说.他以该民族的文化为表现背景,细腻地表现了他对人性的思考.该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霍桑思想中对罪恶所持的观念,它的表现、成因、作用、及其对后世作家的影响.首先,受生活环境和生活道路的影响,加尔文清教主义的宗教观念镌刻在了他的思想的深处,他认定所谓的"原罪"是恶之根源,由于这与生俱来的罪性,人性本恶,并在现实中表现为各种各样的罪行.理性之罪因为有了"原罪"的原型而成为最大的罪,所有的罪恶和一切灾难的核心就在于造成了"原罪"的利已主义.其次,霍桑在对人性罪恶的思考过程中表现出了深刻的矛盾.第三,作为一名基督教人道主义者,霍桑在描写罪恶、进行思考的同时,积极寻找灵魂获救、道德自我完善的可能.他认为消弭人性罪恶以及社会问题的关键在于净化灵魂,具体的拯救之方有:忏悔赎罪、仁慈博爱、良心指引和回归自然.这些解决方案都具有明显的人道主义济世的特点.清教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冲突在这里得到了解决,霍桑在人性救赎上最终抛弃了清教主义的残酷的做法,而采纳的是人道主义的方式.这体现出对加尔文清教教义"预定论"的反拨和这位人道主义者的心系苍生的胸怀.最后,该文还分析了霍桑罪恶观的承上启下的文学史意义.在欧洲文学史上,从弥尔顿、班扬、哥特小说到美国早期作家查尔斯·布郎、爱伦·坡一直都有书写灵魂善恶冲突的传统,在继承前人成就的基础上,霍桑的小说集中而全面地揭示人性罪恶,他的成就启发了自麦尔维尔、亨利·詹姆斯直到福克纳等作家的创作,从而形成了美国文学史上一个重要的写作传统.
③ 霍桑的代表作是什么
霍桑其代表作是以殖民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红字》,通过一个受不合理婚姻束缚的少妇海丝特•白兰因犯“通奸”罪被监禁、示众和长期隔离的故事,暴露了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的冷酷虚伪,探讨了有关罪恶和人性的道德、哲理问题。
霍桑像
④ 纳撒尼尔·霍桑的代表作是什么
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年),美国小说家,出身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1821年进入博多因学院学习,与后来成为著名诗人的朗费罗、当选总统的皮尔斯成为同学,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家乡从事写作。他以长篇小说《范肖》和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在文坛上日渐引起人们的注意。1836年和1846年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他辞去海关职务,专心创作活动,1850年出版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
《红字》讲的是海斯特出身于英国的没落世家,年轻时嫁给了学者罗杰·奇林沃斯。结婚两年后,罗杰把海斯特送到开往马萨诸塞殖民地的船上,并准备手头事务安排停当就随后赶来,但一两年过去了,罗杰一直杳无音讯。海斯特孤身一人,误入歧途,与教长狄姆斯台尔通奸事情败露,因此胸前佩戴羞辱人的红色“A”字站在了示众台上。
海斯特回狱后,母子二人都一病不起。狱方为海斯特请了一位医生诊治,而这位医生正是海斯特的前夫罗杰·奇林沃斯,原来他并没有葬身大海,而是被印第安人俘虏,一年之后来到这里。罗杰要求海斯特说出那个男人的名字,但她不肯。罗杰发誓将不惜一切代价找出并报复那个伤害了他的男人。他要求海斯特为他们的关系保密,海斯特答应了。海斯特出狱后并没有离开这座城市,她带着女儿珀尔在城外的小房子里安下了家,靠做针线活维持生计。胸前那个红字让她时时刻刻受到众人的排挤。
几年之后,海斯特的女儿珀尔已长成了一位任性的小姑娘。由于母亲的悉心照顾与打扮,她像一位天使。但由于教会的非难,州长正在考虑是否取消海斯特对女儿的抚养权。有一次,海斯特去给州长送缝好的针线活,同时交涉女儿抚养权的问题。在州长家里,海斯特正巧看见州长、教长和罗杰在一起。看到珀尔不会背诵教义条文,州长马上要做出隔离母女的决定,由于教长的劝说,才使州长改变了主意。教长非常喜爱珀尔。
从海斯特示众的那天起,教长就生了病,罗杰既是他的医生,又是他的教民,两人关系密切。后来,在罗杰的安排下,教长与他住在了一起,由此,罗杰对教长思想深处的活动了如指掌。深受道德谴责的教长夜不能眠,独自来到示众台上。这时,海斯特正好从前面经过。牧师招呼她们母女二人一起站在示众台上,向母女二人表达了心中的不安。而这一切,恰恰被躲在暗处的罗杰看在眼里。
教长极度的虚弱使海斯特大为吃惊,她请罗杰高抬贵手,但对方丝毫不为所动。海斯特告诉教长真相,让他提防罗杰。得知这一切后,教长和海斯特决定待选举日布道之后,悄悄乘船逃往欧洲。
那天,人们对教长的布道交口称赞。教长却变得精神恍惚,他步履蹒跚地走下讲坛,上前拉住海斯特和珀尔母女,三个人一起走上示众台。教长用尽全力,颤抖而庄重地讲出了七年前的事实真相。他突然扯开了胸前的牧师饰带,永远地倒在了示众台上。有人说,他们看见在教长的胸前烫着一个鲜红的“A”字。
罗杰失去了报复对象,不到一年也去世了。珀尔继承了大笔遗产,却不知去向。海斯特一度离开殖民地,但若干年后,人们又在波士顿的小屋前看到了她,胸前佩着红字。海斯特死后,依照她的遗嘱,墓碑上只刻了一个红字“A”。
《红字》是作家霍桑在不惑之年的一部力作,出版后一直是文学评论的热门话题,被列入美国最佳小说前十名的排行榜。这部小说可以看做霍桑最典型的作品,鲜明有力地表达了他一直抒写的主题,同时,它也显示了霍桑的文学功力。
霍桑关注人性和命运,热衷于探讨人物的内心世界,《红字》正是这样一本书。它着力表现了“罪孽”这一概念及其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海斯特是作家着力塑造的人物,这一形象刻画的成功,使她胸襟上那个大红“A”字的原意(Alteress:女通奸犯),似乎被人们遗忘了,人们转而把字当作灿Able(有能力的)的象征。这也正是本书思想和艺术上的成功之处。
小说《七角阁老宅》的知名度往往被作者前一部作品《红字》所淹没,然而它却是霍桑一部极有分量的作品。在这部哥特体小说中,作者刻画了一群心理极为复杂的人物。就连霍桑本人也认为,《七角阁老宅》与先前作品相比,“更能代表我的思想,写起来更觉游刃有余”。
⑤ 求霍桑的《红字》中的好段和好段点评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I Hawthorne,1804一1864)出生于新英格兰一名门望族,他家世代都是虔诚的加尔文教信徒。他的两代先祖曾是马萨诸塞殖民地政教合一的权力机构中的要人,参与过一六九二年萨菜姆驱巫案及其后的迫害教友派的活动。霍桑一家后来以航海为业,从事东印度地区的贸易,到他父亲这一代,家境已经大不如前。小纳撒尼尔四岁时,做船长的父亲使病死在外,全靠才貌双全的母亲把他和两个姐妹抚养成人。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浓重的加尔文教气氛,深深地影响了霍桑,使他自幼性格阴郁,耽于思考;而祖先在追害异端中的那种狂热,测使他产生了负罪感,以致人大学后在自己的姓氏中加了一个“W”.表示有别于祖先。从他十二岁以来的日记判断,他在观察及写作上,都是早熟的。
霍桑十四岁时,到祖父的庄园土住了一年。那附近有个色巴果湖,霍桑经常到那里打猎、钓鱼、读书,充分领略自然风光。据他晚年回忆,他的一生以这段时间最为自由愉快,而他的孤癖个性和诗人气质。也是在这里形成的。
霍桑在波多因大学读书时,深为同学所推重。他在这里结识了后来成为著名诗人的朗费罗,当了总统的皮尔斯和投身海军的布里奇。这几位学友都对他后来的生活和创作产生过影响。
一八二五年霍桑大学毕业后,回到萨菜姆故居一住就是十二年,把时间全都用在了思考.读书和写作上。由于不满意自己的作品,他最初的几篇短篇小说都是匿名发表的,他甚至还焚毁了一些原稿。经过长时间的磨炼,霍桑终于在一八三七年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从此以善于写短篇小说而著称。
一八四二年婚后,霍桑便迁到康考德居住。这里不但是爱默生的家乡,而且是梭罗“返回自然”的基地,堪称是那一代超验主义文人苔革的大本营。可想而知,霍桑后半生多在此地居留,与那里的哲学和文学氛围大有关系。
正是翟桑的身世和经历,形成了他的复杂的世界规和独特的创作思想及手法。
《红字》是霍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一八五O年该书问世后,霍桑一举成名,成为当时公认的最重要的作家。
《红字》故事的背景,是一六五O年前后的波士顿,当时的居民是一六二O至一六三O年间来此定居的第一代移民。他们都是在英格兰故土受詹姆斯一世迫害而抱着创建人间乐土的理想来新大陆的请教(即加尔文教)徒,史称“朝圣的教父”。清教徒在英国最初是反抗罗马教皇专制、反对社会腐败风气的,他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后来却发展到极端,不但迫害异端。甚至连妇女在街上微笑都要处以监禁,儿童嬉戏也要加以鞭打。
霍桑熟谙新英格兰的历史,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写的这类故事。读者在《红字》中所看到的情节和人物,在他的一些短篇中都可见端倪。少《教长的面纱》中牧师和少女的隐情,《思狄柯特与红十字》中胸佩红字示众的美妇,《年轻小伙子布朗》中人们倔偷到黑暗的森林里与魔鬼密约,《拉伯西尼医生的女儿》(故事假托在意大利)中那位学识渊博、医术精湛但灭绝人性的医生,等等。作者大概为了说明《红字》故事有根有据,居然在正文前面难脱流俗地写了一个楔子。这个楔子在英文原文各版本中都有,约三万七千余汉字,名为《海关》,主要是叙述作者在一八四六至一八四九年间任海关督察时的一些较事,文笔幽默流畅。因与本书关系不大,放各中译本均略去不译;但其中有一部分涉及本书的源起,或许读者会感兴趣,现摘译如下:
一个雨天,我阔来无密,却有幸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两。我在圈阅堆在角落里的废弃文献时,我的注意力披一个神秘的包裹所吸引。那包裹是一块红色细布所做,已经磨损褪色,上面依稀尚有众线刺绣的浪迹,侗己朽得不见原样,看不出光泽了。显而易见,那是极其美妙的引线活,那种针港手艺现在已经失传。仔细湃认,便可看出这块猩红的破布片呈字母“A”测。精确量米,每个笔划险好是三又四分之……英寸长。毫无疑问,原先是用作衣裙上的装饰品的;至于当年怎样佩戴,或长表示什么等级、效件和薄严,我却无从猜测。但它却奇怪地引起我的兴趣,使我目不转睛地盯视不已。诚然,其中必有深意,颇值琢磨。
我边看边思,或许这字母是白人设计出来饰在身上以引起印第实人注目的,便拿起在胸前一试。当时找似乎感到——读者尽可以发笑,但务必不要怀疑我的话——既下完全是又几乎就是肉体上的一阵烧灼,似乎那字母不是红布做的,而是一块滚烫的烙铁。我一惊之下便不自主地松手把它掉在了地上。
由于我专心注意那红字,却忽略了红布包着的几小张烂纸。次时我打开—看,竟满意地发现上面是老督察普先生的笔迹,相当详尽地记述了事情的始末。其中有着一位名叫海丝特·白兰的妇女的言行,她在我们先辈的心目中是个令人颇为瞩目的人物。她生活的年代约在马萨诺塞初创至十七世纪末叶之间。普督察所记的是一些老人的口述,他们小时候曾经见过她:虽然上了年纪,但并非老态龙钟,而是外貌端庄。她惯于在乡间四处助人,象是一个志愿看护,……再往下读,我还发现了有关这一奇特女性的其它愤况和所遭苦难的记载,读着自会从本书中一一读到。请大家牢记,本书所写的主要事实均证据确凿,自有普督察的文献足资证明。原件及红字本身,仍存于我手,可供对本书感兴趣的读者随意验看……
这一番声明原是作者故弄玄虚,实在不足为凭。不过,一六五八年普利茅斯殖民当局制定的法律中确实有这样一款:凡犯有奸淫罪者,“当于袖上及背部佩戴布制AD二大写字母,本政府治下若发现其未佩此二字母者,立即予以逮捕并当众施以鞭打。”可见,当年受此羞辱者会大有人在,霍桑并非杜撰。而书中的贝灵汉总各和威尔逊牧师也是实有其人,作者本想用来增添作品的真实气氛,却引起一些人去考证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否影射约翰·科顿①,这恐怕违背了作者的初哀。
象《红字》这样题材的故事,如果由一个平庸之才去写,很容易流于儿女私情的浅薄传奇,充其量也只能写成主人公抗争逆境之类的通俗作品。但霍桑毕竟是个勤于思考、长于挖掘的大手笔。他一方面深受清教主义的影响,摆脱不掉“原罪”“赎罪”及“命定论”之类的宗教迷信,但又从家族的负罪感出发,反过来对清教的专制统治痛心疚首;他一方面接受了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哲学观,相信客观的物质世界只是某种隐蔽的神秘力量的象征,但又受个人的宗教意识的左右,去探寻固有的、独象的“恶”。因此,他在作品中加意描绘荒谬可怖的现象,竭力挖掘阴暗怪诞的心理。然而,正因为这种晦涩的神秘主义倾向,反面使他的作品产生了一种曲径通幽的意境和余音绕梁的效果,引导我们透过种种象征去探究人物深藏的心理和主题背后的哲理。
为了表达深篷的主题,霍桑在位自称为“心理罗曼司”的小说中,极尽讽示隐喻和象征比拟之能事。
《红字》的故事一开篇,映入读者眼帘的,昔先是“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这株“文明社会的黑花“从来不曾经历过自己的青春韶华”,因为它“与罪恶二字息息相关”,它那狰狞阴森的外貌,连同门前草地上“过于繁茂地簇生着的不堪入目的杂革”,都增加了晦暗凄楚的色调,然而在这一片灰黑之中,却傲然挺立着一丛玫魂,“盛开着宝石船的花朵”,象征着人类的道德……接下来,便出观了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怀抱初生的珠儿,“她焕发的美丽,竟把笼尽着她的不幸和耻辱凝成一轮光环”,令人联想起“圣母的形象”。这样一段胡胡如生的文字,不但为我们展现了人物活动的舞台背景,而且启发读者去思考作品的主题。
这种用略带神秘色彩的自然景象烘托环境、渣染气氛和映衬人物心理的手法俯拾皆是,最突出的便是丁梅斯代尔牧师和海丝特及珠儿在夜晚和密林中的两次会见:由红字连系在一起的几个主要人物的同时出场,如同戏剧中迭起的高潮,把全书紧织在一个严密的结构之中。
作者还把这种手法用于刻画人物液他的笔下次要人物的是非善恶和他们之间的思恩怨怨写得十分含蓄,而几个主要人物则通过个别的心理挖掘、成双的组合的冲突和同时出场亮相的交汇,交待出各人与红字相关的象征。
全书写到的人物不过十多个,其中有姓名的不超过十个。值得注意的是贝灵汉总督、威尔逊牧师、西宾斯老夫人和那位最年轻而唯一有同情心的姑娘这四个次要人物,他们分别是珠儿、丁梅斯代尔牧师、罗杰·齐灵握斯和海丝特这四个主要人物的反衬或影子。而四名主要人物又形成两对,使他们的个性在相得益彰之中予以酣畅淋漓的表现。
海丝特·白兰是有形的红字。她出身没落的世家,父母贫穷而正直。她的不幸的婚姻,加之两年中丈夫音讯皆无.谣传他已葬身海底,这个孤苦夫依的少妇与才貌相当的丁梅斯代尔的爱情便显得合情合理。事情败露后,她被迫终身佩戴红字,为了爱人的名声,她独自承担了全部罪责与耻辱。出于对他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他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这个勇敢的女性还精心刺绣那红字,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远不只是个争取个性解放的女人,她还汲取了“比红字烙印所代表的罪恶还要致命”的精神,把矛头指向了“与古代准则密切相关的古代偏见的完整体系——这是那些王室贵胄真正的藏身之地”,称得起是一位向愚昧的传统宣战的斗士了。这样的高度,是很多文学作品中的妇女形象所难以企及的。她的这种精神境界尽管没有为她的那些请教徒乡亲和愚不可及的长官们所理解(否则,不分要和来何等横祸),但无论如何,由于她的合辛茹苦、助人为乐等种两美德,使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入lt“y)的耻辱徽记,面成了“能干”(Able),甚至“值得尊敬”(AdmiraLIe)的标志了。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齐灵握斯是红字的制造音。他那丑陋的外貌和畸形的躯体,正是他丑陋和畸形的灵魂的写照。他选择了让丁梅斯代尔话着受煎熬的复仇手段,实际上成了阻止他赎罪的恶魔。他和海丝特的结合虽然出于他追求家庭温暖和个人幸福的一已之私,但毕竟是一种爱,原也无可厚非;但当这种爱转变成恨,把复仇作为生活目标,不惜抛弃“博爱”的基督精神,以啮噬他人的灵魂为乐之后,反倒由被害者堕落成“最坏的罪人”,不但在失去复仇这一生活目标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且死后也不会得到新生。
小珠儿则是活的红字,“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这个私生的小精灵和她母亲胸前的红字交相辉映,既是“罪恶”的产物又是爱情的结晶。海丝特把红字用金色丝线装饰得十分华美,小珠儿也给打扮得鲜丽异常。她的美勃齐灵漫斯的丑形成强烈对比:一方面体观了作者的浪漫主义观点一老医生的博学多识使他成为深受文咖亏染的社会人面小女孩肆元忌惮的狂野则仍保持着自然人的纯真;另方面又表明了作者的宗教意识——齐灵涯斯既然是撤旦,小珠儿便是“天使”(Angel),“A”字在她身上,从而具备了更积极的合义。恰拾是在这个含义上,寄托了作者美好的理想,也体现了他对宗教的幻想,
霍桑是一位世界观相当复杂的作家,他选择爱情悲剧作为《红字》的主题,使自己深深陷入难解的矛盾之中。爱情本是人类的天性,但按照基督教义。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的智慧之果,懂得了男欢女爱,不再靠上帝创造而由自已繁衍人类,这本身正是“原罪”,至于私情,更触犯了基督教的第七戒。霍桑虽深受教会影响,但自从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爱情早已成了文艺作品永恒的主题,时时受到歌颂,他即使再保守,也不会不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了。于是,书中便处处可见作者难言的苦衷:他虽然谴责不合理的婚姻,甚至把男女主人公的爱情说成是“神圣的贡献”,但不敢肯定不合“法”的感情,更不肯使有情人终成眷属。他只能让齐灵渥斯在死前“良心发现”,把遗产全部留给珠儿。
实际上,霍桑在《红字》中要表达的,是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并借以进一步探讨他所关心的“善”与“恶”的哲理。
那座构成《红字》故事中心场景的示众刑台,时面被描述成“象是教堂的附属建筑”,似是要把社会的丑恶及不人道归咎于宗教,但继而又被写作“如同法国大革命时期恐怖党人的断头台”,表明了他对社会变革的不解与疑惧。从这一例证中我们不难看出,作家以敏锐的目光洞悉了社会的种种弊端,但并不知道应该何去何从。他从人道主义出发,把社会的不合理现状和人类的悲惨命运,归结为“善”与“恶”之争,但他的善恶观又深受宗教教条的浸染,成了缠夹不清的空泛议论,说什么“爱总要比恨来得容易,这正是人类本性之所在。……恨甚至会通过悄悄渐进的过程变成爱。”还提出“恨和爱,归根结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而书中那种浓重的阴郁色彩,也给人压抑多于振奋。
然而,我们在阅读和欣赏文学名著时,既不应苛求作家,也不该围于他的局限。的确,霍桑本人有保守思想和神秘主义倾向.他的《红字》也并非革命的教科书。但如果我们读了这部作品后,能够看到旧制度的黑暗,并唤起变革社会的理想,愿意为更美好的人类命运去奋争,不也是积极的吗?诚如作者在与全书开篇遥相呼应的结尾宁所写:“这传说实在阴惨,只有一点比阴影还要幽暗的永恒的光斑稍稍给人一点宽慰:‘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霍桑作品的一大长处是引人深思、发人联想;让我们就从这一“永恒的光斑”和“血红的A字”出发,去浮想联翩吧,“A”字又何尝不可以代表“前进”(Advance)呢!
作为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的杰出代表,霍桑的文学作品及其艺术成就对当时与后世都有重大影响。
在当年英国作家威廉。朗格伦的《农夫彼尔斯》(1362)和约斡.班扬的《天路历程》(1678—84)这类宗教小说中,就曾把七大罪恶或人的品德变成具体人物登场。这种把抽象概念人格化并用来直接给人物命名的写法显然比脸谱化更为原始和粗糙。霍桑所采用的象征比拟笔法则是在此基础上的创新,当时即为麦尔维尔所师法,经过爱伦·坡的评论,转而为法国的波德菜尔所效仿,并开创了现代派文学的象征主义流派。
至于霍桑那种造染气氛、深挖心理的手法,更为后世所推崇,亨利·詹姆斯、威廉·福克纳,直至犹太作家索尔·贝委和艾萨克·辛格,黑人女作家托妮·莫瑞森等,无不予以运用。单就这一点而论,霍桑对世界文坛的贡献也是巨大的。他的代表作《红字》无愧于不朽巨著。
《红字》于一八五O年出版后,翌年便有了德译本,三年后又有了法译本。在它流传的一百四十年间已被译成多种语言,并被改编成戏剧和歌剧。我国自三十年代以来亦有多种译本问世。这次重译也是在前辈劳动基础上的新尝试,但愿能将原著的风貌忠实地奉献给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