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ip授权流程
『壹』 如何申请网络小说版权
自己创作的作品,最好先进行版权登记后再放到网上传播;
【1】版权可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
【2】您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或自己亲自去办理;
【3】一般提交的材料有: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贰』 写网络小说的版权问题。。。
版权当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证明小说是你自己写的,那么版权自然就是你的,这个不需要证明。你爱怎样怎样。
但如果你跟书站签了VIP协议的话,那个限制就多了。现在各个书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条约,没办法,网络写手都是弱视群体,
一般书站的签约有买断签约,有分成签约。
买断签约是指书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买断你的作品版权,你就只负责写就是了。所有版权都归起点,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灯》,他签的就是这种约。虽然《鬼吹灯》又是改编漫画,又是简体繁体出版,又是要改编影视,都是起点唱主角,起点授权出版的,起点授权改编的。大头利益都让起点占了,作者只有点提成。
再一个分成签约,就是作品进了VIP,按照VIP的订阅数获得酬劳。根据那个协议,你的什么什么版权起点都有优先权,比如你的书想出版简体,那么你要先问起点,起点要给你这书介绍出版不,起点说不,那么你才能自己跟别的出版社谈。起点在这里面起个中间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编影视什么的,得先问起点,起点主要是要从里面扣点油水,不然它凭着你签了的霸王协议是可以把你事搞黄的。
出版社找上来,得跟你谈,你也得跟你的责编说声。起点只给了你你写的VIP订阅得到的收入,又没把出钱买断你的作品,凭什么得到出版的利益。一般好书的话,起点会自己运作找出版社帮你出版,他中间得点利益。如果他没能力这样做的话,自己找来的出版社,他一般会要求出版封面得打上他起点书系的名字。所以你去看书店里的正版的网络小说,它上面往往打有什么起点中文,幻剑书盟或者红袖晋江什么的标志。但可能它并不是起点给出版的。
后面附上起点的签约协议,很霸王呀。不过也不要害怕,如果你不是什么大红大紫的作者的话,它也不会那么压榨你,当然你也没那么多剩余价值给它压榨。
甲方_______(著作权人)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乙方: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楼西104室
作品名称:________(以下简称签约作品)
作者署名:______(笔名)
为了使原创文学能继续持续发展,是作者与读者能够得到更好的创作环境和读书交流环境,为色促使更优秀的原创文学作品的大量出现,甲乙双方就签约作品所有版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将签约作品在全球范围内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成权以外的所有权力独家授权授予乙方,包括但不限如下
1: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版发行中文,简,繁体文字的专有使用权.
2: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中文,简,繁体文字的专有使用权(除台湾地区外)
3: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外文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4: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外文版本的专有使用权.
5: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修订本,节选本,缩编本,缩印本,图画本的专有使用权.
6: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修订本,节选本,缩编本,缩印本,图画本的专有使用权.
7:影视作品的改编播映权.
8:戏剧,戏曲的改编上演权.
9:报纸,杂志的刊载,转载权.
10:游戏作品的改编制作权
11:广播权
12:电子出版权(包括但不限于简体和繁体中文版本签约作品的网络连载发布,电子光盘,电子书下载,手机阅读,多媒体数码发布等形式.)
第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签约作品完成后六年止.本条中的‘签约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全部写完,包括作品的正传,前传,后转及外传和相关主角人物后续发展作品.
第三条甲方保证,签约作品系甲方独立创作,不抄袭乙方或第三人作品,不侵害乙方获第三人的著作权,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没有违反著作权法,出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3)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器官,破坏民族团结;
5)泄露国家机密
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7)误入或者诽谤他人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签约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及其他民事权利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中止合同.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第一条授予一方的权利,也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果违反,乙方有权要求紧急赔偿并中止合同,一方有权将本协议或部分权力转移给第三方
第条协议有效期内,协议中第一条授权标的物遭受第三方害时,若一方采取法律等行动维护一方或者双方的权益,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对方
第八条协议有效期内,为宣传,促销甲方的作品,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签约作品的部分内容在媒体上进行宣传,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他费用
第九条甲方在协议有效期间使乙方专书作者,乙方对其除了签约作品外以甲方为著作权人的作品拥有优先签约权
1.甲方欲出版处签约作品之外其他作品,需提交给乙方,给予一方一个月的优先签约考虑时间(以甲方收到作品之日算起的一个月为准.)
2,乙方需在上述一个月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统治的方式告知乙方的决定结果,如果乙方决定为甲方出版作品,则以方保证按现有签约协议与甲方进行签约,此作品出版权即为乙方独家拥有
3,一旦乙方一个月的有限出版权考虑时间一过,乙方决定不为甲方出版此作品,乙方即失去了对作品拥有有限出版权的六个月
4,甲方在此六个月期间有权与其它出版商签订出版协议,如果加方未能在六个月内完成该作品的出版协议签订,则该作品的有限出版权又回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按以下方式及标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1,图书简体出版
版税制:图书定价X5%(版税率)X印数(千册为单位)
保底10000册。
2图书繁体出版
版税制:图书定价X____%(版税率)X印数(以千册为单位)
保底1000册
3电子出版
根据每篇文字数量按一方所属起点中文网网站VIP会员订阅次数获得起点币,每千字内容稿酬为1起点币/篇/次(起点币按1:1兑换人民币,1起点币相当于1分钱人民币)千字以下的章节忽略不计
举例说明:假设签约作品的一个章节(5200字),乙方赴非会员订阅次数共计3000次,则甲方该章节所获得稿酬为:
3000X5X0.01=150元(200字不满千字忽略不计)
如签约作品总字数为50万字,并一直保持此订阅数,则甲方所获签约作品的稿酬为15000元
3乙方行使甲方授权的第三,四,,八,十项改编权时,应支付给甲方因行使该权利获得报酬20%金额
4除支付上述稿酬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款项,即使乙方以甲方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签约作品 第十一条(这条我不说了,将的是如何支付稿酬,就挑一个重要的说一下。)
3)电子出版
签约作品发布后,在下一个月5日以方进行签约作品上月的销售订阅数结算,统计出汇款具体稿酬金额,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网站上查询,乙方网站提供查询销售之功能。
其他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条款,还是捡最重要的跟大家说下。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机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和信息。因为对方行为,使另一方遭受名誉或者利益方面的损失,则受损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八条双方中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各项条款,因此让对方权益受损时,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一万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双方同意印本协议涉讼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叁』 请教一下写网络小说的流程
用键盘将想要写出的内容表述出来,发布在原创文学网站。
1、用键盘将想要写出来的内容敲打出来。
2、到起点中文、潇湘书院、网易云阅读等原创文学网站进行作者注册。
3、在作者后台取书名、写简介、上传封面、上传内容。
4、坚持不懈每日更新作品章节,提交作品签约申请或编辑主动联系签约。
5、积累足够字数与读者,然后编辑会安排作品上架销售。
6、看销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写下去或者开新书重复此流程。
参考投稿文学网站:
起点中文、潇湘书院、网易云阅读、创世中文、红袖添香、晋江文学、新浪读书、迅雷阅读、纵横中文等。
『肆』 IP 版权方与设计师、厂商之间,授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事先声明,本人并非版权交易工作者,只是在过去的两年曾有过授权方面的合作经验。个人觉得,一般想拿授权做产品的厂商早就不够用了,而且,授权也包含正规的、不正规的、纯规则性的、靠人际关系的……
如果你是厂商,想搞一次拿授权的产品的话,你必须要先想清楚你要用这个授权来做什么。通常来说,正规的IP版权方,基本不会在同一品类、同一时间、同一地区进行重复授权!
举个例子来说,你如果在市面上看到12寸的变形金刚很好卖,你需要授权去制作,去抢市场,版权方很可能会拒绝你的请求。 成熟的IP追求的是与产品商的长期发展,如果他同时授权给多家,可以迅速收到多笔授权金,但多家同期竞争后的后果可能是在这段授权期过后就有几家因为竞争失败而消失,不利于长期发展。就像膜拜单车、ofo以及小蓝单车。
但是,“独家授权“基本上不会出现在合同里,均是由人为进行管控。
举个例子,曾经《星球大战》的授权在卢卡斯手里时,管控非常严格,在被迪士尼收购后,迪士尼却将相同品类授权给多个厂商,比如六寸左右的可动人偶,万代、寿屋、海洋堂什么的都做。也许是因为日本这个市场过于巨大,也许是因为前期星战授权产品过于饥渴导致的。但这种属于特例。
因此,除了授权金之外,申请授权需要考虑周期、地域、品类,你还需要考虑一下自己想做的产品,是不是真的有机会拿到授权。 如果你拿到了授权,你需要做的就是将你的产品概念、功能描述、尺寸、材质、最低出货量、上市时间、建议零售价做成一个产品提案交给版权方,或是版权代理方,去评估。
一般来说,欧美的IP版权方,在亚洲都会有分支机构或是代理机构,如果你想越过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直接和总部沟通,以此来减少沟通成本或绕开麻烦,多半都会被打回到你所属地区的机构,毕竟,他们设立这些机构就是要让他们干事的。 等你的提案与条件都符合版权方条件了,授权到手,你需要尽快的推出产品。当然你如果不经审核擅自进行产品的开发,版权方是有权禁止你继续进行的。
另外的一点就是,你也可以找设计师做你自己的IP衍生品。不过我要提醒你,你需要选择一个受欢迎的形象,考虑受众。IP衍生品情感的依托大于理性的消费,需要你进行故事的填充,才能保持形象的热度。
『伍』 网络小说怎么出版以及版权和代理的问题。
一般的作者都会选驻站
好多已经出版的书在网站上发表都是
驻站作品
至于出版,每一个都不一样
如果你是新手,多转载几个网站是很不错的
这样可以提高你的知名度
当然,你的作品数量也需要一定的累积
『陆』 什么是IP授权IP授权流程是什么样的
IP授权,其实是一个简称。
这个词的正确解释应该是IP的品牌授权,英文叫 licencing。
品牌授权的定义是:品牌所有者(版权方,现在中国习惯叫IP方)将自己拥有或代理的品牌(包括了IP,形象,brand品牌等。
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授权者(国内称为被授权商),被授权商按照合同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版权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国内称为授权金),同时授权者给于被授权商相应的培训、图库、经营建议、协助营销推广等工作。
IP授权是从国外引入的一种知识产权变现的方式。在国外已经很成熟,在国内还属于初期。
IP授权的方式,共有四种:商品化授权、主题授权、通路授权和促销授权。
商品化授权,就是我们经常能见到的各种IP的“周边产品”。
在我们行业里叫“IP衍生品”。分为硬线商品和软线商品。
主题授权,就像主题乐园,主题餐厅,主题空间等。
通路授权,大家可以在特定的销售渠道看到的IP衍生品。
促销授权,举个例子,麦当劳和王者荣耀的这种联名活动,就叫做促销授权。目的是促销汉堡。
『柒』 如何判断IP的价值
IP的商业价值构成
IP价值转移的背后是什么?是世界观、是故事?实际上,其根本就是粉丝的转移和流动。从这个角度而言,可以认为能够带动粉丝转移的都可以称为IP,能够转移的粉丝数量越多其价值的就越高,能够转移的付费粉丝的数量越多,其价值越高。
我同IP公司进行授权沟通中,也采用了此核算方法:一个IP形象能够给我们带来多少用户和流量,而用户和流量在行业中是有一个公认的价格范围的,并以此作为计算的参考。此算法我们也应用在诉讼中,因此算是一种较为公平的IP价值量化方式。这就是IP的第一个价值点——粉丝的价值。
然而,这种计算方式只在有数据验证的条件下适合,曾经一次在头脑风暴的时候提出一个大IP的概念,即一部作品在网络小说、动漫、影视、游戏领域一起发力,形成一个粉丝流的循环。而在某大型动漫平台的朋友则从他们经验而言:从文学网站过来看动漫的人并不如想象的多,而且过来给差评的概率更大。笔者不禁愕然,转而释然,IP转移必然存在其差异化,其中的不适应一定会导致粉丝之间的不认同。因此,在不同文化形式转变的情况下,IP的价值估算会存在较大误差。
为什么要购买IP?任何一个行业都存在试错的成本,无疑文学创作的试错成本是最低的,其次是漫画、动画,综艺、影视作品试错成本较高,试错成本高就意味着风险的提升。一个成功的作品,首先是经过市场验证过的成功作品,IP的第二个商业价值——降低创作风险。
同时,因为作品发行前就已经有一定的知名度,其本身就具有一些传播点,在发行渠道中争取更好的资源,减少发行的成本,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大家都愿意将成熟的作品进行改编。在游戏行业就体现为更容易拿到文章的推荐位,更容易获得渠道的推荐时间。IP的第三个商业价值——降低发行风险。
也许到这里大家也就可以分析出IP的价值的几个基本价值纬度:粉丝的价值、降低创作风险及降低发行风险,其综合所构成的价值就是一个IP的总价值。
IP选择原则:没有最佳 只有最合适
到底什么是好IP呢?
老游戏一定是好IP,现成的精准的用户,现成的游戏机制,直接换平台就可以了。例如三剑系列(仙剑系列、轩辕剑系列、古剑系列),以及传奇等老端游。
网络文学也是游戏改编的重要题材,君不见2005年前后多少游戏公司的策划原本就是网络小说的写手,现在有多少网络小说是按照游戏的架构创作。
影视行业依然是强势的传播渠道和IP助推器:文学是上选,游戏现在也是主要的改编源。不过由于影视改编中会增加复杂的情感戏,有粉转路人的可能。午餐时间,同事还在吐槽《青云志》怎么能让碧瑶移情别恋,实在看不下去了,决定回去再把书看一遍,balabala……
电影一时红,《冰雪奇缘 冰纷乐》是典型的影视改编作品,业绩不错。然而,当《沉睡魔咒》上映的时候,就直接换皮了上了。毕竟,人家要赶时间。
最难改的是综艺类节目,毕竟题材限制较多,播出周期也短。目前较为成功的也就《跑男》一例。
回朔游戏圈IP热的起源:一部很热的互联网动漫作品《我叫MT》,一直到2013年经过大师的改编成手游之后,开启了游戏圈追捧IP的热潮,一场对IP进行“围杀”战役开启序幕。为什么用“围杀”这个词呢?,IP方也开始无限制地进行授权,而游戏发行方则认为 IP自身的粉丝可以同渠道的用户行程流动,从而在发行渠道上占据更好的位置,从而开始疯狂采购。前面提到的天价IP和还没动笔就已经售出的情况,无疑是价值上的一种扭曲。
彼之蜜糖,我之毒药。成功的案例太多,在此不再赘述。下面提供几份毒药,请谨慎品尝。
在大家突然发现游戏被称为IP变现的一个捷径的时候,任何IP都想在游戏领域是否能实现变现,然并卵,在IP策划之初就没有考虑是否适合改编游戏,扔给本来想走捷径的游戏公司一个高难度的技术活。如何让游戏公司买帐?曾经有一个对话类网络综艺节目询问我,他们的节目能做一个游戏吗?从节目而言的确热度足够。不过,当时我告诉他们,做游戏不是不可以,不过估计不挣钱,你们如果出本书也许更合适。同样的例子很多,比如某个火爆大江南北的宫斗电视剧,其改编的游戏也是成绩平平。
同样,一些游戏公司的哥们也在抱怨:买了xxIP之后,从动漫引入的用户都是不付费的用户,热闹是热闹,还是没有达到提升收入的目的。也只能拍拍这个哥们儿的肩膊安慰一下:有用户还怕没办法挣钱,还是多在产品上努力一下吧。当大家都有IP之后,什么更重要呢?是否又回归到产品本身了呢?
同样,我们在策划《一雪》这部动画片的时候,对其的定位是一个营销向短视频。曾经有投资人问我们:《一雪》能改编游戏吗?我们表示:改编肯定能,不过要看什么类型,估计重度游戏有点难。投资人继续问:不能改编游戏,你们如何盈利?虽然有点无语:改编游戏不是IP唯一的盈利途径,也许有机会再造一个暖暖。我们当初在定义这个IP的时候就是一个营销向的视频,所以首先从B端开始规划盈利方向。我们已经先后同滴滴出行、京东金融、网易新闻等达成了合作,也正在同比亚迪汽车、卡西欧相机洽谈。至于未来,任何一个IP最终都是从粉丝上挣钱,不过这需要一个长期的培育过程。
IP的价值不是恒定的而是变化的
当我真正进入IP行业的时候,最有感触的一句话就是:IP是熬出来的。应该说不单单是熬,更多的对IP的运营和沉淀。因此,IP的价值是随着时间变化的,这种变化不仅仅是在于IP的价值的提升,同样也在于IP价值的流失。
当然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 “爆款”时有发生,而其在IP价值体现方面也如同烟花之璀璨,昨日之“脸萌”,今日之“paipi酱”,“爆款”IP是否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只能让时间来回答这个问题。
曾经在一次论坛上,蓝港互动的王世颖在演讲中也提到:一部作品的授权价格会随着项目的进展而改变——在项目初期,价格可能较高,因为大家都还有较多时间进行选择;项目中期时间较紧,也许时间已经不足以完成一个全新的产品,价格会有妥协的可能;当项目末期,游戏只能做换皮版本的时候,为了赶档期价格也需会比较便宜;而项目上线了,爆火则价格会暴涨,不火则有可能出现白送也没人要的情况。何时进入才是最恰当的时间点,需要操盘手临机而断。
而在更长的时间线看,即便是常青树类的IP价值也是波动的,最鲜明的例子就是日漫作品,例如皮卡丘到现在仍是日本王牌的IP,而随着时间流逝当年很火爆的日漫IP逐渐变得再也无人提及,而如同海贼王、死神这样的IP再度成为动漫迷的新宠。
国内的例子可能更佳明显,我是看郑渊洁老师的《舒克和贝塔》、《皮皮鲁和鲁西西》长大的,大概3年前在一次沟通《皮皮鲁和鲁西西》合作时,无意间进行了公司内部对2个IP的调查,结果很愕然:居然很多85-90后同事对此都非常陌生。
IP价值的另类评估:你是在消耗IP的力量,还是为IP增值
这也许是应该是IP持有方的更多要思考的问题:全力售出你想要的结果是什么?熬了这么多年仅仅是为了一笔钱吗?感叹一下,欧美的IP可以持续百年,而国内有几个风风火火几十年呢?好不容易熬出了一个IP出来,被快速的消耗掉,这真的是初衷吗?
粉丝也许没有那么容易打动。粉丝之所以称之为粉丝,很重要的在于粉丝对作品寄托了情感。而如何打动这些粉丝,实际上是对被授权方的一个限制和考验。一款不能打动粉丝的作品,对于被授权方的意义何在?如果没有IP,你的产品同样被用户接受了,额外购买IP又有何意义?对于IP方来说,一款无法打动粉丝的产品,是否会让粉丝投票呢?好的产品才是核心,打动粉丝需要双方努力,而不是一卖了之。
一个好的被授权方会从IP本身的价值去规划产品,会为IP加分。而一个粗暴的被授权方,则是以洗IP的用户为目的,如果碰到制作能力有限的被授权方则可能带来IP的毁灭性打击。用户是冲着你的IP来的,不大会考虑产品的制作方是谁,无论喜欢或者愤怒都会直接转嫁给IP持有者。
《花千骨》和《琅琊榜》在电视剧播出之前,有多少朋友看过网络小说或者是实体书?而当电视剧播出后,不仅仅网络小说再度火起来,就连实体书也重新开始上架销售,更不要说同期推出的游戏。这就是IP的循环中,其中的一个点突破了,带动了所有IP增值的例子。
我曾经碰到一个知名的芒果台电视剧的版权方,告诉我他们一年售出7个游戏产品,并且都在紧急的制作中,类型包括卡牌、COC、三消、跑酷等等类型。类似的事情在这1-2年之中比比皆是,一个IP的价值就这样快速地被消耗掉,不仅仅是源于授权产品的数量,也在于授权产品的类型和不合适的制作公司。
独代还是分授权,授权仅仅是授权金吗?利益永远是主导商业模式的核心。眼前利益还是长远利益?其中的利弊的确很难衡量。
独代IP方因为利益独享,在推广投入方面顾虑少一些;而分授权的方式,被授权方无法肯定最终的推广的收益方是谁?在投入方面肯定顾虑重重。其中的增减,也许无法一目了然。这里不得不说一下蓝港互动是一家良心企业,《十冷》不是自己的IP,胜似自己的IP,虽然在影游互动上没有互相借到势,不过蓝港抱着不抛弃、不放弃的态度在广告上的巨大投入,还是为《十冷》增值良多!
影响IP价值的不可忽略的隐藏因素
IP不仅仅是简单的买和卖的关系,更多的隐藏的风险也需是整个购买关系冰山藏在水面下面的部分。
监修是IP持有方对于IP的保护的最后的防守线,因此也是被授权方心中永远的痛。早期很多引进日本IP的朋友遇到最尴尬的处境就是反复监修,这不仅仅是费用问题,更多的是无法确认上线档期导致的项目混乱。也得益于近年来中国市场比高速发展,处于利益的考虑,日方做出了相对较多的让步。在监修领域,没有严格,只有更严格,如果想挑战一下极限,建议去引进《哈利波特》系列,据说J.K.梅林在监修环节从未做过让步。因此,在拿任何授权的时候,我都会先问一下监修流程如何,并尽可能地将监修的尺度谈到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蹭IP也算是行业内的潜规则,什么热蹭什么,也是导致IP价值缩水的重要因素。当你经过艰(huang)苦(jin)卓(wan)绝(liang)地谈(cai)判(gou),并投入资金和人力的产品即将上线时,突然发现几款蹭IP的产品把IP粉丝洗得就剩裤衩时,是否有欲哭无泪的感觉。不过,也有靠维权发财的例子,比如在2016 ChinaJoy上表示2017年我们必须改名字的游戏公司,法务部门居然是公司扛鼎的营收部门。这无疑是IP的另外一种胜利,不过需要你的法务部门够强力。
有一种收(gou)购(mai)叫竞(ya)争(xiang)性(di)收购,换一个通俗点说法就是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当年可乐就曾经豪言壮语:我把市面上所有XX宝都买了,倒进太平洋。在互联网行业,这简直就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当然,作为版权方你也可以说:版权金留下,其它我不介意的!例子我就不用多举了,大家清点一下国内目前已经被授权的IP产品,然后再对比一下已经上线产品的数量,就一目了然了。
授权是否对我在资本市场有帮助?很多IP公司悲剧的地方就在于自身的变现能力较差,一直花钱而没有资金回笼。而资本市场对于这类企业基本持慎重态度,毕竟人家也是为挣钱来的,不是跟你一起搞文化事业的。因此,在恰当的时候,能够有一笔钱进账,也需就可以把一家企业的价值快速放大。创作2015最火动漫《画江湖》系列的若森科技应该是一个非常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例子,具体资料我就不再赘述了。
IP的权力是否清晰?当IP火了之后,很多机构都开始中介IP生意,大到网络这样的企业,小到某个人,只要有点关系都可以开启咨询模式,这种混乱给IP购买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即便是有明确的版权持有者,版权方和原作者的关系依然是一个无法估量的风暴谷。《盗墓笔记》、《鬼吹灯》一系列的改编权、署名权的官司在各大网站热炒,更多的作者跟影视剧公司的官司也经常见诸案头。为何?过于强势的平台方、没有说清楚的利益分割的协议,当利益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大家的利益斗争是无可避免的。
不可抗拒的二次元文化,看上去很美?二次元这个话题已经流行很多年了,特别是那个明年必须改名字的游戏公司以首开先河的方式发行《扩散性百万亚瑟王》的成功案例后,大家充分见识到二次元文化巨大的消费潜力。
看上去很美的二次元群体,现实也许很残酷:二次元文化本身就是一个个人倾向性很严重的文化群体——认可就是认可,不认可就是不认可。这种认可与不认可不仅仅在作品之间,也在于作品中的角色之间。
笔者所在的公司曾经代理了《超神学院》的联合运营权,《超神学院》中两位热度极高的女神形象——天使彦和蔷薇两个角色的粉丝根本无法在一个贴吧里面共存,最终无奈两批粉丝分别建立了独立的贴吧。更戏剧性的是:天使彦的贴吧也因为一些问题,最终分裂为2个不同阵营。不过这也丝毫不耽误《超神学院》成为视频网站会员收入最好的漫作品,也算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因此在购买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二次元的作品的粉丝到底“精分”到什么程度。
总结一下,大家不用立正,可以稍息一下
经营IP如同经营一家公司,需要从综合层面进行考虑。
IP虽然很热,但是行里的确缺少一个对IP进行量化的工具,因此我建议大家关注一下如下的数据:
1. 每个播放平台或者阅读平台都有相关的数据,不仅要看总数据,还要看近期的数据变化
2. 网络最然越来越不靠谱,但是网络的指数、贴吧这些数据依然具有非常强的参考意义
3. 当然以上的数据对于非互联网IP来说有较大的差距,因此仍需要一些传统渠道的数据补充,这就需要针对性的去调查。
『捌』 网络小说版权如何申请,并保护
您好,自己创作的作品,最好先进行版权登记后再放到网上传播;
【1】版权可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
【2】您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或自己亲自去办理;
【3】一般提交的材料有: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以上不明,随时联系。
『玖』 关于如何区分网络小说的版权(怎么判断一个网站的小说是否得到授权)
起点中文网、纵横中文网、创世中文网、晋江原创网、潇湘书院、17K小说网等,作者签约的小说网站必然得到了授权。
更直观一些,只要是开头两三百章过后提醒你之后是VIP章节,要收费的,就是得到了授权的小说。
那些名字奇葩,所有小说都没有VIP章节,没事弹一看就很LOW的全屏网页游戏广告,甚至一弹好几个的,都是盗版小说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