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小說版權費
1. 墨香銅臭的《天官賜福》版權賣出四千萬是種什麼水平
巔峰水平。隨著IP這一熱詞的出現,網文作品越來越受青睞,多數改為電視劇,少數改為漫畫或者用作其他用途,據說部分知名網文作家的起拍價已經達到500萬。這也就說明了物有所值,《天官賜福》能創造的價值也絕對比版權費4000萬更多,駕著現在互聯網的東風,一個知名大作的版權已經能衍生出無數的價值,或許這是一種炒作,但也從側面說明了,目前市場上是好作品稀少,絕好的作品更是罕見,而《天官賜福》便是這樣一個作品,下面我們來具體分析一下,《天官賜福》為什麼能夠將版權賣出四千萬的天價。
(天官賜福,圖片來源:網路圖片)
2. 《上海堡壘》慘遭口碑、票房撲街,以後江南還會輕易的賣出小說版權嗎
雖然《上海堡壘》慘遭口碑、票房撲街,但是江南並沒有多大的影響啊,他的錢還是一分不少的。
3. 三體的版權現在在誰手裡
三體的版權在劉慈欣手裡。
長篇科幻小說《三體》系列由劉慈欣創作,氛圍《三體》、《三體Ⅱ·黑暗森林》、《三體Ⅲ·死神永生》三部,第一部於2006年5月起在《科幻世界》雜志上連載,第二部於2008年5月首次出版,第三部則於2010年11月出版。
2013年憑借《三體》獲西湖·類型文學雙年獎金獎、第九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同年以370萬元的年度版稅收入第一次登上中國作家富豪榜。
(3)科幻小說版權費擴展閱讀:
劉慈欣是在正職工程師的業余進行寫作,工作不忙的時候一天寫三千到五千字,每部花了約一年的時間完成。作品講述了地球人類文明和三體文明的信息交流、生死搏殺及兩個文明在宇宙中的興衰歷程。其第一部經過劉宇昆翻譯後獲得了第73屆雨果獎最佳長篇小說獎。
2020年4月,《三體》被列入《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展中心 中小學生閱讀指導目錄(2020年版)》高中段文學閱讀。
4. 三體電影版權僅十萬是真的么 三體電影版權值多少錢
劉慈欣本人說過不是,但究竟多少不得而知。當時這個ip還沒火到大家都知道的時候,就被賣了,反正很低。
電影改編前段時間據說亞馬遜十億買,但應該沒有這么高的價值,國外也有很多好看的科幻小說。當然不是三體差,應該在3到5億。
5. 科幻小說科學怪人版權在誰的手裡
多達400多個作品裡出現過科學怪人的影子,原小說的版權是沒有人獨占的,誰都可以出版和使用,1931環球公司創造的那個最經典的方腦殼科學怪人形象的版權是在環球影業的,至於其他和科學怪人相關的造型都沒有誰獨占版權
6. 三體的三部小說版權都買了
是的,很早就賣掉了。下面是一段新聞報道,可以看看:
劉慈欣很誠實,坦言《三體》和《鄉村教師》賣得都很早,價格非常低。當時他也沒有想到科幻電影市場會受到現在這樣大的關注。目前,他的手裡還剩下一些沒有賣出去的小說,幾家電影公司都在爭相搶購,但他也直言「是否適合改編他們也能看得清,有些小說也不一定就適合改編」。
目前,中影已經買走了劉慈欣的三部小說,分別是《流浪地球》、《微紀元》和《超新星紀元》,價格方面「有高有低」。但現在科幻小說影視改編方面還是很受重視的,「國內的科幻小說還是缺少有影響力的作家,所以我們也不能怪科幻電影蕭條,因為你根本很難給人家提供資源。」
7. 三體版權賣給了誰
應該沒有賣,還是作者自己的,他寫了很多科幻小說,三體是最好的一部,還有球狀閃電也很不錯。
8. 版權年限不是50年嗎現在都2018年了,為什麼漫威的英雄不過期啊
不僅僅只是科幻的人物,更是一代人的記憶,只要它還有存在的價值啊,就永遠不會過期
9. 網路小說版權
一、網站轉載的文章是否擁有著作權
作品都享有著作權,而著作權的所有人為該作品的作者。那麼,何謂「作品」?網站轉載的文章屬於「作品」嗎?
我國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四)美術、攝影作品;(五)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六)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七)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最高院解釋》)第2條的規定,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包括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的各類作品的數字化形式。
所以,結論很清楚,網站上轉載的文章作為紙媒體文字作品的數字化形式,是有著作權的,著作權人仍為該文字作品的作者。
二、網站是否可以轉載已在報紙、雜志等傳統媒體或者其他網站上發表的文章
按照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包括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等,《最高院解釋》也規定「將作品通過網路向公眾傳播,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權人享有以該種方式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根據《最高院解釋》的規定,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路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上載該作品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的委託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網站予以轉載、摘編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註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
換句話說,在網站上轉載別人作品,在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時才是合法的:
1、著作權人或受著作權人委託的上載該作品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沒有做不得轉載、摘編文章的聲明;
2、支付報酬、註明出處。
否則,就是是侵權行為。
另外, 根據《著作權法》第22條的規定,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的,屬於合理使用的范圍,不需要支付作者稿酬,但需要標明作者、出處等信息。現在的問題是:又有幾個網站是「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網站轉載的目的總是為了藉助其他網站的文章來豐富自己網站的內容,從而吸引更多人訪問,或多或少帶有商業目的。
三、網站轉載文章的稿費標准及發放問題
關於稿費標准問題,可參照國家版權局1999年4月發布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報刊刊載作品,未與著作權人約定付酬標準的,應按每千字不低於50元的付酬標准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至於稿費發放的問題,一般應由網站與著作權人聯系以匯寄稿費;無法聯繫上著作權人或者著作權人地址不明的,可參照《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的規定,在一個月內將報酬寄送中國版權保護中心代為收轉。到期不按規定寄送的,每遲付一月,加付應付報酬5%的滯付費。
四、網站是否可以禁止其他網站轉載自己網站上發表的作品
見到很多網站在首頁上標注版權聲明:「版權所有,未經許可,嚴禁轉載」,這種聲明有效嗎?網 站 是否可以禁止其他網站轉載自己網站上發表的作品?
根據《最高院解釋》的規定,網站間相互有轉載、摘編的權利,對於網站內各篇文章的轉載權,仍歸原作者,只要轉載、摘編的網站註明文章出處、支付作者稿費,就合法獲得轉載權。
禁止網站轉載自己作品的權利在著作權人,因此,「版權所有,未經許可,嚴禁轉載」的告示一般來說是無效的,除非網站得到了作者的授權委託。
10. 為什麼同一本書幾個閱讀網有電子書版權 比如劉慈欣的科幻《三體》,豆瓣上有電子書,多看上有,亞馬遜
就像一個電視劇可以多台播放,可以把版權賣給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