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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上一篇科幻小說

發布時間: 2021-06-19 03:42:39

Ⅰ 求一篇名叫《萌芽》的小說

在院子里乘涼,老是看見鄰家一個小男孩葡萄時把葡萄核埋在一個裝滿土的花盆裡。起先,我並不在意,看久了,便問:「你怎麼老把葡萄核埋在花盆裡?」
「我想種出葡萄來」他頭都不抬。
「可種葡萄是用葡萄藤插栽呀,你這樣種不出來的。」
「知道。」
那你干嗎還這樣?「我好奇了。
「種葡萄非要用葡萄藤嗎?我想創造奇跡。」孩子抬起頭,眼裡貯滿了希望。
過後,總看見男孩精心地為他種下的葡萄澆水,然後就蹲在花盆前發呆,眼中盡是希望,以至於院子里其他小孩叫他去玩,他也不理。顯然,他沉浸在他的希望里。
男孩的家長幾天後才發現男孩的古怪。這天,家裡正好醬油用完了,男孩正蹲在門外,他父親叫他買醬油,連叫了幾聲,沒人應,出去一看,發現男孩獃獃地蹲在花盆前,父親便說:「你蹲在這里干什麼?叫你幾聲都聽不見,你心到哪去了?買醬油去!」說著,便遞錢給了孩子。
過了很久,男孩還沒把醬油買回來,孩子的父親慌了,忙走出去,一出門,就見孩子還蹲在門口的花盆前,手裡捏著他給的錢。
孩子的父親生氣了,過去一把扯著孩子的手,呵斥道:「你怎麼搞的?叫你去買醬油,你還死在這里?」
孩子的心思還在花盆裡,葡萄核栽進去很久了,還沒發芽,孩子有些失望了,他說:「我在想,這葡萄怎麼不發芽?」
孩子的父親聽了,更氣了,大聲說:「以前就跟你說過,你這樣做沒用,你真是執迷不悟。」說著打了孩子一個耳光,並舉起花盆,把它摔碎了。
孩子看著滿地的泥土與碎片,哭了。
男孩畢竟還小,他在沉默了幾天後,又恢復了以往的活潑,又開始和院里的小孩一起玩。
一星期後,也在乘涼的時候,我看見院里的一個女孩吃葡萄時也把葡萄核埋在花盆裡,我想過去告訴她葡萄核長不出葡萄,但還沒等我過去,男孩也看見了,男孩走了過去,跟女孩說:「你怎麼老把葡萄核埋在花盆裡?」
「我想種出葡萄來。」
「種葡萄要用葡萄藤插栽,你這樣種不出的。」
「知道。」
「那你干嗎還這樣?」
「種葡萄非要葡萄藤嗎?我想創造奇跡。」女孩抬起頭,眼裡貯滿了希望。
男孩說:「真的,你這樣做沒用,我以前也這樣做過,沒用的。」
「種下去要每天澆水,你知道嗎?」男孩點點頭,張開嘴,還想說些什麼,但什麼也沒說就跑回屋子。
幾天後,女孩的花盆裡居然長出嫩嫩的葡萄藤來,女孩開心極了。我看見她把院子里的小孩都叫去看,也叫了男孩,但男孩沒去,男孩在一群孩子圍著花盆時,一個人躲在一邊流淚了。
我看見男孩流淚,走過去,我說:「你怎麼在這里流淚?」
男孩說:「葡萄藤是女孩的父親插下去的,我看見了。」
男孩又說:「她父親真好。」說著,男孩嗚嗚地哭了。

Ⅱ 求《萌芽》中的一篇小說!!!

我只知道作者是江浩

Ⅲ 求《萌芽》上的一篇文章,名字忘記了。

,(其中有一句大概是女生的心理活動:如果不是因為剛才那場雨,打濕你肩膀的將會是我的淚水)
我倒是記得萌芽上有句話是 我的眼睛看濕了你的肩膀,你會用多久路過我的身旁。
不過肯定不是你要的那篇

Ⅳ 求《萌芽》上的一篇文章

用我一輩子去忘記

冬天來了 春天還會遠嗎?就在這蘊育生機的季節,你卻要走了……
隨著那歲月的慢慢蒼老,我的情感也被你慢慢遺忘在心門之外。你的世界也許依舊是燈紅酒綠,而我的世界是歲月無歌。那季節,那心情那緣起緣滅的今天,沒有一個你圍繞在我左右,是荒涼,是寂寞,或是孤獨……破碎的心如同迷失港灣的船,沒有方向,沒有目標,漂泊在凄雨冷風中!品味著人生,品味與眾不同的凄然……
你說,現實的你,活在自己的那份瀟灑中!
你說,夢幻的男耕女織不是你要的結果!所以你遲遲的沒有承諾,所以你我依舊沒有結果。可是親愛的你,你看到世人的虛假了么?那條不平的路上,沒有我陪伴,你會依舊快樂么?難道與我摯手共創未來,不是你所選擇的結果?你把離別拋給我,讓我獨飲那份刻骨的相思,沉默的不知所厝,迷茫的不知何去何從……
那春的腳步近了,卻沒有摯愛的人兒陪我踏過春景!那海誓山盟的話就要實現了,而你卻匆匆的放掉了那份濃情蜜意!你我的世界不能在交集了,緣,盡了……
感悟了那份滄桑,體會了那份無可奈何,知道默默無名的我,不能帶給你,你想要的生活……盡管歲月不在年輕,盡管離別的苦爬滿面額,又如何還是不能改變必然的結果!
站在那孤獨的月台,放飛手中的情感,春的風把她吹起,可我翼下的風卻為何遲遲不來?望著放飛的你,淚,滑落!茫茫人海你的歸期是什麼?風吹乾了涼涼的淚!說————你的歲月無歌!
飄過青春的夢,驚醒沉睡中,我用一轉身離開的你,

用我一輩子去忘記!

是這篇還是這篇?

出界
請別跨越,
你可看到那鮮紅的界
哪怕你好奇於幻想中的那方土地
真的真的 太多感覺
——送給迷失的小然,希望她早日醒悟,過陽光女孩的生活
韓泠

我不明白韓泠為什麼會在音樂課上給我看這個,我的心底爬滿恐懼的藤蔓,潮濕而陰冷。我飛快地用眼角掃視了一下他,他會知道這一刻我在想什麼嗎?
整個冬天他像一個幽靈,夜夜造訪我的夢魘。我緊張並且無所適從,白天我可以用種種方式壓制他的影子,我拚命地看只有符號沒有文字的書,打無聊但是可以占據全部思想的電腦游戲,或者獨自繞著操場一圈圈地跑,五臟六腑不再屬於自己,只有一雙腳機械地交替邁動。但是到了晚上我無能為力,只要一閉上眼睛他就又來找我,模糊而曖昧的夢,看不清他的臉也沒有具體的情節,他像一根細細的絲線,纏繞著我,掙扎愈烈,束縛愈緊,直到感覺缺氧窒息。我喘息著在黑暗中驚起,然後僵直地坐著等到天明。
我清楚地嗅到自己的生活已經因為他而彌漫著糜爛刺鼻的氣味,我覺得我已經不是自己,可是我的自我又附會在哪裡?我寧願自己從來不曾遇到過他,可是我知道他是我宿命里的人,是我走在原野上的時候,飛速射來的一支毒箭,來不及躲閃,而痛苦直插心臟。
有的人註定在一個偶然出現在你的生命里,卻要用你一生的時間來將他遺忘。

不知道是不是啊

Ⅳ 求萌芽上一篇小說的名字,女主角是兔唇

奇跡 12007/09/08 00:09原載於萌芽

接到電話,有一剎那我想不起來高安是誰。
翻開同學錄,原來是他。
怎麼把他也忘了呢?
我看著鏡子,開始回憶高安高中時的樣子,可是,這個從十四歲起就駐扎在我心底的人,現在卻連個模糊的剪影也想不起來了。
他是瘦高個么?也許不太高,眼睛很小又或者很大,總之頗有神采,當時,好象有很多女生傾慕他,我也是其中之一。
高安談不上是我的初戀,否則我也不會那麼快就把他給忘了。
高安問我,你現在如何?
我說,還是老樣子。
他又問,同學會你來不來?
我說,看時間吧,最近在找工作,很忙。
他笑了,說你是高材生,還擔心找不到工作。
我覺得他在嘲笑我,以前,偶爾,他也這樣。
你知道我不相信奇跡的,我回答。
奇跡?他有些吃驚,聽不懂的樣子。
掛斷電話,我為自己莫名其妙的話感到尷尬,可是,我的確記得念高中的時候曾經和班裡的某個同學談起過有關奇跡的話題,如果那個人不是他,那又會是誰呢?
我的眼睛又回到鏡子里,想著下午還有一場面試等著我,雖然,對於握著簡歷四處奔波的日子已深感厭倦,但是,有什麼辦法呢?如果不是這面鏡子每天提醒著,我就是我,沒有任何人可以代替,說不定我人生會變得更加盲目。
是啊,我就是我,倘若我不是我,過去可能就值得回味一些,現在可能就值得努力一點,將來可能也會有些許燦爛。
很可惜,直到現在,我還是我,因此,任何奇跡都不可能發生在我這樣的人身上。

面試的公司在黃浦江對岸很遙遠的開發區裡面,聽說,每日有班車接送的待遇,不過現在我只能象螞蟻一樣潛入城市的地下,從一輛地鐵爬向另一輛。
路上我漸漸地回憶起一些往事,零零碎碎,斷斷續續,連貫起來又好象都集中在畢業前的最後一年裡,也可能是我記錯了,因為唯一能夠肯定的是,我那段完全不值得一提的單戀,事實上從青春期就已經開始了。
我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高安的呢?現在想想,甚至有點瞎起鬨的味道,因為喜歡他的女同學太多了,而我之所以會和他成為朋友的主要原因來自我的好朋友毛毛。
毛毛到底叫毛晶瑩還是毛靜穎我已經無法確定,不過,她的相貌我到是記得相當清楚,用當下很時髦的詞彙來形容的話,「清純美少女」已綽綽有餘,又或者還不夠貼切,對於美麗的詞彙,我自幼就非常陌生,如今依舊如此,這和我與生俱來的缺陷有關。
我是一個兔唇女孩,嘴瓣的裂縫一直延伸到鼻洞下面,母親告訴我,出生的時候由於血肉模糊,醫生險些以為是外星人,那時侯整容技術差,寥寥幾針粗糙的縫合線把我整個上半唇都吊了起來,露出半顆虎牙,那副猙獰的模樣讓我在幼稚園里度日如年。後來,母親又帶我去做了一次手術,好歹把牙給藏住了,但是,醜陋的本色卻絲毫沒有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淡化。
從來沒有人用美麗的詞彙形容過我,因此,我也不曉得該怎麼准確地形容別人。
我相信,毛毛應該從幼稚園起,就是那種讓男孩子半夜夢到都會傻笑出聲的可愛女孩,當時的我根本想不到她會願意和我這樣的人呆在一起,很多同學在背地裡議論,她是為了接近高安才和我交朋友的。從初三直升那時侯起,我和高安就一直輪流坐年級第一的位置,高安是從初二下半學期突然竄上來的,至於我,從來就不曾為自己高人一等的智商驕傲過,那明擺著是老天的恩惠,為了彌補他創造我時不小心犯下的錯誤,對於我個人來說並無實在意義。我一直以為書念得好的多半和我一樣,不是個性古怪就是丑不忍睹,可是,高安卻帥到連實習教師見到他也要臉紅的地步。
我並不是為這才喜歡他的,最主要原因還是來自他的頭腦。
高安是唯一一個在智慧上與我同等的男生,他顛覆了我的清高,讓我在自卑面前不知所措,對我來說,他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神。
因為連年的省市級數學競賽,我和高安經常在一起集訓,接觸的機會比較多,高安不知道我一直喜歡他,而他更不可能喜歡我,所以反到相處得挺融洽,由於他的關系,我承受的諷刺和嘲笑比以往多出一倍,直到毛毛的出現。
毛毛和我成為好朋友之後,大家的目光便自然而然地集中到她的身上,尤其是她和高安出雙入對的時候。坦白說,我到是從來沒嫉妒過毛毛,真正讓我嫉妒的是高安,他得天獨厚的表裡合一無時無刻不和我的內外不協形成強烈的反差,那種對比連我自己都感到觸目驚心,何況是別人?
從某種意義上講,我是應該感謝毛毛的,雖然她的出現扼殺了我對高安長久以來的痴心妄想,但同時也及時幫助我,從那種無形的壓迫感中解救了出來。
他們是金童玉女,理應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我本來就是一片殘破的綠葉,就連毛毛和高安也時常會友善地嘲笑我一下,可見,當智慧得不到美貌保護的時候,就會變得無足輕重,一文不值,直到現在還是沒有絲毫的改變——無論我多麼努力地在面試官前面表現出自己最出色的一面,然只要對方的眼光在我臉上驚愕地停留三十秒,我便清楚地知道他手中的簡歷和上面刻意放大的高學位,和一張廢紙已經沒有區別了。

我和高安是在他和毛毛正式建立曖昧關系以後,才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朋友的。
這對我有點難,因為我心裡始終還是對高安存有少女本能的幻想,不過,我盡可能把這種幻想丟到一邊去,尤其是高中最後那一年裡,毛毛和高安幾乎被全校師生默認的親密關系讓我清醒地意識到,對高安的迷戀終將成為我青春歲月中永恆的秘密,再也沒機會向任何人表白了。
於是,我便把美妙的幻想寄託在毛毛和高安的身上,說起來真可笑,我甚至幼稚地想到若干年以後,我會同高安和挺著大肚子的毛毛在大街上不期而遇!
我想,現在的青少年應該不會有我那樣愚蠢的幻想吧,如今,當街牽手的少男少女比比皆是,而我們那時候所謂最最親密的男女關系,也僅限於早自習的時候一同走進教室,或放學時在車棚里互相等待,結伴一起回家,就連在圖書館看書,也必須面對面以示坦盪。
其實在我看來,這種行為只會起到掩耳盜鈴的反作用,不過,毛毛和高安就不同了,雖然蠢蠢欲動的情愫讓毛毛的成績略有下滑,但仍能保持在前五名的位置上,所以,老師們也不便輕易干涉他們,怕多管閑事反而攪亂了兩個優秀學生堅定的意志。而同學中,那些被初戀沖昏頭腦正躊躇在前途邊緣的傢伙,或是成績優異卻連一張「喜歡你」的小紙條也沒有收到過的孤獨人,則是打心眼裡羨慕、憧憬著他們安全而又微妙的「戀愛」關系。
毛毛和高安就象是我們心裡的一個夢,每個人都希望他們能堅持到高中畢業,然後光明正大地走到一起,好讓所有目睹他們一路走來的人也能分享到一點小小的幸福。
在高中畢業前夕,那段壓力重重的非常時期里,他們的愛情是我們混沌的眼睛裡所能看到的,唯一充滿希望和活力的東西。
只可惜,會考還沒開始,這個支撐著我們每個人純真而又美麗的信仰就破滅了。

轉往二號線的途中,我被一個陌生的男人狠狠地踩了一腳,他粗魯地回頭看了我一眼,然後厭惡地逃跑了。
我的腳指頭疼到麻木,心裡沒什麼感覺,這樣的遭遇對我而言就象吃飯那樣習以為常,唯一要做的就是把瞬間的不快拋之腦後,告訴自己,那隻是和我的生活沒有關聯的陌生人,不必太在意。
不過,我還是漠然地看了男子一眼,他的背影很快就讓我想起了另一個人。
興許是他吧,那個和我討論過奇跡的同學。
列車重新啟動的剎那,我清楚地想起了他,那個高中時代除了高安,唯一和我有過交集的男同學,雖然交往的時間不長,算起來大概只有幾個月,但是,他的出現的確為我們增添了一些有趣的回憶。
因為時間太短,後來一直沒有人再提起過他,不過我相信,倘若有人突然提起他的名字,沒有人會不知道。
他是教英語的鄧老師的獨生子,叫鄧朴閔。
鄧朴閔是最後一學期突然轉進來的,我記不得他的學號,抑或根本沒有。
那個傢伙很有名,不是因為他特殊的身份,而是因為他的成績突破了我們學校最差的差生所創造的歷史記錄,這就是為什麼他來了之後,鄧老師的臉上就再沒了笑容。
據說,鄧老師不顧顏面特地將兒子安插在身邊,是為了能親力親為嚴加管教,興許還能在最後時刻創造出奇跡來,可惜無濟於事,會考一結束他就消失了,我估計,他連高考也沒有參加,這樣至少避免了落榜的尷尬,雖然那早就已經是默認的事實。
本來,說什麼我也不會和這么差勁的男生扯上關系,可是會考前夕,鄧老師拜託我一周兩次為鄧朴閔補習數學,當時我並不願意,可又沒辦法,只好硬著頭皮將寶貴的時間浪費在他的身上。
回想起來,那可真是十足的浪費,那傢伙每次坐在我面前,不是發呆就是亂畫,一開始我還喋喋不休地和他講解習題,後來,發現根本是對牛彈琴,於是,我對他說,你想干什麼就干什麼吧,我不會告訴你爸爸的,接下來的幾個月,補習就變成了自修——我做我的考卷,他看他的金庸。
有一天,他突然問我,你挺喜歡高安的是吧?
我被嚇到,心想他的眼睛是不是具有詭異的穿透力?
他知道擊穿了我的心事,便得意地笑起來,從此以後,我更加討厭他。
其實,那時候,班裡有不少女同學在背地裡偷偷地議論鄧朴閔,認為他的腦袋並不象老師想得那麼笨,甚至還有人拿他和高安作比較,直到現在,我還是認為那是對高安的侮辱。
和高安比起來,鄧朴旻的確有那麼點不同。
高安屬於眉清目秀很乾凈的那種男孩子,而鄧朴閔的特色卻是一頭棕褐色、亂七八糟的卷發,雖然我很不願意承認,但嚴格來說,他的五官長得比高安更大氣更英俊,有著一種超越我們那個年齡的成熟味兒。
高安個性溫和隨意,對誰都笑嘻嘻的,非常討人喜歡,可是鄧朴閔卻沉默寡言不苟言笑,我原本以為他孤僻的性格是自卑造成的,後來才發現他對於自己當時的狀態,不僅相當滿意還有著一定程度的驕傲。
他好象認為自己才是真正的天才,而我們統統都是蠢蛋。
補課無聊的間隙,他會突然和我探討一些稀奇古怪的話題,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有的甚至深奧到了哲學的范疇,我搞不懂他的腦子是怎麼長的,一個對基礎知識一竅不通的人,卻對許多當時我們根本不會去接觸的事物有著獨特的見解,那種不懷好意的賣弄讓我在這個差生面前一次又一次地無地自容。
我覺得他是故意的,這讓我對一周兩次的補課感到疲乏,不曉得自己為什麼要象個白痴一樣地任由他耍弄?我從心底里厭惡他,因為在高安面前,我至少還有一種在智慧上平等的感覺,可是,在他面前我卻變成了一個無知的小丑,喪失了所有的自信。
我的人生已經註定要籠罩在醜陋的陰影里,他憑什麼還要奪走我僅存的優越感呢?
我真希望所有的人都討厭他,孤立他,將他視為恬不知恥的怪物。
可惜,事與願違,他才進我們班短短一個月,就讓女生不知不覺分成了兩派,一派仍然和我一樣,忠誠地捍衛著對高安的愛慕,而另一派卻無可救葯地迷戀起鄧朴閔來。奇怪的是,所有男生里頭,高安偏偏還是唯一一個對鄧朴旻另眼相看,頗有賞識的味道,他們並不關心女生之間的明爭暗鬥,反而成為了好朋友,這便意味著我和毛毛會因為高安的關系,常常和他有近距離的接觸,而他又深知我的秘密,這簡直讓我難以忍受。
就在我想盡辦法要擺脫他的時候,很突然地,高安也和鄧朴閔疏遠了。
我早就料到會這樣,他們根本就是不搭調的兩個人,然當我知道這其中的緣由時,又禁不住為他們脆弱的友情扼腕嘆息。
後來,有很多人追問過我毛毛和高安分手的理由到底是什麼,好象我應該知道內情似的,我確實知道,可我說不出來,因為那關繫到女生之間的派系斗爭,我不想臨畢業了還掀起一場軒然大波,於是,只有沉默、再沉默。
毛毛告訴我她難以自拔地喜歡上鄧朴閔是在高中最後一次春遊的午餐上,當時我正坐在郊外的一棵大樹下啃麵包,不一會兒,毛毛便悄悄地坐到了我身邊,我把手裡的麵包掰成兩半分給她,她咬著咬著,眼淚就滴到了牛仔褲上。
我問她,你怎麼了?她憂郁地告訴我,她不想再和高安保持那樣的關系了,我驚訝極了,問為什麼,她說,我只告訴你一個人,我心裡有了別的男孩。不知道怎麼搞的,我一下子就猜到那個人就是鄧朴閔,毛毛果然默認了,並且很肯定地告訴我,並不是因為他常和高安在一起,大家相處久了突然就有了感情,而是自從他進我們班的第一天起,她就喜歡上他了,這完全超出我的意料之外。
春遊之後,毛毛就和高安分手了,直到高中畢業,她也沒向鄧朴閔表白。
我不太清楚他們到底是哪天分的手,只記得高安在一次化學模擬考試中交了白卷,那天班主任把他叫到辦公室談了很久,之後,一切都好象沒有發生過似地平靜了下來,只有我們這些始終對他們滿懷希望的傻瓜,還在替這段早逝的愛情黯然神傷。
高安和鄧朴閔也是在那段時期疏遠開來的,所以我確定,高安已經知道毛毛為什麼執意要和他分開了。
事實上,那段日子,因為身邊也有奇怪的事情發生,我的心情也不好。
班裡有人開始偷我的東西。
每隔三五天我就會丟失一些文具,橡皮、三角尺以及活動鉛筆,我知道那純粹是欺負人的惡作劇。
我沒工夫去計較這些無恥的瑣事,但是,心情卻不自覺地難受起來。
毛毛和高安分手了,我那公主和王子的幻影也破滅了,除了埋頭苦讀,我找不到別的寄託,在這種壓抑的狀況下,還要時刻提防小偷的襲擊,真是倒霉透了。於是,我以時間不夠為由向鄧老師提出不再給鄧朴閔補習的要求,鄧老師也知道會考馬上就要開始了,便答應我補完最後兩節就結束,而我卻因為毛毛和高安的關系,以及自己情緒的不穩定,一拖再拖,始終沒有履行最後的承諾。
直到高安和鄧朴閔絕交。

Ⅵ 求一篇很久以前在《萌芽》上連載過的小說名字

可蕊大姐的都市妖奇談嗎?

Ⅶ 求問科幻小說名字。短篇小說,可能曾在《萌芽》連載。一個名叫琳達的女孩,養了一隻會飛的恐龍在城市上空

一個名字叫琳達的女孩,養了一隻會飛的恐龍,好像是偷偷養的,

Ⅷ 求萌芽上的一篇文章

萌芽上的一篇《天黑請閉眼》

Ⅸ 找《萌芽》上一篇文章,題為《曲終人散》,作者徐璐。謝謝~

曲終人散 徐璐
安魂曲

小時候有個大的不著邊際的理想:周遊世界。我嚮往波爾金諾的秋天和普羅旺斯的夏日,渴望到西藏去看一眼純凈的天空和瑰麗的布達拉宮,到新月半島看大清真寺和蒙面的異族女子,到南北極體驗極晝夜以及深寒三千尺,還想去西班牙學弗拉門戈舞和過西紅柿節,去非洲邊打手鼓邊吃香蕉。梭羅在《瓦爾登湖》里說過:一個人若生活得誠懇,那他一定生活在遙遠的地方了。遠方,一個多麼有魅力的名詞,意味著神奇的風景,更真誠的生活,以及在路上的無限可能。

周曉楓在散文《鋸木場》很聰明地指出動物和植物的區別:當一隻動物不再移動,它死了;而當一棵樹被移動,它死了。人是一種動物,他必須移動,以動態來表徵他沸騰的生命。唯有死去,他才能安居於小小墳冢,永不再流離失所,凱魯亞克最著名的小說叫《在路上》。喬伊斯詩意地說:漂泊是我唯一的美學。也有作家總結過,兩種小說題材具有恆久魅力:漫遊小說和家族小說。

獨自在路上的狀態是危險而迷人的。沒有遮擋的屋頂,你不知道下一秒天空會是旭日和風還是暴風驟雨,你甚至都來不及撐開傘;沒有神諭的暗示,你不知道明天降臨到頭頂的是奇遇還是災難,只能赤身在賭局中肉搏。心靈會因為這種不確定而承載巨大的起落,生命卻因此越發華彩越發豐盈。是不是,只有維持一種在路上飄飄盪盪的感覺和心態,才能夠保持一份文學的思緒和心情?

長大以後,這個理想不再那樣令我夢魂牽繞,因為我開始相信一句歌詞:最美在心不在遠處。而「家」這個字眼在我的心裡變得越來越重,越來越富有深沉的意味。我從拚命想要離開家變成一心只想回家。戀家並非出於脆弱而是緣於清醒,知道了自己真正想要什麼。

成年後一直離開故鄉瑟堡的羅蘭·巴爾特說過這樣一句話:有時候,遠方意味著家的召喚。大學在外飄盪了四年以後,我開始對家有了一種近乎沒有出息的眷戀。可考研的時候,出於專業上的考慮,我還是選擇輾轉到了另外一座城市。但我想,總有一天,我是要回家去的。長長久久永永遠遠地回去。平靜地死在出生的城市,是我一直以來的設計。

記得大四的中秋節前夜,學校突然停電,正好接到媽媽電話,問我有沒有月餅吃。在一片黑暗中我突然做出決定,明天就回家,去吃月餅!呵呵!第二天,我就當真跳上了回家的火車,在車上度過了一個中秋夜。雖說那時正是艱苦的考研期,乘坐的那輛火車也很混亂,可現在回想起來,依然十分珍惜那樣的一個中秋夜。那種感覺,是一種知道動盪後就是寧靜家園的安心。而家,是一支永遠輕柔奏響的安魂曲。

*/這一首沉澱靈魂的安魂曲

我也曾夢想周遊世界,夢想用自己的腳步丈量天地無邊的遼闊,夢想用旅途中點點滴滴的感動充實自己日漸單薄的想像,我卻沒想過,這是一個大得不著邊際的夢想。

遠方一定很美,如果遠方不美,就不會有那麼多善感的信念執著地堅持追尋遠方。可是遠方到底在哪裡?每一處經過的地方都會因為我們的走近而變得不再遙遠,不再神秘,不再讓人充滿期待和想像。所以有人說遠方很遠,在你心裡,同時遠方也很近,就在你腳下。或許遠方只不過是我們心目中一個太過完美的夢想,那是一個讓我們用來自我安慰,同時也自我欺騙的地方。那是一個,我們一輩子都在努力尋找,卻永遠也不會找到的地方。

我們找到的,只是自己的家,那是一個想起來都讓人覺得輕松自在、怡然自得的地方。我也很戀家,也是戀家戀到感覺上沒出息的樣子。可是我一點都不覺得羞愧,相反的,我很自豪,我很慶幸我有一個讓我可以如此依戀的家。感謝爸爸媽媽,讓我有一個這樣的家,為了這樣的一個家,我心甘情願放棄遠方所有的期待和夢想。

進行曲

最近一直處於重壓之下。很累。看看朋友們,也都一樣。工作的四處奔波,做學生的忙論文考試;出國的在拿學位,辦移民,打工,壓力更大。而遠在美國奮戰碩士論文的朋友教育我說:趁宿舍沒人,拿一把掃帚在門背後舉起來大喊一聲:賜予我力量吧。呵呵,真是可愛的傢伙。

我們所處的年紀,正是尋找和確定自己位置的時候,是脫離父母的庇護真正走向獨立的時候。應該努力為自己爭取一個好的起點。

馬克思說:美是人的本質力量的最終確證。——我一直認為這是最經典的關於美的定義。只有我們充分發揮自己的智慧和能量,將所有的逆己因素變成順己因素,讓生活變成自己夢想的樣子,我們才能從自己創造的生活中領略到美,並對自身的能力和價值加以肯定。那些懶惰和意志薄弱的人,只能被自己的失敗弄得喪氣;更愚蠢一些的,則會對自己一手造成的生活怨氣沖天。還是大學時英語老師說得好:永遠不要抱怨別人,不要抱怨外界,要怪只能怪自己做得不好。

小時候熱愛生活,只能算是活得有興致,對世界僅僅止於欣賞。世界是美的,我是世界之外的一個旁觀者。現在熱愛生活,是知道這個世界上存在真正值得去追尋的事物,於是,欣賞上升了一格,變成了參與。世界是美的,而我是世界的一部分,我應該也是美的、也應該創造美——這時的熱愛,更負責任,也更有分量。

我喜歡的作家嚴歌苓說過一句話:愛人是紀律。——甚妙。一個人如果有深愛的人,他就不能鬆懈,不能放棄自己。他會為了匹配他的愛人而不斷地進行自我約束、塑造、提升,想盡辦法讓自己精彩,讓自己的愛情精彩。推而廣之,如果你愛生活,就要接受生活給你的所有壓力和挑戰,竭盡全力將每一仗都打得漂亮。因為你愛它,你情願遵守這殘酷的紀律。

幸福是現在時。願我總能跟上生活的急行軍,願每一刻都有慷慨的進行曲相伴相隨,願每一個現在都充溢著勇敢拓進的幸福。

*/這一首深沉、內斂的進行曲

我不熱愛生活,從來都不。當我看到媽媽為陽台上新發的一片綠葉而欣喜不已的時候;當爸爸又發消息給我,叫我不要灰心、要相信明天一定會很好的時候;這樣的感覺尤其強烈,同時伴隨著慚愧和自責。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麼那麼熱愛生活,更不明白我為什麼不能像他們一樣,對身邊所有的人和事都充滿了活力與熱情。我不明白為什麼自己總喜歡沉溺在那些散發著淡淡憂傷的旋律和文字中,甘願永世不醒。

其實人活著的方式有很多種,蓓蓓跟我說:不管怎麼樣,你得讓自己活得好。似乎在那一瞬間,醍醐灌頂。是啊,我一直錯以為自己把愛當成責任,卻沒想到愛被我當成的只是一種負擔。我為自己想了太多太多,為那些關心我、愛我的人,想得太少了。我一直誤會了他們對我的期待,其實他們,只不過要我開心地活著而已。就是這么簡單,我有什麼理由做不到呢?

老歌曲

近來宿舍一個姑娘總在唱一首老歌:十七歲那年的雨季,我們有共同的期許,也曾經緊緊擁抱在一起……

驀地,就一下回到我的十七歲。我們的十七歲。

一度很迷一本小說,《告別天堂》,作者笛安。一直很少讀書流淚的我,居然不止一次地看哭了。哭時光飛逝,哭消散的情誼,哭再也回不去的美好,哭年輕的、甜美的、充滿傷害的愛情。正是這本書,使我對我的高中生活懷念到無以復加。

笛安說,一個人如果十年過去,還忘不了自己十幾歲時的情人,只能說明她從來沒有進化過。

我不知道他算不算我十幾歲時的情人,畢竟,高中時只是我單方面的暗戀。但是,這么多年來,他在我心中占據著非常特殊的位置。每年的2月13號,我就會自然的想到:這是他的生日。記憶從未疏漏——看來,我進化得不好。呵呵。

也許,從內心底里我還是不願意忘卻我十幾歲時的情人。

也許,永遠也忘不掉了。

時隔多年,終於和他走了一場。雖然最後是分手的慘痛結局,但,我一點不後悔。我只後悔沒有早戀,沒有做他名正言順的十幾歲時的情人。

盡管,長大之後再看那時的愛,懵懂,單薄,也不夠深刻。但我相信,大家都願意笑著回憶往事,懷著溫柔慈悲的心情。

每一場愛情都帶有其自身特有的溫度和光輝。或許它經不起滄海桑田,或許終落得個勞燕分飛,但那一段時間因為有了這樣的愛人,這樣的愛,便形成了「這般」的而不是「那樣」的風景,於是,它便「這般」的迷人。這般度過一段生命,其實,挺好。

想一想呵,十六,十七,十八歲——正是生命綻放如花的美麗季節,又是心智單純到什麼都肯相信的年紀。星夜與操場,啤酒與紙牌,舊單車與宿舍樓,青草坪與小樹林,風檐展書與白衣飄飄,隔水相望與臨窗聽雨,彈吉他的寂寞少年與一個姑娘水晶般的眼淚……這一切,真是美輪美奐。那些懵懂的孩子們,擁有與崇高的愛情相匹配的赤誠,以及與之最相宜的明亮的青春。這時的愛,最簡單,最干凈。

這時候,能夠遇到一個人,點亮你的眼睛,點燃你靈魂深處的激情,你們一起愛一場,是一件多麼幸運的事。所以,我堅持認為,生命最初的一次綻放,值得我們恆久的珍視。

朋友,看到如上的文字時,你有沒有想起你十幾歲時的情人呢?

那個曾帶你溫暖和安慰、歡笑與眼淚的情人,如今在哪裡呢?

他,還住在你心裡嗎?

*/這一首纏綿悱惻的老歌曲

就快十年了,我不知道到我二十七歲的時候,是不是還跟今天一樣,無法忘記,還是一個從來沒有進化過的人。

可是,到底為什麼要忘記?曾經那一段懵懂、青澀、刻骨銘心,卻難以啟齒,更不足為外人道的情感,不是值得我們恆久珍視的東西嗎?

曾幾何時,那是一塊懸在心裡的蜜糖,看一眼,就甜好久;想一想,就忍不住笑出來。我想那是沒有人能抗拒,也沒有人想拒絕的美好,時至今日我仍然這樣以為。

曾幾何時,那是一道無法碰觸的傷痕,回想起來,就從手心裡冒出絲絲的涼意,一種無法言喻的酸楚在霎那間湧上心頭。我以為眼淚有緩解壓抑情緒的作用,事實證明,也不怎麼管用。

這么多年,我錯過的人很多,而唯一真正讓我覺得遺憾的,也只有最初那一段其實什麼都不算的情感。有時候會想,如果當時,我有勇氣早戀,跟他做名副其實的「十幾歲時的情人」,到了今天我的遺憾會不會少一點。

其實,我到現在還覺得自己是對的。有些感覺,一說出來,就真的不美了。我寧願要一個一輩子都想起來就覺得親切、溫暖的「好朋友」,也不要一個彼此都覺得尷尬、沒有辦法自在相處的「舊情人」。

到了今天,我已經可以坦然地面對這個也許一輩子都彌補不了的遺憾。就算我錯過的,是人生中唯一的一次怦然心動,對於命運的這種安排,我仍然心存感激。感激命運讓我遇到過這樣的一個人,感激命運讓我的人生有這樣一段美好的回憶,感激在這一段不算愛情的情感經歷中從來沒有人受傷害,感激在一切都歸於平靜後我還收獲了對愛情的更深刻的理解,和一個也真心真意把我當朋友的好朋友。就像朋友說的,就算不是跟自己最喜歡的那個人一起,未來的日子也可以很幸福。我相信,只要我們還抱有這樣一顆赤誠而真摯的心,我們就不會辜負最終與我們相伴一生的那個人。

祭念曲

去年我寫了個小說《忽然長大》。一些年輕的小姑娘不知從哪裡弄到我的電話和郵件,好奇又急切地問:《忽然長大》寫的是真事嗎?你是小說女主角的原型嗎?不願自我暴露,卻也不願辜負她們,因為小說本來就是寫給曾經的、現在的女高中生們的。於是我說了真話:是真的,我就是。我還說:我的小說很拙劣(非謙虛),可我的生活很精彩(無比驕傲),呵呵!——是的,生活如此豐盈多姿,決非一個短篇可以容納的下。

高中時我有一些夢想:鄭鈞,北大、文學,他……很遺憾,那時的自己沒有足夠的力量抵達夢想。後來,這些夢想竟一一實現。盡管夢想姍姍來遲,盡管有失望、有失意、有失去,但,到底,夢想,還是降臨了。美夢成真的時刻的確是美妙絕倫,奔赴夢想的路途中經受的一切苦痛掙扎都值得了。生活如此慷慨,我心懷感恩。

去年春天,他——我年少時最遙遠最華麗的夢想終於成為現實。下面的話幾乎不忍心說,等於在剛給了點希望後又立即澆姑娘們一頭冷水。可是,已決定在篇文字里不撒謊,所以,我要說真話:在終於得到了他之後,我又放開了他。

原因很復雜。感情的事都是復雜的、說不清的。我想,問題主要在我。就像朋友批評我時說的:看你為人豪爽,其實骨子裡是個難纏的林妹妹。林妹妹何許人也?林妹妹是個為了認定的一個信念,可以與自己、與全世界作對的人。因為他的固執,也因為我的格外固執,我們兩敗俱傷。

去年秋天,他遠渡重洋。身心疲憊的我也回到學校繼續自己的生活,讀書、寫字、思考、沉默,以及,無法抑制地懷念。有一些人,一些事,註定要銘記一輩子,想念一輩子。

塞林格永遠是我熱愛的作家。他筆下那些脾氣挺壞、心挺好的主角永遠令我著迷。在塞林格的短篇小說《獻給艾斯美》里,那個叫查爾斯的動如脫兔的小男孩愛說一個謎語:猜猜看,一堵牆對另一堵牆說什麼?答案是:在拐角處見。

我們都有各自的生活軌道,像牆一樣,在固定的地點沉默的生長和延伸,隱忍惡意的敲擊,對那些優美的輕叩則報以溫柔回響。同時,為了固守自己的領地,我們也在遭受著誤解、懲罰和內心的折磨。而最固執的我,遭受的是最殘酷的責罰。只願,浴血淬火之後,我內心的天地自有一片清澈澄明;而最珍視的東西,依然在我的視野之內、夢想之端閃閃發光,不曾走遠。

一年時光轉瞬即逝,又是春暖花開時。在最美麗的季節里,我虔誠地許下一個心願:希望,在他和我都還沒老成斷壁殘垣、互相辨不出來的時候,在彼此的笑容里還沒有皺紋的時候,我們,還能在某個拐角處重逢。

*/這一首意味深長的祭念曲

喜歡那堵牆對另一堵牆說的謎語,希望我們真的能與那些擦身而過的夢想在下一個拐角處重逢。

曾經有兩句經典到極富人生哲理的鍾表廣告,一個是「不求天長地久,只要曾經擁有」,另一個是「一旦擁有,別無所求」。我跟朋友說我選第一個的時候,他們都覺得,我不像這樣的人。其實我自己都不知道,在這個問題上,我到底是怎樣的人。我很喜歡的一個歌手張雨生在他的《大海》中,唱過一句我很喜歡的詞:如果大海能夠喚回曾經的愛,就讓我用一生等待;如果深情往事你已不再留戀,就讓它隨風飄遠。

我是一個從來不會主動的人,不懂得如何去爭取,也不懂得怎樣去保護。總是天真卻很固執地以為,無論人或事,如果真是我的,就沒有人能拿走。連媽媽都笑我傻,她問我怎麼知道什麼才是我的,她還說,不主動,什麼都不會是我的。對此,我無言以對。盡管,我承認媽媽說的話有道理,可仍然不想去改變什麼。

我想按照自己的軌道去行走,積極地面對我的人生,做我自己該做的事情,為自己那些說起來都很渺小的目標竭盡所能。可是,我不想改變別的人或事,當然,我也沒有能力去改變他們。大海可以喚回的,我可以用一生去等待;你已不再留戀的,我願意讓它隨風飄遠。

我選「不求天長地久」是因為我知道,這個世界上根本就沒有什麼天長地久。所有的人和事都會在生活這條充滿了跌宕和磨礪的長河中慢慢改變,不管你想不想,都沒有人能抗拒,我也不例外。所以,我們本就該抱著嘗試、甚至是賭博的心態去面對未來。盡最大的努力,做最壞的打算。我想,這樣,我們就有足夠的熱情和勇氣去面對生活,也可以足夠樂觀、健康地面對生活中所有的考驗。所以,我們更應該加倍珍惜,曾經擁有、現在擁有或者即將擁有的一切。

同時,我是這么地了解自己,我知道自己一旦擁有,就真的別無所求了。既然是這樣,我又何必再去選它。

有時候,我也會暗自慶幸,沒有沖動地為了彌補一個小小的遺憾而把自己投入到一個更大的遺憾中去。也許是我沒有勇氣去面對一個最終還是要勞燕分飛的結局,選擇不開始,是對自己的一種保護,也是不想帶給我那麼用心愛過的人一絲一毫的困擾。也許,冥冥中真的有什麼在主宰,我永遠都記得,他悠閑地坐在桌子上,有口沒心地跟我說:算了,既然我們誰也無法將誰說服……嗬嗬,像這樣的兩堵牆,還有相逢的一天嗎?還有必要再重逢嗎?

一向討厭命題作文的我,卻十分喜歡這個別致的題目:曲終人散。音韻流轉,境界頗高。我發現,李白的一首詩里竟極巧合地藏有這四個字。最初的想法是用四句詩做小標題,寫一個結構精巧的短篇小說。後來卻決定寫成散文。我對自己說:你已沉溺在寫小說這門撒謊的藝術里太久太久,真真假假虛虛實實,騙人亦自欺。來,寫點真東西,溫習一下散文的筆觸和步調;也看看你自己,是否還有剖白內心的勇氣和能力。

內心的交響曲已演至終端。得成一篇感性知性交織的文字之後,壓在心頭的情感似輕快了許多。與自己談心後得到的這種通透的喜悅,正是這些年來我筆耕不輟的根本原因,也是我成長的一種獨特方式。而那些熱愛閱讀的人,也正是為了從別人的心曲中尋找與己契合的旋律吧?

最後,我想以李白的詩來為這篇文字作結。

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發,朝如青絲暮成雪。 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烹羊宰牛且為樂,會須一飲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將進酒,杯莫停。與君歌一曲,請君為我傾耳聽。鍾鼓饌玉不足貴,但願長醉不復醒。古來聖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陳王昔時宴平樂,斗酒十千恣歡謔。主人何為言少錢,徑須沽取對君酌。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酒,與爾同銷萬古愁。

Ⅹ 有一篇小說,發表在《萌芽》上了的,裡面男主人公的名字叫左岸,那篇小說叫什麼名字

《左岸,我們愛如笙歌》女作家白小葵作品。
內容簡介:尹藍夕,一名普通的大學三年級女生,因為相戀已久的男友崔浩與自己的閨密周美美劈腿,而整日痛苦不堪,沉溺於網路。她在QQ里偶遇了左岸,一個家財萬貫、父母離異的十六歲男孩。正當藍夕嘗試著面對這份感情之時,卻從左岸的女朋友丁凌那裡聽到一個驚人的消息——左岸已經由於腦癌去世一個月之久……
而當藍夕在無盡的痛苦中選擇性失憶時,左岸又奇跡般地出現在藍夕的身邊……左岸與藍夕面對的,將會是怎樣一場盪氣回腸的愛之笙歌呢?

不知道你問的是不是這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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