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症男生喜歡看科幻小說
❶ 有沒有男主有心理疾病的小說
如下:
1、定義獨一無二
2、那村那人那傻瓜
3、余溫
4、親愛的弗洛伊德
5、霍先生的妄想症
6、逆風的吻
7、至親至疏
8、病寵成癮
9、嫁給林安深
10、嗨,你的鍋鏟
11、囚在湖中的大少爺
12、三棄公子
小說是以刻畫人物形象為中心,通過完整的故事情節和環境描寫來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體裁。
「小說」出自《莊子·外物》。
人物、情節、環境是小說的三要素。情節一般包括開端、發展、高潮、結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聲。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 小說按照篇幅及容量可分為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和微型小說(小小說)。
按照表現的內容可分為神話、仙俠、武俠、科幻、懸疑、古傳、當代等小說。按照體制可分為章回體小說、日記體小說、書信體小說、自傳體小說。按照語言形式可分為文言小說和白話小說。
小說與詩歌、散文、戲劇,並稱「四大文學體裁」。
小說刻畫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寫、動作描寫、語言描寫、外貌描寫、神態描寫、側面描寫,同時,小說是一種寫作方法。
❷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是本什麼樣的書他的作者是誰
福爾摩斯是一個虛擬的人物 歷史上並沒有這個人 只是一個偵探小說家虛構出來的人物 這個偵探小說家叫"柯南道爾" 他在這本書里把自己寫成了主人公福爾摩斯的一個朋友 叫"華生" 在小說裡面他是一個醫生 他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福爾摩斯 並和他一起合租一個房子 地址是什麼我還真給忘掉了 反正就是這么一個關系吧 小說中主人公的全名是"歇洛克·福爾摩斯" 他精通很多門學問 書中的具體內容就是他破獲的一些案件的具體經過 其中華生醫生也經常能夠幫到他很多的忙 建議你自己去看看這本書 很有意思的 寫的很好 要不也不能成為名著 是吧? 下面是網站 你可以自己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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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關於福爾摩斯的具體介紹 你好好看看吧``
夏洛克·福爾摩斯是小說家柯南道爾所創造出的偵探怪傑,現在已成為世界通用的名偵探最佳代名詞!
福爾摩斯他不但頭腦冷靜、觀察力敏銳,推理能力更是無人能及。(另外,他的劍術也相當高明)
平常他都悠閑地在貝克街211號的B室里,抽著煙斗等待委託上門。但一旦接到案子,他馬上會變成一匹追逐獵狗的狼,開始鎖定目標,將整個事件抽絲剝繭、層層過濾,直到最後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華生博士雖然有點「反應遲鈍」,但也正因為如此,才特別襯托出福爾摩斯的足智多謀。
◎夏洛克·福爾摩斯小檔案◎
十九世紀英國名偵探,是007情報員的老前輩。
總部在英國倫敦貝克街221號B。
身材高大、長臉、濃眉、黑發、鷹鉤鼻、灰色眼睛。
頭腦精密、眼光銳利,對毒物、解剖、醫學有很深的研究,
說話很快,聲調很高。
最佳拍檔:華生醫生,也是這部回憶錄的執筆人。
倫敦街頭的一群流浪兒,是他辦案的最好助手。
附註:
1891年5月4日與莫里亞蒂教授一起掉入山谷死亡。原因是柯南·道爾厭倦此角色,刻意安排;不過應讀者一再要求,福爾摩斯再次復活。
艾妮·安蒂爾是福爾摩斯的意中人。
福爾摩斯是新一最崇拜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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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Sherlock Holmes
譯名:歇洛克·福爾摩斯(夏洛克·福爾摩斯)
國籍:英國
生日:1月6日
星座:魔羯座
血型:O
身高:188厘米
體重:235磅
地址:倫敦貝克街221B
大學:Oxford(牛津)
最喜歡的顏色:黑色
最喜歡的食物:哈德森太太做的
最喜歡的女人:艾琳.艾德勒
最喜歡做的事:破案(廢話)、去劇院聽歌
家人:哥哥——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
朋友:約翰·H·華生
對手:莫里亞蒂
看不起的人:雷斯垂德、葛萊森
性格:冷峻、詼諧、機警、沉著、意志堅強
愛好:破案(這好象是廢話)、藝術、音樂、小提琴、拳擊、劍術
特長:以上都是
職業:私家偵探
福爾摩斯的學識范圍:
1.文學知識——無。
2.哲學知識——無。
3.天文學知識——無。
4.政治學知識——淺薄。
5.植物學知識——不全面,但對於莨蓿制劑和鴉片
卻知之甚詳。對毒劑有一般的了解,而對於實用
園藝學卻一無所知。
6.地質學知識——偏於實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
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質。他在散步回來後,曾把濺在
他的褲子上的泥點給我看,並且能根據泥點的顏
色和堅實程度說明是在倫敦什麼地方濺上的。
7.化學知識——精深。
8.解剖學知識——准確,但無系統。
9.驚險文學——很廣博,他似乎對近一世紀中發生
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細。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於刀劍拳術。
12.關於英國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實用的知識。履歷表:※1854年(出生) 福爾摩斯該年出生,祖父為世代鄉紳(《希臘語譯員》),成長環境不詳,但從其年長七歲的哥哥在====工作來看(《希臘語譯員》)(《證券經濟人的書記員》),說明他家道中落(當時的紳士是不工作的)。有一位叫弗納•凡爾奈的做醫生的遠親(《諾伍德的建築師》)。兄弟大概都是由乳母南妮養大的。
※1861年(7歲) 進入貴族學校(寄宿制度)或是請家庭教師接受教育。祖母是法國拿破崙時代的畫家賀拉斯•凡爾奈的妹妹。福爾摩斯自認為他也繼承了這樣的血統(血液中的這種藝術成分很容易有最奇特的遺傳形式《希臘語譯員》)。福爾摩斯家裡形成了良好的音樂氣氛,少年時代開始學習拉小提琴。
※1867年(13歲) 雖然當時的貴族子弟一般都要進入公學(貴族和上流社會子弟,主動體育的學校),但福爾摩斯對這種學校常設的體育項目橄欖球不感興趣,所以就沒有進入這種學校。而是請家庭教師繼續傳授知識(《新娘失蹤事件》)
※1872年(18歲) 進入大學,傳說福爾摩斯讀的是著名的牛津或劍橋大學。在那時,他不喜好集體體育活動,而喜歡擊劍和拳擊,專業為化學(《格洛里亞•斯科特號之迷》)。似乎認同『文學知識等於零』這個觀點,而且還因此遭到過華生的嘲笑。
※1873年(19歲) 一年級的最後一個學期,因被同級威克多•特雷佛的狗咬傷,兩人便熟識起來,之後的一個夏天,福爾摩斯受邀去威克多•特雷佛家做客,在特雷佛的父親提醒下,意識到自己有做偵探的條件(當時福爾摩斯的推理、觀察能力就已經非常強了)。同年偵破了《格洛里亞•斯科特號之迷》案件。暑假期間,他多半時間沉迷於化學時間中(《格洛里亞•斯科特號之迷》)。
※1874年(20歲) 大學的最後一段曰子,同學們盛傳他的推理方法(《馬斯格雷夫禮典》)
※1875年(21歲) 大學畢業。
※1877年(23歲) 他開始在大英博物館附近從事偵探工作,為數極少的工作間隙,積極去研究各門科學,為將來打基礎。生活得很艱難。
※1878年(24歲) 偵破了(《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惡妻子案》)
※1879年(25歲) 受同學雷金納德•馬斯格雷夫的委託,偵破了(《馬斯格雷夫禮典》)。
※1881年(27歲) 在聖巴羅米醫院,通過朋友斯坦弗的介紹,福爾摩斯與退役軍醫華生結識,並合租了貝克街221號B室。並介紹雷斯垂德和葛萊森給華生認識。同年偵破了《血字的研究》一案。
※1882年(28歲) 華生開始記錄案子《五個橘核》。福爾摩斯開始出名,並以『工作本身就是報酬』安慰過海倫•斯托納。
※1883年(29歲) 同年四月偵破《斑點帶子案》。
※1887年(33歲) 因偵破《荷蘭----蘇門答臘公司案》和《莫波吐依茲男爵的龐大計劃案》而在歐洲聲名大噪。也因疲勞過度而病倒,前往薩里郡的賴蓋特修養(《賴蓋特之迷》)。同年四月偵破《賴蓋特之迷》。
※1888年(34歲) 一月偵破了《恐怖谷》一案。同年七月偵破了《四個簽名》案件。福爾摩斯發表了《各種煙草的鑒別》、《腳印探索》、《職業對手形造成的影響》等幾篇文章。偵破了《希臘語譯員》一案,而且發表的文章也得到了好評。同年十月,福爾摩斯開始服用可卡因,令華生大為其擔心。
※1889年(35歲) 華生與《四個簽名》案子中的摩斯坦小姐結婚後而離開貝克街,但仍經常與福爾摩斯一起辦案。同年三月,偵破《波西米亞丑聞》案,而且因案中的艾琳•艾德勒而改變了福爾摩斯小看女人的看法。並首次稱華生為『我的傳記』作者(《波西米亞丑聞》)。同年六月,偵破《歪唇男人》、《駝背人》、《證券經濟人的書記員》及《博斯科姆比溪谷》案件。同年七月偵破《海軍協定》一案。且是福爾摩斯為維護國家利益所偵破的案件。同年九月偵破《工程師的大拇指》與《五個橘核》案。同年十月偵破《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一案。
※1890年(36歲) 秋季偵破《紅發會》案件。同年十一月發生《臨終的偵探》事件同年十二月偵破《藍色石榴石》一案。從冬季到春季,福爾摩斯都在法國====工作。為追蹤莫里亞蒂教授而和華生去了歐洲。
※1891年(37歲) 《最後一案》中福爾摩斯和宿敵莫里亞蒂教授在瑞士的萊辛巴赫瀑布決一死戰。此後便為空
,福爾摩斯的存在性推論
福爾摩斯的原型,據道爾自己在《真實的福爾摩斯》(The Truth About Sherlock Holmes)中敘述,是根據他的醫學院導師Dr. Bell(也就是中國通常翻譯的貝爾教授)而來。但是,就是貝爾本人似乎不喜歡這樣的說法。我個人也覺得這是道爾在那位真實原型的要求下誤導讀者。
我覺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實存在於倫敦。當然,這位偵探先生不叫福爾摩斯也不住在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爾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類似的「咨詢偵探」工作。也就是說,我認為福爾摩斯是來自於真人原型的。他的個性大概不會象福爾摩斯那麼鮮明,他的演繹法大概也不會每次都管用,但這個倫敦的天才偵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幾個案件-四簽名,巴斯克威爾的獵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險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這位真實偵探的辦案記錄。而歸來記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爾虛構的。特別是到了新探案後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爾編造的。這里有兩種可能,一是這位真實的偵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後來一樣隱退了。而當時柯南道爾和報社簽了合同進行連載,不可能中途停筆,所以不得不編造。而冒險史和歸來記中少數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為當時沒有好的案件可以寫而編造的。
關於這個理論的直接證據的確沒有。但是,近年來有許多美國研究者(比如Saul Cohen 的「Notes for an Essay on Holmes and Holmes」)把美國一位也姓福爾摩斯的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和大師聯系在一起。說他和大師可能是堂兄弟之類之類。
溫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在他的著名福爾摩斯研究《福爾摩斯的私生活》(The Private Life of Sherlock Holmes )中也提到他曾經在倫敦圖書館里找到作者為亨利?華生(Henry Watson)的醫學著作。這與其說是華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說華生在紀錄福爾摩斯案件的時候使用了約翰(John)這個假名。
另外,垂福爾?豪爾(Trevor Hall )在他的福爾摩斯的大學與學院「Sherlock Holmes's University and College」中居然在相應年份的劍橋三一學院學生名單中查到R?馬斯各雷夫(R. Musgrave),這很可能就是福爾摩斯大學同學,馬斯格雷夫禮典的委託人雷金納德?馬斯格雷夫(Reginald Musgrave)。
這些似是而非的間接證據,都有不少漏洞。福爾摩斯,華生,馬斯格雷夫等等作品中使用的名字,都是很常見的姓氏,同名同姓的可能也不是沒有。華生在很多情況下為了照顧到委託人的隱私,又不得不更名改姓。就是在他據實而書的時候,我們也不能完全依賴他那往往含混不清的記性。所以,我們若是像原旨主義者一樣相信道爾原著的每一句話,很快就會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這也為福爾摩斯研究增加了很多困難和樂趣。分辨哪些是華生的筆誤(或者故意隱瞞),哪些是可以引導我們探知真相的證據,恰恰是福學最具挑戰的部分。
有趣的是,很多福爾摩斯研究者,包括著名的希德尼?羅伯特爵士(Sir Sidney Robert), 和全注釋版福爾摩斯的作者威廉姆?B?巴瑞格德( William B. Baring-Gould), 溫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和我最喜歡的垂佛爾?豪爾(Trevor Hall), 在作品開篇,能夠理智地意識到自己在研究一個公認的虛構人物。但是,到了作品末尾,都不由自主地把大師當成一個存在的歷史人物。這大概是所有福學研究者心中共同的希望吧。
2,福爾摩斯的存在性推論2
我的朋友並不認為福爾摩斯真實存在,但是他認為案件是存在的。身為醫生的柯南道爾可能經常以法醫的身份協助警方辦案,對後者的很多手法都不甚苟同,而在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時,恐怕時常遭到警官的嘲笑和忽略。所以他把當時警方放棄的疑案攢了一些,用自己提出的所謂演繹法進行分析給出自己的結論。為此,他虛構了一個「咨詢偵探」福爾摩斯和醫生助手華生,並把這些換過地名人名的案件寄給報社發表。這種說法就可以解釋在福爾摩斯探案集中不時流露的對警察的嘲笑。在《血字的研究》收到好評之後,他開始連載。在積攢的案件用完之後,他不得不編造案件。之所以如此推測是因為福爾摩斯故事裡的情節有時候太過巧合,缺乏生活中的隨機性。所以很有可能是柯南道爾借用當時的案件,自己加入情節改造而成。
3,關於福爾摩斯的歷史。
福爾摩斯作為一個人格來研究其實是蠻有趣的。(我建議各位去研讀W.H. Baring-Gould的《Sherlock Holmes of Baker Street》這是任何一個Sherlockian都會反復閱讀的經典。其次,我推薦Trevor Hall 的《Sherlock Holmes: Ten Literary Studies》。)整個故事中,歇洛克簡直如機器一樣精確冷酷,一點點似有若無的溫情使他的個性變的更復雜。這也是我認為他有原型的主要原因。很多福爾摩斯專家認為他對女性的排斥很可能來自於他幼年和母親的不愉快(Sir Sidney, Mr. Hall)。當然這種把心理問題都歸罪於年幼時與父母之間的問題,是弗洛伊德的典型論調,我並不是很喜歡……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麥可羅夫特也在與人交流和異性關繫上存在很嚴重的問題,所以這種心理問題可能的確和他們兩個所共有的歷史有關-也就是幼年時期的家庭問題。
一個很極端又富於戲劇化的解釋認為歇洛克的母親因為有外遇而被歇洛克的父親殺死(Hall),而後者因為種種原因而沒有受到應有的制裁。所以歇洛克終生討厭女性,對警察毫無好感,堅持自己的「正義」標准。他所進行的「咨詢偵探」幾次在警察之前找到兇手,自己扮演法官的角色對後者進行「正義」的審判。當然……這是有點太過戲劇化了,所以我不是很喜歡這個說法。
4,福爾摩斯的心理問題。
福爾摩斯最主要的心理問題是憂鬱症,種種跡象都表明他絕對是抑鬱狂躁型憂鬱症(Bipolar Disorder)患者。這一型的憂鬱症患者時而充滿精力,可以連續工作幾天幾夜,極其興奮,脾氣暴躁,感官異常靈敏,;隨之爾來的是連續幾個星期的低潮期,患者表現乏力,沒精神,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趣,可以懶在床上一天不動,厭食……這難道不就是福爾摩斯嗎?只要一有案件就可以興奮的工作,沒有案件的時候就懶在家裡跟華生發牢騷「倫敦沒有具有天賦的罪犯了!」在沮喪到極點的時候甚至需要可卡因來維持生命……對於福爾摩斯來說,注射可卡因是必要的,否則他大概會因為過度沮喪而自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抑鬱狂躁型憂鬱症患者腦部運作方式和精神分裂類似,以分散無連續性的思維為主要症狀之一,換言之,他們都不具備邏輯思維的能力。然而,考慮到海明威也是抑鬱狂躁型憂鬱症患者,同時也是美國大文豪……對這個問題,我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
而且我相信福爾摩斯大概有偏執傾向(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偏執的對象當然就是他心目中的所謂「高於一切的絕對正義」。然而,我並不認為福爾摩斯患有與他的憂鬱症同等程度的OCD。畢竟他並沒有懷疑周圍所有人都是「非正義」的,也並沒有用自己的條條框框去限制其他人。所以,他還的OCD 還遠沒有達到人格障礙的程度,大概只是有些許偏執而已。
然而無論是憂鬱症或者偏執都無法解釋他對女性的冷淡。這可能的確是來自於他過去發生的事情……大概不太可能是初戀,因為麥可羅夫特也對女性冷淡。
再順帶說說麥可羅夫特,他是典型的自閉症(Schizoid personality disorder)。就他們兩個的心理問題來說,對於「母親外遇-父親謀殺母親-父親逍遙法外」的推論也並非那麼虛無縹緲。
5,福爾摩斯和開膛手傑克。
很多人談論過這個問題……有很多關於這個話題的電影和游戲。一般認為福爾摩斯生於1854年,那麼他到1888年,也就是開膛手傑克活動的一年,不過34歲,也就是四簽名之前的事情,當時華生應該還和他住在一起。如此重要的案件為什麼福爾摩斯探案集里沒有寫到,甚至連提都沒提一句?
如果按照我的解釋,福爾摩斯真的存在,那麼很可能是福爾摩斯成功的偵破了這個案件,否則開膛手傑克不可能在殺掉5個女人之後就收手。但因為其中涉及敏感人物所以不便透露詳情,甚至可能連柯南道爾都不知道具體情況。
按照我朋友的解釋,福爾摩斯不存在,但案件是存在的。那麼就是柯南道爾也拿這個案子沒轍,所以就乾脆不提。事實上,柯南道爾在開膛手傑克案發之後,的確提出了自己對兇手身份的推斷。只不過他和當時警方的推斷是一樣的,認為是最後一個犧牲品:瑪麗?凱麗的丈夫,為了恐嚇懲罰自己的老婆而犯案。這個推論不但和當時的目擊證詞不符,也不符合開膛手傑克的犯案軌跡。
6,大腦與心。
英國一位在舞台上扮演過福爾摩斯的人說:「歇洛克最恐怖的地方在於他只有大腦沒有心,他是完全空的。」我無法同意這種說法,福爾摩斯對案件的精確推斷來自於他的大腦,但是對正義與否的判斷卻來自內心。
7,華生。
福爾摩斯到底是否需要華生?很多人認為是作者柯南道爾,而不是福爾摩斯,真正需要華生。我比較同意這個看法,柯南道爾需要一個敘事者,而福爾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一樣,如果有可能,盡量自閉。但是我的另外一個朋友卻不同意,他認為福爾摩斯需要一個敘述的對象,因為敘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辦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一段話正說明了這種關系:「在他晚年我們的關系是特別的。他是一個受習慣支配的人,他有一些狹隘而根深蒂固的習慣,而我已經成了他的習慣之一。做為一種習慣,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煙絲,陳年老煙斗,舊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麼體面的習慣。每當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個在勇氣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時,我的用處就顯出來了。但除此以外我還有別的用途。對於他的腦子,我好比是一塊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維。他願意在我面前大聲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話也很難說就是對我講的,大抵對牆壁講也是同樣可行的,但不管怎麼說,一旦養成了對我講話的習慣,我的表情以及我發出的感嘆詞之類對他的思考還是有些幫助的。如果說,我頭腦的那種一貫的遲鈍有時會使他不耐煩,這種煩躁反倒使他的靈感更歡快地迸發出來。在我們的友誼中,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處。」或者說,福爾摩斯需要一個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來說,福爾摩斯的確對華生很有好感,曾經多次堅持華生留下來進行委託人面談,並且把華生從度假中拖出來跟他一起偵破案件。如果拋開柯南道爾不談,福爾摩斯的確是把華生當成朋友的,這種友誼讓歇洛克的無邊冷酷中稍微透出了一點人性,同時也讓他更迷人了。
8,Jeremy Brett.
他是我認為的最偉大的福爾摩斯扮演者。北京最近出了一套12碟的福爾摩斯連續劇DVD。我記得我很小的時候曾經在電視里看過,對他的迷戀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的。後來我又看過很多福爾摩斯電影,沒有一個人超過Jeremy,無論是從外貌的相似或者是演技。Jeremy 後來被認為因為扮演福爾摩斯太過投入而陷入憂鬱症,這種說法太過極端,他的憂鬱症是因為妻子去世的緣故。
不過Jeremy對福爾摩斯的詮釋的確投入了他自己的理解。因為故事中柯南道爾對福爾摩斯的過去基本上沒有提及,所以為了讓福爾摩斯變的更豐滿,他不得不自己想像福爾摩斯的童年大概生活在什麼樣的地方,有什麼樣的保姆和家庭教師等等……這樣福爾摩斯就由一個簡單的形象變成一個有血有肉的人,這也是為什麼他扮演的福爾摩斯如此維妙維肖的原因。
(有一種說法是莫利亞蒂教授曾經是歇洛克和麥可羅夫特的家庭教師……)
9,福爾摩斯的星座:
福爾摩斯肯定是摩羯座的!一般來說,摩羯座的男人都是工作狂,而且很少表露自己的感情,因為無法信任所以總是對女人保持距離。他們往往都是完美主義者,什麼事情都得自己動手去做才放心。而且摩羯座的男人很多都有周期性的陷入憂郁心情中。這些特徵都很符合福爾摩斯的個性。
另外兩個可能性是天平座和水瓶座。但這兩個風向星座雖然都以聰明,富於邏輯性,思想深刻著稱,但由於在人際關繫上太過活躍,並不符合福爾摩斯的自閉個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福爾摩斯對待他人的冷淡態度很可能是由於後天經歷造成的心理障礙,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天平和水瓶也並非沒有可能。
(註: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還不知道福爾摩斯生於1854年1月6日,所以他當然是摩羯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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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有哪些好看的男主佔有欲強的寵文小說可推薦
男主佔有欲強的寵文小說推薦:
《最好不過明天見》 作者:明月像餅
短評:黑道題材的言情小說,男女主在學生時代便相識相愛,後來因為各種阻礙而分開。八年後,兩人再次相遇,男主卻從一個正直無害的少年變成了冷漠無情的黑白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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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天才在左,瘋子在右》一部推理型科幻小說
早在一對娛樂圈明星上某一個采訪的時候,我就注意到了,他們最終會分開。那是一種,說不出緣由的第六感。
而我想說的地方不在上面,而在讀過《天才在左,瘋子在右》後的感覺——這是一本推理型科幻小說。
起先這本書對於我的誘惑力還是蠻大的。一個在於它的噱頭;另一個在於我有復雜的多重人格。
這跟我小時候長期生活在大人抑鬱悲傷,且這份悲傷會對我的肉體心靈造成巨大傷害的情況下,衍生出的幾種不同的人格。我最清楚的有三種:1,自我型人格。2,領袖行人格。3,理智型人格。
奇怪的是,我的幾種人格是互相感知的,我一度以為我是表演型人格。可是我後來發現我錯了。因為我在看書(尤其是歷史書籍)的時候,我的理智型人格,會出來,他會進行十分系統的分析;且整段時間都在思考疑點或難題,等到想通的時候。他不見了,而且我也會忘記我想過什麼!我只知道,我看過這本書,而裡面得到的結論,我苦思冥想得出得結論,會變得很模糊。如果我不及時記在筆記本上,我就會忘了。沒錯,一干二凈。即使我感覺頭腦發蒙的能想到一點,但也會因此而焦躁不安。
我以為我是記憶力不好。而恰恰是小時候的生活——父親有抑鬱症並且伴隨有辱罵抽打,他不是偶爾性,是頻繁。以至於我現在想起來,大多數都是父親如何打罵我的場景。
我記得父親拿頭撞過牆,或者把兩只手拽成拳頭,砸自己的腦袋。(那是在爺爺、奶奶,或者母親保護我的情況下,就會打自己,罵自己)並且伴隨他對這個社會的偏執看法,以及他「抑鬱的原因」。
14歲之前,我喜歡畫畫,看書。身邊朋友都被父親趕跑了,也不讓我出去玩。那在這段時間里,個人獨處的時間里,我形成了理智型人格。但他是我的次人格,且我很喜歡我的睿智。(偏向知識類)
14歲之後,我青春期的到來,迎來了叛逆——因為他一直打壓我直到我開始反抗。我的領袖型人格就出現了。(具體事情類)
而這一切經歷,讓我與人群格格不入,偏向自我個性的張揚。這就是自我型人格。比方說:我喜歡寫作,會跳街舞。(偏向藝術類)
就像我現在寫的每一個字,也許我吃個飯就會忘了。
所以,我的多重人格性,讓我選擇看了這本噱頭極高的書。希望能從這本書里找到答案。(我是天才,還是瘋子)
可是很遺憾的是,這本書的藝術加工可不止一點。如果讓我去定義:
1,要麼作者沒有寫盡他跟神經病人的談話,有所隱瞞。
2,要麼作者誇大了他跟神經病人的談話,讓本書更具真實性。
其實,我更願傾向於第二種。一部推理型科幻小說。
以下是我粘貼的理智推理段落:(理智人格所寫)
「這本書的一些理論,是基於現有的知識基礎。
因為他在寫作手法上,有問題。
可以明確的是,有推理小說的潛在嫌疑。
最後一點,一個經歷過100多個神經病人跟他的對話以後。
他應該對這個世界充滿了疑問。
而不是樂於做自己的商業出演。
暢銷書,最後得到的是實質性利益,
而利益是肯定了三維空間的物質享受。
就是,我能出書賺錢。
我擁有大把的財富,我很快樂。
對於量子物理學,這不在我的認知范疇。
但是有一個論點是成立的:
瘋子跟天才的確在混淆的界限內。
註:邏輯的認知范疇。
舉例:
1,正常人的邏輯是,我要會所有的事,不然我就沒有價值。
2,而馬雲的邏輯是,我不需要會所有的事,阿里巴巴的員工他們說的很多東西我都聽不懂。
正常人會說:你聽不懂你怎麼當老闆,一問你三不知。你是個瘋子,你的邏輯有問題。或者說:我比你聰明,你是個傻子。
事實是:馬雲不是黑客,可阿里巴巴雲盾的創立者就是黑進了阿里巴巴系統的黑客。
很矛盾?一點也不。
找到論點並實踐理論的人,就是天才:馬雲,愛因斯坦,等。
找到論點只是誇誇其談並且無法實踐理論的人,就是瘋子。
這就是天才思維。」
第二段粘貼(幅圖)
「邏輯很清晰,辯論也很清晰。
唯一的遺漏點在於知識。
以及事實的辯證。
如果說四維空間下,的三維生物。
在四維空間中是以條狀存在:
即不斷賓士的火車,且火車軌道沒有規律。
在時間不斷前移的情況下,
會出現很多時間交錯點。
即:事故。
而四維空間,會不會是像宇宙那樣的虛無的圓。
或者是可以截止成任何片面的東西。
即:時間它已經存在,我們是在時間之下演繹註定的人生。
這其實是一個假設。
但如果真的能證明這個假設,那麼:
《推背圖》就可以解釋。
所謂的成佛,成仙,就是上升成為四維空間生物之類。
但前提是,要證明這個假設。
如果這個假設無法被證明,那麼就是不成立的。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在現代社會被證實。而在幾千年之前的道家,就已經有了相關的證明。所謂陰陽。離合。而佛家則概括成因果。世界上最難理解的不是普通事件。而是,那些匪夷所思的奇怪未解之謎。
共同性,就是存在性。」
第三段:
「天才與瘋子的區別,
瘋子只有理論,臆想,跟莫名的自信。
卻沒有辯證主義的實踐。
換句話說,如果要去尋求真理,
那就一定要先著述悖論,然後在用物質3維世界的實踐證明。
第二,用已經發生的事情來證明。
我們生活在三維空間,
要用三維空間的視角來解釋所既定的臆想。」
最後,這本書對我的誘惑力已經沒有這么大了。很多東西,都是作者本人用智商來碾壓尋常人的。不 符合邏輯。
❻ 每次看完一本小說後,你有什麼感覺
每次看完一本小說後,我心裡都會有一種悵然若失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