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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 《攝政王的冷妃》結局是什麼
再次踏上仗劍天涯的路程,已經是幾日後,縱然這一次常州的百姓沒有被炸葯炸死,但也嚇得夠嗆的了,夜澈把金礦的事情處理好,而星兒也為死去的百姓度了,至於周博雅,他的娘子找來了,希望能取回他的屍首,但是他已經被自己的火葯炸得粉身碎骨,哪裡還有半分殘骸?星兒看著眼前這個聽說只有二十五歲的女子,面容姣好,眼角卻已經有了皺紋,背微微駝,皮膚有暴曬過的痕跡,黝黑中有輕微的脫皮,目光卑微,蘊含著愁苦,愁苦中又帶著一絲無奈和對生活的絕望,星兒從來不知道一個女子的目光,可以包含這么多東西,看得一直鐵石心腸的她都心酸不已
她跪在衙門前,衙役可憐地說:「他屍骨無存了,你還是回去」
她不語,只跪著不說話
星兒慢慢地走上前去,衙役見到星兒連忙跪下行禮,星兒淡淡地說:「你下去,我跟她談談」衙役應聲便退下了
那女人驚恐地看了星兒一眼,星兒臉上的冷漠比起衙役的凶惡讓她害怕,她不自覺地哆嗦了一下,身子往後縮了縮,不敢抬眼看星兒,公婆不忍我離去,便把我留在了家裡,前段時間他回來了,未曾回家看過一眼,公爹上前相認,他裝作陌生人一樣,沒有認他我偷偷地跟蹤,竟發現他與一個男子態度親密,拉拉扯扯,他對那男子說愛他,聽到他這句話,我的心如同那被踐踏的泥土一樣,終於碎爛一片
回家與公婆說起這事,公婆臉色煞白,他們早已經知道相公喜歡男子,曾多次責打,所以相公才會離家而去,不忍相認」
她說這些話的時候,言語沒有起伏,彷彿敘述的是一個別人的故事,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些苦點點滴滴經歷而來,是多麼的坎坷不平
不知道誰說過一句話,女人需要有愛情,生命才會完整星兒知道她一直未曾被人愛過,所以對生活也就失去了希望一雙眼如同死水般,沒有一絲漣漪
「本宮若是下旨讓你下堂求去,你願意嗎?」星兒問道
「我放不下公婆」她坦言道
「若是有一日,你找到真心相待你的男子,記住,跟著他走,不要回頭,女人總要被愛過才完整」星兒說道,「若是有人攔阻,你大可以說這是本宮的意思,讓他到衙門核對,本宮會留下一道懿旨,隨時等候你來求旨」
女子叩頭謝恩,星兒站起身來,看著那街角盡頭,那一臉忠厚的男子,和周博雅有幾分相像,聽說周博雅有兄弟,此人不知道是兄長還是弟弟?他的目光凝視著女子,目光中不敢裸露的愛意
其實,無論你是怎麼樣一個女子,總會有人傾心相待,憐取眼前人才是正經事
六人再次出發,星兒請林宸做了個媒,把周博雅的娘子嫁給了他的兄長,至今尚未娶妻的忠厚男子
明天起,會寫番外,冷妃到此算是完結了
第一篇的番外,你們知道是誰嗎?賣個關子
推薦《魔君愛搶婚》《偏愛小狐妃》《貴族惡少:一不小心愛上你》《惹上壞男人:緋色關系》
正文 番外魔王篇
更新時間:2011-5-3 10:33:39 本章字數:4000
那是妖孽橫生的年代,一批批的妖魔鬼怪稱霸神州大地,其中,以我魔王為甚。 。
有傳言我是自天地初開時便存於世,神出鬼沒,沒有人知道其行蹤。
那年,我路過一個深山野林,聽聞一個女孩在一棵大樹前立誓:我出山後,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誅殺魔王。」不禁甚覺好笑,小小女娃,也說要收復我,難道說收復我便是成名的唯一捷徑么?
那時候,我並不知道她就是龍家的人,也許早知道,便不會出於戲弄的心呆在深山裡,一直陪伴著她長大。
我化身為一名十歲的男孩,用打柴迷路的借口出現她面前,小小女孩,已經在深山獨自生活了半年,早已經孤獨乏味,如今見有了夥伴,哪裡還去計較他的身份來意?
「你叫什麼名字?」我問道,雖然如今只是一名十歲的男孩,卻還有這凌人的氣勢,那女孩對我也甚是敬重,只因我一個人敢闖到這深山來。後來聽聞她來的時候,是父親送她進山,再為她搭建好木屋,教導她怎麼打獵覓食,哪些野果能吃,哪些野果不能吃,足足陪了她一個月才離開的。
「我叫璇兒,大哥哥你呢?」龍影璇小小年紀,已經長得絕色傾城,純真的眸子眨了幾下,凝視著我。
「我叫嘯天!」嘯天是我的名字,沒有人知道。
「天哥哥,你要出山嗎?」龍影璇問道。
「家中沒有親人了,不如留在這深山來得安全,至少是不愁吃的。」我可憐兮兮地說,「璇兒妹妹,你要是不嫌棄,能不能和天哥哥擠一個屋?」
龍影璇還不知道這世間的險惡,更不知道眼前有著可愛笑容的男孩,會是自己立志要殺的人。
我便在這幽靜地深山老林住了下來,當日的戲弄慢慢變為真心相待。每日里採摘野果,打獵捉魚,好不快活。
如此過了幾個月後,我本來想戲弄她的心情盪然無存,反而這小女孩日益在心中改變著去對她的看法。我深感困擾,如此陪伴她兩年後,在一個月夜不告而別。
龍影璇篇!
天哥哥消失後,我沒有尋找,雖然心中有強大的失落感,但龍家的職責不能忘,我知道天哥哥始終會回來她身邊的,所以每日只加緊練習,讓自己的功力剛進一步,那樣我便能下山,承襲龍家執法者的身份,同時,也能尋找我的天哥哥。
十八歲那年,我終於學成下山,在山下我偶遇了一個落魄的書生,名為嘯天。雖然他的模樣變了許多,但是我一眼便認出來了,他是那陪伴了我兩年的嘯天。但是他彷彿不記得我了,甚至連一點印象都沒有,我多次有意無意的提起那段歲月,他一副茫然無知的神情,我不知道他是故意還是真的不記得我,只是我的性子在深山沉澱了許多年,早已經沉靜冷漠了,一路的結伴而行,都沒有表現出少年時候的親昵。
其實,是他太過於低估自己在我心中的位置,不知道那兩年的歲月已經在我心中落地生根,嘯天的名字早已經印在我的腦海中,無法磨滅。
遊走在神州大地,他一直沒有離開過我,屢屢遇到難以應付的妖魔,他總是在我身邊鼓勵著,讓我勇敢面對。我一直沒有忘記自己當初許下的諾言,要誅殺魔王,殺魔王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我不能讓天哥哥跟著我去,但是又捨不得離開他,便一直拖著。
二十三歲那年,他送我一把匕首,上面刻著我的名字,我如獲至寶,心中的情愫漸生,我知道天哥哥和我一樣,每每凝視著他的雙眸,便能尋到溫暖我一生的情意。
在有意無意中,他開始牽我的手,他是個文弱書生,每日只懂得念詩說經,我常常躺在樹蔭下,聽他講年代久遠的故事,這種日子,如今回想起來,竟是我一輩子最高興快活的日子。
但是少年的誓言不敢忘,每日在樹前發誓,定要誅殺魔王,握住他送給我的匕首,我第一次提出了分道揚鑣的話,我說:「天哥哥,你等我,我殺了魔王就回來!」
他雙眼通紅,不可置信地看著我,「為何一定要殺魔王?他如今並沒有為禍蒼生。」我看得出他的傷心和不舍,但是這是我龍家的使命,不敢忘記,只能忍淚告別。我用的是轉移法,但他竟然瞬間便能追上我,我驚懼不已,這個日夜在我身邊的儒雅書生,到底是什麼人?我居然沒能看出一絲一毫。
「你到底是什麼人?」我看著陌生的他,目光中的魔性讓龍杖發出陣陣顫動。我心中一陣悲涼,總要他承認了,我才死心么?於是我轉身便逃,不想聽他呼之若出的答案,他一把拽住我,一字一句地說:「沒錯,我就是魔王嘯天,你立志要殺的人。」我高舉龍杖,終究是下不了手,那溫潤儒雅的男子,不是嗜血的魔王,我始終不願意接受。
我把自己困在結界了一天一夜,說不出是什麼感覺。想起他悲痛而憂傷的眸子,我想丟棄我手中的龍杖,和他有走天下。我一輩子,就愛過這么一個人而已,這一路的風霜雪雨,都是他在我身邊,我能對他舉起龍杖嗎?我能殺了他嗎?
留下一張錦帛,我說:此生若是再見,定必是我誅殺你時!
就這樣,我離開了!
魔王篇!
在地上撿獲那張沾染著露水的錦帛,我悲憤地把它撕成碎片,你如此決絕就因為我是魔王嗎?可我即便對不住天下人,卻對得起你有餘。
說不清是恨意還是愛意,讓我像瘋子一樣尋找她,但是她就像在這世間消失了般,沒有一絲痕跡。我知道要龍家的人決意要躲開我,我是無論如何也尋不到的。
用了近乎兩百年的時間,終於我找到了她,站在她面前,我冷冷地凝視著眼前這冷然的女子,她的目光不再帶著往昔的溫情,取之而代的是殺意。
我心中只有一句話,你當真想我死么?若是如此,那我就死給你看。我奪過她手中的龍杖,一把刺向自己的心臟,我總覺得只有這樣,我的心才不痛,但是當龍杖刺入我心臟,看到她心碎的臉,我的心依舊無可抑制地又疼痛起來,璇兒,不要對我太殘忍,昏迷前,我對她這也是說。
然後我聽到她再一次喊我:「天哥哥.....」也許,那時候死去,我會快活許多。
她千方百計地治好了我,卻從此避而不見!
既然尋不到她,唯一的辦法,那就是讓她主動來尋我。讓她主動來尋我,只有一個辦法,那便是我犯下殺戮,然後她來誅殺我。
她每次都帶著恨意出現,我知道她不會再原諒我,每一次她用龍杖指著我的胸口,眸子里寫滿心碎,她下不了手,第一次下不了手,第二次還是下不了手,我卻一次又一次地挑戰她的極限。我知道自己的罪孽深重,她即便不殺我,也不可能正眼看我一眼。
五百年後,她魂歸盤古墓,盤古墓在哪裡,沒有世人知道。
為了尋找她的下落,我不惜引起三界的動亂,也引來了龍家傳人龍柳楓的追殺,一個青澀的小女娃,自然是殺不了我。但是她出現了,我日夜尋找她沒有來,如今她來了,看著她眸子中的決然,我知道她這一次終於狠下心次要誅殺我,一如她當日對著樹木發誓:一定要殺了魔王嘯天!
她用我送給她的匕首射入的胸膛,把我打入了水牢,那一刻,我終於心碎了,恨意籠罩著我,如此糾纏了五百年,也換不回她一個微笑。璇兒,多希望你還是當年的璇兒,還能溫柔地喊我一聲天哥哥。
❷ 《雨王亨德森》聽書稿
索爾·貝婁是美國學院派作家的代表,一生獲了三次美國國家圖書獎、一次普利策獎。1976年,他又獲了諾貝爾文學獎。他一生的寫作主題是豐裕社會中的人,尤其是中產階級和知識分子的精神困境。他活了89歲,一生多產,是一個充滿生命力和慾望的人,《雨王亨德森》據說是他個人最偏愛的一部作品。
關於本書
《雨王亨德森》講的是美國一位富有的理想主義中年人亨德森拋棄日常生活去非洲冒險,進行精神追尋的故事。在美國的豪宅中,亨德森對生活產生了深深的厭倦,他在豪宅中養豬,還做了一系列怪事,後來,他聽從內心的聲音「我要,我要」,踏上去往非洲的旅程。在非洲大陸的原始部落中,他接二連三地遇到了讓人啼笑皆非的事情,陰差陽錯當上了「雨王」,跟國王做了朋友,還差點送了命。在這個過程中,他的精神和肉體都在不斷的折磨中進行著自我認識。
核心內容
亨德森的冒險經歷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他明白了問題的答案是「我要活下去」。第二階段,他明白了這還不夠,真正的問題是「我怎樣才能活下去」,「我該如何面對死亡」。
作為一介莽夫、一個失敗的思想者,亨德森的精神歷險充滿了喜劇性。通過這樣一部喜劇,我們能讀出,對於現代人的精神困境,並沒有什麼靈葯,無論身處鬧市還是荒野,真正的問題都是「認識你自己」。
前言
你好,歡迎每天聽本書。本期為你解讀的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索爾·貝婁的代表作《雨王亨德森》。索爾·貝婁是一個充滿生命力和慾望的美國作家。他活了89歲,一生高產。這個「高產」有兩個層面的意思,一是他作品高產,84歲時還出版了一部長篇小說。二是他結了五次婚,子女眾多,還是84歲那年,他最後一個小女兒出生了。
在自己的所有作品中,索爾·貝婁最偏愛的,就是這本《雨王亨德森》。除了因為主題是他擅長的中產階級和知識分子的精神困境。我想,也因為這個故事和他一樣,充滿了生命力和慾望。
這本書出版於1959年,主人公亨德森被設定為索爾·貝婁的同齡人,可以看作是作家對這一代人的一個誇張的變形。在亨德森這一代人之前,美國人經歷了新教運動、立國制憲、南北戰爭、資本主義的成長和擴張,以及西部大開發。用亨德森的話說就是,「所有一切重大任務和征服都在我之前完成了」。
美國夢已經被前人實現了。亨德森這代人,也渴望參與到歷史的宏大敘事中彰顯自己的價值,渴望精神上的崇高感。然而隨著二戰的結束,戰後物質生活極大豐裕,消費主義的興起,他們的生活只剩下平庸的日常,精神徹底陷入空虛。簡單地說,他這一代美國人沒有機會轟轟烈烈地活,就像亨德森說的,留給他這一代美國人的最大問題是「面對死亡」,他這一代美國人「註定要周遊世界以尋找人生的真諦。」
可是,這樣的旅行真的能治病嗎?這些旅行者們真的能如願以償找到自己失落的精神家園嗎?在20世紀50年代走向尾聲的時候,索爾·貝婁就用他的小說《雨王亨德森》探討了這個問題。
《雨王亨德森》講的是一個喜劇化的理想主義者亨德森,去非洲冒險,進行精神追尋的故事。亨德森在現實中的冒險和他在精神世界的冒險同步進行,接下來,我們就從現實中的冒險開始,講述這個故事。
第一部分
小說是用第一人稱敘述的,故事的開篇,從亨德森回憶自己是怎麼到了非洲開始。開頭四章,亨德森講述了自己在美國遇到的生活和精神困境。在他眼裡,自己是一個除了有錢以外,一切都很失敗的中年男人。他繼承了父親的巨額遺產和一座豪宅,本已財務自由,但家庭生活是一團亂麻,他周旋在兩任妻子、情人和叛逆的孩子們之間,焦頭爛額,非常厭倦。亨德森非常健壯,他身高1米95,體重104公斤,力大無窮。他曾經是軍人,參加過戰斗,獲得過軍功章,二戰結束後,他健壯的身體還在渴望戰斗,他的精神還在渴望來自崇高的刺激,但戰後的日常生活卻只有令人昏昏欲睡的瑣碎無聊。亨德森成了一個不合時宜的人,渾身的精力無處發泄,腦子里又老想「什麼是存在」這樣的問題,所以,他總是忍不住要折騰點兒什麼與眾不同的事做。
亨德森試圖從父親留下的海量藏書中找到關於人生的啟示,他翻遍了藏書,結果只找到父親夾在書里當書簽的錢,幾乎每本書里都有。你看,他只是翻了翻書,就比以前更有錢了。但這根本不是他想要的。他開始拉小提琴,還想去讀醫學學位,改行當醫生,可他已經五十多歲了。幹了很多奇怪的事情後,亨德森又在豪宅里養起了豬,每天光著膀子,砌豬圈,煮豬飼料,他的家人、朋友和鄰居都以為他瘋了。而亨德森卻我行我素,他對比自己年輕20歲的第二任妻子說:「別碰我的豬,它們已經是我的一部分了」。他還試圖為這個自己也想不明白的舉動找理由,說總是念念不忘《聖經》里的一句預言:「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這是希伯來的先知但以理對古巴比倫國王尼布甲尼撒做出的預言,這位國王摧毀了耶路撒冷和這座聖城的神廟。
亨德森每天跟豬待在一起,用艱辛的體力勞動發泄著精力,摧殘著自己的身體。但這也沒什麼用,有一天,他身體里突然冒出一個聲音,大喊著:「我要,我要,我要」。起初,他被這個彷彿有獨立人格的聲音嚇了一跳。「你要什麼?」他問這個聲音。「我要,我要,我要!」聲音回答。如此反反復復,搞得亨德森幾乎崩潰。這個聲音只有渴望,卻沒有渴望的對象。
於是,為了搞明白自己心裡的這個聲音,為了擺脫煩惱的現實,亨德森決定前往非洲探險。這段冒險經歷,就是這本書第5章到最後第22章的內容。剛抵達非洲,亨德森興奮不已,不斷地感嘆:「多麼盎然的生機啊,我感覺自己會在這里交好運。」在非洲,他可不想做一個四處拍拍照的遊客,他想去最偏遠的、最好從來沒有外人去過的部落,還打算在非洲長住。在一個小鎮,他雇了一個當地人做翻譯,這個翻譯叫羅米拉尤,懂部落語言,也會說一點磕磕絆絆的英語,看上去十分寒酸,卻有著古代貴族的派頭。威武雄壯的亨德森帶著他瘦弱的翻譯,就像堂吉訶德帶著桑丘,一路輾轉,進入這片大陸。
第二部分
亨德森先後進入了兩個偏僻的非洲部落。
第一個部落叫阿納維。阿納維人以養牛為生,但他們並不吃牛,而是把牛當作親人。亨德森和羅米拉尤來到這個部落的時候,發現這里正遭旱災,許多牛都渴死了。這時,一個男人走過來向他行禮,還用英語跟他說話,亨德森很驚訝。原來,這個男人是部落的依特洛王子,他曾在東非的港口城市受過中等教育,也曾四處游歷。亨德森發現,部落里居然有一個蓄水池。為什麼明明有水,牛卻渴死了呢?王子告訴他,這是因為蓄水池被詛咒了,水池裡出現了一群青蛙,而這里的土著從沒見過青蛙。按照他們的觀念,絕對不能給牛喝這種裡面有動物的水,也絕對不可以驚動飲用水裡的動物。
按照部落歡迎陌生客人的習俗,依特洛王子向亨德森發出角力的挑戰。在角力中,亨德森憑借自己在部隊學會的格鬥技巧,打倒了這位部落中最強壯的人。亨德森覺得不好意思,但依特洛卻坦然接受了這次失敗,並熱情地款待了他,帶他去見年邁的女王。女王告訴亨德森,他身體里那個「我要,我要」的聲音,意思就是「我要活下去」。
聽了這句話,亨德森福至心靈,感到終於得到了救贖。陶醉在亢奮的激情中,他一心想要報答女王、王子和部落居民的恩情,他決定為阿納維人解決蓄水池的難題,給大家一個驚喜。
亨德森一早就單獨行動起來,他自信滿滿地把自己帶來的手槍彈葯製成了一枚炸彈,扔進了蓄水池。結果,青蛙是炸飛了,但整個水池的水也炸飛了,水一接觸地面,立刻就幹了。這座歷史比整個歐洲還要悠久的水池,就這樣灰飛煙滅了。在部落居民的震驚中,亨德森帶著羅米拉尤灰溜溜地離開了。
現代文明的智慧解決不了古老的草原文明的難題,站在現代與傳統之間的亨德森,好心辦了壞事。他的「我要活下去」,變成了「我讓他們沒法活下去」,這個時候,所謂的心靈救贖自然成了一個笑話。
離開阿納維後,亨德森和羅米拉尤艱難跋涉了一個月,才到達了阿納維王子的朋友達甫國王的部落:瓦里里。
在進入瓦里里之前,羅米拉尤警告亨德森,這個部落的人可不像阿納維人那麼善良。果然,他們主僕二人一進入瓦里里就被俘虜了。兩個人被部落的「檢察官」關在籠子里一通審問,半夜,他們發現,籠子里還有一具剛剛死去的屍體,亨德森折騰了半夜,把死屍搬了出去,而天亮時他發現,屍體又被不知什麼人搬了回來。
這時,「檢察官」通知亨德森,可以去覲見國王了;同時,部落要舉辦一整天的祈雨儀式。走在路上,亨德森才看到,瓦里里部落真的不太善良,絞刑架上倒掛著許多被烈日曬乾的屍體,非常嚇人。達甫國王告訴亨德森,雖身為即將繼位的國王,他卻無法掌握自己的命運,甚至有被反對勢力殺害的危險。
在祈雨儀式中,亨德森魁梧的身軀再一次派上了用場,他自告奮勇地搬動了一座所有大力士都搬不動的女神像,結果就成了瓦里里的「雨王」,有了一項職責:代表瓦里里人向上天求雨。這可不是什麼好差事,亨德森先是被剝光衣服扔進競技場,又被扔進池塘里,與野牛滾在一起,被一群祭司鞭打,還要被趕著一圈圈地繞城跑,一通折磨後,亨德森連叫苦的力氣都沒有了。就在這時,天上下起了特大暴雨。
「雨王」亨德森求雨成功,這拉進了他與即將繼位的國王達甫的距離,兩人成為了朋友。亨德森這才知道,達甫不但在非洲大城市上過中學,游歷過四方,還曾在歐洲受過高等教育,甚至差點拿下醫學博士學位。因為父親突然去世,他才不得不中斷學業,回到部落,准備繼承王位。按照瓦里里的規矩,達甫面臨著生死考驗:他必須到森林中獵取一頭獅子,才能繼位。這頭獅子被認為是剛剛死去的老國王的靈魂。受過西方文明訓練的達甫表面上服從這種原始的巫術思維,背地裡卻在抗爭。他在宮殿里養了一頭普通的獅子,研究它,馴化它,模仿它,以克服自己對獅子的恐懼。他相信,通過這種方式,就能有朝一日捕獲代表老國王靈魂的那頭獅子。同時,部落中代表傳統文化的巫師等敵對勢力,總是逼迫達甫離開這頭「邪惡的壞獅子」,盡快去獵取「正確的獅子」。但達甫卻遲遲不行動,整天跟亨德森進行各種醫學和形而上學的探討。
達甫國王似乎精通現代知識和原始智慧,他信奉心靈的絕對自由和心靈控制肉體的理論,這些混雜著多種文化的煞有介事的理論,讓亨德森非常崇拜。他找尋人生意義的重任,自然而然地落到了達甫身上。亨德森向達甫講述自己的困境,達甫告訴他,他在阿納維學到的「我要活下去」這個說法不錯,但這只是真理的開端,真正的問題是「我怎樣才能活下去」,是「如何面對死亡」。達甫命令亨德森整天模仿獅子,模仿它吼叫、跳躍、捕捉的動作,甚至把亨德森關進獅籠。經歷了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摺磨,與死亡的恐懼終日相伴的亨德森好像大徹大悟,把達甫奉為精神導師。
這段冒險終於進入了高潮。在巫師等人的逼迫下,達甫和亨德森終於開始聯手行動,去獵取老國王的靈魂,那頭正確的獅子。然而,達甫卻在捕獵的最後關頭落入獅口,死了。亨德森悲痛欲絕,他明白這是巫師等人設下的圈套,他們的下一個目標就是殺死他,於是和羅米拉尤開始逃亡。同時,他也傷感地明白,達甫國王從一開始就看上了他強壯的體魄和容易相信別人的性格,從一開始就想利用他推翻這個部落的宗教,而他當上雨王,也是被設計的結果。不過,盡管如此,他還是把達甫當作他最好的朋友,感激他為自己的生命帶來的一切。
故事的結尾,亨德森與羅米拉尤告別,他把自己的吉普車,和所有隨身行李都送給了這位生死與共的朋友。亨德森帶著一隻象徵達甫國王靈魂的小獅子回到了文明世界。在逃迴文明世界的路上,在北極冰凍的大地上,他再次懷著激昂亢奮的心情,繞著飛機一圈圈奔跑,滿心期待著與自己的老婆孩子團聚,並向他們講述自己的冒險經歷。
亨德森在現實世界的冒險故事講完了。總的來說,故事主要圍繞亨德森這個具有異於常人的身體的形象展開。在美國,亨德森的身體是他最大的障礙,而在非洲,他的身體潛能被最大限度地激發,野性也最大限度地釋放。然而這種釋放,要麼具有摧毀性的效果,要麼被人利用,陷入圈套,這些理想與現實錯位的、充滿喜感的情節,讓《雨王亨德森》成為一個「身體喜劇」。
第三部分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亨德森在精神領域的冒險。亨德森這樣一個外表上的粗人,心裡卻時時刻刻都在進行對人生真諦的思考,而每當他覺得自己找到了人生的真諦、福至心靈時,都會立即遭遇現實層面的巨大打擊,這讓他看上去更加可笑。作為一個失敗的思想者,亨德森的精神冒險充滿了喜劇性,這種喜劇性是在與兩個部落首領的精神碰撞中完成的。我們著重看一下達甫國王與亨德森之間的碰撞。亨德森是一個從西方文明世界來原始文化中求醫問葯、希望用原始文化解決現代文明問題的人,而達甫是去西方世界求醫問葯後、回到原始文化中,希望用現代文明解決原始文明的問題的人。可以說,他們都把其他的文明當成自己所屬文明的良葯。在精神生活層面,他們是互為鏡像的兩個人。達甫國王在部落中非常孤獨,亨德森的出現讓他非常欣喜。原始思維和文明世界的現代精神在這里有了對話,但這種探討並沒有得出什麼有意義的答案。就在亨德森似乎找到生命真諦的時刻,達甫死了,剩下的路,亨德森只能自己走完。
對亨德森來說,達甫的死其實是一個禮物。它釋放了亨德森,讓亨德森失去了長住在非洲部落、繼續信奉和依賴精神導師的機會。在逐步認識了力量、勇氣、恐懼和死亡之後,亨德森心裡那個「我要,我要」的聲音停止了,他的精神歷險也完成了。他沒有放棄現代文明和家庭生活,皈依於原始文化或宗教,而是重新認識了自己,重新審視了自己的世俗生活,並回歸到生活之中。「認識你自己」,這就是哲學的終極任務,也是現代人精神困境的真正解決之道,至於是去非洲冒險,還是在都市中、在日常生活中歷練,其實並沒有什麼區別。從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看到索爾·貝婁對亨德森式冒險的深刻反諷。
那麼,亨德森最終找到答案了嗎?在他的自述中,他找到了。但索爾·貝婁沒有把這個小說寫成一個西方人去非洲尋找精神家園的俗套,它特別的一點就在於,亨德森不是直接將非洲的原始文化當作靈葯一口吞下的,他也不是在冒險過程中完成自己的精神升華的。相反,他的冒險處處失敗,他是在現實層面中所有行為都徹底失敗後,精神上才真正有所領悟的。美國小說家菲利普·羅斯曾這樣評論亨德森,他說:「非洲是葯物,而亨德森是葯品製造者」。也就是說,亨德森不是非洲精神的被動接受者,他主動炮製出了屬於自己的葯。至於這葯能不能真的解決亨德森的困境,讀者也會做出自己的判斷:誰知道亨德森這次獲得的人生真諦是不是最後一次呢?誰知道他下一步又會遭遇什麼毀滅性的打擊呢?
第四部分
說完了亨德森在現實和精神中的冒險,現在我們不妨跳出故事,從隱喻和象徵層面上加深一下對亨德森的理解。
亨德森身材魁梧,在美國的豪宅中,他養豬,穿的也是豬皮皮鞋、豬皮皮衣,戴豬皮手套,背豬皮包,用豬皮錢夾。總而言之,他是「豬」的化身。像豬一樣,他生活在物質的富足中,卻總在吶喊著「我要,我要,我要」。
在非洲,亨德森經歷了一個從「豬」變成「獅子」的過程。國王要求亨德森模仿獅子,是因為預料到自己可能會死,想讓亨德森這個來自西方世界的白人雨王繼位,去與代表傳統的巫師等人對抗,改變自己的部落。他讓亨德森通過與獅子共處,模仿獅子的一舉一動,學會克服恐懼,直面死亡。在模仿獅子的過程中,亨德森終於懂得了自己在美國時常說的《聖經》里的那句話:「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他意識到,也許是因為自己養豬,所以靈魂沾染上了豬的特徵,而他真正應該和獅子在一起。就這樣,慢慢地,亨德森的靈魂沾染上了獅子的特徵。
豬是美國現代社會的象徵,意味著物質上的貪婪,和精神上的虛無。這種文明只是一味「想要」,卻不知要什麼,是一種指向虛無的慾望。而獅子是原始文明的象徵,意味著肉體上的野性,和精神上的力量。最後亨德森把國王的靈魂象徵,一頭小獅子帶回美國,隱喻著這個美國人將原始文明帶入西方文明。然而,這個結尾卻並不樂觀。我們不要忘了,亨德森帶回的獅子在現代文明社會中將是一個巨大的麻煩,對現代文明來說,這頭獅子最後的歸宿,也許只能是被囚禁在動物園中,供遊客安全地觀看。
從文學史的角度看,像《雨王亨德森》這種講述在荒蠻之地冒險的小說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把冒險地當作純粹的野蠻之地,是西方人征服和馴化的對象,第二個階段是把冒險地當作烏托邦,那裡的人們掌握被現代文明遺忘的真理,第三個階段,就是破除了西方中心主義,也將原始文明祛魅的階段。貝婁創作《雨王亨德森》的時期,正是冒險類小說的第三階段。在他筆下,西方中心主義視角被打破了。西方世界不再是理性的、道德的、成熟的、正常的,而是恰恰相反。亨德森這個人物身上凝聚著美國式的樂觀主義、魯莽和冒險精神,與其說他是個中年人,不如說他是個孩子。對於亨德森這個「孩子」,非洲是個從零開始的試煉場。這本書中,非洲也不再是非理性的、墮落的、幼稚的、不正常的,也並非神秘的、智慧的、神聖的。與亨德森的預期相反,達甫國王並沒有向他推銷什麼非洲的古老智慧,而是用流利的英語向亨德森講解現代醫學、開普勒、居里夫人和亨利·詹姆斯的《心理學》。在這本書中,貝婁把關於兩種文明的刻板印象都顛覆掉、把它們的對立性都模糊掉了,他製造出文化的含混與雜糅,展現出了文化的混雜性。這在當時的社會文化環境中,是具有前瞻性的。
總結
好,最後我們再來回顧一下本期的主要內容:
1、《雨王亨德森》是美國小說家索爾·貝婁的作品,它是作家有感於時代精神的產物。它講的是亨德森進行精神追尋的故事。
2、亨德森的冒險經歷主要在兩個部落中進行。在第一個部落,他明白了他的渴求是「我要活下去」。在第二個部落,他明白了「我要活下去」還不是一個真正的問題,真正的問題是「我怎樣才能活下去」,是「我該如何面對死亡」。
3、亨德森的形象經歷了從「豬」向「獅子」的轉化,經歷這種轉化,他認識了自己,成為了一個「人」。「豬」和「獅子」分別象徵著西方現代文明和野性的原始文明。但作家沒有簡單地把原始文明視為拯救西方文明的良葯。在小說中,兩種文明都渴望用對方醫治自己,但最後都失敗了。
4、《雨王亨德森》顛覆了冒險小說中荒蠻地的刻板印象,呈現了文化的混雜性。
❸ 不死者之王動漫第三季結尾在喜馬拉雅聽書里是第幾卷
雖然沒有用過喜馬拉雅聽書,但是overlord第三季最後是小說第九卷《破軍的魔法使》的劇情。
《Overlord》是日本輕小說家丸山黃金所著的奇幻冒險小說,原為網路連載,後改編成文庫輕小說,於2012年7月30日出版該作品。[1]
繁體中文版由台灣角川發行,簡體中文版由新星出版社發行,電子版由輕文輕小說、愛奇藝輕小說發布。
曾經的超人氣網路游戲「YGGDRASIL」,迎來了終止運行的一天。青年鈴木悟正在公會中等待伺服器關閉強制下線,但等到營運時間結束,玩家角色卻無法登出遊戲。鈴木悟以骷髏外表的最強魔法師形態,憑借游戲角色「飛鼠」的身份和整個公會一起穿越到異世界。此時,NPC們也突然擁有了獨立思想,飛鼠率領的公會「安茲·烏爾·恭」將展開前所未有的奇幻傳說。
WEB版與文庫版的區別:WEB中沒有雅兒貝德、馬雷以及倉助等角色,故事發展前半段主要大事件相同但細節不同,部分敵人的結局也不同,導致故事越往後發展分化越明顯。
WEB版相當於故事的概念草稿,文庫版相當於進行過一次商業化的加工處理,添加了更多迎合大眾審美的人物和比較商業化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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