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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邏輯聽書

發布時間: 2024-05-02 12:52:36

A. 推薦幾部你認為最好的有聲小說

古言!!!!(武俠、仙俠、江湖、重生、穿越、懸疑推理、宅斗)
男女主播都有~~~~

喜馬拉雅:
1.媚公卿 風泠版「重生」
2.紅顏亂 「架空」
3.千香引 「仙俠」
4.秀麗江山「穿越歷史」
5.女心理師之江湖斷案 「穿越」
6.醫妃難求 「穿越」
7.春日宴 「重生」
8.良陳美錦 小夜光版「重生」
9.三嫁未晚 「仙俠」
10.簪中錄 懸疑推理
雲聽app:
11.天下傾歌
12.浮屠塔
13.瓷骨
酷我聽書:
13.步步驚華懶妃逆天下 「穿越」
網頁:
14.妃池中物不嫁斷袖王爺 憂藍版 「穿越」
15.迷俠記、迷行記 「武俠」
16.大明江湖宅女記 「穿越江湖」
17.溫柔一刀、一怒拔劍、驚艷一槍、傷心小箭 「說英雄誰是英雄系列」

覺得一般的劇(聽時過癮,聽完就忘):
喜馬拉雅:
調笑令
真人不露相
自古美人出混蛋
雙闕
執子之手將子拖走
女捕頭
綰青絲
無方少年游
淑女好逑
楚喬傳原著
香蜜沉沉燼如霜
七小姐嫁到
沉香雪
美人難嫁
天下第一嫁
幸得相逢未嫁時
美人謀律
和親公主
七夜雪
攝政王的小狼妃
祥雲朵朵當空飄
忘君九回
何處孤凰長樂未央
嬌謀職世子在上
懶人聽書:
三千鴉殺
佳偶天成
妙偶天成
斬春
權臣閑妻
帝王業
花開春暖
乘龍
………都是聽完了的,個人口味.......

B. 孩子不喜歡看書,喜歡聽書,聽書和看書有多大的區別

孩子不喜歡看書喜歡聽書,其實這也是件好事,聽書同樣是一種閱讀形式,就因為它方便快捷所以廣受現代人的歡迎。說起聽書,我們不能不說說小時候的聽廣播經歷。小時候我家的物質條件極其匱乏,家中唯一像樣的家電就是那台百花牌收音機,它可是我的好夥伴,一直陪伴著我成長。每天中午放學回來後,我總是想方設法地守在收音機旁聽午間評書: 《隋唐演義》《岳家將》《楊家將》《三俠五義》……一部部經典評書,讓我聽得如痴如醉;晚上做完作業後,早早躺到床上等著聽晚間廣播劇,對於我那真是莫大的精神享受。除《紅樓夢》以外,其他三大名著我都是通過評書「閱讀」的,若干年之後當我看到《卧虎藏龍》電影時,才知道這原來就是我小時候聽的《玉蛟龍》故事。 小時候的廣播不僅給了我無窮的快樂,還在我小小的心房裡開了一扇通向外面世界的窗戶,讓我了解到了很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後來的我喜歡閱讀,愛好寫作都與聽廣播有著直接的關系。聽書和看書的區別 用耳朵接受信息和用眼睛接受信息後的大腦處理起來顯然差異很大,兩者互有長短。 聽書最大的好處就是方便快捷,不容易受條件限制,而且能夠解放雙手和眼睛,我們可以一邊工作一邊聽書。 另外,朗誦者聲情並茂,更具代入感,容易激發我們的興趣。而且聽書不受識字量的限制,即便是識字不多的人也不會影響聽書。 但是聽書是個被動閱讀的過程,跟著別人的朗讀節奏顯然不利於我們獨立思考而且也容易忽略細節內容。 看書最大的優點就是可以反復閱讀,細細品味,根據字句隨意發揮自己的想像,有種和作家對話的感覺。 而且看書時我們可以邊看邊做讀書筆記,為寫作和以後進一步的學習服務。看書是我們主動接受別人知識的過程,相對而言注意力能更加集中,收獲也會更大。 但是看書需要更多的時間,遠不如聽書方便快捷。寫在最後 綜上所述,聽書適合粗讀,看書適合細讀,兩者互有長短,閱讀時我們只有讓它們相輔相成,才能更好地學習知識。 對於孩子而言,我們可以先從聽書入手,讓他們慢慢對書產生興趣之後,再引導他們走上真正的閱讀之路! 作為一個沒有孩子的半職業讀書人,對親子閱讀方面,有一些獨特的看法,或許,你可以參考一下。01 為啥孩子願意聽書,不願看書?因為這個公式 所以,從這個規律講,孩子肯定是願意聽書的。因為看書,字也不一定認得全呀。02 聽書和看書,差距在於是否「全文朗讀」 此外,除了聽網上買的書,父母也可以給孩子講書,這也是一種家庭陪伴哦。聽書和看書,各取不同。都有好處。聽書,講的口若懸河,繪聲繪色,引人入神。看書,插圖文字並匯,動態游龍。 我來回答下吧。先亮觀點: 對孩子而言,聽書整體不及看書。 然後, 從孩子的接收角度 ,說說兩者的區別。聽書刺激耳朵,看書刺激眼睛 聽轉化為說,看轉化為說和寫 聽得多的孩子,比較會說,他會將他所聽到的用嘴巴說出來。表達過程中會有一些即時的詞彙。而看得多的孩子,因為看不如聽來得快,其刺激耳朵的機會少些,轉化為說的機會也相對少些,當然了,讀得認真的孩子,是在心裡默讀,也是比較容易轉化為口頭表達的。另外,看得多的孩子,比較容易轉化為書面表達,也就是寫作。我從兩個方面來說明這個問題: 一是文字本身是實體的、形象化的,看得多了,自然較容易轉化為手寫 。但聽不一樣,聽是有音而無形,我們經常看到有些比較會說詞彙的孩子,但是要他寫出這個詞,他有時寫不出來。聽是控音的,看是控寫的; 二是聽書的特徵很多時候是一遍忽忽而過,很少回過頭再去聽一個詞、一句話,這跟看書完全不可比,看書的過程是,看到好詞好句,可以多停留。想回味精彩的段落,可以往回翻。另外,看書最大的好處是,比較容易記筆記,寫即時讀書筆記,或停下來系統思考。 孩子還小的時候,識字、寫字、文字表達很重要。這就要看書。 聽書易識音而不易識字形,至少對孩子寫作文是不利的。 所以說,聽書多的孩子比較會說。看書多的孩子既會說,還會寫。 聽書粗糙,看書細膩 聽書不易專注,看書鍛煉專注 為什麼聽書粗糙呢?孩子有時候一邊玩一邊聽,還不粗糙嗎?孩子對詞語的了解本來就不深,聲音一遍刺激而過,在腦中不多作停留,還不粗糙嗎?聽書不束縛孩子的雙手和雙眼,耳朵聽著,手上動著,眼睛還東轉轉西西轉,看著好像挺便捷的,但我想說,這不僅粗糙,還非常不專注。非常不利於孩子閱讀習慣的養成。我認為,閱讀是不能追去捷徑的,聽書就有點追求所謂效率的意思。但我想說,家長朋友們,千萬別讓孩子撿了芝麻,掉了個大西瓜!孩子本身就好動,你還要讓孩子在閱讀中(聽書)解放他的手和眼,他就真的要翻天了。閱讀就應該是手、眼、腦三者完美合一:手端書或記筆記,眼觀字或記下字形字句,腦思索。只有這樣的閱讀,才真正是吸收了的。反行之,對孩子真的沒有什麼好處。閱讀就該專注,沒有專注,一天聽一本書也沒用啊!再說細膩,看書可以是細之又細的,聽書當然不是,也很難是。 舉個例子,我們讀余華的《許三觀賣血記》,大家一定記得小說中有一長串主人公(許三觀)用嘴巴「炒菜」的經典段落,因為太過精彩,這樣的段落我們會品得很細——為什麼作者可以寫得這么好?作者的手法是怎麼樣的?作者的黑色幽默和語言的節奏感為什麼那麼突出?面對這樣的橋段,我們會停下來,就好像欣賞藝術演出一樣,目不轉睛,細細品砸。當然了,不排除聽書,也有朗誦得非常棒的——但聽書本身——這個動作的物理特性,決定了很難直觀地品砸段落——因為只有音,而沒有形嘛! 聽書依賴電子設備,看書就是看書 更多時候是手機,手機不可控 最後,我想說的是,聽書本來也不錯。畢竟我們這些80年代生人也聽書,我們也是聽著單田芳長大的。記得小時候,就著一台收音機,坐在大樹下,一聽就是一下午,那感覺真是美妙至極。那時頻率也少,不是音樂,就是評書。現在不一樣了,一台手機玩遍天下。孩子可能一開始是在聽書,聽著聽著,就玩 游戲 去了。聽著聽著,就看網路電影、電視劇去了。恐怕不是聽書聽一下午,而是拿著手機玩一下午。 孩子本身沒有形成學習自律,而我們家長把這么一個具有誘惑力的所謂「聽書工具」撂給孩子,學習有效率嗎?不,玩起來很有效率! 書呢,書是樸素的,永遠像我們身邊的真朋友好老師,不花里胡哨,也不花言巧語,但她就是那麼很真誠地給你溫暖、給你力量。只要你認真端起她。以上是我的觀點,希望能幫到題主。這個問題我可以用自己的親身經歷來回答。兒子今年上一年級了,從上幼兒園開始,我們每天堅持親子閱讀,讀故事給他聽,在幼兒園的3年裡讀過的書大概有一千多本。也正因為如此,孩子養成了良好的閱讀習慣,愛上了閱讀。而這一切都開始於聽,聽我們給他讀。很多家長在給孩子培養閱讀習慣的時候,總是會有這樣的認識誤區,覺得培養閱讀習慣,就得讓孩子自己去讀啊,就特別急切的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早點自主閱讀。其實不是這樣的,我們經常會說聽說讀寫,聽是語言能力培養的基礎,也是開始。閱讀習慣的培養也是從親子閱讀開始,家長讀,孩子聽,在這個過程中孩子感受到閱讀的樂趣,從而激發對閱讀的渴望和熱情,慢慢的就會拿起書,自己去讀。這是一個過程,每個孩子的情況不同,時間的長短也不同,您不用著急,也不用擔心。只要孩子喜歡,您就讀給他聽,這個你讀他聽的過程也是好處多多,您每多讀一次,對於孩子的教育和成長而言都是有意義的: 1、可以讓我們和孩子之間更親密,幫助我們建立良好的親子關系,而這是一切教育的前提。 2、有助於提升孩子的閱讀理解能力,據研究發現,孩子的閱讀理解能力和聽力能力不是同步發展的,即使孩子認識字,能自己讀,但對於一些情節復雜的故事很難理解,而他可以聽懂並理解他無法自己讀懂的內容,我們讀給他聽有助於提升孩子的閱讀能力。 3、我們讀書給孩子聽,就好像是在為閱讀的樂趣打廣告,每多讀一次,就是多做一次廣告,增加孩子的越快體驗,讓孩子更容易愛上閱讀。 兒子現在上一年級了,經常會自己看書,但仍然喜歡我讀給他聽,所以我仍然堅持每天晚上睡前讀故事給他聽,只要他喜歡,我就會讀下去。在過去的幾年,我每天讀給他聽,從來沒有要求他去看書去自己讀,但是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他主動的拿起了書,雖然不認識字,卻經常看的入迷。所以啊,堅持吧,堅持讀下去,孩子的自主閱讀和良好的閱讀習慣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先說一下聽書的優點 1、有些孩子就是不喜歡看書,但是聽書他可以接受,這樣孩子就換了一種方式進行了閱讀。 2、時間地點方便,早上吃飯的時候,睡覺之前。路上都可以聽書,就像成人一樣,充分利用碎片時間進行閱讀和學習。 3、每本書籍時間都很短,20分鍾左右可以「讀」完一本書。這樣孩子可以接觸到更多的書籍。雖然聽書方便快捷可以是孩子的「閱讀量」變大,但是也有很多顯而易見的缺點 1、聽書是一種快餐文化,他很適合現在節奏快的 社會 ,但是孩子的成長是不應該快的,而是應該慢下來的。去沉澱的。 2、聽書中都是濃縮了一本書的精華部分,把基本的故事梗概講清楚,而很多的細節就不得不刪減掉。而且有些書之所以經典就在於它的細節,情景描寫的動人到位。去掉之後就失去了原本的味道。孩子聽完一本書也只是知道了這邊書的梗概,對於更細致的東西,更值得思考的東西他都沒有領悟到。 3、文字的美麗與魅力是任何事物都無法替代的。只有徜徉在文字的世界中,多和文字打交道,孩子才能真正提高文學素養和寫作水平。 4、讀書是一種主動的輸入,而聽書是一種被動的輸入。讀書會讓人勤於思考,而聽書不會聽書只能接觸到一本書的皮毛,卻接觸不到一本書的實質和內涵。讀書應該是一件慢慢的事情,而不是功利的事情。當然我並不反對聽書,我只是認為還是應該培養孩子閱讀的好習慣,這個是任何都無法替代的。而聽書只能作為補充。因為它畢竟只是聽孩子不喜歡看書,喜歡聽書,聽書和看書有多大的區別?——這個問題,請允許我用身邊的例子跟大家聊一聊。我小外甥從5歲開始,就喜歡聽書。也喜歡看書,但是兩者對比的話,聽書對於他來說更有魅力。聽書只要打開手機隨時隨地就可以聽,我小外甥,坐車要聽書,吃飯要聽書,睡覺之前也要聽說,現在他已經把西遊記聽完了,三國演義也聽完了,現在正聽水滸傳……每次聽書都特別認真,你跟他說話,他根本就聽不到。所以,聽說對於孩子來說,至少有這么幾個好處:1、保持高度的注意力集中 2、不傷害眼睛 。個人認為聽書也是真的是一種學習知識非常好的方式方法。看書呢?看書若不注意良好的姿勢和習慣,很容易就像我一樣近視眼了。但是看書通過文字和圖片的方式讓人更系統更有邏輯性和條理性,所以,看書和聽書其實是各有優點的。如果孩子真的喜歡聽說,家長們可以考慮,將來讓寶寶也去當個說書人,類似單田芳等知名說書人一樣,我覺得,經常聽書的孩子是有這方面的潛質的。只要孩子喜歡,家長就應該正確引導激發更多的潛質,讓孩子有更好的發展。現在似乎很流行給孩子聽書,尤其是繪本類的想小故事。首先,說書阿姨的聲音更專業也更好聽,講故事抑揚頓挫,有的還有背景音樂呢!其次,聽書不用擔心孩子的視力問題,聽再長的時間也沒有關系。最後,聽書能將家長解放出來,孩子聽書的時候家長可以做任何事情。 正因為有以上的因素,很多家長都會讓孩子聽書,而孩子也喜歡聽書。不過,在我家孩子聽了一段時間的書後,我果斷放棄了。第一,聽書不能給孩子帶來畫面感。當孩子看繪本的時候,就算不認識那些字,但書上的圖片,卻能給孩子帶來不同的感受。孩子會更加細心觀察細節, 第二,聽書不能培養孩子美的藝術熏陶。現在的繪本製作精良,那些獲得過獎項的繪本更是大藝術繪制的。孩子在看書的時候,同時也在接受藝術的熏陶。第三,聽書不能進一步和諧親子關系。把孩子扔給手機或許電腦,讓孩子自己聽書,結果親子之間的互動減少。而親子閱讀,卻能通過讀書而加深。孩子依偎在家長懷里,家長讀書,多麼和諧的畫面。 第四,聽書的時候,孩子無法及時提問,而家長也不能及時回答孩子。孩子聽書時,就是一味的被動聽,不會主動思考。但在看書的時候,孩子有問題了可以隨時提問,家長也可以引導孩子思考。最後,聽書不能控制速度。聽書只能別人講哪裡聽哪裡,不能控制進度。但閱讀繪本就不一樣了,感興趣的地方可以多停留一會,家長和孩子都可以控制速度。 所以,我不推薦孩子只聽說而不看書。 我不同意給孩子聽說,除非在聽書的時候讓孩子看書。因為聽說對於孩子的感官刺激,幾乎沒有。而看書,則能開發孩子的想像力。 孩子不喜歡看書,喜歡聽書,這是非常常見的現象吧,不同年齡階段的孩子要求也不同,比如孩子沒有識字能力,你讓他們看書,他們只能看圖畫,再想聽別人講一遍也是理所當然的事。如果孩子會看書了,依然讓別人講書,可能就是孩子想要父母多陪自己一會。 聽書和看書有多大區別呢? 1、聽書的優缺點如下: 之前羅胖曾經講過為什麼他們的課程都是音頻而不是視頻? 因為音頻在人做不費腦的事情時,可以用空閑的大腦來聽,就是可以一心多用。 這世界最寶貴的除了人的注意力,就是時間了。很多人都說時間就是命,時間就是金錢,為用戶節省了時間,用戶當然會樂意買單。 聽書的優點有以下幾個: 它可以讓我們快速了解一本書,值不值得讀,值不值得買,算是一個對書的初步了解; 聽書的缺點是,我們在聽的時候,是跟著作者的思路在走,而每個人對一本書的重點感覺是不同的。 換句話說,聽書的時候,你不一定能夠真正聽到你想聽的,同時你也會懶得思考,而思考這件事又尤為重要 。 蘇格拉底在很多人眼中就是最有智慧的人,可他卻不喜歡別人背誦或是迷信他所說的話,他喜歡那些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他認為這樣才能真正的學到知識,並且經過自己的思考和辨別,才能更好的掌握知識,利用知識。 2、看書有什麼好處,要怎麼看? 如果可以一定要引導孩子主動閱讀,也就是看書,因為看書的好處不要太多。 首先, 看書這件事很私人 ,可以從自己感興趣的地方看,也可以從自己遇到的問題那一頁看,總之多了一重選擇,人會感覺是自己在主宰看書這件事,會更愉快。 其次, 每個人讀書的方式都不同 ,有人喜歡記筆記,有人喜歡看看寫寫畫畫,但閱讀這件事本身是可以優化的,用更好的方法,閱讀的效果就會更好。 最後, 閱讀就是要結合自己的經驗去理解,如果一個觀點你不認同,你可以寫下來,去推敲,去論證 ,我們並不是為了跟著作者的思路走為目的的,而是為了解決問題,為了升華思考方法。 孩子分為很多年齡階段,不同的年齡階段需求不同,閱讀方法也不同。 如果想要孩子愛上閱讀,除了要給孩子提供外在的條件,比如家附近有圖書館,家裡有讀書區域,豐富的藏書等等,父母的榜樣作用也很重要。主要有以下三個區別: 一是獲得知識的器官不一樣,看書用眼睛,聽書用耳朵; 二是知識的載體不一樣,看書主要是紙質的書本,主要看書本里的文字和圖畫,聽書主要是通過聽書軟體、音頻網路等聽取音頻資料; 三是效果不一樣,看書的記憶效果和整體性要好於聽書效果,雙方在便利性方面各有利弊。 當前喜馬拉雅、蜻蜓FM、懶人聽書等各種聽書軟體非常多,內容豐富,加上聽書可以利用碎片化的時間,且不受紙質書本及自然條件等的束縛,使得聽書具有了更廣闊的市場,只要一部手機就可以聽取和學習各種知識,加上聽書用耳朵,解放了我們使用過度的雙眼,因此我們要辯證的看聽書學習這一辦法。 本人就寫過《中學 歷史 教學的新視野—通過視聽資料教學 歷史 》一文。 裡面詳細介紹了聽書的利弊,以及怎樣進行聽書。 我通常的做法是先聽書,覺得這本書好,再買來看一遍加深記憶,並收藏推薦給朋友和家人去讀。如果是孩子聽書,家長要選擇一些好的節目推薦給孩子 ,不要讓孩子隨便聽,以免浪費時間和誤入歧途。

C. 投行稱羅輯思維2017利潤過億,它為什麼能做到

羅輯思維越做越火,越做越大,似乎已經呈現出了勢不可擋的趨勢了。



在公眾號最新一期文章里告訴大家自己的營收預計將突破一億五千萬元,而且不是靠廣告。那靠什麼?靠的是「電商」,因為電商,邏輯思維做得如魚得水。羅輯思維嘗試各種各樣的品類,包括書籍、月餅、大米等。月餅曾賣了四萬盒,據說秒殺了去年星巴克月餅網上的銷量。羅胖不管是內容,還是商品,都是大眾消費品。

羅振宇說過,新媒體的本質就是社群,未來《羅輯思維》有可能會形成一個「類交易所」機制,它可以幫創業者融到一切東西:包括錢,包括品牌、包括初始用戶、包括傳播渠道,就是任何人的一點可以商業化的稟賦都應該可以通過類交易所機制完整釋放出來。

總結:羅振宇的成功是時代給他的優勢,而且也堅持了,努力了。

D. 20211215聽書筆記:福爾摩斯為什麼那麼有名

英國推理小說家柯南·道爾的長篇小說《血字的研究》,也就是大名鼎鼎的「福爾摩斯系列」的第一部小說。

柯南·道爾以福爾摩斯為主角,一共創作了56部短篇小說和4部長篇小說,讓「歇洛克·福爾摩斯」成為神探的代名詞,也成為文學史和影視史上最廣為人知的形象之一。

福爾摩斯雖然是個虛構出來的人物,但是他卻像一個真實存在的歷史人物一樣,對這個世界產生影響。小說中,福爾摩斯租住的公寓——英國倫敦貝克街221B,如今真的被改造成福爾摩斯的「故居」。甚至現在每年有很多人給這個地址寄信,向福爾摩斯求助,希望他能解開自己遇到的離奇案件。福爾摩斯系列小說甚至成為一些警察學校的培訓教材,小說中的探案理念,也推動了刑偵科學的發展。

這期音頻,我會分成兩部分為你解讀這本《血字的研究》。第一部分,我們來看看福爾摩斯第一次登場,解決的是一個怎樣的懸案。第二部分,我們跳出故事,來看看柯南·道爾是如何塑造出福爾摩斯這個家喻戶曉的偵探的。

第一部分

我們先來聽故事。

故事發生在19世紀末的倫敦。福爾摩斯系列小說,基本上都是以約翰·華生醫生的第一人稱口吻寫成的,這部《血字的研究》也不例外。

華生原本是一名軍醫,在阿富汗負傷之後被遣送回國調養身體。無所事事的華生四處閑逛,兜里的錢也越來越少。一天華生在街上遇到了一位前同事,兩個人吃飯聊天的時候,華生隨口說到,希望能換個便宜又好的房子。

前同事說巧了,早些時候另一個人也說過同樣的話,而且那個人已經看好了房子,只是租金很貴,一個人住不起,想要找人合租。華生一聽來了興致,希望前同事介紹他倆認識。前同事倒是一再推脫,說那個人可是個怪人,如果你和他相處不好,千萬不要怪我。

華生真是個妙人,聽完之後反而更加好奇,一定要見見這位怪人。於是前同事帶著華生來到了一所醫院的實驗室,見到了歇洛克·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真的是個奇人,第一次見面,他只看了華生一眼,又和他握了握手,就斷言華生最近一定去過阿富汗。

而華生第一次見到福爾摩斯時,他正在搗鼓著蒸餾瓶和試管,歡呼地說自己發現了一種試劑,哪怕是水中混合了一滴血,都可以檢驗出來。華生作為一名醫生,都看不出來這種試劑有什麼實用價值。福爾摩斯卻說,如果這個實驗方法能早點被發現,很多罪犯就不會逍遙法外了。

雖然有點奇怪,但是華生並不感覺福爾摩斯是難相處的人,於是兩個人一起搬進了貝克街221B的公寓,成了室友。

兩個人相處的時間越長,華生的好奇心就越強,他根本弄不明白福爾摩斯到底是做什麼工作的。他發現福爾摩斯有時悶頭在實驗室里做實驗;有時則出沒在倫敦最底層的貧民窟;有時乾脆在家裡坐上一天,一言不發,也一動不動。

華生試圖從福爾摩斯的知識構成里邊找找線索,他總結後發現福爾摩斯的文學、哲學、天文學和政治學知識都相當淺薄,甚至對於日心說都不太了解,但是精通化學,而且有豐富的地質學、植物學、解剖學還有法律知識,擅長棍棒、刀劍和拳術,小提琴還拉得很好。

華生完全想不出來,到底是什麼樣的一份職業,需要這么個知識結構。不過幾天之後,在一次聊天中,福爾摩斯自己揭曉了答案。

福爾摩斯說全世界可能只有他一個人從事這份職業,他是一個「咨詢偵探」,不管是警察還是私人偵探,當他們遇到棘手的案件時,可以來找福爾摩斯咨詢,福爾摩斯憑借自己高超的分析推理能力,幫助他們找到真相。

華生聽完當然感覺不可思議,於是福爾摩斯提到,兩個人初次見面時,他只看一眼,握個手就能確定華生去過阿富汗,實際上就是一次觀察和推理。

因為福爾摩斯第一面見華生時,感覺他既有醫生的風度,又有軍人的氣質,推測華生是一名軍醫。同時發現華生面容憔悴,左臂有點行動不便,看來是在戰場上受了傷回來休養,握手時又發現華生手腕的皮膚黑白分明,顯然是近期去過炎熱地帶,那麼當時的英國軍人會去的炎熱戰場,就只有阿富汗了。

一番分析之後,華生對福爾摩斯信服了很多,不過他更好奇了,非常想看看福爾摩斯是怎麼破案的。福爾摩斯也抱怨,這一陣真的是沒有一樁讓他感興趣的疑案。正在此時,福爾摩斯接到了一封信,寄信人是蘇格蘭場(倫敦警察總部)的探長。

連華生都能推測出來,一定是倫敦警方遇到了一樁棘手的案件。

福爾摩斯和華生來到案發現場,這是一棟離街有點距離的空屋,屋外有出租馬車的痕跡。屋門大開,屋子裡也沒有傢具陳設,積累的塵土說明屋子多年沒有人居住。

地板上躺著死者,是一位男性,衣著整齊,表情猙獰,看起來死前經受了一番痛苦。不過死者身上沒有傷痕,屋子裡也沒有打鬥的痕跡,死者的財物也都沒被拿走,可見不是搶劫殺人。

警方從死者的衣服里找到了他的名片,死者叫德雷伯,來自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市。此外還有兩封信,一封寄給死者,一封寄給他的秘書斯特蘭森,是輪船公司通知兩個人輪船啟程的日期,可見死者和秘書最近准備乘船一起回美國。

他們在屋子裡還發現了一隻女性的結婚戒指,以及牆上有用鮮血寫的五個字母「RACHE」。

探長給出了一番「精妙」的推理,說這個結婚戒指很關鍵,證明這個案件與一個女人有關系,牆上這五個字母,就是這個女人的線索,寫字的人肯定是想寫「Rachel」,沒來得及寫完,只寫了前五個字母。只要找到這個Rachel,就能弄清楚案子。

福爾摩斯狠狠嘲笑了探長,他說「RACHE」在德語里是復仇的意思,別浪費時間找什麼Rachel女士了。福爾摩斯對兇手給出了一番推測,包括身高、年齡,甚至穿什麼鞋,抽什麼煙。警察們卻對此不以為然,福爾摩斯只好自己展開調查。

這么一個案子從哪裡開始找線索呢?福爾摩斯決定從那枚結婚戒指入手。他在報上登了一個失物招領的廣告,說自己是在馬路邊上見到了這枚戒指,希望能把兇手或者同黨引出來。

第二天果然有人找上門來,不過不是凶神惡煞的亡命徒,而是一位老太太。福爾摩斯認為這個老太太肯定跟案子有關系,於是偷偷跟在後邊尾隨她,過了一陣無功而返,堂堂福爾摩斯竟然把線索跟丟了。

原來,老太太叫了一輛出租馬車,福爾摩斯也叫了一輛馬車緊隨其後,可是到了目的地之後,前邊的馬車里邊已經空無一人。福爾摩斯推測,這個人根本不是一個老太婆,一定是一個身手敏捷的小夥子偽裝的。他在馬車行駛的過程中,跳車逃跑了。

這番挫折沒有讓福爾摩斯感覺低落,遇上一個聰明的對手,讓福爾摩斯反而更加興奮起來。

福爾摩斯知道,單靠他一個人在倫敦城裡找線索,無異於大海撈針。於是他找來了一群幫手,讓華生感到以外意外的是,這群幫手竟然是一群衣衫襤褸的流浪兒。

福爾摩斯和華生說,這是「貝克街偵緝小分隊」,千萬不要小看這幫流浪兒,他們可比一般的偵探還厲害呢。因為他們可以去任何地方,別人對他們也沒有戒心,所以什麼事情都容易打聽出來。

之後,探長帶來了消息,死者的秘書斯特蘭森,被人在旅館里謀殺了,現場又發現了「RACHE」的字樣。在探長看來,案情變得更加撲朔迷離。在福爾摩斯看來,最平淡無奇的犯罪,反而是最神秘的,那些超出常規的所謂奇案,其實恰恰是找尋線索的關鍵點。他已經掌握了這個案子的關鍵。

探長受不了福爾摩斯的這一番說教,忍不住插話說,現在不是要你介紹工作方法,需要的是抓住兇手,你能把兇手帶到我們面前嗎?

貝克街偵緝小分隊的一個孩子上樓跟福爾摩斯說,你叫的出租馬車已經到了。原來,之前福爾摩斯拜託貝克街偵緝小分隊去找一位馬車夫,福爾摩斯對探長說,這個馬車夫就是你要的兇手。

果然,這位馬車夫名叫霍普,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血字的研究》這部小說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前邊的案件,而第二部分,主要是霍普的供述,講述自己殺人的原因。下面是霍普的故事。

很多年前在美國猶他州有一群摩門教的教徒,他們有著自己獨有的教義和生活習慣。摩門教徒們在野外就救下了落難的流浪者約翰·費里爾和他的女兒露茜,並且收留他們共同生活,但前提是,他們必須改信摩門教。

之後,摩門教徒們定居在猶他州的鹽湖城,費里爾有了土地,蓋了房子。他通過自己的勞動和智慧,從一個普通農民變成了庄園主。十多年之後,他更是成了鹽湖城裡數一數二的富翁。而他的女兒露茜,也從小女孩長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

一次偶然的機會,露茜認識了一個從外鄉來的小夥子霍普,露茜和霍普相互愛慕,但是這樁愛情遭到了當地摩門教會的反對。教會的領袖找來費里爾,說霍普不信摩門教,教會不能允許露茜嫁給一個異教徒。

第二天,兩位教會長老的兒子不約而同上門提親。這兩個人,一位是德雷伯,一位是斯特蘭森。

當時的摩門教允許一夫多妻,德雷伯和斯特蘭森都已經娶了好幾位太太,費里爾當然不願意讓露茜嫁給他們任何一個。問題是,得罪了這二位教會長老的兒子,費里爾在鹽湖城就待不下去了。於是費里爾打算帶著露茜和霍普遠走高飛,逃離摩門教的控制。

德雷伯和斯特蘭森聞訊前來阻攔,斯特蘭森開槍打死了費里爾,德雷伯搶走了露茜,強行和露茜結了婚。露茜傷心欲絕,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鬱郁而死。霍普含恨遠走,走之前他祭拜了露茜,並帶走了露茜的結婚戒指,因為他不能允許露茜戴著這個屈辱的戒指下葬。

從此霍普過上了流浪的生活,他曾經多次秘密回到鹽湖城,想要殺死德雷伯和斯特蘭森,但是都沒有找到機會下手。幾年後,霍普得知德雷伯和斯特蘭森已經離開美國去了歐洲,他便在歐洲輾轉,終於在英國找到了兩個仇人。

為了在維持生計的同時還能跟蹤仇人,霍普選擇成為一名馬車夫。終於有一個機會,德雷伯登上了霍普的馬車。於是,霍普把德雷伯帶到了那座空房子中,拿出露茜的結婚戒指,控訴德雷伯的罪行,並用毒葯殺死了德雷伯。

在美國時,霍普聽說過一樁懸案,案發現場有人寫下了「RACHE」,也就是德語的「復仇」。於是霍普如法炮製,用鮮血寫下「RACHE」,想要故布疑陣。但是在慌亂中,霍普把那枚結婚戒指丟在了案發現場。

之後,霍普又潛入斯特蘭森的旅館,用刀殺死斯特蘭森,也在現場寫下了「RACHE」五個字母。

霍普被抓捕後,依然神情自若,因為這時的他已經身患絕症,時日無多了。還沒來得及經受法庭的審判,霍普就去世了。大仇得報的他,去世時臉上流露著平靜的笑容。

接下來,就只留下了一個問題,那就是,福爾摩斯是如何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這個兇手的呢?

福爾摩斯向華生復盤了自己的推理過程,就像福爾摩斯所說,所謂奇案,其實恰恰是找尋線索的關鍵點。凡是異乎尋常的事物,反而是一種線索。

第一個異乎尋常,就是死者身上的東西一點兒都沒少,福爾摩斯由此判定,這不是搶劫,很有可能是仇殺,結婚戒指說明這可能和一位女士有關。所以福爾摩斯給美國克利夫蘭的警察局長發電報,詢問有關死者德雷伯的婚姻問題。回電中說,德雷伯曾經指控過一個叫霍普的舊日情敵,並且請求過法律保護,這個霍普目前正在歐洲。福爾摩斯就迅速把關注點鎖定在霍普身上。

第二個異乎尋常,就是福爾摩斯在死亡現場只發現了兩個人的痕跡。聽到這,你可能會說,這有啥奇怪的,一個死者,一個兇手,本來就是兩個人嘛。你別忘了,福爾摩斯在死亡現場的屋子外邊發現了出租馬車的痕跡。那馬車夫去哪了?如果霍普脅迫死者上車,馬車夫為什麼沒有發現異常?霍普又怎麼敢大大咧咧當著第三個人實施犯罪呢?由此福爾摩斯推測,霍普自己就是馬車夫。

之後福爾摩斯就讓貝克街偵緝小分隊在全倫敦尋找一個名叫霍普的出租馬車夫,這就是福爾摩斯抓住兇手的經過。

第二部分

故事講完了,接下來,我們跳出故事,來看看柯南·道爾是如何塑造出福爾摩斯這個家喻戶曉的偵探的。

這要從柯南·道爾自身的經歷說起。如果用一句話概括柯南·道爾的話,應該是華生的樣子,福爾摩斯的心。

你要看柯南·道爾的照片,會發現他留著八字鬍,形象嚴肅,一絲不苟,和後來電影中的華生醫生的形象頗為相似。柯南·道爾早先的生涯也和華生有些相似。1859年,柯南·道爾出生在英國愛丁堡的一個普通家庭。他在愛丁堡大學就讀醫學專業,畢業後在醫院實習。為了賺錢補貼家用,柯南·道爾也有一番去海外冒險的經歷。不過不是像華生那樣去當軍醫,而是在開往北極圈的捕鯨船上擔任船醫。一年後回到英國,自己開辦起一家小診所。

不過小診所的收入並不多,同時,柯南·道爾從小就有一個文學夢,為了實現自己的文學夢,也為了增加一些收入,柯南·道爾開始了自己的寫作生涯。

柯南·道爾的寫作生涯起步並不算順利,在《血字的研究》之前,他已經寫過幾部小說,但是都沒獲得什麼反響。1886年初,柯南·道爾開始寫自己的第一部偵探小說,也就是這本《血字的研究》。四月份,小說完成,柯南·道爾卻發現無處能發表。他把小說寄給雜志社,雜志社說小說太長,建議交給出版社出版;他又把小說寄給出版社,出版社卻說這種小說的水平是不夠格的。經過幾次輾轉,一家名叫《比頓聖誕年刊》的雜志,決定以「廉價文學」的定位刊登小說。雖然對定位很不滿意,但是柯南·道爾還是接受了條件。《血字的研究》就在1887年冬天的一期《比頓聖誕年刊》上發表了。

順便說一句,如今這一期《比頓聖誕年刊》成了稀世珍寶,已知的存世量只有30冊左右。2007年,蘇富比拍賣行拍賣了一本當年的《比頓聖誕年刊》,成交價156000美元,打破了單本雜志拍賣的世界紀錄。

只不過,這會兒賣再多錢和柯南·道爾都毫無關系了,當時的柯南·道爾,只獲得了25英鎊的稿酬。而且小說出版以後反響平平,柯南·道爾自己也有些灰心。

沒有想到在兩年後,一家美國雜志社給柯南·道爾來信,表示他們對《血字的研究》很感興趣,他們想約柯南·道爾再寫一部福爾摩斯的小說。

順便說一句,當時這家美國雜志社的負責人還專門來到英國,請柯南·道爾和另一位嶄露頭角的青年作家共進晚餐,當面向他們約稿。另一位年輕作家,就是後來大名鼎鼎的詩人奧斯卡·王爾德。正是這場晚餐,使得王爾德寫出了他的小說代表作《道林·格雷的畫像》,也使得柯南·道爾寫出了福爾摩斯系列的第二部長篇小說《四簽名》。

其實柯南·道爾在寫《血字的研究》時,還沒有寫系列小說的想法,這一次受出版社的邀請,他寫出了又一部長篇小說《四簽名》,「福爾摩斯」正式成為一個系列小說。

之後,柯南·道爾又在《海濱雜志》上發表了六篇福爾摩斯短篇故事。這一次,柯南·道爾真的借著福爾摩斯聲名鵲起了。

寫《血字的研究》時,柯南·道爾的稿酬是25英鎊,在《海濱雜志》發表小說時,柯南·道爾的稿酬是每個短篇30英鎊。當雜志編輯向柯南·道爾約第二批故事時,柯南·道爾乾脆把稿酬漲到了每篇50英鎊,沒有想到,雜志社乾乾脆脆就答應了。

這時柯南·道爾寫福爾摩斯系列已經有些厭煩,等到雜志社再向他約稿的時候,他乾脆開出十二個故事一千英鎊的天價,他原本想用這樣的方式婉拒雜志社,沒有想到,當天編輯就打來電報:「完全接受。」柯南·道爾只好繼續創作。

後來,這前十二個短篇和後十二個短篇分別結集出版,就是今天福爾摩斯系列中的《冒險史》和《回憶錄》。經過《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冒險史》《回憶錄》四本書的努力,柯南·道爾終於使福爾摩斯的形象深入人心。他的作品影響了後世所有的偵探小說作家,改變了偵探小說的歷史,為偵探文學,乃至世界文學的發展都作出了重要貢獻。1902年,柯南·道爾被封為爵士。

曾經有人說,福爾摩斯系列是世界歷史上第一部偵探小說,這其實是不對的。就在《血字的研究》中,柯南·道爾借福爾摩斯之口,舉出了之前的兩部偵探小說,分別是美國作家愛倫·坡的《莫格街兇殺案》和法國作家加博里奧的《勒考克偵探》。不過那時的偵探小說還不能算是一個單獨的門類,用今天的眼光來看,當時的偵探小說和恐怖小說、神秘小說、間諜小說混雜在一起,被統稱為「驚險文學」。比如愛倫·坡,按今天的文學類別,他既寫偵探小說,也寫恐怖小說。他的作品裡邊充滿離奇恐怖的事件,甚至還有死者復活的情節。

柯南·道爾十分喜歡愛倫·坡的作品,在福爾摩斯系列之前,他就模仿愛倫·坡的風格,去寫恐怖小說。這種風格一直延續到了《血字的研究》中,黑暗的夜晚、無人的房間、離奇的死亡,處處都在渲染恐怖的氣氛。

但是可以說,直到福爾摩斯系列,偵探小說和恐怖小說終於開始分家,恐怖小說和偵探小說雖然都常常描寫死亡和犯罪,並且會渲染恐怖詭異的氣氛,但是恐怖小說不太注重理性,小說中允許出現非自然的情節,而偵探小說是堅持理性的,偵探手法和最終的解答必須要合乎邏輯。

這是兩者最大的不同,也是福爾摩斯系列最大的魅力。柯南·道爾塑造了一個堅持用邏輯進行推理,並能解釋各種奇特案件的偵探。

小說中福爾摩斯所說的「邏輯」,在邏輯學中叫作「形式邏輯」。這是一門很古老的科學,可以追溯到古希臘學者亞里士多德。亞里士多德發明的三段論系統,是西方邏輯史上的第一個邏輯系統,隨後,斯多葛學派補充和發展了亞里士多德創立的邏輯體系,之後的一千多年,邏輯學的發展幾乎沒有超越這個范疇,直到十七、十八和十九世紀,英國學者培根和穆勒又進一步豐富了這套體系,基本形成了今天的「形式邏輯」。

福爾摩斯的推理,就是基於這套邏輯體系。推理大致可以分成三類: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

歸納推理是將大量個別的事實合在一起,總結出一個普遍的事實;類比推理則是將一個事實遷移到另一個類似的情境當中。福爾摩斯最擅長的,則是演繹推理,用他自己的話來說:「一個邏輯學家不需要親眼見到或者聽說過大西洋或尼亞加拉瀑布,他能從一滴水上推測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個生活就是一個巨大的鏈條,只要見到其中的一環,整個鏈條的情況就可以推想出來了。」

福爾摩斯的探案方法基本可以分成三步:第一步,收集足夠多的信息;第二步,根據已知的信息,推理出所有的可能;第三步,由此行動,得出更多信息,排除掉一些可能。

舉個例子,在小說《四簽名》里,福爾摩斯和華生有過一次閑聊。福爾摩斯准確地推理出,華生剛剛出門去了一趟郵局,而且去郵局是為了發電報。

那福爾摩斯是怎樣進行推理的呢?福爾摩斯注意到華生回來的時候,鞋上沾了一塊紅色的泥。他之前已經知道,只有郵局門口在修路,會有這種顏色的泥土。由此他得出結論,華生去了一趟郵局。

那華生去郵局干什麼呢?福爾摩斯給出了三種猜想:第一種當然是寄信,第二種是去買郵票或者明信片,第三種則是去發電報。

於是福爾摩斯回想更多細節,一一驗證每一種可能,他發現一上午華生都沒有寫信,而且他們的家中還有很多郵票和明信片。由此,前兩種可能都被排除,他可以得出結論,華生是去郵局發電報。

排除法正是福爾摩斯演繹法的重要組成部分。福爾摩斯有一句名言:「當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因素後,剩下的東西,無論多麼不可思議,都必定是真實的。」

而所有的這些推理,都是基於充分的信息收集。在福爾摩斯系列中,警察常常被當作能力不足的反襯角色,而警方判斷失誤的主要原因,就是在辦案開始時,他們總希望用少量的事實,就推理出答案,之後又拒絕考慮那些和他們立場相悖的材料。用福爾摩斯的話來說,警察們「不知不覺地歪曲事實,以適應理論,而不是使理論適應事實」。

福爾摩斯的這種思考方式,與柯南·道爾的醫學訓練有很大關系。在後來給《福爾摩斯長篇小說集》寫的序言中,柯南·道爾寫道:「經過嚴格的醫療診斷訓練後,我覺得如果將這種一絲不苟的觀察和推理方法用於破案,可能會建立起更科學的系統。」

這種完全基於事實和邏輯的思維方式,正是福爾摩斯這個人物最大的魅力所在。

結語

到這里,這本《血字的研究》其中精華的部分,我就為你解讀完了。

總結一下,《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爾第一部以福爾摩斯為主角的小說,講述了一樁離奇的殺人案件。這樁案件背後,是一段跨越英美兩國,前後將近四十年的情仇糾葛。

柯南·道爾原本立志要成為一名醫生,但是他從小就有一個文學夢,於是開始了自己的寫作生涯。

柯南·道爾的寫作生涯起步並不算順利,《血字的研究》出版也是幾經波折,但是這部小說的出版還是給柯南·道爾帶來了一些機會,讓他繼續創作「福爾摩斯系列」。最終在幾年後,福爾摩斯系列成為家喻戶曉的作品。

直到福爾摩斯系列,偵探小說和恐怖小說終於開始分家。恐怖小說和偵探小說雖然都常常描寫死亡和犯罪,並且會渲染恐怖詭異的氣氛,但是恐怖小說不太注重理性,小說中允許出現非自然的情節,而偵探小說是堅持理性的,偵探手法和最終的解答必須要合乎邏輯。這種完全基於事實和邏輯的思維方式,正是福爾摩斯這個人物最大的魅力所在。

E. 高效閱讀的基本步驟有哪些

掌握高效閱讀的五大步驟和十大關鍵,就能讓你真正讀透一本書。

1如何安排閱讀時間

大多數人說沒時間看書,只是因為你沒把閱讀看得那麼重,你只需要每天抽出固定的時間閱讀,而不是拿手機刷微博,刷朋友圈。你可以在包里隨時帶一本書或者kindle,碎片時間看書。如果實在沒辦法看書,可以嘗試聽書,一周聽一本,一年也聽了52本。

胡適說,1天看10頁的書,1年看了就3650頁,30年就看了11萬頁的書,而這些讀書量足以讓你成為一個領域的專家或學者,但是如果你每天只是看小報,打麻將,那麼想想30年之後你會成為什麼。

2如何選擇閱讀方法


關於閱讀方法的學習,推薦書籍《如何閱讀一本書》,這是把閱讀本質說的最好的一本書,40年代的時候出版,經過多次修訂,因此書中邏輯比較混亂,一開始讀會覺得晦澀難懂。全書闡述了四種閱讀方法:基礎閱讀,檢視閱讀,分析閱讀,主題閱讀。這四種方法是層層遞進的,最高級的莫過於主題閱讀。

什麼是主題閱讀?舉個例子,比如你大學寫論文的過程中,首先要確定主題,然後去圖書館查閱資料,審核資料並提煉你的觀點形成基本框架體系,之後再不斷進行補充歸納,最後產生框架清晰,觀點明確的論文。這就類似於我們的主題閱讀。

主題閱讀是一種針對同一主題,在一定時間內閱讀大量書籍的方法。我曾經利用主題閱讀學過很多知識和技能,任何一個知識領域你看完十本書就能建立基本的知識框架體系,也就能大概知道自己的學習方向和學習重點,所有相關的知識就像拼圖一樣補充到原有的知識地圖中去,讓你的知識體系更加清晰並迅速提升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在2011年,我發起了一個習慣嘗試,每天閱讀一本書,並且第二天寫出一份簡評或者讀書筆記,這個事情我堅持了379天。現在我的習慣是堅持每天閱讀2-3小時,每年的閱讀都在100本以上。大量的閱讀並不代表你能真正的理解書中的知識。而主題閱讀這種聚焦方式,對一個主題方向進行聚焦,就能明白這門知識的核心觀點與框架。當你讀完30本主題相關的書籍後你就會發現一些書籍核心觀點都差不多,也就能快速判斷一本書的質量。

在進行主題閱讀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確定主題,准備書單。閱讀是有時間成本的,因此找到一本好書很重要。

准備書單有以下幾種方法:

專家:通過在行約見,分答、值乎線上提問等方式請行業內的專家推薦書單。

網路:豆瓣,評分高於8分的書籍(一年內打分人數少於500人評分有可能虛高);某領域的專家或者大V,看看他的微博,博客,公眾號上提到的書籍。

書籍擴展:如豆瓣豆列,對所讀書進行順藤摸瓜。任何一本書都不是孤立存在,經常可以從一本書中擴展出幾本或幾十書,書中注釋或引用都是很好的資源和渠道。

報紙雜志:通過報刊雜志在過年、寒暑假、世界圖書日的時候做的圖書推薦。

好友同事:推薦三本他自己最喜歡的或某方面最好的書。

3高效閱讀五大步驟

高效閱讀方法論,分為五步循環:閱讀->思考->實踐->分享->復習,這是一個整體循環,只要經過這五個步驟和以下十個問題,就會讓你的閱讀更有效率。

一本書開始閱讀之前,要想清楚自己為什麼閱讀?閱讀目的不一樣,採用的方法也不一樣。如果是為了學習某種行業知識,那就需要精讀,掌握基礎,不要考慮速度。如果是為了解決某個問題,比如在工作中遇到的「如何管理下屬」「如何職業規劃」等問題時,那就可以帶著問題進行主題閱讀。

4高效閱讀十大問題

我根據自己常年的讀書經驗,總結了讀書時需要回答的十個問題,類似於信息管理中提煉精華的方式。閱讀一本書不一定要回答所有的問題,但回答的越多,對一本書掌握越深入越透徹(同樣方法還可以應用在閱讀文章上)。

問題1: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用200-300字自己的話(不要用書中介紹)來描述這本書。

問題2:哪些是值得記錄的重要信息

在《如何閱讀一本書》分析閱讀里提到將一本書的重點和主題提煉出來。如果是一本好書,甚至可以提煉到每一個章節,每一個段落。再歸納這些內容的時候,我推薦最原始也是最好用的方法——手抄。手寫之後會讓你印象更加深刻,還可以進一步擴展,記錄自己的觀點感悟。

問題3:問了哪些問題或想要解決什麼?

了解整本書提出哪些問題,解決了哪些問題,哪些問題沒有解決,一旦列出來之後,書中的框架和作者的觀點就比較明確了。

問題4:觀點是否有道理嗎?哪些觀點你不同意,原因或論據

書中所有的觀點是不是都有道理?如何證明,哪些觀點同意,哪些不同意?不同意的證據?對於書中的內容需要分清哪些是事實哪些是觀點,發生的是事實,作者根據發生的得出結論就是他的觀點。把自己想到的原因、觀點和論據與作者做對比,是作者的問題還是你的問題?能否把作者的觀點反駁掉?

問題5:跟我有什麼關系?你的哪些觀點被改變了,能用在哪方面?

在閱讀過程中,應該不斷思考:這些觀點和我有什麼關系?我的哪些觀點被改變了?書中的觀點如何應用?可以用拆書法把一些觀點進一步分拆。(RIA拆書法:R:摘錄閱讀片段,I:用自己的話復述原文的意思,A:思考以往經驗是否一致,並針對這個知識點列出下一步的行動計劃)

問題6: 內容圖表化

在閱讀的時候一定要抱著「有輸入有輸出」的心態,這也就要求我們在閱讀的時候一定要加入自己的思考。輸出方式有做筆記、手抄、思維導圖、PPT、寫讀後感等,這些方法表面上看起來低效,但當你用自己的話解釋書中的觀點,並進行主次的區分,而且能向他人復述分享,慢慢地你就能建立自己的知識樹。

另外,當你寫作或做信息圖表輸出的時候,會發現原來自己對書中有很多內容的認識是不清晰的,就會不斷再次閱讀修正,最終就可以清晰掌握書中知識點,並能透過圖表將內容富有邏輯,很有條理地表達出來。

問題7:信息的記憶點是什麼?

在圖表輸出時就要思考你的信息的記憶點是什麼?圖表、思維導圖輸出的內容,將你已有的知識和新的知識進行關聯,並且用自己話描述,就是你的信息記憶點。一旦做好這一步,你的閱讀效率將大大提升。

問題8:怎樣進行下一步行動——針對技能類書籍

實踐是檢驗事實的唯一標准。梳理全書內容後,將書中所有的行動或建議都細化並且列出來,選出哪些符合自己的情況,做計劃(最好72小時內實踐),不停重復書中的建議/套路8-10次之後,進行記錄總結。

問題9:如何能跟我已知的知識結合起來?

閱讀完一本書,進行輸出的時候,先要考慮之前關於這部分的知識點是怎麼樣的,有沒有哪些重合,哪些補充,把所有相關知識點重新進行整合,輸出ppt或者思維導圖。 在整合過程中把新的知識和舊的知識進行連接。

問題10:實踐之後的觀點補充 ——分享

分享就是輸出,在輸出的過程中不停強化,也是一種復習。 在分享的過程中,就會把前面9個問題再思考一遍,而且分享提問過程中,一定會遇到完全不同的角度的人,會促使你從完全不同的角度去觀察和思考,並進行觀點整合。

分享的形式有很多種,演講、PPT、音頻、思維導圖、白板上做圖形,甚至在日常跟朋友聊天都可以是一種分享。還可以加入讀書會,進行10-15分鍾的分享。分享的過程應多做實踐,然後將實踐的過程放在分享中,這樣的分享才更有價值更有效。

5總結

閱讀是種連續的體驗和過程:

做筆記、分析整理、建立框架、深入思考,了解對立的觀點,多進行主題閱讀,要記錄,多實踐,多總結,多分享,

要查詢和收集相關的咨詢,用多種方式來閱讀,才能把信息變成知識。

Q

A

&

1.培訓班說快速閱讀培訓後能做到一分鍾上萬字,可能嗎?

不可能用在正常閱讀中,就是讀完並不代表理解,而且他們是選擇小學生的文章進行看完,按時間去算,比如幾秒內讀完多少字,然後換算成1萬要多長時間讀完.你可以去看看那些人以前分享過自己讀過的書嗎,從來沒有,只是吹牛自己的速度如何看,卻從來看不到他的分享。

2.我閱讀的方向比較偏,如何打開自己的閱讀視野?

一方面讀些經典文章,一方面讀點新書

3.實踐重要還是思考重要呢?

要看讀什麼類型的書,技術類實踐重要,哲學、文學、歷史。思考更重要一些

4.用筆抄法的話不會很費時間嗎,而且打字可以修改。

你別太考慮浪費時間,先摘抄幾本好書試試看,理解和記憶要快速讀完會更有用,還可以分別用筆抄法和鍵盤打字,分別做上幾本書,試試效果。

5.我覺得讀書最主要的收獲是過程中的閑適的心情,感覺追求讀書進度太緊張而失去了讀書的意義,但太放鬆又會把讀書擱置了,應該怎麼取捨?

先自己保持固定的時間去閱讀,然後根據自己情況做下計劃,比如每個月要讀好一本好書,並且回答完6-8個問題.。

6.覺得有什麼能力是最重要或者是一定要學的嗎?

批判性思維。

7.像文學小說這種怎麼做主題閱讀,文學小說的10個問題好像後面幾個問題什麼實踐啊總結就不適用了。

在剛開始的時候不要考慮去做主題閱讀,而先去回答這10個問題,不要求每個問題都要回答,但回答越多效果越好。文學小說一樣適用,你要去總結、去記錄摘錄、小說作者的世界觀是什麼,說明了作者哪些觀點,就是文學小說,也能回答好多個問題,多去嘗試一下,讀上幾本書做下比較。

8.讀書的時候容易分心,容易聯想,怎麼克服?

找本自己有興趣並且有趣的書,然後遠離網路和手機,就可以不分心的去閱讀。

9.十個問題是看整本後呢?還是邊看別做?

根據你自己的情況,都無所謂。如果你看的時候分心或看不下了,做筆記,做摘抄,做總結。

10.讀那麼多與工作和專業無關的書是否有用?

喬布斯在學習字體設計的時候,並不是因為這個東西有用才會去做,只是因為自己喜歡,過上幾十年之後,當他在設計MAC電腦的時候,就用這個知識。你永遠都不會知道自己會遇到什麼事情,當你在一個方向積累了足夠的能力和知識,總會有一天,你能用到自己的能力和積累的,功不唐捐。 我10年之後在網上寫BLog時,並沒有什麼的目的,結果過了10年,我竟然可以靠自己的影響力混口飯吃,並且能賺錢了。 但我的出發點如果是為了賺錢,堅持3、4年之後沒有收益就會放棄的,就是因為興趣,才能一直堅持下來,結果有一天遇到合適的機會,以前所有的積累和堅持全部都變得有用了,閱讀並不一定要因為有用才會去閱讀,我現在書架上有一半以上的是歷史、軍事、哲學、文學、科哲、名著,這些東西才是值得反復重讀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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