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慶邦小說閱讀鞋
A. 劉慶邦的在夜晚的麥田裡獨行這篇文章結尾插入一段姑娘送鞋的戀愛故事,試分析這樣安排的妙處.
作家在後記里寫「第一次回家探親,我把那雙鞋退給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過鞋後,眼裡一直淚汪汪的。後來我想到,我一定傷害了那位農村姑娘的心,我辜負了她,一輩子都對不起她。」作家的內疚與懺悔彌補不了對一個純潔、痴情女孩的傷害,這份痛會永存其心間無法抹去。讀劉慶邦的短篇小說《鞋》,感受到的是守明的幽綿的情思、濃郁的哀傷。
後記里充滿了內疚與懺悔之意,但更明顯地體現了男性的主權地位,這更加深了守明愛情的悲涼與哀傷,使這一愛情悲劇的色彩便赫然地展現在讀者眼前。
B. 《鞋》的作者
《鞋》的作者是:劉慶邦
個人簡介
劉慶邦
劉慶邦,著名作家,1951年12月生於河南沈丘農村。1967年畢業於河南沈丘第四中學。畢業以後當農民,19歲招工招到煤礦去的。當礦工、礦務局宣傳部幹事,《中國煤炭報》編輯、記者、副刊部主任。現為北京作家協會副主席,一級作家,北京市政協委員,中國作家協會全國委員會委員。著有長篇小說《斷層》《遠方詩意》《平原上的歌謠》等五部,中短篇小說集、散文集《走窯漢》《梅妞放羊》《遍地白花》《響器》等二十餘種。短篇小說《鞋》獲1997至2000年度第二屆魯迅文學獎。中篇小說《神木》獲第二屆老舍文學獎。根據其小說《神木》改編的電影《盲井》獲第53屆柏林電影藝術節銀熊獎。曾獲北京市首屆德藝雙馨獎。
主要作品
《斷層》
《高高的河堤》
《落英》
《走窯漢》
《心疼初戀》
《劉慶邦自選集》
《梅妞放羊》
《不定嫁給誰》
《在深處》
《家道》
《胡辣湯》
《屠婦老塘》
《鞋》
語言風格
劉慶邦比較重視語言,在寫小說的幾個要素中間,高爾基把語言放在第一位的,王曾奇說過寫小說是寫語言,語言和小說是註定的,看小說的好壞看前面幾行,就能判斷作者的水平達到哪一步了。這個質地怎麼樣了。這個小說的質地對語言是長期的磨煉過程,首先對自己有高的要求,語言一定要朴實、准確、自然,高的境界就是要有味道,有自己的個性,打上自己的烙印。
語言首先是作家個性化的表現,至少不用標准件的語言。語言有好幾種,公文語言,媒體語言,官方講話的語言等等的語言,文學還有自己的語言,小說有小說的語言,我們寫小說,首先要進入小說的語言系統,然後再形成自己的語言風格,這不是短時間內可以達到的,他一直在追求這個,或者說語言背後有語言,話背後有話,盡量地發揮語言的張力,發揮漢字特長,漢字有這么悠久的歷史,多少人撫摸著,但是還用這些字,我們一定要把它吃透,根很深,李白用過,白居易用過,還是這些字,我們怎麼用,我們要吃透它,理解它,盡量地把它用好,把它安置在非常合適的地方去,不安到合適的地方,字是很難受的,字應該是一個活物,他願意把字人格化,你把它安置在不是地方,它很難受,字會死掉的。你安排在很好的地方,它會非常地活躍,煥發著它的生命力。字有溫度,有樂感,有氣味,有顏色等等,所有的美好因素在字裡面都能體現出來,我們應該這樣來看字,來適應字,才好一些。
人物評價
劉慶邦,中國作家中的「異數」,多年來堅持以「人與自然」為母題進行著現實主義寫作。其作品可以簡單地劃分為鄉土和礦區兩大題材,這是通向他記憶深處兩條幽深的隧道,一條被他命名為「人與自然的和諧」,另一條則沿著相反的方向延伸,被命名為「人與自然的抗爭。」
劉慶邦
1978年,劉慶邦來到北京,開始了嶄新的城市生活,如今已經過去28年,但他身上,依然保持著明顯的農民生活習性——他喜歡在家裡種豆芽,並為此感到自豪,「我經常回老家,每次都帶回來剛收的新綠豆,這是我綠豆種得好的秘訣」。 劉慶邦是個「城裡人」,卻極其熟悉鄉村和煤礦生活,原因在於他每年都要選擇去礦山小住,除了西藏煤礦,全國大小煤礦如今幾乎都留下了他的足跡。他的新長篇《紅煤》一經問世,立刻得到眾多讀者的關注,甚至在我們采訪時他還收到一個陌生讀者的簡訊,對方說自己剛剛一口氣讀完了《紅煤》。「一口氣」,放下電話,劉慶邦笑笑,「我倒不覺得這是好事兒。」他對此的解釋是,「我對作品的最高評價首先是自然,好作品要能讓人走神兒,神思飄渺,最好走到天外去!都說好作品是抓人的,讓人一口氣讀完,我倒覺得好作品應該是『放人』的,讓人看了有回味,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經歷和往事。「
除了希望作品能夠令人走神兒,劉慶邦還喜歡反復閱讀自己的作品——寫完要讀,發表要讀,出版後還會再讀。「有時候我會被自己感動得哭,被眼淚辣得讀不下去……重鮮血不重眼淚是不對的,真正悲傷的時候,眼淚也許根本流不出來。人們總希望看到那些濃烈的東西,其實那些濃烈之底隱藏的,依然是樸素。每個作家在生命深處都是悲涼的、悲痛的,生命就是個悲劇,作品都是表達作家脆弱的感情,真正好的作品,它應該是柔軟的。」
作家風采
劉慶邦
人光看重血不看重眼淚是不對的,血你隨便用刀子捅哪兒都可以流出來,但眼淚你不到悲傷的時候就是流不出來。
——劉慶邦
C. 大家在高中的語文資料書上有木有看過這樣一篇小說,小說是以一雙鞋為線索寫的,那雙鞋是一個農村的女孩
鞋 劉慶邦
有個姑娘叫守明,十八歲那年就定了親。定親的彩禮送來了,是幾塊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親眼睛彎彎的,說:「給,你婆家給你的東西。」
「誰要他的東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著給你妹妹作嫁妝。」
妹妹跟過來,要看看是什麼好東西。守明像是捍衛什麼似的,堅決不讓妹妹看,她把包被放進箱子,啪嗒就鎖上了。
家裡只有自己時,守明才關了門,把彩禮包兒拿出來。她把那塊石榴紅的方巾頂在頭上,對著鏡子左照右照。她的臉紅通通的,很像剛下花轎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為何,她嘆了一口氣,鼻子也酸酸的。
按當地的規矩,守明該給那個人做一雙鞋了。她的表情突然變得嚴肅起來。
她把那個人的鞋樣子放在床上,張開指頭拃了拃,心中不免吃驚,天哪,那個人人不算大,腳怎麼這樣大。腳大走四方,不知這個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讓他走四方,又不想讓他走四方。要是他四處亂走,剩下她一個人在家可怎麼辦?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給他一雙小鞋穿,讓他的腳疼,走不成四方。想到這里,她彷彿已看見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於用力提鞋,臉都憋得紅了。
「合適嗎?」
那個人說合適是合適,就是有點緊。
「穿的次數多了就合適了。」
那個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來說腳疼。
「你疼我也疼。」
那個人問她哪裡疼。
「我心疼。」
那個人就笑了,說:「那我給你揉揉吧!」
她趕緊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動作大了些,把自己從幻想中抱了出來。摸摸臉,臉還火辣辣的。
瞎想歸瞎想,在動剪子剪袼褙時,她還是照原樣兒一絲不差地剪下來了。
第一次看見那個人是在社員大會上,那個人在黑壓壓的會場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記得稿子里說的是什麼,旁邊的人打聽那個人是哪庄的,叫什麼名字,她卻記住了。她當時想,這個男孩子,年紀不大,膽子可夠大的,敢在這么多人面前念那麼長一大篇話。她這個年齡正是心裡亂想的年齡,想著想著,就把自己和那個人聯繫到一塊兒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沒有對象,要是沒對象的話,不知道喜歡什麼樣的……
有一天家裡來了個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煩,一聽介紹的不是別人,正是讓她做夢的那個人,一時渾身冰涼,小臉發白,淚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親以為她對這門親事不樂意,守明說:「媽,我是捨不得離開您!」
媒人遞來消息,說那個人要外出當工人,守明一聽有些犯愣,這真應了那句腳大走四方的話。此-去不知何時才能回還,她一定得送給那人一點東西,讓那個人念著地,記住她,她沒有別的可送,只有這一雙鞋。
那個外出的日期定下來了,托媒人傳話,向她約會。她正好親手把鞋交給那個人。約會的地點是村邊那座高橋,時間是吃過晚飯,母親要送她到橋頭去,她不讓。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個人若說正好,她就讓他穿這雙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還脫下來干什麼。臨出門,她又改了主意,覺得只讓那個人把鞋穿上誠試新就行了,還得讓他脫下來,等他回來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設想未能實現.她把鞋遞給那個人時,讓那個人穿上試試.那個人只笑了笑,說聲謝謝,就把鞋豎著插進上衣口袋裡去了。直到那個人說再見,鞋也沒試一下。那個人說再見時,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這是守明沒有料到的。他們雖然見過幾次面,但從來沒有碰過手。她猶豫了一會兒,還是低著頭把手交出去了。那個人的手溫熱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層汗,接著她身上也出汗了。那個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鬆開了。
守明下了橋往回走時,見夾道的高莊稼中間攔著一個黑人影,她大吃一驚,正要折回身去追那個人,撲進那個人懷里,讓她的那個人救她,人影說話了,原來是她母親.。怎麼會是母親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沒跟母親說話。
後記:
我在農村老家時,人家給我介紹了一個對象。那個姑娘很精心地給我做了一雙鞋. 參加工作後,我把那雙鞋帶進了城裡,先是捨不得穿,後來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親,我把那雙鞋退給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過鞋後,眼裡一直淚汪汪的。後來我想到,我一定傷害了那位農村姑娘的心,我辜負了她,一輩子都對不起她。
D. 劉慶邦《鞋》的原文
有個姑娘叫守明,十八歲那年就定了親。姑娘家一定親,就算有了未婚夫,找到了婆家。未婚夫這個說法守明還不習慣,她覺得有些陌生,有些重大,讓人害羞,還讓人害怕。她在心裡把未婚夫稱作「那個人」,或遵從當地的傳統叫法,把未婚夫稱為哪哪庄的。那個人的莊子離她們的莊子不遠,從那個人的莊子出來,跨過一座高橋,往南一拐,再走過一座平橋,就到了她的庄。兩個村莊同屬一個大隊,大隊部設在她的庄。 那個家裡托媒人把定親的彩禮送來了,是幾塊做衣服的布料,有燈心絨、春風呢、藍卡其、月白府綢,還有一塊石榴紅的大方巾。那時他們那裡還很窮,不興買成衣,這幾樣東西就是最好的。聽說媒人來送彩禮,守明嚇得趕緊躲進里間屋去了,手捂胸口,大氣都不敢出。母親替女兒把東西收下了。母親倒不客氣。 媒人一走,母親就把那包用紅方巾包著的東西原封不動地端給了女兒,母親眼睛彎彎的,飽含著掩飾不住的笑意,說:「給,你婆家給你的東西。」 對於婆家這兩個字眼兒;守明聽來也很生分,特別是經母親那麼一說,她覺得有些把她推出去不管的味道,她撒嬌中帶點抗議地叫了一長聲媽,說:「誰要他的東西,我不要!」 母親說:「不要好呀,你不要我要,我留著給你妹妹做嫁妝。」 守明的妹妹也在家,她上來就叫出了那個人的名字,說她才不要那個人的破東西呢,她要把那個人的東西退回去,就說姐嫌禮輕,要送就重重地來。 「再胡說我撕你的嘴!」守明這才把東西從母親手裡接過來了。她有些生妹妹的氣,生氣不是因為妹妹說的禮輕禮重的話,而是妹妹叫了那個人的名字。那名字在她心裡藏著,她小心翼翼,自己從來捨不得叫。妹妹不知從哪裡聽說的,沒大沒小,無尊無重,張口就叫出來了。彷彿那個名字已與她的心有了某種連結,妹妹猛丁一叫,帶動得她的心疼了一下。她想訓妹妹一頓,讓妹妹記住那個名字不是哪個小丫頭片子都能隨便叫的,想到妹妹是個心直口快的,說話從來沒遮攔,說不定又會說出什麼造次話來,就忍住了。 守明正把東西往自己的木箱里放,妹妹跟過來了,要看看包里都是什麼好東西。 姐姐對她當然沒好氣,她說:「哪有好東西,都是破東西。」 妹妹嬉皮笑臉,說剛才是跟姐姐說著玩兒呢。向姐姐伸出了手。 守明像是捍衛什麼似的,堅決不讓妹妹看,連碰都不讓妹妹碰,她把包袱放進箱子,啪嗒就上鎖了。 妹妹被閃了手,覺得面子也閃了,臉上有些下不來,她翻下臉子,把姐姐一指說:「你走吧,我看你的心早不在這家了!」 「我走不走你說了不算,你走我還不走人呢。」 「誰要走誰不是人!」
E. 劉慶邦 的《鞋》 段意
鞋
劉慶邦
有個姑娘叫守明,十八歲那年就定了親。姑娘家一定親,就算有了未婚夫,找到了婆家。未婚夫這個說法守明還不習慣,她覺得有些陌生,有些重大,讓人害羞,還讓人害怕。她在心裡把未婚夫稱作「那個人」,或遵從當地的傳統叫法,把未婚夫稱為哪哪庄的。那個人的莊子離她們的莊子不遠,從那個人的莊子出來,跨過一座高橋,往南一拐,再走過一座平橋,就到了她的庄。兩個村莊同屬一個大隊,大隊部設在她的庄。
那個家裡托媒人把定親的彩禮送來了,是幾塊做衣服的布料,有燈心絨、春風呢、藍卡其、月白府綢,還有一塊石榴紅的大方巾。那時他們那裡還很窮,不興買成衣,這幾樣東西就是最好的。聽說媒人來送彩禮,守明嚇得趕緊躲進里間屋去了,
手捂胸口,大氣都不敢出。母親替女兒把東西收下了。母親倒不客氣。
媒人一走,母親就把那包用紅方巾包著的東西原封不動地端給了女兒,母親眼睛彎彎的,飽含著掩飾不住的笑意,說:「給,你婆家給你的東西。」
對於婆家這兩個字眼兒;守明聽來也很生分,特別是經母親那麼一說,她覺得有些把她推出去不管的味道,她撒嬌中帶點抗議地叫了一長聲媽,說:「誰要他的東西,我不要!」
母親說:「不要好呀,你不要我要,我留著給你妹妹做嫁妝。」
守明的妹妹也在家,她上來就叫出了那個人的名字,說她才不要那個人的破東西呢,她要把那個人的東西退回去,就說姐嫌禮輕,要送就重重地來。
「再胡說我撕你的嘴!」守明這才把東西從母親手裡接過來了。她有些生妹妹的氣,生氣不是因為妹妹說的禮輕禮重的話,而是妹妹叫了那個人的名字。那名字在她心裡藏著,她小心翼翼,自己從來捨不得叫。妹妹不知從哪裡聽說的,沒大沒小,無尊無重,張口就叫出來了。彷彿那個名字已與她的心有了某種連結,妹妹猛丁一叫,帶動得她的心疼了一下。她想訓妹妹一頓,讓妹妹記住那個名字不是哪個小丫頭片子都能隨便叫的,想到妹妹是個心直口快的,說話從來沒遮攔,說不定又會說出什麼造次話來,就忍住了。
守明正把東西往自己的木箱里放,妹妹跟過來了,要看看包里都是什麼好東西。
姐姐對她當然沒好氣,她說:「哪有好東西,都是破東西。」
妹妹嬉皮笑臉,說剛才是跟姐姐說著玩兒呢。向姐姐伸出了手。
守明像是捍衛什麼似的,堅決不讓妹妹看,連碰都不讓妹妹碰,她把包袱放進箱子,啪嗒就上鎖了。
妹妹被閃了手,覺得面子也閃了,臉上有些下不來,她翻下臉子,把姐姐一指說:「你走吧,我看你的心早不在這家了!」
「我走不走你說了不算,你走我還不走人呢。」
「誰要走誰不是人!」
母親過來把姐妹倆勸開了。母親說:「當閨女的哪個不是嘴硬,到時候就由心不由嘴了。」
家裡只有守明一個人時,守明才關了門,把彩禮包兒拿出來了。她一塊一塊地把布頁子揭開,輕輕撫撫摸摸,放在鼻子上聞聞,然後提住布塊兩角圍在身上比劃,看看哪塊布適合做褲子,哪塊布做上衣才漂亮。她把那塊石榴紅的方巾也頂在頭上了,對著鏡子左照右照。她的臉早變得紅通通的,很像剛下花轎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她把眉一皺,小嘴一咕嘟,做出一副不甚情願的樣子。又覺得這樣子不太好看,她就展開眉梢兒,聳起小鼻子,輕輕微笑了。她對自己說:「你不用笑,你快成人家的人了。」說了這句,不知為何,她嘆了一口氣,鼻子也酸酸的。
有來無往不成禮,按當地的規矩,守明該給那個人做一雙鞋了。這對守明來說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平生第一次為那個將要與她過一輩子的男人做鞋,這似乎是一個儀式,也是一個關口,人家男方不光通過你獻上的鞋來檢驗你女紅的優劣,還要從鞋上揣測你的態度,看看你對人家有多深的情義。畫人難畫手,穿戴上鞋最難做。從納底,做幫兒,到縫合,需要幾個節兒,哪個環節不對了,錯了針線,鞋就立不起來,拿不出手。給未婚夫的第一雙鞋,必須由未婚妻親手來做,任何人不得代替,一針一線都不能動。讓別人代做是犯忌的,它暗示著對男人的不貞,對今後日子的預兆是不祥的。為這第一雙鞋,難壞當地多少女兒家啊!有那手拙的閨女,把鞋拆了哭,哭了拆,鞋沒做成,流下的眼淚差不多能裝一鞋窠了。做鞋守明是不怕的,她給自己做過鞋,也給父親和小弟做過鞋,相信自己能給那個人把第一雙鞋做合腳。在給父親和小弟做鞋時,她就提前想到了今天這一關,暗暗上了幾分練習的心,如今關口就在眼前,她的心如箭在弦,當然要全神貫注。
守明開始做鞋的籌備工作了。她到集上買來了烏黑的鞋面布和雪白的鞋底布,一切都要全新的,連袼褙和墊底的碎布都是新的,一點舊的都不許混進來。她的表情突然變得嚴肅起來,讓母親覺得有些好笑,但母親不敢笑,母親怕笑羞了女兒。母親悄悄地幫女兒做一些女兒想不到、或想到了不好意思開口的事情,比如:女兒把做鞋的一應材料都准備齊了,才想起來還沒有那個人的鞋樣子。不論扎花子、描雲子,還是做鞋,樣子是必要的,沒樣子就不得分寸,不知大小,便無從下手。女兒正犯愁,母親打開一個夾鞋樣的書本,把那副鞋樣子送到了女兒面前。原來母親事先已託了媒人,從那男孩子的姐姐手裡把男孩子的鞋樣子討過來了。女孩不相信這是真的,但從母親那肯定的眼光里,她感到不用再問,只把鞋樣子接過來就是了。她心頭湧出一股說不出的感動,遂低下頭,不敢再看母親。
拿到鞋樣子,終於知道了那個人的腳大小。她把鞋底的樣子放在床上,張開指頭拃了拃,心中不免吃驚,天哪,那個人人不算大,腳怎麼這樣大。俗話說腳大走四方,不知這個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讓他走四方,又不想讓他走四方。要是他四處亂走,剩下她一個人在家可怎麼辦?她想有了,應該在鞋上做些文章,把鞋做得比原鞋樣兒稍小些,給他一雙小鞋穿,讓他的腳疼,走不成四方。想到這里,她彷彿已看見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那個人由於用力提鞋,臉都憋得紅了。
她問:「穿上合適嗎?」
那個人吭吭哧哧,說合適是合適,就是有點緊,有點夾腳。
她做得不動聲色,說:「那是的,新鞋都緊都夾腳,穿的次數多了就合適了。」
那個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來說腳疼。
她准備的還有話,說:「你疼我也疼。」
那個人問她哪裡疼。
她說:「我心疼。」
那個人就笑了,說:「那我給你揉揉吧!」
她有些護癢似的,趕緊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動作大了些,把自己從幻想中抱了出來。她意識到自己走神走遠了,走到了讓人臉熱心跳的地步,神都回來一會兒了,摸摸臉,臉還火辣辣的。
瞎想歸瞎想,在動剪子剪袼褙時,她還是照原樣兒一絲不差地剪下來了。男人靠一雙腳立地,腳是最受不得委屈的。
做鞋的功夫在納鞋底上,那真稱得上千針萬線,千花萬朵。在選擇鞋底針腳的花型時,她費了一番心思:是梅花型好?棗花型好?還是對針子好呢?她聽說了,在此之前,那個人穿的鞋都是他姐姐給做,他姐姐的心靈手巧全大隊有名,對別人的針線活兒一般看不上眼。待嫁的閨女不怕笨,就怕婆家有個巧手姐。這個巧手姐給她攤上了。不用說,等鞋做成,必定是巧手姐先來個百般驗看。她說什麼也不能讓婆家姐姐挑出毛病來。守明最後選中了棗花型。她家院子里就有一棵棗樹,四月春深,滿樹的棗花開得正噴,她抬眼就看見了,現成又對景。棗花單看有些細碎,不起眼,滿樹看去,才覺繁花如雪,棗花開時也不爭不搶,不獨領枝頭。枝頭冒出新葉時,花在悄悄孕育。等樹上的新葉濃密如蓋,花兒才細紛紛地開了。人們通常不大注意棗花,是因遠遠看去顯葉不顯花,顯綠不顯白。白也是綠中白。可識花莫若蜂,看看花串中間那嗡嗡不絕的蜜蜂就知道了,棗花的美,何其單純,樸素。棗花的香,才是真正的醇厚綿長啊!守明把第一朵棗花「搬」到鞋底上了。她來到棗樹下,把鞋底的花兒和樹上的花兒對照了一下,接著鞋底上就開了第二朵、第三朵……
那時生產隊里天天有活兒,守明把鞋底帶到地上,趁工間休息時納上幾針。她怕地里的土會沾到白鞋底上,用拆口罩的細紗布把鞋底包一層,再用手絹包一層,包得很精緻,像是什麼心愛的寶貝。她想到姐妹們和嫂子們會拿做鞋的事打趣她,不知出於何種心理需求,她還是忐忐忑忑地把「寶貝」帶到地里去了。那天的活兒是給棉花打瘋杈子,剛打一會兒,她的手就被棉花的嫩枝嫩葉染綠了,像撲克牌上大鬼小鬼的手。這樣的手是萬萬不敢碰上白鞋底的,若碰上了,鞋底不變成鬼臉才怪。工間休息時,她來到附近河邊,團一塊黃泥作皂,把手洗了一遍又一遍。這還不算,拿起鞋底時,她先把手可能握到的部分用紗布纏上,捏針線的那隻手也用手絹纏上,直到確信自己的手不會把鞋底弄臟,才開始納了一針。
守明是躲到一旁納的,一個嫂子還是看到了。底是千層底,封底是白細布,特別是守明那份痴痴迷迷的精心勁兒,一看就不同尋常。嫂子問她給誰做的鞋。
守明低著眉,說:「不知道!」
她一說「不知道」,大家都知道了,一齊圍擾上,拿這個將要做新娘的小姑娘開玩笑。有的說,看著跟笏板一樣,怎麼像個男人鞋呢!有的問,給你女婿做的吧?有人知道那個人的名字,乾脆把名字指出來了。
守明還說「不知道」
她的臉紅了,耳朵紅了,彷彿連流蘇樣的剪發也紅了,剪發遮不住她滿面的嬌羞,卻烤得她腦門上出了一層細汗。她雖然長得結結實實,飽飽滿滿,身體各處都像一個大姑娘了,可她畢竟才十八歲,這樣的玩笑她還沒經過,還不會應付。她想惱,惱不成。想笑,又怕把心底的幸福泄露出去,反招人家笑話。還有她的眼睛,眼睛水汪汪、亮閃閃的,蘊滿無邊的溫存,閃射著青春少女激情的火花,一切都遮掩不住,這可怎麼辦呢?後來她雙臂一抱,把臉埋在臂彎里了,鞋底也緊緊地抱在懷里。這樣,誰也看不見她的眼睛和她的「寶貝」了。
姐妹們和嫂子說:「喲,守明害羞了,害羞了!」
她們的玩笑還沒有完,一個嫂子驚訝地喲了一聲,說:「說曹操,曹操就到,守明快看,路上過來的那人是誰?」說著對眾人擠眼,讓眾人配合她。
眾人說,不巧不成雙,真是的!
守明的腦子這會兒已不會拐彎兒,她心中轟地熱了一下,心想,路上過來的那個人一定是她的那個人,那個人在大隊宣傳隊演過節目,和大隊會計又是同學,來大隊部走走是可能的。她彷彿覺得那個人已經到了她跟前,她心頭大跳,緊張得很。別人越是勸她,拉她,讓她快看,再不看那個人就走過去了,她越是把臉埋得低。她心裡一百個想看,卻一眼也不敢看,彷彿不看是真人真事,一看反而會變成假人假事似的。
守明的一位堂姐大概也受過類似的蒙蔽,有些看不過,幫守明說了一句話,讓守明別上她們的當。又說,我守明妹子心實,你們逗她干什麼!
守明這才敢抬起頭來,往地頭的大路上迅速瞥了一眼,路上走過來的人倒是有一個,那是一個戴爛草帽、光脊樑,像嚇唬老鴰的穀草人一樣的老爺爺,哪裡是她日思夜想的那個人。心說不看,管不住自己,還是看了,一看果然讓人失望。守明覺得受了欺負,躍起來去和那位始作俑者的壞嫂子算賬。那位嫂子早有防備,說著「好好,我投降」,像兔子一樣逃竄了。
又開始給棉花打杈子時,守明的心裡像是生了杈子,時不時往河那岸望一眼。河裡邊就是那個莊子的地,地盡頭那綠蒼蒼的一片,就是那個莊子,她的那個人就住在那個莊子里。也許過個一年半載,她就過橋去了,在那裡的地里幹活,在那個不知多深多淺的莊子里住,那時候,她就不是姑娘家了。至於是什麼,她還不敢往深里去想。只想一點點開頭,她就愁得不行,心裡就軟得不行。棉花地里陡然飛起一隻鳥,她打著眼罩子,目光不舍地把鳥追著,眼看著那隻鳥飛過河面河堤,落到那邊的麥子地里去了。麥子已經泛黃,熱熏熏的南風吹過,無邊的麥浪連天波涌。守明漫無目的地望著,不知不覺眼裡汪滿了淚水。
第一次看見那個人是在全大隊的社員大會上,那個人在黑壓壓的會場中念一篇大批判的稿子,她不記得稿子里說的是什麼,旁邊的人打聽那個人是哪庄的,叫什麼名字,她卻記住了。那個人頭發毛毛的,唇上光光的,不像個成年人,像個剛畢業的中學生。她當時想,這個男孩子,年紀不大,膽子可夠大的,敢在這么多人面前念那麼長一大篇話,要是她,幾個人抬她,她也不敢站起來。就算能站起來,她也張不開嘴。再次看見那個人是大隊文藝宣傳隊在她的村演節目的時候,那個人出的節目是二胡獨奏,拉的是一支訴苦的曲子,叫天上布滿星、月牙兒亮晶晶……那個人拉時低著頭,抹搭著眼皮,精神頭兒一點也不高,想不到他拉出的曲子那樣好聽,讓人禁不住地眼睛發潮,鼻子發酸。以後宣傳隊到別的村演出,到公社去演,她跟別的姐妹搭成幫,都追著去看了,看到那個人不光會拉二胡,吹笛子,還會演小歌劇和活報劇。演戲時臉上是化了妝的,穿的衣服也是戲中人的衣服,這讓守明覺得那個人有點好看。要是舞台上有好幾個人在演,守明不看別人,專挑那一個人看。她心裡覺得和那個人已經有點熟了,她光看人家,不知人家看不看她。她擔心那個人看她時沒注意到,就不錯眼珠地看著那個人的一舉一動。她這個年齡正是心裡亂想的年齡,難免七想八想,想著想著,就把自己和那個人聯繫到一塊兒去了。她不知道那個人有沒有對象,要是沒對象的話,不知那個人喜歡什麼樣的……她突然感到很自卑,有一次戲沒看完就退場了,在回家的路上她罵了自己,罵完了她又有點可憐自己,長一聲短一聲地嘆氣。
有一天,家裡來個媒人給守明介紹對象,守明正要表示心煩,表示一輩子也不嫁人,一聽介紹的不是別人,正是讓她做夢的那個人,她一時渾身冰涼,小臉發白,顯得有些傻,不知如何表態。媒人一走,她心說,我的親娘哎,這難道是真的嗎!淚珠子一串一串往下掉。母親以為她對這門親事不樂意,對她說,心裡不願意就不願意,別委屈自己。守明說:「媽,我是捨不得離開您!」
守明相信慢工出巧匠的話,她納鞋底納得不快,她像是有意拉長做鞋的過程,每一針都慎重斟酌,每一線都一絲不苟。回到家,她把鞋底放在枕頭邊,或壓在枕頭底下,每天睡覺前都納上幾針,看上幾遍。拿起鞋底,她想入非非,老是產生錯覺,覺得捧著的不是鞋,而是那個人的腳。她把「腳」摸來摸去,揉來揉去,還把「腳」貼在臉上,心裡贊嘆:這「腳」是我的,這「腳」真是不錯啊!既然得了那個人的「腳」,就等於得了那個人的整個身體。有天晚上,她把「那個人的腳」摟到懷里去了,摟得緊貼自己的胸口。不料針還在鞋底上別著,針鼻兒把她的胸口高處扎了一下,幾乎扎破了,她說:「喲,你的指甲蓋這么長也不剪剪,扎得人家怪癢癢的,來,我給你剪剪!」她把針鼻兒順倒,把「腳」重新摟到懷里,說:「好了,剪完了,睡吧!」她眯縫著眼,怎麼也睡不著,心跳,眼皮兒也彈彈地跳。點上燈,拿著小鏡子照照臉,她嚇了一跳,臉紅得像發高燒。她對自己說:「守明,好好等著,不許這樣,這樣不好,讓人家笑話!」她自我懲罰似的把自己的臉拍打了一下。
媒人遞來消息,說那個人要外出當工人。守明一聽有些犯楞,這真應了那句腳大走四方的話。看來手上的鞋得抓緊做,做成了好趕在那個人外出前送給他。那個人此一去不知何時才能回還,她一定得送給那個人一點東西,讓那個人念著她,記住她,她沒有別的可送,只有這一雙鞋。這雙鞋代表她,也代表她的心。她有點擔心,那個人到了外邊會不會變心呢?
這時妹妹插了一手。向守明一錯眼神,拿起鞋底納了幾針。她一眼就發現了,一發現就惱了,她質問妹妹:「誰讓你動我的東西,你的手怎麼這么賤!」她把鞋底往床上一扔,說她不要了,要妹妹賠她。
妹妹沒見過姐姐這么凶,她嚇得不敢承認,說她沒動鞋底子,連摸也沒摸。
「還敢嘴硬,看看那上面你的臟爪子印!」她過去一把捉住妹妹的手,捉得好狠。拉妹妹去看。
妹妹墜著身子使勁往後掙,嚷著堅持說沒動,求救似的喊媽,聲音里帶了哭腔。
母親過來,問她們姐妹倆又怎麼了。
守明說妹妹把她的鞋底弄臟了。
母親把鞋底看了看,這不是乾乾凈凈的嗎!
守明說:「就臟了,就臟了,反正我不要了,她得賠我,不賠我就不算完!」她覺得母親在偏袒妹妹,把妹妹的手沖母親一扔,扔開了。
母親說:「不算完怎麼了,你還能把她吃了?你是姐姐,得有個當姐姐的樣子。」母親又吵妹妹,「楞在那裡干什麼,還不下地給我薅草去!」
妹妹如得了赦令,趕緊走了。
守明把母親偏袒妹妹的事指出來了,說:「我看你就是偏向她!」她隱約覺出,母親開始把她當成人家的人了,這使她傷感頓生。
母親說:「你們姐妹都是我親生親養,我對哪個都不偏不向。我看你這閨女越大越不懂事,不像是個有婆家的人。要是到了婆家,還是這個脾氣,說話不照前顧後,張嘴就來,人家怎麼容你,你的日子怎麼過?」
母親的話使守明的想法得到印證,母親果然把她當成人家的人了。她說:「我就是不懂事……我哪兒也不去,死也要死在家裡!……」說著一頭撲在床上就哭起來了。哭著還想到了那個人,那個人要遠走,也不來告訴她一聲,不知為什麼!這使她傷心傷得更遠。
母親坐在床邊勸她,說鞋底別說沒臟,臟了也不怕,到時用漂白粉擦一遍,再趁鄰家在大缸里用硫磺熏粉條時熏一遍,鞋底保證雪白雪白的,比戲台上粉底朝靴的漆白底都白。
守明把母親的話聽到了,也記住了,但她的傷感幷不能有所減輕。
在一個落雨的日子,守明把鞋做好了,做得底是底幫是幫的,很有鞋樣兒。她把鞋拿在手上近看,靠在窗檯上遠觀,心裡還算滿意。
鞋做成後,守明不大放得住。那雙鞋像是她心中的一團火,她一天不把「火」送出去,心裡就火燒火燎的。還好,那個人外出的日期定下來了,托媒人傳話,向她約會,她正好可以親手把鞋交給那個人。
約會的地點是那座高橋,時間是吃過晚飯之後。當晚守明沒有吃飯,她心跳得吃不下。等別人吃過晚飯,天已經黑透了。那天晚上月亮很細,像一支透明的鴿子毛。星星倒很密,越看越密。守明心想,一萬顆星星也頂不上一顆月亮,要這么多星星有什麼用!地里的莊稼都長出來了,到處是黑樹林,有些嚇人。母親要送她到橋頭去。她不讓。
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個人若說正好,她就不許他脫下來,讓他穿這雙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還脫下來干什麼!臨出門,她又改了主意,覺得只讓那個人把鞋穿上試試新就行了,還得讓他脫下來,脫下來帶走,保存好,等他回來完婚那一天才能穿。她要告訴他,在舉行婚禮那一天,她若是看不見他穿上她親手做的這雙鞋,她就會生氣,吹滅燈以後也不理他。當然了,就這個事情守明會徵求他的意見,他要是點頭同意了,守明就等於得到一個比穿鞋不穿鞋意義深遠得多的重大許諾,她就可以放心地等待他了。
守明的設想未能實現,她兩次讓那個人把鞋試一試,那個人都沒試。第一次,她把鞋遞給那個人時,讓那個人穿上試試。那個人對她表示完全信任似地,只笑了笑,說聲謝謝,就把鞋豎著插進上衣口袋裡去了。二人依著橋上的石欄說了一會兒話,守明抓了一個空子,再次提出讓那個人把鞋試一試。那個人把他的信任說了出來,說不用試,肯定正好。
「你又沒試,怎麼知道正好呢?」
那個人固執得真夠可以,說不用試,他也知道正好。直到那個人說再見,鞋也沒試一下。那個人說再見時,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這是守明沒有料到的。他們雖然見過幾次面,說過幾次話,但從來沒有碰過手。和男人家碰手,這對守明來說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她心頭撞了一下,猶豫了一會兒,還是低著頭把手交出去了。那個人的手溫熱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層汗,接著她身上也出汗了。她抬頭看了看,在夜色中,見那個人正眼睛很亮的看著她。她又把頭低下去了。那個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鬆開了。
守明下了橋往回走時,見夾道的高莊稼中間攔著一個黑人影,她大吃一驚,正要折回身去追那個人,撲進那個人懷里,讓她的那個人救她,人影說話了,原來是她母親。
怎麼會是母親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沒跟母親說話。
後記:
我在農村老家時,人家給我介紹了一個對象。那個姑娘很精心地給我做了一雙鞋。參加工作後,我把那雙鞋帶進了城裡,先是捨不得穿,想留作美好的紀念。後來買了運動鞋、皮鞋之後,覺得那雙鞋太土,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親,我把那雙鞋退給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過鞋後,眼裡一直淚汪汪的。後來我想到,我一定傷害了那位農村姑娘的心,我辜負了她,一輩子都對不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