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小說主角名字和別的一樣
⑴ 寫小說女主的名字可以和別人一樣嗎
可以,重名的本來就挺多的。但是為了區分,最好不要跟銷量靠前的重復,不然容易混淆。
⑵ 寫小說名字和別人的一樣或者很像,會侵權嗎
小說現在還沒相應規范制約,一堆拿別人小說改個主角名字就發表的大有人在……看多別人的難免會受影響,用心寫出自己的風格水準就好!加油
⑶ 如果不小心寫小說人物的名字和真人名字一樣會犯法嗎
當然不會的啦,只要樓主不寫成國家官員名字
⑷ 我想寫小說,但是已經發表後發現主人公名字或者書名和別人相同怎麼辦,這算不算侵權
那需要看一看你是在那一個網站發表的文啦,如果是在小說閱讀網、言情小說等一些大型的小說閱讀網站的話,可能需要閱讀發文條款、合約,但是如果是在一些小型的網站的話,也是需要閱讀條款和合約的。而且,是要看一下發文時間的,如果是在同一網站主角名有重復的話,可以修改,但如果不是一個網站的話,可以不需修改,而書名也是相同。
⑸ 寫小說主角名字和人相似,是否侵犯他人名譽權
根據我國侵權行為法理論,侵犯名譽權的構成要件有四:一是要有特定的受侵犯人,二是有侵權行為的存在,三是需要有損害事實,且這種損害事實與侵權行為間存在有因果關系,四是侵權人有過錯。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侵犯名譽權的方式也可以分為四種,其中侮辱和誹謗是兩種主要表現形式,侮辱行為又包括暴力侮辱、以口頭語言或者形體語言侮辱以及文字侮辱等形式。而誹謗也分為口頭和文字誹謗。另外,假冒他人姓名從事一些不道德或者違法的行為或者以口頭、書面形式宣揚他人隱私的行為以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乾的解釋》第七條第四款的規定對因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也應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
所以你並不算侵犯了他。
⑹ 在起點寫小說,要是和別人的名字一樣可以嗎
一樣的肯定是不可以的,你改一下呀,比如說生存守則,這樣,
⑺ 寫小說主角的名字和別人小說的主角名字相同該怎麼辦哈
換名字吧...
要不然就換字,同音.
再不然就不用換,突出主角性格和別人不一樣就好.
而且事實上也很多小說主角名字都一樣的.
當然如果你想與眾不同還是用不一樣的比較好.
⑻ 我想寫一部小說,可是我小說中主角的名字和別人寫的小說中主角名字一樣算侵權嗎麻煩大家告知一下,謝謝
你好,除了使用了知名小說的主角名字之外,使用其他小說中主角名字尚不能判斷是否構成侵權。
⑼ 如果寫的一部小說的主人公和別人寫的小說的主人公名字一樣能不能出版
如果借鑒原作情節,要註明同人,但只是人物名字相同是沒有相關法律責任的。不算侵權,可以授權出版社出版。原作者死亡,版權歸其親屬繼承。
⑽ 如果寫小說人物的名字和其他小說的人物名字相同,會不會被誤認為抄襲
不會,不會因為名字相同就被認為是抄襲的。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來看:
1、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於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後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已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准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這句很重要~)
2、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後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鑒定後方能認定。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並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後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
3、如上所述,著作權侵權同其它侵犯權利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其中、行為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於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4、對抄襲的認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還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物的主要或者實質部分為轉移。凡構成上述要件的,均應認為屬於抄襲。
SO,不用擔心啦~一個名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