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蘭蘭網路小說
❶ 湯蘭蘭案審查結論是什麼
今天下午,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湯蘭蘭案」申訴人送達駁回申訴通知書。經過近半年的審查,法院認定原審判決並無不當,各申訴人的申訴理由均不能成立 。
疑點重重的「湯蘭蘭案」背後的真相是什麼?原審判決「並無不當」和申訴「不能成立」的依據是什麼?本台記者對此深入調查,並獨家電話采訪了案件的主要當事人湯蘭蘭。
記者: 你說你父親在你小的時候多次強奸你,這種事情是真實發生過的嗎?
湯蘭蘭: 是真實的
記者: 成年之後,你怎麼看?
湯蘭蘭: 禽獸不如。
記者: 因為你舉報他們犯罪,有11個人被判刑入獄了,你覺得這11個人有被冤枉的嗎?
湯蘭蘭: 一個都沒有,我敢為我的話負法律責任。他們是我的父親、母親,我怎麼可能去說沒有做的事情去冤枉他們呢?我想問天下有這樣的人嗎?如果我不是受害者,我為什麼要去冤枉他們?我冤枉他們對我有什麼好處?發生在我身上的,這是我的傷口,怎麼就成了我誣告他們了呢?
合議庭審判長 孫觀宇表示:「湯蘭蘭從14周歲報案起,直至本次審查,均堅稱沒有誣告陷害各被告人,陳述的事實也基本穩定一致,我們也尋找不到湯蘭蘭誣告陷害各被告人的任何動機,因此現有證據證實湯蘭蘭沒有誣告陷害各被告人 。」
疑問2: 湯蘭蘭乾爸、干媽是否誣陷?
原審被告人都認為,年幼的湯蘭蘭這樣做是受人指使的,最可疑的幕後指使者就是湯蘭蘭的乾爸王鳳朝和干媽李忠雲。
記者在龍鎮找到了王鳳朝,當時在他的家裡一共寄宿著10個孩子。王鳳朝告訴記者,2008年10月3日,萬秀玲來接孩子的那一天,他和妻子才第一次聽湯蘭蘭說起被自己的父親性侵。
湯蘭蘭的乾爸王鳳朝:
孩子最後就哭,說死我都不回去。抱我愛人大腿,她說你可得救救我啊,姨,你不救我,我就完了。她說一回去,她爸就天天跟她在一起睡覺。我愛人說你別胡說八道,父親哪有對自己女兒這樣的。
雖然王鳳朝李忠雲夫婦對湯蘭蘭說的話將信將疑,但孩子身上出現的異常症狀引起了他們的注意。「拿木梳梳頭發,一梳就梳破皮了,然後開始冒水,冒水就開始爛。」
20多天後,萬秀玲的妹妹和妹夫徐俊生來到龍鎮中學再次要接湯蘭蘭回家。受到驚嚇的湯蘭蘭在王鳳朝、李忠雲夫婦的陪同下,向龍鎮警方報了案。
合議庭審判長孫觀宇 表示:「通過我們調查,詢問湯蘭蘭、王鳳朝、李忠雲,均證實沒有誣陷被告人,而且王鳳朝李忠雲也沒有指使湯蘭蘭誣告陷害各被告人的動機 。」
疑問3: 供述是否出自逼供?
湯蘭蘭案最終定罪的關鍵證據就是有罪供述,11名原審被告人在審訊過程中有2人為零口供,9人供認了犯罪。現在,9名原審被告人對於當年做出的38次有罪供述,全都予以否認,共同的申訴理由是:遭到刑訊逼供、引供和誘供,屈打成招。
在五大連池市公安局,記者找到了當年參與審訊王占軍的辦案民警賈德春。他否認對原審被告人刑訊逼供,「打罵和體罰全都沒有。我們沒有必要刑訊逼供去製造一起冤案錯案。我們沒這個出發點,也沒必要。」
△央視記者采訪審訊湯蘭蘭父親湯繼海的民警賈德春
排除刑訊逼供最有力的證據就是全程錄音錄像,警方表示沒有此類證據來為自己證明。案件一審過程中,4名偵查員曾出庭接受質證,出庭檢察員當庭發表了不存在刑訊逼供的意見。警方的主要理由之一是供認犯罪的時間。抓捕當天最先到案的是徐俊生和王占軍。賈德春說:「到案一個多小時他就交代了,我們還有必要去刑訊逼供嗎?交代完以後他還問,這個能罰多少錢?我們說你都已經構成犯罪了。」
合議庭通過審查抓捕當天的訊問筆錄,發現包括湯蘭蘭父親湯繼海和母親萬秀玲在內,共有6人在到案後的第一次審訊中就供認了犯罪。在多人的有罪供述筆錄中,記錄著大量實施強奸犯罪的細節和一些對話,部分內容與受害人的陳述能夠對應。如果沒有實施過犯罪,這樣的口供是怎樣形成的呢?
原審被告人於東軍(已刑滿釋放):
都是民警打的受不了了,他拿著筆錄,他告訴咋說,我就咋說的。
原審被告人王占軍(有期徒刑12年):
民警念的陳述,是那個小女孩的陳述,他念完了以後,我就按他的說。
本次審查,合議庭逐一比對了11名原審被告人的所有審訊筆錄,發現在每個人的多次供述中,前後所說的內容都存在差異。
合議庭審判長孫觀宇 表示:「如果說是偵查人員說一句,他們學一句,偵查人員再寫一句,不可能存在這樣的差異。更重要的是,有些情節是被害人報案之後沒陳述的,反而他們在供述的時候主動交代。 」
從審訊筆錄來看,多名原審被告人從刑警隊押解到看守所後,面對檢察員依然供認了犯罪事實。庭審記錄顯示,湯蘭蘭的姨父徐俊生在第一次開庭時仍在供認犯罪。
合議庭通過對各原審被告人入所體檢記錄等證據的綜合調查,審查結論沒有證據證實有罪供述是刑訊逼供、引供、誘供所得 。
疑問4: 湯繼海牙齒是打掉的嗎?
在湯繼海的申訴理由中,堅持自己的4次有罪供述都是因為遭受了刑訊逼供,在庭審時曾出示一顆牙齒作為物證。
本次審查中,湯繼海向合議庭法官表示,被打掉的牙齒共有2顆,分別是左右後槽牙。2018年6月,湯繼海被帶到北安市五官醫院進行了口腔檢查。
經過拍片檢查,結論是湯繼海共有4顆牙齒脫落,沒有牙齒殘根,上下頜骨沒有骨折線。湯繼海第一次審訊後被押解到沾河看守所收押,合議庭對入所體檢表進行了提取,記錄是沒有外傷,審查結論是沒有證據證實湯繼海出示的牙齒是被打掉的 。
合議庭審判長孫觀宇 說:「牙齒顆數發生變化了,我們第二次問他位置又變了。到五官醫院檢查,湯繼海對牙醫的表述是記不清被打掉牙齒顆數和位置。所以我們認為湯繼海對打掉顆數和位置前後供述是矛盾的。 」
疑問5: 湯蘭蘭的爺爺因何死亡?
2008年12月13日,在五大連池市看守所內羈押了40多天的湯瑞景突然死亡,湯蘭蘭爺爺的死亡是公眾關注此案的重大焦點之一。
法醫在對湯瑞景屍檢後,將各器官檢材送交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病理檢驗。根據醫院出具的病理檢驗報告,確認湯瑞景系患肺組織低分化鱗狀細胞癌伴壞死出血死亡,也就是死於肺癌。
屍檢過程中,法醫還發現湯瑞景的身上有4處體表傷,分別是頭枕部有1處陳舊性出血,右臂上有3處新鮮出血。
肢體的3處新傷和他死亡之間一定沒有原因嗎?黑河市人民檢察院法醫姜義明認為,它不屬於致命傷。
4處外傷形成的時間和警方審訊的時間是否有關聯呢?病理檢查報告確認頭枕部陳舊性出血形成於死亡前3到5天,右臂3處新鮮出血,形成於死亡當日 。
合議庭審判長孫觀宇 表示:「湯瑞景最後一次審訊是在死亡前7天,顯然4處外傷不是審訊時形成的。 而湯瑞景死因是肺癌形成,顯然也跟刑訊逼供沒有關系。無論湯瑞景的死亡還是4處外傷,均非刑訊逼供所致 。」
疑問6: 是否「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多名原審被告人在申訴中提出原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例如:認定的案發時間模糊,沒有準確日期,案發地點模糊,只說是湯繼海家,並沒有認定具體的房子。
合議庭審查認為,被害人從第一次被性侵到14周歲報案,時間跨度長達8年,因為時間久遠,前後陳述中出現細節差異,符合記憶特點,這種差異不等於矛盾,不影響基本事實的准確。
原審認定的5起多人犯罪事實,犯罪的地點都是在湯繼海家,而且犯罪過程中都有播放、模仿黃色錄像的細節。申訴人提出,湯繼海家的影碟機購買於2004年,並且有收據為證,而原審認定的多人犯罪有兩起是發生在2003年,影碟機從何而來呢?
記者對此詢問了合議庭,被告知:本次審查由於時間久遠,2003年涉案影碟機的來源已經無法查清。原審認定的觀看黃色錄像事實,到底有沒有呢?湯繼海和王占軍說法不一。
記者: 你在你自己家裡的時候看過黃色錄像嗎?
湯蘭蘭父親湯繼海 :沒有,沒看過。
記者 :從來都沒有看過?
湯繼海 :沒看過。
記者 :你自己借過或者買過黃碟嗎?
湯繼海 :從來沒有過。
記者 :你和湯繼海一起在他們家看過錄像嗎?
王占軍 :看過。
記者 :一起看過黃色錄像嗎?
王占軍 :看過。
記者 :是你主動去的還是湯繼海邀請你去的?
王占軍 :無意中串門的時候。
記者 :你去看過幾次?
王占軍 :大概也就是兩三次。
合議庭綜合各類證據審查認定,偵查機關沒有查清2003年涉案影碟機的來源,也沒有對涉案光碟鑒定,存在取證、鑒定不到位的問題,但根據被害人陳述和多名原審被告人的供述,可以認定案發時觀看黃色錄像的事實 。強奸犯罪不易取證,未成年人遭到性侵的案件取證更難,本案原審認定的8起犯罪事實中,有5起是多人同時對湯蘭蘭實施性侵,除了劉萬有和劉長海始終是「零口供」,其他原審被告人都供認了犯罪經過。
合議庭審判長孫觀宇 說:「這個案件有其特殊性,正是因為存在了多人多次強奸,所以在證據數量上相對於其他一對一的強奸犯罪要好,因為在多人多起犯罪中被告人之間的供述可以相互印證。全案證據看,確實存在一定瑕疵,但是這些查不清的事實並不影響這個案件事實的認定。 」
在近6個月的審查中,合議庭訊問、接談、詢問了相關人員144人次,製作了筆錄172份,核查了全部涉案證據,對各類定案證據的客觀性與真實性多次論證,最終形成結論,「通過我們對申訴人逐條申訴理由的審查,我們認為申訴人的申訴理由均不能成立,不符合刑訴法規定的再審條件,原判認定各被告人事實是清楚的,證據確實充分,量刑適當。 」
❷ 網友罵《新京報》都是因為哪些事
劉學州的死,戳痛了很多人的心,上熱搜速度很快。萬萬沒想到,一家媒體也隨之上了熱搜,不過是被罵上去的,新京報這樣的情況可真不多見,這家媒體到底做了啥?
去年成都某中事件,到後來這件事發生了本質的變化。可在當時,新京報無視事實,竟然出來洗地,把那些人稱作「群從」、還「獻花」。
作為一家有公信力的媒體,一定要尊重新聞原則,負責嚴謹,否則必將在人民的漫罵中消失。
❸ 41歲抗癌網紅去世「被反轉」:到底怎麼了
對於抗癌的人,我們一般稱其為“鬥士”。
原因就是在於他們處於困頓之中仍不向命運低頭,這種精神值得大家尊重。
但是最近一位勵志抗癌視頻博主“虎子的後半生”。
在經過5年抗癌折磨後不幸去世,非但沒有得到大家的尊重,還遭到了“鞭屍”。
湯蘭蘭本來已經隱姓埋名轉移戶籍,重新開始自己的人生了,結果媒體製造的反轉,網友的跟風,再次殺死了她。
我不知道用冷漠惡劣的文字,期待著反轉的這些人會不會有悔意。
我只知道,他們的殘忍絲毫不亞於行凶之人。
04
在看過那麼多真相反轉的案件後。
面對湯蘭蘭到拉姆再到虎子,大眾也開始抱著懷疑的態度。
基本都是先是從弱者身上搜尋著道德缺點。
然後不斷放大,傳播著不明來源的陰謀論,企圖製造出真相反轉。
這種帶有個人感情色彩的判斷,本質上暴露出的是信任危機的社會問題。
這種信任危機其實很早就出現了。
六年前,山東一個老人倒在路邊,民警將老人扶起送上救護車。
結果老人醒來對民警說的第一句話就是:“小夥子你怎麼撞我?”
在當時“扶不扶”的社會話題一度占據了輿論的焦點,觸動著社會與民眾的敏感神經。
這種信任危機一直延續到了今日,而且是愈演愈烈,大眾已經近乎習慣性地選擇了冷漠忽視,這實在是令人唏噓。
相比相信事情真相,大家更傾向於相信萬事必有反轉了。
謹慎當然很好,但是我反感那些對社會事件冷漠,只以顛覆先前報道為樂,超越事實的人。
這種情緒、行為是會傳染的,每個人都想成為打臉別人的優越者,那這個社會還能美好嗎?
坐等新聞反轉的人,既冷漠又無恥。
反轉又如何,我們的善良決不能被輕易擊敗!
誠然你厭惡在反轉里的欺騙和利用,但也請記住,不要因此失去內心的溫暖。
❹ 父母禽獸不如,該怎麼辦——從湯蘭蘭案維持原判解讀經典童話
在一樁樁負面新聞讓我們憤怒悲傷應接不暇時,因為一篇通訊《尋找湯蘭蘭》而一度掀起軒然大波的「湯蘭蘭案」公布復核結果:維持原判!
有人說,這是近來最好的一個消息。
十年前,十四歲的農村女孩湯蘭蘭送出了一紙訴狀,記錄了令人發指的罪行:她父親、叔叔、爺爺、姑父等多名親人以及同村其他村民,長期對她實施強奸凌虐。她的母親則通過這種暴行收取錢財。
難以想像,對一個小女孩來說是怎樣的人間地獄。
經過兩年的調查取證,十幾名兇手終於被繩之以法。
然而,湯蘭蘭的母親等人一直試圖翻案,並在律師、媒體的幫助下,藉助網路,以「尋找湯蘭蘭」之名暗示這是一個狠毒的女孩對親人的陷害。
一時兩派言論甚囂塵上,由於湯蘭蘭並不是人們心目里的「完美受害者」,從對其他人的采訪和案情調查回顧看,她流露出與事實年紀不符的精明與強勢,並且也出現了錯指認犯罪人等情況,竟然也有些人覺得她做得過分了。
過分嗎?
她後來的行為配得上她受過的苦難。無論是藉助干媽幫助報案,還是在當地政府介入下與父母脫離關系,都顯得果斷勇敢。令人更欣慰的是,戶籍信息顯示湯蘭蘭考取了大學本科,在那個偏僻的地方是多麼不易!我們相信,她正繼續勇敢前行著。
也有些人天真地認為,不會有那麼禽獸不如的父母,所以湯蘭蘭是在陷害。
這些人天真得連童話都看不懂。
有多少孩子遭受著來自親生父母的虐待,生不如死?
他們該怎麼辦?
格林童話里,有一個略微類似的故事,或許可以給出一部分答案。
這個故事叫《千種皮》,大意是說,一個國王死了妻子,竟看上了自己「和母親一樣美」的女兒,逼她嫁給父親。公主想辦法拖延,要他提供華貴的服飾和珠寶,國王竟然都辦到了。被逼無奈,公主又要了一件用一千種獸皮縫制的可以遮掩外貌的可怕衣服(不同版本里有的是驢皮,有的是大木桶圈),到手後穿上它,帶著原來的服飾逃跑了,之後在另一個國家的王宮扮作僕人,在舞會的場合換上華服一鳴驚人,嫁給了王子。
後面的情節是比較常見的母題,暫不討論。前面的部分,其實是在童話的美好下隱藏著令人心驚的事實:
一個被生父性侵的女孩該怎麼辦?
童話里比較隱晦,用的是國王逼公主嫁給自己。倘若折射到現實里,很可能是禽獸父親強迫女兒做他和母親做的事。
這個女兒沒有隱忍,但也沒有硬杠。她選擇了合適的時機逃跑,和父親徹底脫離關系。
華麗衣服的隱喻,意味著她在給自己找到能夠生存下來的資本。比如湯蘭蘭找到了可靠的報案人,才說出真相,拿到了法律武器。
千種皮也好,驢皮木桶圈也好,難道真的是像童話里說的那樣「不讓人認出她來,以免被國王找到」嗎?現實里這么奇怪才容易被找到吧!
事實上,這比喻的是外界潑給受侵犯女孩的污水。一旦遭受性侵,好像就被披上醜陋的外衣,被人指指點點。許多孩子就這樣隱瞞了真相,在痛苦中度過每一天。
但那隻是外人的惡意,不足以動搖你的內心,孩子。
願你能足夠強大,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願你能與不配做父母的那些人徹底分離。
願你把過去掩埋,開啟新的人生。
也願我們的社會有更多的正義,讓那些惡無處掩藏,讓孩子們都得到應有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