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死囚凌遲小說
Ⅰ 請問古代凌遲酷刑是什麼樣的刑法
與其他死刑一樣,部分犯人會在被送往刑場前,先遊街示眾。到了刑場,會把犯人捆綁在刑場上,通常是一條柱子上。與其他古代死刑酷刑一樣,大部分的凌遲行刑容許百姓圍觀,有時甚至可以站得非常接近受刑者。有部分百姓更以看人受凌遲為樂。
部分受刑者,不論男性或女性會被脫下全身衣服,讓其全身,包括性器官暴露於群眾目前。只有小部分受刑者可以保留一些衣物掩蓋重要部位。這做法的其中一個目的,是對受刑者的一種凌辱。
行刑時,施刑者多以漁網網住受刑者,再順著魚網輪廓,以小刀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塊割下。受刑的刀數不是一個固定的數目,因受刑者而異也因朝代而異。宋朝時只割八刀至一百二十刀。割之前會先打斷犯人四肢,防止其反抗,之後再割咽喉,防止其痛苦吼叫。
到了明朝時往往超過千刀,甚至達三千刀之說。王明德說:「凌遲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體無余臠,然後為之割其勢,女則幽其閉,出其臟腑,以畢其命,支分節解,菹其骨而後已。」,「千刀萬剮」至此名實相符。
鄧之誠《骨董續記》卷二「寸磔」條有雲:「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劉瑾四千二百刀,鄭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銘日記亦言之。」但據記載劉瑾實際上共被割了三千多刀,本計劃3357刀分三日割完,第一天357刀,割10刀休息一下,待劉瑾蘇醒後再割,但割到第二天劉瑾已一命嗚呼。
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數、或者死囚的斷氣時間不當,劊子手都可能會受罰。理論上凌遲要割至最後一刀時,犯人剛好斷氣;但亦有傳說家屬有時可以買通劊子手,一刀就把心臟刺破,提早結束犯人的生命以減少痛楚。
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若果是女性犯人,先從乳頭開始,再把雙乳割下,然後才割胸肌,接著割生殖器;如果是男性犯人,割完胸肌,會接著割生殖器;然後輪到大腿、雙臂、腹肌、臀部。最後割耳、鼻、眼、唇。
下刀的時候助手負責報告刀數,割下來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來等待驗查;但亦有丟到地上,甚至是賣給旁觀的群眾。明武宗的宦官劉瑾,受刑後割下的皮肉,便被以一文錢的價錢賣給圍觀的民眾。到了清末,殘肢會被放進一個籃內示眾。有時凌遲以後會再以利刃梟首,用巨斧銼屍。
後期,部分受刑者會先被施以鴉片,以保受刑者的清醒,延長其痛苦。清末則有「八刀刑」之方法,下面所提及的符珠哩的受刑便屬這方法。
這個方法的所有動作均由左邊部位開始,之後才割右邊相應部位。首先先割胸口,之後割肱二頭肌,接下來則是大腿,再之後是割手臂至手肘,之後則是割小腿,最後一刀是梟首。頭顱會被吊起,和放在籃內的殘肢一起示眾。
(1)古代女死囚凌遲小說擴展閱讀:
現代記錄
1910年後,中國凌遲犯人的消息開始在歐洲聲名大噪,因為1904、1905年法國士兵所拍攝的照片,當時藉由明信片形式編輯成冊,開始大肆風行。1905年4月中國宣告廢除凌遲。
「凌遲」,在法國被視為「中國酷刑」的極致代表,引發無數的作家和藝術家的靈感,甚至一直延續到1960年喬治·巴岱耶的照片集發行出版,這些照片後來曾被陳界仁重新繪制。這些圖像象徵著中國及其歷史、文明,類似的風格至今仍然持續影響著西方人。
19世紀末,法國公使馬蒂尼翁博士在華親眼目睹中國凌遲刑,寫道:「按照習慣,首先是剜除雙乳及胸部的肌肉,然後是雙臂外側和臂部前側的肌肉,然後依次剔除身體其餘部分的肌肉。血淋淋的肌肉堆在專門用於此刑的柳條籃里。幾個小時以後犯人死去時,他已經關節離斷。」
20世紀初,亨利·諾曼,德國犯罪學家羅伯特·亨德爾(1926年)都目擊並描述過中國凌遲行刑的場面。
千金約by凡言俗語
寡淡腹黑秀潤天成女主VS可甜可鹽腹黑風華男主
冬遇:沈星河正泡在江里,奄奄一息,許晚舟以渡氣之法救了其一命。
夏逢:許晚舟正泡在海里,危在旦夕,沈星河撿了其一命。
本是一命抵一命,不談回報相欠,只是許晚舟聰明一世糊塗一時,上了沈星河的當。若要出府,除非······
當男女主獨處:
沈星河躺在床上,側身,單手將許晚舟摟入懷里,扣得死死的,
「別動,本相困得不行,你也在此歇息罷。」
「相爺三番四次占晚舟便宜,晚舟怕有朝一日控制不住,制了毒香,熏死相爺。」
「那便制罷,制出來了,別心軟。」
Ⅲ 請大家幫我想想古代對女子的酷刑(自創也可以)
儒家維護其封建統治秩序的倫理教條。三綱,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是封建社會三種主要道德關系,即君臣、父子,夫妻之間的道德關系。在我國封建社會女性毫無地位可言,受盡了人間疾苦讓我們從先面的圖片共同見證一下。
( 刑舂 古代對婦女犯罪施用的一種刑罰)
刑舂古代對婦女犯罪施用的一種刑罰。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境軍營,服曬谷、舂米之勞役。
(拶刑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
拶刑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頭的刑罰,故又稱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
(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
杖刑隋唐以來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並達到凌辱之效。
(古代對身份特殊的罪人採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
賜死古代對身份特殊的罪人採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婦人多賜綾緞,歷代沿用
(古代女子最嚴厲的刑罰--騎木馬)
(凌遲)
(葬生虎口)
.......慘
Ⅳ 古代女囚入牢要受到什麼屈辱
1、刑舂
2、拶刑
3、杖刑
4、賜死
5、幽閉
Ⅳ 明朝宮女被凌遲處死時的詳細過程是怎麼樣的,我要詳細過程
你寫小說嗎?
崇禎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黎明,聖旨下達讓當日執行,有司官員立即下令傳齊有關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當時的西市在北京皇城西側甘石橋下四牌樓(後世簡稱西四牌樓,即今北京西四),處決死囚常在這里進行。按平常的慣例,斬首在西牌樓下,凌遲在東牌樓下,所以,那天早晨就有一夥人役在東牌樓旁邊搭起一座棚子,裡面供監斬官等人在此就座,棚子前面豎起一根上邊有分叉的粗木桿。不一會,行刑的劊子手們也提前來到,他們每人帶一隻小筐,筐里放著鐵鉤和利刃。劊子手們取出鐵鉤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鋒利。辰、巳時分,監斬官帶校尉、人役等押著鄭鄤來到刑場。鄭鄤被暫時停放在南牌樓下,他坐在一隻大籮筐里,沒有戴頭巾也沒有穿鞋襪,正在向一名書童絮絮不休地屬咐家中後事。這時,圍觀的群眾人山人海,把周圍的道路、空場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頂上都爬滿了人。有位吏役說,西城察院的官長還未到,必須稍停片刻,正說著,那位官長由隨從前呼後擁,分開密集的人群向這里來了。就位之後,他高聲宣讀聖旨,由於周圍人聲嘈雜,他都念些什麼,人們聽不清楚,只聽他最後的一句是:「照律應剮三千六百刀。」劊子手齊聲附和,聲如雷震,圍觀的群眾莫不心驚膽顫,兩腿發抖。只聽得三聲炮響,之後開始行刑。人群更加騷動起來,爬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長脖子,想看看劊子手怎樣剮人。但由於近處的人圍得密不透風,稍遠一些就看不見行刑的場面。過了好大一會兒,只見那有分叉的粗木桿上垂了一條繩子,有人在木桿後面拉動繩子,繩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東西,鮮血淋漓,原來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桿最高處。這說明犯人的肉已被割盡,開始剖腹取五臟了。又過了一會,木桿上的繩子放下來,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顆人頭,這說明鄭鄤已被砍了腦袋,懸掛示眾。接著,又把鄭鄤的軀體也掛了起來,使他的胸貼著木桿,背朝著眾人,大家看見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條一縷的,卻沒有割掉,千百條密麻叢集,就像刺蝟似的。這時,凌遲之刑宣告結束,有兩名校尉手舞紅旗,騎著快馬同東飛馳,他們是去宮中把剮的刀數向皇帝報告。後來,有劊子手把鄭鄤的屍體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條條的出售,據說人們買這些人肉是作為配製瘡疥葯的原料。
Ⅵ 尋找一本古代小說,開頭女主在獄中受刑並救下一名死囚,接著被押上刑場,男主很捨不得,接著沒看求書名
後來那女的是不是快行刑結果被男主角救了……然後這書是不是言情?如果是的話…應該是<<再生緣:我的溫柔暴君>>。
Ⅶ 凌遲之刑
凌遲的發展
中國古代各種殘酷的刑罰中,最慘無人道的莫過於凌遲。凌遲,原來寫作「陵遲」,本意指山丘的緩延的斜坡。荀子說:「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車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為有平緩的斜坡,車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頂。後世將陵遲用作刑罰的名稱,僅取它的緩慢之義,即是說以很慢的速度把人處死。而要體現這種「慢」的意圖,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畢命。所以,凌遲也叫臠割、剮、寸磔等,所謂「千刀萬剮」指的就是凌遲。
這種把活人零刀割死的作法早就有了。宋後廢帝劉昱曾親手將人臠割。北齊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臠割的手段來殺人。唐中期安史之亂時,顏杲卿抗擊安祿山兵敗被俘,與袁履謙等人同時被零割。但將凌遲作為正式的刑罰,人們大多認為始於五代。陸游說:「五季多故,以常法為不足,於是始於法外特置凌遲一條。肌肉已盡,而氣息未絕,肝心聯絡,而視聽猶存。」但在五代時,已有人意識到凌遲之刑過於殘酷,主張廢棄不用,如後晉開運三年(946),竇儼奏稱死刑宜只保留斬、絞二種,而「以短刀臠割人肌膚者」,應當禁止。後晉出帝石重貴准奏,不再使用凌遲之刑。
北宋開國之初,力糾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遲之刑。宋太祖時頒行的《刑統》,規定重罪應使用斬或絞,沒有凌遲。宋真宗時,內宦楊守珍巡察陝西,督捕盜賊,捕獲賊首數人,他請示朝廷,擬將他們陵遲處死,用以懲戒凶惡的人。真宗下詔,命令將俘虜轉送有司衙門依法論處,不準使用凌遲。到了神宗熙寧、元豐年間,才正式將凌遲列為死刑之一。《通考·刑制考》說:「凌遲之法,昭陵(宋仁宗陵號)以前,雖凶強殺人之盜,亦未嘗輕用,熙豐間詔獄繁興,口語狂悖者,皆遭此刑。」如熙寧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餘姚縣主簿謀反,李逢在被捕後受審時,供詞中又牽連了秀州團練使世居和醫官劉育等,朝廷詔令有司審理此案,結果,李逢、劉育和河中府觀察推官徐革都被凌遲處死。到了南宋,《慶元條法事例》更明確地把凌遲和斬、絞同列為死刑名目,這樣的規定一直延續到明清。
凌遲在宋代通稱為剮。景德年間,御史台曾審問殺人賊犯,定案之後,知雜王隨請「臠剮之」。「剮」字原作「咼」即「骨」字去了「月」(肉),其形狀也像人的頭顱骨。《說文解字》解釋說,其以為「剔人肉,置其骨」,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剮」又作「卨」,明朱國幀《通幢小品》卷十八「字義字起」一節雲:「貞元中,宣武兵變,執城將卨之」。並註解說,卨,即「剮」字也。可見,「剮」的含義早已明了,只是到了宋代它成了凌遲的代名詞而更加為人所熟知而已。這種情形,也常見於小說中的描寫。《水滸傳》第二十七回寫教唆潘金蓮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東平府尹陳文昭判為「擬合凌遲處死」,之後寫道:
大牢里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供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裡,吃了一剮。
由於宋代使用凌遲之刑較為常見,所以民間在對仇人進行報復雪恨時,也仿照作為官刑的凌遲把人臠割至死。《水游傳》中也有這樣的情節,請看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黃文炳的一段描寫:
(李逵)說:「今日你要快死,老爺卻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李逵方把刀割開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頭領做醒酒湯。
以上所引用《水滸傳》中的兩段文字,可以看出宋代凌遲在執行時的大致情形,這和《宋史·刑法志》中所說的「凌遲者,先斷其肢體,乃抉其吭」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
元代法律規定的死刑有斬首而無絞刑,對那些惡逆大罪又規定可以凌遲處死。元代凌遲執行時的情形與宋代相似,如元雜劇《感天動地竇娥冤》中,竇娥的父親竇天章復審冤案,宣判說:張驢兒「毒殺親爺,奸占寡婦,合擬凌遲,押赴市曹中,釘上木驢,剮一百二十刀處死。」這和《水滸傳》中王婆被凌遲的做法一樣,都必須釘上木驢。這木驢大概是一個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時候該犯人不能亂動,它和古代那種「勾結姦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騎木驢」的刑罰不是一回事(參見本書《雜刑》)。雜劇《竇娥冤》比《水滸傳》更明確地指出了應割的刀數。試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殘忍的程度不能不叫人不寒而慄。
明代法律也明確規定凌遲為死刑之一。《大明律·刑律》載:「謀反大逆: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凌遲之刑的設立,反映了封建專制政治的殘酷,統治者為了鎮壓人民的反抗和各種犯上作亂的行為,不惜採用一切毒辣手段。明代各朝中,凡是捕獲農民起義的首領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遲之刑將他們處死。如萬曆三十四年(1606),劉天敘等謀反,兵敗被擒,為首的七人被磔死。這里的「磔」即是凌遲。嘉靖二十一年(1542),宮婢楊金英等人謀害明世宗未遂,事發被捕,楊金英、楊蓮香等十六名宮女不分首謀和協從,一律凌遲處死,並且銼屍梟首。萬曆七年(1579)五月,禮部侍郎董傳策被府中的奴僕殺死,有司將兇手捕獲,下獄審理,第二年把他們全都「剮於市」。
實際上,明代的凌遲之刑並不僅僅施用於謀反大逆,有時對罪行情節較輕的犯人也加以凌遲。明初朱元璋親自編定的《大誥》就記有不少這樣的案例。如金吾後衛知事靳謙讓妻子擊鼓鳴冤,經審訊所訴不實,便判決靳謙犯了誹謗朝廷的罪,將他凌遲處死。崇德縣民李付一任本縣里甲時,因擾民而被人告發,縣官傳訊,他不予理采,公差王某前去拘捕他,他設計請王某飲酒,當王某喝醉時,李付一將王某綁縛起來,聲稱王某騙吃騙喝。李付一的行為雖然實屬無賴,但還不至於構成死罪,結果他以誣誑罪被凌遲處死。又有北平道御史柯哲與都御史詹微有隙,於是何哲聯合另外兩名御史任輝、齊肅及四川道御史魏卓等共十八人一同捏造事實,陷害詹微。當時明太祖朱元璋正信任詹微,因而授意有司將何哲等人治罪,結果何、任、齊、魏四人被判為凌遲示眾。像上面三例這樣不該凌遲而被凌遲的案子還有一些,朱元道用刑峻酷,從這些事實就可以看出來。
元代執行凌遲,把犯人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夠駭人聽聞的了,明代執行凌遲時零割的刀數更遠遠超過前代。明世有兩次著名的凌遲處死案例,刀數有明確的記載,一是正德年間的宦官劉瑾,一是崇禎時進士鄭鄤。鄧之誠《骨董續記》卷二「寸磔」條雲:「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劉瑾四千二百刀,鄭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銘日記亦言之。」這里記劉瑾被剮的刀數可能是誤傳,實際上劉瑾被剮三千三百五十七刀。這樣大的數目,實在驚人。民間婦女罵人時常說「你這個挨千刀的」,看來古代凌遲時將人割千刀以上並非虛詞。
先說劉瑾。正德五年(1510),劉瑾以謀反罪被判死刑,聖旨特批,將他「凌遲三日」,然後還要銼屍梟首。執行時的情景,當時參與監刑的張文麟有詳細的記述:
是日,予同年陝西司主事胡遠該監斬,錯愕,告於上述劉先生璟曰:「我如何當得?」劉回言:「我叫本科幫你。」予因應之。過官寓早飯,即呼本吏隨該司掌印正郎至西角頭,劉瑾已開刀矣。凌遲刀數,例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頭一日例該先剮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動刀,則有血流寸許,再動刀則無血矣。人言犯人受驚,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剮畢開膛,則血從此出,想應是矣。至晚,押瑾順天府宛平縣寄監,釋縛,瑾尚食粥兩碗。反賊乃如此。次日押至東角頭。先日,瑾就刑,頗言內事,以麻核桃塞口,數十刀,氣絕。時方日升,在彼與同監斬御史具本奏奉聖旨,劉瑾凌遲數足,銼屍,免梟首。受害之家,爭取其肉以祭死者。銼屍,當胸一大斧,胸去數丈。逆賊之報亦慘矣。
劉瑾把持朝政時,殘害忠良,作惡多端,他落得如此下場固然使人解恨,但從他受刑的過程來看,凌遲這種刑罰不能不說它確實慘無人道。
再看鄭鄤。若說劉瑾被凌遲是罪有應得,而鄭鄤受如此酷刑卻使人感到惋惜。鄭鄤是常州橫林人,天啟二年(1622)進士及第,他的文才與聲望曾名噪一時。崇禎初年,由於朝廷內部黨派之爭引起政治糾紛,鄭鄤也被卷了進去,他被人告發說犯有「杖母」和「奸妹」兩項大逆不道的罪款,罪後由崇禎皇帝朱由檢親自批示,予以凌遲處死。
關於鄭鄤一案的詳細背景與是非曲直,這里不作具體考述,我們只講他受刑的大致經過。崇禎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黎明,聖旨下達讓當日執行,有司官員立即下令傳齊有關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當時的西市在北京皇城西側甘石橋下四牌樓(後世簡稱西四牌樓,即今北京西四),處決死囚常在這里進行。按平常的慣例,斬首在西牌樓下,凌遲在東牌樓下,所以,那天早晨就有一夥人役在東牌樓旁邊搭起一座棚子,裡面供監斬官等人在此就座,棚子前面豎起一根上邊有分叉的粗木桿。不一會,行刑的劊子手們也提前來到,他們每人帶一隻小筐,筐里放著鐵鉤和利刃。劊子手們取出鐵鉤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鋒利。辰、巳時分,監斬官帶校尉、人役等押著鄭鄤來到刑場。鄭鄤被暫時停放在南牌樓下,他坐在一隻大籮筐里,沒有戴頭巾也沒有穿鞋襪,正在向一名書童絮絮不休地屬咐家中後事。這時,圍觀的群眾人山人海,把周圍的道路、空場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頂上都爬滿了人。有位吏役說,西城察院的官長還未到,必須稍停片刻,正說著,那位官長由隨從前呼後擁,分開密集的人群向這里來了。就位之後,他高聲宣讀聖旨,由於周圍人聲嘈雜,他都念些什麼,人們聽不清楚,只聽他最後的一句是:「照律應剮三千六百刀。」劊子手齊聲附和,聲如雷震,圍觀的群眾莫不心驚膽顫,兩腿發抖。只聽得三聲炮響,之後開始行刑。人群更加騷動起來,爬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長脖子,想看看劊子手怎樣剮人。但由於近處的人圍得密不透風,稍遠一些就看不見行刑的場面。過了好大一會兒,只見那有分叉的粗木桿上垂了一條繩子,有人在木桿後面拉動繩子,繩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東西,鮮血淋漓,原來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桿最高處。這說明犯人的肉已被割盡,開始剖腹取五臟了。又過了一會,木桿上的繩子放下來,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顆人頭,這說明鄭鄤已被砍了腦袋,懸掛示眾。接著,又把鄭鄤的軀體也掛了起來,使他的胸貼著木桿,背朝著眾人,大家看見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條一縷的,卻沒有割掉,千百條密麻叢集,就像刺蝟似的。這時,凌遲之刑宣告結束,有兩名校尉手舞紅旗,騎著快馬同東飛馳,他們是去宮中把剮的刀數向皇帝報告。後來,有劊子手把鄭鄤的屍體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條條的出售,據說人們買這些人肉是作為配製瘡疥葯的原料。
清代仍有凌遲之刑。統治者對農民起義的首領一旦捕獲,總是要凌遲處死。如太平天國北伐軍失敗,將領林鳳翔、李開芳等八人被俘,都押解到北京凌遲示眾。捻軍首領張洛行、賴文光兵敗被俘,也受了凌遲之刑。太平天國的著名領袖石達開在大渡河兵敗,向四川總督駱秉章投誠,但沒有受到寬大處理,清廷傳旨將石達開不必押送北京,在四川就地處決,駱秉章這個鎮壓農民起義的劊子手竟殘忍地對石達開等使用了凌遲之刑。那是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駱秉章率領清兵把石達開和宰輔曾仕和、中丞黃再忠等綁赴刑場。石、曾二人分別被面對面縛在兩個十字木椿上。執行凌遲時,劊子手先對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過,慘叫狂呼,石達開斥責他說:「為什麼不能忍受此須臾時間?」曾仕和這才緊咬牙關,不再叫喊。石達開受刑時,被割一百多刀,他從始至終默然無聲。石達開的凜然正氣和堅強意志使清軍官兵感到震驚,四川布政使劉蓉說他「梟桀堅強之氣溢於顏面,而詞句不亢不卑,不作搖尾乞憐語。……臨刑之際,神色怡然,實丑類之最悍者。」
凌遲之刑一直延續到清末。戊戌變法後,清廷受內外各種矛盾的沖擊,不得不順應潮流對傳統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緒三十一年(1905)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請刪除凌遲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將凌遲和梟首、戮屍等法「永遠刪除,俱改斬決」。從此,凌遲非人的酷刑才從法典中消失,被斬首代替了。
Ⅷ 穿越挑選11個女犯人是什麼小說
《穿越後我挑選了十一個犯人成為私兵》
Ⅸ 長篇的古代王爺王妃的小說
因為本人比較喜歡女強文,所以覺得下面的幾本小說都蠻贊的。
《鳳臨天下:王妃13歲》
她,是特種雇傭兵的首領,生殺予奪,我行我素。
他,是帝國的絕色王爺,鐵血冷酷,威震天下。
當現代雇傭兵,穿越時空,成為嬌小的十三歲王妃。
當古代的絕色王爺,浴室之內,對上喋血的利劍。
誰能降伏誰?
「少打我的主意,否則別怪我不客氣。」
亂世浮沉,這天下不盡是男兒的天下
風雲會聚,且看今生誰主浮沉。
《軍師王妃》女主絕對的軍事天才,不用說多冷多強了
《暴君,本宮來自現代!》
一朝穿越,竟成了活脫脫的古代版灰姑娘,是大房姐妹兩欺凌的待宰羔羊。
笑話!她是誰!怎麼可能任人宰割?應該是她宰人才對嘛。
打她?行!哪只手打她,她就廢了你那隻手!
讓她嫁人?行,只要能離開這個家!
她未來的夫君是個嗜血暴君?沒關系,她可是現代TUH最傑出的殺手,他嗜血,她就比他更嗜血,更狠!
從不相信什麼天長地久,最好嫁過去那王爺就休了她!
新婚之夜,他,當那個傳聞中的嗜血暴君出現,竟是大破眼鏡,他,當朝四王爺,居然一臉呈紫,顫悠著身子,咳嗽連連道:「王、王妃,真對不住,本王這身子骨……咳咳……實在是不易圓房……咳咳……」
她眸間清冷,淡淡勾起一笑:「王爺,沒關系,我知道怎麼做!」
她躺在床榻上,就在他的面前,伸手,將自己那道薄膜捅破……
她知道,他們必須要圓房,這是條件,是換取自由的條件!
江山多嬌,引來無數英雄盡折腰,誰主沉浮,我輩笑對青山萬重天。
《傾城王妃:醉卧君懷笑》
「本王的王妃果真是與眾不同呢,媚骨天成,銷魂醉人!」他情慾波瀾的眼神望著身下貌不驚人的她,噴出的灼熱氣息如羽毛般拂過女子的臉……
「王爺過獎了――伺候好自己的夫君乃是人妻的本分……」虛偽的笑容,曲意承歡,任由心被撕裂成一片片,遭受著活刮凌遲之痛。
他嘴邊流露出邪佞的笑意,捏住她的肩膀,狠狠地宣洩,故意忽略她眼中的痛,笑得肆意:「王妃與生俱來就是伺候本王的!」抬起她的下巴,輕啄著她的嬌嫩的唇瓣:「本王的王妃是本王享用過最上乘的侍寢工具……」
一句話,如刀一般凌辱著她的身心,她卻是眸中笑意未減,「多謝王爺抬愛,妾身惶恐!」
他拍拍她的臉,「你當之無愧!」
王妃的身份,卻是侍寢工具,命運究竟會將她推向何方……
紅顏笑,江山傾。
美人窩,英雄冢。
親先看看這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