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作家侵權事件
A. 如何判定網路小說版權保護被侵權
網路小說是屬於著作權的保護范圍,著作權中的抄襲和剽竊是相同的概念和行為,都是指把別人的作品的整體或一部分佔為己有,以所有權的名義對外發布的行為。接下來八戒知識產權與您一起來探討如何判定網路小說是否被抄襲?網路小說版權保護侵權行為的認定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去考慮:①行為具有違法性;行為的違法性是指抄襲行為必須是法律所禁止的,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②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這里是指抄襲網路小說的行為。③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網路小說的抄襲結果是網路小說的抄襲行為導致的。④行為人有過錯。這里八戒知識產權著作權法律律師認為:對於侵權行為,我國法律不論是故意還是過失,只要實施了侵權行為,其行為對著作權人造成了不良影響,侵權人就應當對著作權人承擔侵權責任。網路小說的抄襲行為也是一種侵權行為,因此不僅要有違法行為,還要產生了損害事實才能構成侵權行為。
B. 網路小說侵權問題
呵呵,你想太多了,你如果說出版了,得到了錢。書里裡面場景還驚人的相似,同名同姓還同情節,可能會可以告你侵權,不過哪個作家會那麼閑。再說你只是用了名字而已啊
C. 聽說紅袖侵犯作者版權被告了是真的么
是有這樣的事情,可以在網上搜索到:
紅袖添香侵權:我不能沉默
文/嚴立真
「北京紅袖添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面簡稱紅袖),對我的著作侵權一事,我在網上公布後,有網友勸我忍了,我不會就此忍了。我雖然是一個很弱勢的網路寫手,但我有自己的尊嚴,我的小說即使是垃圾我也不能容忍別人盜用它們。
前天晚上(3月11日)當我掌握紅袖侵權的確切證據後,我便憤怒地在紅袖論壇發出《紅袖偷我的書稿做收費的手機小說》到昨天我又發出《紅袖添香侵權:誰來給網路文學的明天?》,紅袖方面對此都沒有做出任何相應的回應。兩天前我就給紅袖添香的編輯——無明小姐在QQ上(我的《圈套》是經過她送審最終簽約的,她因此加了我的QQ號)發過斥責的留言,她至今也未給我任何回應。
我記得2005年紅袖添香網站的站長孫鵬先生在狀告聯想時,說過一番這樣的話:「此次狀告聯想,一是為受到侵權的網路作者討還公道;二是呼籲全社會提高對網路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視程度,警示國內相關企業及互聯網從業者尊重網路作者的合法權益;三是在網路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相對薄弱的階段,以自身實際行動推動IT人士、著作權人、原創文學作者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引導網路侵權的受害者通過多種方式,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1]
我不知道孫鵬先生和紅袖人是否還記得這些正義凜然的陳詞?如果你們還記得,為什麼自己不以身作則呢?!
紅袖盜用我的小說到移動夢網的書城做收費的手機小說,我事先根本不知情,據知情人提供的證據證明:紅袖已經在移動夢網的書城將我的《遊魂》(他們改名為《迷失之路:遊魂》)、《一個平凡人的故事》、《楊正的噩夢》、《黑夜裡的瘋狂》先後上線銷售。到底紅袖從中謀利多少,我目前還不太清楚。這里我不想講這幾部小說給紅袖謀利多少的問題,而是想講一講這幾部小說的質量問題。
紅袖盜用我這幾部小說的書稿,可以坦白地講都是半成品,因為它們都是我這幾部小說的初稿,語法和思想內容都不成熟。我後來將這些小說修改過,曾經也想請紅袖的編輯幫忙刪除這些小說的初稿,但因為他們網站的規定結果沒有刪除這些小說的初稿,我後來也沒再將這些小說(長篇小說)的修改稿發到紅袖,其中有些作品連書名都更改了。我沒想到紅袖現在將這些小說的初稿盜去做收費的手機小說,這讓我實在哭笑不得。要是哪個讀者花兩元錢閱讀到這樣的垃圾小說,還不把我嚴立真罵個狗血淋頭,這不是在敗壞我嚴立真的名聲嗎。紅袖這種做法實在缺德,一是把作者推進了糞坑,二是把讀者騙得夠嗆。紅袖這種侵權行為是在做短命生意,是在把網路文學搞臭、搞死。
據業內人士透露中國當下的網路文學現狀跟「毒奶粉」未揭露前的現狀差不多,從事網路文學的不法公司對作者侵權、對讀者欺騙是公開的秘密。那些被媒體曝光的網路文學侵權事件,只要在網上搜索一下相關資料就能找到一大把,這還是被媒體曝光的。而沒有被媒體曝光的網路文學內幕又是怎樣的情形呢?據我了解,比如一部書在文學網站到底有多少銷量,完全無有效的監督機制來監督,全憑文學網站單方面提供的數據,這裡面弄虛作假的空間可想而知有多大。有人認為這些原因,是管理網路文學的法制不夠健全所造成的。我個人認為重大的原因還是從事網路文學的公司根本不懂何為文學,他們眼裡的文學只是純粹的商品,他們從事文學事業的目的只是向錢看。但是,文學卻與純商品又有著本質的差別,因為文學歸根到底它是精神文明的產物,如果文學作品裡面沒有精神文明的元素,這文學作品就跟腐爛而又長滿毒素的蘋果一樣,是有毒的,形象點說沒有精神文明元素的文學作品就是精神鴉片。
文學對人生所產生的作用是什麼?魯迅認為是無用之用,巴金在《文學的作用》中認為文學有塑造靈魂的作用。打個淺顯的比喻:文學對人生的作用就像吃飯一樣,人不可能因為吃一頓飯而成為強壯的人,但人不能不吃飯,文學就是人的靈魂飯,一個缺乏靈魂飯營養的人靈魂必然是殘疾的。今天我揭露紅袖侵權和聲討紅袖侵權,主要原因就是為了維護文學的尊嚴,讓人們知道文學作品不只是商品那麼簡單。
有些人以為我是在藉此機會炒作我自己,我不管別人怎麼想,但有一點是肯定的,我所做的這些事情是對的。我不能沉默,「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這個道理我懂。
我知道在中國現行的《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法》對紅袖這種侵權行為,是構成不了什麼威懾力的。我也向律師咨詢過相關問題,他們也覺得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對我是不利的,因為我目前很窮,連律師費都付不起,即使我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贏了,我也要損失一筆錢。因此,我唯一可做的就是:一是在網上聲討紅袖對我著作的侵權;二是支持「成都靈澤天地文化有限公司」向紅袖的維權,因為我的《遊魂》與「靈澤」已經簽約,他們已經向紅袖發出律師函。
我相信只要我們有志從事文學事業的人敢於站出來揭露和聲討種種侵權行為,世間自然會給我們一個公道的。
具體地址是:http://bbs.ent.sina.com.cn/treeforum/App/view.php?tbid=5642&bbsid=9&subid=1&fid=662283&id=22413
D. 網路小說涉嫌抄襲會怎樣處罰作者
網路小說涉嫌抄襲,抄襲行為在文學界,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有侵權行為,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
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於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後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
因此,更准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4)網路小說作家侵權事件擴展閱讀:
網路小說是依託網路基礎平台,由網路作家發表的小說。它是隨著網路的快速發展而出現的一種新興小說類型。網路小說風格自由,題材不限,發表閱讀方式都較為簡單,主要體裁以玄幻和言情居多。
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 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剽竊他人作品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E. 真實事件寫進小說是否侵權
有紀實小說一類,就是寫真實事件的,不過這類小說基本上要求作者嚴謹,寫實,客觀的寫作態度,這是很不好寫的,建議慎重考慮……
F. 寫網路小說的版權問題。。。
版權當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證明小說是你自己寫的,那麼版權自然就是你的,這個不需要證明。你愛怎樣怎樣。
但如果你跟書站簽了VIP協議的話,那個限制就多了。現在各個書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條約,沒辦法,網路寫手都是弱視群體,
一般書站的簽約有買斷簽約,有分成簽約。
買斷簽約是指書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買斷你的作品版權,你就只負責寫就是了。所有版權都歸起點,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燈》,他簽的就是這種約。雖然《鬼吹燈》又是改編漫畫,又是簡體繁體出版,又是要改編影視,都是起點唱主角,起點授權出版的,起點授權改編的。大頭利益都讓起點佔了,作者只有點提成。
再一個分成簽約,就是作品進了VIP,按照VIP的訂閱數獲得酬勞。根據那個協議,你的什麼什麼版權起點都有優先權,比如你的書想出版簡體,那麼你要先問起點,起點要給你這書介紹出版不,起點說不,那麼你才能自己跟別的出版社談。起點在這裡面起個中間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編影視什麼的,得先問起點,起點主要是要從裡面扣點油水,不然它憑著你簽了的霸王協議是可以把你事搞黃的。
出版社找上來,得跟你談,你也得跟你的責編說聲。起點只給了你你寫的VIP訂閱得到的收入,又沒把出錢買斷你的作品,憑什麼得到出版的利益。一般好書的話,起點會自己運作找出版社幫你出版,他中間得點利益。如果他沒能力這樣做的話,自己找來的出版社,他一般會要求出版封面得打上他起點書系的名字。所以你去看書店裡的正版的網路小說,它上面往往打有什麼起點中文,幻劍書盟或者紅袖晉江什麼的標志。但可能它並不是起點給出版的。
後面附上起點的簽約協議,很霸王呀。不過也不要害怕,如果你不是什麼大紅大紫的作者的話,它也不會那麼壓榨你,當然你也沒那麼多剩餘價值給它壓榨。
甲方_______(著作權人)
地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乙方: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碧波路690號樓西104室
作品名稱:________(以下簡稱簽約作品)
作者署名:______(筆名)
為了使原創文學能繼續持續發展,是作者與讀者能夠得到更好的創作環境和讀書交流環境,為色促使更優秀的原創文學作品的大量出現,甲乙雙方就簽約作品所有版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將簽約作品在全球范圍內除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成權以外的所有權力獨家授權授予乙方,包括但不限如下
1: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出版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
2: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除台灣地區外)
3: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外文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4: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外文版本的專有使用權.
5: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6: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7:影視作品的改編播映權.
8:戲劇,戲曲的改編上演權.
9:報紙,雜志的刊載,轉載權.
10:游戲作品的改編製作權
11:廣播權
12:電子出版權(包括但不限於簡體和繁體中文版本簽約作品的網路連載發布,電子光碟,電子書下載,手機閱讀,多媒體數碼發布等形式.)
第二條本協議有效期自簽署之日起至簽約作品完成後六年止.本條中的『簽約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全部寫完,包括作品的正傳,前傳,後轉及外傳和相關主角人物後續發展作品.
第三條甲方保證,簽約作品系甲方獨立創作,不抄襲乙方或第三人作品,不侵害乙方獲第三人的著作權,不存在任何版權糾紛,沒有違反著作權法,出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作品不含有下列內容: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2)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3)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器官,破壞民族團結;
5)泄露國家機密
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7)誤入或者誹謗他人
8)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四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簽約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及其他民事權利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因此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中止合同.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內,未經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第一條授予一方的權利,也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果違反,乙方有權要求緊急賠償並中止合同,一方有權將本協議或部分權力轉移給第三方
第條協議有效期內,協議中第一條授權標的物遭受第三方害時,若一方採取法律等行動維護一方或者雙方的權益,另一方有義務協助對方
第八條協議有效期內,為宣傳,促銷甲方的作品,乙方可以無償使用簽約作品的部分內容在媒體上進行宣傳,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他費用
第九條甲方在協議有效期間使乙方專書作者,乙方對其除了簽約作品外以甲方為著作權人的作品擁有優先簽約權
1.甲方欲出版處簽約作品之外其他作品,需提交給乙方,給予一方一個月的優先簽約考慮時間(以甲方收到作品之日算起的一個月為准.)
2,乙方需在上述一個月的時間內,以電子郵件或者電話統治的方式告知乙方的決定結果,如果乙方決定為甲方出版作品,則以方保證按現有簽約協議與甲方進行簽約,此作品出版權即為乙方獨家擁有
3,一旦乙方一個月的有限出版權考慮時間一過,乙方決定不為甲方出版此作品,乙方即失去了對作品擁有有限出版權的六個月
4,甲方在此六個月期間有權與其它出版商簽訂出版協議,如果加方未能在六個月內完成該作品的出版協議簽訂,則該作品的有限出版權又回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協議有效期間,乙方按以下方式及標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1,圖書簡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5%(版稅率)X印數(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0冊。
2圖書繁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____%(版稅率)X印數(以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冊
3電子出版
根據每篇文字數量按一方所屬起點中文網網站VIP會員訂閱次數獲得起點幣,每千字內容稿酬為1起點幣/篇/次(起點幣按1:1兌換人民幣,1起點幣相當於1分錢人民幣)千字以下的章節忽略不計
舉例說明:假設簽約作品的一個章節(5200字),乙方赴非會員訂閱次數共計3000次,則甲方該章節所獲得稿酬為:
3000X5X0.01=150元(200字不滿千字忽略不計)
如簽約作品總字數為50萬字,並一直保持此訂閱數,則甲方所獲簽約作品的稿酬為15000元
3乙方行使甲方授權的第三,四,,八,十項改編權時,應支付給甲方因行使該權利獲得報酬20%金額
4除支付上述稿酬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款項,即使乙方以甲方授權的其他方式使用簽約作品 第十一條(這條我不說了,將的是如何支付稿酬,就挑一個重要的說一下。)
3)電子出版
簽約作品發布後,在下一個月5日以方進行簽約作品上月的銷售訂閱數結算,統計出匯款具體稿酬金額,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網站上查詢,乙方網站提供查詢銷售之功能。
其他的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條款,還是撿最重要的跟大家說下。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對在合作過程中獲得或知悉的對方商業機密及其它技術和經營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並不得使用該商業秘密和信息。因為對方行為,使另一方遭受名譽或者利益方面的損失,則受損一方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八條雙方中若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各項條款,因此讓對方權益受損時,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賠償金額不低於一萬元人民幣
第十九條雙方同意印本協議涉訟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G. 給某個網路小說寫後續的故事算不算侵權了原作者的小說
你要隨便寫寫,純粹娛樂或者愛好啥的沒事,,如果你要在小說網上上架的話,有協議和合同,上面有規定你要有前小說的授權才行,你寫後續,要沒授權啥的也不會讓你上架,會給你建議,改書名了啥的,。
H. 關於網路小說版權問題的幾個疑問
第一,你在網站注冊賬號,作者名可以隨便寫,如果重復系統會說的。第二跟第三點,建議不要重復,第四點,這些設定可以借用,這不是哪個私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