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受酷刑小說
⑴ 尋找一本古代小說,開頭女主在獄中受刑並救下一名死囚,接著被押上刑場,男主很捨不得,接著沒看求書名
後來那女的是不是快行刑結果被男主角救了……然後這書是不是言情?如果是的話…應該是<<再生緣:我的溫柔暴君>>。
⑵ 請問古代有哪些刑訊逼供的酷刑
「凌遲」酷刑,亦作「陵遲」,是指山陵斜坡逐漸低下, 含有慢慢之意,又俗稱為「剮」。因其規例在千刀之上,「凌遲」 還可通稱為「千刀萬剮」。唐律尚無「凌遲」,五代才特置。 馬端臨《文獻通考》說宋代中後期始用「凌遲」,但不常用。《 宣和遺事》記章敦在越州時,專事慘刑,有「刀掊」、「釘手足」、 「剝皮」、「斬頸」、「拔舌」,但不見「凌遲」。元代「凌遲」 載於法典刑律,具體行刑較少。 只是到了明代,「凌遲」用語頻繁起來,較為典型的是明代《 瑞嚴公年譜》、《漁樵話鄭本末》,其中對「凌遲」的詳述, 使人見其具體步驟—— 「凌遲」時搭起一座棚子,棚前豎起一根上有分叉的粗木桿, 劊子手手持磨得鋒快的鐵鉤、利刃,三聲炮響後便開始, 規例是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剮得肌肉如大指甲片, 一條一縷,密麻叢集,猶如刺蝟。初動刀時,血流寸許, 再動刀則無血了。主要是因受刑者受驚,血俱入小腹、小腿肚, 剮畢開膛,血都從這里流出去了。「凌遲」後將受刑者五臟、軀體、 頭都吊在桿上示眾,監刑官舞紅旗,策快馬,飛馳宮中, 向皇帝報告刀數…… 對犯人採取這樣厲害的「凌遲」,是因明初朱元璋就執刑甚嚴, 當時官員們竟用鳩血染衣帶,一有捕拿,即吮帶死, 以免受酷刑折磨。據《明史》、《明實錄》, 當時刑法無所不用其極: 朱有熺以掠食人肝腦為能事,朱憲逼奸婦女或生置棺中燒死, 或手刃剔其臂肉,剜目耳。還有的活埋露首,使其慢死, 或讓受刑人吃自己兒子被割下的鼻、舌。朱國楨《涌幢小品》 說兩廣都督韓觀殺人成性,竟用人皮當坐褥,吃人眼。夏允彝《 倖存錄》說一徐姓術士,因罵魏忠賢被捕,手足被釘在門板上, 遍體澆上瀝青,用椎敲,一會兒舉體皆脫,其皮殼儼若一人…… 人皮 祝允明《野記》中的有關記載更讓人慘不忍睹: 高皇惡頑民竄逃緇流,聚犯者數十人,掘泥埋其頭,十五並列, 特露其頂,用大斧削去,一削去數顆頭,謂之「鏟頭會」。 國初重辟,凌遲處死外,有「刷洗」,裸置鐵床,沃以沸湯, 以鐵刷刷去皮肉。有「梟令」,以鉤鉤背懸之。有「稱竿」, 縛置竿彼末,懸石稱之。有「抽腸」,亦掛架上,以鉤入穀道, 鉤腸出,卻放彼端石,屍起腸出。 即使一般的刑法,執行起來也十分殘酷。如《詔獄慘言》, 記敘明代鎮撫最為普通的五種刑具:一種是「械」。堅木製成, 長一尺五寸,闊四寸多,中鑿兩孔,著臂上,就是受刑時也不脫, 殺人最便利。一種是「鐐」。鐵制,又稱「鋃鐺」。長五六尺, 盤左腳上,因右腳受刑不方便。 一種是「棍」。楊、榆木製成,長五尺,曲如匕,執手處, 大似人小指,著肉處徑可八九分。每用棍,用繩束其腰, 二人踏繩的兩端,使受刑人不得轉側。又用繩系兩腳,一人負之背, 使不得伸縮。 一種是「拶」。楊木製成,長尺余,徑四五分。每用拶, 兩人扶受刑者起,跪在索上,力束木的兩端,隨即用棍左右敲, 使受刑者更加痛苦。 一種是「夾棍」。楊木製成,長三尺余,去地五寸多,貫以鐵條, 每根中各綁拶三副。凡夾人,則直豎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 急束繩索,仍用棍一具,交足之左,使受刑者不能移動。 又用一根長六七尺、圍四寸以上的大杠,從右邊猛力敲足脛, 使足流血灑地…… 這幾種刑具,是中國古代刑法中最基本的,看來簡單, 但用起來極苦,如明人所說:「棍則痛入心脾,每一下著骨, 便神魂飛越矣!」燕客《天人合征紀實》敘楊漣、魏大中等「 六君子」在獄中受「棍刑」,毒打30棍,股肉就已經腐爛了, 只得用帛急忙纏上。尤其是「受全刑」,即械、鐐、棍、拶、 夾棍等刑具同時上,被《明史·刑法志三》稱為:「五毒備具, 呼暴聲沸然,血肉潰爛,宛轉求死不得。」 以至在明代,許多來到中國的外國人, 給他們感觸最深的就是這幾種刑具和酷刑:阿里·阿克巴爾《 中國紀行》說中國犯人在監獄中: 帶著鐐銬和鏈子,固定在鐵樁上,頭發也被拴在鐵釘上。 即使這樣還不讓他們自在,他們的腳被板夾住, 背上和胸上纏著100碼長的鏈子和刑具,恐怕要壓斷了肋骨。 帶著鐐銬和鏈子的犯人,被強力推進高度只有一臂長, 三角形的又小又窄的籠子里時,「 為了關上籠子把他的頭壓低到和四肢擠在一起, 好像沒有骨頭的一堆肉塞在籠子里,打開籠子後, 這個人帶著鏈子和鐐銬被拉上來時,使我們嚇掉了魂」。 克路士《中國志》這樣說道:犯人「把指頭放在棍里, 然後使勁拉繩子使骨頭嘎扎作響」,「足刑很厲害和痛苦, 刑具是兩塊方木條,約四拃長,一邊用一根絞鏈連接。 他們拿繩系在另一側,足踝夾在中間。他們用槌子打木條頭」。 拉達《記大明的中國事情》記載: 官員一聲吆喝,五六名劊子手就撲向可憐的犯人, 馬上把他按到地上,扒掉他的褲子。他這樣面朝下爬著, 一名劊子手緊緊按住他的腳,另一個按頭, 再一個高舉上述的竹板或棍子,使勁打他大腿後的肉, 直打到叫住手為止。他們每打五下,便轉過身子好打另一邊。 這時候,另一名劊子手跪著大聲報打的次數,那簡直太野蠻, 挨過六十下的人難逃一死。 這三位外國人看到的只不過是明代最最普通的刑法, 但已使人真切感到其刑的殘酷了!這些酷刑一般來講, 主要是對下層官吏和平民施行的,特別是對那些「犯上作亂」者。 清嘉慶八年(1803), 因刺嘉慶而被當場捉住的內務府廚役陳德, 在審訊時就已經是徹夜熬問,擰耳跪煉,掌嘴板責,刑夾押棍…… 經嘉慶親審,陳德被處以「凌遲」。據燕北老人《 清代十三朝宮闈秘史》載: 執行時,從陳德的耳、鼻、乳割起,左右臂上碎割,成魚鱗形狀。 然後再右臂,再胸和背。一開始還見血,過一會兒血流盡了, 只流黃水。當割完上身時,陳德忽然張開眼睛叫道:「快些。」 監刑者卻說:「上有旨,令爾多受些罪。」仍慢慢碎剮陳德! 以仁義自我標榜的嘉慶,對「大逆不道」者是從不心慈手軟的, 對陳德的「凌遲」, 充分暴露了統治者對反抗者所能夠採取的極端的報復手段。 可是把所有的酷刑,都用「階級斗爭與壓迫」來概括, 是有失偏頗的。因為像晉靈公從台上彈人,觀其避丸巢; 王元吉當街而射,觀人避箭;妲己置蠆盆,觀其楚毒以為樂; 齊後主置蠍浴斛,令人裸浴,觀其叫號則大喜…… 這些並沒有直接刑事緣由的酷虐之刑,並不是階級的、政治的影響, 而是一種野蠻的文化觀念的表示。《通典》 記錄北齊時對濫劣秀才飲一斗墨水的懲罰,就很能說明這個問題。 明代小說《封神演義》描繪了所謂的「炮烙」:「約高二丈, 圓八尺,上、中、下用三火門,將銅造成,如銅柱一般, 里邊用炭火燒紅」,人被剝去衣服,「將鐵索纏身,裹圍銅柱之上, 只炮烙四肢筋骨,不須臾,煙盡骨消,盡成灰燼」。 但此酷刑並非用於反抗的平民,而是對付臣僚。徐學聚《國朝典匯》 說嘉靖年間朱觀淫戲無度,常使男女裸體群浴,無復人禮,「 左右有陰議及色忤者」,他就加用「炮烙」。 這表現了一種殘忍的文化心態。而東林黨人左光斗,也受「炮烙」, 顧公燮《消夏閑記摘抄》說他「面額焦爛不可辨,左膝以下, 筋骨盡脫矣」。這卻是階級內部不同政治派別的斗爭所造成的。 所以,對酷刑要具體分析。而且,酷刑也不是單純為摧殘皮肉而設, 酷刑施行的主要目的是警告,是示法。 《草木子余錄》記述朱元璋嚴於吏治,「凡守令貪酷者, 許民赴京陳訴。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 府州縣衙之左,特立一廟,以祀土地,為剝皮之場,名曰皮場廟。 官府公座旁,各懸一剝皮實草之袋,使之觸目驚心」。 這一慘無人道的酷刑, 從本質上講是統治者企圖以殘忍手段奴役下屬的意識的投影, 但它冠冕堂皇地歸入了法制的軌道之中, 這在客觀上對貪污受賄的官員還是有很大的震懾作用的, 就像歷史學家分析的那樣:明初吏治之所以較好,這與朱元璋常用、 大用酷刑,也有一定的關系。為了使更多的人服服帖帖, 古代統治者將酷刑的主要目標定在平民百姓身上, 這一現象在清代尤為突出。張集馨《道咸宦海見聞錄》, 真實地記述了道光年間四川的酷刑:監獄里的犯人,有的裝入籠內, 一日而斃,有的則用鍋煮,「慘酷不可言狀」。如捉到造反的「匪」 ,不問真偽,先打400小板,還有重打二三千小板再訊供, 罪名莫定,就在大堂上打死,腦裂骨折……由於酷刑濫施, 甚至錯捉入獄的人,也往往被屈打成招。 清代劉省三所寫的公案小說集《躋春台》,其中有一篇《雙冤報》, 就描述了王氏和魏有仁這對男女表親,在酷刑下被迫屈招的情形: 釘竹簽十指鮮血噴,痛得奴死去又還魂。不招供太爺刑法狠, 招得來又辱了先靈。……不得已把供來招認……這一陣夾得魂飛盡, 痛得我屎尿一齊傾。想不招表嫂已招認,要辯脫除非問閻君。 因姦淫謀毒表弟,大老爺施恩快松刑。 清代的官吏還挖空心思,不斷在刑具上「推陳出新」。 李伯元所寫的《活地獄》, 就較典型地反映出了由於刑具的厲害而造成的殘酷景象:如,「 一雙鐵鞋,放在火里燒紅,著在腳上,這叫『紅綉鞋』」。 其實這是明代天啟年間魏忠賢的義子許顯純發明的「紅綉鞋」 的延續。還有「過山龍」,「是叫錫匠打一個彎曲的管子, 扯直了要夠二丈多長,把犯人赤剝了,用管子渾身上下盤了起來, 除掉心口及下部兩處。錫管子上邊開一個大口,下邊開一個小口, 用百沸的滾水,從這頭澆進去,周流滿身,從那頭淌出去。 這個開水,卻不可間斷」。 這與謝肇淛《文海披沙》 所說的萬曆時福建某官府中盤在犯人腰間的「錫蛇」是一樣的。 審訊犯人時往「錫蛇」的空心裡灌開水,犯人受不住燙,只好屈招… …相形之下,清代「過山龍」要比明代的「錫蛇」更殘酷, 這是一個總的趨勢。 再如行刑時最常用的板子。《活地獄》中已出現了鐵板子, 用它打人,「打上十幾板子,大腿上的肉都會一片片的飛起來, 連肉帶血飛的滿處都是。等到打至十幾下,肉已飛完,便露出骨頭。 他此時便吩咐掌刑的,不要拿板子平打,卻用板子橫在大腿上亂敲, 砍的骨頭殼殼的響。有的還將骨頭打開,骨髓標出來好幾尺遠……」 通過打板子這一在古代最為常見的刑罰,人們看到的是殘酷! 這也正是李伯元創作《活地獄》的用意, 旨在揭露清代官府衙門像地獄一樣…… 參考資料:轉自中華網文化頻道
⑶ 小說中描寫鞭打(受刑)的情節。穿越
浸過鹽水的皮鞭如雨點般落在了他的身上,鮮紅的血一滴滴落在了地上,新傷覆蓋著舊傷,撕心裂肺的疼痛壓的他喘不過氣來,終是昏了,一陣冰涼刺痛了他的神經,醒來,又是一頓毒鞭。 他硬是咬著牙,牙齦一片青色,不肯求饒,他也不知是第幾次了,但是,他只知道他不能死,他們還在外面,等著他,等著他回來
⑷ 耽美虐心古代小說,受不喜歡攻,類似十大酷刑
夢世界(古靈的,非穿)
說一個心臟病男孩與心愛女孩的感人故事。
會有天使替我來愛你(明曉溪,非穿)
說一個心臟病男孩與心愛女孩的感人故事。
月斜碧紗窗(藍色獅,非穿)
古代,男主患病(有點像啞巴新娘中男主的得病),外弱能力強的文,蠻感人的。
百煉成妖、絕世妖孽(說游戲的,超搞笑,非穿)
迷失(非穿,bl文)
指尖歡顏
灰姑娘的華爾茲
超好看的
看完之後,再看下面這些穿越小說吧,都是我看了推薦的文,至少品質有保障
連心奇遇記(女尊文一女N男)
綰青絲(這個就不說了,經典)
步步驚心(清穿,看穿越的沒有不看的。桐華的小說都值得一看,《大漠謠》、挽雲歌等等都很好看)
夢回大清(清穿,看穿越的不能不看的好文)
尋找前世之旅(看穿越不能不看的)
折草記(女尊文一女N男)
愛莫能棄(感動)
此心無垠(好看)
歌盡桃花(好看)
如夢令之天朝女捕快(虐心)
重生之十福晉(好看)
千年淚(好看)
三救姻緣(虐心)
誤盡三生(虐心)
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看看吧,這里的朱七七很強)
蔓蔓青蘿
情深緣淺(比較虐心)
我的皇後
穿越之鑒證女法醫(虐心)
瀟然夢
花容天下、十里紅蓮艷酒、瓊觴(BL但是真的很感人,就按這個順序看)
七年之癢
醉紅塵
醉玲瓏
我的靈魂在古代(父女那一版的,別看兄妹那一版的)
木槿花西月錦綉(敢說不好看的,基本是不識字的)
夢回大唐(長的)
獨步天下(長的)
異時空情戀之清水漪瀾(長的)
淡極始知花更艷
冰戀沉醉千年前
跨過千年來愛你
華麗穿越
鳳凰無雙-釋情
木棉清紗
薄荷荼蘼梨花白
鎖琴卷
步月
優釋迦之戀
恕愛
笑傾三國
宅女在古代後宮的幸福生活
相信我,都是我看過的好文,也可根據自己喜好篩篩。哈哈!同道中人,一定會喜歡我推的文的!加分啊加分!
⑸ 推薦一下古代(最好是宮廷)BL小說,受要萬人迷很美又腹黑的那種。類似嫣大的流鶯,小周的十大酷刑。
浮生夢之碧落 落日煙華 公子愛爬牆
⑹ 古代男子遭受的酷刑有什麼
幽閉
在古代,摧毀人的生殖機能的刑罰,對男子則使用宮刑,對女子則使用幽閉。幽閉一詞的本意是把女子長期幽禁於密室里,使她不再有接觸男子的機會,這實際上是扼殺了女子本身客觀存在的性機能。《尚書·呂刑》篇中「宮辟疑赦,其罰六百鍰,閱實其罪」一句話之後,孔安國注雲:「宮,淫刑也,男子割勢,婦人幽閉,次死之刑。」孔潁達又進一步解釋說,所謂幽閉,就是「閉於宮,使不得出也」的意思。 火焚
早在周代就有焚刑,就是把人活活用火燒死。《周禮·秋官·掌戮》記載,凡是殺害親生父母者,皆要受焚刑處死。《易經》中有「焚如死如棄如」的話,所以後世又稱焚刑為焚如。鑿顛
《漢書·刑法志》記載,戰國時,秦孝公用商鞅變法,增設各種肉刑,其中死刑的名目有鑿顛。顛是人的頭頂,鑿是用鐵器打孔,像木匠用鑿掏隼眼似的。試想,用鐵器鑿人的頭頂,只消一下,就可以結束人的性命。商鞅濫用酷刑,最後落得個車裂而死的下場,但他發明的各種酷刑卻流傳到後世。十六國時期,前秦苻生對部下極其兇殘,左光祿大夫張平勤諫,苻生大怒,認為張平妖言惑眾,就「鑿其頂而殺之」。這鑿頂即是鑿顛。斷脊
斷脊就是砍斷人的脊椎骨。顯然,這也是一種執行死刑的方式。春秋時,晉文公打算明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諸侯大夫們一同商議。晉文公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來到,遊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經晉文公批准,將顛頡斷脊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晉文公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呢?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明初,朱元璋使用的酷刑,有一種名為梟令,就是「以鉤鉤脊懸之」。這和顛頡斷脊的刑罰有些相似。活埋
活埋又叫坑殺或生瘞,是歷代統治者慣用的一種殘忍的將人處死的方式。常見的有三種情形。其一是,古代戰爭中,一方對另一方的俘虜在特殊情況下要用活埋的辦法處死他們。戰國時,趙國的紙上談兵專家趙括在長平兵敗,四十萬趙軍成了秦國的戰俘,秦將白起害怕這些降卒造起反來難以控制,就在一夜之間把他們全部坑殺,只把二百四十人放回趙國報信。十六國時,後趙石勒也愛活埋人。石勒為劉元海部將時,曾渡黃河攻陷白馬,坑殺男女百姓三千餘口。後來,石勒在武德圍殲晉冠軍將軍梁巨部,坑殺降卒一萬多人。其二是,歷代統治者在鎮壓敵對勢力的反抗時,也常實行活埋。如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坑殺儒生四百六十七人。又如隋大業年間楊玄感叛亂失敗,隋煬帝派裴蘊清查楊玄感的黨羽,捕獲後立即下詔讓郡縣把他們全部坑殺,死的人不計其數。其三是,古代有些貴族在死後用妻妾殉葬,有的君主死後用妃嬪殉葬,多是將人活埋。從春秋時起開始改用陶俑代替活人殉葬,或者將殉葬者殺死後陪葬,但仍有個別的殘暴之徒死後殉葬時生埋活人。刷洗
本書《炮烙》一節已講到遼穆宗耶律璟曾使用過鐵梳之刑。這里所說的刷洗和鐵梳之刑施行的情形相似,它是明初朱元璋創立的。用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刮毛似的,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但這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刷洗之刑僅見於明初。唐中宗時,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曳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桓彥范受的刑罰,與後來遼的鐵梳、明的刷洗較相似騎木驢
木驢本來是古代戰爭中攻城的器具,大概是一個木製的棚車,下面裝有木輪,上面釘著木板,蒙上牛皮,兵士躲在中間,推著它接近城牆,可以防備檑木滾石。唐代薛願做潁川太守時,賊講阿史那來進犯,就用木驢、木鵝、雲梯、沖棚等四面攻擊。又早在南朝梁時,侯景叛亂,曾製作數百件木驢攻城。另外宋元時對犯人執行凌遲刑罰所用的木架子也叫木驢。小說和雜劇中常常寫到這種刑具。(參見本書《凌遲》)鋸割
山西青龍寺大雄寶殿內的壁畫是很著名的,寶殿東側室內牆上繪有一幅地獄圖,畫的是陰曹地府的鬼卒們正在對人施用種種酷刑,有凌遲、炮烙、剖腹、挖心、上刀山、下油鍋等等。其中還有一種刑罰是鋸人,畫面上有一名男子被兩塊豎起的長木板夾緊,頭朝下倒立著,木板和人捆綁在一起,固定在另一根豎直的木框上。兩名鬼卒站在兩邊架著鋸對拉,鋸口把兩快木板和木板中間的人同時鋸下,鮮血順著鋸縫向下流淌,被鋸的人似乎正在發出陣陣慘叫。
灌鉛
民間評書、彈詞說到後母虐待前房子女的故事,所用的殘酷手段之一是向孩子的口裡灌融化的錫。聽眾聽到這里忍不住傷心落淚,非常可憐那死了親娘的兒童,非常痛恨那兇狠寡情的繼母。其實,這種灌錫的酷刑並非只傳聞於民間,古代正史中也有記載。
滾栲笆
栲笆是一種用藤條編成的半球形的器具,農家用它來儲放雜物,清末有個叫張倬堂的舉人竟然把這種用具作為刑具。張倬堂是本地地主,對待佃戶非常暴虐,凡是欠了他家糧或錢的農民,都要受到非刑折磨。張倬堂把兩只大藤栲笆口對口扣起來,把欠錢糧者裝在里邊,每隻栲笆的口上有四個「耳朵」,本來是為便於抓抬而製作的。扣住人之後就將兩只栲笆的八隻耳朵兩兩封正,緊緊綁牢,這樣就形成一個圓形的大球。張倬堂讓家人把這大球拋到大廳里,推來踢去,使它隨意翻滾,栲笆中間的農民顛簸摔磨,慘叫痛哭,張家的人全然不顧,直到把這農民折騰得遍體鱗傷,奄奄一息。
刖足
今天,稍有歷史知識的人們都非常熟悉那個凄慘的故事:春秋時,楚國人卞和在山中得到一塊玉璞,把它獻給楚厲王,厲王讓玉工鑒別,玉工說是塊石頭。厲王認為卞和欺騙他,就砍掉了卞和的左腳。不久厲王去世,武王即位,卞和又帶玉璞來獻,武王讓玉工鑒別,玉工又說是塊石頭。武王也認為卞和欺騙他,就砍掉了卞和的右腳。過了若干年,武王去世,文王即位,卞和再也不敢輕易獻寶了,他抱著自己那塊玉璞,坐在楚山山下痛苦,一直哭了三天三夜,淚水哭幹了,眼睛流出鮮血來。楚文王聽說了,派人問他:「天下受過刖足刑罰的人太多了,你何必哭得那麼悲痛呢?」卞和說:「我不是為自己所受的刖足之刑而悲傷,我所悲的是,真正的寶玉卻被認為是石塊,高潔的志士卻被認為是狂徒,所以我忍不住痛哭。」文王派玉工雕琢卞和的那塊玉璞,得到一塊稀世珍寶,於是就命名為「和氏璧」。腰斬
小說、戲曲描寫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罪人處死用的是虎頭銅鍘,施行時罪人被平放於張開的鍘口下面,從腰間鍘為兩段。如包公下陳州鍘了四國舅,在開封府鍘了駙馬陳世美、後來又鍘了親侄兒包勉等等。這些故事當然只是根據傳說編撰的,事實無考,但這種鍘人的做法卻是自古就有的,即古代死刑的處死方式之一——腰斬。
眼
莎士比亞的著名悲劇《李爾王》中,老國王李爾的二女兒里根和她的丈夫康華爾一起,挖出了葛羅斯特伯爵的兩隻眼珠。這並不是戲劇家故作驚人之筆的虛構,而是確實存在過的慘劇。不僅英國歷史上是如此,中國古代,也有康華爾、里根式的殺人魔鬼,也有葛羅斯特那樣的劫難。廷杖
廷杖是笞杖之刑的一種特殊情形,就是皇帝在朝堂或宮門對大臣予以杖責。封建時代,皇帝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他對於大臣,即如父親對於兒子,稍不如意,就隨時行杖打人。因此,廷杖不載於歷代的法典,但它確實是朝廷正式使用的刑罰。尤其是在明代,廷杖成為慣例,其次數之多,手段之狠,為歷史罕見。被廷杖的朝臣受刑的慘狀,實在怵目驚心。
獸咬
「取彼譖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這是《詩經·小雅·巷伯》篇中的名句。意思是,對那種誣陷他的人,應當把他投給豺狼虎豹,如果豺虎們不吃他,再把他流放到極北方寒冷地帶,把他凍死。詩歌只是表達了當時的民眾對某種壞人的憎恨,並不是真正的法律條文。但是,這種「投畀豺虎」的做法,卻真的成了後世暴君酷吏懲罰人的殘忍手段。
射殺
弓箭是古代戰爭中常用的武器。如果在非戰爭時用箭射的方法把人處死,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殘忍的酷刑。
人食
魯迅《狂人日記》中說封建社會的歷史每一頁都寫著「吃人」,那是指廣義的吃人,即封建禮教和封建制度的戕害、壓抑人性,具有吃人的性質。實際上,狹義的吃人——即人吃人肉,在古代也是常有的事。
黥面
黥面就是墨刑,周代五刑的第一種。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臉上或身體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後塗上墨或別的顏料,使所刺的字成為永久性的記號。同劓、宮、刖、殺相比,黥面顯然是最輕微的。但是,這種刑罰也要傷及皮肉甚至筋骨,而且施加於身體的明顯部位,無法掩飾,不僅給人造成肉體的痛苦,同時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因此,本書也把它列為酷刑之一。
剖腹
商代末年的紂王確實稱得上暴君之最了,他不僅首創炮烙、烹人等非人的刑罰,而且首開對大臣剖腹取心的先例。當時著名朝臣王子比干見紂王無道,覺得作為臣子應該盡到輔佐君主的責任,就直言進諫,這下子可觸怒了紂王,他對比干說:「我聽說聖人的心有七個孔竅,你的心是不是這樣?」於是,就命令武士們擒住比干,剖開肚子,取出心臟察看是否有竅。1《尚書·泰誓》篇說「剖賢人之心」,《莊子·盜跖》篇說「比干剖心」,《莊子·胠篋》篇說「龍逢斬,比干剖」,《荀子·正論》篇說「刳比干」,都是指的這件事。紂王還將孕婦活活剖開肚子,取出胎兒,觀看是男是女。這些行為,實在令人發指。
烹煮
據歷史記載,周的始祖西伯被囚禁於羑里的時候,西伯的兒子伯邑考在殷都作人質,為紂王當車夫。紂王把伯邑考放在大鍋里「烹為羹」,賜給西伯。西伯不知是人肉羹,就把它吃了。紂王得意地對別人說:「誰說西伯是聖人?他吃了自己兒子的肉羹還不知道呢!」這是古代烹人的最早的事例。炮烙
商代末年,紂王的寵妃妲己心性狠毒,脾氣乖戾,平時很少發笑。紂王為了討她的歡心,想了許多辦法,但妲己臉上難得有一絲笑容。有一天,紂王看見一隻螞蟻爬到了燒熱的銅鬥上,細小的蟻足被烙傷,不能繼續爬行,只是在那裡翻滾、掙扎,覺得很有趣,心想,如果人被火烙,那種痛苦掙扎的狼狽相一定更好看。於是,紂王就讓人用銅製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銅格子燒得通紅,讓有罪的囚犯赤著雙腳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慘叫不已,有的人就從格子上掉下來,落入火中被燒死。妲己看到這種情景,果然高興得咧嘴大笑。紂王大喜,以後經常用銅格子烙人逗妲己發笑,許多人被烙傷或致死。
⑺ 古代酷刑有哪些
凌遲
中國古代各種殘酷的刑罰中,最慘無人道的莫過於凌遲。凌遲,原來寫作「陵遲」,本意指山丘的緩延的斜坡。荀子說:「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車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為有平緩的斜坡,車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頂。後世將陵遲用作刑罰的名稱,僅取它的緩慢之義,即是說以很慢的速度把人處死。而要體現這種「慢」的意圖,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斃命。所以,凌遲也叫臠割、剮、寸磔等,所謂「千刀萬剮」指的就是凌遲。凌遲之刑一直延續到清末。戊戌變法後,清廷受內外各種矛盾的沖擊,不得不順應潮流對傳統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緒三十一年(1905)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請刪除凌遲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將凌遲和梟首、戮屍等法「永遠刪除,俱改斬決」。從此,凌遲非人的酷刑才從法典中消失,被斬首代替了。
車裂
明清小說寫到某人慘死時,愛用這樣的一句套語: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漢書》中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晉王李克用的義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讒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獲,帶到太原,「車裂於市」。彭越是漢初開國功臣,劉邦採納呂後意見,以謀反罪把他車裂處死,並滅其宗族1。一提及車裂之刑,令人談虎色變,足見這是古代的一種極其殘酷的刑罰。所謂車裂,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分別向不同的方向拉,這樣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為五塊,所以名為車裂。有時,執行這種刑罰時不用車,而直接用五條牛或馬來拉,所以車裂俗稱五牛分屍或五馬分屍。
斬首
斬首是古代執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先秦時的死刑有車裂、斬、殺等名目,但那時的斬不是斬首,而是斬腰。執行時,囚犯的身體伏在「椹質」上,劊子手用巨斧砍斷其腰(參見本書《腰斬》)。所以,「斬」字用「車」作部首,是取和車裂同樣將人處死的意思,偏旁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時用斧不用刀。秦以前也有人把割頭處死的做法,那叫「殺」。秦以後,逐漸把「斬」引申為廣義的殺,殺頭的刑罰便叫做斬首。斬首的地點和執行其他死刑一樣,一般都在市朝。從春秋時起大多如此。凡將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斬首,就在朝門外,如北宋時在汴京(今開封)五朝門,明清時在北京午門;凡將普通死囚斬首,就在街市進行,這即是《禮記·王制》篇所說的「刑人於市,興眾棄之」的意思。對某一城市來說,行刑的地點有時是固定的,有時是不固定的。清代北京斬人,常在菜市口。有據傳說,清代蘇州斬人常在五故天亮時,在平時較繁華的街道上執行。市民得知要在這街上殺人,都事先出錢賄賂劊子手,如果誰家不出錢或出錢教少,劊子手就有意在他家店鋪前面行刑,這家人就會覺得十分晦氣。
腰斬
小說、戲曲描寫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罪人處死用的是虎頭銅鍘,施行時罪人被平放於張開的鍘口下面,從腰間鍘為兩段。如包公下陳州鍘了四國舅,在開封府鍘了駙馬陳世美、後來又鍘了親侄兒包勉等等。這些故事當然只是根據傳說編撰的,事實無考,但這種鍘人的做法卻是自古就有的,即古代死刑的處死方式之一——腰斬。
剝皮
剝皮,這兩個字一聽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殘酷程度並不亞於凌遲。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
炮烙
商代末年,紂王的寵妃妲己心性狠毒,脾氣乖戾,平時很少發笑。紂王為了討她的歡心,想了許多辦法,但妲己臉上難得有一絲笑容。有一天,紂王看見一隻螞蟻爬到了燒熱的銅鬥上,細小的蟻足被烙傷,不能繼續爬行,只是在那裡翻滾、掙扎,覺得很有趣,心想,如果人被火烙,那種痛苦掙扎的狼狽相一定更好看。於是,紂王就讓人用銅製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銅格子燒得通紅,讓有罪的囚犯赤著雙腳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慘叫不已,有的人就從格子上掉下來,落入火中被燒死。妲己看到這種情景,果然高興得咧嘴大笑。紂王大喜,以後經常用銅格子烙人逗妲己發笑,許多人被烙傷或致死。
宮刑
在古代中國,閹割術的淵源是相當久遠的。有證據表明,至遲在殷商時代就有了閹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識與行為。當時的閹割術可能是將陰莖與睾丸一並割除的,秦漢時期的閹割技術已較為完備,並已經注意到閹割手術後的防風、保暖、靜養等護理措施。當時施行閹割的場所稱為"蠶室",《漢書*張安世傳》顏師古注曰:"凡養蠶者,欲其溫而早成,故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風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為蠶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釋見於《後漢書 光武帝紀》李賢注,所謂"宮刑者畏風,須暖,作窨室蓄火如蠶室,因以名焉。對女性實行宮刑時,要進行縫陰術。縫陰術,也叫做鎖陰術,即用針線繩索將女子外陰縫閉起來。這種宮刑術,因其極其卑鄙、下流,官場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間卻非常盛行。丈夫對付紅杏出牆的妻子,妒婦對付與丈夫有染的奴婢,都樂衷於此法。清朝人褚人獲所著的《堅瓠集》中,就有「搗蒜納婢陰內,而以繩閉之」、「以錐鑽其陰而鎖之,棄鑰匙於井」的類似記載。據說,安徽毫州有座古建築「縫陰樓」,此怪名大概就源於這種民間刑罰。
刖刑
刖刑,中國古代刑法之一,又稱剕刑,中國古代一種酷刑,指砍去受罰者左腳、右腳或雙腳,通常指割去犯人膝蓋骨。
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活埋
活埋是戰爭中常用的手段 。因為省力,速度也快。戰爭時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鴆毒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鴆」這種毒葯最有名,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常用於賜死的情況。 棍刑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對於此刑,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對於此刑,19世紀的《大網路全書》下了這樣的定義:"將人類的殘忍性發揮到極致的創造之一"。行刑方法在於將木樁插入犯人身體,最常見的是插入肛門,任其死去。根據木樁直徑的不同,有時肛門事先用擴張器張開或用刀割開,然後劊子手將木樁插入,再用錘子釘。在有的地區,木樁插入五六十厘米後,劊子手會把木樁豎起來,插入先挖好的坑裡,讓木樁配合犯人的自重,一點點地深入,直至其從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況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歐洲親教戰爭期間,木樁刑尤其流行,在1669年的義大利皮埃蒙城,一個貴族的女兒德拉圖爾渾身赤裸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劊子手將她高高舉起遊行,並宣稱屍體便是他們的旗幟。1958年,伊拉克國王的舅舅因同性戀被處木樁刑,之所以選擇該刑是因為他"喜歡在屁眼裡插玩意兒"。
剖腹
商代末年的紂王確實稱得上暴君之最了,他不僅首創炮烙、烹人等非人的刑罰,而且首開對大臣剖腹取心的先例。當時著名朝臣王子比干見紂王無道,覺得作為臣子應該盡到輔佐君主的責任,就直言進諫,這下子可觸怒了紂王,他對比干說:「我聽說聖人的心有七個孔竅,你的心是不是這樣?」於是,就命令武士們擒住比干,剖開肚子,取出心臟察看是否有竅。1《尚書·泰誓》篇說「剖賢人之心」,《莊子·盜跖》篇說「比干剖心」,《莊子·胠篋》篇說「龍逢斬,比干剖」,《荀子·正論》篇說「刳比干」,都是指的這件事。紂王還將孕婦活活剖開肚子,取出胎兒,觀看是男是女。這些行為,實在令人發指。 編輯本段抽腸據說,鷹、雕、鷲等猛禽在啄食獸類時,最先下口的地方是眼睛。它們用尖利的喙把獸的眼睛啄瞎,獸失去視力便無法有效地進行反抗。之後,猛禽們就在獸的肛門處下口,三兩下就、啄出大腸頭,把腸子唏里咕嚕拖出來。獸類被抽了腸子,更無力反抗,猛禽們就可以放心大膽地飽食其肉。 編輯本段射殺弓箭是古代戰爭中常用的武器。如果在非戰爭時用箭射的方法把人處死,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殘忍的酷刑。
沉河
戰國時期,魏國魏文侯在位時(公元前446~公元前396)時,鄴地(今河北省臨漳縣一帶)的三老、廷掾勾結女巫,聚斂百姓錢財,假言說是為河伯娶親,每年挑選民家女沉入漳河。西門豹任鄴令以後,識破了女巫們的陰謀,將計就計,把女巫和三老投入河中。這個膾炙人口的「西門豹喬送河伯婦」的故事,說明了這樣的事實,戰國時已經有把人沉入河中的做法。三老、廷掾和女巫耍弄欺騙手段,借機漁利,竟使無辜少女慘遭毒手。西門豹運用智慧和權力,以毒攻毒,為當地百姓除了大害。
絞縊
今天,人們對絞刑是比較熟悉的。在世界近代史上,不少革命者被推上了絞架,英勇就義。這種絞刑並不是近代的產物,它在中國古代具有悠久的歷史。《左傳·哀公二年》有「若其有罪,絞縊以戮」的話,杜預註解說:「絞,所以縊人物。」即是說,絞的本意指一件東西,當是繩或帶等索類物品,可以把人縊死。在這之前,人們早已把自縊作為一種自殺的方式,如晉獻公時,太子申生受驪姬迫害,於公元前656年十二月自縊於新城(今曲沃)。把縊死作為懲治人的刑罰,今世學者一般認為它始於《左傳·哀公二年》的那條記載。
黥(qíng)面
黥面就是墨刑,周代五刑的第一種。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臉上或身體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後塗上墨或別的顏料,使所刺的字成為永久性的記號。同劓、宮、刖、殺相比,黥面顯然是最輕微的。但是,這種刑罰也要傷及皮肉甚至筋骨,而且施加於身體的明顯部位,無法掩飾,不僅給人造成肉體的痛苦,同時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因此,本書也把它列為酷刑之一。
截舌
相傳在西晉永嘉年間,有一位天竺(今印度)的和尚來到中國,他會表演斷舌的把戲。表演之前先張開嘴伸出舌頭讓客人們看,然後用一把刀割斷舌頭,鮮血流淌,淋到地上,他把半截舌頭放在盤子里,傳示眾人,大家驚嘆不止。過了一會,他把舌頭含在口中,梢停片刻又伸舌讓人們看,那舌頭長得好好的,和原來完全一樣。又據說唐文宗開成年間,趙地(今河北)有個和尚頗有名氣,朝廷三次下詔召見他,他都不肯赴京,文宗一怒之下命令把這和尚割下舌頭,扔到火里燒成灰燼。和尚就製作一個金舌頭放在口裡,每天像往常一樣念經不止。於是,人們都稱他為金舌和尚。
蠆(chài)盆
古代酷刑,將作弊官人跣剝干凈,送下滿是蠍子和毒蛇的坑中。這個酷刑來自下面這個故事(封神演義):有一天,紂王與妲己在鹿台上歡宴,三千六宮妃嬪,聚集在鹿台下,紂王命令她們脫去裙衫,赤身裸體地唱歌跳舞,恣意歡謔。紂王與妲己在台上縱酒大笑。只有已故姜後宮中的嬪御七十二人,掩住臉流淚,不肯裸體歌舞。 妲己說:「這是姜後以前身邊的官女,怨恨大王殺了姜後,聽說私下打算作亂,以謀殺大王!妾開始不相信,現在看她們竟敢違抗大王的命令,看來謀反的傳聞不假!應當對她們施以嚴刑,好使其他人不敢起謀逆的心!」 紂王說:「什麼才稱得上嚴刑?」 妲己說:「依小妾之見,可以在摘星樓前,在地上挖一個方圓數百步,深高五丈的大坑,然後將蛇蠍蜂蠆之類丟進穴中,將這些宮女投入坑穴,與百蟲嘬咬,這叫作蠆盆之刑。」 紂王大悅,立即照妲己的話做了一個蠆盆,將這七十二名宮女,一齊投入坑中,一時間坑下傳出揪心的悲哀號哭。紂王大笑:「要不是皇後的妙計,不能滅此叛妾!」
烹煮
古代時一種酷刑,即將犯人投入裝有沸水、熱油的大鑊、大鼎中煮或炸以處死的刑罰,也叫烹刑、鑊烹、鼎烹等。
大卸八塊
古代酷刑之「具五刑」,俗稱「大卸八塊」,車裂頗為相似,但仍有細微差別。本意為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現指把完整的事物分成若干小塊。
剁刑
把人剁成肉醬,有的還做成肉湯喝掉。
除此之外,還有劓刑(割鼻子)、穿鎖股(就是用鐵絲穿透認得前胸鎖骨牽著走,土地革命時期、解放戰爭時期國民黨「還鄉團」經常採用這種刑罰對付農會幹部)等等。
⑻ 古代穿越耽美小說,受為了攻受刑,膝蓋骨被人家拿了,走不了路
公子晉陽。。?受心臟病去世穿越到了古代,攻是武林人士嗯。。結局沒和這個攻在一起。
⑼ 有古代酷刑殺人的恐怖小說叫什麼名
飛升劍客
作者: 凹凸曼
簡介:
白日飛升是每一個修煉之士最終的祈望,之士幾千年來能夠真正的走上這一條道路的武者卻是哨少之又少,邪王石之軒以魔胎寄身企圖勘破生死玄機得道飛升,卻是在他行功最關鍵時候被一個個他眼中弱小的像是螞蟻一把的仆從給打斷了,石之軒全身功力在瞬息之間只剩下一層,而那個仆從卻是有了強大的力量。這個仆從是穿越到古代的一個靈魂,他名叫徐皓
⑽ 刑房受酷刑小說古代
聽多的,,想想都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