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出版物發行的網路小說為盜版嗎
Ⅰ 什麼是非法出版物
答:根據新聞出版總署《出版管理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第六十五條和《關於認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問題的通知》([91]新出發字第98號)的規定,凡不是國家批準的出版單位印製的,並且在社會上公開發行的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以及違反國家有關出版管理或者涉及到出版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如著作權、海關方面的法律和法規,以及出版、印刷及音像製品的管理條例等)而形成的出版物。主要類別為: (一)無出版單位、非出版單位、或者未經批准擅自設立出版單位而出版發行的出版物; (二)偽稱、假造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單位名稱,或者假冒、盜用合法出版單位的名義甚至書號、刊號而出版發行的出版物; (三)盜版、盜印或者由印刷廠擅自加印合法出版物而生產的出版物; (四)被明令解散或者取締的出版單位的成員,擅自重印或者以原出版單位名義出版的出版物; (五)買賣書號、刊號、版號出版發行的出版物; (六)各類走私出版物(如走私、夾帶、瞞騙等行為); (七)各類非法出版活動產生的出版物,如使用境外刊號、書號但實際在境內出版發行的出版物,在境內印刷但未按規定完全返銷,而是直接在境內發行的出版物,等等
Ⅱ 看盜版網路小說違法嗎
看看一般不構成違法,如果盜版小說網站的目的不是為了營利,而是供自己閱讀,則難以構成犯罪;如果以營利為目的,盜版小說網站,則是犯罪行為,當其行為達到立案條件時,將會受到刑事處罰。
Ⅲ 網上小說免費閱讀屬於擅自從事出版物發行嗎
一、讀網路小說是否算侵權
著作權保護的是作品,作品要求具備獨創性,這個獨創性有很多種不同的說法,但是大體歸結為兩條:第一,完全自行創造;第二,將已有的作品進行排列組合。
因此讀網路小說是不算侵權的。
二、網路版權侵權行為有幾種類型
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凡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又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的行為,即為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對於現實中出現的各種侵權行為我們進行歸納概括可以知道有以下幾種類型:
1.未經許可,擅自將網路作悉冊伏品通過傳統媒體進行傳播。
這種侵權行為最為常見,也是侵權行為較為嚴重和泛濫的領域。通常指的是侵權行為人在沒有得到網路作品的著作權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網路作品整篇幅或者大篇幅的通過傳統媒體這種媒介傳播出來,諸如將在網路上的學術論文、博客文章下載下來,稍作整理或東拼西湊混合而成文之後發表於刊物、報紙等媒體。上面我們提到的陳*華訴**電腦商情報社侵犯其網路著作權一案便是這種侵權類型。
2.未經許可,擅自將傳統媒體上已發表的作品通過網路媒體進行傳播。
此種侵權方式和前一種侵權方式在順序上呈現出逆向的一個過程。即網路傳播者未經過作品著作權人的同意和許可,擅自將已經在傳統媒體上發表的作品通過網路媒體傳播出來。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網路普及,尤其是網路傳播的迅捷性,使得網路媒體在傳播商業信息上的價值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和推廣,更有一些居心叵測之人利用此特點來達到傳播非法信息的目的,諸如網路廣告,網路營銷,電子商務等等。由此,這種侵權方式成為近年來迅速崛起,越來越多被大量利用的侵權方式,它侵犯的是傳統作品著作權人的著作權益。王-蒙、張-潔等六作家狀告北京在線未經其同意而將其著作權作品《堅硬的稀粥》、《漫長的路》等登載在其網站的主頁上,從而被法院判為侵權。
3.未經許可,擅自將他人網路作品通過網路媒體轉載、傳播。
有的學者將之稱為網頁作品著作權侵權,網頁設計的好壞以及整體網站的布局、美工、配色對於各大商業網站來說至關重要,一個製作精良的網頁會迅速提升網站的訪問率,進而提升網站的知名度,帶來更多的廣告收益,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更富有設計人創新與思想,其他的網路作品亦是如此,諸如網路音樂,網路電子作品等等。由於保護知識產權的權利意識不強或者其他原因,往往權利人的網路作品擅自被他人轉載,即使做出不得轉載的權利要求,由於網路著作權的維權存在著諸多困難,加之網路侵權行為的泛濫,網路作品權利人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2006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再次修訂後的《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規定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路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上載該作品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的委託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網站予以轉載、摘編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註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但網站轉載、摘編作品超過有關報刊轉載作品范圍的,應當認定為侵權。如被稱為「中國網路主頁侵權第一案」的「瑞得方案」。被告四川東方信息有限公司就因為抄襲原告北京瑞得公司的主頁,侵犯了原告主頁的著作權,而必須承擔賠償經濟損失和賠禮道歉的。
4.網路鏈接隱形侵權。
網路鏈接是一種網路技術,它能夠使用超文本標記語言HTML編輯包含標記指令的文本文件,在兩個不同的文檔或者是同一個文檔的不同部分之間建立聯系,從而使得訪問者可以通過鏈睜攜接來達到訪問和瀏覽被鏈接文件或網頁的目的,這就大大地方便了在不同網站和網頁之間進行切換,使得我們可以方便地遨遊在浩如煙海的互聯網信息中,它被譽為互聯網上的導航工具與路標。因此,鏈接被稱為「網路最基礎和革命性的特徵」、「互聯網最偉大的革命」。前面我們已經就鏈接侵權的隱蔽性姿彎進行了分析,在商業網站上,這種鏈接往往能夠引起侵權。
讀完上面這些內容,我們知道了,讀網路小說其實是不算侵權的,當然網路上有很多都是抄襲的,我們要有版權意識,就要支持正版。希望這些內容可以幫到您。如果您的問題比較復雜,我們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前來進行法律咨詢。
Ⅳ 網路小說的版權問題
我來回答一個肆乎比較專業的,根據版權法,你的小說自從登陸起點網,就可以保障你的版權了,因為你的小說已經在網路上存在了,存在就可以證明版權了,可以採取保存網頁 截屏等方式 保存一下資料 以後好證明,其實 這些用不著,在起點網申請作者時,已將有版權聲明了,申請的時候出現,而且,在網路上你的文章一定會被其他小說網站侵權轉載的,但是網路維權很困難,即使你可以完全證明你的版權權利,但是你哪裡去找侵權人,找到了侵權人,他能拿出賠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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