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晾臀古代小說

發布時間: 2023-04-15 01:10:13

❶ 求好看的古代言情小說 要求: 非穿越 要好結局,不要兄妹戀,姐弟戀 最好是公主和王爺(王子)

《帝王的神醫皇後》
《雲妃》
《寂寞空庭春欲晚》
《淡極始知花更艷》
《落月江湖》
提起江小湖這名字,江湖上幾乎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其響亮度絕不亞於天下最負盛名的天水城主水風輕、刀神姬涼與盜仙金還來,這樣出名的人,誰也不會忘記他,當然,他也是這些名人當中最特別的一個。
他的特別之處在於他出名的原因。
原因很簡單,他很沒用。
江湖上的母親們在教育孩子不上進時,都會拿他作反面教材,「再不聽話,長大了就跟那個江小湖一樣」,於是,再調皮的孩子也會收斂幾分,因為江小湖是最沒用的人,沒用透頂,沒用得連自己的名字都保不住。
《兩只前夫一台戲》
私以為,沒有丈夫並不可悲,可恥的是我連姦夫都沒有一個,卻成了全揚州城貞潔女子引以為戒的反面。

這事委實有些愁人。
落落逃花的《奸妃》
內容簡介:
秦優,一個靈魂重生在古代當妃子的女人,帝王的無情使她詐死逃出皇宮!宮外,一個深愛她的男人,丐幫幫主的首徒,西域的御主,他為了她,甘願脫離家族,可她為什麼還是不願愛他?是他對她不夠好?還是不夠......心有靈犀
閆靈的《妃奸》
《權相傾城:奴兒七七》
樁樁的《永夜》《不棄》和《皇後出牆記》很好看
張廉的《黯鄉魂》
內容簡介
紅袖輕舞下凡塵,
亂塵戲弄俏佳人。
雲動雪落無歸處,
唯有一縷黯鄉魂。
****************
三個完全不認識,性格迥異的女人,卻在一次機緣巧合下穿越到了同一個世界。
她,為人現實,深諳事故;
她,為人懶散,不求上進;
她,為人善良,單純可愛;
她們,註定走上不同的道路,愛上不同的人,有著不同的結局。
在利益面前,友情都會變得脆弱,一個個穿越女是否依舊能獨領風騷,在這個世界玩得轉?
三個女人一台戲,她們又將演繹出一台怎樣的好戲呢?
《孤月行》
書籍介紹:
她是王,一個末路的王。
強敵環伺,內亂外攻中,她離開了自己的國家,手持權謀這顆棋子,准備重新翻盤!
王與王的碰撞,智慧和美色的游戲,誰能把愛情和天下同時捕獵?
****************
影月國,這個異世界一個與世隔絕的由千百年前穿越女創建的女兒國度。
孤月沙,這個女兒國新任的女皇。冷漠的性格和一張舉世無雙的"丑臉"。位置尚未坐穩就被外面的世界侵襲,實在有點措手不及。
耍耍陰謀,撞撞鬼。既要完成先皇詛咒一般的遺詔,又要忙著復國,還要跟外面的男人們大玩腹黑。
看誰才是王道!

《狐顏亂羽》
《 八夫臨門》都很好看 她的其他小說也不錯
《大漠謠》
《相思王妃》
《天霜河白》
《鳳吟天下》女強+女帝文!
隱匿數年,只為鋒芒奪時一刻!仇已埋,恨還等幾時!我曾說過,再尋我之時,我就不是三小姐,而是俯瞰眾生的閻王!
利劍出鞘,眾人於我只不過只是在玩轉在手掌之間而已!
閻王再現,洶涌頓時再起!

片斷1:蕭凌鳳目頓眯,乍時精芒一片,「老頭,這個玩笑可一點也不好笑!」
「朕,可從不開玩笑!」
片刻,唇角帶著八分的邪氣微微的向上揚起,勾人心弦,「如果他們坐不起這把椅子,我來坐,又何妨!」
片斷2: 黑巾遮住了蕭凌略帶嘲諷的譏笑,輕狂道:「你當他們是猴子不就得了!誰看你,你就盯著誰看!看誰才像猴子!反正你臉上不是還掛著一條布嗎?他看的是布,你看的可是猴子!」
片斷3:(獨孤翼)陰鷲的眼睛緊鎖著前面之人,唇邊頓時勾起一絲玩味,「不怕我殺了你嗎?」
「怎麼不說殺人的人是我,而死的那個是你呢?」
「那我們就來打這個賭!」
「贏了如何?」
「隨你!」
邪魅一笑,輕吐芳蘭:「那,我要你!」
片斷4:(納蘭容若)
月夜下,蕭凌猛地棲身上前,一手緊固著他的後腦,一手摟住了他的脖頸,倆人緊緊貼在了一塊,蕭凌的臉上還是那種妖媚惑人的笑,恍惚了他的眼,勾起了他的心!頃刻間,蕭凌猛地吻住了他的唇,身體一個前壓,二人迅速地消失在了水面,沉入了水底!盪起了絲絲粼粼波光!
片斷5:(趙澈)
可我希望是!我的王妃!」深情的話,伴隨的是一個擁抱。紅色相間黑色,痴痴纏纏,趙澈從後摟住了蕭凌的腰。清眸微合,一派安詳,心卻是猶在滴血!「我會送你離開!」一切都該結束了,但心卻是那麼的 痛......
片斷6:(端木飛揚)難道我們一直只能就這樣彼此錯過嗎?不!我絕不放手!三年,難道還不夠嗎,閻王?
片斷7:(端木清明)只能說只是一個錯誤的交集!造成的則是悲慘的結局!
《芙蓉王妃》
《浮世絕香》
《鳳囚凰》男主是極品腹黑男
《極惡皇後》
文案:
西晉權臣之女賈南風,在一個偶然的場合,遇到了她的夢中情人——齊王司馬攸。就在她一心憧憬美好未來的時候,卻被同父異母的姐姐橫刀奪愛。
萬般無奈之下,她咬牙嫁給了他的傻侄兒——太子司馬衷,只為了還能再見到心愛的人。
嫁過去卻發現,太子不僅不傻,還是一位俊美非凡的少年……
當這個女孩在宮中歷盡磨難,終於輔佐她的夫君攀上了權力的最高峰時,她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把整個江山變成了她一個人的天下。
誰來力挽狂瀾,扶大廈之將傾,拯救司馬皇朝衰落的命運,是她曾經的愛人嗎?
《賤女皇後》
《我的皇帝駙馬爺》
內容簡介:
她是父皇最疼愛的公主,他是當朝左僕射的兒子,武林盟主的外孫。
父皇指了他給她做駙馬,卻沒想到他們連家窺伺的是她們傅家的江山!
大昭朝滅了,她不再是公主,他卻成了九五至尊的皇帝。

《皇上,快給哀家生個娃》
《紅顏亂》很好看的一部小說
《且試天下》及它的番外 超經典的一部小說 很有感覺
書籍介紹:
風夕:「這世間可有人做事是不要求利益回報?做事只是純粹的想做,而不是心機沉沉的出手?」
豐息:「在這個天地間,任何一位成為王者的人,他絕不是你心中認為的那種英雄!」
皇朝:「令不能號令天下,號令天下的是人!真正能號令天下的是我這個人!……我會踏平一條通往蒼茫山的大道!」
玉無緣:「我不是高山,我從來不是高山……人若有來生,那你我以此曲為憑,便是千回百轉,滄海桑田,我們還會相遇的。」
惜雲公主:「你總對別人使心機,卻不許人對你使心機………在這個天地間,在這個位置上,有誰會是純凈無垢的?」
蘭息公子:「爭天下有時並不一定是為著江山美人。爭天下的過程才是最吸引人的!領千軍萬馬縱橫天下,與旗鼓相當之對手沙場對決,與知己好友指點江山,看著腳下的土地一寸一寸變為自己的,那才是最讓人為之熱血沸騰的!」
「蒼茫殘局虛席待,一朝雲會奪至尊!」
東朝第一高山、號為「王山」的蒼茫山頂上,有傳說中的高人留下一盤下至一半的棋局,並在棋盤上留下這么一句話,那時正是東朝諸國爭戰,帝業飄搖之時。
家與國,可有相抵?
愛與恨,如何分明?
恩與仇,以何相報?
美人與天下,孰重孰輕?
那雙月是否能璧合生輝?
那王與王是否能同心同步?
那霸者與那「天人」是否能得其所願?
亂世之中,英才輩出,只是蒼茫山頂的棋局只需兩人,而掌握天下的至尊,只需一位!

內容標簽:宮廷侯爵
搜索關鍵字:主角:風夕、豐息、玉無緣、皇朝 ┃ 配角:華純然、蕭雪空、秋九霜、鳳棲梧 ┃
《半裸江山》很搞笑 女主和二皇三王的故事 有感覺 如果是要純情的話可以pass
「江山,你若暴富了,有什麼打算?」
我想了想道,正色道:「我若暴富,一定搜刮來十多個風姿迥異的絕色大美男!全部在我眼前一 水兒脫光光,各個露出胸前兩粒小巧的果實,伸出充滿誘惑的大腿,翹著滿是彈性的臀部,晃著顏色不一的小鳥兒,彎著柔韌曲線的腰肢,擺出各種撩人的造型!然後……嘿嘿嘿嘿……」
江米眼睛一亮,忙問:「然後如何?」
我兩眼冒色光,興奮道:「然後…………哦吼吼吼吼吼……畫《裸男遛鳥兒圖》啊!」
《逃妃再難逑》
《風槿如畫》超好看 也很糾結 寫得不錯
《狂女》
內容簡介
她是風華絕代的天下第一美人,
她是權勢傾國的居士山莊的莊主夫人。
集萬千寵愛於一身,夜夜恩寵日日纏綿。

他是豐神俊朗的武林領袖,
他是集正道邪道力量於一身的大俠妖魔。
權勢傾國,自身武功深不可測。

他是俊美溫柔的白衣神醫,
他是既不屬於朝廷亦不屬於江湖的仙境無憂穀穀主。
醫術驚人,一頭雪白銀發更彰顯纖塵不染的干凈氣質。

武林四大家族,個藏四分之一的藏寶圖。
為了得到最後一份藏寶圖,他步步為營,招招下套,以情為牢,囚住了那個如火一般的人物。
恩寵的背後,恩愛的前提,竟是一張殘缺的地圖。
絕情崖前,她絕望之下,與他恩斷義絕。
為了新生,眾目睽睽中,躍崖而下。

手纏綳帶的右手,
排列五星的紅痣,
臨走前師父的囑托,讓她尋找手藏五星,身帶殘玉之人。
因緣巧合下,意外發現,暮然回首,那人竟在燈火闌珊處。
如水溫柔的他,不求回報的付出,脆裂的心慢慢癒合。

居士山莊的墨竹園,
毒醫藏身處的大片竹林,
上一輩不堪回首的往事,不願重提的過往,竟隱藏著如此之多的秘密。

他的恨,
他的一頭銀發,
一切的一切,都將慢慢解開,
最後卻發現,他與他,竟是……

誰是她的他,誰是午夜妖精的良人。
執子之手,是否就能永遠相守?
世人皆笑痴癲狂,又豈知其中憂悲傷?
《夢里夢外》
《墨蛇狂情》
【內容簡介】

男主:森羅

物種:一條道行正在努力從三千年往四千年爬升的墨蛇。

性情:殘忍、冷血、無情、嗜血、性淫……(自己想像,總之與善良不搭邊)

職業:除了吃人、吸食精氣、到處游盪害人外,不幹別的事。

性別:雄性(讀者說:笨蛋柳,不用你說,我們也知道它是男的,你都說男主了啊!柳:呃,似乎是哦!爬下)

格言:只要我想要,沒有我要不到!(狂的我好想揍一頓!可是偶不敢,怕被吃掉!)

女主:冷紅袖

物種:人類。(PS:人類中的屬於危害性較高的那一種,呃,就是往大了去說,搞了幾個生化研究所,另外三五不時販賣一些人體體器官給某某國家領導人謀取暴利,偶爾也會賣上幾批數量不等的軍火去戰亂國家火上澆油,手下有十數萬兄弟聽從號令;往小了說,收收保護費,打架、劈人、勒索,什麼也都有人去乾乾!)

職業:通過以上介紹,女主是干什麼的,不用我多說了吧!(讀者:你當偶們是白痴啊,不就是黑社會老大嗎?柳:賓果,答對了!柳再度被PIA飛!)

性情:除了善良、熱心、正義感之外的所有反面性情,她都具備。

性別:雌性,不,不對,是女性!(讀者集體朝偶翻白眼:白痴柳柳!柳:嗚……偶被BS了,淚奔!)

格言:順我者生,逆我者亡!(柳:嗚……,好可怕的女人!冷紅袖:你再說一遍?不是你把設置成這樣的?你有膽說我可怕?柳:嗚……偶不敢!再度灰溜溜爬走!)

當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現代黑女(黑社會女老大,偶簡稱『黑女』),遇上一個不知什麼叫『口下留情』的墨蛇哥哥會怎麼樣呢?

當一條冷血自私,自認天下最壞的墨蛇哥哥,遇上一個比他還狂還傲的『黑女』人類時,又會怎樣呢?
《醉玲瓏》
《BH穿越:冷皇的廢後》
夭九的《無雙》
《木槿花西月錦綉》
《冷宮凰後》經常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出現。。。
內容簡介
直到那一刻,他跪在我的面前求我救她,求我放過她,我才知道,原來,我敗得那樣的慘。
跟他鬥了半生,就是斗敗了他身邊所有的女人,也得不到他的心!他的心,是冷的,是硬的!是仇恨的!看著他痛苦的眼,我知道,他用盡心機,就是要折磨我,就是要殺了我!因為我,殺了他最愛的宣雪蓉!
宣雪兒的出現,讓我驚倒。沒料到,世上,竟然會有跟她如此相像的兩個人。
為了雪兒,他喝下了我為她配的毒葯,為了雪兒,他狠狠的甩我的耳光!為了雪兒,他奪了妹妹送我的信物!
他的後宮,如同一座牢籠,困住我。也鎖住他!我想走,他卻如同惡魔一樣,讓我懷上皇嗣。
「祝皇上與皇後永結同心,雪兒妹妹,自此之後,後宮,便是你的天下!我葉葯奴,敗了!」
一杯毒酒賜卿前,封後,竟然是為了殺我!他仍是,忘不了那仇恨哪!
我看著那酒杯,笑著將酒一仰而盡!從此之後,他跟我的一切,便可隨風了吧!他卻不信我會死,直追殺至絕崖上頭!當我縱下懸崖,他拉住我的手,我定定的看著他焦急的眼。逃離他!我只有這個念頭。手起,刀落。我斬斷自己的掌,只為再不要回那皇宮去!
原來,放棄他,是要用死來換的!

第三部:直到,真相揭破,我才驚覺。原來,我做了這么多為了報復他的事,原來,竟然都在他的算計之中!
他花了這么多年,竟然便是讓我心甘情願的投入他的懷抱!我下了最大的決心跟問軒成親。卻不料,竟然,也是他布好的局。
本文虐。葉葯奴是個壞女人。很壞!當中,大家可以看到她跟男主斗,跟男主身邊的女人斗。跟所有的人斗。
《棄妃絕愛》

❷ 誰有宮廷打妃子杖責的描寫

昭君受杖刑

2016年03月14日 F/F類, 全部評論關閉

君,名嬙,湖北秭歸人,天生麗質,貌美無雙。漢元帝貪戀女色,廣選天下美女,昭君因秉性高潔,雖為良家子卻不肯與毛延壽賄賂,因此畫像被醜化,無緣得到皇帝寵幸。
深宮憂悶,昭君自學胡人樂器琵琶,一夜元帝夜不能寐,獨自散心走入良家子住的殿庭,夜深人靜,忽聞琵琶幽咽之聲,哀婉動人,便讓隨身太監打探何人奏琴。去不多時,宮人稟報,乃王昭君,元帝大贊,急命安排昭君侍寢。
殊不知,後宮遍布得貴妃史娘娘的耳目,早把寵幸昭君一事報與史貴妃。這史貴妃名門之後,父兄皆是達官顯貴,冊封貴妃後更是全家雞犬升天,作威作福,平日仗著皇帝寵愛對後宮其他嬪妃心狠手辣,表面寬厚人愛,實則帶毒刻薄,哪個妃子被寵幸,便立刻尋其短處,動用家法懲處,後宮嬪妃人人自危,一不小心粉嫩的玉臀就被小太監棍杖伺候。
對皇上選美之事史貴妃本就極力反對,這下皇帝召幸良家子更是醋意大發。第二天一早,皇上早朝,史貴妃便命人將昭君帶入自己寢宮。昭君入宮一年有餘,聽聞史娘娘素有手段,可昭君自幼清高正值,自然不會曲意迎逢。見了貴妃便按禮數下拜,這史貴妃一面只是吃茶,並不理會,偷眼觀瞧昭君,只見清麗脫俗,身形婀娜豐滿,雖衣著樸素卻楚楚動人。半響,昭君以跪的兩腿酥麻,仍不見貴妃答言,便知其有意為難自己。一時,貴妃終於命昭君起身,跪了半個時辰的昭君起身自然有所遲慢,貴妃大怒:「好個不識抬舉的良家子!如此不把本宮放在眼中!不知道宮中規矩怎麼伺候皇上?拉下去給我按規矩重責二十大板!」正要施刑,一旁心腹太監假意替昭君求情道:「貴妃莫要動怒,良家子不知禮數,娘娘慢慢教導就是,臣聞這王昭君善工琵琶,不如讓她給娘娘奏上一曲,將功折罪如何?」說罷給史貴妃使了個眼色。貴妃會意,便說道:「本宮素來寬厚待人,就命你演奏琵琶一曲。來人,看過琵琶。」昭君一見,倔強的脾氣也上來了,並不順從,接過琵琶言道:「琵琶弦太長,無法演奏,王嬙實難從命!」貴妃一聽,勃然大怒,心腹太監隨即應和:「好個王嬙,如此不識抬舉!娘娘,後宮有如此刁婦實在有辱娘娘聖明!」「來人,給我拖下去,重責40大板,狠狠打,與我揭她一層皮!」貴妃話音剛落,如狼似虎的太監便將昭君胳膊一左一右架住,哪知昭君一掙,「我自己走!」便隨太監出了大殿。
大殿門口早已擺下刑具,這漢朝打板子不同尋常,沒有刑凳,一個石台,受責之人半跪半站,俯身下去,吃板子的屁股剛好向上撅起。昭君被兩名太監強按到刑具之上,雙手分別被扣在兩側不得動彈,雙腳被捆在一起,以免受刑時雙腿亂動,雙肩也被小太監死死按住。昭君起初掙扎,兩名太監哪裡容她亂動,捆綁完畢,其中一名太監解開昭君束腰,粗暴的扯下昭君的裙子和小衣,又將上衣撩起,此刻,昭君的嬌臀完全暴露在刑杖之下,之間兩股白皙,渾圓豐滿,因為撅著更顯上翹豐盈。此刻的昭君把心一橫,等著板子落下,誰知半響沒有動靜,隨即殿外一群女眾陸續進來,在刑具兩側分列開來,原來是貴妃娘娘殺雞儆猴,讓全部良家子都來觀看行刑,一來顯示貴妃威嚴,二來給所有良家子一個下馬威:看誰還敢勾引皇上!
這時,執事太監傳話:「良家子王昭君不尊禮數,頂撞貴妃,念其初犯,重責四十廷杖,以儆效尤!來人,與我行刑!」話音剛落,大板便一左一右拍在昭君粉臀之上,「一、二、三……」報數太監陰陽怪氣的喊著,昭君腰肢扭動,起初兩板還能咬牙挺住,五板過後昭君便痛不可當,「啊……啊……唔……啊——」杖刑的太監都是史娘娘調教出的心腹,人稱活閻王,絲毫沒有憐香惜玉之心,何況昭君這樣剛烈女子他們更是要好好收拾一番。板子掄起,呼呼帶風,交替落於兩股,一板下去臀丘上便是一道紅痕,伴著昭君撕心裂肺的熬刑之聲,回響在大殿周圍。兩旁的良家子紛紛低頭不語,一個個面如死灰,都不住的去摸自己的屁股。「啊……啊……」「十九,二十!」「啟稟娘娘,王嬙受刑過半,請娘娘嚴刑!」此刻的昭君疼痛難忍,停頓下來的間歇更使她通上加同,臀丘上已經完全紅腫,有血絲滲出,頭發散亂,絲毫不能動彈。史娘娘在殿內一面吃茶,一面聽著昭君呼喊,甚是得意,命人將雕花椅擺出,款款不出大殿,朝著刑具上的王昭君輕蔑一笑:「王嬙,你可知罪?」一頓板子打的昭君傲氣全無,她開始知道後宮的險惡和家法的厲害,她的清高與孤傲只能招來更重的責罰,「娘娘在上,奴婢頂撞娘娘,理應——理應——受責。」昭君強忍疼痛,又羞又愧,低頭伏打。「早知禮數,何必招此責罰,今日賞給你這頓板子讓你長個記性!與我加力打這賤婢!」說罷命太監繼續行刑。兩名太監稍事休整,又掄圓板子比前刻更用力打在兩片紅腫的屁股上,「啊……啊……娘娘饒命!」昭君兩股已然皮開肉綻,鮮血迸流,嘴裡連連求饒哀告,「娘娘饒命——」「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昭君此刻已感覺不到屁股的存在,劇烈的疼痛早已蓋過羞恥和自尊,捆綁解下,兩旁太監架起昭君拖到史貴妃面前,昭君跪爬起來,向上施禮,「王嬙,本宮責罰你可有怨言?」「不敢,謝娘娘賞打,奴婢謝娘娘恩典,求娘娘饒過。」史貴妃心滿意足,佯裝仁厚的命宮女給昭君提上小衣和裙子繫上腰帶,鮮血立刻滲出,又命太監將昭君抬回良家子居住處。自此,昭君傲氣全無,再也無心用才華和美貌在後宮爭得一席之地,良家子也都知曉了這位貴妃娘娘的厲害。
昭君哪裡知道,日後遠嫁匈奴,更有難以忍受的責罰等著她。


❸ 古代男子挨板子一定要脫褲子嗎

漢文帝十三年(前167)發生了緹縈上書救父的事件以後,文帝劉恆下詔廢除肉刑,改用其他刑罰替代,其中當用劓刑的改為笞三百,當斬左腳趾者改為笞五百,但是,笞三百或五百大多能把人打死,這比原來的肉刑還厲害。於是漢景帝劉啟在前元元年(前156)下詔說,用笞杖與死罪沒有什麼兩樣,即使不死,也落重殘。因此他把文帝規定的笞五百改為笞三百,笞三百改為笞二百。這樣做,許多囚犯仍然被打死。到中元元年(前144),景帝又下詔把笞三百改為笞二百,二百減為一百,並且「定棰令」。棰是笞杖所用的刑具,當時規定棰長五尺,用竹子製作,大頭直徑一寸,小頭半寸,竹節要削平,行刑時抽打臀部。從此以後,按照這樣的規定,受刑的犯人才可以保全性命。

漢代以後,笞杖之刑在執行時比較混亂,無有定規。南北朝時有的朝代嫌笞杖太輕,多改用鞭刑,或叫鞭杖。從隋代起,才正式把笞與杖分開,都列為五刑(即笞、杖、徒、流、死)之一,其中笞刑最輕,杖刑稍重於笞刑,並且對笞杖的數目、刑具的尺寸、受刑的部位以及量刑的條款都作了明確規定,形成制度,由國家司法部門監督執行。

關於笞杖的數目,隋、唐、宋、金以至明清,都把笞刑定為五等,從十下到五十下,每加十下則加一等。杖刑從六十至一百,也是每加十下加一等。遼代刑重,沒有笞刑,其杖刑六等,五十至三百,每加五十下則加一等。元代笞杖之刑的數目比較特別。其笞刑分六等,從七下到五十七下,每加十下則加一等,杖刑六十七到一百零七,每加十下則加一等。這個數目是元世祖忽必烈規定的,他的本意是想減輕刑罰,對宋代規定的數目「天饒他一下,地饒他一下,我饒他一下」,所以每等減了三下。實際上,元代將笞刑加了一等,由五等變為六等,結果除笞刑的最低等外,以後的每一等同宋代相比反而增加了七下。因此,元大德年間,刑部尚書王約啟奏說:國初規定笞杖十減為七,笞五十應減至四十七為止,不應再有五十七這個等級;杖刑應從五十七到九十七,不應再有一百零七這個等級。但王約的意見為被採納,所以終元之世,一直採用這笞、杖共十一等的刑法。

關於刑具的尺寸和受刑部位,各代的規定也不一樣。漢代笞杖不分,都叫棰,尺寸以如前述。晉代的笞用竹條,沿襲漢制:杖用生荊,長六尺,大頭圍(截面周長)一寸,小頭三分半。南北朝梁時,杖也都用生荊,長六尺,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種。大杖大圍一寸三分,小頭八分半;法杖大頭圍一寸三分,小頭圍五分;小杖大圍一寸一分,小頭呈細尖狀。北魏時杖用荊條,削平其節,分三種,拷訊囚徒時用的杖,直徑為三分,杖囚犯脊背的杖,直徑為二分,杖腿用的杖,直徑為一分。北齊時杖分兩種,一種長四尺,大頭直徑三分,小頭二分,另一種大頭直徑二分半,小頭一分半。行刑時打在臀部,而且規定對一人行刑時不得換人。隋時用杖較濫,沒有固定的尺寸。唐時把笞和杖分開,都長三尺五寸。笞的大頭直徑二分,小頭一分半。杖分兩種:一種叫訊囚杖,大頭直徑三分二厘,小頭二分二厘;另一種叫常行杖,大頭直徑二分七厘,小頭一分七厘。用刑時,分別打在背部、臀部和腿部。北宋初年,宋太祖趙匡胤規定,常行官杖沿用後周顯德五年(958)頒定尺寸,杖長三尺五寸,大頭寬不得超過二寸,厚度和小頭寬度不得超過九分。宋仁宗天聖六年(1028),集賢校理聶冠卿上書說,自從規定杖制以來,杖的長短寬窄都有尺度,但杖的輕重卻不統一,有些官吏特製重杖,加大處罰,應該做出規定。仁宗皇帝趙禎採納了他的意見,下詔規定常行官杖的重量不得超過十五兩。金、元時笞與杖的尺寸不確定,但在金時曾規定大杖的直徑不得超過五分。

明代笞杖刑具承襲唐制,略有變化,分笞、杖和訊杖三種,都長三尺五寸。笞,大頭直徑二分七厘,小頭一分七厘;杖,大頭直徑三分二厘,小頭二分二厘;訊杖,大頭直徑四分五厘,小頭三分五厘。笞和杖都用紫荊條製作,行刑時打在臀部;訊杖用紫荊木製作,行刑時打在臀部或腿部。各地官府用的笞、杖和訊杖都要用刑部頒發的刑具式樣對照比較檢查,尺寸合乎規定才准許使用。那種刑具式樣是銅鑄的,歸刑部統一管理。明代還規定,製作笞、杖等刑具不準用獸筋或皮膠等物在杖上裝釘子。

清代官府衙門所用的笞杖開始沿襲明代規定,後來該為竹板子。大竹板子大頭寬二寸,小頭寬一寸。這種竹板子哪一年開始使用,已難查考。

上述各代對刑具尺寸的規定,都是分別使用當時的度量衡標准,各代的標准互相之間有差別,和現代尺寸的標准也各不相同,因此,史籍記載的尺寸是當時的數字,摺合為現代的度量標准相當於多少,很難考證清楚,它所反映的只是各代笞杖刑具的大概情況。

至於說各代犯什麼罪用笞杖,杖多少,其條目繁多,毋須細述。需要提到的是,有些朝代規定,被判應受笞杖之刑的,可以交納財物贖罪。如宋代刑法規定:判為笞刑應打十下的,贖銅一斤,免打三下;應打二十的,贖銅二斤,免打十三下;應打三十的,贖銅三斤,免打二十二下;應打四十的,贖銅四斤,免打三十二下;應打五十的,贖銅五斤,免打四十下。杖刑也是如此,應打五十至一百的,分別贖銅五至十斤,免打三十七至八十下。金代笞杖之刑,也是用銅來贖,每十下贖銅二斤,若應杖一百,贖銅二十斤就可以免打。明初規定笞杖之刑可用銅贖,每笞十下贖銅半斤,每杖十下贖銅一斤。後來改用錢贖,每十下贖銅錢六百文,若應笞二十下,贖錢一貫零二百文,應杖一百,贖錢六貫。景泰以後,贖錢的數目越來越大。景泰元年(1450)規定,每笞十下贖錢二百貫,杖十下贖三百貫。再後來各朝逐漸加碼,又規定將錢折算為銀子。婦女犯罪應笞杖者,贖錢的數目更大。也有某些官員臨時規定可以不用錢贖,而用他所需要的東西來贖。如明末時,江蘇如皋縣令王喜愛蝴蝶,每當有人應該受笞杖之刑時,他就讓犯人家屬交納蝴蝶贖免。他宴請賓客時,就把蝴蝶防哪個出,滿堂飛舞,五彩繽紛,如同風飄碎錦一般,王與賓客以此嬉笑取樂。青柯亭刻本《聊齋志異》卷八有《放蝶》一篇,記述的就是這件事。

盡管各朝代對笞杖之刑的有關問題作了明確規定,但實際執行時往往不按正式條文,官員使用笞杖常常只憑當時的主觀意志,使用的刑具也常常超出官方規定的標准。結果,現實中的笞杖之刑要比正史刑法的條文殘酷得多,使笞杖完全喪失了最初的教刑本意,而變為單純懲罰人的手段。

本來,笞杖不屬於死刑的范圍,可是在各朝代中,上至皇帝,下至縣令,常把笞杖作為執行死刑的方式,即把犯人斃於杖下,叫做笞殺或杖殺。漢代,死於笞杖是很平常的事,隋代以後,笞殺或杖殺的事仍然不絕於史書。隋代,隋文帝楊堅親自下令笞殺楚州參軍李君才,又棒殺大理少卿趙綽、鴻臚少卿陳延。唐代各朝對於捕獲的各地「反賊」首領,多用杖殺代替斬、絞等死刑。北宋初年,太祖趙匡胤於建隆二年(961)四月杖殺商河知縣李瑤,又於開寶五年(972)十二月杖殺內班董延諤。太宗趙炅於太平興國三年(978)七月杖殺中書令李知古,八月又杖殺詹事丞徐選。南宋初紹興十二年(1142)九月,高宗趙構杖殺偽福國長公主李善靜。遼、金、元各代笞杖殺人的情況也不少。明代,皇帝對大臣實行廷杖,許多朝政要員受杖致死。(參見本書《廷杖》)清代廢除廷杖,但仍有皇帝杖殺人的例子。雍正帝有一次觀看戲班演出《綉襦記》,演員唱工俱佳,雍正大喜,傳旨賞賜優人用飯。因劇中鄭元和的父親鄭儋的官職為州刺史,有一個演員在吃飯時,順便向一位官員詢問現任常州知府姓甚名誰。雍正皇帝得知此事,大怒道:「你不過是一個優伶,竟敢擅自探聽官守大事!」於是傳旨將這位優伶立斃杖下。不僅皇帝這樣做,各級官員也如此行事。順治十一年(1654),李森先巡按江南,就把著名優人王紫稼與尚三遮杖殺於蘇州。

歷代執行笞杖之刑時,常常巧立各種名目,加重處罰。北朝時周宣帝宇文贇每次對人用杖時,定要打夠一百二十下,稱為「天杖」,或者加倍,打二百四十。有個叫楊文佑的因作歌譏諷朝政,被鄭譯奏知宣帝,宣帝下令賜杖二百四十致死。五代時南漢劉銖對人用杖時,總是每次兩條杖一齊打,稱為「合歡杖」。又臨刑時問被打者的年齡,施杖的數目一定要和他的歲數相同,稱為「隨年杖」,年齡較大的犯人常被當場打死。隋煬帝時,王文同任恆山郡贊務,杖責囚犯的辦法更奇特。他讓人在庭院空地上埋一個大木椿,露出地面一尺多,又在大木椿四周各埋一個小木橛,把犯人面朝下,胸部放在大木椿上,把他的四肢分別系在四個小木橛上,然後用棒打他的背,不幾下就打得軀體潰爛而死。

而且,歷代施用杖刑時,常用別的東西代替杖具。許多杖殺人的情況,用的就不是杖,而是棒,同杖相比,棒要粗重得多,擊打人身顯然更容易造成傷殘或致死。遼時除杖之外,又有木劍、大棒、沙袋、鐵骨朵等,都比杖厲害。遼太宗耶律德光天顯年間(927~938)製作大棒和木劍,打人的數目自十五至三十不等,受此刑者罕有不殘廢的。遼穆宗耶律璟應歷年間(951~969)又製作沙袋,它是用牛皮縫製成的,長六寸,寬二寸,裝有一尺多長的木柄,並規定,凡是應決杖五十以上者,就用沙袋來打。行刑時向周身猛擊,皮膚不見傷痕而內臟破裂出血,許多人受刑不久即死。後來又製作鐵骨朵,規定行刑的次數為五下或七下,但即使只有這么幾下,也會輕則致殘,重則致命。南宋時,理宗趙昀用刑狠毒,常用「斷薪」(折斷的木柴)為杖打人的手或腳,名曰「掉柴」。和遼代的鐵骨朵相似的,明代叫金瓜,在朝廷由御前校尉執掌,常用來責罰朝臣。洪熙元年(1425),李時勉上疏觸怒仁宗朱高熾,仁宗命令武士用金瓜打他,十七下便打斷肋骨。

還有的酷吏用的杖具是特製的。明代成化年間,監察御史王琰巡按蘇州時,用大毛竹剖開做成竹板子,起名為「番黃」。用它行刑,許多人不到打夠數就氣絕身亡,僥幸不死的,也必須請工匠用細鑷子小心地取出爛肉中的竹刺,然後求醫敷葯,清除淤血,卧床百天以上才能痊癒。有一天,王琰到無錫巡視,一個和尚來不及迴避,沖撞了他的儀仗,他立即下令用番黃杖責和尚。和尚不一會便死去,王琰大怒,罵他裝死,喝令繼續打,那和尚終於沒有再醒過來。後來,王琰被提升到朝中任職,得罪了憲宗朱見深,在午門嘗到了受廷杖的滋味,結果受杖兩天後送了命。

歷代對犯什麼罪應受笞杖的刑罰雖有規定,但在執行時常常是隨意定罪,動輒使用笞杖。在衙門里當差的人役們不知哪句話冒犯了官長,就要受到杖責。唐代杜牧詩雲:「參軍與縣尉,塵土驚劻勷。一語不中治,笞棰身滿瘡。」詩中所說的情況,在其他朝代也是這樣。隋代的崔弘度有一次正在吃鱉肉,八九個人在旁邊伺候,崔弘度一個個地問他們:「鱉肉味道佳美嗎?」侍者平時就怕他,都回答說:「佳美。」弘度大罵道:「蠢奴才,竟敢騙我!你們沒有吃過這鱉肉,哪能知道它的味道美不美?」喝令把他們每人杖八十。當時京師長安有諺語說:「寧飲三升醋,不見崔弘度。」可見這個崔某是多麼暴虐了。與崔弘度同時的著名酷吏燕榮在任幽州總管時經常對手下進行鞭笞,一次責罰的數目竟多達千數,被打的人鮮血淋漓,他在旁邊飲酒吃肉,神態自若。有一次,燕榮外出視察,看見路旁叢生的荊棘可以製作笞杖,就叫人當時製作一根,隨意抓過來一名隨從試試是否好用。那人辯白說:「我沒有犯罪,為什麼打我?」燕榮說:「今天打了你,以後你真的犯了罪,就用今天打的數目來頂替,不再打了。」過了不久,那位隨從果然因犯錯誤應該受笞杖,他立即提出:「前次我已挨過了,老爺您說再有罪就應當免刑,因此今天不能打我。」燕榮斥責他說:「你沒犯罪時尚且能受杖,現在犯了罪不是更應該受杖嗎?」於是不由分說,把那人再次打了一頓。明萬曆時,有個叫陳經濟的任湖州太守,他有個毛病,最討厭烏鴉叫,在衙門里偶爾聽見院中有烏鴉叫,就將衙役痛加笞杖。因此,當時人們都叫他「陳老鴉」。

一些朝代規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婦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兩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規定。明代沿襲舊制,規定婦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須脫了褲子裸體受杖。這對婦女來說,不僅是殘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難堪的精神之辱。明代的這條規定造成一種社會弊病,民眾中親戚鄰里之間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風捉影,尋找事端,指控對方家中婦女有姦情,然後賄賂官府,讓逮捕被告婦女裸體受杖。到執行刑罰那天,原告一方事先約集親友,一齊來到公堂,名曰「看打」。他們又花錢買通行刑的衙役,讓他們在行刑時對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這種事是很在行的,他們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薺」、「剖葫蘆」、「剝菱角」等名目。有時縣官還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婦女脫掉褲子示眾,名曰「晾臀」;有時行刑完畢,仍不讓婦女穿褲,隨即拉到門前大街上,名曰「賣肉」。遇到這樣的情況,有的婦女受不了羞辱,回去後便尋了自盡。還有一種慣例,被告婦女必須光著腳過堂。未過堂之前,先在衙前戴著刑具暫押。這時,仇家就趁機鬧事,慫恿無賴子弟把這婦女的鞋子脫掉,褲子褪下,有的人順手把鞋子拾去,滿街人隨意傳看。如果這天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樣鬧一番。在過堂之後,還要監押在衙門前示眾一天,無賴子弟又來終日圍觀,撫摸挑逗,嘻笑取樂。婦女羞辱難耐,有的當場碰死。嘉靖時浙江總督胡宗憲因罪被逮系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兒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這樣的侮辱。

清代仍有婦女裸體受杖的做法。晚清俞樾記述過這么一件事:某縣令年方少壯,為人輕浮佻達,最喜歡談論桃色新聞。他審理案件,發現有涉及到閨閫方面內容的,就故意牽扯,定為姦情,然後將婦女裸體行杖。他常對人說:「刑律上明文規定,婦女犯罪應決杖者,『奸者去衣,餘罪單衣決罰』。行杖時是打臀部的,所謂單衣就是單褲,去衣當然就是去褲了。」別人辯不過他,他堅持一直這樣做。後來他因貪污罪被處死,家產被籍沒,妻子流落為娼,有人說這是他裸杖婦女的報應。

俞樾還獎過一件同類的事。有一農戶人家為十三、四歲的兒子娶了個二十七、八歲的媳婦,新婚之夜,新媳婦把小女婿拴在床腿上,把自己相好的一位屠夫藏在新房中同居。事發後被捕,縣官命令把她全身脫得一絲不掛,重杖四十,讓她的父母領她回家。父母扶著裸體的女兒出了衙門,脫下自己的衣服為女兒遮體,當時圍觀的群眾成百上千,不少人上前把衣服奪下來,不讓給她穿,這個女子只好光著身子走回家去。

清代裸杖婦女還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時,平陽縣令朱鑠在任職期間特製厚枷大棍,常對犯人施用嚴刑,對姦情案更不放鬆。有一次審問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脫光衣服予以杖責,又讓用杖頭捅入妓女的陰戶。朱鑠得意地說:「看你還怎麼接客!」朱某痛恨妓女,想用重刑煞住當地的嫖風,但其手段也未免太過分了。

像朱鑠這樣的狠官毒吏比比皆是,但古代也有少數官吏在使用笞杖刑罰時,相對來說較能通情達理,稍存寬厚仁慈之心。據說,宋朝開國功臣曹彬為人仁愛多恕,用刑慎重,他任徐州知府時,有一次一名小吏犯下罪過,立案審理後應該用杖刑,可是過了一年曹彬才對他進行杖責。屬吏不明白為什麼這樣做,曹彬說:「我聽人講過那個吏員犯罪時剛新婚不久,如果對他用刑,他的父母一定會認為是新媳婦的八字不對帶來的災難,從而對她加以虐待,使她蒙受冤屈無法存身。我把此事緩期執行,既不影響他的家庭,也維護了法律的尊嚴。」眾人都佩服他的見解。

宋朝胡太初關於使用笞杖刑罰時曾說過「老幼不及,疾孕不加」的話,即是指對老人幼童及有病懷孕的犯人不要笞杖。他還說,在問官醉酒時、犯人醉酒時或犯人身體瘦弱這三種情況下都不要用刑。明代萬曆時曾任刑部侍郎的呂坤進一步發揮了胡太初的觀點,他著有《刑戒》八章,對審案時使用笞杖訂立了八項戒規。第一項叫做五不打:老人不打,幼童不打,病號不打,飢寒而無衣食者不打。被人打過者不打。第二項叫做五莫輕打:朝廷宗室不要輕易打,官員不要輕易打,秀才不要輕易打,童生不要輕易打,婦女不要輕易打。第三項叫做五勿就打:某人正在著急不馬上就打,其人正在發怒不馬上就打,其人醉酒未醒不馬上就打,其人走遠路剛到不馬上就打,其人半跑而來喘息未定不馬上就打。第四項叫做五且緩打:我正在發怒時且緩打,我飲酒方醉時且緩打,我正在生病時且緩打,我未見到真憑實據且緩打,我對案情處理不了且緩打。第五項叫做三莫又打:以用過拶指不要又打,已用過夾棍不要又打,將要枷號示眾不要又打。第六項叫做三憐不打:佳節良辰時案犯應該可憐不要打,嚴寒盛暑時案犯應該可憐不要打,案犯正在傷心時應該可憐不要打。第七項叫做三應打不打:尊長有錯應該打,但他若是與年輕晚輩爭訟就不要打;百姓有錯該打,但他若是與衙役爭訟就不要打;工役鋪行有錯該打,但他若是為衙門辦事或采買自用物件就不要打。第八項叫做三禁打:禁止用重杖打,禁止從案犯身體下部打,禁止用非刑手段狠打。

曹彬、胡太初、呂坤等,可以算得上是古代廉明仁厚的清官了,可惜這樣的官員實在為數不多。他們的這些仁慈的做法只是在法制制度的范圍內採取了一些緩解的措施,而不能從根本上廢止笞杖的酷刑。

在官府衙門里直接對犯人用刑的皂隸們,一般都是心狠手辣的,否則難以充當這樣的差使。但是在這些人中,也有個別心地良善之輩。清代,浙江秀水縣人諸錦的祖輩有在縣衙當差的,很憐憫犯人受杖的痛苦。他聽人說受了刑傷後飲小便可以止疼解毒,就把自己用的竹杖浸在廁里的尿桶里,該他行刑時,就使用這浸了尿的竹杖,打過人既不疼也不化膿。這樣,他堅持了數十年。到諸錦這一輩地位顯達,人們說他是因先人積德得到了善報。南宋有個鄭金的,發明了一種名叫「杖丹」的葯方。其法是把水蛭焙乾,研成末,加少量朴硝,用水調成糊狀敷在傷處。他常常把這秘方施用於吃官司受杖刑的人,療效非常明顯。在濫用酷刑的封建時代,這樣的善舉可以說是茫茫暗夜中一點難得的亮色。

注:

笞杖是古代使用得最廣泛的刑罰。「笞」的本意是用竹條或木條對人進行抽打,杖的本意是拐杖。古時候,兒子不孝,父親可以用拐杖打他。舜小時候是很孝順的,他父親用小杖打他,他就忍著,若用大杖打他,他就逃開。後來把笞杖作為一種刑罰,據說是沿襲了古代父親打兒子那種教誨、訓誡的含義,所以又把笞杖稱為教刑。
漢代以前官方規定的五刑是墨、劓、宮、刖、殺,沒有笞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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