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說稀奇的殺人手法
❶ 請問古代有哪些刑訊逼供的酷刑(詳情)
「凌遲」酷刑,亦作「陵遲」,是指山陵斜坡逐漸低下,含有慢慢之意,又俗稱為「剮」。因其規例在千刀之上,「凌遲」還可通稱為「千刀萬剮」。唐律尚無「凌遲」,五代才特置。馬端臨《文獻通考》說宋代中後期始用「凌遲」,但不常用。《宣和遺事》記章敦在越州時,專事慘刑,有「刀掊」、「釘手足」、「剝皮」、「斬頸」、「拔舌」,但不見「凌遲」。元代「凌遲」載於法典刑律,具體行刑較少。
只是到了明代,「凌遲」用語頻繁起來,較為典型的是明代《瑞嚴公年譜》、《漁樵話鄭本末》,其中對「凌遲」的詳述,使人見其具體步驟——
「凌遲」時搭起一座棚子,棚前豎起一根上有分叉的粗木桿,劊子手手持磨得鋒快的鐵鉤、利刃,三聲炮響後便開始,規例是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剮得肌肉如大指甲片,一條一縷,密麻叢集,猶如刺蝟。初動刀時,血流寸許,再動刀則無血了。主要是因受刑者受驚,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剮畢開膛,血都從這里流出去了。「凌遲」後將受刑者五臟、軀體、頭都吊在桿上示眾,監刑官舞紅旗,策快馬,飛馳宮中,向皇帝報告刀數……
對犯人採取這樣厲害的「凌遲」,是因明初朱元璋就執刑甚嚴,當時官員們竟用鳩血染衣帶,一有捕拿,即吮帶死,以免受酷刑折磨。據《明史》、《明實錄》,當時刑法無所不用其極:
朱有熺以掠食人肝腦為能事,朱憲逼奸婦女或生置棺中燒死,或手刃剔其臂肉,剜目耳。還有的活埋露首,使其慢死,或讓受刑人吃自己兒子被割下的鼻、舌。朱國楨《涌幢小品》說兩廣都督韓觀殺人成性,竟用人皮當坐褥,吃人眼。夏允彝《倖存錄》說一徐姓術士,因罵魏忠賢被捕,手足被釘在門板上,遍體澆上瀝青,用椎敲,一會兒舉體皆脫,其皮殼儼若一人……
人皮
祝允明《野記》中的有關記載更讓人慘不忍睹:
高皇惡頑民竄逃緇流,聚犯者數十人,掘泥埋其頭,十五並列,特露其頂,用大斧削去,一削去數顆頭,謂之「鏟頭會」。國初重辟,凌遲處死外,有「刷洗」,裸置鐵床,沃以沸湯,以鐵刷刷去皮肉。有「梟令」,以鉤鉤背懸之。有「稱竿」,縛置竿彼末,懸石稱之。有「抽腸」,亦掛架上,以鉤入穀道,鉤腸出,卻放彼端石,屍起腸出。
即使一般的刑法,執行起來也十分殘酷。如《詔獄慘言》,記敘明代鎮撫最為普通的五種刑具:一種是「械」。堅木製成,長一尺五寸,闊四寸多,中鑿兩孔,著臂上,就是受刑時也不脫,殺人最便利。一種是「鐐」。鐵制,又稱「鋃鐺」。長五六尺,盤左腳上,因右腳受刑不方便。
一種是「棍」。楊、榆木製成,長五尺,曲如匕,執手處,大似人小指,著肉處徑可八九分。每用棍,用繩束其腰,二人踏繩的兩端,使受刑人不得轉側。又用繩系兩腳,一人負之背,使不得伸縮。
一種是「拶」。楊木製成,長尺余,徑四五分。每用拶,兩人扶受刑者起,跪在索上,力束木的兩端,隨即用棍左右敲,使受刑者更加痛苦。
一種是「夾棍」。楊木製成,長三尺余,去地五寸多,貫以鐵條,每根中各綁拶三副。凡夾人,則直豎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繩索,仍用棍一具,交足之左,使受刑者不能移動。又用一根長六七尺、圍四寸以上的大杠,從右邊猛力敲足脛,使足流血灑地……
這幾種刑具,是中國古代刑法中最基本的,看來簡單,但用起來極苦,如明人所說:「棍則痛入心脾,每一下著骨,便神魂飛越矣!」燕客《天人合征紀實》敘楊漣、魏大中等「六君子」在獄中受「棍刑」,毒打30棍,股肉就已經腐爛了,只得用帛急忙纏上。尤其是「受全刑」,即械、鐐、棍、拶、夾棍等刑具同時上,被《明史·刑法志三》稱為:「五毒備具,呼暴聲沸然,血肉潰爛,宛轉求死不得。」
以至在明代,許多來到中國的外國人,給他們感觸最深的就是這幾種刑具和酷刑:阿里·阿克巴爾《中國紀行》說中國犯人在監獄中:
帶著鐐銬和鏈子,固定在鐵樁上,頭發也被拴在鐵釘上。即使這樣還不讓他們自在,他們的腳被板夾住,背上和胸上纏著100碼長的鏈子和刑具,恐怕要壓斷了肋骨。帶著鐐銬和鏈子的犯人,被強力推進高度只有一臂長,三角形的又小又窄的籠子里時,「為了關上籠子把他的頭壓低到和四肢擠在一起,好像沒有骨頭的一堆肉塞在籠子里,打開籠子後,這個人帶著鏈子和鐐銬被拉上來時,使我們嚇掉了魂」。
克路士《中國志》這樣說道:犯人「把指頭放在棍里,然後使勁拉繩子使骨頭嘎扎作響」,「足刑很厲害和痛苦,刑具是兩塊方木條,約四拃長,一邊用一根絞鏈連接。他們拿繩系在另一側,足踝夾在中間。他們用槌子打木條頭」。
拉達《記大明的中國事情》記載:
官員一聲吆喝,五六名劊子手就撲向可憐的犯人,馬上把他按到地上,扒掉他的褲子。他這樣面朝下爬著,一名劊子手緊緊按住他的腳,另一個按頭,再一個高舉上述的竹板或棍子,使勁打他大腿後的肉,直打到叫住手為止。他們每打五下,便轉過身子好打另一邊。這時候,另一名劊子手跪著大聲報打的次數,那簡直太野蠻,挨過六十下的人難逃一死。
這三位外國人看到的只不過是明代最最普通的刑法,但已使人真切感到其刑的殘酷了!這些酷刑一般來講,主要是對下層官吏和平民施行的,特別是對那些「犯上作亂」者。清嘉慶八年(1803),因刺嘉慶而被當場捉住的內務府廚役陳德,在審訊時就已經是徹夜熬問,擰耳跪煉,掌嘴板責,刑夾押棍……經嘉慶親審,陳德被處以「凌遲」。據燕北老人《清代十三朝宮闈秘史》載:
執行時,從陳德的耳、鼻、乳割起,左右臂上碎割,成魚鱗形狀。然後再右臂,再胸和背。一開始還見血,過一會兒血流盡了,只流黃水。當割完上身時,陳德忽然張開眼睛叫道:「快些。」監刑者卻說:「上有旨,令爾多受些罪。」仍慢慢碎剮陳德!
以仁義自我標榜的嘉慶,對「大逆不道」者是從不心慈手軟的,對陳德的「凌遲」,充分暴露了統治者對反抗者所能夠採取的極端的報復手段。可是把所有的酷刑,都用「階級斗爭與壓迫」來概括,是有失偏頗的。因為像晉靈公從台上彈人,觀其避丸巢;王元吉當街而射,觀人避箭;妲己置蠆盆,觀其楚毒以為樂;齊後主置蠍浴斛,令人裸浴,觀其叫號則大喜……這些並沒有直接刑事緣由的酷虐之刑,並不是階級的、政治的影響,而是一種野蠻的文化觀念的表示。《通典》記錄北齊時對濫劣秀才飲一斗墨水的懲罰,就很能說明這個問題。
明代小說《封神演義》描繪了所謂的「炮烙」:「約高二丈,圓八尺,上、中、下用三火門,將銅造成,如銅柱一般,里邊用炭火燒紅」,人被剝去衣服,「將鐵索纏身,裹圍銅柱之上,只炮烙四肢筋骨,不須臾,煙盡骨消,盡成灰燼」。但此酷刑並非用於反抗的平民,而是對付臣僚。徐學聚《國朝典匯》說嘉靖年間朱觀淫戲無度,常使男女裸體群浴,無復人禮,「左右有陰議及色忤者」,他就加用「炮烙」。這表現了一種殘忍的文化心態。而東林黨人左光斗,也受「炮烙」,顧公燮《消夏閑記摘抄》說他「面額焦爛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盡脫矣」。這卻是階級內部不同政治派別的斗爭所造成的。
所以,對酷刑要具體分析。而且,酷刑也不是單純為摧殘皮肉而設,酷刑施行的主要目的是警告,是示法。
《草木子余錄》記述朱元璋嚴於吏治,「凡守令貪酷者,許民赴京陳訴。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府州縣衙之左,特立一廟,以祀土地,為剝皮之場,名曰皮場廟。官府公座旁,各懸一剝皮實草之袋,使之觸目驚心」。
這一慘無人道的酷刑,從本質上講是統治者企圖以殘忍手段奴役下屬的意識的投影,但它冠冕堂皇地歸入了法制的軌道之中,這在客觀上對貪污受賄的官員還是有很大的震懾作用的,就像歷史學家分析的那樣:明初吏治之所以較好,這與朱元璋常用、大用酷刑,也有一定的關系。為了使更多的人服服帖帖,古代統治者將酷刑的主要目標定在平民百姓身上,這一現象在清代尤為突出。張集馨《道咸宦海見聞錄》,真實地記述了道光年間四川的酷刑:監獄里的犯人,有的裝入籠內,一日而斃,有的則用鍋煮,「慘酷不可言狀」。如捉到造反的「匪」,不問真偽,先打400小板,還有重打二三千小板再訊供,罪名莫定,就在大堂上打死,腦裂骨折……由於酷刑濫施,甚至錯捉入獄的人,也往往被屈打成招。清代劉省三所寫的公案小說集《躋春台》,其中有一篇《雙冤報》,就描述了王氏和魏有仁這對男女表親,在酷刑下被迫屈招的情形:
釘竹簽十指鮮血噴,痛得奴死去又還魂。不招供太爺刑法狠,招得來又辱了先靈。……不得已把供來招認……這一陣夾得魂飛盡,痛得我屎尿一齊傾。想不招表嫂已招認,要辯脫除非問閻君。因姦淫謀毒表弟,大老爺施恩快松刑。
清代的官吏還挖空心思,不斷在刑具上「推陳出新」。李伯元所寫的《活地獄》,就較典型地反映出了由於刑具的厲害而造成的殘酷景象:如,「一雙鐵鞋,放在火里燒紅,著在腳上,這叫『紅綉鞋』」。其實這是明代天啟年間魏忠賢的義子許顯純發明的「紅綉鞋」的延續。還有「過山龍」,「是叫錫匠打一個彎曲的管子,扯直了要夠二丈多長,把犯人赤剝了,用管子渾身上下盤了起來,除掉心口及下部兩處。錫管子上邊開一個大口,下邊開一個小口,用百沸的滾水,從這頭澆進去,周流滿身,從那頭淌出去。這個開水,卻不可間斷」。
這與謝肇淛《文海披沙》所說的萬曆時福建某官府中盤在犯人腰間的「錫蛇」是一樣的。審訊犯人時往「錫蛇」的空心裡灌開水,犯人受不住燙,只好屈招……相形之下,清代「過山龍」要比明代的「錫蛇」更殘酷,這是一個總的趨勢。
再如行刑時最常用的板子。《活地獄》中已出現了鐵板子,用它打人,「打上十幾板子,大腿上的肉都會一片片的飛起來,連肉帶血飛的滿處都是。等到打至十幾下,肉已飛完,便露出骨頭。他此時便吩咐掌刑的,不要拿板子平打,卻用板子橫在大腿上亂敲,砍的骨頭殼殼的響。有的還將骨頭打開,骨髓標出來好幾尺遠……」
通過打板子這一在古代最為常見的刑罰,人們看到的是殘酷!這也正是李伯元創作《活地獄》的用意,旨在揭露清代官府衙門像地獄一樣……
❷ 求武俠小說殺手殺人的技巧方法方法,越多越好 要寫作文
其實縱觀金庸的武俠,你可以發現他的技巧都是從手,要麼是有腳的,此外,還有從嘴裡發暗器。還有頭發里藏東西。
有用刀的,有用毒的像五毒教。
❸ 武俠小說中談虎色變、殺人於無形的暗器,其真實情況是怎樣的呢
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是武俠小說的黃金時代,在小說中都離不開的一種武器——暗器,暗器顧名思義,就是暗中突發性武器,它短小精悍、隱蔽性高,令人防不勝防,殺人於無形,有時武力不行,憑借暗器就能脫身,甚至於反敗為勝。如金庸小說中著名的暗器如霹靂雷火彈、生死符、玉蜂針、金蛇錐、飛燕銀梭等等,它都有一個好聽又響亮的名字。
暗器可以追遡到原始社會,史前時代原始人獵殺野獸所用的武器許多就是暗器的祖師爺,如澳大利亞土人所用的“飛去來器”及加那利人和藏人所用的拋石皮囊都是暗器的一種。華夏民族先秦時期在娛樂時的“投壺”所用的短箭也是拋擲武器的變種。專諸刺殺吳王所用的“魚腸劍”及荊軻刺秦王的匕首更是中國古代暗器使用的著名例子。秦以後,暗器的使用有所擴展。三國時代手戟也是一種很厲害的暗器,董卓曾“拔手戟擲布”,幸虧呂布躲閃迅速,差一點被擊中。這種手戟很短小,在直刃一側有一個橫出的斜枝,手柄纏繞細繩,單手擲擊,“嚴鋒勁枝,擒鍔耀芒”,威力確實很大。東吳名將孫策就精於用手戟擊敵。
暗器的廣泛發展,是在宋元以後。北方女真、契丹等游牧民族在對宋戰爭中,騎兵相逐,長兵使用不便,因此發明了很多馬上使用的暗器,如飛抓、背弩、犁花槍種種。蒙古人的到來更將暗器進行了充分發揮,如短標槍、套索、飛刀及乾坤圈等兵器,在征宋、西征等戰爭中,這些暗器得到了廣泛運用,效果明顯,穆斯林和歐洲騎士的長槍彎刀對付這些靈活的武器特別力不從心,在其歷史記錄中大多對此心有餘悸。
暗器可分為手擲、索擊、機射、葯噴四大類,每一大類中均包括若干種。
一手擲類暗器有:標槍、金錢鏢、飛鏢、擲箭(甩手箭)、飛叉、飛鐃、飛刺(包括三棱刺、峨眉刺)、飛劍、飛刀、飛蝗石、鵝卵石、鐵橄欖(棗核箭)、如意珠、乾坤圈、鐵鴛鴦、鐵蟾蜍、梅花針、鏢刀(三尖兩刃)等。
在所有暗器中,手擲類暗器應用最廣泛,式樣也最多,下面擇要介紹幾種。
飛鏢,又名“脫手鏢”,有三鏢,有三棱、五棱、圓柱等形狀,前面均為尖頭。鏢長約10厘米,重約0.2公斤。鏢的末端常系有紅綠綢布,叫做“鏢衣”,長約8厘米,有助於鏢穩定飛行。相傳飛鏢源於西域,北宋時,四川僧人性圓家得此技,後傳至中原。到了清代,武林中幾乎人人都學此技,至民國時依然流行。
金錢鏢,即把舊時的方孔銅錢當鏢來用。一般的金錢鏢,多是將銅錢的周邊磨得鋒利,猶如刀刃,擲出時飛旋而前,仗恃其邊刃傷人。功力深者,可不用磨刃,直接憑腕力而擲出傷人。但銅錢分量極輕,能練好此技殊非易事。清末民初,銀元為通行貨幣。銀元分量較重,平時多有攜帶,因此也有人以銀元代替銅錢作為暗器。
擲箭又名“甩手箭”或“摔手箭”,因必須甩腕發出,故名。擲箭完全用細竹製成,箭桿渾圓,前端削尖,後不加羽,猶如一根削尖的竹筷。因此物取材甚易,製作簡便,所以武林中人學者極多。藝成之後,又可舉一反三,凡細短之物,如筷子、樹枝之類,皆可順手擲出御敵。但竹箭輕飄,練成不易。一般是先練較重之鐵箭(重約0.3公斤),再練裝有鐵鏃之竹桿箭(重約0.1公斤),最後才能練竹箭(重約0.01公斤)。相傳擲箭源於嵩山少林寺,至清初才流傳到社會上。
飛蝗石是有稜角的細長狀堅石,因其外形略如蝗蟲,所以叫“飛蝗石”,飛蝗石每塊重約0.2公斤,平時貯於袋中,懸於腰間。鵝卵石就是河灘上的橢圓形石塊,因其外形、重量都和鵝卵差不多,所以叫“鵝卵石”。飛蝗石和鵝卵石都是易見之物,可謂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因此在武林中十分流行。
梅花針也是一種罕見暗器。其構造是五枚鋼針在根部相連,擊中敵身後,分刺五點,狀如梅花五瓣。針的長度約為3厘米。梅花針在武林中的歷史相當久遠,但今日已近絕跡。
乾坤圈是鐵制圓圈,直徑約15厘米,內外沿全部開刃,拋出後以旋飛擊敵。藝精者可一手拋出兩圈,但練成不易。曾有人擲出一圈,將丈餘外的十支蠟燭一下齊腰截去,令觀者大為贊嘆。
如意珠即人們隨手把玩的鋼球或玉球,也可用山核桃。今日武林中人所用的如意珠,多為形制較小的鋼珠,重量較輕,便於攜帶,多取於廢軸承之中。
二索擊類暗器有:繩鏢、流星錘、狼牙錘、龍須鉤、飛爪、軟鞭、錦套索、鐵蓮花等。
在索擊類暗器中,最常見的是繩鏢、流星錘、飛爪、軟鞭四種。
繩鏢是在鋼鏢尾部系一長索。鋼鏢比普通飛鏢略大,長約0.2米,重約0.3公斤,頭尖尾廣,尾部為圓形,有一鐵環,用以系索。繩索長約6.7-10米。平時可將繩鏢纏於腰間。繩鏢是用臂腕的抖甩之勁將鏢發出,可擊較遠之敵,發出後又可立即收回。只是由於繩索較長,取准不易。清末民初時,河南衛輝府(府治在今衛輝市)有一董姓鏢師頗精此技,曾在煤油燈的白瓷罩外斜放一枚銅錢,董某於兩丈外驟放繩鏢,應聲擊中銅錢,而燈罩完好無損。董某自言,他拳腳功夫平常,惟此繩鏢一技,但終於未能在江湖上立足,鏢局歇業,他也流落四方。民國初年,北京天橋有個叫孟繼永的武師專門表演繩鏢。孟繼永是河北武邑人,當時六十多歲,人稱“孟傻子”,也是鏢師出身,他把繩鏢叫做“甩頭一子”。
流星錘是將長繩末端繫上鐵錘,擲出以傷敵。鐵錘外形,或作渾圓,或作瓜形,或作多棱,重約1.5-2.5公斤,最重者可達4.5公斤。鐵錘後部有兩眼,穿以鐵環,長繩即系在鐵環上。繩長約7-10米。因鐵錘沖力很大,所以不宜用一般麻繩,多用蠶絲、人發及鹿脊筋細絲混編而成,使長繩既柔且韌,不易斷裂。民國初年,陳蘿夔善用流星錘,曾於兩丈外擊石柱,每發必中,接連擊斷四柱。陳蘿夔所用流星錘,是以熟銅鑄成,重3.5公斤,長繩粗過拇指。陳蘿夔對友人說,他練此技已有十年,但僅右手尚可,左手取准稍差,還需苦練。
飛爪是一種很厲害的暗器。爪為鋼制,略似手掌,有五個鋼爪,每個爪又分三節,可張可縮,其最前一節末端尖銳,猶如雞爪。鋼爪掌內裝有機關,可控制各爪。鋼爪尾部系有長索,與機關相連。以飛爪擊人,只要將長索一抽,鋼爪即猛然內縮,爪尖可深陷入肉,敵人萬難擺脫。清代時,山西大盜榮康以此聞名,號稱“飛爪天王”,後將此技傳給天津鏢局毛某。毛某藝成後,走鏢時竟不插鏢旗,只在鏢車上懸一飛爪。群盜一見此物,即自行退避。民國以來,武林中所用飛爪已無機關,只是固定的三爪或五爪,多用於爬越高牆。
三機射類暗器有:袖箭、彈弓、弩箭、緊背花裝弩、踏弩、雷公鑽等。
機射類暗器以袖箭最為常見。
手杖刀又名“二人奪”,杖身中空,內藏窄身長刀一把。杖柄上裝有機括,如遇人奪杖,按動機括,即可抽刀刺敵。手杖柄即為刀柄,為便於實戰,手杖刀的杖柄多為直形,而不像普通手杖那樣做成半彎形。
鐵扇的扇骨為純鋼製成,扇面為絹質,打開可作普通扇子用,合住即可劈砍點戳。手杖刀和鐵扇目前仍比較流行。
❹ 偵探小說中常見的殺人手法
按唯顫殺法,則分砍、刺、射、砸、扼、溺、燒、重擊、投毒、斬首、通電甚至嚇死。
按手段,最常見的有四類,一類是不在場證明,歷史最悠久,最傳統,如《尼羅河上的慘案》;一類是不可能犯罪,花樣最多,想像力最豐富,其中包括密室殺人、指銀敗密室蒸發、足跡消失、詛咒殺人、亡靈復活、讀心術等等,可行性一般不高,因為經典密室一般都要有巧合或者是一次性詭計,(而且密室等殺人法多數是為了偽裝自殺或事故,兇手一般不會或難以在不搏扮在場證明或動機下功夫)。如《三口棺材》;一類是角色互換(或一人多角),如《人性記錄》;一類是模擬殺人,模仿某個名著或詩歌或傳說的場景布置殺人現場,一般都是連續殺人,如《ABC謀殺案》
❺ 古代破案小說,施公奇案,風卷麻裙露紅褲(露天機)是怎麼回事,寫作文需要用到,謝謝朋友。
話說王殿臣、郭起鳳奉了施公密諭,尾隨那風卷麻裙露出紅褲的少婦,一直跟出東門。又行二三里,那婦人到了新墳面前,將紙錁焚化,席地而坐,掩著面鳴嗚咽咽,哭了起來。王、郭細聽哭聲,雖然嗚咽,毫不哀痛。正在那裡兩相私議,忽然又見一陣狂風,先將紙錁灰吹得四散,復將那少婦麻裙前後裙門,一齊吹開,露出一條大紅褲子。王、郭二人再仔細一看,見那褲子乃是新的,心中更加疑惑。又見那少婦等旋風過去,在新墳上叩祝不已,臉上顏色,頗為驚恐。王、郭二人知道中間必有緣故。不一會,那少婦站起來,將身上灰塵撲了撲,即向原路回來。王、郭二人即閃入樹林。卻好那少婦從樹林前經過,他二人仍然尾隨在後,重復跟入東門,直至獅子巷,看著那婦人進門後,才向附近覓了一家茶店。
二人進了茶店,對坐下來,叫店小二泡了一壺茶。那店小二將茶泡上,王殿臣便問道:「你叫什麼?」那小二道:「小人姓王名叫小二。」王殿臣又問道:「你這店開了幾時了?」王二道:「小人這店從前年就開了。」郭起鳳道:「你在這里多少工錢一個月?」王二道:「這店是小人父親開的。」王殿臣道:「你原來不是伙計,還是小老闆呢!」郭起鳳道:「離你這店南首第五個門,那一家死了個什麼人?我看他家門首掛著重孝,還有個少婦穿著一身麻衣,才從門外走了進去,那是她家的什麼人?還是媳婦,還是女兒呢?」王二道:「她家姓吳,死的這人名叫其仁,今年才二十四歲。那戴孝的婦人,就是吳其仁的老婆。」郭起鳳道:「這小小年紀,把這樣個年輕的老婆拋下來了,叫她在那裡守寡,實也可憐!但這吳其仁是什麼病死的呢?他還有父母兄弟沒有?」王二道:「他無父母,又無兄弟,只有他一人。平日家道也還過得去,薄薄的也有些田房產業。就是這吳其仁年紀雖輕,身材相貌卻生得頗為醜陋。聽說還有個暗病,終年的委委頓頓。若問他什麼病死的?在死的前一日,我們還看見他在外面行走。到了第二天早上,忽然他家裡人出來說,半夜時忽得了一個急病,施救不及,等到四更就死了。未及半日,經吳其仁老婆娘家的人來了幾個,就收殮起來,在家停了七天,就抬出去葬了。」王殿臣道:「這吳其仁丈人家姓什麼呢?」王二道:「聽說姓何,便在北門大街,家內開著雜貨店,家道也過得去。」王殿臣道:「吳其仁既死,也就算了。只可憐他的老婆,這種青年,便叫她做個寡婦,又無兒女撫養,如何度日呢?」王二聞言,笑而不答。王殿臣、郭起鳳亦心知有異,不便再問。遂將茶錢付訖,出門而去。又在附近一帶,訪問了一會。有說那少婦不甚端的,有說死者身死不明的,人言噴噴,莫衷一是。直到天晚,王殿臣、郭起鳳才回衙門,將以上所見所聞,一一稟知施公,一夜無話。
次日一早,施公即傳山陽縣到署諭話。山陽縣奉傳,隨即稟到。見了施公,請安已畢,坐在一旁。施公說道:「本部堂奉請貴縣,並無他事。只因昨早往河神廟拈香回來,途中見一少婦,身穿麻衣,手持紙錁。忽遇旋風,見少婦麻裙捲起,中露紅褲。本部堂心頗滋疑,即刻密令差官偵探。後據差官稟復,謂那少婦系祭掃新墳。從旁微窺,該少婦既焚紙錁,哭而不哀。忽旋風吹其紙錢四散,又將麻裙捲起?那紅褲露了出來;及風過處,該少婦仍然穿著麻裙。又見該少婦當旋風吹散紙錢時,形色倉皇,叩祝不已,頗有愧對驚惶之色。及跟隨進城,至該少婦家附近訪察,知死者為婦之夫,無病暴卒,卒後遂殮,殮之後遂葬,殊見草率。且該少婦頗有丑聲。本部堂想其中必有冤枉,因此請貴縣務即訪察明白,俾死者不致含冤,生者難逃法網。今具限三日,貴縣即行詳復,毋得含混宕延!」
山陽縣聞說,口內道是,心內卻暗想道:「途中少婦,風卷麻裙,與他何涉?即有冤枉,也未據報,盡可不問。他偏閑得沒事,尋件事出來做做,好博得他清正的名聲。他又不肯自辦,委我去訪。你道這樣無影無形的案件,從哪裡辦起?」無可奈何,只得答應出來,且回本署,再作計議。山陽縣才告退出去。
未及一刻,忽聽大堂上鼓聲打得亂響,如山崩地裂一般,施公即令施安去問何事。施安這才至二堂,已有值日差官傳報進來,施安忙問何事。值日的道:「是個老頭子擊鼓,代兒子喊冤,求大人申雪。」施安道:「他有狀詞么?」值日的道:「沒有。」施安道:「叫他候著,等回明大人再說。」施安說罷,當即進內稟明一切。施公聽罷,分付坐堂。差役齊立兩旁。施公命帶原告。差役答應,即刻從頭門外,將原告帶到,至公案前跪下。施公在上,望下看去,見那老頭年紀約六十歲光景,鬢發業已全白,生得頗為良善。因喝道:「你姓甚名誰?有何冤枉?不向縣里告去,卻向本部院這里上控!你可知越控的罪么?」
那老頭兒道:「小的姓朱,叫朱四。只因有個侄女,嫁與王家,已經六年。小的侄女婿叫王三郎,家住南門外河邊口,向來撐船,在江湖上貿易。他夫婦兩人,頗為和愛。小的兒子叫朱槐,也是撐船,在江湖上貿易,多在外少在家。前月二十四夜晚從外面回來,因與他堂姐姐二年不見,順便到王家探看,將船泊在岸邊。不意到了王家,見他家後門雖開著,卻無一人,喊了兩聲,卻無人答應。小的兒子見沒人在家,也就回船。當時覺得腳上穿的鞋子濕了,便脫下來,在火上焙乾,吃了晚飯,也就睡了。不料次日一早,小的侄女婿王三郎即帶了多人到小的兒子船上,望著兒子罵道:『我同你無仇無隙,何得殺死吾妻?』小的兒子大驚,不知所措。王三郎又不分皂白,即將小的兒子捆縛在家,先打了一頓,隨即送往山陽縣。當蒙縣太爺問王三郎道:『你妻子被殺,怎麼知是被爾妻弟殺的呢?』王三郎口稱:『二十三日我往附近賣貨,當日未回。至二十四晚回家,推開大門,走進裡面,喊妻子不應。即點了火,向房內照去,又不見人。正在疑慮,將火各處去照,行至後門口,見地下殺死一人,血流滿地。再一細看,正是妻子。又見腳下所穿的鞋子又不在腳上。當即喊叫起來。左右鄰舍皆說可隨著血跡找去。次早即邀約鄰舍,跟著血跡,找至河岸,直至朱槐船上,都有血跡。並在泊船那岸畔,拾得女鞋一隻,卻是妻子所穿。因此方知妻子是朱槐所殺。』當時縣太爺臨場相驗,實系被刀戳傷咽喉,因而身死。縣太爺因向小的兒子說道:『真實憑據,你尚有何狡賴?』小的兒子雖欲辯駁,奈縣太爺不問情由,即將小的兒子屈打成招,現在收禁監內。青天大人的明鑒:王三郎之妻是小的侄女,小的兒子便是王三郎妻弟,豈有堂弟去殺堂姐之理?即使王三郎之妻為小的兒子所殺,亦斷無將死者所穿的鞋子帶去一隻,拋在岸畔,做個殺人的實據。總要求大人給小的兒子並侄女申雪。」說罷,連連叩頭。
施公聽罷,覺得老頭兒說的話頗有理,遂命帶下,候明日傳齊屍親,再行復訊。朱老兒出去,施公即命人將屍親王三郎限即日傳到,晚堂質訊。欲知是何妙計,且看下回分解。
❻ 死刑是怎麼執行的古代十大最恐怖的死刑方法
死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死刑的對象是嚴重罪行的罪犯,在古代有很多慘無人道的死刑方法,雖然我們身處現今這個比較開明的時代,但是歷史是無法完全抹去的,接下來呢就由本站我為大家揭秘古代十大最恐怖的死刑方法,看完你們都要嚇死了!
古代十大最恐怖的死刑方法
1、蛇坑
蛇坑是歐洲歷史上判處死刑的一種手段。罪犯被扔進一個深坑裡,裡面全是毒蛇。類似的刑罰出現在中國古代五代十國時期(907-960),南漢的其中一個州,判處一名囚犯被扔進一個水池裡,裡面有數百條毒蛇。很快,這個囚犯就被幾十條蛇咬死了。
2、野獸
作為一種極刑手段,野獸的死亡是對國家敵人的一種懲罰,其中包括那些被判犯有嚴重罪行的囚犯和奴隸。他們赤身露體死去,無法抵禦野獸。據報道,很少有必要要求兩只野獸殺死一個人。相反,一隻野獸經常對付幾個人。
3、直立式抓鬥
直立式抓鬥是19世紀和20世紀初在美國斷斷續續使用的一種行刑方法和裝置。為了更換吊桿,立式鏟運機並沒有得到廣泛的使用。就像絞刑一樣,一根繩子會纏繞在死刑犯的脖子上。這種處決方法的目的是通過折斷死刑犯的脖子迅速死亡。
4、壓碎
壓死是一種有著悠久歷史的處決方法,在此過程中,使用的技術因地而異。這種形式的處決不再受到任何管理機構的批准。在整個南亞和東南亞4000多年來,一種常見的死亡方法就是被大象壓垮。羅馬人和迦太基人有時或胡攜也使用這種方法。在美國歷史上,只有蓋爾斯·科里以這種方式被處決,他在1692年9月19日的塞勒姆女巫審判中被判處死刑,因為他拒絕在司法程序中認罪。
5、血鷹
血鷹是我們已知的古老北歐傳說。當一個人以這種方式被處決時,他們被迫臉朝下躺在一張桌子上,而行刑在他們的背上割開一個狹縫,使他們能夠進入胸腔。肋骨就會被切下來,然後擴張成翅膀的形狀。然後,劊子手移除受害者的肺部,並在傷口上撒鹽。關於這種方法是在現實中還是在小說中使用,有爭議,但許多歷史學家確實認為它是真實的。這種處決方式的一些據稱受害者是東安格利亞國王埃德蒙和諾森布里亞國王埃拉。
6、跌落
將人從高處拋下,自古以來就被用作行刑的一種形式。以這種方式處決的人死於高速撞擊地面造成的傷害。在前羅馬時期的撒丁島,那些無法養活自己的老人在儀式上被殺害。他們陶醉於一種被稱為“諷刺葯草”的神經毒性植物(一些科學家認為這種植物是鐵杉、水草),然後從高高的岩石上掉下來,或被打死。上圖是羅馬廣場,它有一個極好的景觀,從那裡的人被扔到吉莫尼亞樓梯滾下死亡。
7、哥倫比亞領帶
哥倫比亞的領帶是一種行刑方法,受害者的喉嚨被割斷(用刀或其他鋒利的物體),他們的舌頭被從開放性的傷口中拔出來。這是哥倫比亞歷史時期的一種常見的殺人方法。其他人試圖將這種方法歸因於他們的國籍,將哥倫比亞領帶稱為義大利領帶、西西里領帶、古巴領帶、斯洛伐克領帶,而墨西哥領帶則較少。
8、馬扎特洛
18世紀末至1870年教皇國使用的一種死刑方法。該方法是以執行過程中使用的工具命名的:一個大型的、長柄的槌或極斧。死刑犯將被帶到羅馬公共廣場的一個腳手架上,由一名牧師(被定罪者的懺悔者)陪同;平台上也有一口棺材和身穿黑衣的蒙面劊子手。
首先要為死刑犯的靈魂祈禱。然後,木槌被舉起來,在空中搖擺,以獲得動力,然後把犯人的頭倒在地上,就像在畜場里宰殺牛的一種當代方法一樣。由於這一程序只會使被定罪者目瞪口呆,而不是立即殺死他,因此囚犯的喉嚨就會被刀割開。
9、釘十字架
釘十字架是一種古老的痛苦處決方法,死刑犯被綁在或釘在(各種形狀的)大木十字衫伏架上,然後被絞死。繩子通常是用來把受害者綁在十字架上的,但有時也會用釘子。雖然藝術家們用腰布或生殖器蓋在十字架上描繪了這個人物,但罪犯一般都是裸體上吊的。死亡所需的時間從幾個小時到幾天不等,取決於確切的方法、被定罪者的先前健康狀況和環境情況。死亡可能由多種原因所致,包括失血、低血容量休克或感染後的膿毒症、受難前的鞭打、釘人過程或最終脫水。
在公元337年,君士坦丁皇帝廢除了這種在羅馬帝國執行死刑的方法,這是出於對耶穌基督的崇敬,耶穌基督是最著名的受害者。在一些使用伊斯蘭教法的做弊國家,仍然允許釘十字架,最近一次合法使用是在2002年蘇丹,當時有88人被判處死刑。
10、活埋
在古羅馬,一位維斯特爾維珍因違反獨身誓言而被判“活埋”,她被密封在一個山洞裡,裡面有少量的麵包和水,表面上是為了讓女神維斯塔能救她,如果她是真的無辜的話。在17世紀和18世紀初,在封建俄國,同樣的處決方式被稱為“坑”,用來對付因殺害丈夫而被定罪的婦女。最後一個已知的病例發生在1740年。二戰期間,日本士兵被記錄為活埋了中國平民,尤其是南京大屠殺期間。
看完上述我為大家盤點的古代十大最恐怖的死刑方法,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吧!死刑作為一種十分嚴厲的刑罰,對古代人產生了深遠持久的心理影響,但如今時代不同了,對於死刑的執行都極為慎重!
❼ 莫言小說中的暴力描寫有哪些
《紅高橡爛粱》是寫「青春沖動」「生命的野性」「愛的自由和舒展」,但是這種「生命」的內核卻是暴力。是暴力使得「我爺爺」與「我奶奶」取得野合權,是暴力殺死「我奶奶」帶唯的合法丈夫,是暴力趕走了羅漢大叔,是暴力讓「我爺爺」成為酒廠和「我奶奶」的佔有者,又是暴力使得日寇侵略者在中國的土地上殘殺中國人。暴力支撐了強權邏輯:只有強者才有生存的權力。歷史是強者書寫的,這就是莫言的歷史觀;強者方能痛快地洩慾,這就是莫言的愛情觀。所謂「東方酒神精神」只不過是暴民精神,所謂梁行漏「生命的野性」,只不過是暴民擺脫法的制約所釋放的殺人越貨、放火姦淫的快感。
《紅高粱》里的剝皮在《檀香刑》中被發展成各種各樣的殺人的酷刑,《紅高粱》里的孫五成長為殺人狀元趙甲,莫言用充滿賞玩的筆墨不厭其煩地進行殺人的描寫,將職業劊子手的殺人手法推崇成「藝術」
莫言寫的就是暴力傷害和酷刑折磨帶來的肉體痛苦。批評家李建軍說「莫言對暴力的展示從來就缺乏精神向度和內在意義」,其實欣賞暴力、崇尚暴力、贊美暴力正是莫言小說的精神內涵與內在意義。
❽ 你看過哪些偵探小說或影視作品比較巧妙精彩的殺人手法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現在很流行譽亮懸疑類的影片。比如最近很流行的懸疑劇隱秘的角落。數學老師張東升帶領父母爬山,誰知在數虛沖爬到山頂拍照那一瞬間,親手將他們退下懸崖。這一點前後的強烈對比,讓很多觀眾瞬間就被吸引了。看起來文質彬彬的數學老師怎麼幹得出這種事!還有日本東野圭吾薯殲很多懸疑類小說裡面也有很多這種情節。
❾ 懸疑小說中有哪些經典殺人手法
我靠你還不如直接去網上搜索,這樣更便捷~1、時間錯覺
每殺一個人留下一個字,幾個字連起來正好是一句話
但其中有小把戲,比如稿臘幾個字連起來是「借刀殺人」
而實際殺人順序並不是按照這四個字排列,有可能先殺了第四個人,卻留下一個「借」字,讓大家錯認為這是最先殺的人,從而創造不在場的時間證明;
2、殺人者先死
製造一場屠殺,首先兇手先裝作被殺害的樣子讓大家發現,他仿敬昌可以裝扮成被殺得血肉模糊無法辨認,讓大家排除他的嫌疑,然後他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備扒去殺別人,而一般人是不會想到「已死」的人是兇手;
3、密室殺人
兩個被害者呆在密室,其中一個死亡,另一個昏迷,一群目擊者進入時正好看見一個人行凶,然後跳窗出逃,大家追出去,留下一個照顧昏迷者,結果大家回來時,發現留下來照顧的人也死了,昏迷者繼續昏迷,可以作為協同作案,昏迷者假暈,然後對落單的人下手,反偽裝成受害者,其實與逃跑的人是一夥
❿ 關於一種古代殺人手法,就是被濕的紙一層一曾蒙在臉上,最後窒息而死的
這是明朝東廠發明的一種刑罰,有一個動聽的名稱「雨澆梅花」,就是把人犯四肢固定在柙床滾皮上,使之動彈不得,然後將沾濕的黃表紙一層層蒙在臉上衡備慶,堵住口鼻,使之窒息。一般情況下用之刑訊,偶咐握爾也用作處死的方式。